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新版)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第一条总则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订立本《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2.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企业范围内实施。
第二条安全生产嘉奖1.本企业将依照安全生产实际情况,采取乐观有效的方法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嘉奖。
2.安全生产嘉奖包含:–安全生产标兵:对那些安全生产工作出色、乐观参加安全管理并在工作中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员工,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安全生产先进:对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乐观搭配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未发生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安全生产贡献:对于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手段,有效地提高了安全生产水平和安全防护措施的员工和部门,公司将予以表扬并发放奖金。
第三条安全生产惩罚1.本企业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本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进行责任追究,并予以相应的惩罚。
2.安全生产惩罚包含:–警告处分: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细小失误或者未造成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首次违规将予以口头警告,并在《工作记录册》中做出记录。
–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公司将予以口头警告及书面警告,并在《工作记录册》中做出记录,并要求其进行安全培训。
–记大过处分: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重点违反安全规定或者严重失职的员工,公司将予以严格的口头警告并记大过处分,并要求其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同时留存档案备查。
–停止劳动合同:对于对安全生产管理视而不见、屡教不改或者发生重点安全事故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追究其法律责任。
3.对于安全生产责任人和重要负责人,一旦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将严厉追究其责任,包含行政处分、刑事责任等。
第四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公司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含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护措施、紧急救援等培训,并要求员工参加。
2.员工参加培训后需进行考核,未通过者将要求重新参加培训,并进行补考。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发展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考核细则。
以下是对于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的相关规定。
一、奖励(一)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优秀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2%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二)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良好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1%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三)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合格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0.5%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四)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持续三年达到优秀,给予负责人或者团队奖杯,并发放奖金。
(五)他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受到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改进建议并获得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二、惩罚(一)未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处以罚款1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二)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处以罚款5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处以罚款2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四)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扣除个人奖金。
(五)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职、开除等。
(六)发现他人存在安全违规行为但不及时报告的,处以罚款1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七)未按照规定整改安全隐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处以罚款,并扣除个人奖金。
(八)安全责任区域发生连续三次及以上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撤职或者降职处理。
以上对于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规定仅为一个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在内部广泛宣传,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细则一、奖励细则1.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于年内未发生重大事故,且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表现突出的单位,每年评选一次,给予奖金以及集体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2.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评选标准:年内未发生事故,积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效的安全改进措施,参与安全培训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个人,每年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个人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3.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评选标准:年内未发生事故,积极遵守安全规章制度,主动发现并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参与安全演练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员工,每月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个人奖杯、荣誉证书等奖励。
4.安全技术创新奖对于在安全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突破或有创新成果的单位或个人,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技术创新证书等奖励。
5.安全生产贡献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杰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评选一次,并给予奖金以及贡献证书等奖励。
二、惩罚细则1.安全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事故,将根据违规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奖金或绩效考核分数等。
2.严重安全违规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章制度,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重大事故,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包括停产整顿、罚款、责令停产整顿、直至吊销生产许可证等。
3.责任追究对于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事故或人员伤亡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4.事故事后追责对于事故发生后未及时报告、隐瞒事实真相或未按规定进行抢救和善后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5.停工整顿对于连续发生多起事故或安全管理混乱的单位,将责令停工整顿,并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直至达到安全要求为止。
以上为安全生产奖惩细则,旨在激励企业和员工增强安全生产意识,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保障企业和员工的工作安全。
希望通过奖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措施,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同时,也提醒企业和员工要从自身做起,牢记安全第一,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每个企业和组织都必须严格执行的重要规定。
为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和员工的健康,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的意识和培训是非常重要的。
