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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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一、引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石,也是维护员工身体健康和保护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

为了更好地加强和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完善的奖惩考核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和意义,并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内容(一)奖励机制1. 品质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团队或部门,可给予一定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或福利待遇提升。

2. 行为奖对于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培训、主动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一定的行为奖,如奖金、物质奖品或个人荣誉称号。

3. 创新奖对于提出并实施了有效的安全生产措施和改进方案的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一定的创新奖,如技术创新奖、荣誉称号或专利奖励。

4. 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奖定期组织安全岗位技能竞赛,对获奖个人、团队或部门给予奖励,如奖金、证书或升职、加薪等。

(二)惩戒机制1. 警告处分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未及时发现、报告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安全培训。

2. 记过处分对于多次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造成一定程度的安全事故后仍不改正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监管和培训。

3. 降薪处分对于因安全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降薪处分,并进行一定期限的安全培训和监管。

4. 辞退处分对于因故意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多次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给予辞退处分,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生产奖惩考核制度的意义(一)激励安全行为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可以有效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增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奖励可以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回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预防事故发生奖励机制的设立可以鼓励员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规定的安全操作程序进行操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事故的发生和损失。

(三)激发创新意识通过设立创新奖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创新意识,提出和实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效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3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发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实施的目标是通过奖励激励和惩处警示来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操作方式,提高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本制度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岗位调整等形式;惩处包括警告、罚款、降职、停职、解雇等形式。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考核管理第五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奖励考核,对安全生产工作成效突出、安全事故率低、安全操作规程遵守情况好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所有员工;2. 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培训并取得证书的员工;3. 具有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及集体表彰的员工。

第七条安全生产奖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1. 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章;2. 发放奖金;3. 提拔晋升;4. 调整工作岗位和职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奖励的评定指标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事故率;2. 安全操作规程的遵守程度;3. 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4. 安全培训和教育的参与程度;5. 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的表现。

第九条安全生产奖励的程序:1. 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年底进行评定;2. 考核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参考员工的安全记录、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参与安全培训的纪录等资料;3. 根据评定结果确定获奖名单;4.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给予奖励。

第十条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员工,应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让其他员工借鉴和学习。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处考核管理第十一条本企业将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惩处考核,对安全工作不到位、安全事故责任人、严重违规行为的员工进行惩处和警示。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惩处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1. 涉及严重安全事故的责任人;2. 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3.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4. 参与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是为了提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及公司财产安全的制度。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的内容:1. 考核指标:- 安全生产事故率:评估公司在一定时间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和比例。

- 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评估公司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安全培训、教育及演练情况:评估公司是否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和演练,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 奖励措施:- 无安全事故奖:对一定时期内无发生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如奖金或荣誉称号。

- 安全改进奖:对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的部门或个人给予奖励,以激励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的开展。

- 优秀安全员工奖:评选出一定时期内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予以奖励和表彰。

3. 惩罚措施:- 安全违规扣分制:对发生安全违规行为的部门或个人按照一定分值扣分,并按照扣分结果进行处罚或限制参与相关工作。

- 处罚措施:对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部门或个人进行惩罚性处罚,如停职、降薪、开除等。

4. 考核周期和结果公示:- 考核周期:一般为年度考核,也可以根据需要适当缩短考核周期。

- 结果公示:将考核结果公示给全体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需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修改,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二)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考核,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起始时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三条奖惩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考核内容:公司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考核指标:1. 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 安全培训与教育的落实情况;3. 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4.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措施和效果;5.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企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3篇)

企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一次性奖金;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3. 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成功排除,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4. 对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效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荣誉称号;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表彰活动。

第八条奖励标准:1. 一次性奖金根据员工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安全贡献程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2. 表彰活动中的荣誉称号和荣誉称号,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 奖励金额和荣誉称号的等级,由企业根据财务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罚则第九条罚则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第十条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罚款;3.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罚款。

第十一条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3. 对在安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4.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效能,确保企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是指企事业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目的是评价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履职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客观、全面、有效。

第六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包括日常考核、专项考核和年度考核三个层次。

第七条奖惩制度是对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以激励先进、惩处违规。

第八条奖惩制度包括奖励措施和处罚措施两个方面。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第九条日常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进行常规考核。

第十条专项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在特定时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是对企事业单位整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日常考核由企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设备的安全使用是否规范;(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得到执行;(三)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四)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五)安全事故的处理是否及时和妥当;(六)安全培训的开展情况。

