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

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工程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根据《档案法》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拆除等工程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工程档案验收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对工程项目档案进行验收。
第四条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严谨、便于监督的原则,确保档案质量。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单位应当设立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
第六条工程项目应当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工程档案,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一套完整的工程档案,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档案移交。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查、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三、档案验收程序第十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后,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档案验收申请,并提供以下资料:1. 工程档案目录;2. 工程档案文件;3. 工程档案整理报告;4. 其他有关工程档案的资料。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1. 档案的完整性;2. 档案的真实性;3. 档案的准确性;4. 档案的及时性。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档案审查合格后,应当签署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通知施工单位。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申诉,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后 3 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DBJ50-129-2011DB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1899-2011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DBJ50-129-2011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2011-09-08发布2011-11-01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1〕10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现批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为我市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编号为:DBJ50 -129-2011,自2011年1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第3.0.2、5.2.2、6.1.2、6.3.6、6.4.6、7.1.2、8.1.3、8.2.5、10.0.1、10.0.2、11.1.1、11.2.1、11.2.2、11.6.2条为强制性条文,并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查与备案(备案号为:J11899-2011),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和强制性条文的解释,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负责技术内容解释。
二O一一年九月八日关于同意重庆市《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地方标准备案的函建标标备[2011]113号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你委《关于工程建设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备案的申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备案,其备案号为:J11899-2011。
其中,同意将第3.0.2、5.2.2、6.1.2、6.3.6、6.4.6、7.1.2、8.1.3、8.2.5、10.0.1、10.0.2、11.1.1、11.2.1、11.2.2、11.6.2条为强制性条文。
该项标准的备案公告,将刊登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二O一一年八月十六日附件:重庆市地方标准《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强制性条文3.0.2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收集、整理、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昆明市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收标准及编制

声像档案的内容:
录像:在录像拍摄过程中尽可能采用广角镜头,拍摄建筑物 构筑物全貌,反映好空间关系。录像的记录方式为PAL, 画面应稳定流畅,视频信噪比应在50db以上。录像带剪辑 完成后,录像带还需进行背景音乐配置,封面填写建设单 位、项目名称、时间、录制时间长度等(移交载体为专业 录像带和DVD光盘)。 照片:照片档案的要求是曝光正确,主题明确,细节清晰, 反差适中,尺寸要求6寸。数码照片采用分辨率为 3000x2000(600万像素)的JPEG格式照片。移交载体材料 为DVD—RAM光盘介质(优质)
地下管线档案
1、编制报送地下管线档案的意义 《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36号令) 2、地下管线档案包括的内容。 是指城市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地下管线(含城市供水、 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工业等的地下管线)及 相关的人防、地铁等工程。 除常规档案外,还应进行竣工测量,形成:综合管网 地形图和以之相对应的综合管网测量综合资料。
建设工程档案档号的编制
二、文书档案档号的编制。 档号的结构为:工程代号—类别号—年度—案卷号 即: WSX—XXXX—XXX 三、设备档案档号的编制。 档号的结构为:工程代号—类别号—型号—案卷号 即: SBX—XXXX—XXX 四、会计档案档号的编制。 档号的结构为:工程代号—类别号—年度—案卷号 即:KJX—XXXX—XXX
声像档案的内容:
1、建设前地块原貌(多方位表现) 2、规划控制地域范围状貌中、近景 3、工程方案论证及评选活动实况 4、勘探实况:探钻作业(含机械人员、作业环境、岩土近景) 5、基础工程:打桩作业(含机构、人员)、作业环境,桩注 形式、桩基测试、破桩情况、桩基、钢筋、编织情况,基 础地梁分布情况,基础隐蔽浇混情况,拆模后的情况。 6、开工状况:领导讲话、设计及施工单位代表讲话、剪彩、 奠基、工程开工等 7、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的框架、梁、柱、板、筋、梯、 电梯井、屋面、正立面、侧面、背面、俯视、空间分布环 境(不同层面必须进行拍摄) 8、屋面防水层、消防设施、给水设施、配电系统设施及相关 的管道走向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范本1. 引言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的重要环节。
为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统一规范和质量,制定本标准范本。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本标准范本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编制的要求,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
2.2 适用范围本标准范本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档案编制验收过程。
3. 编制要求3.1 文件管理•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顺利编制和归档。
•档案编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保证档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档案编制责任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
3.2 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档案编制单位应按照建设工程的不同阶段,全面、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档案资料。
•档案资料的整理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顺序进行,确保档案的易查性和检索性。
3.3 档案编制的内容和形式•档案编制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文件、施工合同、工程质量检测报告、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
•档案编制的形式可以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并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中。
3.4 档案归档和保管•档案编制完成后,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归档和保管。
•归档和保管的过程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编制验收流程4.1 编制准备阶段•档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档案编制的准备工作,包括文件管理的建立、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等。
4.2 档案编制阶段•根据收集和整理的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档案编制。
•档案编制过程中,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确保编制的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3 档案验收阶段•完成档案编制后,由专门的档案验收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核和验收。
•档案验收结果应详细记录,并进行档案归档和保管。
5. 工作要求5.1 档案编制单位•档案编制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档案编制质量和水平。
•档案编制单位应建立档案编制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编制的规范和质量。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种类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gb/t —),“建设工程档案”就是指“在工程建设活动中轻易构成的具备档案留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
根据该国家标准,应档案的建设工程文件主要包含:[重点解析]能认知什么就是“建设工程档案”。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工程准备工作阶段文件,指工程动工以前,在立项、审核、征地、勘测、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工作阶段构成的文件。
二、监理文件监理文件,指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过程中构成的文件。
三、施工文件施工文件,指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构成的文件。
四、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完工图就是指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充分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重点解析]能够认知为什么必须涵盖上面这些文件就可以。
掌握建设工程档案的移交程序一、各主要工程建设单位向建设单位转交工程文件1.基本规定《建设工程文件档案整理规范》(gb/t —)规定,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工程文件的构成和累积列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付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转交时间等明确提出明确要求。
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构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转交。
建设单位应当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建设单位还应当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推行总承包的,总纸盒单位负责管理搜集、汇总各分包单位构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转交;各分包单位应当将本单位构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转交总纸盒单位。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

