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视频工厂检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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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视频线检验标准

音视频线检验标准

修订内容日期页次版本修改内容修订人批准审核制定一、目的为确保公司的产品品质得以全面保证,并能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制定本标准。

二、范围本标准适应我司采购的所有型号的音/视频线。

三、缺陷定义1.致命缺陷(CR) 可能威胁到人身安全或财产安全的缺陷;或其最终制品不能执行或达成此制品应有功能之缺点。

2.严重缺陷(MA) 没有致命缺点外,制品单位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结构破损、不可恢复的明显变形。

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质对客户造成使用不愉快的缺陷。

3.轻微缺陷(MI) 结构出现异常但不影响使用,一般为外观问题。

四、抽样方案4.1 抽样标准:依据GB/T2829.1-2002和GB/T2828.1-2012标准,本公司采用MIL-STD-105E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4.2允收质量水平(AQL):正常抽样致命缺陷(CR):0 严重缺陷(MA):0.65 轻微缺陷(MI):1.5加严抽样致命缺陷(CR):0 严重缺陷(MA):0.4 轻微缺陷(MI):1.0放宽抽样致命缺陷(CR):0 严重缺陷(MA):1.5 轻微缺陷(MI):4.0 4.3成品判定要求:第一次抽样按正常抽样水平Ⅱ级进行。

当此批不合格需进行二次抽验时,需加严抽检。

按Ⅲ级正常抽样水平进行。

若连续三批次验货均判定合格时,第四批抽样可降低抽样比例(放宽抽样)。

按Ⅰ级正常抽样水平进行。

若连续三批次验货均判定不合格时,终止与此供应商的合作。

五、检测条件:5.1.1检查应在45W*2日光灯下1.5M距离内或45W*1日光灯下1M距离内,光照强度在600~800Lux 以上;5.2.1眼睛与待测品之间的距离为30CM ,单点目视检测时间为3~5秒,整体目视检时间为15秒;5.3.1检测视线与被检测物表面角度在45度至90度内旋转;六、检验项目及内容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检验内容 判定标准判定备注CR MA MI1. 外观目视及卡尺包装外箱不可有破损、变形、脏污、材质不符等问题★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检验内容 判定标准判定备注CR MA MI1. 外观目视及卡尺包装外箱标示正确完好,如产品名称、数量、毛重、净重、箱号等,★ 依据《包装作业规范》外箱印刷内容及尺寸必须与要求相符,准确无误★外箱需按包装资料要求打好包带(“工”字型和“井”字型)及封箱胶带(“H”型),且材质、颜色、LOGO、尺寸均符合要求★贴纸不可有脏污、涂改、破损、内容错误、位置贴错等问题,不可有快递单或其它贴纸★吸塑、纸卡、折盒、袋子均符合要求(如尺寸、材质、颜色、印刷内容等)★无少装、错装、漏装、混装(私自)、杂物等★包装方式及扎线方式符合《包装明细》要求★成品包装入库时外箱无受潮、变形★入库卸货必须保证同种产品归类,下重上轻堆放★附件及配件无破损、脏污、异色、少放、漏放等(说明书&合格证)★填充物必须是干净、空白无内容的纸皮或其它填充材料(环保无毒)★线材线材表面有胶粒、不光滑问题(20cm内0.5mm的胶粒不可超过2个)★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内容判定标准判定备注CR MA MI1.外观目视及卡尺线材线体无脏污、划伤、变形、露铜等。

