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技术方案
国务院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最新文件

国务院促进旅游业发展确定重点工作分工国办函〔2010〕12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要将《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
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旅游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旅游局、商务部负责)(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旅游局、中央编办负责)(五)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六)旅游行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
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管理等部门脱钩。
(旅游局牵头负责)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旅游局负责)(二)景区门票价格调整要提前半年向会公布,所有旅游收费均应按规定向会公示。
(完整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

(完整版)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林资发[2003]61号⽂件附件: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国家林业局⼆00三年四⽉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第⼀章总则第⼀条调查⽬的与任务为了统⼀全国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的技术标准,规范调查范围、内容、程序、⽅法、深度和成果等技术要求,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四条、《中华⼈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条等制定本规定。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简称⼆类调查)是以国有林业局(场)、⾃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森林经营单位或县级⾏政区域为调查单位,以满⾜森林经营⽅案、总体设计、林业区划与规划设计需要⽽进⾏的森林资源调查。
其主要任务是查清森林、林地和林⽊资源的种类、数量、质量与分布,客观反映调查区域⾃然、社会经济条件,综合分析与评价森林资源与经营管理现状,提出对森林资源培育、保护与利⽤意见。
调查成果是建⽴或更新森林资源档案,制定森林采伐限额,进⾏林业⼯程规划设计和森林资源管理的基础,也是制定区域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规划,实⾏森林⽣态效益补偿和森林资源资产化管理,指导和规范森林科学经营的重要依据。
第⼆条调查范围与内容⼀、调查范围森林经营单位应调查该单位所有和经营管理的⼟地;县级⾏政单位应调查县级⾏政范围内所有的森林、林⽊和林地。
⼆、调查内容(⼀)调查基本内容包括:1.核对森林经营单位的境界线,并在经营管理范围内进⾏或调整(复查)经营区划;2.调查各类林地的⾯积;3.调查各类森林、林⽊蓄积;4.调查与森林资源有关的⾃然地理环境和⽣态环境因素;5.调查森林经营条件、前期主要经营措施与经营成效。
(⼆)下列调查内容以及调查的详细程度,应依据森林资源特点、经营⽬标和调查⽬的以及以往资源调查成果的可利⽤程度,由调查会议具体确定:1.森林⽣长量和消耗量调查;2.森林⼟壤调查;3.森林更新调查;4.森林病⾍害调查;5.森林⽕灾调查;6.野⽣动植物资源调查;7.⽣物量调查;8.湿地资源调查;10.森林景观资源调查;11.森林⽣态因⼦调查;12.森林多种效益计量与评价调查;13.林业经济与森林经营情况调查;14.提出森林经营、保护和利⽤建议;15. 其它专项调查。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部•【公布日期】2020.03.05•【文号】林科发〔2020〕29号•【施行日期】2020.03.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学技术部关于加强林业和草原科普工作的意见林科发〔2020〕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技厅(委),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技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以下简称“林草科普工作”),提高公众生态意识和科学素质,更好服务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十三五”国家科普与创新文化建设规划》,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作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加以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科学知识的普及和生态意识的提高。
加强林草科普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重要论述的必然要求,是不断增强公众科学保护和利用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意识和责任,提升全社会生态意识和科学素质的必然要求,对于推广普及最新的林草科技成果和知识、加快林草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应用、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7.04•【字号】伊政办发〔2022〕11号•【施行日期】2022.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5年)的通知伊政办发〔2022〕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中、省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专项规划(2022—203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7月4日目录第一章发展基础第二章总体要求第三章主要任务第四章保障措施前言伊春市位于我国东北地区的黑龙江省,居小兴安岭腹地、汤旺河中上游,是中国东北边疆的重要门户。
该地区的典型地形地貌为低山丘陵,处在北温带季风气候区,介于黑龙江和松花江两大水系之间,拥有动植物、山特产、水利等多种森林康养旅游可依托的资源基础。