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活动的重要成果和依据,是反映工程项目全过程情况的重要资料,对于以后的工程运行、维护和管理都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提高工程档案编制的标准化水平和准确性,制定一套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是非常必要的。
一、建设工程档案的内容和要求建设工程档案应当包括工程计划、设计、施工、验收、试运行、交付、运行、维修等全过程的资料和信息。
1、工程设计部分(1) 统一规范的设计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竣工图等全部文件;(2) 确定的建筑用材、建筑构造、安装工程、装修设计等全部资料;(3) 确定的材料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项目、验收标准和经济指标等全部资料。
2、工程施工部分(1) 施工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文件;(2) 工程标准和规范文件;(3) 施工图、竣工图及全部变更记录;(4) 工程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和各种施工报表;(5) 工人与主管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记录;(6) 施工监控报告。
3、工程验收部分(1) 验收规范和验收标准;(2) 工程质量具体验收标准;(3)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可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等)。
(4) 工程竣工报告。
4、工程交付和运行维护部分(1)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2)工程结构图;(3) 设备机械图和技术资料;(4) 安装调试记录;(5) 运行记录和运行报告;(6) 维修保养和其他档案资料。
以上是建设工程档案的主要内容,但是根据各种项目类型,还可能有其他的补充和调整。
二、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验收标准1、按照建设工程档案文件目录编制档案。
2、对于各个部分文献的资料做详细的描述,内容要严格按照文档目录分类归档。
3、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应验收三个阶段资料分别整合精遣,令各阶段文件全部完整无误,合理增减和补充。
4、按照工程内部文件及国际标准、国家规范、行业技术标准强制要求,对建筑设计、施工、材料管理及验收结果进行全方位审核,确保文件的正确性。
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

