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国际人权条约政策的 变化及其缘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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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美国联邦宪法基本人权保障的路径浅析word版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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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随意编辑修改! ==美国联邦宪法基本人权保障的路径浅析纵观世界各国宪法,美国宪法对基本人权的保障有其鲜明的特点,从其独特的发展路径出发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加以理解。

一、普通法的形成( 一) 中世纪的英格兰11 世纪,英格兰统一前,不仅在政治上形成了封建制度,司法制度上也形成了以地方法律、习惯为主体的封建分化格局。

10 世纪末,丹麦的维京人再度入侵,以武力征服英格兰后,迫使英格兰地区的贵族在贤人会议( Council ofWosemen)中拥护科努特为英格兰国王,并以此获得了公民的认可。

从1016 年科努特时代开始,至1707 年英格兰建立了王权国家。

1066 年爱德华死后,王位继承出现了争端,也引来法国北部诺曼底公爵即威廉征服者( Duke ofNormandy,Williamthe Conqueror,10271087 年) 入侵,这也是英格兰历史上最后一次大规模的入侵。

他的历史意义在于将君主专制体制[1]带入英国,重点是将赋税与军权收归中央,建立了中央集权统治,强调君主与诸侯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纷争解决则由君主与地方领主参与的大议会( Great Council) 中解决。

这种制度是英国日后走上宪政主义及议会政府的原因之一。

( 二) 普通法的确立11351154 年,亨利二世当政后,为巩固王权,致力充实国库,征收个人财产所得税,削弱地方贵族势力和封建制度,进行制度革新,并开始引用陪审团制。

为保证国内司法的公正性,创设了代表君权至上的王权法院,派巡回法官到各地主持司法审判,给不服地方法院审理结果的当事人提供上诉的机会。

王权法院成为平衡法院,平衡适用累积的判例,形成普通法体系。

这种新型的司法体制,也为英国摆脱地方封建制度,向中央集权发展提供了方便。

12 世纪末至13 世纪,英格兰权贵的会议只是向国王请愿的机构,因此,在这个阶段英格兰王国的司法体制尚不健全,法律的扩张主要靠法官的诠释,于是形成了法官造法( judge- made law) 。

美国为何坚持挥舞人权大棒

美国为何坚持挥舞人权大棒

美国为何坚持挥舞人权大棒作者:李士珍来源:《中华魂》2017年第01期长期以来,美国一直坚持挥舞人权大棒,攻击和干涉别国内政。

但实际上,美国自身的人权问题也饱受非议,许多国家也对美国的国别人权报告进行了有力的回应或驳斥。

为何美国仍坚持挥舞人权大棒攻击他国?笔者认为,二战以后的国际格局下,美国用纯军事手段推行霸权屡遭挫折,在此种情况下,代价小、易实施、具有极大迷惑性的人权武器便成为美国推行霸权的重要手段。

一、作为武器的人权从历史和现实来看,美国的人权记录并不光彩,但在20世纪后期,人权却逐渐成为美国批判、制裁甚至武装侵略他国的借口。

至于他国是否真的违背人权、应当受到国际社会怎样的谴责和制裁?美国往往是罔顾国际社会的声音,完全是依据美国自身利益而定。

在美国强制推行所谓人权的过程中,相关地区的居民遭受巨大伤亡,生存权利受到严重威胁。

美国在宣布《独立宣言》时就声称人生而平等,但本国的人权状况却表明,这种声明仅仅停留在口头和文字上。

从真实的历史看,美国直到19世纪中期仍保有蓄奴制,种族歧视在20世纪还曾引发诸多抗议和冲突,到21世纪仍未消除。

而在20世纪中期,美国还盛行过恶意诽谤、肆意迫害进步人士乃至不同意见者的麦卡锡主义,以至于麦卡锡主义成了政治迫害的代名词。

自1977年起,美国开始发布他国的人权报告(直到2010年美国才提交本国的人权报告),却对美国自身的人权问题视而不见。

人权观察的一位创建人称,在1981年建立人权观察美国分部是为了“纠正早先国务院报告中的‘所有谎言’”。

一些人权团体指出美国侵犯人权的一贯模式,其中包括未受到挑战的警察暴行、寻求避难者的待遇,监狱环境,并进一步指出这些和其他侵犯人权的行为“不成比例地影响到少数民族”。

与人权相关的国际条约签署中,美国也受到许多批评。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966年12月16日发布)被国际社会认为是最主要的人权保护协议之一,但美国直到1992年才以“一系列的保留、谅解和声明”为前提,批准和签署了此项公约。

