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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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篇一: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

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监督。

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

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

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量、号码及日期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并由领用人亲自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领取票据。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人应当建立票据登记簿,将领取的票据按照号码顺序依次登记,并将每张票据收入的金额、时间及交存情况记录详细,定期与财务部票据管理人员核对收入账目及票据的保管情况。

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办法一、前言发票和收据是企业日常运营中非常重要的财务凭证,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对发票和收据的管理必须严格规范,以确保企业财务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靠性。

本文提出的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办法用于规范和实施企业内部的发票和收据管理,以保证企业财务安全和稳定。

二、发票管理2.1 发票的类型和用途(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增值税纳税人开具,主要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税计税方法适用的业务;(2)增值税普通发票: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中的一些行业,主要用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和服务等。

(3)其他税务发票:适用于印花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2.2 发票的保管和使用(1)发票的保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发票和账簿管理制度,每种类型的发票应设立相应的存放储藏室,并专人保管,确保发票的完好无损、未被损毁、遗失等。

(2)发票的使用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合理的发票使用计划,保证每种类型的发票均经过核定使用。

发票的开票应根据税控系统或发票管理软件进行开具,并按照规定进行登记、盖章,并及时进行领用核销。

2.3 发票的核销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已经开据的发票进行进行核销,包括:累计以及未来需要使用的发票数量、发票金额等信息。

对已经使用的发票应当进行注销,对未使用的发票应当进行妥善保管和管理。

三、收据管理3.1 收据的类型和用途收据主要分为普通收据和发票辅助核算收据。

(1)普通收据:主要用于企业内部或其他非正式的交易中,用于证明交易事项的发生及款项接收。

(2)发票辅助核算收据:主要用于税务发票开具相关核算需求的补充、证明和支撑。

3.2 收据的保管和使用(1)收据的保管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收据管理制度,每种类型的收据应设立相应的存放储藏室,并专人保管,确保收据的完好无损、未被损毁、遗失等。

(2)收据的使用企业应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制定合理的收据使用计划。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一、概述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发票和收据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发票管理1. 发票种类(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3)收据2. 发票领用(1)财务部门负责向相关部门发放发票。

(2)每个部门按照实际需求向财务部门领取发票,领用单据需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3. 发票使用(1)在开具发票前,需核对发票的关键信息(如开票单位、金额等)。

(2)发票应按照规定填写,不得有套打、转印或涂改。

4. 发票保管(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柜进行存放。

(2)发票应按照领用日期和发票号码的顺序进行存放,确保易查易找。

5. 发票管理责任(1)财务部门负责发票的发放和收回,对发票的流向进行监督。

(2)各部门负责对领用的发票进行妥善保管。

四、收据管理1. 收据种类(1)现金收据(2)支票收据(3)转账凭证2. 收据开具(1)收据应在交易结束后及时开具,不得迟延。

(2)收据应填写完整清晰,准确记录交易信息。

3. 收据保管(1)各部门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文件柜进行存放。

(2)收据应按照领用日期和收据号码的顺序进行存放,确保易查易找。

4. 收据归档(1)财务部门负责对所有收据的归档和存档管理。

(2)收据应按照日期和交易对象归档,确保归档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五、发票收据管理流程1. 各部门领用发票和收据时需填写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核对领用单和发票收据后,进行发放。

3. 部门在使用发票和收据时,需填写使用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财务部门存档。

4. 财务部门每月对领用和使用的发票和收据进行核对和整理,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违规处理1. 对发票和收据的任何涂改、篡改和私自扣留,视情形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2. 对于频繁遗失、错乱或不按规定领用、使用发票和收据的部门将被记过或停职。

医院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医院发票收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财务管理,规范发票收据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各科室的发票收据管理。

第三条医院发票收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发票收据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真实性原则:发票收据内容必须真实反映交易情况;(三)完整性原则:发票收据内容应完整无缺;(四)及时性原则:发票收据的开具、保管和使用应做到及时、准确;(五)保密性原则:发票收据信息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发票收据的领取与开具第四条医院财务部门负责发票收据的领取、开具和保管工作。

第五条领取发票收据的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医院内部相关职务;(二)熟悉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六条领取发票收据时,领取人需填写《发票收据领取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财务部门开具。

