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
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

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校学位[2014]9号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的通知校内各单位:《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业经2014年6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大学2014年6月30日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规定如下:一、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必须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4篇。
其中理工医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SCIE)或EI源刊上;文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在CSSCI源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文理工医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3篇发表在CSCD源刊(核心库)、或CSSCI源刊(核心库)、或SCIE、E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二区源刊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生可根据其研究方向按文理工科专业的博士生的论文要求执行。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应在SCI、SCIE或EI源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CSCD源刊(核心库)上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必须至少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昌大学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对于在SCI、EI、SSCI、CSSCI 源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2人),在SSCI或SCI二区源刊以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3人或以下),也视为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参考表)

南昌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参考表)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综合素质考评内容:思想道德素质、专业文化素质、实践创新素质、身体心理素质。
第三条考评总分的计算方法非医学类:考评总分=思想道德素质评分×15%+专业文化素质评分×70%+实践创新素质评分×10%+身心素质评分×5%。
第四条考评时间和程序(一)考评时间学生综合素质考评采取本学期评上学期的办法;毕业学年下学期除对上学期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考评外,还应进行学生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总评;每学期初开始考评,考评工作应在开学后4-5周内完成。
(二)考评程序1.学院(系)指导班级成立考评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班级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等工作;2.学生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标准及条件进行自评,填写考评表,并附依据材料上交班级;3.班级考评小组审核、初评,并按照学生工作处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程序统一录入数据。
打印初评结果在全班张榜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由辅导员核准签字上报学院;4.学院(系)审核通过后,在学院(系)内张榜公示一周。
经公示无异议后,数据正式上报校学生工作处。
第五条综合素质考评结果的使用综合素质考评结果作为在校本专科学生评定各类奖学金、助学金、优秀学生(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活动积极分子、优秀毕业生等)、推荐保送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就业推荐等的主要依据之一。
第六条思想道德素质考评内容及分值思想道德素质总分为100分,由基本要求分和奖励分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分为70分,奖励分为30分。
(一)基本要求分(70分)1.基本要求(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立场坚定,能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处理问题,15分;(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15分;(3)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校纪校规,有强烈的爱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15分;(4)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助人为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15分;(5)政治理论学习认真、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形势与政策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活动,10分。
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最新版)

分类号:密级:U D C :学号:南昌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部崛起视野中的中东部互动发展与经济合作研究Study on Mid-East Interactive Development and EconomicCooperation in Mid-China’s Rising 作者姓名培养单位(院、系):指导教师姓名、职称:指导教师姓名、职称:申请学位的学科门类:学科专业名称:论文答辩日期:答辩委员会主席:评阅人:年月日宋体12磅,1.5倍行距黑体12磅,距顶边3cm黑体16磅居中,统招生填(博士、硕士),其它填(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程硕士、MBA、MPA 等)黑体24磅居中黑体18磅居中Times New Roman,14磅,加黑居中宋体14磅居中书脊左右左右本人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
据我所知,除了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为获得南昌大学或其他教育机构的学位或证书而使用过的材料。
与我一同工作的同志对本研究所做的任何贡献均已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签字日期:年月日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南昌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南昌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扫描等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
同时授权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并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保密的学位论文在解密后适用本授权书)学位论文作者签名(手写):导师签名(手写):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I摘要II 摘要迄今为止,20多年的市场化改革,使中国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格

