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广场整体空间布局规划

城市广场整体空间布局规划
城市广场整体空间布局规划

城市广场整体空间布局规划

摘要:本文从城市广场设计原则和城市广场的主要设施入手,介绍了城市广场的整体空间布局方法。并由此得出,城市广场整体布局的得失重于局部设计的好坏。

关键词:城市广场;设施;空间布局规划

一城市广场设计原则

不同性质的城市广场有不同的设计原则,如下:1)文化广场必须留有足够的空地以开展文化活动,并根据人的行为特征和建筑物性质进行动静分区。广场中可安排露天或半露天的表演赏区。2)市场广场设计一般比较强调空间构图,突出景观效果,同时更要便于公众使用,应增强广场功能和设施,提高广场的利用率。3)纪念广场应能表现城市的历史和个性,其空间处理应满足气氛及象征意义的要求。广场中不宜布置广告牌、标语牌、宣传牌等4)商业广场应合理连接和过渡广场及其周围的商业活动,可采用步行街形式或用连廊联接邻近的室内商场与露天、半露天市场。广场中须布置适宜人们休憩、交通和饮食的设施。5)游憩广场空间宜采用园林绿化,以树木、草地和林荫道营造舒适宜人的开放空间。广场中宜布置台阶、坐凳等供人休憩;设置花坛、雕塑、水景等供人观赏游乐。6)交通集散广场应合理确定广场内外交通组织方式,针对人流、客货运车流需要划分不同的活动分区和通行线路,必要时应设地下隧道或人行天桥。广场中以交通服务设施为主,不宜过多安排会导致行为滞留的其它设施,还应突出、醒目的交通引导标志。

[城市发展规划与战略定位]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城市规划)资料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 行)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http:// 2005-09-02 [收藏] [推荐] [有奖纠错] [字号:大中小] [打印] [关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 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应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尚无批准的详细规划时,建设用地面积大于(含)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应编制详细规划,经批准后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万平方米的建设项目,在用地性质符合分区规划及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基础上,按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 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单个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应由规划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2015年6月修订)

附件: 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 配建标准实施细则 (2015年6月修订)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规划局(杭州市测绘与地理信息局) 杭州市公安局 二O一五年六月 - 1 -

前言 2009年,杭州市在市建设、规划与公安等部门的共同推进下,出台了针对当时发展要求的杭州市建筑物停车配建标准——《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对指导城市建设和地块开发发挥了积极作用。 伴随着城市化和机动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而机动车停车位的建设速度远落后于机动车增长速度,导致机动车停车位缺口不断拉大,停车结构不尽合理,停车供需矛盾日益严峻。 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修编项目组对杭州市停车现状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总结国内外先进经验,参考国内同类城市相关规定和规范,结合杭州市停车发展趋势,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开展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修编工作。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配建指标。 本次修编的主要内容是: 1、在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基础框架上,根据近几年来杭州市城市建筑工程规划、建设、审批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并结合其它同类规范相关内容,对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建筑分类进行优化调整。本次修编未调整建筑物大类的划分方法, - 2 -

只对部分建筑物小类进行调整,使得建筑分类更加科学合理。 2、在对杭州市停车供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判断的基础上,对比国内同类城市的停车配建指标,总体提高2009年《实施细则(试行)》的配建指标值,使其达到较高的配建水平。 3、本次修编加入公共停车位建设内容。根据调查,杭州市区停车结构严重失衡,路外公共停车位的数量严重偏少,本次修编规定土地行政划拨类的建筑工程应增配公共停车位,可以有效地缓解停车供需矛盾,可操作性也较好。 - 3 -

