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功能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节 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乙肝歧视案
谢谢
第一节 宪法概述
1.1 宪法的涵义
法
凡权利无保障 和分权未确立
国 《 人
的社会,就没 权
有宪法。
宣
言
》
2.3“七八宪法”
2.3.2 “七八宪法” 的评价
“左”的色彩浓厚;不完善、不严谨
第二节 宪法的演进
1.“八二宪法” 的制定过程 (1)制定背景 政治领域
1.“七五宪法”对民主与法制精神的放弃 错误地将阶级斗争看作是中国共产党在整个社会主义历史
阶段的基本路线。 把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来所形成的一整套“左”的东西合
法化。 抛弃了民主与法制,为“人治”留下空隙。 使用了大量的政治口号和文学夸张词句,甚至用毛主席语
录代替了法律语言。
第二节 宪法的演进
义务的角度看
从宪法的法 律形式和特
点来看
从宪法的阶 级属性和本
质来看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一、宪法的涵义 宪法不是普通的法律,而是纲领性的国家大法;不是一般
的部门法,而是规定国家组织、政府制度及其指导原则, 并集中反映社会发展和民众要求的国家根本法。
第一节 宪法概述
二、宪法的分类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钦定宪法、民定宪法与协定宪法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基本人权
人集体民责主任制权
首长负责制
集体责任制
法制
第五节 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5.1.2.2 廉政和勤政原则 基本人权
法制
第五节 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案例:上海社保基金案 基本人权
法制
第五节 宪法对国家制度和公民权利的规定
第九讲 宪法的价值与作用

民主和人权是宪法最核心的价值追求
1、人权和民主是宪政社会区别与专制社会、宪法区别于前立 宪社会各种法律的本质特征; 2、宪法其他各项价值的实现必须以人权、民主为基础; 3、宪法以人权和民主为最终归宿。
宪法对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1、宪法规定并不断丰富着人权的内涵; 2、宪法对人权进行着严格的保护。
宪法的社会作用
宪法对政治关系的作用
1、宪法是构建一国政治制度和政治体制及其构本依据; 3、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政治关系必须以国家法制为基础进行运作和发展。
宪法对经济关系的作用
1、宪法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确定一定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从 而决定一国经济关系的基本性质; 2、宪法以一定方式确认或确定适合于经济发展的经济体制; 3、宪法还可以规定促进经济长期、稳定发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措施。
宪法对社会文化关系的作用
1、规定意识形态 2、确认和保护社会道德 3、规定属于思想意识方面的各项制度。
宪法对民主的保护和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1、宪法规定了政治权利 2、宪法确定公民参与政治的途径和程序 3、宪法还规定了国家机关产生和运作的基本规则
二、宪法的作用
宪法作用的概念和特点 宪法的作用是指宪法规范通过调整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从
而最终对社会关系产生的影响。 1、宪法的作用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根本意志的现实化 2、先发作用的对象是宪法关系主体的行为和社会关系 3、宪法对宪法关系主体和社会政治关系可能产生积极作用, 也可能产生消极作用 4、宪法作用的全面发挥有赖于一定的社会条件
3、社会发展
宪法对于社会发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主要表现在:
A 确定并维护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确定经济发展模式,规 定经济发展目标及步骤 B 对既有政治关系不断地进行调整, 对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分配形式做出各项变更 C 规定意识 形态,建立教育、宗教等思想文化制度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

学习宪法基本内容摘要本文档旨在介绍宪法的基本内容,包括宪法的定义、性质、功能、历史、体系、原则和基本精神。
通过学习宪法基本内容,可以增强对国家法律制度的认识和尊重,提高法治意识和素养,维护国家主权和社会秩序。
宪法的定义宪法是一种特殊的法律,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机关的总章程,是国家各项活动的总依据,是公民权利和义务的总保障。
宪法具有最高的效力和权威,是其他一切法律规范必须遵循和服从的。
宪法的性质●法律性质:宪法是一种正式的、成文的、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并公布实施的。
●政治性质:宪法是一种政治性质极强的法律规范,是反映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治意志的表现,是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和指南。
