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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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一、引言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经济法在其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规范市场行为、保障市场秩序的法律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它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规范,对于推动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以期更好地认识和理解经济法的重要性。

二、经济法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性经济法的首要任务是维护和保护市场经济的秩序。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竞争,而竞争只有在公平的制度环境下才能实现。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证市场公平、公正、公开地运行,避免垄断、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出现,从而维护市场经济的基本秩序。

经济法还能通过制定合理的经济规则,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市场监管制度,提升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

三、经济法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和约束1.防范垄断行为经济法明确规定了垄断行为的禁止和限制,保障了市场中的公平竞争环境。

通过反垄断法规,限制和打击垄断行为,保证了市场参与者的公平竞争权利。

2.规范不正当竞争行为经济法规定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围和处罚措施,保护市场中的商业主体不受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侵害。

这一方面维护了公平竞争环境,另一方面也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保护消费者权益经济法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机制,明确了商品质量、价格、服务和安全等方面的规范。

通过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框架,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规范金融市场行为经济法对金融市场的行为进行了规范,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不仅规定了金融机构的经营行为,还完善了金融监管制度,增强了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经济法在保障公平竞争中的作用1.建立市场准入制度经济法规定了市场准入的条件和程序,防止了无序竞争和不正当竞争的出现。

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使得市场主体进入市场具备了一定的门槛和条件,有效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一、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性1. 经济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石,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法律保障。

2. 经济法的实施能够规范市场行为,避免市场失序和不正当竞争。

3. 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可以改善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经济发展。

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作用1. 经济法保障公正市场竞争经济法规范了市场经济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垄断、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 经济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经济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3. 经济法促进市场透明度经济法要求企业公开信息,保证市场信息的透明度,防范信息不对称等市场失序问题。

4. 经济法监管金融市场经济法对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防范金融风险。

5. 经济法引导经济发展经济法规定了合法合规的市场行为标准,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等,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引导和保障。

三、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意义1. 为市场经济提供保障经济法规范行为,保障市场经济的发展,防止不正当竞争,促进市场效率、公平、稳定性的提升。

2. 社会公平正义得以保障经济法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3. 激发市场活力,提高经济效益经济法制定了激励企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等政策,推动市场活力的释放,带动经济效益的提高。

4. 为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经济法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保障,规范和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为可持续发展注入新动力。

5. 政府治理现代化的需要经济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政府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影响

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旨在通过供求关系来调节资源配置,实现经济的高效运作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而经济法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确保顺利运行的重要手段之一。

本文将探讨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和影响。

一、经济法的定义和基本原则经济法是指用于规范经济活动和保护市场秩序的法律体系。

其基本原则包括法治原则、保护原则、平等原则和效率原则。

法治原则确保了市场经济的法治化运行,保护原则强调对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平等原则保障市场主体之间的平等地位,效率原则强调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

二、经济法对市场经济的有力保障1. 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行为、制定竞争规则、打击市场违法行为等方面,有效维护了市场经济的秩序。

比如,反垄断法的实施,防止垄断企业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知识产权法的实施,保护创新者的权益,促进技术进步和创新活动。

2. 促进经济发展经济法在规范经济活动的同时,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例如,公司法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鼓励民间投资,推动企业发展;劳动法的实施,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增强劳动力的稳定性和创造力,从而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三、经济法对市场失灵的修正作用市场经济在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因信息不对称、外部性、公共物品等原因导致的市场失灵问题。

此时,经济法发挥着重要的修正作用。

1. 信息不对称的修正信息不对称在市场经济中普遍存在,不同市场主体对某些信息的掌握和了解程度不同,导致资源配置不完全有效。

经济法通过信息披露、反不正当竞争等手段,修正了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市场失灵问题。

2. 外部性问题的修正外部性是指市场主体之间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正面或负面效应影响到未参与这一活动的其他市场主体。

经济法通过环境保护法、公共卫生法等规范对外部性的修正,保护公共利益。

3. 公共物品问题的修正公共物品的特点是无法排除非付费使用和一人使用不减少其他人使用的特点,导致市场无法有效供给。

经济法为公共物品的提供和维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其得以有效供给。

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论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经济法是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的法律体系,其作用在市场经济中不可忽视。

以下是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的论述:
一、保护市场秩序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市场,市场的正常运转需要有一定的秩序。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市场失控和市场垄断,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保护消费者权益
市场经济中,消费者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消费者权益是经济法的重要职责。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止虚假广告、欺诈行为等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规范企业行为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经济法通过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企
业的健康发展。