美国对外政策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问题

美国对外政策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问题

美国对外政策的历史演变与现实问题随着世界局势的不断变化和美国国内经济大环境的变动,美国的对外政策也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经历了不同的演变过程。

从美国独立以来,美国的对外政策呈现出了以下历史演变特征。

一、孤立主义时期美国独立后的头几十年时间里,美国采取的政策一直是孤立主义政策。

这个时期美国对外关系比较单一,主要集中在与英国、法国、西班牙等欧洲国家的关系上。

这个时期美国主张自给自足,避免卷入欧洲的战争和政治纷争,这种政策被称为孤立主义政策。

二、全球霸权时期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成为了一个全球超级大国,其对外政策由孤立主义转向了霸权主义。

美国迫使欧洲国家依附于自己,并成为全球经济、军事和政治上的霸权。

在这个时期,美国主张世界范围内的自由贸易,强调国际间应互相尊重和合作,但美国的国际政策却微不足道。

它主要是在采用军事手段加强了自己的全球影响力,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和信仰。

三、经济全球化时期1980年代中期,随着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经济的兴起,美国的对外政策开始向经济全球化倾斜。

这个时期美国提倡自由市场和全球化的经济和政治秩序,它主张向市场开放,降低关税和贸易壁垒,以便于更多地开展自由贸易,这支持了一些欧洲国家的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北约组织。

随着时间和历史的推进,我们不难发现,美国对外政策的演变是受历史原因和国际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因为美国自身近百年来经济、社会、政治和地缘等方面发生了诸多的变化。

另外,美国在对外政策上也遭遇了一些重大的现实问题,下面我们来讨论一下这些问题。

一、中东地区问题中东地区一直是美国对外政策中的焦点之一,美国对该地区的利益和关注程度已经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美国不断地对伊朗进行制裁,对叙利亚和其他受冲突影响的国家进行干预,以维护美国的利益。

而这些干预行动是否合法,是否符合国际法,美国反复地力辩着。

二、全球经济问题近几年,随着全球经济不景气,贸易保护主义的势头开始抬头,美国不免受到了重大的影响。

中国的发展也使得美国处于很不舒服的地步。

美国外交政策述评

美国外交政策述评

美国外交政策述评美国外交政策述评二战后,国际形势发生很大的变化。

美国对外关系也根据不同时期的环境而变化。

这时,美国军事、经济实力和政治影响的空前强大,使它认为自己有能力领导世界。

这种要成为“世界领袖”的强烈欲望,是战后美国对外扩张的思想基础。

二战后,美国坚持着“霸权主义、单边主义”的原则,使“全球霸权、谋求世界主宰地位”的欲望更加明显的表现出来,而也。

20世纪以来,美国是世界上海外干涉或进行战争最多的国家。

据统计,仅在二战以后美国的海外干涉就达到14次。

我们通过以下的事件中暴露美国的这种欲望:1. 1950年,朝鲜战争的爆发。

2.1961年,美国总统肯尼迪派遣一支美国国防军特种部队进驻越南共和国。

3.1991年,以美国为首的多过部队开始,“沙漠风暴”的军事行动,海湾战争的爆发。

4.2001年,阿富汗战争。

5.2003年,美国发动对伊拉克的战争。

美国的全球战略在不同时期显现不同特点:总的来说,美苏对抗成为战后美国的主线。

1.杜鲁门政府(1945-1953)的“遏制”战略遏制战略是战后美国对外战略的一次重大转变,标志着美国战略质的转变和飞跃,表明美苏已由战时合作走向战后对立和对抗,它奠定了战后几十年美国称霸世界战略的基础。

为全面实施“遏制战略”,在经济上,美国推出“马歇尔计划”,并建立北约,还在东亚和东南亚形成了针对中国的战略包围圈。

2.艾森豪威尔政府(1953-1961)的“艾森豪威尔主义”军事上,艾森豪威尔政府提出了对付社会主义国家的“大规模报复战略”。

3.肯尼迪、约翰逊政府(1961-1969)的“和平战略”“一手拿箭,一手拿橄榄枝”的“和平战略”,其实质就是运用和平与战争的反革命两手策略,在社会主义国家搞和平演变,在亚非拉地区推行新殖民主义。

在军事战略上,实行“灵活反应战略”。

4.尼克松、福特政府(1969-1977)的“尼克松主义”所谓“尼克松主义”是指在美国实力地位严重削弱,国际战略地位下降的情况下,为了保住美国的霸权地位而提出的一整套外交思想和对外战略。

