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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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

物业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规则一、前言为了保障小区公共收益的合理管理和有效使用,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特制定本管理和使用规则。

二、公共收益的定义1.公共收益是指小区内所有业主共同出资建设和维护的设施、设备及其他公共资源所产生的收益。

2.具体的公共收益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停车费、广告费等。

三、公共收益的管理1.公共收益应由小区物业公司或经物业委员会代管,并进行专项账户管理,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改造和升级等。

2.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应每年对公共收益进行核算和公开,接受业主监督。

3.公共收益的使用方案必须由小区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向业主公示。

四、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则1.公共收益应首先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营。

2.其次,公共收益可用于公共设施的改造和升级,提高设施的质量和功能。

3.公共收益还可用于小区公共活动的组织和开展,如春节联欢晚会、文体活动等。

4.对于公共设施进行大规模改造或升级时,应征求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意见,并进行公示,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

5.公共收益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私分或用于个人或部分业主的私人利益。

6.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及时公示,并接受业主监督。

五、公共收益的分配原则1.公共收益的分配应按楼栋、单元或户数进行平等分配,不得有一刀切或歧视性待遇。

2.分配原则应公开透明、可操作性强,以确保公平公正。

3.公共收益的分配比例和方式可由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经过业主代表大会或物业委员会的审议和公示。

六、公共收益的监督1.物业公司或物业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报告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

2.业主有权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提出质疑和建议。

3.若发现公共收益被挪用、私分或用于不正当用途,业主有权要求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本管理和使用规则自发起日起生效,经过业主代表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成为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的准则。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管理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管理制度

小区业主委员会公共收益管理制度一、基本原则1、XX小区公共收益金(以下简称公共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2、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3、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

二、责任制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业主委员会负责制。

三、公共收益范围界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下方式获得的收益为公共收益:1、业主共用停车场地使用费;2、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广告资源收益;3、其他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4、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所得的违约金、赔偿金;5、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土地征收补偿金;6、其他属于公共收益的资金。

四、公共收益管理1、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公共收益由业主委员会设立专户进行管理;2、业主委员会应当于每年三月底前公布上一年度公共收益的具体收支情况,公示期不少于三十日。

五、公共收益的使用使用公共收益可以用于业主大会会议、业主代表会议开支或者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办公经费,以及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监督委员会委员津贴、执行秘书薪资,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会议的决定使用,但不得超出下列六项的范围:1、补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2、直接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3、用于业主委员会、业主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4、帮助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经济特别困难的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或者水电费;5、按照专有部分建筑面积比例分配给业主;6、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六、公共收益使用权限公共收益的使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审批:1、一个季度内:单次使用金额在IOOO元以内时,第一次由业委会正、副主任共同审批;第二次由业委会正、副主任和监委会正、副主任共同审批;第三次除由业委会正、副主任和监委会正、副主任共同审批外,还需征得社区同意。

该额度一个季度内最多使用三次。

2、使用金额在IooO元一1999元时,由业主委员会会议决定。

小区收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收益账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所有公共收益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公共区域广告收入、停车费、租赁收入等。

第三条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合法的原则。

第二章账户设立与管理第四条小区公共收益账户(以下简称“公共收益账户”)由小区业主委员会负责设立和管理。

第五条公共收益账户设立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业主大会决议;(二)业主委员会成员名单及职责;(三)开户银行选择的说明;(四)公共收益账户管理制度。

第六条公共收益账户的开户银行应当具备良好的信誉和金融服务能力,且能够满足本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的需求。

第七条公共收益账户设立后,开户银行应向业主委员会出具开户许可证。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开户银行核对公共收益账户的收支情况,确保账户安全。

第三章收益管理第九条小区公共收益的来源、数额及使用范围由业主大会决定。

第十条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包括收入来源、金额、时间;支出项目、金额、时间、用途等。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将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向业主大会报告,接受业主监督。

第十二条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优先用于小区的维护、管理和改善,如小区绿化、设施维修、环境整治等。

第十三条公共收益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

第四章监督与公示第十四条小区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应当在小区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支明细、项目、金额、时间等。

第十五条业主有权查询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业主委员会应予以配合。

第十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部门有权对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公共收益。

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侵占、挪用公共收益的,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制度模板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制度模板

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本制度旨在规范XX小区(以下简称“小区”)共有部分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小区和谐稳定。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共有部分收益,是指小区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设施设备所得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停车费、广告费、公共设施使用费等。