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分析

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分析 摘要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公共设施规划是十分重要的核心内容,通过多城市公共设施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能够实现城市土地资源动态平衡。本文首先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内容进行介绍,然后对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的理念进行分析,并对具体的规划布局要点进行深入研究。 关键词公共设施;住宅;交通 前言 近年来,社会经济发展迅速,城市建设规模也在逐渐扩大,城市公共设施日渐增多,在提升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城市公共设施包括体育馆、医院、社会福利配套设施等等,只有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合理的空间布局规划,才能够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1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分析 在城市公共设施的规划建设中,应该加快公共设施共享,扩大建设规模,积极推进交通设施、通信设备等基础项目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公共服务设施体系,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通过应用科学的空间适宜性评价方式,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分析,可对公共设施布局规划起到良好的引导作用。在具体的布局规划过程中,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城市生态环境、经济发展、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另外,对于城市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规划形式,还需要进行适宜性评价分析,综合考虑城市已有工程项目对于土地资源的利用情况,对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进行引导。在具体的分区引导过程中,需要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现有的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以及择机建设用地这三种[1]。 2 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理念 2.1 细分公共物品属性 政府部门是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唯一主体,在各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建设中,施工成本比较高,建设规模比较大,并且施工工期较长,很难获得收益,因此,私人或者企业往往不会投资建设公共设施。现如今,我国经济体制发生变革,公共设施也逐渐被细分为纯公共设施、混合型公共设施以及市场化公共设施,由于投资建设方式发生了变化,因此,公共设施决策、投资和管理也发生了分离。基于此,在城市公共设施空间布局规划中,应该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在对公共设施用地进行规划布局时,应该优先对纯公共设施进行规划布局,比如对于文化馆、博物馆,可优先布局,而对于电影院以及其他娱乐设施,则可交给市场规划。第二,对于公共物品以及市场化物品,需要注意协调好二者在城市空间的布局形式,如图1所示。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知识讲解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建筑41班 米兰 2140703006 摘要: 杭州市作为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杭州市城市建成区从最初的矩形发展到扇形,再发展到目前以钱塘江为轴心的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布局模式,已初步呈现出现代化大都市的空间格局。其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规划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杭州、多中心、城市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

(一)历史沿革及规划发展历史: 杭州城市空间结构从清末至2l世纪经历了多次变革: 清末至2l世纪80年代为团状与指状形态下的单中心集聚结构,城市的主中心主要位于湖滨和吴山地区,功能以混合为主,城市各类公建都集中于此; 而进入90年代后,城市形态仍以团状为主,但城市中心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在原中心北部建立了新的城市中心一武林区域,同时外围也形成了两大副城——下沙和滨江,城市向多中心发展,而城市功能在地域空间上也出现了分化趋势; 到2005年以后,随着跨江战略的深入实施,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指出杭州市未来的发展要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模式,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 目前杭州城市逐步形成了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各个中心功能专业化发展更为明显。 一、杭州市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这是杭州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从1978年开始编制,1983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此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5年到2000年。定义杭州市的城市性质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城市总体布局按照“保护西湖风景,开辟钱江新区,逐步改造旧城,配套生活设施,调整工业结构,发展卫星城镇”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 二、杭州市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版完整版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 术规定版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2010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杭州市域各县(市)的城镇可参照执行。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技术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规划确定的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等特定区域,在编制详细规划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确定专门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条各项建设项目,应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未批准详细规划的,按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本规定执行。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民建房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后报市政府。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所附表(2—2)—《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 围表》执行。 《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 出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精心整理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行。 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

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由 表(3—2)建设用地下限指标 但有下列情况之一,在不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前提下,可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 1.社区配套用房、垃圾收集和中转用房、变配电房、泵房、公厕等涉及社会公益性的建设

2.因邻近土地为已实施或已经通过规划审批的河道、道路、绿化等工程,无法与周边土地整合的建设项目。 3.经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需进行翻建的项目。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十条新建房屋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因素合理确定。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间距 第十二条住宅与北侧非住宅建筑的间距,不应小于住宅高度的0.7倍且不应小于13m,有一幢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10m。 第十三条住宅两侧的非住宅建筑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其间距不小于9m,遮挡建筑为低层时最小值可放宽至6m。若对住宅主朝向产生较大视线干扰时,间距不应小于与住宅垂直布置的建筑高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 技术指南 (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O一九年四月