近年来,伊春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理念,以习近平总书记“让老林区焕发青春活力”殷殷嘱托为统领,牢牢把握“生态立市、旅游强市”发展定位,推进“森林康养+旅游”,建设了一批具备游憩、度假、康养等功能的重点基础设施,推动森林康养旅游业全方位提升,让老林区不断焕发新活力。
伊春市森林康养旅游资源突出,已初步呈现森林康养旅游发展态势,“林都伊春·森林里的家”品牌形象渐入人心,吸引大批游客前往伊春避暑消夏,为森林康养旅游全面发展创造了优良条件。
与此同时,也带来了如何协调森林生态环境保护与康养旅游互促发展、整合提升现有康养旅游基础设施、拓宽森林康养旅游产业链、打造中国北方森林康养旅游胜地等挑战。
近年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相继印发《关于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开展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强调发展森林康养产业是科学、合理利用林草资源,践行生态文明理念的有效途径,是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途径,是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要求,是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战略选择,意义重大。
森林旅游项目实施方案

森林旅游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环保意识的增强,森林旅游作为一种绿色、环保的旅游方式,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青睐。
而我国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具备得天独厚的条件来开展森林旅游项目。
因此,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森林旅游项目实施方案,对于推动森林旅游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
1. 提升森林旅游的品质和服务水平,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
2. 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森林生态平衡,实现可持续发展。
3. 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三、项目内容。
1. 森林景区建设。
选择具有丰富自然景观和独特生态环境的森林地区,进行景区规划和建设,打造出具有吸引力的旅游目的地。
在景区内设置游步道、观景台、休闲广场等设施,方便游客游览和休息。
2. 生态保护。
在开发森林旅游项目的同时,要加强对森林生态环境的保护。
设立生态保护区,严格控制游客活动范围,限制开发区域,保留原始森林的自然状态。
加强对植被、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生态平衡。
3. 旅游设施建设。
在景区内建设符合环保理念的旅游设施,如生态酒店、木屋、露营地等,提供给游客舒适的住宿和休闲环境。
同时,配套建设餐饮、购物、娱乐等设施,满足游客的各种需求。
4. 旅游活动开展。
开展丰富多彩的森林旅游活动,如徒步旅行、露营野炊、观鸟、登山探险等,让游客亲身感受大自然的魅力。
同时,组织生态讲座、科普教育等活动,提升游客的环保意识和自然保护意识。
四、项目推广。
1. 宣传推广。
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如互联网、电视、报纸等,进行森林旅游项目的宣传推广。
展示景区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吸引游客的关注和参与。
2. 优惠政策。
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如门票优惠、住宿优惠、交通补贴等,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森林旅游项目。
同时,与旅行社合作,推出特色旅游线路,增加项目的知名度和吸引力。
3. 服务质量。
提升景区的服务质量,加强对游客的接待和引导,提供优质的旅游服务。
试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技术与理论

试论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技术与理论摘要:森林公园的兴建为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前提保障。
在社会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带动和影响下,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和建设工作的技术水平以及工作方式,都被提出了更高水平的要求。
总体规划是能够保障森林公园建设经营工作有序展开最重要的基础性条件之一,有关森林公园建设总体规划技术以及研究理论方面的内容逐渐受到社会上越来越多人的关注。
关键词: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研究理论前言:旅游产业是在我国现今社会发展阶段较为主要的经济产业类型之一,森林旅游又是贯穿旅游产业发展之中最为主要和关键的发展环节。
在新社会发展阶段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带动和影响下,我国森林旅游业中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技术水平以及研究方式都被提出了全新内容的要求。
如何才能立足长远发展的角度,更好的促进和保障我国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工作的有序开展,就成为了相关工作人员的重点研究内容。
一、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涉及到的主要理论系统化的理论知识内容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开展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工作过程中最为重要的依据。
在我国现今社会的发展阶段,森林公园的总体规划工作主要涉及到的理论有生态学、森林美学以及旅游美学三个不同方面的内容。
(一)生态学理论所谓生态学理论,指的就是对生态自然环境进行研究和探索所得出的理论知识内容。
自然环境的生态发展过程以及相应动植物之间存在的生态关系,是生态学理论主要包含的研究内容。
在工业经济不断高速发展的现今社会,人们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通过对生态环境的重组,最大限度的增加人们与大自然亲密接触的机会从而缓解社会成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当中的压力,是森林公园开设经营进行总体规划的最终目标[1]。