第七条开具发票收据时,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执行:(一)发票收据内容应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发票收据填写应规范、清晰;(三)发票收据的金额应准确无误;(四)发票收据的编号应连续。

第三章发票收据的保管与使用第八条发票收据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票收据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毁;(二)发票收据的保管期限为五年;(三)保管人应定期对发票收据进行清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九条发票收据的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票收据仅限于医院内部使用,不得转借、出租、出售;(二)发票收据的开具和使用应与实际交易相符;(三)发票收据的报销需提供相应的原始凭证。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遵守本制度,在发票收据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医院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医院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时请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发票(收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财务管理,保障发票、收据管理的合规性、安全性,根据国家税法、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发票及其它法定的收付凭证。

发票一般作为收入、成本、费用的入账凭证。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收据分外部收据和内部收据,其中外部收据主要是指财政部的收款凭证;内部收据是指内部自制收款凭证,仅限往来业务使用。

第四条发票、收据的管理归口部门为财务部(鉴于收据和发票的管理方法基本相同,以下简称发票)。

第二章发票的购买、领用与保管第五条财务部指定税务主管会计向主管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购买发票。

第六条财务部建立发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由税务主管会计定期向财务部负责人或按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七条发票由出纳向税务主管会计领用。

领取时应由税务主管会计在发票登记簿上及时登记发票领用的数量、起讫号码、领用日期及领用人签章等项目。

发票使用完毕后,出纳应按规定向税务主管会计缴销。

第八条发票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规定:(一)各类发票必须存放于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损毁。

(二)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于丢失当天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通过平面媒体等传媒公告声明作废。

(三)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顺序装订保管。

(四)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和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应当保存不少于5年,保存期满,报经主管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五)未经批准,不得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的发票。

第三章发票的开具第九条发票不得转借、转让、代开、虚开,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用发票使用范围。

第十条发票由银行出纳或现金出纳开具,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开具发票和保管发票专用章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一条开具发票前,申请开具发票部门应向财务部提出开票申请,填写《开具发票申请单》(附件一)、提供收款合同,如为产品销售合同,还需提供〃产品发运/交付通知单〃,并由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领导审批。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依据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依据

发票收据管理制度依据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发票收据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遏制发票造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存储和管理发票收据的部门和人员。

三、管理责任1、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发票收据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2、相关部门负责发票的领取、存储和管理,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每个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发票管理岗位,负责发票的收集、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发票的安全和完整。

四、发票的领取1、相关部门负责领取所需的发票,并做好领取记录。

2、领取到的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使用,并如实填写开票信息。

3、领取到的发票应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遗漏。

五、发票的使用1、发票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使用,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2、发票使用完毕后,应当立即归还至发票管理岗位,由专人加盖“已使用”印章。

3、未使用的发票应当妥善保管,确保安全不被盗窃或遗失。

六、发票的管理1、发票管理岗位应做好发票的编号工作,确保每张发票都有唯一编号。

2、发票管理岗位应定期盘点发票存量,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3、发票管理岗位应制定发票管理手册,详细记录发票的使用情况和存储位置。

4、发票管理岗位应做好发票的备份工作,以防止发票丢失。

七、发票的报销1、领取到发票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发票归档,并按照规定流程报销。

2、报销时应提交相关的资料,确保报销记录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八、违纪处理1、对于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盗窃等违规行为,发票管理岗位负责人应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对于使用发票填写不实信息或私自挪用发票的行为,应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财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本制度适用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应严格遵守,不得私自更改或违反规定。

以上为发票收据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部门和人员能够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确保发票管理工作的顺畅和规范。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2024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2024

引言:发票及收据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对于企业的财务部门、税务部门以及相关经营部门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方法和原则,以确保企业财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本文将从发票及收据的定义、发票管理、收据管理、风险防范以及管理效益的角度,对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进行详细阐述。