四、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还体现在促进经济发展方面。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市场失控和市场垄断,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五、维护社会稳定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社会的支持和稳定的环境,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还体现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

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主体的行为,保障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防止市场失控和市场垄断,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综上所述,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它保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规范企业行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只有经济法得到有效执行,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与意义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与意义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与意义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体制,其核心是以市场为基础,以经济行为主体自愿交换为依托的一种经济运行方式。

在这种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作用与意义非常重要。

经济法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保障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诚信性,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发展。

一、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的维护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首要作用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

市场经济的特点是充满竞争和自由,但在竞争和自由的同时,也容易出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经济法通过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限制不正当竞争行为,制定交易规则和合同法则,提供了保障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环境。

通过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经济法可以有效遏制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促进市场资源合理配置。

同时,经济法还可以约束经济主体的合同行为,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交易的诚信性。

二、市场信用的建立与维护市场经济的运行离不开诚信。

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建立和维护市场信用。

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它关系到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通过制定《合同法》、《企业法人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强化信用约束机制,促使经济主体在市场交往中恪守承诺,增强市场交易的信任度。

此外,经济法还规定了对违约行为的追责机制,使不守信用的经济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维护了市场信用的稳定发展。

三、公平竞争环境的构建经济法在市场经济中还起到了构建公平竞争环境的作用。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经济法通过制定《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市场经济主体的行为,打击垄断行为和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

经济法规定了公平竞争的界限,明确了政府监管的责任和权限,保障市场经济主体公平竞争的权利。

通过建立健全的公平竞争法律制度,经济法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了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简述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简述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

简述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

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经济法为市场经济发挥了法律保障和规范作用,引导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具体来说,经济法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发挥作用:
1.完善市场经济体制。

在市场经济中,经济法规范了市场行为,为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提供了基础和保障。

2.维护市场秩序。

经济法为市场秩序的维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市场参与者都能在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进行经济活动。

3.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利益。

经济法规定了市场活动中市场参与者应遵循的原则和规则,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4.促进经济发展。

经济法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使市场参与者在合理的框架内合法行事,有助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

总之,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的作用不可替代,它与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推动了市场经济的根本性转型,创造了现代经济制度。

试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试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

试述经济法对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意义摘要:一、引言二、经济法的作用1.保障市场秩序2.促进资源配置优化3.规范经济主体行为4.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三、经济法的意义1.推动社会经济发展2.促进法治国家建设3.保障民生权益4.提升国家竞争力四、结论正文:一、引言经济法作为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从经济法的作用和意义两个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我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经济法提供参考。

二、经济法的作用1.保障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规范,确保市场秩序的健康运行。

在此基础上,促使市场主体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开展经济活动,进而提高市场效率。

2.促进资源配置优化经济法强调资源的合理配置,引导市场主体按照国家战略布局和产业政策进行投资决策,从而实现经济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3.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经济法通过对市场主体行为的约束,促使企业遵循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国民经济运行的平稳有序。

4.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经济法关注国家经济安全,通过对关键领域、重要产业进行立法保护,确保国家经济命脉不受外部势力和不法分子的侵害。

三、经济法的意义1.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经济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创新驱动力,提高经济效益,进而实现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

2.促进法治国家建设经济法的实施和完善,有助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法治意识,培养法治人才,促进全社会法治观念的普及和提高。

3.保障民生权益经济法关注民生领域,通过对劳动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立法保障,有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

4.提升国家竞争力经济法为我国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提升国际形象,吸引外资,拓展国际市场,从而提高国家竞争力。

四、结论总之,经济法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经济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经济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经济法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经济法是指为规范和调整市场经济行为而制定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它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本文将从法律保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这四个方面来论述经济法对经济发展的积极影响。

一、法律保护经济法为经济主体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他们在市场竞争中享有公平的权益。

法律规范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保障了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经济法还规范了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和发明,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这样的法律保护为企业提供了安全感,激励了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了经济发展。

二、市场秩序经济法通过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市场稳定,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它规范了市场竞争行为,禁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市场公平竞争的原则。

同时,经济法还制定了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打击经济秩序中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健康发展。

通过维护市场秩序,经济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了公平的机会,推动了经济的繁荣。

三、公平竞争经济法推动了公平竞争的实施,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它建立了公平竞争的法律框架,保护市场主体的自由进出和平等竞争的权利。

经济法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限制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和不当竞争等行为,维护了公平竞争的秩序。

这样的公平竞争环境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和竞争力,推动了经济的快速发展。

四、社会稳定经济法对于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制定了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一系列法律,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劳动关系的稳定。

同时,经济法规范了企业税收、财务、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为,促进了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和可持续发展。