美国人权问题的历史进程和现实情况

美国人权问题的历史进程和现实情况

美国人权问题的历史进程和现实情况人权一直是全球最重要的话题之一,而美国作为全球最强大、最开放的国家之一,在人权问题方面的表现一直颇受关注。

美国自诞生之初就一直将保护人权视为自己的使命,然而在历史进程中,美国在人权问题上走过了许多曲折的道路。

本文将从历史和现实两个角度探讨美国人权问题的历史进程和现实情况。

历史进程美国的人权保护始于独立战争时期,当时美国人民谴责英国政府的暴政,同时人民也要求自己政府保护他们的基本权利。

为了满足人民的需求,美国政府在1787年颁布了美国宪法。

在宪法中,权利和自由都被写入了法律,这些法律的实施让美国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民主和自由的国家之一。

然而,在美国建国初期,白人男性才能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

黑人奴隶、土著印第安人以及其他群体的权利都被忽略。

直到1865年美国内战结束,黑人奴隶才被解放并获得了合法的地位。

此后,美国政府也经历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当中包括了许多在人权领域的重大进步。

在1896年之前,美国南部的一些州一直实行种族隔离政策,这意味着黑人和白人在公共场所无法共存。

在1896年,美国最高法院做出了“分离但平等”的决定,这使得种族隔离政策在全美范围内合法化。

这个政策一直持续到1960年代,直到美国政府开始推动种族平等法律,最终种族隔离政策才被取缔。

此外,在20世纪初的美国,非法移民比如中国和墨西哥的人们被歧视和迫害。

20世纪30年代,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法律和政策,解决了这些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美国在人权问题上变得越来越开放、平等、多元化。

现实情况尽管美国在历史上取得了一些令人瞩目的成就,但现实情况还有很多值得深思和改进的问题。

一个比较显著的问题是美国的犯罪率和枪支滥用问题。

由于极其松散的武器管控,美国的枪支死亡率显著高于其他发达国家,这是一个让人愁眉苦脸的现实。

同时,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也备受争议。

尽管美国是世界上最富有的国家之一,但该国的犯罪率却非常高,尤其是社会底层群体。

美国

美国

美国霸权主义评析回顾国际人权领域半个多世纪的历史,我们一方面看到联合国为促进和保障人权所建立的历史性功绩,推动了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我们也看到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价值观不同,社会制度、历史和文化背景各异,国际社会对人权概念的认识和理解以及对人权行为的判断标准相去甚远。

特别是美国等西方国家凭借自己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硬是把自己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塞进国际人权领域,挑起国际人权领域中的激烈斗争,造成世界的对抗、冷战、动荡和战争。

一、美国在国际人权公约问题上的霸权主义表演《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草案)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草案)经过联大社会、人道和文化事务委员会长达十余年的审议,终于在1996年第21届联大上通过了。

它的通过打破了美国等西方国家对人权理论的垄断,赋予了人权以完整的概念,突破了西方国家传统的人权观念,特别是突破了将人权仅仅理解为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的框框,丰富了人权的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内容,确立了民族自决的权利,对于维护和促进实现发展权和建立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产生重要影响,为日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

但是,美国等西方国家无视两个人权公约的通过并相继在1976年1月和3月生效的事实,企图继续垄断对人权的解释权和评判权,坚持以西方的标准作为衡量人权状况的唯一标准。

为了打破西方对人权领域的垄断局面,维护1968年在德黑兰召开的第一次国际人权会议所通过的《德黑兰宣言》的精神,发展中国家经过周密的准备,又成功地促进了1977年12月第32届联大通过的《关于人权新概念的决议》。