最新版-音视频设备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控制要求

最新版-音视频设备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控制要求
GB2099.1
GB1002
GB17465.1
GB17465.2
一次/年
核查3C证书有效性
B
电源线
同3C认证实施规则CNCA—01C—002中定期确认检验的规定。以普通聚氯乙烯护套软线
60227IEC53(RVV),RVV举例,测试项目有:
导体电阻
电压试验
90℃绝缘电阻
结构检查
绝缘厚度
护套厚度
外径(圆护套的f值)
骨架
绝缘材料的耐热7.2
GB8898
一次/年
适用时,用软化温度试验装置试验,骨架软化温度至少150℃。
A
防火20.1.4
用针焰燃烧器或/和垂直/水平燃烧器试验,骨架应符合表13的防火要求(与型式试验报告中的可燃性等级相同),用3mm±0.2mm的骨架样条或实物按GB11020或附录G1的方法进行燃烧试验。
油墨印字标志耐擦性
绝缘老化前机械性能
护套老化前机械性能
绝缘火花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验
GB/T5023.5
GB/T 5013
一次/年
核查3C证书有效性
B
器具耦合器(含连接器)
1.极性检查
2.接地连续性
3.电气强度*(15.2)
4.尺寸检查(9)
5.拔出力(16)
6.分断能力(19)
7.机械强度(23)
9.耐热和抗老化性能(24)
标记(6)
绝缘电阻(11.1.3)
抗电强度(11.1.4)
脉冲耐电压(11.1.5)
面板座的机械强度(12.5)
接触电阻(11.2)
底座与承载体连接的机械强度(12.3)
允许额定功率试验(13.1)
GB9346.6

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音视频设备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科技领域,音视频设备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家庭娱乐还是工作场合,音视频设备都扮演着重要角色。

为了确保音视频设备的质量良好,需要制定相关的质量标准并进行严格的检验。

本文将就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声音质量:音频设备的声音质量是评判其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例如,音箱的音质应清晰、音色饱满,不应有明显的杂音或失真。

此外,立体声系统应能够提供良好的声场效果,使听者能够感受到真实的音乐或影视效果。

2.视频质量:视频设备的图像质量同样重要。

例如,显示屏应具备高清晰度、高对比度和准确的色彩还原能力,以呈现出清晰、逼真的图像效果。

对于摄像设备来说,图像传感器的分辨率、感光度和抗干扰能力也是评判其质量的重要指标。

3.可操作性:音视频设备的可操作性体现在其使用的便捷性和简单性上。

设备的界面设计应直观、友好,操作过程应简单明了,以降低使用门槛。

此外,设备的遥控器或触摸屏等输入设备应反应灵敏、操作流畅,不应有卡顿或延迟。

4.稳定性和耐用性:音视频设备应具备良好的稳定性和耐用性。

稳定性指的是设备在长时间使用过程中不出现异常崩溃、死机或重启等现象。

耐用性则是指设备能够承受长时间使用而不出现损坏或失效。

例如,音箱应具备良好的散热系统,以避免过热而导致损坏。

其次,音视频设备的质量检验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声音质量检验:对于音频设备,可以通过播放不同种类的音乐,并调节音量、音调和音效等参数来检验其声音质量。

同时,还可以使用特定的测试音频进行频率响应、失真度和信噪比等指标的测量。

2.视频质量检验:对于视频设备,可以播放具有丰富色彩和动态变化的测试视频,通过观察屏幕上的图像清晰度、对比度和色彩还原等指标来检验其视频质量。

此外,还可以通过分析图像传感器的分辨率、感光度和动态范围等参数来评估其性能。

音视频验收

音视频验收

酒店音视频设备验收标准(宴会厅、KTV)一、竣工验收应包括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