●历史性质:宪法是一种历史性质极强的法律规范,是反映国家历史发展和历史经验的结晶,是国家历史传统和历史文化的载体。
●理想性质:宪法是一种理想性质极强的法律规范,是反映国家理想目标和理想追求的表达,是国家理想信念和理想价值的体现。
宪法的功能●规范功能: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职能、关系等,对国家各项活动进行规范和约束,保证国家权力运行在合理有效的轨道上。
●保障功能:宪法通过规定公民权利和义务等基本人权事项,对公民个人自由和社会利益进行保障和平衡,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教育功能:宪法通过传播宪法知识和宣传宪法精神等方式,对公民进行思想教育和道德教育,培养公民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观念。
●引领功能:宪法通过设定国家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等战略事项,对国家未来发展进行引领和指导,激励全体人民为实现共同理想而奋斗。
宪法的历史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颁布的,是我国第四部宪法。
我国历史上还制定过三部宪法,分别是:●1954年宪法:是我国第一部宪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个根本大法,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的首次确立和宣告。
●1978年宪法:是我国第三部宪法,是改革开放前夕的过渡性宪法,是对1975年宪法的修正和补充。
解读宪法的功能与生命力

解读宪法的功能与生命力————————————————————————————————作者:————————————————————————————————日期:解读宪法的功能与生命力-法律解读宪法的功能与生命力上一讲主要讲述宪法的法律地位以及基本原则。
这一讲,则着重讲述宪法具有何种功能。
第一,宪法是公民基本权利的根本保障。
确认和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是宪法存在的重要价值和功能。
宪法的基本理念是实现人的尊严和价值,使公民在宪法的调整下获得幸福生活的基本环境和条件。
各国宪法在文本中普遍规定了基本权利,并确立了具体的保障制度。
基本权利一般是公民在社会生活中行使的最重要的权利,宪法同时赋予国家保障基本权利的义务。
我国宪法的第二章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二,宪法是约束国家权力的根本规范。
宪法的核心精神之一是约束和保证国家权力在宪法规定的范围内活动。
宪法约束国家权力的基本形式是: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来源;宪法规定了国家权力的主体与具体行使国家权力主体之间的关系;宪法同时规定了国家权力的行使程序,防止国家权力可能的滥用。
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史告诉我们,规范与制约国家权力活动的有效制度安排是通过宪法进行的,公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应当受到宪法的约束。
第三,宪法是公民的基本生活方式。
通过宪法的确认,公民获得了宪法地位并成为基本权利的主题,以权利制约权力是公民维护其权利的重要保障。
宪法具有合理性与得到实施的力量,在于公民掌握宪法、运用宪法,善于通过宪法途径表达自己的意志,使宪法的发展获得广泛的社会基础。
当公民感受宪法精神、自觉地维护宪法时,宪法才具有真正的生命力。
第四,宪法是维护社会共识与国家核心利益的根本保障。
国家核心利益体现在宪法上,通过宪法确认、巩固和实现社会共识,形成宪法共识,为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宪法能以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以此作为社会成员遵循的原则。
对于少数人利益的保护,宪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制度。
宪法的有关知识点

宪法的有关知识点
宪法作为一部国家最高法律体现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法律秩序,对国家的运行和公民权利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是几个与宪法相关的知识点:
1. 宪法含义:宪法是一个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组织形式、国家机构的职能和权力,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2. 宪法的制定:宪法可以通过宪法制定会议、全民公投或立法程序来制定。
各国的宪法制定方式因体制差异而有所不同。
3. 宪法的内容:宪法通常包含国家组织机构、权力划分、公民权利和义务、司法体系和修宪程序等方面的内容。
4. 宪法的权威性:宪法是一部最高法律,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同时,宪法也应受到国家机构和公民的遵守和尊重。
5. 宪法的修宪:根据国家的需要和发展,宪法可以通过修宪程序进行修改,以适应社会的变化和进步。
6. 宪法的保障作用: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了公民的自由和权益,并约束了政府的权力,确保政府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7. 宪法的适用范围:宪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行政、立法和司法机构,适用于所有公民和组织。