当时表决时,有126个主要是发展中国家表示赞成,而以美国为首的11个西方国家投了弃权票。

这表明,他们在人权问题上是和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相对立的。

进入70年代,人权作为西方遏制社会主义国家工具的作用骤然上升。

表现之一是,1975年7月召开的欧安会第三阶段会议所签署的《赫尔辛基协议》。

美国外交政策的演变ppt课件

美国外交政策的演变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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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扩张时期
• (一)冷战时期的美国外交政策 • 遏制与威慑 • 尼克松的“缓和”政策 • 里根的“重振国威” • (二)冷战后的美国外交政策 • “走出遏制”战略 • 布什的“世界新秩序” • 克林顿政府“扩展战略” • 小布什政府的新保守主义
15
(1)冷战时期(90年代以前) ——重点在欧洲
9
门罗主义
• 1823年门罗宣言:“反对欧洲国家再在美洲争夺殖民地”原 则、“不干涉”原则和“美洲体系”原则
10
海外扩张时期
• 1898-1918,美西战争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 • 1919-1933,一战结束到经济大危机 • 1933-1945,新政到二战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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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海外扩张时期,美国外交指导思想是门户开 放政策,它是1899年和1900年由美国国务卿海 约翰首先提出的一种针对中国的外交政策,后 来则成为海外扩张时期美国外交的指南,它反 映了美国国立上升、但实力又不敌英法等列强 的情况下,美国不得不打着机会均等、利益均 沾的旗号,力求最大限度地维护和扩大美国的 海外利益,同其他列强争夺海外市场。
3
威尔逊主义者(传教士)认为:美国 负有向世界传播美国民主和社会价值 观、创造接纳法制的和平国际社会的 道德义务和重要国家利益
4
杰斐逊主义者(律师)认为:美国外交政策应当 少关心向外传播民主,多关心国内的安全。
5
杰克逊主义者(战士)认为:美国政府在外交和 国内政策方面最重要的目标应该是美国人民的物 质安全和经济富足。被称为人民主义学派。
16
七十年代初,尼克松政府为摆脱越南战阵泥潭, 面对资本主义阵营的离心力加大,苏联总体实力 的超赶,中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的上升,美国 调整对外战略,全球局势开始走向缓和。

美国人权法基础与发展

美国人权法基础与发展

美国人权法基础与发展近年来,全球范围内对人权的重视与关注日益增加。

作为引领人权发展的国家之一,美国在人权领域的法律框架与实践经验备受关注。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人权法的基础和发展,并分析其在实践中的挑战与前景。

一、美国人权法的基础1. 美国宪法与人权保障美国宪法被公认为保障个人权利的基础法律。

尤其是1791年通过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修正案》中的前十条,即《美国宪法修正案》(Bill of Rights),明确保障了公民的基本人权,如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民主权利等。

2. 公民权利法案在历史的长河中,美国曾经存在着严重的人权问题,其中以种族隔离为突出表现。

1964年通过的《公民权利法案》(Civil Rights Act)是美国人权史上的重要里程碑,该法案禁止种族歧视,并保护公民的平等权利。

3. 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对待美国也具有禁止酷刑和不人道对待的法律框架。

其中,对于囚犯的待遇问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如虐待和酷刑问题。

美国《禁止酷刑法》(The Anti-Torture Act)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了对待囚犯的准则和标准。

二、美国人权法的发展1. 保护性人权法律的制定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美国的人权法律不断完善和扩展。

近年来,为了保护少数族裔、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美国制定了众多保护性人权法律。

例如《1965年移民与国籍法案》(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of 1965)以及《家庭医疗假法案》(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等。

2. 司法解释与案例实践美国司法体系对于人权法的解释和适用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美国最高法院通过一系列的判例,进一步明确了个人权利的界定和保护。

例如1973年的《罗马尼诺诉纽约市教育部门案》(Plyler v. Doe)肯定了非法移民子女享有接受免费教育的权利。

三、人权法实践中的挑战与前景1. 安全与人权的平衡在反恐斗争中,美国政府通过一系列措施加强了国家安全,但也引发了人权保护方面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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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研究》2000年第1期美国对国际人权条约政策的变化及其缘由周 琪 〔内容提要〕虽然美国是国际人权公约的倡导者,但从实践上看,美国对设立保障人权的国际法律体系和监督机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很长一段时期,并不积极。

直到1992年,美国才成为《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参加国。

综观美国国际人权公约态度转变的全过程,可以看出,不管是反对还是批准该条约,都与冷战开启和结束密切相关,其过程与美国人权外交的确立和发展历程相一致。

关键词:人权条约/国际/美国近年来,当美国政府要求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并把它作为放弃美国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上联合其他欧盟国家提出谴责中国人权状况的议案的条件之一时,它似乎淡忘了一个事实,那就是,美国直到1992年才成为《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参加国,而且至今没有加入《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也不是《美洲人权公约》和其他重要的人权条约的参加国。

虽然在成为联合国成员国和美洲国家组织成员国后,美国承担了一些根据条约产生的人权义务,它也是日内瓦四公约和其他各种规定人权义务的双边和多边条约的参加国,但是,在批准人权条约(无论是世界性的还是地区性的)方面,与其他西方国家相比,美国的记录非常有限。