相关工作人员在建设森林公园并进行总体规划的过程之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生态学理论方面的研究内容,把对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以及最大限度的维护生态平衡的发展理念放在指导总体规划工作的首要地位。
森林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

森林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1. 项目背景森林自然保护区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系统保护区域。
为了促进该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计划开展森林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
该项目将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供旅游体验,并通过旅游收入的增加来支持保护区的可持续管理。
2. 目标与目的- 目标:通过旅游开发,实现森林自然保护区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 目的:提供给游客独特的自然体验,增加保护区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为保护区提供经济支持。
3. 方案概述- 开发旅游线路:设计多条旅游线路,覆盖森林自然保护区的主要景点和特色景观。
- 建设旅游设施:建设合适的接待中心、观景台、步道等旅游设施,提供游客便利的服务和观赏设施。
- 游客管理和教育:建立游客管理制度,包括限制游客数量、导游陪同要求等,开展自然保护教育活动,提高游客对保护区的认识和意识。
- 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森林自然保护区的生态保护工作,包括建设观鸟平台、生态标识等,确保游客活动不对生态系统造成负面影响。
4. 实施步骤1. 确定项目管理团队和工作分工。
2. 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和时间表。
3. 开展有关市场调研和可行性研究,确定旅游线路和设施建设方案。
4. 与相关部门合作,确保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和保护区管理要求。
5. 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吸引游客关注和参与。
6. 逐步实施旅游线路和设施建设。
7. 建立游客管理和教育制度,确保游客行为符合保护区规定。
8. 加强生态保护措施,监测和评估项目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5. 预期效果- 提高森林自然保护区的声誉和知名度。
- 增加旅游收入,为保护区提供经济支持。
- 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带动周边经济。
- 加强对保护区的生态保护意识和行动。
以上是森林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可行性实施方案的概述,请您参考。
如需更详细的信息和实施细节,请与项目团队联系。
林业、旅游签署推进森林旅游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研 , 复 修改 测试 , 成 了 电子公 文传 输软 件 的开发 反 完 工作 。这 次培 训会 上 , 各市林 业 局 、 为 省直 各林 局配
前森 林 公 园总 数达 到 11 ,其 中 国家级 1 1处 8处 、 省 发 了加密 卡 , 制作 了电子公 章 。培 训之 后 , 林 业厅 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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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产 业体 系 , 升全 省 旅游 质 量水 平 , 足人 民群 众 提 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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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技术方案国家林业局二○一一年四月目录前言 (2)一、编制规划的意义 (3)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 (3)(一)指导思想 (3)(二)规划原则 (4)三、规划期限和目标 (5)四、规划建设主要内容与建设重点 (5)五、规划编制技术要求 (7)(一)编制程序 (7)(二)技术要求 (7)六、规划资料要求 (8)附:1.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编写大纲2.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附表前言森林旅游是指以森林旅游资源为主体,以森林、湿地、荒漠等多种类型的旅游资源为依托,在特定的森林等自然生态地域为旅游者提供游览观光、休闲度假、狩猎探险等产品与服务的特色旅游活动,是满足人们回归大自然愿望的一种特殊旅游方式。
本规划所指的森林旅游开展的范围和主体包括: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管辖的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及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国有林业局(场)所属林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沙漠景观旅游区、森林(沙生、水生)植物园、野生动物园、野生动物养殖场、狩猎场和其他适宜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区域。
截至2009年,全国已建成各级森林公园2458处、湿地公园213处、自然保护区2035处、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0个,还有大面积的沙漠景观旅游区、植物园、野生动物园和狩猎场等不同形式的森林旅游目的地,为森林旅游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自然资源基础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公众增强生态保护意识,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提供了宣教场所。