2、设计任务书。

3、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共同签署的深化设计文件。

4、竣工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系统原理图。

2)系统平面布置图。

2)管线图。

3)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设备器材清单(包括安装位置)。

5)设备、器材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

6)系统使用说明书(含操作和日常维护说明)。

7)设备使用说明书。

7)工程和设备变更审核单。

8)系统调试记录。

9)厂家及施工单位为文渊阁酒店工作人员提供的培训内容及现场培训签到表二、电源、线材、接头验收:1、音响电源不能与灯光电源共接。

2、音响电源与灯光控制台电源需单独供电,避免与大功率用电设备相连。

3、控制线需带金属屏蔽,接头焊接牢固。

4、调音台、鹅颈麦、功放、线路连接播放时,晃动线材,是否有杂音出现三、音响设备验收:1、检查调音台的推杆、旋钮是否灵敏、与控制量对应。

2、关闭功放音量输出电位器,播放一段熟悉音乐信号将调音台总输出(返听输出)推子推至0db,调整增益,使调音台输出电平指示灯处于0db(信号最佳输出状态)。

检查调音台、各周边、功放的信号指示灯是否正常显示。

3、缓慢开启功放的音量电位器(重复各台功放),检查其对应的音箱是否正常扩音(同时检查各单元是否正常)。

4、拉下调音台总输出(返听输出)音量推子,全部功放的音量电位器开至最大,再将调音台总输出音量推子返听音量推子慢慢推至0db,在观众区(与舞台)检查扩音是否平衡(相位是否正常),同时判断音乐信号声压在观众区(与舞台)各位置是否足够。

5、逐一测试均衡器、压限器、效果器在音源、人声过程中的效果功能。

6、KTV点歌系统需能够云端下载。

四、总系统扩音测试:1、音乐信号的要求应是有力度、有丰满度,高音不能刺耳,低凌晨不能混浊。

2、人声信号(加入效果)的要求应是圆润、丰满和有层次,富有现场感。

五、投影机、幕布验收:1、投影机正投、背投均需与幕布大小尺寸相符。

车载音视频设备通用检测规范

车载音视频设备通用检测规范

汽车音响公司的企业标准车载音视频设备通用检测规范GENERAL INSPECTION FOR CAR AUDIO/VIDEO SYSTEM技术本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车载AV类产品的通用性标准,此标准是设计车载AV产品的目标依据,也作为产品在设计验证、试产和量产阶段中产品检测、质量验收的依据。

本标准包括要求和验证方法两大部分,要求部分分为几类:视频、音频、收音、TV、功放、TFT-LCD、纠错、特性指标要求,验证方法部分就是针对要求一一对应的把验证的方法进行介绍说明。

效力:在本标准正式颁布实施后,已往司内所有的与本标准有违背的其它资料将作废,以本标准为准。

特别说明:为满足客户的要求和保障产品品质的均一性,当客户有提出特别要求与本标准有不同,但该要求被本司决策层接纳时,本司对该客户的产品将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设计、检验工作,未做特别要求部分仍然按照此标准规定执行。

起草部门:产品部起草者:审核:标准办:合议:批准:车载音视频设备通用检测规范1 范围本标准涉及的范围是公司车用AV系统2 说明本标准目的是对车载产品的设计要求进行规范化以及统一对车载产品的检测判定基准。

在客户没有提出特别要求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此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检测。

3使用条件-电源 DC 10.5~16v; 工作电流:≤10A-安装角度前后方向0~30°;左右±15°-使用温度-20℃~70℃-相对湿度 45%~85%-大气压860mbar~1060mbar4指标要求4.1 视频输出要求4.1.1 视频输出电平 1.0±0.2V;重放测试盘上的视频测试信号时白峰电平和负同步头电平之间的输出电压4.1.2 水平清晰度(TV线) ≥500沿水平方向人眼所能分辨的屏幕图象的最大电视线数4.1.3 亮度非线性失真(%) ≤5%输出图象信号的消隐电平和白电平之间的灰电平与输入图象信号的灰电平之偏差。

