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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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

学校信息公示公开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依法治校、民主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保障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3.促进学校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交流;4.营造良好的学校育人环境。

三、制度内容1.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校信息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信息公开工作。

2.信息公开范围(1)学校基本情况:学校概况、办学理念、办学目标、学校领导及教职工队伍等;(2)学校发展规划: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3)学校财务状况:年度预算、决算、收费项目及标准、资金使用情况等;(4)招生录取:招生计划、录取规则、录取名单等;(5)教育教学:课程设置、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6)师资队伍建设:教师招聘、培训、考核、职称评定等;(7)学生管理:学生学籍管理、奖惩制度、资助政策等;(8)校园安全: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处理等;(9)其他涉及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

3.信息公开方式(1)信息公开栏: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立信息公开栏,定期发布相关信息;(2)学校网站:建立学校网站,发布学校各类信息;(3)微信公众号: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学校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4)校报、校刊:定期出版校报、校刊,发布学校新闻、信息;(5)其他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方式公开学校信息。

4.信息公开程序(1)学校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信息公开范围,负责本部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2)信息公开内容需经过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3)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4)学校办公室将审核通过的信息发布到信息公开栏、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

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

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

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是指消防救援机构在消防执法过程中,依法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主动公开和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申请获取的信息。

该制度旨在提高消防执法透明度,增强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一、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6.《湖北省消防条例》7.《消防监督检查规定》8.《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9.《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10.《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

二、消防执法公示公开制度的原则1.公正公平:公开的消防执法信息应当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

2.合法有序:公开的消防执法信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序进行。

3.及时准确:公开的消防执法信息应当及时、准确,反映最新的消防执法情况。

4.便民利民:公开的消防执法信息应当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获取,有利于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三、消防执法公示公开的内容1.消防执法事前公开的内容:包括消防执法规范性文件、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的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消防救援机构及其所属单位的人员招录、干部任免、职称评定、表彰奖励等信息,以及其他应当主动公开的消防执法信息。

2.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申请获取消防执法信息的内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办理。

四、消防执法公示公开的方式和渠道1.消防救援机构应当统筹推进消防执法公示公开与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加强消防执法公示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

2.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公示公开方式,拓宽公示公开渠道,方便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获取消防执法信息。

例如,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手机APP等多种方式进行公示公开。

学校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学校公开公示制度落实情况

篇一:《学校公示制度》学校公开公示制度学校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

学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出“三个满意”的口号(即“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为了便于家长及时准确掌握学校教育工作动态,为家长和社会对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结合教育工作实际,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公示内容1、教育收费公示开学前学校就按上级下发的收费公示表按照收费的标准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同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通知上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的政策也进行公开。

在此基础上,学校要认真执行学生代收费的使用规定,每学期将代收费使用明细在学期结束时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上,接受家长监督。

2、学校重大事项公示凡涉及学校工作重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重大事项,及时与学校和村委沟通。

村委会家长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用书面形式与学校联系,学校采纳后及时公开。

3、学校重大活动公示凡涉及学校教育教学各项重大活动,如六一儿童节、田径运动会、各种总结表彰会。

4、学校教学成果公示学校新课程的开发开设、进程,定期向家长展示课程开发成果。

5、学校重大事故公示一切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事故。

篇二:《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落实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推进学校发展,在办学中切实保障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教工对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教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利于团结,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共同办好学校,特制定本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的具体方案一、学校校务公开制度1、校务公开责任部门、责任人责任部门校长室,校长;党支部,书记;工会,工会主席;校务办公室,常务副校长,后勤办,后勤主任;德育办,德育主任。

职责校长是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领导各责任部门按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学校校务公开工作。

2、校务公开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常务副校长肖庆放(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副校长兼九年部主任李波(主抓九年部工作及德育工作)副校长兼八年部主任曹宏伟(主抓八年部工作及教科研工作)副校长兼七年部主任杨翊(主抓七年部工作及电教信息工作)副校长兼六年部主任龙敏贤(主抓六年部工作及舍务、卫生、校园家庭工作)后勤办主任陶恩才(主持后勤全面工作)信息部主任于淼(主持校园信息化全面工作)德育办主任杨忠义(主持德育、安全、体卫艺工作)3、校务公开的范围(1)学校重要章程的制定和修改;(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3)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4)校内重大改革方案及决策;(5)师资队伍建设规划;(6)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7)学校中层干部的任免、人事变动;(8)教职工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情况;(9)学校评优、评先工作、学校奖惩工作;(10)其他重大问题或校内热点问题。