目录 1 总则 (1) 1.1评估目的 (1) 1.2适用范围 (1) 1.3评估时点与基数 (1) 1.4评估原则 (2) 1.5评估依据 (2) 1.5.1法律法规 (2) 1.5.2相关规划及社会经济资料 (2) 1.6评估组织 (3) 2 工作流程 (3) 2.1工作准备 (3) 2.2现状调查与分析 (3) 2.3成果编制 (4) 2.4成果论证与公示 (4) 2.5成果报批 (4) 3 评估主要内容 (4) 3.1现状概况 (5) 3.2现行各类空间规划回顾 (5) 3.3战略目标评估 (5) 3.4城镇建设发展格局评估 (6)

3.4.1市(县)域发展格局评估 (6) 3.4.2中心城区规划评估 (7) 3.4.3产业园区规划布局评估 (7) 3.4.4重点区域规划布局评估 (7) 3.5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评估 (7) 3.6空间管控评估 (8) 3.7要素配置评估 (8) 3.8现行各类空间规划方案合理性评估 (8) 3.9区域发展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分析 (9) 3.9.1外部发展环境分析 (9) 3.9.2地方发展诉求分析 (9) 3.10其他专项类规划评估 (9) 3.11评估结论与建议 (11) 3.11.1强制性内容执行情况 (11) 3.11.2规划实施主要成效 (11) 3.11.3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3.11.4主要建议 (12) 4 技术要点 (12) 4.1基础资料收集 (12) 4.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底图编制 (12) 4.3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优化建议 (13) 5 成果要求 (13)

大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大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 大庆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是结合目前城市社会经济转型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对大庆未来更长远阶段的发展形成清晰、准确、切合实际的判断,提出科学合理的城市空间发展的战略性构想和实施建议,从而推进大庆市城市建设走向特色及可持续发展之路。 第一部分总体战略 一、大庆转型的新理念 通过对大庆近二十年来城市经济转型的实践进行分析总结,规划认为以人力、资本和市场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不足是当前大庆接续产业发展面临的重要制约。与发达地区和竞争城市相比,大庆在经济发展环境培育方面的相对滞后,大大降低了接续产业的竞争力,延缓了城市发展转型的进程。 针对这一问题,规划提出,未来大庆的发展转型之路不应当仅局限于以新兴接续产业为代表的城市发展动力的延续,更应当注重以人力、资本和市场为主要特征的外部经济发展环境的营造,进而推动接续产业的快速发展。 二、城市规划与建设的重点方向 在经济发展环境的培育中,城市的规划与建设是其中最重要的环节,针对当前接续产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未来发展的可能,大庆未来提升自身经济发展环境,在城市规划和建设领域应当抓住四个方面: 第一、优先强化市场腹地的联系与扩张。提高中心城市的流通能力,降低接续产业的物流成本,加强对腹地资源的吸附和加工能力。 第二、主动优化第二产业布局的空间效率。根据土地价值、环境影响和投入产出三大评估条件,选择交通便利、土地充足、环境安全、接近市场、规模集群的地区布局新增产业,提高接续产业的空间竞争力。 第三、积极推动城市服务功能的多元化和集中式发展。全面提升商业服务功能,有重点的发展石油生产服务功能;通过城市中心的建设带动城市服务水平和能级的提升,降低接续产业的交易成本。 第四、循序渐进的提升城市创新环境。在石油科技领域率先形成产、学、研一体化的发展平台;以建设“生态宜居城市”为契机,加大城市对高素质人才的吸引力度,真正形成大庆长久的竞争优势。 三、空间发展的四大战略 战略一:产业疏解 逐步更新高新区核心地区内的低水平传统工业,控制宏伟、兴化两个园区的石化产能规模;在经开区、龙凤光明地区、大同林源地区和红岗大广高速出口地区等交通、环境和土地资源的综合优势地区建设现代产业新城,减少产业布局对城市人居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新兴产业运行效率。 战略二:双城整合 尽管由于用地条件限制,城市用地正在向庆南、庆北两翼展开,但城市人口仍然应当是基于滨洲铁路沿线地区的紧凑式发展,以有利于交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提高城市的规模效率和效益。未来西城的主导发展方向是向西跨越让通铁路,发展富强以西地区;而东城的主导发展方向近期应当通过高新区用地调整,增加土地供给,远期酌情推动安达的空间一体化。 战略三:中心集聚 规划提出以世纪大道为依托,建设一个服务功能综合、土地价值凸显、资本效益凝聚,

