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会计处理
会计实务:背书转让有息应收票据的处理

背书转让有息应收票据的处理
小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带息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借记“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举例如下:承上例,该小企业2004年11月1日向A公司销售商品出具的票据为带息票据,票面年利率8%,其他条件不变。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①2004年12月31日计提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40950×8%×2/12=546(元)
借:应收票据——A公司546
贷:财务费用546
②2006年1月5日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5065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00
贷:应收票据——A公司41496
银行存款17654
③材料收到验收入库
借:材料50650
贷:在途物资50650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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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
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应收票据按照到期时间分类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Note Receivable)是指企业持有的、尚未到期兑现的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是一种载有一定付款日期、付款地点、付款应收票据金额和付款人的无条件支付的流通证券,也是一种可以由持票人自由转让给他人的债权凭证。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商业汇票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因而我国的商业汇票是一种流动资产。
在我国应收票据、应付票据通常是指“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两种,是远期票据,付款期一般在1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
其他的银行票据(支票、本票、汇票}等,都是作为货币资金来核算的,而不作为应收应付票据。
应收票据是以书面形式表现的债权资产,其款项具有一定的保证,经持有人背书后可以提交银行贴现,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由于应收票据是在企业赊销业务中产生的,因此,对应收票据的审计也必须结合企业赊销业务一起进行。
企业通过应收票据进行赊销时,一般要进行销货、收取票据、计息、贴现、收款等活动,在此过程中要涉及到一些凭证和账簿,这些都是应收票据审计的范围。
[1]应收票据的分类按照到期时间可分为短期应收票据和长期应收票据,如无特指,应收票据即为短期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常出现于3种情况:⑴应收账款延期;⑵为新顾客提供应用;⑶赊销商品。
长期应收票据因长期合同而发生,包括销售机器设备等大型商品、提供贷款等,中国尚无长期应收票据业务。
按是否带息分为带息应收票据和不带息应收票据。
带息应收票据是票面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应单独计算;无息应收票据是票面不注明利息的应收票据,其利息包含在票面本金之中。
应收票据的计价应收票据应以未来现金收入的现值计价,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的现值等于其票面本金,不带息的短期应收票据的面值就是到期值,现金值。
应收票据背书不算现金流

应收票据背书不算现金流应收票据背书在会计和现金流量的处理上是一个复杂的问题。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几个核心概念: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由付款人或收款人签发、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的一种书面凭证。
这些票据通常代表未来某个时点的支付承诺。
2.背书:背书是票据的一种转让方式,指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的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当企业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采购款时,实质上是在进行票据权利的转移,而非直接的现金交易。
3.现金流:现金流是现代理财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现金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的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非经常性项目等)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总量情况的总称。
关于应收票据背书是否算作现金流,目前会计制度有明确的规定:•应收票据不属于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这意味着,在会计处理上,应收票据本身并不等同于现金。
•将应收票据背书用于支付采购款,不存在真实的现金收支。
因此,在现金流量表中,这种交易不能直接作为现金流入或流出进行记录。
然而,从实质重于形式的角度来看,应收票据背书虽然在形式上不是现金交易,但它在经济上起到了与现金相似的作用。
具体来说,企业通过将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给供应商来支付采购款,相当于用未来的收款权换取了当前的商品或服务,这在实质上是一种资源的交换,具有现金支付的类似效果。
尽管如此,根据现行的会计准则和制度,应收票据背书仍然不能“视同”计入现金流入和流出。
这主要是因为会计制度强调交易的形式和实质的一致性,而在应收票据背书的情况下,形式上是票据权利的转移,实质上是资源的交换,但并未发生真实的现金收支。
综上所述,应收票据背书在会计处理上不被视为现金流入或流出。
然而,在分析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时,需要考虑到应收票据背书所带来的经济效果,并据此做出合理的判断。
应收票据背书会计处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应收票据背书会计处理-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的概述部分内容可以编写为:应收票据背书是指将他人对本单位的应收款项进行转让和让与的一种法律行为,通常涉及发票的所有权转移和付款责任的变更。
在商业交易中,应收票据背书作为一种重要的财务手段,在企业的资金周转和风险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深入探讨应收票据背书的会计处理方法,分析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因素,并对其重要性、优缺点以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评述。
通过对这一话题的研究,旨在加深对应收票据背书的理解,并为企业处理应收票据背书提供参考和指导。
在正文部分,将首先介绍什么是应收票据背书,从法律的角度定义和解释这一概念。
其次,将详细阐述应收票据背书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相关会计准则和规定。
接着,将探讨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因素,如信用风险、市场环境等。
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可以更好地理解应收票据背书背后的风险和机遇。
在结论部分,将总结应收票据背书的重要性,强调它对企业资金流动和风险管理的积极作用。
同时,将评述应收票据背书的优缺点,指出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挑战。
最后,将展望应收票据背书的未来发展趋势,探讨可能的改进和创新方向,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商业环境和金融市场。
通过本文的研究,相信读者将对应收票据背书有更深入的了解,能够在实际操作中更加灵活和高效地处理相关的财务事务。
同时,本文也为相关研究人员和企业管理者提供了一定的参考和思路,以促进应收票据背书在未来的发展和应用。
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如下所示: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引言部分主要对应收票据背书会计处理进行概述,介绍了本文的目的和文章结构。
正文部分包含了三个小节,分别是什么是应收票据背书、应收票据背书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及应收票据背书的影响因素。
在什么是应收票据背书一节,将详细解释什么是应收票据背书的定义、背书的过程以及为什么会存在应收票据背书这一概念。
在应收票据背书的会计处理方法一节,将介绍应收票据背书在会计处理中的具体方法和流程,并探讨背书对账户的影响。
应收票据的会计账务处理

