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掘作业管理规定
2023年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挖掘机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挖掘机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操作证件并通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
第四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严禁违章操作。
第二章操作安全管理第五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对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六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操作设备,不得超过设备的额定工作范围。
第七条在作业过程中,挖掘机操作人员应注意观察作业场地的情况,如发现地质变化或其他潜在危险,应及时停止作业并上报相关人员。
第八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随时保持良好的通信和协调,与其他相关人员保持沟通。
第九条在作业过程中,挖掘机操作人员应密切关注设备的工作状况,如发现设备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第十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注意熟悉和掌握紧急停车和应急情况处理的方法,并随时保持对应急设备的工作状态的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安全设备管理第十一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配备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的安全。
第十二条挖掘机应配备作业灯光、声光报警器等设备,提升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挖掘机应配备反碰撞装置,防止挖掘机在作业过程中与其他设备、物体及人员发生碰撞。
第十四条挖掘机应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五条挖掘机涉及高空作业时,应配备上下通道和安全护栏等设施,防止人员坠落。
第十六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随时检查、保养和维修安全设备,确保其可靠可用。
第四章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第十七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
第十九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学习事故案例,并总结经验教训,以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条挖掘机操作人员应遵守工作时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如作业时间、作业范围等。
挖掘机作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挖掘机作业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施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工程范围内所有挖掘机作业活动。
第三条挖掘机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挖掘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确保挖掘机作业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作业前的准备第五条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 检查挖掘机技术状况,确保设备完好,符合安全技术要求;2. 检查作业现场,了解地质、地形、地貌、地下管线等情况,制定合理的作业方案;3.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4. 准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警示标志、防护栏、隔离设施等。
第六条挖掘机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向作业人员明确以下内容:1. 作业范围、作业内容、作业方法;2. 安全注意事项,如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违规操作等;3. 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事故时的处置措施;4. 作业时间、作业人员、作业负责人等。
第三章作业中的管理第七条挖掘机作业中,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以下管理措施: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2. 作业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方案;3. 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4. 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挖掘机运行状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检查;5. 作业过程中,应保持作业现场整洁,不得乱扔废弃物;6. 作业完成后,应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恢复原状。
第八条作业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加强以下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作业时间,避免疲劳作业;2. 加强作业人员之间的沟通,确保信息畅通;3. 加强对挖掘机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4.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5.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环境保护,防止污染。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作业安全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障作业安全,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引导下,许多企业制定了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本文将以挖掘作业为例,分析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内容要点。
一、作业前准备1. 规定要求挖掘前必须对作业环境进行全面、细致的勘察,并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作业方案。
2. 要求做好地质、水文等勘察工作,确保在作业过程中不会遇到灾害性地质问题,避免发生土壤滑坡、地面塌陷等事故。
3. 要求编制详细的作业方案,包括作业路线、作业时间、作业对象等内容,以确保作业过程的安全和高效进行。
二、作业过程中的安全措施1. 规定要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挖掘设备和工具,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工作质量。
2. 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参与挖掘作业。
3. 要求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包括作业区域的安全警示、作业设备的限制范围等。