杭州市城市规划分析知识分享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分析 建筑41班 米兰 2140703006 摘要: 杭州市作为我国著名的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杭州市城市建成区从最初的矩形发展到扇形,再发展到目前以钱塘江为轴心的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布局模式,已初步呈现出 现代化大都市的空间格局。其多中心的城市发展模式和规划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关键词:杭州、多中心、城市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

(一)历史沿革及规划发展历史: 杭州城市空间结构从清末至2l世纪经历了多次变革: 清末至2l世纪80年代为团状与指状形态下的单中心集聚结构,城市的主中心主要位 于湖滨和吴山地区,功能以混合为主,城市各类公建都集中于此; 而进入90年代后,城市形态仍以团状为主,但城市中心结构出现了显著的变化,即在原中心北部建立了新的城市中心一武林区域,同时外围也形成了两大副城——下沙和 滨江,城市向多中心发展,而城市功能在地域空间上也出现了分化趋势; 到2005年以后,随着跨江战略的深入实施,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指出 杭州市未来的发展要从以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模式,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线的跨江、沿江,网络化组团式布局,形成“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空间结构。 目前杭州城市逐步形成了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的空间结构,各个中心功能专业化 发展更为明显。 一、杭州市第一次城市总体规划(二十世纪八十年代)

这是杭州第一个经国务院批复的城市总体规划。从1978年开始编制,1983年5月经国务院正式批准。此次规划的规划期限为1985年到2000年。定义杭州市的城市性质为浙江省省会所在地,是国家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城市总 体布局按照“保护西湖风景,开辟钱江新区,逐步改造旧城,配套生活设施,调整工 业结构,发展卫星城镇”的原则进行空间布局。 二、杭州市第二次城市总体规划(2000年) 该轮总规对上世纪九十年代至本世纪初的杭州城市发展起到了重要的规划指导作用,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拓展,对杭州未来的发展奠定了主基调。城市性质上,开始通过分层次确定城市的主导功能,较好的解决了发展旅游和发展工业的关系。城市布局上,开始向沿江、跨江多核组团式发展,特别是城市新中心即后来的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奠定了从西湖时代向钱塘江时代转变的基础。 从1993年开始编制,1996年行政区划调整,新设滨江区。2001年3月,杭州市行 政区划再次调整,设立设立萧山区和余杭区,市区行政范围进一步扩大。 此次总体规划的期限为2000年到2010年,城市性质是国际风景旅游城市和国家历 史文化名城,长江三角洲重要中心城市,浙江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中心。城市布局发展方向调整为以主城为基础,沿跨江、沿江两条轴线,向东、向南发展,严格控制向西发展;布局形态,从现状的旧城为核心的团块状布局,转变为以钱塘江为轴心,跨江、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 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钱江新城核心区、地铁上盖物业、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 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 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 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

