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 - 制度大全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维护安全生产秩序,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三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认定和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及时、有效的原则。
第二章处罚种类第四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关闭、没收违法所得等。
第三章管辖规定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管辖。
第六条对跨地区、案情重大复杂或者涉及多个部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由共同上一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指定管辖。
第四章处罚程序第七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查处,应当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执行等程序进行。
第八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依法收集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第五章简易程序第九条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较轻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第十条适用简易程序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当当场告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制作处罚决定书。
第六章一般程序第十一条对于需要立案调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查处。
第十二条一般程序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处罚决定书等步骤。
第七章听证程序第十三条当事人在接到处罚告知书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会,就案件的事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述和申辩。
第十四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接到听证申请后,应当组织听证会,并在听证会上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核实。
第八章处罚适用第十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应当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等因素,依法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
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态度、改正措施等因素,确保处罚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最新版)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的综合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扣罚标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事故类处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基础安全管理: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要求,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作业长50元。
3、厂(处)、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要求,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扣罚班组长100元,作业长50元。
4、对新入、调岗、转岗、复岗人员未进行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每人次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作业长100元;未进行厂级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扣罚安全工程师(安全员)100元,单位领导100元。
第五条规程教育:1、安全操作规程漏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管理处罚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处罚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安全第一,从严从快从重的原则,即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本制度的处罚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工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企业应当根据情节轻重,适用从轻、从重或者从重处罚原则,坚决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第六条企业应当通过内部培训、考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心和自我保护意识。
第二章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处罚制度第七条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未取得相应岗位的从业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二)未按照规定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的;(三)擅自改变、中途停工、拆除或者损坏安全设施的;(四)故意破坏或者隐瞒事故隐患的;(五)以欺骗、贿赂等手段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六)泄密、散布本企业技术秘密或者生产经营信息的;(七)违反消防规定,私拉乱接电源线的;(八)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
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轻微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口头警告;(二)书面警告;第九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一般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警告;(二)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三)责令限期整改;(四)通报批评。
第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严重违法行为,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方式:(一)罚款(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金额,罚款上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二)停工整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整顿时间);(三)责令停产停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时间);(四)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罚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及处罚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处罚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用工等,以及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工作。
三、职责1.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及处罚办法。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制度的贯彻执行。
3. 员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岗员工应定期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 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重大隐患,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3. 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4.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发生事故或事故隐患时,应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5. 安全防护用品:按规定配备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确保员工人身安全。
五、处罚办法1. 轻微违章:对轻微违章行为,给予口头警告或书面通报批评。
2. 一般违章:对一般违章行为,给予罚款、记过、停工学习等处罚。
3. 严重违章:对严重违章行为,给予降职、撤职、解聘等处罚。
4. 重大违章:对重大违章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5. 管理不到位:对管理不到位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降职、撤职等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及处罚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处罚办法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单位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及处罚办法,确保安全生产。
4. 本单位员工应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单位安全生产稳定。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四篇)

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公司安全生产是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而处罚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则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针对公司安全生产处罚规定进行详细阐述,总字数将超过____字。
一、处罚规定的制定背景和目的为了促使公司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定,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保障员工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通过严格的处罚措施,对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进行惩罚,以期形成高度的安全意识,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1. 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公司管理层,其职责包括:(1)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装备。
(2)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2.部门负责人的责任:(1)落实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作业规程。