4.1.4 亮度信噪比(dB) ≥56(不计权)亮度信号的输出电平对有效噪声电平之比4.1.5 色度信噪比(dB) AM: ≥60 PM: ≥50色度信号的输出电平对有效噪声电平之比4.2 LINE OUT音频输出要求4.2.1 音频输出电平(V) 2.0±0.2V4.2.2 音频幅频响应 20Hz~20KHz±3dB4.2.3 音频信噪比(dB) ≥654.2.4 音频失真(dB) ≤0.1%4.2.5 分离度(dB) ≥804.2.6 1KHz通道不平衡度(dB) ≤1.54.2.7 频率误差±2HZ4.2.8 电平非线性(dB) ±1( 0dB~60dB)4.3 AMPLIFIER OUT音频输出要求4.3.1 最大输出功率(W) 视产品规格决定4.3.2 频率范围(HZ) 20~200004.3.3 音频幅频响应 20Hz~20KHz±3dB4.3.4 总谐波失真≤0.7%4.3.5 音频信噪比(dB) ≥65dB4.3.6 分离度(dB) ≥654.3.7 1KHz通道不平衡度(dB) ≤1.54.3.8 频率误差(%) ±0.024.3.9 电平非线性(dB) ±1( 0dB~60dB)4.3.10 10%失真输出功率(W)视产品规格决定4.3.11 额定输出功率(W)视产品规格决定4.4 EARPHONE音频输出要求4.4.1 输出阻抗 16Ω/32Ω4.4.2 音频输出功率(W) 0.25W(16Ω)0.125W(32Ω)4.4.2 音频幅频响应 50Hz~20KHz±3dB4.4.3 音频信噪比(dB) ≥454.4.6 分离度(dB) ≥304.4.7 1KHz通道不平衡度(dB) ≤24.4.8 失真≤1%4.4.9 频率误差(%) ±0.024.4.10 无信号输入时噪音(dB) ≤0.1mv 4.5 AUX IN输入4.5.1 输入强度 1000mv~2200mv4.5.2 输入通道分离度≥55dB4.5.3 输出失真≤0.5%4.5.4 音频信噪比(dB) ≥55dB4.5.5 输入频率范围 20Hz~20KHz4.6 TUNER FM4.6.1 频率范围(MHZ)根据出口地不同4.6.2 中频 10.7±0.3MHz4.6.3 30dB噪限灵敏度≤26dbf4.6.4 50dB噪限灵敏度≤50dBf4.6.5 信噪比(A计权) ≥50dB4.6.6 双信号选择性≥20dB4.6.7 镜象抑制比≥50dB4.6.8 假响应抑制比≥50dB4.6.9 中频抑制比≥65dB4.6.10 调幅抑制比≥35dB4.6.11 总谐波失真≤1.5%4.6.12 俘获比≥3dB4.6.13 远程停台灵敏度 45±10dB4.6.14 近程停台灵敏度 25±5dB4.6.15 LINE OUT音频输出电平(V) 2.0±0.2V4.6.16 10%失真输出功率应同规格要求一致4.6.17 分离度≥27dB4.6.18 点灯灵敏度≤20dB4.6.19 通道平衡度≤3dB4.6.20 通道平衡度≤2dB4.6.21 ±3dB频响带宽 40-12500HZ4.7 TUNER AM4.7.1 频率范围(KHZ)出口地不同,范围有所不同4.7.2 中频 455±5 KHz4.7.3 噪限灵敏度≤100mv4.7.4 信噪比(A计权)≥46dB4.7.5 单信号选择性≥30dB4.7.6 镜象抑制≥34dB4.7.7 AGC ≥40dB4.7.8 3dB通频带 40Hz—2.4KHz4.7.9 总谐波失真≤7%4.7.10 中频抑制≥50dB4.7.11 停台灵敏度 30±5dB4.7.12 LINE OUT音频输出电平(V) 2.0±0.2V4.7.13 10%失真输出功率应同规格要求一致4.8 其它电气指标要求4.8.1 正常工作整机功耗按产品规格要求4.8.2 MAX输出整机功耗按产品规格要求4.8.3 standby输出功耗按产品规格要求4.8.4 读出碟时间≤15S4.8.5 长读碟时间≤5S4.8.6 短读碟时间≤2S4.8.7 恢复播放时间≤3S4.8.8 出仓时间≤5S4.8.9 功能反应时间≤1S4.8.10 高音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1 低音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2 JAZZ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3 POP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4 CLASSIC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5 ROCK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8.16 VOCAL变化幅度按产品规格要求4.9 结构类指标要求4.9.1 按键承受力度 1.5-3.0KG4.9.2 按键反应力度≤250g4.9.3 连接线拔脱力度 1.5-3.0KG4.9.4 进出仓动作次数≥50004.9.5 按键动作次数≥100000次4.9.6 屏翻转次数≥50004.9.7 挤压力度≥50N4.9.8 碟推入力度≤0.5N4.9.9 结构类噪音要求噪音测试使在静音室内进行的,静音室的要求室可以测试到26dBA以下的噪音信号,测试位置是在离噪声源30CM中央位置为准。