对于这样一个自诩天生是人权捍卫者的国家来说,这似乎十分令人费解。

然而仔细考察美国国内讨论和审查国际人权条约的历史过程,就不难解开其中的迷团。

一 国际人权法的产生及美国的作用国际人权宪章的产生同美国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早在1941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国际人权事业就受到美国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关注。

罗斯福1941年1月6日给国会的年度国情咨文中提出,我们“把自己的信念寄托在上帝指引下的自由上。

自由意味着在世界所有地方人权至上。

我们支持为争取或保卫人权而斗争的人。

”①他号召建立一个“以四项人类基本自由为基础的世界”,即言论和表达自由、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的自由、不虞匮乏和不虞恐惧的自由。

罗斯福关于国际秩序的设想有助于推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抗击法西斯的斗争,并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建立联合国设想的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国际人权条约形成的转折点。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意志第三帝国制造的大规模种族灭绝和对人权的极大・24・美国研究①Micheline R.Ishay ed.,The Human Rights Reader ,M ajor Political Essays ,S peeches ,and Documents From the Bible to the Present (New Y ork &London :Routledge ,1997),p.406.侵害,使各国人民在战后产生一个愿望:如果建立一种保护人权的有效的国际制度,历史上发生的人类惨剧就可能被制止。

1945年6月签署并于当年10月生效《联合国宪章》为当代国际人权法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1946年联合国建立了人权委员会,最初成员为18人,由美国前总统富兰克林・罗斯福的夫人埃利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 )担任主席。

人权委员会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起草国际人权法。

委员会经过激烈的争论,决定将这一工作分为三部分进行:起草一份《国际人权宣言》,制定要求承担法律责任的《国际人权公约》,以及制定相应的执行措施,即国际监督和控制制度(它体现在《公民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中)。

草拟《世界人权宣言》成为首要任务,为此人权委员会成立了一个由以下8个国家的代表组成的起草委员会:奥地利、智利、中国、法国、黎巴嫩、英国、美国和苏联。

该委员会主席由美国代表罗斯福夫人担任。

宣言草案以不同的个人和组织的草案为基础,既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也包括经济和文化权利。

最初的宣言草案是由联合国人权司完成的,根据首任联合国人权司司长加拿大人约翰・汉弗莱(John Humphrey )的说法,“除了两个例外,起草案文使用的所有材料都来自讲英语的国家,并且都是西方的”,其中包括美国法律研究所、美国犹太人大会的草案文本。

①人权委员会在审查和修改了《世界人权宣言》草案后,于1948年由经社理事会提交给联合国大会,同时还提交了《国际人权公约草案》。

《宣言》在1948年6月18日人权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结束时获得通过。

・34・美国对国际人权条约政策的变化及其缘由①约翰・汉弗莱:《国际人权法》,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2年版,第144-145页。

《世界人权宣言》诞生后,人权委员会开始按计划草拟《国际人权公约》。

公约应对《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列举的权利作具体规定,并具有法律效力。

但实际上,人权委员会用了6年的时间才完成公约的起草工作,这主要是因为国际人权公约很快成了政治论战的工具。

人权委员会在起草国际人权公约时面临的一个关键问题是,是否在同一个公约中既包括关于公民和政治权利条款,也包括关于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条款。

以苏联为首的社会主义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代表要求在同一个公约中包括两组权利,他们感到如果分为两个文件,实际上是贬低了经济和社会权利的地位。

美国和大多数西方国家的代表则坚决主张制定两个公约,认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能够立即得到实施,而大多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只能逐步实现。

实际上,政治因素在这一观点中起重要作用,对于西方国家来说,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是社会主义的,因此是不可接受的。

美国代表在推动制定两个公约中站在前沿。

美国代表声明,具有长期民主传统的国家清楚地知道,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对于获得经济和社会权利是必不可少的。

苏联代表反驳说,没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就是一纸空文。

经过长时间的辩论,美国的影响占了上风,1952年联大以微弱多数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人权委员会起草两份人权公约。

然而,虽然国际人权基本上反映了西方的观念,但还在国际人权公约草拟期间,美国政府就于1953年改变了立场,决定不批准公约。

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两个公约以Covenant 命名,而不像其他的国际人权公约一样以Convention 命名,以示其为基本的人权公约)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之后,又经过了12年,才于1966年12月16日被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开放签字。