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

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公示的管理,促进政府工作的公开透明,推动社会公众参与政府事务的理论和实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依法行使公共权力机关,公开其在履行职责中产生的信息。

三、信息公开公示内容范围(一)政府工作报告;(二)财政预决算报告;(三)政府采购公告;(四)招聘公告;(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六)环境保护公告;(七)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八)其他依法应当公开的信息。

四、公开公示方式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应在政府指定的网站、报纸、公告栏等媒体上及时、准确、全面地公示相关信息。

五、公开公示操作流程(一)信息编制:相关部门根据职责,编制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招聘公告、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环境保护公告、行政处罚决定公告等相关信息。

(二)信息审核:信息编制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审核,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合法。

(三)信息公示:审核完成后,将信息在政府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公示,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公示,确保公示的时效性。

(四)公示结果反馈:公示完成后,接受公众监督,并及时对公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回应和解释。

(一)政府部门及时履行信息公告、公示职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全面。

(二)政府部门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明确信息公开公示工作的组织机构、职责分工等相关管理制度。

(三)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在公示的内容、方式、时效性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支持。

(四)政府部门应当加强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的宣传和教育,培养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信息公开公示的质量。

七、信息公开公示监督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应当接受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接受监管机构的监督。

对于不履行信息公开公示责任、或公示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的,应当受到相应的问责和处罚。

通过以上制度,能够有效促进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政府机构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提高政府治理能力,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政府信息服务,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可信度。

学校公开公示制度

学校公开公示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透明度,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保障师生员工的知情权,让全体师生员工及时了解学校各项事务。

2. 提高学校管理透明度,规范学校内部管理行为。

3. 促进学校民主决策,增强师生员工的参与意识和监督能力。

4. 加强学校与社会的沟通与联系,提升学校的社会形象。

三、制度内容1. 公开范围(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

(3)招生、就业、考试、评优评先等重大事项。

(4)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事项。

(5)学校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等重要信息。

(6)学校重大决策、政策调整等。

2. 公开形式(1)通过学校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校内公告栏等渠道发布。

(2)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会议,进行现场公开。

(3)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接受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 公开时限(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应在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开。

(2)学校财务收支、资金使用情况应在每个季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开。

(3)招生、就业、考试、评优评先等重大事项应在相关事项结束后一周内公开。

(4)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职务晋升等事项应在相关事项结束后一周内公开。

(5)学校教学、科研、学术活动等重要信息应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公开。

4. 监督与责任(1)学校设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

(2)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负总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完整。

(3)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疑问或意见,可向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未按规定公开信息或公开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公司公布公示管理制度

公司公布公示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特制定本公示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员工以及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外部合作伙伴。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公示。

第二章公示范围第四条公司公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公司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2.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3. 员工招聘、选拔、晋升、奖惩等信息;4.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5. 公司对外合作、招标、投标等信息;6. 公司重大变更、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7. 公司对外承诺、社会责任履行情况;8.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第三章公示方式第五条公司公示方式包括以下几种:1. 公布在公司内部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官方网站等场所;2. 通过公司内部通讯、邮件、短信等渠道通知;3. 举办新闻发布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4. 向相关监管部门、社会公众进行公示。

第六条公司公示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歪曲事实。

第四章公示时间第七条公司公示时间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 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应在决策前或决策后及时公示;2.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在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示;3. 员工招聘、选拔、晋升、奖惩等信息,应在相应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4.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应在年度报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5. 公司对外合作、招标、投标等信息,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6. 公司重大变更、合并、分立、解散等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7. 公司对外承诺、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应在相关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8. 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应在事项发生后5个工作日内公示。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第八条公司设立公示监督小组,负责对公司公示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公示制度的实施。