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分析

目录 绪论 (2) 第1章大同市基本情况简介 (2) 1.1地理环境 (2) 1.2自然资源 (2) 1.3社会与经济 (3) 第2章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发展进程 (3) 2.1 总体规划的历史进程 (3) 2.2 大同市空间布局的发展趋势 (5) 第3章大同市发展目标、策略与规模 (5) 3.1 城市发展目标 (5) 3.2 城市发展策略 (6) 3.3 城市发展规模 (6) 第4章城市的空间布局 (7) 4.1 城市空间布局的基本原则 (7) 4.2 大同市空间布局的主要特色分析——双城双轴模式 (7) 第5章大同市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和合理化建议 (10) 5.1大同市城市规划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0) 5.2就大同市城市建设工作问题提出的相关建议 (11) 第6章总结 (11) 参考文献 (12)

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空间布局分析 绪论 城市总体规划是指城市人民政府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为确定城市的规模和发展方向,实现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等所作的一定期限内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总体规划是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第一阶段,也是城市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大同作为山西省第二大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特大城市,位于山西省北部大同盆地的中心、黄土高原东北边缘,有“北方锁钥”之称。大同古称云中、平城,曾是北魏首都,辽、金陪都,是首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大古都之一,境内古迹众多,著名的文物古迹包括云冈石窟、华严寺、善化寺、恒山悬空寺、九龙壁等。大同是为中国最大的煤炭能源基地,国家重化工能源基地,素有“中国雕塑之都”,“凤凰城”和“中国煤都”之称。从它的政治经济文化历史等方面都有很高的研究价值。本文从城市规划角度来探究大同市其中的奥义。 第1章大同市基本情况简介 1.1地理环境 大同市位于山西省最北端,北以外长城为界,全境总面积14176平方千米,市区面积2080平方千米,建成区108平方千米(2010年)。大同地理环境处于南下阴山、东来燕山、北上吕梁山、太行山北方四大山脉的交叉通道,是大雁为首的中部鸟类南迁通道。大同地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受季风影响,四季鲜明。气候干寒多风,温差较大。 1.2自然资源 水资源。水资源十分贫乏,人均水资源量少。用水状况为:工业与生活用水占80%,农业用水占20%。虽然水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67.5%,但年缺水量仍为2000多万立方米。 矿产资源。大同具有丰富的煤炭资源。大同煤质量好、热能高,灰分和硫分低,是适宜发电供热的优质动力煤和化工原料。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使大同市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杭州市“城中村”改造规划研究 李忆冰崔海洋 一、杭州市“城中村”定义 1.杭州市“城中村”概念 杭州市“城中村”的概念,界定应与国内“城中村”相一致,借鉴国内“城中村”概念来定义杭州市“城中村”,可以这样来表述:在杭州市规划建设范围以内,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农村社区。 杭州市“城中村”根据它们拥有土地生活主要来源等可分为三类: A类是指这些社区虽然仍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但由于城市的发展已征用他们原先生存基础—土地,他们已没有土地从事第一产业。它们散布于杭州的主城区的范围内,上城与下城是杭州的行政、文化、商业中心,经过近几年的建设与改造,“城中村”数量减少得很快,现存的“城中村”已经为数不多,在其他的几个区中“城中村”数量较多。 在杭州市属于A类“城中村”主要有以下28个村。 西湖区:花园村、武林村、宋江村、古荡村、庆丰村、黄龙洞村、金沙港村、玉泉村、伍联村、骆家庄村、九莲村、保亭村、益乐村; 江干区:常青村、定海村、景芳村、闸弄口村、三里亭村、皋亭村、章家坝村; 上城区:玉皇村、近江村、望江村; 下城区:长木村、打铁关村、潮王村; 拱墅区:拱宸村、七古登村、善贤村、大关村、沈塘湾村、八丈井村、东新村。 B类“城中村”是有少量的农用地和处于城市近期重点建设区域。它们多处于杭州市的城乡结合部,或近期重点建设区域,或重要大型的基础设施即将建设区域,如:钱江新城、下沙高教园区、风景区