第三条小区共有部分收益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公开、透明、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负责小区共有部分收益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共有部分收益的收取和管理第五条共有部分收益的收取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六条业委会应设立专门账户,用于存放共有部分收益,确保资金的安全、独立、专款专用。

第七条业委会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财务人员,对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进行核算和审计,确保账目清晰、合法。

第八条业委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公示期限不少于一个月。

三、共有部分收益的使用第九条共有部分收益的使用应遵循业主共同利益和小区发展需要,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补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2. 改善和提升小区公共设施设备;3. 小区公共环境的维修、养护和管理;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共有部分收益的使用需经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执行。

第十一条业委会在使用共有部分收益时,应编制详细的预算和决算报告,提交业主大会审议。

四、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第十二条业委会应建立健全共有部分收益的监督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合规、有效。

第十三条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业主有权向业委会、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业委会可依法采取纠正措施,并要求责任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业主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业委会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注:本小区共有部分收益制度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

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小区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范,这是咱们小区业主共同关心的问题。

今天,我就来和大家聊聊这个话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一些启示。

咱们要明确什么是公共收益。

公共收益就是指小区内的共有部分所产生的收益,比如说楼道的灯、绿化带的花草、小区门口的保安亭等等。

这些都是属于大家共同拥有的资源,我们有权利合理地利用它们。

那么,如何合理地利用这些公共收益呢?这就需要我们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规范。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谈谈我的看法。

1. 公共收益的使用原则我们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谁使用了公共收益,就要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比如说,楼道的灯是大家共用的,那么每户业主就应该按照自己的使用量来分摊电费。

这样既能保证大家都能享受到公共收益,又能避免因为使用不公而引发的纠纷。

2. 公共收益的管理机构为了更好地管理公共收益,我们可以设立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

这个机构可以由小区业主代表组成,负责制定公共收益的使用规定、收取费用、监督使用情况等工作。

这样一来,我们就能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避免因为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浪费。

3. 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在使用公共收益时,我们要遵循适度原则。

也就是说,我们不能过度地占用公共资源,影响到其他人的正常生活。

比如说,我们可以在绿化带上种些花草,但是不能把整个绿化带都变成我们的私人花园,让其他人无法通行。

4. 公共收益的使用方式在利用公共收益时,我们要尽量采取可持续的方式。

比如说,我们可以使用太阳能路灯,这样既能节约能源,又能减少污染。

我们还可以定期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行。

5. 公共收益的使用监督为了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使用,我们还需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

这可以包括定期检查、公示费用收支情况等措施。

通过这样的监督,我们就能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合理利用小区公共收益是我们每个业主的责任。

只有大家都遵守管理规范,才能让我们的小区变得更加美好。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是指由小区内的住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费用,用于维护和管理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的资金。

有效的管理细则能够确保公共收益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和居民的满意度。

以下是关于住宅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的一些建议。

一、收益金的用途:1.维护公共设施:包括小区内道路、绿化、公园、室外停车位等设施的维修和保养。

2.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公司的工资、水电费、保险费等日常管理费用。

3.公共服务:包括小区内公共娱乐设施、安全设备、消防设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资和维护。

4.公共活动费用:包括节日活动、社区聚会等需要资金支持的社区活动。

二、收益金的缴纳:1.缴纳比例:住户根据自己的住房面积或住房数量,按照一定比例缴纳。

2.缴纳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的费用,也可以选择分期缴纳。

3.缴费时间:住户应按照规定的时间缴纳,延期缴费需额外支付滞纳金。

三、收益金的管理:1.小区委员会:成立小区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负责收益金的使用和管理。

委员会成员应当由小区业主自行选举产生。

2.收支明细:小区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公示收益金的使用情况,包括收支明细、用途解释等,确保公开透明。

3.资金监管:委员会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收益金,确保其安全、准确地支出在正确的用途上。

4.项目审批:对涉及公共设施维修、设备购置等大额项目应当进行项目立项和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

四、收益金的使用:1.项目优先:收益金的使用应优先考虑公共设施维修和设备更新等需要。

2.紧急情况:当出现紧急情况,如设备突然损坏或安全隐患等,委员会可以依法紧急使用收益金进行处理。

3.公示公告:对于大额项目的使用,应当提前公示,征求业主的意见,并在决策后进行公告,确保公平公正。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1.收费违规:对于未经业主同意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私自变更缴费方式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财务违规:对于财务管理不规范,使用收益金非法或违规的行为,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制度范本