第九条公示监督小组的职责包括:1. 监督公司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2. 调查和处理公示工作中的违规行为;3. 收集员工、公众对公司公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4. 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公示工作情况。

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

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

信息公开与公示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企业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推动信息公开与公示工作的规范化和透亮化,本企业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公开内容范围1.公司目标和发展战略;2.公司组织架构、职责与权限;3.公司人事管理政策与制度;4.公司财务情形、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5.公司紧要决策和部门工作计划;6.公司市场调研报告和竞争分析报告;7.公司产品与服务信息;8.公司员工培训计划和评估报告;9.公司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措施;10.公司业务合作协议和合同等。

第三条信息公开方式1.公司内部信息公开: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内部公告栏、电子邮件等内部通讯渠道进行信息发布;2.公司外部信息公开:通过公司官方网站、社交媒体平台等进行信息发布;3.信息公开形式:采用文字、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呈现,确保信息易于理解和取得。

第四条信息公开程序1.信息发布责任者:企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定信息发布责任人,负责整理、审核和发布相关信息;2.信息发布频率:公司内部信息至少每季度发布一次,公司外部信息至少每半年发布一次;3.信息审核程序:信息发布责任者应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进行严格的审核程序;4.信息公开时限:公司内部信息在审核通过后的3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司外部信息在审核通过后的7个工作日内发布;5.信息公开周期:公司内部信息应保存至少12个月,公司外部信息应保存至少24个月。

第五条信息公示内容范围1.公司组织架构图及紧要管理人员名单;2.公司章程、规章制度及其他内部管理文件;3.公司获得的紧要荣誉、资质和奖项;4.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和收购情况;5.公司重点资产交易和重组情况;6.公司质量监管认证和产品检测报告;7.公司内外部投诉处理结果;8.公司员工福利、嘉奖政策;9.公司涉诉案件情况及解决方式。

第六条信息公示方式1.公司内部信息公示: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内部公告栏、电子邮件等内部通讯渠道进行信息公示;2.公司外部信息公示: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报纸媒体等进行信息公示;3.信息公示形式:采用文字、图片、图表等形式进行呈现,确保信息易于理解和取得。

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

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

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部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工程质量,树立透明、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工程部全体成员。

第三条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的遵守由工程部全体成员共同承诺,任何成员均应严格遵守。

第四条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的内容包括:工程部内部公示制度、工程部对外公开制度、工程部奖惩制度等。

第五条工程部公示公开等相关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工程部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

第二章工程部内部公示制度第六条工程部内部公示制度是指工程部内部相关信息、文件、通知等内容的公示。

第七条工程部内部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进度、工作安排、会议通知、人员调度等。

第八条工程部内部公示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栏、电子邮件、工作群、会议通报等。

第九条工程部内部公示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所有成员都能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条工程部内部公示的发布由工程部办公室统一制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发布。

第十一条工程部内部公示的更新由各部门负责人或相关负责人负责,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部内部公示的内容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机密信息。

第十三条对于工程部内部公示中涉及到的问题,成员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工程部内部公示制度的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予以开除。

第三章工程部对外公开制度第十五条工程部对外公开制度是指工程部对外发布的信息、成果、活动等内容。

第十六条工程部对外公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介绍、科研成果、工程展会、公益活动等。

第十七条工程部对外公开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宣传册、新闻发布会、社交媒体等。

第十八条工程部对外公开应遵循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得虚假宣传、夸大事实。

第十九条工程部对外公开的发布由宣传部门负责,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十条工程部对外公开的内容应注明出处,不得盗用他人成果或侵犯他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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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示制度
1、坚持“五集体”、“四公开”的原则。

“五集体”即集体领导、集体研究、集体决策、集体制定、集体负责。

“四公开”即政务公开、财务公开、人事公开、决策公开。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增强工作的透明度。

3、每一项重要决定上会前做好充分的准备,要征求有关工作人员的意见,提出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政策依据,决定后向职工或相关人员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要经常向职工通报重大决策的内容,执行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凡涉及全局性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通过会议讨论或征求意见等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决策和执行结果向群众公布,并进行公示。

5、每季度公布财务收支情况,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对于接待支出要严格执行规定,实现预先审批,当月结算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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