内等。 属于B类的“城中村”典型代表有: 西湖区:五里塘村、转塘村、虾龙圩村; 江干区:常青村、新塘村、蚕桑村; 拱墅区:阮家桥村、吉如村、庆隆村、李家桥村、三宸村、瓜山村、皋亭村; 下城区:灯塔村。 C类是主要分布在绕城公路外,杭州市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的农村,这些农村具有较多的土地,城市近期建设不会覆盖的地区。 2.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概述 从广义的“城中村”概念来分析杭州市“城中村”分布情况。 (1)A类“城中村” 这些“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交错,处于城市建设用地包围之中,相对于其他区域的“城中村”,这一地区的“城中村”数量较少,分布密度也相对较稀。居住于其中人群,被城市生活逐渐同化,贴近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方式,特别是年青一代,大多数已接受良好的教育,易于接受城市文明,已被“城市化”。 该区内建筑景观,有些已通过商业化运作手法改造,与城市完全相融,建筑层数以多层为主,建筑形式也与周边城市建筑相协调。但有些村改造过于迁就农民的意愿,建筑层数以低层为主,建筑形式也较为落后。另外还有一些,根本没有进行改造,建筑布局混乱,基础市政设施严重短缺。 人口仍以原村落居住人口为主体,另有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在此租房,居住人口较为混杂。 A类“城中村”居民的经济收入主要是工作收入、出租房屋的租金及集体企业土地升值的分红。 (2)B类“城中村” 该类“城中村”与城市建设用地相互咬合,多处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近期建设将要影响的地区,由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新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建设用地管理 (2) 第一节建设用地分类和兼容 (2) 第二节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配置 (2) 第三节地下空间开发 (3) 第四节建筑容量 (8) 第三章建筑管理 (10) 第一节低、多层建筑之间的建筑间距 (10) 第二节高层建筑与周边建筑的建筑间距 (14) 第三节建筑间距的其它规定 (18) 第四节建筑退让 (18) 第五节建筑空间环境 (22) 第六节场地设计标高 (24) 第四章市政工程管理 (25) 第一节市政交通场站工程 (25) 第二节交通线性工程 (28) 第三节市政管线工程 (30) 第五章附则 (32) 附录一本技术规定用词说明 (32) 附录二术语 (32) 附录三计算规则 (34) 一、建筑高度计算 (34) 二、住宅建筑间距计算 (34) 三、建筑密度计算规则 (36) 四、建筑面宽计算 (38)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规定要求,并遵循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 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技术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条编制详细规划、各专项规划涉及建筑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但在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历史地段,和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划定的、为加强城市风貌管理、突出城市特色的重要公共活动中心、交通门户枢纽等地区,可根据实际建设需要和城市设计,在控规中明确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 城市综合体建设应按照杭州市城市综合体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人防、环保、卫生、交通、防汛、文物保护等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技术要求。

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

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 调整规划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前言 “十一五”时期(2006年—2010年)是首都抓住奥运会举办、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首都资源优势,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走高端产业发展之路,提升“四个服务”的水平和能力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调整规划》提出了“十一五”时期首都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调整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提出了发展高端、高效、高辐射力产业的重点任务、六大高端产业功能区及若干特色产业集聚区的产业布局,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是首都“十一五”时期产业发展和空间布局调整优化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是:《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制定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对《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批复。 一、回顾与展望 (一)发展回顾。

“十五”期间,北京市认真贯彻落实“十五”规划的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和产业布局调整,经济总量显着增长,为“十一五”时期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经济总量显着增长。 200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亿元,按常住人口计算,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457美元,突破5000美元。第三产业成为拉动首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增加值达到亿元。第二产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工业成为首都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2005年增加值达到亿元。第一产业进一步优化,成为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补充,2005年增加值为亿元。 2.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一、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从2000年的%、%和%,变化为2005年的%、%和%。以金融保险、商贸物流、信息服务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已成为北京服务业发展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在首都经济中的地位得到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软件、显示、集成电路等附加值较高的产业领域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以现代制造业为基础、以都市型工业为重要补充的新型工业结构已初步形成。 3.重点产业加速发展。 以金融、商务服务、信息服务、软件、汽车等为代表的重点产业成长迅速,正在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一个多领域支撑的新型产业格局正逐步形成。按照2004年经济普查统计,金融业主营收入超过4100亿元,商务服务业主营收入实现1100亿元,信息服务业主营收入实现537亿元,软件业主营收入实现313亿元,汽车产业销售收入超过550亿元。