(2)监督本部门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及时上报和处置本部门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3.员工的责任:(1)严格按照公司的安全规定来执行工作,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
(3)主动发现和报告本部门或其他部门的安全隐患。
(4)积极参与应急演练和事故救援工作。
三、违反安全规定的处罚措施1.警告处罚: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员工注意自己的行为,并引导其改正错误。
2.罚款处罚: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可以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对公司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酌情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
罚款的数额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工资的一部分。
3.停职处罚:对于较为严重的违规行为,可以暂停员工的工作职责,进行停职处罚。
停职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一般为1个月到3个月。
4.降职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员工,可以进行降职处罚。
安全生产考核惩罚制度范本

安全生产考核惩罚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生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惩罚制度。
第二条考核对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
第三条考核内容安全生产考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三)安全生产投入保障情况;(四)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情况;(五)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执行情况;(六)安全生产检查及整改情况;(七)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内容。
第四条考核方式安全生产考核采取定期考核与不定期抽检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考核标准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具体标准如下:(一)合格: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妥善处理;(二)不合格:有一项或多项安全生产指标未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处理不力的。
第六条考核程序(一)定期考核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部门协助开展;(二)定期考核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详细的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时间、方式、要求和责任分工;(三)定期考核过程中,应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访谈等方式进行;(四)定期考核结束后,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汇总考核结果,编制考核报告,提交公司领导审阅;(五)对于不合格的部门或个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提出整改要求,并督促落实;(六)不定期抽检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第七条惩罚措施(一)对于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二)对于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公司应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撤职等处罚;(三)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四)对于在安全生产考核中弄虚作假的,公司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5篇)

安全生产奖励与处罚考核管理制度总则为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杜绝各类违章现象,奖勤罚懒,教育公司职员和相关人员尽职尽责搞好公司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实行逐级岗位责任制,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任。
2、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制以责任书的形式明确逐级岗位责任,责任书内容包括安全责任范围,安全目标指标,奖罚标准等,以此作为公司对各级责任人的考核依据。
3、安全工作的奖罚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批评教育与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以奖励为手段,以教育为目的。
4、安全责任制考核实行动态管理,百分考核,每月由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经理组织安全办主要成员对责任的落实检查一次,分级考核,考核结果与当月效益工资、奖金分配挂钩,并进入考核档案。
5、考核资料累积由安全办主管考核的干部负责,每年年终考核以每季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并与年终奖励挂钩。
6、公司每年对上一年度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1)预防、制止特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者。
(2)连续三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火灾事故、被盗事故的管理处。
(3)改善劳动条件,控制职业危害成绩显著者。
(4)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安全工作的管理、监督、教育成绩突出者。
(5)关心、支持、帮助公司的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安全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有突出贡献者。
7、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8、对带病运行的设备不采取安全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9、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人员进行处罚。
10、对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
11、出现各类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12、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效益工作和奖金,情节严重的追究行政责任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一、背景介绍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方面,任何违法行为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惩处,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处罚办法。
本文将重点介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办法。
二、违法行为及其相应处罚1.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停产整顿,直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3)吊销营业执照。
2. 安全生产设施未经检验验收投入使用企业在未经安全生产设施检验验收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暂停使用该设施,直到经过合格的检验验收;(3)吊销相关许可证。
3.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企业未按照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停业整顿,直到按规定完成培训;(3)吊销相关许可证。
4.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企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停业整顿,直到合格;(3)吊销相关许可证。
5. 未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企业未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将面临以下处罚措施:(1)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2)停业整顿,直到提供完善的劳动保护措施;(3)解除劳动合同。
三、处罚措施的执行上述处罚措施将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执行,确保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同时,违法行为的记录将被纳入企业信用记录系统,对企业未来的经营产生影响。
四、加强预防措施除了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外,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从源头上降低违法行为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确保企业资质符合要求;2. 定期开展对企业安全生产设施的检查和验收;3. 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4. 定期进行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查和更新;5. 对企业的劳动保护状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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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制度大全安全生产检查处罚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管理,惩处违章违纪,根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吉林恒联精密铸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具体范围包括:由公司安全生产处组织的综合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各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安全检查扣罚标准可参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安全事故类处罚,根据《安全事故管理制度》执行。
第四条基础安全管理:1、凡公司下达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及要求,得不到及时贯彻、落实、执行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安全生产的各种台帐、图表的使用不符合要求,内容陈旧,不及时更新,管理不好,每一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作业长50元。
3、厂(处)、作业区的安全例会不及时召开,不符合公司要求,一次不合格,扣罚责任单位200元,公司、厂、作业区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者,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作业区、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不按时进行,活动不认真,记录不清、不真实、检查内容不符合标准,一次不合格扣罚班组长100元,作业长50元。