多媒体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检修方案

多媒体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检修方案

多媒体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检修方案多媒体会议室是现代企业中常见的设施之一,它为员工提供了方便、高效的会议环境,有助于促进沟通和协作。

然而,由于长时间的使用和频繁的人员流动,会议室的音视频设备可能会出现故障或需要维护。

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其使用寿命,制定一个全面的设备检修方案至关重要。

首先,需要定期进行设备的日常检查。

这包括检查音频和视频设备的连接是否良好,检查麦克风和扬声器是否正常工作,检查投影仪和显示屏是否有亮点或像素损坏,检查摄像头和麦克风是否清洁,以确保图像和声音质量的良好。

其次,需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

这包括清理各种设备的灰尘和污垢,清洁投影仪镜头和显示屏,调整显示屏的亮度和对比度,更换电池和灯泡,修复或更换故障的麦克风、扬声器和摄像头。

同时,对于浸泡设备,需要注意防潮。

当设备遭受水或其他液体的损坏时,应尽快断开电源并将设备送至专业的维修中心进行修复。

此外,在会议结束后,应将设备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以免受潮和损坏。

此外,设备的保养还与会议室管理有关。

应定期检查电源插座和电线的安全性,确保设备的供电正常。

此外,还应定期更换音视频设备所使用的软件和固件,以更新功能和修复漏洞。

在制定多媒体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检修方案时,还需要考虑员工培训。

要求员工正确使用和操作音视频设备,提供相关培训以及详细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以降低错误使用设备导致故障的风险。

最后,建议建立一个设备维护记录,并制定维护计划。

记录每次维护、检修和更换设备的时间、原因和结果,以便于对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及时修改和完善检修方案。

制定维护计划,明确设备的维护周期和内容,确保设备得到及时的维修和更新。

综上所述,一个全面的多媒体会议室音视频设备检修方案应包括定期的设备检查、维护和清洁,定期的软件和固件更新,员工的培训和设备操作手册,设备维护记录的建立以及定期的维护计划的制定。

通过科学、规范的设备检修方案,能够确保多媒体会议室的音视频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会议效率,促进信息的传递和交流。

音视频线检验标准.doc

音视频线检验标准.doc
五、 检测条件:
5.1.1检查应在45W*2日光灯下1.5M距离内或45W*1日光灯下1M距离内,光照强度在600~800Lux以上;
5.2.1眼睛与待测品之间的距离为30CM,单点目视检测时间为3~5秒,整体目视检时间为15秒;
5.3.1检测视线与被检测物表面角度在45度至90度内旋转;
序号
检验项目
结构及尺寸
目视或专用工具测量
线材部分
成品长度误差不可超过±总长的1%在规定范围内(测量的位置依据图纸)

线材长度为除去端子外露之外的尺寸
线材外径OD误差不可超过±0.2mm.

线材规格及材质必须符合图纸或订单要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检验内容
判定标准
判定
备注
CR
MA
MI
2.
结构及尺寸
专用工具测试或目视
2.严重缺陷(MA) 没有致命缺点外,制品单位的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之目的,结构破损、不可恢复的明显变形。或显著的减低其实用性质对客户造成使用不愉快的缺陷。
3.轻微缺陷(MI) 结构出现异常但不影响使用,一般为外观问题。
四、抽样方案
4.1 抽样标准:依据GB/T2829.1-2002和GB/T2828.1-2012标准,本公司采用MIL-STD-105E正常检验一次抽样。