总体来说,宪法是一部国家的基本法律文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它不仅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也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对于公民来说,了解宪法的相关知识点是理解国家制度和规范自己行为的基础,也是积极参与公民事务的必要条件。
浅论宪法功能的实现(中)

浅论宪法功能的实现(中)三、宪法功能从应然向实然转化的过程1.运行轨迹从宏观上来看,宪法功能从应然向实然的转化体现在宪法实现的过程中,即现实宪法通过观念宪法体现于成文宪法,并在观念宪法的影响下作用于现实宪法这一过程。
也就是说,宪法功能从应然向实然转化的过程包括前后相继的两个部分:首先,成文宪法的形成和制定是宪法功能实现的第一步。
此时,宪法主体的需求和主张通过观念宪法得以体现,形成宪法的应然功能并以成文宪法规范为载体。
宪法规范本身应当以客观事物为基础,以宪法的本质为前提,尊重客观发展规律,排除主观臆断。
与现实宪法相适应,真实反映现实宪法状况和要求的成文宪法,也必然在不同程度上反映现实宪法中宪法主体对宪法的预期设计和理想状态,即宪法应然的功能。
从这个意义上说,成文宪法规范的制定和形成的过程,就是其体现宪法应然功能的过程,它反映了“社会—宪法”的关系。
其次,成文宪法规范和调整现实宪法的过程,即宪法切实有效地实施是宪法功能从应然迈向实然的第二步。
成文宪法制定形成后,其自身的结构,不同时期不同的宪法价值取向,不同国家不同的政治经济文化条件及民族特性等时空因素,赋予了具体历史条件下成文宪法应然功能的不同具体内涵。
这些由成文宪法所体现和反映的宪法的应然功能,又通过成文宪法对现实社会现象的具体规范调整的运作过程,以不同程度和形式发挥着实际的作用,从而使宪法功能从应然向实然转化。
宪法这一实现过程体现了“宪法—社会”的关系。
宪法功能正是在宪法实现的这两个前后相继的过程中,通过由社会到宪法再到社会的宪法运行过程,由应然向实然转化,对其他社会现象产生着实际的影响。
2.保障机制功能的实现离不开制度的保障。
宪法功能的实现过程,也是宪法运行机制的建构并良性运作的过程。
具体来说主要指宪法制定和修改、宪法解释、宪法司法适用,以及宪法监督机制的有机统一。
宪法制定和修改机制应当是一套实体性和程序性相结合的规则体系,它需要符合严格独特的程序。
《宪法学》全套课件

03
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概述
公民基本权利内容及其保障
01
02
03
公民基本权利内容
包括政治权利和自由、宗 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 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 权利等。
权利保障措施
宪法保障、立法保障、行 政保障、司法保障等多层 次、全方位的保障体系。
权利行使原则
平等原则、自由原则、法 治原则等,确保公民权利 得到充分行使和保障。
02
平等原则在宪法中的体现
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因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
受到歧视。
03
平等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司法机关在审判案件时应当遵循平等原则,确保当事人享有平等的诉讼
地位和权利。同时,对于弱势群体应当给予特殊关注和保护,确保其权
益得到充分保障。
04
国家机构体系与职权划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组成和职权
宪法功能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国家权力运 行的规范。
宪法历史发展脉络
近代宪法产生
近代宪法的产生是资本主义商品 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资产阶 级革命的产物。
中国宪法发展
中国宪法经历了多次制定和修改 ,逐步完善和发展,体现了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进程。
宪法基本原则
01
02
权力制约原则
国家机关之间实行权力分工和 制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 象的发生。
宪法与其他法律关系
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关系
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普通法律是宪法的具 体化。宪法与普通法律共同构成国家的法律体系。
宪法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关系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不得 与宪法相抵触。宪法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具有 指导和约束作用。
宪法的作用、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一章第四、五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法律教育网 法律精英的成长基地 司法考试辅导《宪法》第一章第四、五节讲义第四节 宪法的作用一、宪法的一般功能1.确认功能(1)确认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2)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使统治阶级的地位得到合法化;(3)确认法制统一的原则,为法律体系的有机统一和协调发展提供统一的基础;(4)确认社会共同体的基本价值目标与原则,为社会共同体的发展提供共同遵循的价值体系。