10年之后,到1976年,当35个・44・美国研究国家批准公约之后,公约才正式生效。

二 美国最初抵制国际人权条约的国内外因素从国际人权公约制定的初期过程来看,美国不仅是它的倡导者,还积极参与了其准备工作,并且努力使它反映西方的价值观和符合美国的利益。

那么为什么美国很快又从原先的立场退却,转而对它采取消极态度呢?这与当时美国的国内外政治局势有密切的关系。

从国际上讲,《国际人权公约》起草之时,冷战已经拉开序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苏联和美英之间短暂的和谐期很快结束,利益的一致被利益的冲突所取代。

在西方国家看来,共产主义运动正在全球蔓延,西方正日益受到共产主义的严重威胁,唯有美国具有能力和意志制止这一威胁。

从美国国内讲,自1948年开始美国的外交政策发生了变化。

从1948年到1960年是杜鲁门总统任职的四年和艾森豪威尔总统任职的8年,在这一时期冷战在国际关系中和美国的外交政策中占了主导地位。

此时,美国国内出现了针对40年代后期自由主义的国际主义的逆反潮流,这一潮流的表现形式是反对美国承担国际人权责任。

①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初期,种族歧视和各种其他形式的歧视在美国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至少并不违法。

法律上规定的许多种・54・美国对国际人权条约政策的变化及其缘由①Mark L.Schneide ,“A New Administration πs New Policy :the Rise to Power of humanRights ,”in Peter G.Brow and Douglas Maclean ed.,Human Rights and U.S.Foreign Policy ,Pri nciples and A pplications (Lexington : D. C.Heath and Company ,1979),p.4.族歧视出自州法律,其中大多数是在南部。

种族分校、禁止种族间通婚、人头税、分离种族的公共服务和设施在美国并不鲜见。

杜鲁门政府起初致力于推动国会批准将要问世的国际人权公约,并在国内广为宣传《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以下简称《灭绝种族罪公约》)和拟议中的《国际人权公约》的内容。

美国的一些民主团体也作出了积极响应。

然而,最初以法律诉讼为主要形式的黑人争取平等权利的运动开始对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提出挑战,①杜鲁门委员会的报告②、种族隔离诉讼案和其他对于种族歧视政策的批评,增强了南方种族主义者的担忧,他们担心国际人权条约,特别是《灭绝种族罪公约》,可能被利用来摧毁南方的种族隔离制度,联邦政府将凭借这些条约对他们的地方事务进行干预。

这样,南部民主党人同保守的共和党人在国会中联合起来,形成了占优势的反对批准国际公约的保守势力。

与此同时,对国内种族歧视制度的态度又与对冷战的担忧交织在一起。

杜鲁门支持民权要求,一方面是为了得到黑人的选票,另一方面是为了在冷战中处于有利地位,正如他在对国会的演讲中所论证的:“如果我们想要唤起已经丧失了人权的各国人民,我们必须纠正我们民主实践中存在的缺陷。

一些人认为,美国南部合法的种族隔离制度使我们在国际论坛的批评中非常脆弱,限制了我们令人信服地批评苏联违反人权的能力。

至少,美国国内违・64・美国研究①②根据杜鲁门总统1946年12月5日发布的9808号行政令成立了“杜鲁门民权委员会”。

该委员会的目的是调查美国的民权状况和提出纠正建议。

12月12日,委员会发表了调查报告,揭露了美国社会各方面存在的严重的种族歧视,并提出了消除种族歧视的大量措施。

参见陆镜生:《美国人权政治———理论和实际的历史考察》,当代世界出版社,1997年版,第397-399页。

詹姆斯・M ・伯恩宁、杰克・W ・佩尔塔森、托马斯・E ・克罗宁:《美国式民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50页。

反人权的事实日益被公开,动摇了美国是公民权利的主要拥护者的信念。

”①杜鲁门的观点是,要想在国际上战胜共产主义,美国必须成为国际人权的旗手和摒弃美国的种族隔离制度;而保守主义者的态度是,要想在冷战中取得胜利,必须维护美国的现行制度。

种族隔离制度与冷战的联系在《纽约时报》的文章中用另一种方式表达出来;“既然战争已经结束,美国发现自己是反对集权主义原则的民主方式最有力的发言人。

我们继续实行的私刑、我们的吉姆・克劳法(Jim Crow Laws )(美国南北战争后重建时期南方各州制定的歧视黑人的法律)及类似的法律和习俗、我们反犹太人的种族歧视,以及我们的政治迫害被俄国人公诸于众是令人不愉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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