通过维护社会稳定,经济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经济法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它通过法律保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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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国家不再继续其“守夜人”的消极角色,而以“国家之手”与“无形之手”交相配合, 实现其经济管理职能。

这是现代经济法独立的直接根源。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发达及经济职能的强化, 一方面是为了修补经济学家们所谓的由于垄断、外部效应、公共产品和信息的不对称所引起的“市场失灵”;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

因此,在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日趋强化的同时,调整这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迅速大量涌现,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独立部门法, 即经济法。

【关键词】生产社会经济管理职能【正文】经济法的概念最早产生于德国,而美国的《谢尔曼法》则开创了经济法独立的先河,它和其后不久颁布的《克莱顿法》赋予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权利,否定了传统的不干预政策。

①究其原因,则在于随着生产社会化和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国家不再继续其“守夜人”的消极角色,而以“国家之手”与“无形之手”交相配合, 实现其经济管理职能。

这是现代经济法独立的直接根源。

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发达及经济职能的强化, 一方面是为了修补经济学家们所谓的由于垄断、外部效应、公共产品和信息的不对称所引起的“市场失灵”;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国民经济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

因此,在国家经济管理职能日趋强化的同时,调整这种国家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迅速大量涌现,并逐渐成为一个新的独立部门法, 即经济法。

可见,经济法独立和发展的基础是国家经济管理的全面性、长期性和规范性。

在我们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公平竞争的局面初步形成,而存在的漏洞和缺陷也是很明显的,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国家经济管理职能。

在我国当前改革实践中所运用的调控国民经济的手段主要有计划、行政和法律等,由于其目的和对象的一致性,它们往往是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综合作用于国民经济,成为一个有着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即宏观调控体系。

其中,法律是实现宏观调控最具权威、最有效的手段,应当发挥其基础性和主功能的作用。

因为“法具有普遍性、规范性和强制性的属性, 它最能有效地满足宏观调控的需要,离开法律来讲宏观调控只能是失灵的结局”②。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可见“加强宏观调控,建立宏观调控的法律体系是经济法的重要任务,国家在宏观调控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

”③这是由社会经济关系的多样性与经济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

第一,经济法具有特殊的调整方式。

“与建立契约、侵权和财产的权利的一般规则相比,它更为特殊;而与计划经济的特殊指令相比,它更为一般。

”④因此,它就不可能像民法那样,完全适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而带有某种类似行政法的命令与服从的性质,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另一方面,经济法又具有某种平等性、可协商性,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对民法中“私权自治”基本原则的尊重,这鲜明地表现在大量采用提倡性规范方式。

第二,经济法具有经济性和社会本位性。

现代经济法是为了弥补市场经济之不足, 为维护社会公益而诞生的,因此可以说社会利益本位是经济法与生俱来的特性。

第三,经济法是保障和规范国家经济管理活动之法。

经济法既然是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社会经济进行适度调控的法,那么毫无疑问,其首要的功能就在于强化国家权威的同时又严格限定政府权力,使其各项管理经济的活动都在法律的引导下,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而非相反。

从上面的论述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经济法立足社会本位,兼顾社会经济总体效益与各方个体权益,运用灵活多样的调整方法,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保障和促进国民经济按既定方向协调、稳定、快速发展。

因而,它是贯彻国家经济管理意志最集中、最直接的途径,是实现宏观调控的法律保障。

这样就明确了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的基础性法律地位,那么经济法在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呢?按照传统理论,法是以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来划分法律部门的。

我们认为经济法有其特殊的调整对象和不同于民法,行政法的调整方法,是一个与民、刑、行政法相并列的独立的部门法。

为了进一步认识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其与民商法、行政法的比较来认识经济法的独特作用与地位。

首先,经济法与民法.就广义的调整对象而论,经济法和民法所调整的都是经济关系,而且, 又都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关系,所以民法中的等价有偿、契约自由等原则,在经济法中也可以在一定的前提下适用。

就经济法的产生而言,它也吸收了民法和行政法的调整方法⑤。

二者的区别在于:1.调整对象不同。

二者虽然都以生产关系为调整对象,但经济法调整的是意志经济关系;民法调整的是财产关系即主要是人与人之间对财物的所有关系。

2.赖以存在的基础不同。

民法是随着私有财产的产生而逐渐形成的;经济法是以生产社会化的高度发展而发生的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客观要求为基础的。

3. 所运用的原则不同。

民法所遵循的主要是平等、自愿的原则;经济法所运用的主要是宏观经济意志化原则。

其次,经济法与商法。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 虽然经济法与商法的共性颇多,如它们都以经济生活为对象;二者的基本功能都在于促进经济的发展, 但是它们的性质迥然不同。