4. 规定作业现场必须保持整洁有序,杂物要及时清理,防止杂物对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
5. 要求清洁作业现场以及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6. 规定严禁在作业现场吸烟、使用明火和易燃物品,确保作业过程不会引发火灾事故。
三、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1. 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防护鞋、工作服等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其头部、脚部和身体的安全。
2. 要求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佩戴耳塞或耳罩防护设备,避免因噪音引发的听力损伤。
3. 规定在作业过程中要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监护,避免因过度劳累或疾病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
4. 要求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定期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1. 规定作业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 要求作业人员必须了解应急预案的内容和操作流程,掌握必要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挖掘作业管理规定

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控制挖掘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7-2009)及《辽河油田公司作业许可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挖掘作业包括: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石方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第三条挖掘作业办理挖掘作业许可票,实行分级管理审批(地面挖掘深度不超过0。
5m除外),对于地下情况复杂、危险性较大的挖掘项目提高审批等级.挖掘作业许可票参见附录A.(一)挖掘作业许可票分级审批:一级:挖掘深度在0.5m(含0.5m)—3m,由基层队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基层队长;(无基层队级,执行二级管理)二级:挖掘深度在3m(含3m)-6m,由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三级:挖掘深度在6m(含6m)以上,由二级单位级进行审批,批准人为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部门。
(二)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作业由作业所属单位业务主管部门审批。
(三)外部项目由外部项目部组织审批。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以下简称油田公司)及承包商挖掘作业管理,控股企业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油田公司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并对程序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第六条油田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规定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和考核。
第七条各二级单位和承包商按要求执行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第八条员工接受挖掘作业培训,执行挖掘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三章挖掘作业管理流程第一节施工前准备第九条挖掘作业施工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向作业单位提供地面、地下及周围环境等与安全环保有关的准确的信息、资料。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作业安全是保障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身心健康,防止工伤事故的发生的重要工作。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安全培训:挖掘作业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了解作业过程中的风险和安全措施。
2. 防护设备:挖掘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护目镜、防护手套等,以及根据作业需要佩戴专业防护装备,如防护服、防护靴等。
3. 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挖掘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步骤、操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要求作业人员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严禁违反规程操作。
4. 安全标识:设置明确的安全标识和警示标志,如禁止入内、防护区域等,提醒作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注意安全。
5. 通风管控:对于涉及有害气体或粉尘的挖掘作业,要加强通风管控,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标准。
6.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维护挖掘设备,确保设备安全可靠,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事故。
7. 应急预案:制定挖掘作业的应急预案,明确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应急措施,提前做好准备和演练。
8. 监督检查:对挖掘作业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挖掘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企业和作业环境进行调整和完善。
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5篇)

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作业前应进行检查,确认大臂和铲斗运动范围内无障碍物及其他人员,鸣笛示警后方可作业。
2、挖槽时,应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放坡、堆土,严禁在机身下方掏挖,履带或轮胎应与沟槽边保持____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3、装车作业时,应待运输车辆停稳后进行,铲斗应尽量放低,并不得砸撞车辆,严禁车箱内有人。
严禁铲斗从汽车驾驶室顶上越过。
4、行走时臂杆应与履带平行,并制动回转机构,铲斗离地面宜为____米。
行走坡度不得超过机械允许最大坡度,下坡用慢速行驶,严禁空档滑行。
转弯不应过急,通过松软地时应进行铺垫加固。
5、操作人员离开驾驶室前,必须将铲斗落地并关闭发动机。
6、不得用铲斗吊运物料。
7、发现运转异常时应立即停机,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8、轮胎式挖掘机在斜坡上移动时,铲斗应转向高坡一边。
9、使用挖掘机拆除构筑物时,操作人员应分析构筑物倒塌方向,在挖掘机驾驶室与被拆除构筑物之间留有构筑物倒塌的空间。
10、挖掘机停放场地应平整坚实,停机时必须将行走机构制动。
