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事纪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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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纪律制度

组织人事纪律制度

组织人事纪律制度组织人事纪律制度是一套规范组织内员工行为和维护组织秩序的规定和准则。

以下是一个组织人事纪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内容需要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和行业特点进行调整:组织人事纪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适用范围1.1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组织内员工的行为,维护组织的正常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整体素质。

1.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组织工作的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临时人员。

第二章:基本纪律第二条:遵守法律法规2.1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条:遵守组织规章制度3.1 员工应当遵守组织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请假制度、考勤规定等。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四条:工作态度4.1 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杜绝敷衍塞责。

第五条:工作效率5.1 员工应保证工作效率,按照岗位职责和任务要求完成工作,不得拖延、浪费工作时间。

第四章:团队合作第六条:团队协作6.1 员工应积极配合团队工作,保持团队协作精神,共同完成组织下达的任务。

第七条:不得损害组织利益7.1 员工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害组织利益的行为,包括泄露机密信息、私自挪用组织资产等。

第五章:纪律处分第八条:违纪处分8.1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将按照组织规定的程序和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调岗、停职、解雇等。

这是一个简单的组织人事纪律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的制度内容需要根据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详细规定。

制度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与员工的沟通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组织人事纪律要求

组织人事纪律要求

组织人事纪律要求
组织人事纪律要求
组织人事纪律要求
严禁拉票贿选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

严禁买官卖官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

严禁跑官要官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

严禁违规用人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不准突击提拔干部;不准任人唯亲、制定提拔调整人选;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

严禁干扰考察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中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

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人事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人事行为,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康的工作环境,提高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以及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人事纪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领导对制度负有建立、贯彻和执行的责任,各部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

第五条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切实履行岗位职责,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公司将严格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招聘管理第七条公司的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违规招聘行为。

第八条招聘程序必须公开、公平,不得在招聘中涉及性别、年龄、宗教信仰等歧视性因素。

第九条招聘程序必须严格审查应聘者的简历和资格,不得存在虚假信息的情况。

第十条招聘程序必须保护应聘者的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第十一条招聘程序必须遵守公告的条件和程序,不得私下进行招聘。

第三章入职管理第十二条入职时,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不得存在虚假信息。

第十三条入职时,员工必须接受公司领导的安排,配合完成相关手续和培训。

第十四条入职时,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岗前培训,认真学习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十五条入职时,员工必须签订《员工手册》,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入职时,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服从管理,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需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八条员工应该依照公司的安排参加培训,不得擅自拒绝。

第十九条在培训期间,员工应该认真学习和积极配合,不得逃课、旷课。

第二十条在培训结束后,员工应该及时总结和应用所学知识,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

第五章考勤管理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按规定打卡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缺勤。

公司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公司正常运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权益。

第二章基本纪律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工作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六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损坏、浪费或私自占有公司财物。

第七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信息。

第八条员工应团结协作,尊重同事,不得侮辱、诽谤、殴打他人。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不得在办公区域吸烟、乱扔垃圾。

第十三条员工应正确使用办公设备,不得恶意损坏或私自调换。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规定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考勤纪律第十五条员工应按时打卡,不得代打卡或利用他人打卡。

第十六条员工因故需请假,应提前向主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按公司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期间,不得擅自离岗,不得利用请假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八条公司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九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具体处罚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修订。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

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

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
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是任何组织都应该重视和遵守的重要方面。

这些政策旨
在确保组织的运作和管理在纪律上得到严格遵守,同时维护公平和公正的工作环境。

首先,一个组织应该制定并实施严格的员工纪律政策。

这包括对员工的行为和
表现设定明确的规定,并明确规定了违反纪律的后果。

这样做可以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增强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其次,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应该包括对员工的考勤和出勤纪律的要求。

组织
应该建立一套合理的考勤制度,确保员工按时出勤,并对旷工和迟到等不规范行为进行处理。

这有助于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生产效率。

此外,一个组织还应该建立和执行严格的员工惩罚政策。

这意味着违反纪律的
员工将受到适当的惩罚,以警示其他员工并确保组织内部秩序的稳定。

惩罚政策应该公平、公正,并在适用情况下遵循法律程序。

最后,组织人事纪律相关政策还应该包括对员工保密和道德准则的要求。

组织
要确保员工遵守保密协议,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和知识产权。

此外,员工应该遵守道德准则,包括不涉及腐败、欺诈或其他不当行为。

总而言之,一个组织的人事纪律相关政策对于维护组织的纪律和秩序非常重要。

这些政策确保员工遵守组织准则,提高工作效率,并维护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通过建立严格的员工纪律制度,组织可以创造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工作环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考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较好地维护了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随着人事考试事业的发展和考试环境的日趋复杂,人事考试工作的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加,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这些人员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行为,我们制定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