南昌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格(2009年2月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原国家标准局《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国家标准GB7713-87)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规格,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排版与装订要求1、页面设置论文开本大小:21cm×29.7cm;版芯:页面左边距为3cm,上边距、下边距和右边距分别为2.5cm。
2、行距全部采用1.5倍行距。
3、页码页码从正文第一页开始编写,按阿拉伯数字连续编排,正文以前包括摘要的页码用大罗马数字,一律每页下端居中。
4、页眉全部不加页眉。
5、结构顺序及分页总体结构顺序为中文摘要、英文摘要、目录、正文、致谢、参考文献、附录、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各部分都应分页排版。
6、页面大小全部采用A4纸。
7、装订一律左侧装订。
二、论文封面1、总要求学位封面颜色及纸质要求:①博士学位论文封面的颜色为淡粉色,纸质180-200g/m2;②硕士学位论文封面的颜色为米黄色,纸质180-200g/m2。
论文封面和书脊的式样在我校校园网研究生处网页中下载。
2、分类号注明《中国图书资料分类法》的类号。
3、密级必须按国家规定的保密条例注明密级,如系公开型论文则留空。
4、题目学位论文题目要精炼,起画龙点睛的效果,其字数一般不得超过20个字。
5、作者姓名在“作者姓名”栏输入研究生姓名,研究生姓名前不要加“学生”或“作者”等字。
6、指导教师封面上须注明指导教师的姓名及职称。
所列出的指导教师,一律以批准为本人的导师(我校在岗指导教师)为准,如有变动,应正式提出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变动。
指导教师职称应用全称,如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等,不能用“高工”等简称,副教授不能写“付教授”。
7、专业名称按国家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填写。
8.论文提交日期、论文答辩日期和学位授予日期按实际的日期填写,写到月份即可。
南昌大学《环境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2
2
考试
5822042
环境生物技术
36
2
2
考试
5822043
环境监测方法
36
2
2
考试
5822044
现代环境规划与管理
36
2
2
考试
5822045
运筹学
36
2
2
考试
5822046
遥感应用技术
36
2
2
考试
5822047
水污染控制新技术
36
2
2
考试
5822048
环境学科研究前沿
36
2
2
考试
5822049
林波(教授)
董瑞斌(副教授)
三、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
编号
课程名称
学
时
学
分
开课
学期
任课
教师
考核
方式
备注
必修
课
公
共
基
础
课
0020005
英语
144
6
1、2
考试
0020001
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30
1
1
考试
0020003
自然辩证法
42
2
2
考试
0029010
数值分析
54
3
1
考试
专
业
核
心
课
5821034
高等环境微生物
54
5822055
污染气象学
36
2
2
考试
素
质
教
育
课
南昌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南昌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校职称改革、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技术岗位设臵的需要,结合我校教学科研发展的实际状况,修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聘的模式:为推进专业技术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落实和完善聘任制度,我校职称工作实行“自主评聘、评聘结合”模式。
即在规定的结构比例内根据实际需要自主科学设岗后,按照单位岗位空额并对照岗位任职条件和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于评审通过、获得资格的人员,在符合省人事厅有关聘任的各项基本条件下,同时聘任其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第三条职称评聘的原则和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坚持学术标准第一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严格对照任职条件,把思想品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岗位需要作为评审的依据。
第四条适用范围:符合所申报系列学历、资历、外语、业绩等要求的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评审组织:高教系列、高校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由南昌大学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评审;其他各系列由省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具有相应系列评审权的评委会评审。
第六条专业技术人员用于申报职称的各项教学、科研成果必须为任现职以来的成果,即为在南昌大学专业技术岗位上所取得的成果;各项成果的归属单位必须为南昌大学。
第二章职称评聘工作程序第七条校人事处依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下达当年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及各学院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职数计划。
第八条申报及评审程序:1、个人自主申报:符合申报条件者在专业技术职务所属单位报名,各单位职称工作联络员统一填写《南昌大学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表》,报人事处审核、备案。
2、业绩核实:申报者填写并打印好各项表格,将其中的《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表》,《任现职后公开发表论文(论著)和承担科研课题(项目)登记表》及相关业绩材料原件分别送学校相关部门核实签章。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