小区公共收益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全体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公共收益的合法、合规、透明使用,维护小区的和谐稳定。

第二章公共收益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公共收益是指本小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以及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产生的收益。

第五条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租赁费;2. 小区公共区域广告费;3. 小区公共车位停车费;4. 小区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维护、更新、改造费用;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其他公共收益。

第三章公共收益的管理第六条公共收益的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专款专用;2. 公开透明;3. 合理分配;4. 依法使用。

第七条公共收益的管理分为以下步骤:1. 收益的确认:物业服务企业应及时将公共收益确认并报业主委员会审核;2. 收益的核算: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公共收益进行核算,确保准确无误;3. 收益的交存:物业服务企业应在每月末将公共收益交存至业主大会指定的对公账户;4. 收益的使用:公共收益的使用需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通过。

第八条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对公共收益的管理和使用有监督权,包括但不限于:1. 定期审查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2. 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的公共收益核算报告;3. 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对公共收益的交存和使用。

第四章公共收益的使用第九条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包括:1. 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场所的维修、更新、改造;2. 小区绿化、保洁、保安等物业服务;3.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办公经费;4. 业主福利、节日活动;5.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决议的其他用途。

第十条公共收益的使用需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提出使用计划;2. 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3. 公开公示;4. 执行使用计划。

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定(3篇)

公共收益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共收益的使用,确保公共收益的合理、合规、公开使用,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公共收益,是指由公共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公共事业等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服务费、广告收入、捐赠款等。

第三条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公共收益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相关规定。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专款专用原则:公共收益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效益最大化原则: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注重效益,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共收益的使用管理。

第二章公共收益的核算与监督第五条公共收益的核算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报、伪造。

第六条公共收益的核算应当建立健全以下制度:(一)建立健全公共收益核算制度,明确核算范围、核算方法、核算程序等。

(二)建立健全公共收益收支台账,确保收支清晰。

(三)建立健全公共收益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共收益的核算进行审计。

第七条公共收益的监督应当实行以下措施:(一)建立健全公共收益使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监督程序。

(二)设立公共收益使用监督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各界对公共收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公共收益的使用符合规定。

第三章公共收益的使用范围(一)公共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

(二)公共事业的运营和发展。

(三)扶贫、救灾、助残、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

(四)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绿色项目。

(五)其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用途。

第九条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定:(一)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公共服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护。

(二)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符合公共事业的运营和发展需要。

(三)公共收益的使用应当符合扶贫、救灾、助残、教育、文化、卫生等公益事业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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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4474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
Community public benefit management rul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关于小业主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的提案
花城(业字)[2012]第05号
四季花城全体业主: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z城管理规约》的规定,小区红线内的共有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利用物业共有部分经营的所得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公共收益金的分配有规定无细则,为了规范公共收益金的依法使用,更好的保障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委员会反复斟酌和讨论特拟定此细则,提交业主大会进行表决。

*城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
20xx年7月13日
*城公共收益金管理细则
第一条:基本原则
1、z四季花城公共收益金(以下简称小区公共收益金)属于全体业主或相关业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单位、个人侵占、处分或者改作他用;
2、业主对共用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3、利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约的规定。

第二条:责任制
公共收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实行业主委员会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小区公共收益金范围界定
1、小区公共停车场场地租赁收入;
2、小区广告经营收入;
3、住宅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经营收入;
4、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及赔偿金。

第四条:小区公共收益金管理
1、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之前,小区公共收
益金暂由物业服务公司设立专户进行托管;
2、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情况,每半年在小区内向全体业主公示一次。

第五条:小区公共收益金的使用
1、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小区公共设施、园建绿化更新改造,由物业服务公司向业主委员会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2、用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
3、用于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
4、用于弥补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费用的不足;
5、小区公共收益金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分配;
6、业主拒付物业费用、不缴存专项维修资金的,不得享有小区公共收益金的分配。

第六条:小区公共收益金使用权限
1、使用小区公共收益金在2000元以下的(含2000元),业委会主任有审批权限;
2、使用小区公共收益金在2000元以上至100000元以
下(含100000元),需在小区内公示并经业委会全体委员审批通过;
3、使用小区公共收益金在100000元以上须经业委会全体委员审批,并召开业主大会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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