时
贷:应收票据(票
贷:短期借款(票面金额)
面金额)
到期
①如果承兑人用银行存款支
时 一付票据款:
借:短期借款贷:应收票据
②如果承兑人拒付或其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同时:
借:应收账款(欠款)
贷:应收票据(欠条)
【提示】如果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此时无法偿还借款,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 2.票据背书转让 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会计分录为: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差额,或借方) (三)票据到期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金额时) 应收账款(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时) 贷:应收票据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X(1+票面利率X时间) 票面利率有年、月、日利率之分,如需换算成月 利率或日利率,每月统一按30天计算,全年按 360天计算 月利率=年利率72 日利率=月利率:30=年利率:360 时间是指从票据生效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之日止的时间间隔。通常有两种表示方法: ①以月表示,即按月计息; ②以日数表示,即按日计息。计算时以实际日历 天数计算到期日及利息,到期日那天不计息,称 为“算头不算尾"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X贴现率X贴现期 贴现 贴现率由银行统一制定,有年、月、日利率之分,息
应收票据的会计账务处理
知识 题库
应收票据的会计账务处理 重点掌握票据到期值、贴现额的计算及相关账务处理。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欠条") (一)收到票据的账务处理 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 1.票据贴现 贴现是指企业以未到期票据向银行融通资金,银行按票据的应收金额扣除一定期间的利息后的余额付给企业的 融资行为© (1)票据贴现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及含义说明
应收票据背书会计处理

应收票据背书会计处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一、应收票据的背书是什么?应收票据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署并写明受益人信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的行为。
通过背书,原持票人即背书人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应收票据的权利转让给其他受益人,实现票据的转让和使用。
1. 空白背书:在应收票据转让时,只在票据的背面签字,而不写明受益人信息,称为空白背书。
空白背书的票据可以被任何人持有并兑现,具有高度的流动性。
2. 特定背书:在应收票据背书时,写明受益人信息,指定只有该受益人可以兑现票据。
特定背书的票据具有一定的限制性,只能由特定受益人进行兑现。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应收票据背书是一种常见的操作方式。
那么,在会计处理中,应收票据背书又是如何进行的呢?一般来说,应收票据背书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记账核算当企业收到应收票据并对其背书时,首先需要将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分开进行核算。
应收票据的背书通常会导致票据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企业需要将其划分为“应收票据”账户中,与“应收账款”账户进行相对应的核算。
2. 确认核销当应收票据按照约定到期日兑现后,企业需要核销应收票据账户中的金额,并将其计入银行存款账户中。
如果应收票据背书后转让给他人,那么企业仍需在到期日将款项支付给受益人。
3. 控制风险在进行应收票据背书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控制风险,确保票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背书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
企业可以与金融机构合作,进行风险评估和验真操作,保障票据交易的安全性。
1. 提高资金流动性应收票据背书可以帮助企业快速实现票据的转让和流动,提高企业的资金流动性。
通过背书,企业可以将持有的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实现现金的快速流动。
3. 降低资金成本应收票据背书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资金成本,提高企业的融资效率。
通过背书,企业可以更快地获取资金,减少融资周期,降低融资成本。
1. 在进行应收票据背书时,企业需要仔细核对票据信息和受益人信息,确保背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避免出现风险和损失。
背书转让过来的应收票据的二级科目

背书转让过来的应收票据的二级科目
应收票据的二级科目
一、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本金:指借款人拟签发票据标明其向贷款机构借款,应当支付本金的金额,由借款人开具给债权人或担保人的票据。
2.应收未到期利息:指从借款日起至债权清偿日前的未到期利息。
3.应收票据管理费:指管理贷款票据的费用,由债权人或担保人支付。
4.应收票据担保补偿费:指担保人针对票据的发行或贴现,支付的补偿费用,或者因担保人担保责任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背书转让应收票据:
1.背书转让应收本金:指背书转让债权人将自身权利卖出而产生的应收本金。
2.背书转让应收利息:指债权人民将自身权利卖出,应从买方收取的利息。
3.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管理费:指由买方支付的管理背书转让票据活动的费用。
4.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担保费:指向买方支付的担保背书转让票据活动的费用。
通过以上介绍,可见应收票据的二级科目主要有应收票据本金、应收未到期利息、应收票据管理费、应收票据担保补偿费;而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的二级科目则主要有背书转让应收本金、背书转让应收利息、背书转让应收票据管理费以及背书转让应收票据担保费。
票据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经过背书转让应收后,对于兑付票据的可靠性、债务承担能力有一定程度的保障,在后续的票据交易过程中能够更安全、高效地完成摊还。
应收票据的核算