为使森林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全民生态文明意识水平的提高,为全国森林旅游发展提供具有可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总体规划,积极促进森林旅游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改善和解决森林旅游发展方向认识不清、区域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薄弱、投资渠道不畅等问题,整体上提升全国森林旅游形象和吸引力,进一步发挥森林旅游产业的生态、社会和经济效益,国家林业局决定启动编制《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编制规划的意义通过编制《规划》,全面统筹和分析我国森林旅游资源本底情况,深入了解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挖掘森林旅游资源发展潜力、靓化森林旅游资源特色,将具有开发价值的重要森林旅游景区(点)纳入《规划》,根据市场需求制定产业空间发展布局,规范行业管理体制,建立森林旅游资源保护、监测与评估体系,提出有效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与资金渠道等保障措施,为森林旅游管理部门的产业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规划》的编制将适应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满足人们渴望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需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带动林业资源利用方式转变,积极推进现代林业建设进程,对于我国森林旅游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二、规划指导思想和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发展林业产业、建设生态文明、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基本要求,立足森林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协调统一,以保护国家森林资源、调整和优化林业产业结构、开发和优化森林旅游产品、加强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为目标,充分挖掘和发挥我国森林旅游产业的优势,推动和促进观念转变和制度创新,大力引进和培养森林旅游专业人才,全面提升森林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促进森林旅游产业快速健康发展,使之成为保护森林资源和促进森林文化传播,带动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
(二)规划原则1.保护优先,统筹发展。
保护是前提,发展是目标,森林旅游资源的开发在加强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与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天然林保护、湿地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保护、森林防火、荒漠化治理等紧密结合,促进生态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2.因地制宜,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区域的自然条件、旅游发展需求和经济发展战略,实事求是地确定森林旅游的重点区域和重点旅游线路,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和条件,把握好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避免过度开发对野生动植物及其环境造成破坏,做到分区、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森林旅游建设和开发活动。
3.倡导低碳理念、推进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从发展理念、发展方式、规划手段等方面积极发挥低碳理念对森林旅游产业的指导作用,大力传播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森林生态文化,积极谋划低碳生态旅游,在旅游活动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减少旅游活动对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
4.生态效益为主,生态、社会、经济效益兼顾。
森林旅游产业发展与森林资源保护相结合,森林文化传播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森林旅游产业体系提升与带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建设多元化、多精品、多功能的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5.多方参与、统筹协调。
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调动社会广泛参与,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相结合,不断完善各项政策措施。
做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与相关区域的旅游业发展规划、交通建设、环境保护、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等专项规划的衔接。
整合旅游资源,形成复合型的旅游产品,增强森林旅游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三、规划期限和目标依据全国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全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期限为2011年—2020年。
分两个建设期,前期2011年—2015年,后期2016年—2020年。
规划目标分为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
阶段性目标为到2015年末目标,总目标为到2020年末目标。
阶段性目标为初步形成全国森林旅游发展的基本框架,建设一部分重点森林旅游区域,加强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资源保护,完善森林旅游管理体制;总目标为进一步巩固提高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形成具有国家、省、地方各级特色的森林旅游区域、森林旅游线路和森林旅游景点,形成点线面相结合、完整的全国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大格局,提升森林旅游形象,建成一批全民接受生态文明教育的主要场所,推动全国森林旅游产业全面发展,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四、规划主要内容与建设重点(一)深入分析发展现状和趋势以森林旅游资源本底状况为基础,分析森林旅游资源的数量、组成、规模、开发条件,同时结合森林旅游收入、客流量、游客特征等指标,综合分析森林旅游产业现状、存在问题、发展趋势。