2.保障功能:对民主制度和人权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
3.限制功能:宪法既是限权法又是授权法。
4.协调功能:协调不同主体的利益关系。
二、宪法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作用1.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1)宪法确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2)宪法确立了立法统一的基础;(3)宪法确立了解决法律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4)宪法是立法体制发展与完善的基础与依据。
2.宪法在执法中的作用:宪法是执法的基础与原则。
3.宪法在司法中的作用(1)宪法是检察权和审判权的来源;(2)宪法规定了司法机关活动的基本原则。
4.宪法在守法中的作用:认真遵守宪法、树立宪法意识是提高守法意识的重要内容。
【例题·单选题】关于宪法在立法中的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10-1-19)A.宪法确立了法律体系的基本目标B.宪法确立了立法的统一基础C.宪法规定了完善的立法体制与具体规划D.宪法规定了解决法律体系内部冲突的基本机制[答疑编号2759010202]【答案】C【解析】选项C 说法错误,宪法规定的是原则性内容,而不是具体的规划。
第五节 宪法的渊源与宪法典的结构一、宪法的渊源1.宪法典:指将一国最根本、 最重要的问题由一种有逻辑、有系统的法律文书加以明确规定而形成的宪法。
2.宪法性法律宪法性法律是从部门法意义上按法律规定的内容、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分类所得出的结论。
它是指一国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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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宪法的功能宪法的功能就是宪法本身所具有的对社会生活能产生影响的内在属性,通常表现为宪法的外在作用。
宪法的功能由宪法的本质所决定,并集中体现了宪法的价值。
宪法也是法,宪法的功能属于法的总体功能的范畴,即规范人们的行为,维护统治,管理社会。
但是宪法与普通法律又有所不同,有它自己独特的、其他法律和规范不能取代的功能或作用。
宪法涉及的社会生活的领域很广,对国家的政治生活、经济建设、法治统一和文化发展都有重大影响。
我们不能将宪法所涉及到的所有领域和受到宪法影响的一切事物都罗列到宪法功能或作用的范围内,那样也许会使我们不能真正把握宪法功能的实质。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它的功能是根本性的,也是简单的。
法国《人权宣言》第 16条规定:“ 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
” 这段对宪法的经典表述可以说已经点明了宪法的功能,即,宪法的功能,就是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成为国家法制的核心。
(一)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保护国家的经济基础国家作为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经济基础之上的。
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和经济地位是其成为统治者的根本原因。
说到底,政权依赖于制度性的权利——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所以,用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将保护统治阶级所赖以生存的生产资料所有权,规定为国家根本任务,并保证它的实现,就成为宪《人权宣言》第 16条中“ 权利保障” 所要保障的“ 人权” ,法的独有功能,这是普通法律办不到的。
其实质和核心是生产资料的资本家所有权,也就是资本家的剥削权。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是资产阶级国家不便言明的根本任务,是资产阶级宪法的核心原则。
资产阶级宪法的全部内容都可以归结到保护私有财产权上。
社会主义宪法同样将建设和完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国家的根本任务,予以确认和保护,从而以根本大法的形式,保证国家的性质,保证国家前进的方向。
与资产阶级宪法不同的是,社会主义宪法对这一点是公开言明的,毫不掩饰的。
因为社会主义所追求的目标,社会主义宪法所规定的国家根本任务,是符合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和要求的。
人类不仅需要财富,更需要共同富裕。
共同富裕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宪法确认和保护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使国家的根本任务的实现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宪法作为国家的总章程,确立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规范国家的基本社会关系,保障基本人权,规范国家权力统治阶级掌握的政权需要得到普遍承认,并要通过一定的方式来行使;社会秩序的建立,是统治阶级运用政权的力量,分配基本权利义务的结果。