第十三条专项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指定人员进行,考核内容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进行规定。

第十四条年度考核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二)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情况;(三)生产设备和工艺安全的保障;(四)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五)安全检查和事故应急演练的执行情况;(六)安全生产记录指标的达标情况。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单位,并按照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奖励措施第十六条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

2024年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篇)

2024年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2篇)

2024年某风电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奖惩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安全生产实行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在执行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目标过程中对完成安全生产工目标的部门和员工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予以处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子公司(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二章表彰和奖励第四条公司将各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的管理目标作为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按照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内容,每季度和年终对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计入季度和年度业绩考核。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每季度根据部门安全生产检查考核结果部门计发安全奖金。

第七条部门安全生产奖金发放的必备条件为,考核期内:(一)实现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总分95分以上的;(二)未发生一般设备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三)安全生产机构、制度、人员等健全、落实;(四)安全生产资料手续完备,档案清晰、齐全;(五)各类工作报表报送及时。

第八条部门(员工)安全奖励系数为公司领导班子、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风电场(后勤人员)、电力运营部、计划发展部、财务部、资产管理部、综合部(除司机)、人力资源部、党群部部门(员工)安全奖励额度为:安全奖金=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得分部门(员工)安全奖励系数季度安全奖励基数。

第九条公司每年年终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先进个人申报的必要条件(一)在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中,工作成绩突出;(二)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设备、电网事故的发生;(三)发生事故时,处理及时、果断、准确,防止了事故扩大,或为事故抢险做出重大贡献;(四)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技术、方法等,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

第三章处罚第八条对发生生产事故的事故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行政处罚分为:(一)通报批评;(二)警告;(三)记过;(四)记大过;(五)降级;(六)撤职。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范文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 水平考核奖励为了促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安全工作的全面开展,公司将建立水平考核奖励制度,以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1) 优秀班组奖励:每年评选出优秀安全班组和个人,奖励班组10000元,个人1000元,并在工作场所悬挂荣誉牌匾;(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每月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500元;(3)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每年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50000元;(4) 安全生产顾问:每年选聘安全生产顾问,他们将依据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意见,并获得年度奖励50000元;(5) 安全知识竞赛:定期开展安全知识竞赛,获胜者可获得丰厚奖品。

2. 安全意识培养奖励公司将注重员工安全意识的培养,鼓励员工参与各项安全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其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 安全培训奖励: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通过考试者,可获得安全意识培训奖励300元;(2) 安全宣传奖励:积极参与公司安全宣传活动并取得成效者,可获得安全宣传奖励200元;(3) 安全创意奖励:员工提出有效的安全创意并得到采纳者,可获得相应的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创意的实施效果和贡献进行评定。

3. 安全事故防控奖励公司非常重视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为了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事故防控工作和提出有效措施,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

(1) 安全隐患排查奖励:发现并上报安全隐患者,可获得安全隐患排查奖励300元;(2) 安全事故防控奖励:在事故发生前成功防控事故,确保工作场所安全的个人和班组,可获得相应奖励,具体奖励金额将根据事故的严重性和预防效果进行评定;(3) 事故调查奖励:作为事故调查组成员,并参与事故调查工作者,可根据调查贡献给予奖励。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1. 违章违纪行为惩罚对于存在违章违纪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常见的违章违纪行为包括超速驾驶、未戴安全帽、操作设备不符合操作规程、未按规定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等。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

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模版一、背景介绍为了全面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励惩罚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二、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绩效奖根据年度安全生产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评选表现优秀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奖金或物质奖励。

2. 安全岗位大赛奖励定期举办安全岗位技能比赛,表现优秀的岗位人员可以获得一定奖金或奖品。

3. 安全知识竞赛奖励组织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活动,表现出色的参与者将获得奖励,并将成绩作为岗位评优的参考依据。

4. 认可奖励对于事故多发岗位成功实施安全措施并无发生事故的,将给予一定的认可奖励,鼓励员工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和操作规程的遵守。

5. 安全创新奖励对于提出创新安全措施、有实施效果的员工,可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荣誉。

6. 安全意识月活动奖励在安全意识月期间,员工参与企业组织的各种安全宣传活动,可以获得一定的奖励或礼品。

三、惩罚制度1. 违规行为处罚对于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根据违规严重程度和次数给予相应的警告、扣款或停职处分。

2. 事故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人员,将进行严肃的调查和追责,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安全事故赔偿对于因个人或团队的过失造成的安全事故,将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并按照企业制定的赔偿标准进行处理。