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从事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贯彻执行《纪律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要结合本地和不同考试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实细化,提出进一步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并贯彻落实好《纪律规定》,同时要重点抓好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等工作,使《纪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开展《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纪律规定》要全部内容上网(单位门户网站)、重点场所上墙。

要安排专门培训,组织专门学习,在每年的工作会议上都要提出这方面的工作要求。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位从事人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入脑入心,做到《纪律规定》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三、严格执行纪律要求要加强对《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一经查实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36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大力推进考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较好地维护了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随着人事考试事业的发展和考试环境的日趋复杂,人事考试工作的风险点也在不断增加,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出现了个别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的行为。

这些人员虽然是少数,但影响极其恶劣。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规范和制约人事考试工作人员行为,我们制定了《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以下简称《纪律规定》)。

现印发你们,并就贯彻执行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从事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工作人员。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把贯彻执行《纪律规定》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落实。

要结合本地和不同考试的实际情况,进行充实细化,提出进一步要求。

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并贯彻落实好《纪律规定》,同时要重点抓好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等工作,使《纪律规定》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广泛开展《纪律规定》的宣传教育工作。

《纪律规定》要全部内容上网(单位门户网站)、重点场所上墙。

要安排专门培训,组织专门学习,在每年的工作会议上都要提出这方面的工作要求。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每一位从事人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入脑入心,做到《纪律规定》宣传教育工作不留死角,不存盲区。

三、严格执行纪律要求要加强对《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中发现或群众举报的违反《纪律规定》的问题,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查处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一经查实的,要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司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纪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正常运转秩序,保障公司利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具体执行由人事部门负责。

第二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恪守工作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违反公司制度。

第三条公司对于员工的违纪行为将按照本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情况严重的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公司将通过员工手册、通知等形式将本制度的内容通知到员工,员工应当对本制度内容有所了解并遵守。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理第五条员工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或早退超过15分钟的次数超过3次;2.打卡问题:利用工具打卡,代打卡或者私自调整打卡记录等行为;3.无故缺勤:未经允许擅自离岗或者逃班超过3次;4.工作不认真:工作态度消极懈怠,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5.违反安全规定:不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6.涉嫌违法犯罪:员工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7.其他违纪行为: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或者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第六条员工违规行为处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轻微警告: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通报批评:对于影响较大的违规行为,公司可进行通报批评;3.暂停奖金:对于一定期限内发生违规行为的员工,暂停其奖金发放;4.降级处理: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对员工进行降职处理;5.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严重影响公司正常运转的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第七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具体违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同时要注重对员工的教育和改正,避免员工重复违规。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人事监督制度,加强对员工的日常管理监督,确保员工依规规范行为。

第九条公司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自觉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防止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完善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激励,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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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事规定的修改
一、辞职
1、即日起至2014年3月15日之前不予批准离职。

2、即日起员工由于个人原因需要离职,以书面报告为准,口头告知不予生效,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起一个月后方可离职。

3、员工请辞经批准后,1个月内如有新员工7天试岗和观察期结束合格后,请辞人员即可提前离职。

4、员工辞职后2日内需将工装、工号牌、头花等交回仓库,有仓库主管签字确认无误后,将离职表交予财务,于次月16日到店结算工资。

二、请休假
1、2014年元月起回李家烩羊肉店每月公休正式改为没人每月3天。

2、员工请假需提前1天递交请休假条,领班级限批1天权利,经理级限批7天,7天以上由总经理审批(各级管理人员行使批假权限时,需与直属上级进行沟通,保证店面正常运营)。

3、2014年员工当月累计或者连续请休假超10天以上,不足15天内的,取消本月全勤奖和分红,并按实际出勤计算工资(婚丧假除外)。

4、2014年起员工当月累计或连续请假超过15天的(婚丧假除外),取消当月工龄工资和工龄,并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三、迟到
1、完善考勤机制,全员打卡,考勤双记录。

2、早上上班打卡9:18之前,下午下班打卡14:00--15:00;
下午上班打卡16:00--17:00(夏季:16:30--17:30),晚上下班21:30--23:00(夏季22:00--23:00)晚上值班人员离店时签退打卡。

3、员工每月3次漏打卡机会,需由部门经理证明并到办公室漏打卡证明表上签字生效。

超过三次的,每次按5元罚款。

4、当月迟到累计超3次(含3次),除制度罚款外,扣除当月全勤。

5、当月累计迟到超过2小时(含2小时),分红发放80%,出勤不足25天的按50%发放;累计迟到2小时以上的,分红按50%发放,出勤不足20天的分红取消,并按相关休假条例并罚,情节严重的予以劝退。

四、晚到和早退
1、有事晚到需提前告知部门经理,晚到随当日值班共同值班半天;
2、当月累计晚到2小时,不足3小时的扣公休半天,3小时不足4小时的,扣公休1天,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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