而这两件大事,都要依靠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来完成,普通法律可以支持宪法发挥这一功能,但普通法律本身却不具有这一功能。
这一功能也是宪法独有的功能。
宪法是通过确认和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主要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来发挥这一功能的。
宪法确认国家政权的归属,规定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及其层级关系,保障基本人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确定和调整政府和人民以及政府机关之间的相互关系,确定和调整国家各民族、各地方、各阶层、各重要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
宪法所具有的这种确立国家根本性的制度,调整重大基本社会关系的功能,是近代宪法最为显著的功能。
《人权宣言》第 16条中所讲的“ 确立分权” ,就是指确立资产阶级“ 三权分立” 的根本政治制度。
这一制度,勾画出资本主义国家机构之间以及国家与人民、中央与地方、阶级与阶级、民族与民族之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框架。
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同样需要发挥这一功能,保障基本人权,规范的限制国家权力,确立人民当家作主,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政治制度。
在我国,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框架内,宪法将国家机构之间以及政府与人民、中央与地方、各民族、各阶级之间的相互关系作了原则性的规定。
这些规定从宏观上确认和调整着国家内部重大的社会关系,为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提供了基本程序。
普通法律只有在宪法提供的这套操作系统中,才能发挥其具体的作用。
(三)宪法是国家法治的核心,具有统率全国法律体系的功能一个部门法无论多么重要,都只是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它可以对其他部门法产生重大影响,但并不能为它们提供内在统一的立法原则。
只有宪法,具有这种统率其他所有部门法,为其他各个部门法提供立法原则,从而成为这些部门法立法依据的功能。
在实行法治的过程中,宪法的这一功能首先表现为统率国家法律体系。
法治的实现,首先要有法律体系的龙头——宪法;法律的权威,首先来自“ 法律的法律”——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法立法,依宪法治国;法制的统一,更要靠宪法来保证。
宪法是“ 母法” ,其他各部门法则是“ 子法” 。
其次,依法治国,实行法治,也需要宪法对国家立法机关、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产生、职权、工作程序以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从而使国家法治状态能够有序运行。
宪法能够担当此任,从而成为国家法治的核心。
法治的实质,就是用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规范覆盖整个社会关系的领域,形成法律秩序,在这其中起核心和主导作用的就是宪法。
资产阶级在长达数百年对国家的统治中,积累了丰富的统治经验。
他们很早就认识到实行法治,依照体现资产阶级整体意志和利益的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要比依靠统治阶级推出的个别领袖人物治理国家可靠得多。
他们也较早地认识到宪法在实行法治中的这种核心和统率作用,因此,十分重视宪法这一功能的发挥,并在这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
社会主义国家对实行法治也有了深刻的认识,我国已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写入宪法。
深入理解和认识宪法的这一重要功能,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稳妥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当然,宪法上述各项功能的发挥,也需要各个部门法将宪法规定的原则予以延伸和具体化,宪法为各个部门法的这种延伸和具体化提供了基础。
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而把宪法涉及到的社会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进步和发展,都归功于宪法的作用。
那样会混淆宪法的功能和普通法律作用的界限,反而无助于对宪法功能的正确把握。
二、宪法的价值宪法的价值是宪法功能与社会发展正相关关系的集中表现,是宪法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独具的、合规律、合目的的推动作用的总和。
宪法的功能(作用)是宪法价值的外化,宪法的价值是宪法功能的内在依据。
所谓“ 价值” ,是指事物对它所处环境及与其相关事物的益处或效用。
有这种益处或效用,就是有“ 价值” ,反之就是没有“ 价值” 。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法,对社会的向前发展具有良性的推动作用,这种推动作用对社会是有益处有效用的,因而对社会是有“ 价值” 的。