规划师城市规划原理-城镇空间发展布局规划知识点

第五节城镇空间发展布局规划 考试大纲 1.熟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内容和方法 2.掌握划定规划区的目的及其划定原则 3.掌握城市结构与城市形态的类型 4.掌握城市空间布局选择的基本方法 一、市域城乡空间的基本结构及空间管制 市域城乡空间一般可以划分为建设空间、农业开敞空间和生态敏感空间三大类,也可以细分为城镇建设用地、乡村建设用地、交通用地、其他建设用地、农业生产用地、生态旅游用地等。 立足于生态敏感性分析和未来区域开发态势的判断,通常对市域城乡空间进行生态适宜性分析,分别采取不同的空间管制策略。一般来说,分为三类: 根据国家关于主体功能区的提法及目标要求,市域城乡空间又可以划分为四类:

二、市域城镇空间组合的基本类型 三、市域城镇发展布局规划的主要内容 1.市域城镇聚落体系的确定与相应发展策略 2.市域城镇空间规模与建设标准 3.重点城镇的建设规模与用地控制 4.市域交通与基础设施协调布局 5.相邻城镇协调发展的要求 6.规定城市规划区

四、规划区的划定原则 1.坚持科学发展观的原则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原则 3.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 4.坚持可操作性原则 必须强调的是,在已经确定的规划区内,必须实行严格的规划管理,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服从城乡规划管理。 例题:下列关于规划区的表述,错误的是()。 A.在城市、镇、乡、村的规划过程中,应首先划定规划区 B.规划区划定的主体是当地人民政府 C.水源地、生态廊道、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应划入规划区 D.已划入所属城市规划区的镇,在镇总体规划中不再划定规划区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划定规划区的目的及其划定原则。划定城乡规划区,要坚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城乡统筹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城乡发展的需要与可能,深入研究城镇化和城镇空间拓展的历史规律,科学预测城镇未来空间拓展的方向和目标,充分考虑城市与周边城镇、乡、村统筹发展的要求,充分考虑对水源地、生态控制区廊道、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廊道等城乡发展保障条件的保护要求,充分考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城乡规划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综合确定规划区范围。选项C中只是划定规划区时应考虑的因素,而并不一定要划入规划区。参见教材P132。 五、城市发展与空间形态的形成 1.影响城市空间形态形成的因素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旅游规划空间布局

旅游规划空间布局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Chapter 4 旅游空间布局 【学习目标】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 1.了解旅游规划空间布局有关理论; 2.掌握旅游规划空间布局的原则、方法和主要模式。 4.1旅游地空间布局的内涵 1.定义 是通过对土地及其负载的旅游资源、旅游设施分区划分,各区背景分析,确定次一级旅游区域的名称、发展主题、形象定位、旅游功能、突破方向、规划设计以及项目选址,从而将旅游六要素的未来不同规划时段的状态,落实到合适的区域,并将空间部署形态进行可视化表达。 2.旅游地空间布局的两个环节 空间布局包括两大环节:功能分区和项目选址。 3.旅游地空间布局三个层次 空间布局分成三个层次:宏观层次、中观层次和微观层次。 4.2旅游空间布局的相关理论 4.2.1 发展理论 1.增长极理论 (1)增长极理论的内涵 增长极又称发展极或增长中心,最先是指围绕主导工业部门而组织的一组具有活力的高度联合的工业。增长极理论认为,在地理空间上经济增长不是均匀发生的,而是以不同强度呈现点状分布,增长中心通过