正文:一、发票及收据的定义1.发票的定义及种类1.1发票的概念及作用1.2发票的种类和特点2.收据的定义及种类2.1收据的概念及作用2.2收据的种类和使用范围二、发票管理1.发票申领与开具1.1发票申领的程序和要求1.2发票开具的流程和规定2.发票的填写与保存2.1发票的填写要求和规范2.2发票的保存和归档方式3.发票的核对与校验3.1发票的核对原则和方法3.2发票的校验手段和工具三、收据管理1.收据的开具与使用1.1收据的开具要求和程序1.2收据的使用范围和规定2.收据的填写与保存2.1收据的填写要求和规范2.2收据的保存和归档方式四、风险防范1.发票及收据的风险1.1假发票及收据的风险及防范措施1.2发票及收据遗失和损毁的风险管理2.税务风险管理2.1发票作假行为的风险管理2.2发票信息不完整或错误的风险管理五、管理效益1.发票及收据管理的重要性1.1提高企业财务管理的准确性1.2优化企业税务管理的效率2.发票及收据管理的优化2.1采用电子发票及收据的优点与方法2.2发票及收据管理的自动化与信息化总结:发票及收据的管理是企业财务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合理有效的发票及收据管理不仅可以提高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合规性,还可以优化税务管理的效率。

在发票及收据管理中,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注意风险防范,并积极探索发票及收据管理的优化手段,如采用电子发票及收据、发票及收据管理的自动化和信息化等。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一、引言发票和收据是企业日常财务工作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对于税务申报、合规管理以及审计备查都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发票和收据的管理,确保财务业务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制定本,明确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二、发票管理1. 发票的种类发票分为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等不同种类。

企业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和涉及领域,合理选择发票种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

2. 发票的开具开具发票前,必须检查以下事项:(1) 商品或者服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 发票申请人的身份和资格;(3) 发票内容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3. 发票的保存发票必须按照像关规定进行保存,包括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的保存要求,确保发票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建立合适的文件管理系统,便于查阅和检索。

4. 发票的报销和冲销企业内部发票的报销和冲销必须依照财务政策和相关法规进行,确保报销和冲销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同时,在报销和冲销过程中,应当留存相应的批准和审批文件。

三、收据管理1. 收据的开具收据应包含以下内容:(1) 开具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连系方士;(2) 收款人和付款人的信息;(3) 收据金额和日期;(4) 交易描述和用途。

2. 收据的保存企业应建立收据的保存制度,确保收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收据可以进行电子储存,也可以进行纸质存档,但无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保证存档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3. 收据的归档和销毁为了方便查阅和保管,在保留期限后,收据应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归档的收据要按照分类进行存放,建立相应的索引和目录,便于查询和检索。

四、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发票开具流程图;(2) 发票保存和管理制度;(3) 收据开具和管理规定;(4) 其他相关附件。

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发票: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政策规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用于记载交易和报销。

(2) 收据:指证明交易双方收到货款或者付款的凭证,记录交易的基本信息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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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收据管理办法
一、发票、收据的含义: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收据是指在非生产经营活动中,结算有关款项,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二、发票、收据的购买、领取和缴销,由财务部根据经济业务性质,向当地税务机关购买。

发票使用后,其存根联由财务部保管,定期或不定期去当地税务机关缴销,再凭以购买新发票。

三、发票的填开事项,必须由各单位财务人员办理,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收入时如实开具发票。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或取得退货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后,重新开具销货发票。

开具发票、收据应当按照发票、收据规定的要素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复写,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保管。

四、财务部要建立发票、收据的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收据登记簿。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一、会计档案范围:会计凭证、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物资盘存表;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存储会计数据和程序的磁盘或光盘及其他存储介质。

二、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部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财务部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档案机构统一保管。

三、会计档案不得自行借出。

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会计资料的查阅或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涉及司法案件需查阅、复印财会资料时,事前应由公司相关部门批准。

四、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公司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结构代管。

五、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六、在建设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七、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
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交接会计
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
的单位负责人监督交接。

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督交接人应当在会计
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八、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下表。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序号档案名称保管期限备注
一、会计凭证类
1 原始凭证15年
2 记帐凭证15年
3 汇总凭证15年
二、会计账簿类
4 总账15年包括日记总账
5 明细账15年
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保
6 日记账15年
管20年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管5
7 固定资产卡片

8 辅助账簿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汇总财
三、财务报告类
务报告
9 月、季度财务报告3年包括文字分析
10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永久包括文字分析
四、其他类
11 会计移交清册15年
12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永久
13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永久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5年
15 银行对账单5年
财产清查管理办法
一、货币资金
1、现金的清查应采用实地盘存的方法,来确定库存现金实有数,并且和库存的现金实存数相核对,应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时,将本月“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现金总账”的余额相核对,并同现金实有数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