正确理解宪法的价值,应掌握以下几点:(一)宪法的价值是宪法所独有的宪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应运而生的。
就是说,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现有制度资源已经接近用尽,如果不创造出新的制度和新的法律形式,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就会受到阻碍。
宪法的出现,为社会的向前发展提供了这种新的制度资源,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发展。
宪法的价值,是任何其他法律或制度所无法取代的,是宪法所独有的。
(二)宪法的价值在于它的“ 合规律性” ,即它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生产力的进步导致雇佣劳动和生产的社会化,在此基础上出现了资本主义私有制及与之相结合的市场经济体制。
这样的经济基础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政治统治形式、政治组织、法律制度和运行原则。
于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后就出现了提供和确认这一切的国家根本大法——宪法。
到社会主义时期,社会主义宪法又担当了此任。
规律是客观的,社会是发展的,宪法价值的合规律性,要求宪法能正确地反映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这就是保障基本人权,落实人民主权,建立宪政秩序,促进社会发展,实现社会正义。
一旦宪法落后于社会发展的步伐,不再能正确反映社会发展的要求,宪法就会丧失它应有的或原有的价值。
判定宪法的价值,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及其所处的历史阶段,更重要的是,还要看它是否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方向相一致。
(三)宪法的价值还在于它符合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先进社会力量所追求的目的这是宪法价值的“ 合目的性” 。
社会的发展离不开人的活动。
而人是分为阶级的,阶级通常是由政党领导的。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能够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代表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和要求的社会阶级和政治力量所追求的目的,是与社会发展规律相一致的。
他们目的的实现,就意味着社会的进步,而宪法只有反映这一目的,符合这一目的,才具有价值。
因此,宪法的价值具有阶级性,宪法只有符合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大多数人利益的那个阶级或政治力量所追求的目的,才具有它的价值。
反之,就会失去它的价值。
同样,代表社会发展方向的先进阶级或政治力量,一旦丧失其先进性,反映其目的的宪法也就会丧失它的价值。
历史上,不同的阶级和政治力量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都曾经充当过社会前进方向的代表,不同时期的宪法也相应地反映了这些阶级或政治力量的目的和要求,对其中符合社会发展的内容,可以不断地被保留或改造后吸收。
因此,宪法的价值也具有继承性。
(四)宪法的价值在于它对社会的发展起推动作用宪法的所独有的、合规律、合目的的价值,就在于通过保障基本人权,确立民主和法治,推动社会进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这一价值最终都要体现在宪法对社会发展的功能或作用上。
宪法功能的充分发挥是宪法价值得以实现的前提条件。
宪法只有充分发挥了它推动社会进步的功能或作用,才能实现它的价值。
历史上曾经出现过的那种脱离实际、纯粹为装点门面的假宪法,无法发挥作用,也就毫无价值。
而对社会的进步起阻碍作用的过时的旧宪法,同样也毫无价值可言。
价值判断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个立场问题,离开一定的立场,是无法进行价值判断的。
在阶级社会,这个立场首先是阶级立场。
站在代表社会前进方向和发展规律的先进阶级的立场上,才能对宪法价值作出符合实际的正确判断。
超阶级的所谓“ 客观、公正” 的立场,是不存在的。
(五)两种宪法的价值资产阶级宪法的价值,就是通过确认和巩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保障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转,保障资本主义剥削的实现。
资本主义私有制与封建的私有制相比,具有很大的进步意义,它摒弃了封建的人身依附关系,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资本家运用其所有的资本和其他生产资料进行再生产;资本主义剥削比起封建的超经济剥削,也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资本主义剥削是通过雇佣劳动制,在市场上以“ 平等” 、“ 自由” 的契约交换方式实现的。
它给予劳动者以人身自由和法律上的平等待遇。
资产阶级的民主制度也比封建专制制度更能动员和利用社会各种资源。
因此,资产阶级宪法具有它存在的价值,并通过其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实现了它的价值。
保护私有财产,保护人身自由和平等自愿基础上的市场竞争秩序,就成为最能体现资产阶级宪法价值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