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应收票据贴现的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适用于满足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短期借款(适用于不满足金额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情形)
(3)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或借记)
(4)应收票据到期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带息票据剩余的未提利息)
若付款人无力支付商业承兑汇票的票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财务费用(带息票据剩余的未提利息)
应收票据的核算
应收票据的分类
按承兑人不同
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按是否带息
带息票据和不带息票据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收到应收票据、计提利息
收到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商业汇票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计提利息时: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2)应收票据贴现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1+票据利息率×票据期限)(带息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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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1、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款项时,应按票面金额予以结转;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违约拒付或无力支付票款的,应于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付款证明时,将其转作应收账款。
2、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时,应按票面金额结转。
如为带息票据,还应将尚未计提的利息冲减财务费用。
票据的背书转让和贴现,其法律后果对于前手而言并无本质不同。
追索权是《票据法》天然赋予后手的权利,除非通过合同明确声明放弃,但这一声明放弃的效力也仅仅限于特定的前后手之间。
如果后来该票据再次被背书转让的,在再后手不知晓该情况,或者虽然知晓但未明确接受其追索权丧失的情况下,仍然具有追索权。
目前实务中的一种做法是:对于信誉较好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后均可终止确认,但对于信誉较差的一般金融机构或者非金融机构出具的承兑汇票,背书和贴现之后一般不终止确认。
主要考虑仍然是信用风险大小的考虑。
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一般情况下,如果属于真票且背书人非出票人,背书后应该没有风险(涉及到或有负债是否确认的问题),即便发生追索,背书人仍可向前手追索,因此风险可以忽略不计,应该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
应收票据的核算通过“应收票据”科目进行。
该科目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应收票据的面值及按期确认的应计利息,贷方登记背书转让或到期收回,或因未能收回票款而转作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账面价值,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未到期应收票据的账面价值。
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1、收到票据的账务处理
①收到票据时按面值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于带息票据,期末计提利息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2、应收票据贴现和背书转让的账务处理
(1)应收票据贴现
①贴现额的计算
贴现息=票据到期值×贴现率×贴现期
贴现额=票据到期值-贴现息
有关的其他公式:
票据到期利息=应收票据面值×票面利率×时间
重点掌握时间的计算方法:
一种以月表示,计算时一律以次月对日为1个月;月末签发的不论大小月,以到期月份的月末为到期日。
计算利息的利率要换成月利率
另一种以日数表示,计算时以实际日历天数计算到期日及利息,到息日那天不计算息,也就是“算头不算尾”。
②账务处理
a.贴现时:
无息票据: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财务费用 (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带息票据:
借:银行存款 (企业实际收到的现金额)
借或贷:财务费用 (实际收到的贴现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b.票据到期时:
贴现的票据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退票时,按所付本息(票据到期值)借记“应收账款”,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做逾期贷款处理,申请贴现企业按转作贷款的本息,借记“应收账款”、贷记“短期借款”科目。
(2)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①不带息票据: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借或贷:银行存款(差额)
②带息票据:
借:材料采购或原材料或库存商品 (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 (尚未计提的利息)
借或贷:银行存款 (差额)
3、应收票据到期的账务处理
(1)收回票据
借:银行存款 (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 (未计提利息部分)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票据等
借: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贷:应收票据
(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账户,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本账户,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
借: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如为应付则记贷方)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的背书转让:
借:在途物资或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如为应付则记贷方)
贷:应收票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按尚未计提的利息)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为带息应收票据,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价值,借记“物资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
按尚未计提的利息,贷记“财务费用”科目,按应收或应付的金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案情说明]XX烟草于6月22日将票据背书转让取得了一批原材料,其发票上注明货款18000元,增值税额3060元。
差额款以现金补付。
[要求解答]XX烟草计算分析如下:
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票面价值+已计利息(5月份)
=20000+150=20150(元)
至背书转让日尚未计提的利息额(即6月1日至6月22日)为:
=20000×9%×21/360=110(元)
取得物资价值总额=物资成本+进项税额=18000+3060=21060(元)
企业应付金额=21060-(20150+110)=800(元)
[会计处理]XX烟草会计处理如下:
借:原材料18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60
贷:应收票据20150
财务费用110
现金800
[特别提示]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持有的应收票据不得计提坏账准备,待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再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但是,如有确凿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够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时,应将其账面余额转入应收账款,并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