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2)是针对挖掘机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的安全进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各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挖掘机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正规的培训,取得挖掘机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2. 操作人员必须配备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带、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等。
3. 操作人员必须在操作前对挖掘机进行检查,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各项安全设备齐全。
4.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的操作方式或加载过重物体。
5. 操作人员在操作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情况,确保不会伤害到周围的人员和设施。
6. 操作人员必须时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挖掘机的工作状态,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停机检修。
7. 操作人员必须遵守作业区域的交通规则,严禁在禁止通行的区域行驶或超速行驶。
8. 操作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学习新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破土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

破土开挖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本1. 规章制度1.1 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破土开挖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发放并确保其理解和遵守。
1.2 施工单位应明确破土开挖作业的安全责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
2. 安全措施2.1 开挖前,应进行全面的地质调查和风险评估,确保施工区域的地质条件和潜在风险的掌握,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2.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警告标识,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边界清晰可见。
2.3 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的破土开挖安全区域,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监控设备。
2.4 施工人员应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护手套等,且应按规定佩戴并定期检查。
3. 地下管线保护3.1 施工前,应明确地下管线的位置和走向,并将其标记清晰可见,以避免对其造成损坏。
3.2 开挖前,应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地下管线及设施的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护,如设立警戒线、采用非破坏性探测等。
3.3 在开挖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地下管线的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工,并及时与相关单位和部门联系进行处理。
4. 土壤稳定性控制4.1 施工前应对施工区域的土壤稳定性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土壤处理措施,如加固、支护等,确保施工安全。
4.2 开挖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土壤的变化和变形情况,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固或停工,并及时报告相关单位。
4.3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禁止非施工人员靠近开挖边缘,且开挖边缘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确保人员的安全。
5. 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对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5.2 施工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证上岗,并遵守机械设备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规范。
5.3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机械维修区域,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使用。
6. 废弃物处理6.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废弃物处理区域,并配备相应的废弃物容器和分类收集设施。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动土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动土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动土作业包括施工、挖掘、爆破等在土地或者地下进行的作业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动土作业的员工。
第四条公司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谁动土,谁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五条动土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和标准进行,禁止违章作业。
第六条公司设立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动土作业的安全管理和事故处理工作。
第七条员工参加动土作业前需接受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第八条动土作业涉及到的设备、工具等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动土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第十条对于重大动土作业项目,需要进行安全评估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二章动土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动土作业现场设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管理,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必须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第十四条严禁随意更改动土作业方案,遵守作业规程。
第十五条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由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承担,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六条动土现场应保持整洁,做好防尘工作,确保作业环境清洁。
第十七条员工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作业等待处理。