同时,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也要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下面是一份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草案,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确保工作环境安全,保障员工的健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内部员工以及外来承包商,在企业内从事工作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安全生产工作标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制度应建立在公正、公平、激励、约束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奖惩的积极作用。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或有特殊贡献的员工,企业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七条员工获得安全生产奖励应公正、公开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应当及时通知员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奖金、奖品、荣誉称号、晋级晋职、岗位轮换等。
第九条企业可以根据不同的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奖励标准,并及时进行公示。
第十条员工可以自荐或由上级推荐参加安全生产奖励评选,评选人员应当对参选员工进行全面了解,并将评选结果报企业决策层。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奖励应当及时有效,奖励措施应当公平公正,奖金和奖品的发放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奖励应当与工作感知和努力程度相关,不得受到任何歧视。
企业应当公开公示奖励的评选标准和评选过程。
第十三条对于安全生产表现优异的员工,企业可以进行相关的经验交流和学习,以提高其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惩罚规定第十四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规程和操作程序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
第十五条惩罚措施应当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后果大小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六条惩罚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扣减工资、处分、辞退等。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3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基本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
第五条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确保奖惩措施的公平、公正和及时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规定第七条对于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依照以下情况给予奖励:一、无事故纪录:单位和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可以给予表彰和奖金。
二、安全生产创新:单位和个人提出并实施了创新的安全生产措施,取得明显效果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荣誉称号。
三、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其他单位提供了良好的示范和借鉴,可以给予奖金和称号。
四、安全培训合格:单位和个人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合格成绩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证书。
五、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起到了积极的监督作用的,可以给予奖金和表扬。
第八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但尚未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规范操作流程,并设立奖励激励机制。
第九条对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且取得明显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既可以资金奖励,也可以以荣誉称号的形式进行表彰。
第十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通过悬挂奖牌、发放奖金、公开表扬等方式,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事迹,倡导安全生产文化。
第三章安全生产处罚规定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轻微伤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以下情况给予处罚:一、警告:对于首次发生轻微伤害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本(4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企业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奖惩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明确奖惩的对象、方式、程序和标准,及时有效地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四条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奖金数额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章奖励规定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监察和评估,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第七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与培训和教育,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环境,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八条员工在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时,能够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急处理,使事故损失减少或避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九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经过培训和考核,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可给予适当奖励。
第十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活动,提出创新和改进意见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奖励。
第三章处罚规定第十一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以下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一)不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二)擅自改变、停用或拆除安全装置的;(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四)组织不良行为,妨碍安全生产工作的;(五)盗窃、滥用和浪费安全防护用品设施的。
第十二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对安全隐患或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误导,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三条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有其他严重违法行为或者违反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解聘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实施细则进行补充和完善。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优先的思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第二章奖计第一条奖励对象:本单位的员工、班组、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现。
第二条奖励内容:奖励对象根据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程度,可获得以下奖励:1. 安全奖金:表彰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发放一定金额的安全奖金。
2. 荣誉称号: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生产示范部门等荣誉称号,还可颁发奖牌、证书等。
3. 事项奖励:给予参与事故防控、隐患排查等特定安全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发放一定金额的事项奖励。
4. 奖励假期:给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额外的奖励假期。
第三章惩处第一条惩处对象:本单位的员工、班组、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不良行为。
第二条惩处措施:对于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不良行为的对象,可进行以下惩处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2. 记过:在员工档案中记录警告事项,并限制晋升、加薪等。
3. 调岗或降职: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考虑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降低职务。
4. 绩效扣减:在员工考核中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影响其绩效评定。
5. 终止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后果的员工,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四章法律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实施中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章附则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效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在本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将安全生产工作视为重中之重,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和管理。