外箱需按包装资料要求打好包带(“工”字型和“井”字型)及封箱胶带(“H”型),且材质、颜色、LOGO、尺寸均符合要求

贴纸不可有脏污、涂改、破损、内容错误、位置贴错等问题,不可有快递单或其它贴纸

吸塑、纸卡、折盒、袋子均符合要求(如尺寸、材质、颜色、印刷内容等)

音视频播放器检验标准

音视频播放器检验标准

xxxxxx有限公司编号MK-QW-QC-008 版本号A/0生效日期2016-02-20音视频播放器开箱检验标准发放编号:受控状态:修改记录修改日期版本号修改人修改内容编制:审核:批准:1.目的:为了使本公司产品规范、标准化、专业化,从而提高本公司产品满意度。

同时作为本公司与客户或协力厂商之间品质沟通的桥梁。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半成品、成品、外观、功能、包装之IQC/IPQC/FQC/QA之检验规范。

3.职责:3.1、IR/D:负责提供检验标准资料、标准样品及限度样品。

3.2、品管负责检验标准判定,制定外观限度样品。

4.内容:4.1、检验标准:本公司除客户特殊要求以外,一般采用:MIL-STD-105E单次抽样,正常抽样计划AQL:MAJ0.65 MIN2.5II级抽样水准。

检查项目水准AQL检验方式安全 A B C结构检查II 0 0 0.65 2.5 目视、游标卡尺测量、治具测量功能检查II 0 0 0.65 2.5 听音测试、仪器测量外观检查II 0 0 0.65 2.5 目视、对比颜色检查II 0 0 0.65 2.5 目视、对比或用仪器测量材质检查II 0 0 0.65 2.5 目视、对比、核对标签包装检查II 0 0 0.65 2.5 目视、参照包装规范标签确认II 0 0 依工单要求确认尺寸检查II 0 0 依工程图面用针规、游标卡尺测量装配试验II 0 0 用对应之面或后壳、开关、VR等包装跌落试验II 0 0 按跌落规范对成品进行跌落验证储藏试验II 0 0 高温50度,低温-10度各储藏4小时后测试燃烧试验II 0 0 用打灯机点燃后离开火焰立即熄灭磨擦试验II 0 0 用纸皮为磨擦面,轻力来回擦3次不可有脱掉现象。

老化实验II 0 0 机器组装后,整体老化4小时,做好充放电验证动作4.2检验条件:4.2.1检验人员必须具备资格上岗证,不能戴任何手饰,指甲不能过长,视力应在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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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音视频设备、信息技术设备
强制性认证工厂检查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检查要求。

本文中的工厂涵盖认证委托人(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进口商)、生产者、生产企业。

1 职责与责任
工厂应规定与保证认证要求符合性和产品一致性等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1.1 工厂应在其管理层内指定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并有充分能力胜任:
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的实施和保持;
b)确保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并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
c)了解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使用要求,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注销、暂停、撤销的条件,确保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标志的正确使用。

1.2 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
a)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
b)证书有效性的跟踪结果;
c)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3 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认证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的批准,确保变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负责。

认证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关键件包括:关键元器件、重要部件和材料或关键元部件和材料。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记录以及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控制。

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有必要的设计文件(如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等)、工艺文件和作业指导书。

2.2 工厂应确保文件的正确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确保质量记录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的保存期不得少于24个月。

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认证的相关资料和记录,如认证证书、型式试验报告、初始/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扩展批准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报告、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件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等。

这些资料和记录在证书到期后,仍需保存
12个月以上;
b)工厂应保留获证产品的经销商和/或销售网点或销售信息,并按认证机构的要求及时提供;
c)认证产品的出入库单、台帐。

3 采购与关键件控制
3.1 采购控制
工厂应在采购文件中明确关键件的技术要求,该要求应满足整机认证的规定,并与型式试验报告确认的一致。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关键件合格供应商名录。