1.商法所规定的当事人双方处于平等地位,而经济法关系上的国家与社团或个人,则常常处于不平等地位。

2.商法侧重于每一个个体间的权利义务的对等关系,而经济法则注重整体间公益关系的均衡与调整。

3. 商法是规定每一个个体单位的内部组织、经营规则、股份发行、债务处理等,即从个体为出发点,而经济法则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对各项经济活动和经济关系,进行行政性的指导、限制、鼓励、调整。

再次,经济法与行政法。

经济法和行政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体现着两种不同的国家职能。

二者的区别在于:1.调整对象不同。

行政法调整的是有关国家机关的设置和组成、行政权限的划分、行政程序等方面不含物质利益内容的管理关系;而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调整和干预的经济关系。

2.规范的内容不同。

行政法的规范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国家机关的组成,职责和权限范围的规范;经济法的规范内容主要是关于国民经济管理体制以及国家利用各种经济杠杆去调节市场运行机制,引导各个企业的微观经济行为,从而建立协调、合理的国民经济比例、格局、结构等方面的规范。

由此可以得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可以界定在那些民法“不便调整”而行政法又“调整不到”的经济关系领域⑥,或者是民商法、行政法有所调整而经济法又从不同角度加以调整的经济关系。

经济法有自己独特的调整方法,即综合运用民事、刑事、行政、经济等手段来调整经济关系。

经济法是一个与民商法、刑法等法律部门并列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民商法是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核心,经济法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础,同时,还是对民商法的必要补充和有力保障,如果没有经济法的矫正和纠偏作用,民商法的充分实现很有可能走向其意志的反面,而与市场经济的本质相悖。

”⑦二者的这种关系,反映了对现代市场经济进行法律调整的“二元价值观”。

综上所述,经济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尤其是宏观调控过程中具有重要的地位,而其地位是由其在调整经济关系时所发挥的作用体现出来的,那么其具体作用又是什么呢?我们认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市场规制与国家经济强制作用。

基于价值规律和市场竞争基础之上的市场主体生产、交易行为, 在理论上就存在着产生垄断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可能性,产业革命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性,导致价值规律的扭曲和各种限制竞争行为。

对此,“无形之手”难以矫正,而以维护个体利益、契约自由为中心内容的民商法也常常无能为力。

这样,就需要国家以最高政权代表和社会利益协调者的身份,基于公共利益, 社会经济加以干预, 对市场主体行为予以规制, 造就一种基本上符合竞争条件的相应局势。

此时,反垄断和限制竞争法就可以对这种破坏市场机制的现象予以有力的打击和纠正,同时为国家对社会经济的干预确立一定的规则,这个总规则就是适度干预原则。

2、引导、促进职能和国家宏观调控作用。

如果说反垄断和限制竞争行为是现代国家介入市场经济过程的起始动因,规制市场是国家的常态职能, 那么, 引导和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快速发展就应是现代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经济职能, 并将随着生产力、生产社会化和经济国际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地变化和强化。

现代经济的发展,不仅取决于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取决于生产力的合理布局,取决于人、财、物等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市场调节有自发性、盲目性、波动性等非有序化倾向,在信息不足和信息滞后的作用下,很难适应社会总量的平衡和总体结构合理的要求,导致资源的浪费,引起社会经济的危机以至颠簸。

因此,需要国家立足于国民经济发展全局的高度,矫正市场调节的微观性和短期性,对社会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3、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职能。

如前所述,市场调节是通过利益机制发挥作用的。

这样,各微观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倾向就可能与经济和社会发的系统化、均衡化要求相违背,从而在那些投资大、风险高、回报期长、无利或微利的领域出现投资空白,出现所谓“公共产品”不足的问题,而上述领域往往是市场运行的基础或为国计民生所必需。

这就需要国家出于社会整体利益而非营利目的,直接投资和开办国有企业,以弥补上述领域的投资不足,发挥国家的基础保障和社会服务功能。

当然,国家直接投资或开办国有企业的目的是多重的,有财政性目的、政治性目的和经济(调节)性目的。

但是,经济性目的已成为现代国家参与市场的主要目的。

即通过国家直接投资于某些领域和项目,调节国民经济的结构和运行,同时保持增强国家调节的物质力量。

总之,恰如其分的评价经济法的地位和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诸多经济关系日益复杂,这些经济关系在总体上需要各类法律的综合调整,因此,仅靠任何一部部门法都不足以实现法律体系的调整目标,必须有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相互配合,才能共同实现法律的输出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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