南昌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有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是我国学历教育中的最高层次,其培养质量标志着学校的学术水平与科学研究水平。
为了大力发展我校学位研究生教育,不断提高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培养目标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作风,有献身于科学的事业心、合作精神和创新精神,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深入了解本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同时掌握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掌握科学研究的先进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及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
3、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熟练地进行本专业的学习、研究和学术交流。
二、学习年限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以3年制为基本学制的弹性学制,博士研究生可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延长或缩短在校学习时间,博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为3至5年。
三、培养方式为保证培养质量,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并成立由导师和相关学科指导教师组成的博士生指导小组。
指导小组负责指导博士生的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和思想政治教育。
要充分发挥学科的综合优势和学术群体的作用,防止导师包揽本人指导研究生的全部所学课程等情况。
指导小组成员由指导教师推荐,所在学院审批,报研究生院备案。
博士生的培养环节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重点是培养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
博士生应根据本学科、专业博士生培养方案的规定、学位论文工作的需要和个人特点,学习有关课程,掌握新的科学实验手段。
在拓宽和加深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以及掌握学科前沿动态的基础上学会进行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方法,培养严谨的科学作风。
为使博士研究生全面把握本学科研究进展和本研究方向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各学科的培养方案应根据本学科的情况,要求博士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定期进行专题研讨,前沿讨论,并参加一定数量的学术讲座。
研究生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发表论文的工作,鼓励研究生在高水平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作出如下要求:一、硕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前,至少应在公开出版的国内外学术刊物(含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报)或国内外学术会议论文集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发表(或已录用)1篇反映本人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
录用论文,须提交相关的版面费付款证明。
二、博士研究生发表论文的要求1.期刊论文工科和理科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国外重要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或至少有2篇被EI收录或发表或录用在EI收录的期刊上。
管理和法学学科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应在国内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至少发表(或已录用)3篇反映本人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的学术论文全文。
2.会议论文博士生须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的名义,发表2篇国际会议论文或国内学会组织的年度会议论文,且至少有1篇是国际会议论文。
3.可用核心期刊或SCI或EI的期刊源上的文章替代1篇会议论文。
4.具备下列条件,可对应减少上述“1”条中发表论文的篇数:(1)申请答辩前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本人有获奖证书),或以第一申请人身份并以电子科技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可视为被SCI收录或在SC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2)申请答辩前取得与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的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鉴定的主研(国家级项目排名前5名,省部级项目排名前3名),可视为被EI收录或在EI收录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3)被ISTP收录的国际学术会议论文,可视为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全文;(4)若同一项目既鉴定又获奖或获国家级发明专利,只就高计算1次,不累计计算;(5)上述(1)和(2)两项累计计算最多不能超过2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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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文件
校学位[2014]9号
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印发《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
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2014年修订)》业经2014年6月19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南昌大学
2014年6月30日
南昌大学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
(2014年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引导和促进研究生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对我校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规定如下:
一、关于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必须在核心及以上刊物发表4篇。
其中理工医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SCIE)或EI源刊上;文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1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在CSSCI源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2、文理工医科专业的博士生至少有2篇论文被SSCI收录;或至少有2篇论文发表在SCI源刊上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或3篇发表在CSCD源刊(核心库)、或CSSCI源刊(核心库)、或SCIE、EI源刊上或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或有1篇论文发表在SCI一、二区源刊上。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的博士生可根据其研究方向按文理工科专业的博士生的论文要求执行。
(二)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应在
SCI、SCIE或EI源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在CSCD源刊(核心库)上发表3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
二、关于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前,必须至少在核心(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南昌大学学报》)及以上刊物发表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对于在SCI、EI、SSCI、CSSCI 源刊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2人),在SSCI或SCI二区源刊以上发表的论文共同作者(限3人或以下),也视为达到发表学术论文要求。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不作为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的必备条件,但鼓励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核心或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
(三)提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至少在本领域的SCI、EI、SSCI、CSSCI源刊上发表1篇与毕业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
(四)特殊学科(艺术、体育)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毕业和申请学位的条件由所在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自行制定,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比学校更高的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并形成书面规定上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二)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时必须以第一作者(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可为第二作者)、以南昌大学为第一署
名单位发表与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如果论文有通讯作者,则通讯作者的署名单位必须为南昌大学。
(三)研究生(本人排名第一)在学期间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每项按1篇SCI类收录学术论文计;获得授权实用专利,每项按1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计;且专利权人为南昌大学。
(四)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确认以在学术期刊(不包括增刊,不含会议期刊)正式发表的论文或有正式录用通知书。
若没有按照录用通知书的要求发表,则撤销学位,并对指导教师进行相应处理。
(五)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相关文件执行。
四、本规定自2014级研究生起开始实施,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南昌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6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