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单位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保证单位工程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工程的档案验收工作。
三、档案验收程序1. 验收前准备工作(1)验收人员由建设单位指定,确保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
(2)建设单位将拟验收的工程档案资料整理齐全,按照规定分类、编号。
(3)建设单位向验收人员提供全部规定资料和相应的检测设备。
2. 验收过程(1)验收人员根据工程档案的分类及编号,逐一核对资料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2)对于遗漏或错误的资料,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
(3)验收人员仔细查验工程档案中的各项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材料报告、施工日志等内容。
(4)验收人员对工程质量的验收结果作出评价,并形成书面验收报告。
3. 验收结果(1)验收合格:所有资料齐全、准确无误,验收人员签署相应文件,确认工程档案验收合格。
(2)验收不合格:如有重大遗漏或错误,建设单位需对工程档案进行整改,并按要求重新提交。
四、验收人员职责1. 验收人员应当认真仔细地查验工程档案的相关资料,确保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验收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验收工作,不得出现私自改动或隐瞒信息的情况。
3. 验收人员应当保守工程档案中的相关资料信息,避免泄露给外部。
4. 验收人员应当在验收工作中尽职尽责,确保工程档案的质量。
五、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设单位在颁布后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工程档案验收工作。
2. 对于无法满足要求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
3.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情况的,建设单位应当接受相应的处理措施。
4.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建设单位所有。
以上为单位工程档案验收制度范本,建议各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重庆市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标准(新归档要求2018.3.5起执行)

7
钢筋连接取样试验报告汇总表
渝建竣173
8
钢筋连接取样试验报告
无统表
9
钢结构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汇总表
渝建竣171
10
钢结构原材料、成品、质量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
无统表
11
钢结构构件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汇总表
渝建竣172
12
钢结构构件合格证明及进场检查记录
无统表
13
预拌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汇总表
验收表5
8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验收表1
9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验收表2
10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验收表3
11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验收表8
12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验收表11
13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验收表12
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责任表-16
24
施工单位施工管理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责任表-17
25
(分包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报建)
责任表-1
26
(分包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归档)
责任表-2
27
分包单位法人授权书
责任表-18
28
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责任表-19
无表
六
财务文件
七
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
(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报建)
质量责任1
1
(建设单位)工程参建单位责任人员名单(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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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0.1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加强工程档案编制、验收及报送等管理工作,提高编制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档案的编制、整理、验收、报送管理。
其他专业工程档案的编制验收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1.0.3建设工程档案编制验收,除符合本标准外,尚应执行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不同载体形式的历史记录。
也可简称为工程档案。
2.0.2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者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3单位工程 single project
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的组成部分。
2.0.4分部工程 subproject
单位工程中可以按照专业性质、建筑部位或者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
2.0.5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project document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也可以简称为工程文件。
2.0.6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seedtime document of a construction project
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征地、勘察、设计、招投标审批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7监理文件 project management document
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8施工文件 constructing document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9竣工图as-build drawing
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2.0.10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
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11案卷 file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2.0.12 建设工程声像档案audio-visual construction archives 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包括反转片)、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影音光盘、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并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2.0.13 建设电子文件electronicconstruction records 在城乡规划、建设及管理活动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文件和建设工程电子文件。
2.0.14建设工程电子文件electronic records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以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主要包括工程准备阶段电子文件、监理电子文件、施工电子文件、竣工图电子文件和竣工验收电子文件。
简称工程电子文件。
2.0.15建设电子档案electronic construction archives 具有参考和利用价值并作为档案保存的建设电子文件及相应的支持软件、参数和其他数据。
主要包括建设系统业务管理电子档案和建设工程电子档案。
2.0.16立卷 filing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门别类整理成案卷,也称为组卷。
2.0.17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
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将形成的文件立卷后,按规定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3 基本规定
3.0.1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工程文件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 建设工程档案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收集、整理,所需经费应当在工程预算中单列。
3.0.3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配备通过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城建档案工作人员。
3.0.4建设单位是工程档案的总责任单位,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报送工作中应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工程档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及政府规范性文件。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内容、套数、费用、质量、报送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3负责收集、整理建设工程的准备阶段文件和竣工验收文件,并进行立卷归档;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以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施工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档案。
5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进度同步编制,形成完整、准确、真实、符合归档要求的工程档案。
3.0.5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并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及时向建设单位报送。
4建设工程档案内容
4.1 一般规定
4.1.1 建设工程档案是指在建设工程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
包括建设工程的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立项、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运行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与载体的文件材料。
它真实、系统、完整反映工程对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