各种渠道引起周围地区经济增长。增长中心不仅本身迅速发展,而且通过乘数效应带动其他经济部门的增长。该理论最先用于解释工业部门的发展,后来逐渐用于区域研究和区域规划。 (2)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在对区域旅游进行发展布局时,将那些旅游资源价值大、区域条件好、社会化经济发展水平高的旅游地或旅游城镇作为旅游增长极来培育,集中人力、物力、财力,重点开发,并以此来带动其他旅游地、旅游点的发展。简言之,就是在区域旅游发展过程中,努力培养旅游发展的增长极,借此带动整个区域旅游的发展。也称为据点式开发。 2.梯度理论 (1)梯度理论的内涵 梯度是指事物的空间分布在一定方向上呈现有规律的递增或递减现象。梯度理论认为,极化效应,促使城市带的发展梯度上升,辐射效应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低梯度地区的发展,回程效应遏制低梯度地区的发展。 举例:北京,极化效应大于辐射效应;上海,辐射效应大于极化效应。 (2)在旅游规划中的应用 旅游发展的梯度是指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在空间上呈现递增或递减现象,其表现往往是由中心城市或重点旅游地向周围呈递减分布。这就要求我们在旅游规划布局时,考虑到旅游发展的梯度,遵循其发展规律。

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

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 文本目录 一、总 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总体战略 . (2) 三、空间布局 (3) 四、生态人文资源保护 (6) 五、综合交通规划 (10) 六、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1) 七、防灾规划 (15) 宁波市规划 局 二O 一六年六月

一、总则 第一条编制背景与目的 宁波三门湾区域是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区域,《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将该区域列为全省十大海洋产业集聚区之一。2013年宁波市政府发布实施《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2014年浙江省发改委编制完成了《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作为上位规划的深化,市规划局编制了宁波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无论是从生态文明战略的落实,还是从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的推进来看,都有重要意义。 《宁波市三门湾区域空间布局规划》以《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为依据,主要落实发展目标、总体规模、产业引导,深化生态保护、城镇空间布局、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等内容。空间布局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与相关部门同步编制的宁波三门湾区域综合交通、旅游发展、产业发展规划进行对接协调,成果内容一致。 第二条规划依据及参考文件 本次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有《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长三角地区区域发展规划》、《浙江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规划》、《宁波—舟山港总体规划》、《宁波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宁波市海洋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宁波三门湾区域发展规划》、《三门湾区域统筹发展规划》、《宁波三门湾区域综合交通规划(2012-2040)》、《宁波三门湾区域旅游发展规划》、《宁海三门湾新区总体规划(2011-2030)》,以及省、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海洋功能区规划等。 第三条规划指导思想 保护与利用宁波三门湾的港口资源、滩涂资源、岸线资源、海岛资源,保证该地区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1、明确宁波三门湾区域的发展目标、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 2、构筑宁波三门湾区域的空间布局框架,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满足不同主体的发展需求。 3、提出重点区域的开发与保护战略。 4、构筑合理的区域基础设施体系,进一步优化区域交通基础设施。 5、确立科学、安全的区域生态格局,全面提升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保证环三门湾区域城镇的可持续发展。 6、落实规划保障措施,提出跨行政区协调规划的实施机制。 第四条规划范围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杭州市城市规划区,市域各县(市)可参照本规定制定技术规定。第三条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风景区、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历史地段、钱江新城核心区、地铁上盖物业、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其它特定区域,在规划设计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确定地块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退让和建筑间距等指标,必要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第四条临时建设工程按有关规定执行。农村住房建设和城市居民私房翻建规划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第五条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进行分类。第六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

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三《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附录三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应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地块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和外部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三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第七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表( 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建筑类别建筑密度容积率低多层≤ 30% ≤ 1.8 住宅建筑高层≤ 28% ≤ 3.5 低、多层≤ 40% ≤ 2.2 办公建筑高层≤40% ≤ 5.0 低、多层≤ 50% ≤ 2.5 商业建筑高层≤ 50% ≤ 5.5 1.表中规定的指标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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