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由单位领导负责,各部门、班组和个人履行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以下是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一些规定:1. 奖励机制:- 优秀个人奖:根据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发现并及时报告隐患、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个人,并给予奖励。
- 优秀团队奖:根据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比如所在部门/工班/岗位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等,评选出一定数量的优秀团队,并给予奖励。
- 先进单位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并给予奖励。
2. 惩罚机制:- 考核不合格处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中表现不合格的个人或团队,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 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个人或团队,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追究相应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如扣减奖金、降低职位等。
3. 考核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目标达成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
- 安全培训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的次数、参与培训的比例、培训成绩等。
- 安全检查、隐患整改情况:包括定期安全检查的次数、隐患发现和整改的情况等。
- 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和改进情况:包括个人或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创新和改进,如提出有效的安全措施等。
4. 考核周期和频次:- 考核周期:一般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定为每个季度、半年、年度等。
- 考核频次: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可以设定为每月、每季、每半年等。
以上是一些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的基本规定,具体的细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奖惩实施细则(2)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表彰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惩处违章人员,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奖励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认真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措施有力,卓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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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新版)
一、奖惩规定:
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在施工中发险情时排除万难除或避免了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部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有创新,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者,根据创新效果在大小,对创新者给予不同的奖励。
(3)对于能严格安全管理创优良达标的项目经理部,给予奖励。
(4)对坚持原则,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
2、奖励金额的来源和办法
奖励金额的来源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
单位罚款项目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列支,但处罚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列支它用。
奖励办法:
(1)项目部:工程开工后接受市建委安站的监督和检查,以安站确定的安全达标工地,为依据给予奖励。
(2)班组和个人:项目工程部根据班组和个人的业绩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奖励的金额:
项目部:工程达标后奖励制度1000-2000元;
班组:班组集体奖励金额平均每人50元;
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50-200元。
二、违章处罚规定:
序号
违章内容
罚款对象
罚款(元)
1
凡在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未达标的项目部
项目部
1000-2000
2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死亡事故的项目部
项目部
5000
3
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重伤事故的项目部
项目部
3000
4
发生死亡、重伤事故隐藏瞒不报的项目部(2、3项内容合并处理)
项目经理
1000(重大)-2000(亡)
5
未建立安全管理小组的项目部
项目经理
100
6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且安全管理目标不明确的项目部
项目经理
100
7
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者且安全管理部分无针对性的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各100
8
无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深度不足的
工长
技术主管
各50
9
无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措施的项目部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各50
10
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或搞假教育者,或无班组安全活动,无记录者
项目经理
安全员
技术主管
每一项各50
11
现场无围墙,且有围墙不符要求者
项目经理
200
12
现场未设置企业标记,无门卫及门卫制度的项目部项目经理
200
13
有条件的工地,地面未硬化处理,无绿化的工地项目经理
200
14
材料堆放不整齐,不挂牌,建筑垃圾不处理的工地材料员
安全员
200
15
办公区、生活区、生产区有条件分开而未分开的工地
项目经理
200
16
生活区未建立娱乐学习场所的项目部
项目经理
200
17
现场无五牌一图、无黑板报、无标志牌、无宣传标语的项目部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安全员
每一项100元
18
厕所、食堂不符合要求者
项目经理
200
19
无急救箱、无急救药品、无急救人员的工地项目经理
100
20
未按规定搭设外脚手架、采用作业的工地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各200
21
搭设脚手架无方案达不到施工要求的
技术主管
工长
100
22
脚手架无验收;有验收但整改不到位的
技术主管
安全员
各50
23
基坑无支护方案,临边不设防,排水措施不到位的工地
技术主管
安全员
各50
24
模板支护无方案,作业环境无防护,采用神仙架子支模的工地技术主管
安全员
各50
25
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者
违章人员
20/人
26
四口、五临边不设防的工地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各100
27
在建工程周边不用立网设防,水平网不按规定张设或使用劣质网者
项目经理
材料员
200
28
外电防护小于安全距离不设防的工地
项目经理
电工
安全员
200
29
不采用三相三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工地
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200
30
不采用铁质配电箱、未端配电达不到要求的工地
项目经理
电工
50-100
31
无专项用电方案、照明回路未分开、布线混乱达不到要求的工
地,用电未经安站验收的工地
技术主管
电工
各50
32
无专项搭设龙门架、井架方案
技术主管
工长
50
33
龙门架、井架无超高限位,无可靠的停靠装置,吊篮未笼状的项目经理
工长
安全员
100
34
龙门架无缆风绳或不用钢丝绳作缆风绳或不和建筑物拉结,缺少一项者
项目经理
工长
各100
35
龙门架不使用双绳起重、钢丝绳不合格、接料平台不防护者
工长
安全员
各50
36
龙门架井架未经安全站验收
项目经理
工长
各100
37
塔吊无专项搭设方案者
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各50
38
塔吊各项资料不全,尤其是基础施工资料不全者项目经理
技术主管
各50
39
塔吊各种安全设施不齐全,带病运转者
技术主管
工长
各50
40
塔吊未经安全站验收者
项目经理
工长
各100
41
各种机具无安全防护罩的
工长
安全员
各50
42
各种机械未接地、未搭操作棚的工长
安全员
各50
43
酒后上岗和在岗位喝酒者
违章者
50-100
44
操作人员离开现场,电动机械未切断电源者违章者
20-40
45
任意拆除安全设施者
违章者
50-100
46
接到整改通知后逾期不整改者
项目经理
工长
200
47
凡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操作的
班组长
违章者
各20-50
48
进入施工现场穿背心、短裤、拖鞋者违章者
10/人
49
违章指挥或强令工长违章作业者
违章者
100
50
工程主体完工不及时进行中间验收的项目经理
200
51
工程竣工前一个月产将安全管理资料交安全部门的
技术主管
安全员
各100
52
项目部对违章人员不处罚的
项目经理
安全员
各100
三、对违章者的处罚:
1、总公司安质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转交总公司财务科,由内部银行代扣。
2、对于多次违章不改的违章者,建议除处罚外,应消除出场或下岗。
3、对违章者处罚项目,总公司对项目部处罚,再由项目部落实
到违章者。
四、考核办法
由总公司安技科对各项目部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考核项目部。
云博创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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