4、对新入、调岗、转岗、复岗人员未进行班组/作业区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每人次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作业长100元;未进行厂级教育或安全教育无记录,扣罚安全工程师(安全员)100元,单位领导100元。
第五条规程教育:1、安全操作规程漏项,扣罚责任单位3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2、无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无章可循,扣罚责任单位500元,扣罚单位领导100元。
3、有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违章作业,或不按相关技术操作规程操作,构成安全隐患的,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4、抽考安全操作规程及公司组织安全培训考试一人不及格,扣罚责任人50元;“考场违纪作弊”行为依据《员工奖惩管理办法》第十一条8款规定:给予警告(处罚300元)。
5、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造册不齐全,不登记,管理混乱,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6、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证件到期必须按规定年检,不参加年检人员公司强行年检,费用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对拒不年检人员调离工作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一次不及格,扣罚责任人50元。
补考不及格做转岗处理。
7、高温岗位禁穿尼龙、化纤等内衣裤,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5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8、不按本工种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扣罚责任者50元。
外来人员到本单位现场未佩戴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无人管理的,每人次扣罚责任单位50元,并且责令其退出现场。
第六条事故隐患管理:作业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每项扣罚责任单位100元;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处理或未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扣罚责任单位500元;对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拒绝签收或逾期未整改,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整改通知单逾期未返回的扣罚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1、各种限位器、缓冲器、紧急停车开关,安全开关红灯电铃等安全装置不齐全,每项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2、吊具、吊钩、钢丝绳不按标准报废继续使用,每项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3、防护设施、梯子、走台、护栏、机械转动防护罩不齐全,缺少一项,扣罚点检员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4、禁止在起重机臂下和重物下逗留或作业,违者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5、吊车工不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6、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扣罚责任者3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7、私自拆除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扣罚点检员100元,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8、天车吊运危险品无筐栏,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9、天车在运行中上下天车或由一台车跨越另一台车、跨越小车轨道,扣罚责任者5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200元。
第八条电气安全管理:1、禁止单人从事电气作业,作业时执行摘、挂牌制,并设专业人员监护,违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2、非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扣罚责任人3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200元,扣罚作业长200元,扣罚单位领导100元。
3、各种电气开关无罩、无盖及保护装置等,发现一处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4、电气熔断器保护不按熔断丝标准使用,或用其他金属丝代用,按违章处理,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
5、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各种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违者每项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6、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严格执行保证电气安全的《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未执行的每项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7、严禁带电清扫电气设备,违者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8、电气误操作,不论造成事故与否,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9、电气设备无接地线或接地线达不到要求,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0、在高压电气设备及高压线路附近作业,安全距离不够,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1、禁止带负荷分、合隔离开关、违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2、禁止带电作业。
特殊情况经主管部门同意,并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否则视为违章作业,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扣罚单位领导50元。
13、顶住电磁开关冒险作业,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4、禁止在电杆下边堆放杂物,易燃易爆物,距电杆下面周围2米内,不得挖土或施工作业,违者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15、各配电箱、高低压配电柜内不允许存放杂物及备品备件,发现一处扣罚点检员100元,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16、各配送电线路及电缆发现老化、电线裸露、绝缘损坏,未及时处理或更换的,每项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7、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私自使用取暖设施及生活用电设备,按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18、未按电气规程作业,违章接线,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19、运行中变压器及高压配电柜、瓷瓶、套管需清洁、无裂纹、无放电痕迹,如发现上述现象未及时处理,无论是否造成事故,每项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20、各高低压配电室(间),需保持安全通道畅通,安全应急灯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严禁封闭安全门;各变压器间、高低压配电室内严禁存放物品(备件、杂物、木箱等),违者每项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50元,扣罚作业长50元。
2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电气工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绝缘良好并且无损坏,违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22、电焊机一次电源线长度禁止超过3米,违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23、作业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和金属容器内部等危险场所使用的行灯,应用12v电压,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违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第九条锅炉压力容器管理:1、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安全附件不齐全、不灵敏、不可靠,不定期进行校验、检查、无校验记录,一项(次)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2,气瓶无防震帽、防震环(使用或存储),每个扣罚责任人100元。
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3,氧气瓶与燃气瓶混放保管,扣罚责任人200元。
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使用过程中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够,扣罚责任人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4,在用安全阀、压力表无检验标识,在规定检验期内的未检验的,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5、氧气管线(道)接口无回火装置,管道标颜色标识不清的,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第十条煤气安全管理:1、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检查同意,擅自增设煤气使用点,擅增一处扣罚责任单位500元。
2、未经公司相关部门审批,私自使用焦碳炉取暖,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经审批可以使用的焦碳炉的单位,但无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不能确保安全使用,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3,煤气设施检修动火,未经相关部门检查同意,或虽经过同意,但未按安全措施执行,没办理动火票,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办完动火票,未按安全措施要求执行,扣罚责任者1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50元。
4、停送煤气期间,违反停送煤气安全管理规定,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5、距煤气设施3米之内动火,必须经煤气安全专业人员检查同意,未经检查同意,未开具动火证者,扣罚责任人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作业长各100元。
6、对煤气设备设施管理不善,造成泄漏煤气,扣罚点检员200元,扣罚责任者200元,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班组长100元,扣罚作业长100元。
因此造成人员中毒伤害的按《安全事故管理制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