第十八条动土现场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检查。
第十九条如有重大事故发生,公司应及时报警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二十条公司将对安全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章作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三章动土作业安全培训第二十一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动土作业安全培训,培养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二十二条员工参加培训后需经过考核并获得合格证书。
第二十三条新员工入职需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并了解公司的安全规章制度。
第四章动土作业事故处理第二十四条一旦发生动土作业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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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E-GLGD-SGZY016
挖掘作业管理规定
1.0 目的
规范挖掘作业管理,严格执行许可程序,注重控制过程风险,避免发生作业事故。
2.0 适用范围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总承包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3.0 定义:
挖掘作业指在生产、作业区域使用人工或推土机、挖掘机等施工机械,通过移除泥土形成沟、槽、坑或凹地的挖土、打桩、地锚入土作业,或建筑物拆除以及在墙壁开槽打眼,并因此造成某些部分失去支撑的挖掘作业;
4.0 管理要求
4.1 挖掘作业的分级
1)地面挖掘深度≥6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直接坍塌的),为一级(大型)挖掘作业;
2)地面挖掘深度3m≤深度<6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整体失稳的),为二级(中型)挖掘作业;
3)地面挖掘深度1.5m≤深度<3m(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局部失稳的),为三级(小型)挖掘作业;
4)地面挖掘深度<1.5m时(或拆除建筑物、在墙壁开槽打眼导致建筑物稳定性受到轻微影响的),为四级(一般)挖掘作业;
4.2 挖掘作业基本要求
1)四级挖掘作业,属于日常控制范围内的挖掘作业,应由分包商自主管理,总承包项目部检查其作业许可、工作前安全分析表和现场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2)一、二、三级挖掘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报总包商、监理审批,经总承包、监理审核签字后方可作业。
3)挖掘工作开始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根据分析结果,确定应采取的相关措施,必要时制定挖掘方案。
编制方案时应考虑如下内容:
—交通状况;
—附近的振动源;
—隐蔽电气、管网等设施的分布情况;
—邻近的建筑结构及其状况;
—土质类型;
—地表水和地下水;
—对土壤和水的污染;
—架空的公用设施;
—挖出物及施工材料的存放;
—有害气体易燃气体、液体排放(泄漏);
—使用的工器具;
—气候;
—其他。
4)挖掘作业前,应保证拥有最新的地下设施布置图,明确标注地下设施的位置、走向及可能存在的危害,必要时可采用探测设备进行探测。
并对挖掘范围用白灰粉划线,对确定的地下设施标识,严禁擅自扩大挖掘范围;根据地下设施布置图,可以对挖掘作业进行升级、降级管理,具体事宜应在HSE-GLGD-SGZY005-002《作业许可办理协议》中写明。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挖掘作业,等同受限空间作业:
—作业时人员的头部在地面以下的;
—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身体暴露于物理或化学的危害之中;
—在沟渠或挖掘区域内,可能存在比空气重的有毒有害气体;
—没有撤离通道的。
以上挖掘作业要同时办理挖掘作业许可证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6)当挖掘作业离地下设施1米左右时应停止机械挖掘,改为人工挖掘直至掩埋设施被识别。
若遇到不明设施、混凝土或管线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进行确认和处理;
7)挖掘深度 6m 以内的作业,应根据土质的类别设置斜坡和台阶、支撑和挡板等保护系统。
对于挖掘深度超过 6m 所采取的保护系统,应由有资质的专业人员设计;
8)挖掘的基坑、管沟及其它挖掘体必须设置硬围护(通常用脚手杆作两道护栏,上杆离地1.0-1.2米,中杆离地0.5-0.6米)并加安全防护网。
夜间应设红色警示灯;
9)挖掘作业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如果阻断道路作业时,还应设置明显的警示和禁行标志,对于确需通行车辆的道路,应铺设临时通行设施,限制通行车辆吨位,并安排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10)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得堵塞下水道、窖
井以及作业现场的逃生通道和消防通道;
11)掘土不应堆积在挖掘体旁边,堆放点离挖掘体的距离应大于挖掘深度,至少1米之外,且堆积高度不得超过1.5米;
12)挖掘设备应远离坑体边缘,不得小于1米,就位于稳固的场所,必要时,坑缘要有额外的支撑,不得跨骑在挖掘体上;
13)施工区域所在单位应指派一名监督人员,对开挖处、邻近区域和保护系统进行检查,发现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作业。
连续挖掘超过一个班次的挖掘作业,每日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检查,挖掘作业安全检查表参见(Q/SY1247-2009附录 B)。
14)挖掘深度超过1.2m时,应在合适的距离内提供梯子、台阶或坡道等,用于安全进出。
作业场所不具备设置进出口条件,应设置逃生梯、救生索及机械升降装置等,并安排专人监护作业,始终保持有效的沟通。
15)在填埋区域,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区域等可能产生危险性气体的区域,应对作业环境进行气体检测,并考虑设备尾气排放堆积的影响;
16)多人同时挖土,人员应相距2米以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挖掘作业区域;
17)应根据土质类型确定是否需要支撑和挡板,支撑系统的所有部件应稳固相连,严禁用胶合板制作构件,如果需要临时拆除个别构件,应先安装替代构件;
18)严禁人员在坑、槽、井、沟底部休息,不得在升降设备、挖掘设备下或坑、沟槽上端边沿1米内站立、行走;
19)所有暴露后的地下设施都应及时予以确认,不能辨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EPC 承包商及相关方,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重新作业。
20)雷雨天气应停止挖掘作业,雨后复工时,应检查受雨水影响的挖掘现场,检查土壁稳定和支撑牢固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骤然崩坍。
对于积水,应采用导流渠、构筑堤防或其他适当措施,防止地表水或地下水进入挖掘处;
21)作业完成,应自下而上拆除保护性支撑系统,回填和支撑系统的拆除应同步进行,发现不安全迹象应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
22)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若地下隐蔽设施有变化,应将变化情况向EPC承包商及相关方通报,以完善地下设施布置图;
23)如果挖掘作业危及邻近的房屋、墙壁、道路或其他结构物,应当使用支撑系统或其他保护措施。
5.0 附表
1)《挖掘作业许可证》HSE-GLGD-SGZY016-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