(二)确定重点发展方向和目标根据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和实际需求,按照规划期限和分期建设重点,确定发展目标和建设任务。
(三)空间布局合理,突出资源特色通过统筹规划、整合资源,确定森林旅游发展的重点区域、精品线路和经典景区,突出地方森林旅游发展特色,形成全国森林旅游发展大格局。
(四)重点建设工程结合实际从打造多元化的森林旅游产品,增强森林旅游资源的吸引力,提升森林旅游整体形象,促进森林资源保护,完善森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功能等方面,提出重点实施工程和项目。
(五)建立森林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以促进森林旅游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为目的,在开展森林旅游活动的区域实施科学有效的环境监测和评估手段,制定落实保护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不会退化,使自然旅游资源环境、自然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六)提供有效支撑和保障措施从全国和地方森林旅游产业的发展现状出发,结合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扶持、投资渠道的实际需求提出支撑和保障措施。
五、规划编制技术要求(一)编制程序为提高全国规划的指导性和地方规划的可操作性,规划采用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公司)上下联动,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工集团公司)提供规划所需的材料和数据,分别编制省级和国家级规划。
1.国家规划在省级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汇总编制全国规划。
全国规划从整体上控制森林旅游发展总体思路和目标、发展布局、建设重点、旅游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保障措施等内容。
2.省级规划在对省内森林旅游资源统计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发展需求,在国家规划的控制和指导下,确定本省的森林旅游发展目标、空间布局、建设重点等。
3.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表反映省内森林旅游资源现状及森林旅游开展情况,表明目前存在的制约因素和未来发展重点,确定建设目标和内容,并提供有关必要的文字说明材料与规划报表等。
(二)技术要求1.基础数据充分利用国家级和省级林业资源调查数据、森林旅游产业统计数据、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野生动物园、植物园、狩猎场等)“十二五”发展规划、各景区森林旅游专项规划,并参考其他部门的旅游业统计数据、旅游业发展规划、城市发展调查数据、国民经济统计数据等作为编制规划的重要基础数据。
2.规划深度(1)规划建设任务分前期(2011-2015年)和后期(2016-2020年)两个建设期,前期建设任务分解到年度,后期建设任务合计。
(2)规划目标应定量化。
六、规划资料要求(一)规划资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提供,包括编写“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和填报“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附表”。
(二)省级规划文本按照《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编写提纲》(见附1)编写。
(三)《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附表》(见附2)根据2010年统计数字填报。
(四)规划文本和附表要提供电子文档。
(五)规划所涉及附表均以下发的表格为标准,不得改动表头。
(六)在规划表中,以“个”为单位的数据取整数,以“万人次”、“万元”为单位的数据均取小数点后2位。
(七)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表格。
(八)表格内容不能反映实际情况的,请附相关资料和介绍,并加以说明。
附1省级森林旅游发展规划编写大纲一、背景和意义论述规划编制的背景,省内森林旅游发展情况及相关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二、森林旅游发展现状(一)资源现状分析本省(区、市)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管辖范围内的森林旅游资源现状(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沙漠旅游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野生动物园、植物园、林业局/国有林场、狩猎场及其他),以及所拥有的突出景观特色或旅游开发优势。
(二)管理现状论述各级各类森林旅游资源的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以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森林旅游产业发展现状主要说明三方面内容:①森林旅游开展形式(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沙漠旅游区、生态文明教育基地、野生动物园、植物园、林业局/国有林场、狩猎场等,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形式,如森工企业依托林业资源开展的森林旅游接待活动、民营企业投资建设的森林观赏花木休闲场所等);②森林旅游开展情况(上述森林旅游景区景点的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以及所产生的相关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等);③特色旅游商品介绍,现状、开发基础等。
(四)森林旅游发展条件分析分析本省(区、市)或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森林旅游发展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指明本区域在全国森林旅游发展中的地位、发展空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