关键件应从经批准的合格供应商处购买。

工厂应保存关键件进货单,出入库单、台帐。

3.2 关键件的控制
3.2.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件的检验或验证进行控制,确保与采购控制要求一致,应保存相关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3.2.2 工厂应选择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以确保入厂的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持续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的实施记录。

合适的控制质量的方式可包括:
a)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为整机强制性认证承认认证结果的自愿性认证证书,工厂应确保进货时证书的有效性。

b)每批进货检验,其检验项目和要求不得低于认证机构的规定。

检验应由工厂实验室或工厂委托认可机构认可的外部实验室进行。

c)按照认证机构的要求进行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注:认证机构可根据获证产品的质量稳定性以及工厂的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情况等因素,对获证工厂进行跟踪检查的分类管理,适当增加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的要求。

d)工厂制定控制方案,其控制效果不低于3.2.2 a)、b)、c)的要求。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工厂如有特殊工序,应进行识别并实施有效控制,控制的内容应包括操作人员的能力、工艺参数、设备和环境的适宜性、关键件使用的正确性。

注: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工序通常称为特殊工序。

4.2 如果特殊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应建立相应的作业指导文件,使生产过程受控。

4.3 对最终产品的安全和/或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造成重要影响的关键工序、结构、关键件等应能在生产过程中通过建立和保持生产作业指南、照片、图纸或样品等加以控制,确保最终产品与认证样品一致。

5 例行检验、确认检验和现场见证/目证试验
5.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进行控制,以确保认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5.2 工厂通常应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实施例行检验,其频次、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若后续生产工序不会对之前的检验结果造成影响,例行检验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完成。

应保存相关的例行检验记录。

5.3 工厂应组织实施认证产品确认检验,其检验频次、
项目、要求应不低于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

若工厂不具备能力,确认检验应由经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进行。

工厂应保留确认检验记录和相关实验室的认可证明。

5.4 工厂应接受现场见证/目证试验。

现场见证/目证试验的样品在工厂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中抽取,按工厂检查员指定的项目和要求,原则上由工厂检验人员利用工厂仪器设备实施,检查员现场见证。

检验结果应符合认证要求。

6 检验试验的仪器设备与人员
6.1 基本要求
工厂应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确保进货检验、例行检验设备的能力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要求。

确认检验由工厂完成的,其设备能力应满足认证标准的检验要求。

检验人员应能正确地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项目的要求并有效实施。

6.2 校准和检定
用于确定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

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

对自行校准的,应有文件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

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

应保存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6.3 功能检查
对用于例行检验的设备应建立并保持功能检查要求。

当发现功能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

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

应规定操作
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

功能检查结果及采取的措施等应予以记录。

7 不合格产品的控制
7.1 工厂应对不合格产品采取标识、隔离、处置等措施,避免不合格产品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7.2 工厂应收集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工厂检查、监督抽样检测、客户投诉等发现的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对不合格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工厂应保存相关的信息收集、原因分析、处置及防止再发生的措施等记录。

7.3 工厂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认证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8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要求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关键件等。

8.1 标识
认证产品铭牌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的规定一致。

8.2 产品结构
认证产品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有认证要求时)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型式试验合格样品和工厂的规定一致。

8.3 关键件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a)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b)与经确认/批准或备案的一致;
c)与工厂的规定一致;
d)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整机出货数量相对匹配。

8.4 变更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可能影响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和型式试验合格样品一致性的变更进行控制,程序的内容应符合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的规定,变更应得到认证技术负责人或认证机构批准方可实施。

工厂应保存变更批准的相关记录。

8.5 标样/留样的管理
需标样/留样的认证产品,工厂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标样/留样,应保存标样/留样清单及使用记录。

注:标样/留样通常指由检测机构标识出来的型式试验合格的认证样品。

9 认证标志和证书的使用
工厂应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保存认证标志的使用记录。

工厂对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及认证机构的有关要求。

10 延伸检查
认证机构如果在生产现场无法完成本文件要求的工厂检查时,可延伸到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等处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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