除了日常盘点外,还应对现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由负责财产清查的人员进行。

盘点结果填列在《库存现金清查盘点报告》上,并由清查人员和现金出纳签字盖章,以确保其效力。

2、银行存款的清查,由出纳根据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总账,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

将银行日记账与银行总账相核对,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开户银行转来的对账单进行核对,对企业的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调节,保证双方余额一致。

二、存货
1、存货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月末仓储人员应做好收、发、存报表报财务部,并与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同时由财务部、仓管组织人员对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相核对。

对账实不符的,应查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并编制《存货盘点报告表》。

2、组织存货清查,应以车间、仓库为主,生产、财务等部门派员参加监盘。

坚持以实物为标准,逐样、逐堆、逐件、逐包进行现场清点,边点边作记录(品
种、规格、批号或效期、数量等)。

在清查基础上,分类汇总数量,然后与清查基础帐面余额核对,最后仓库编制存货盘点表。

对盘盈或盘亏的存货,由参与人员共同审核并查明原因,报公司领导审批。

三、工程物资
对于工程物资的清查,采用实地盘点的方法,月末仓储人员应做好工程物资收、发、存报表报财务部,并与会计账簿进行核对,同时由财务部、仓管组织人员对工程物资存货进行实地盘点,并与账面结存数相核对,对账实不符的,应查实盘盈、盘亏和毁损的原因,并编制《工程物资盘点报告表》。

项目结束后,应及时督促项目管理部门及仓库办理转库及扫尾工作。

四、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公司于每年12月31日对其进行全面清查,由技术研发中心、生产技术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织清查小组,对资产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记录,同时把固定资产卡片同实物进行核对,并编制《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盘盈、盘亏报告表》。

五、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的清查主要是为保证债权的真实性、准确性。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进行月终结账时,核对应收款项的明细账与总账,如不相符应查明原因进行调整。

每年年终对应收款项进行彻底清查,对应收项款可通过发函证方式向债务人发出询证函。

财务预算管理办法
各部门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财务部对各部门预算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出公司预算草案,按月对公司财务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统计、分析比较,并及时提交相关的分析报告。

公司于每年的十月份开始着手下一年度预算的编制工作,并在下一会计年度的第一个月完成预算的编制。

财务部应在预算年度终了后90天之内,向公司领导提交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并报公司董事会。

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预算。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部门如因特殊情况,需对预算进行调整时,须向财务部提出书面申请,就预算的调整内容和原因进行详细说明。

财务部结合公司预算完成情况,综合考虑有关因素,形成修改意见,报批后方可调整预算。

一、资金预算
1、编制原则:统筹安排,量入为出;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流动资金以收抵支,留有余地。

2、资金预算编制程序。

年度资金预算以公司下达的资金预算计划为准,相关职能部门每月应根据年度资金预算,及时编制月度资金计划报财务部汇总 (月度资金计划全年累计不得超过年度资金预算总额),财务部对月度资金计划进行初步审核后,每月7日前提交公司资金平衡会审定。

财务部严格遵照执行审定后的资金计划,对确需支付的预算外款项,须提出书面报告,经财务总监及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3、建立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制度
每月结束时各部门对本单位本月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月4
日前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公司财务部将汇总情况报告经理办公会,由经理办公会决定对各单位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公司将结合审计情况调整各单位的用款计划,以确保资金的更有效利用。

年度结束时,各分子公司和职能部门对本单位本年用款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在次年首月25日前将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表报公司财务部汇总。

二、采购预算
三、收入预算
四、成本费用预算
1、成本消耗预算
2、人工费用预算
3、折旧摊销预算
4、管理费用预算
5、财务费用预算
6、税费支出预算
五、投资收益预算
六、工程项目预算
七、固定资产购置预算
八、损益预算
九、现金流量预算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一、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被担保单位的主体资格,申请担保项目的合法性,申请担保单位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和信用状况,申请担保单位反担保和第三方担保的不动产、动产和权利归属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二、公司还应当采取适当的监测方式对被担保单位、被担保项目进行监测。

三、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5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

四、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的30%。

五、对外担保必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且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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