4. 岗位调整对于多次犯错或违规的员工,将按照情节严重程度对其进行岗位调整,甚至辞退处理。

5. 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违规行为较轻的员工,将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记录在案,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能力。

四、监督和管理1. 监督制度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将对奖励惩罚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2. 公开公正奖励惩罚制度的执行公开、公正、透明,对于员工的奖惩决定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接受自查、申辩、复核的程序。

3. 严禁报复严禁对因举报或参与现场处理事故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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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实施办法(暂行)
为强化安全管理,充分调动员工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奖惩分明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1、奖励和处罚类别
依据公司《员工奖惩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奖惩。

其中奖励包括现金奖励、通报表彰、记功、记大功;处罚包括罚款和追究赔偿责任,同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处分。

2、考核金额标准
生产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员工100元、组长150元、班长200元、车间主任(含副主任、办公室主任、技术员等)300元、副厂长400元、厂长500元。

行政系统各级人员月度安全考核金额标准分别为:部门经理300元、员工100元。

副总经理以上高管人员的安全考核由公司安委会及生产经营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3、奖励
3.1 奖励内容
3.1.1 全月无安全事故的部门(车间)、个人,经安全科核准,发放当月安全考核工资。

3.1.2 对全年或季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项目执行良好的部门,安全科将报请安委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状况酌情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

3.2 其他类型的奖励
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由所在部门申报,安全科调查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委会给予奖励。

3.2.1 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有显著成绩的单位、班组和个人。

3.2.2 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他显著成绩者。

3.2.3 为保证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3.2.4 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进项目的主要成员。

3.2.5 在发生重大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3.2.6 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3.2.7 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

4、处罚
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车间)、个人,将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行为和所造成事故的赔偿责任。

4.1 各种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
4.1.1 违反禁烟规定,在生产区内吸烟者处罚100元/次。

4.1.2 违反用火、用电和进入设备内规定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处罚当事人30元/人次。

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3 违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不按规定着装进行操作,未造成事故的,扣罚当事人50元/人次。

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4 凡由于生产、基建或检修需临时破坏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等,完工后未修复,未造成事故的,将责令修复并扣罚施工单位或部门(车间)100—500元/处。

造成事故的,将根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部门(车间)将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5 无故损坏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未造成事故的,扣罚责任单位和当事人各200元。

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6 各类事故隐患不按《整改通知单》要求完成整改的,扣罚责任单位100元/项。

未完成整改造成事故的,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7 发生各类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的,分别处罚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各200元/次,同时扣除主要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性质恶劣的,将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4.1.8 凡私自到库房、罐区进行装液碱、盐酸、硫酸等危险品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岗位责任人各100元/次。

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岗位责任人及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1.9 违反危险、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私自使用、保管者,分别处罚当事人和责任单位200元/次。

造成事故的,扣除当事人和责任单位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4.2 安全事故的处罚
4.2.1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责任者,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50%。

4.2.2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4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5%。

4.2.3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4000元(含4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3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40%。

4.2.4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记大过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20%,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5%。

4.2.5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30000元(含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责任者,给予开除以下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5%,并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直接经济损失的30%。

4.2.6 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的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赔偿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10%,并视情节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2.7 由于个人责任造成轻伤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罚款
100元/人次,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处罚50元/人次。

对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责任者处以300---500元罚款并给予记大过或开除处分,同时扣除责任人及责任单位各级负责人员当月安全考核工资,并根据所造成经济损失予以处罚。

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上交公司安委会做进一步处理。

4.3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予以降职或开除处分:4.3.1 对工作不负责任,因故发泄私愤,有意扰乱正常操作,造成经济损失和违反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2 对已列入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3 对违章指挥、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4 对忽视劳动条件、削减或取消安全设备、设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5 对于设备长期失修,备用设备起不到备用作用,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6 对违章设计、制造、安装或不按设计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4.3.7 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5、其他
5.1 对累计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部门或车间、班组,将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全年评优评先资格。

5.2 为避免部门之间产生扯皮、推诿现象,各部门(车间)所辖的设备、设施归所在部门管理。

5.3 处罚单和罚款单由安全科开具,由被罚部门或个人签字后,上报公司财务部,在核算成本时予以扣除。

5.4 本制度所指事故包括设备设施损毁、人身伤害、偷盗等安全事故。

5.5 本制度内容由公司安全科负责解释、修订。

6、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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