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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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

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范本一、总则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由于工作条件不安全或工作环境不健康,长时间受到有害因素的危害,导致职工患上的一类疾病。

为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危害防止责任制度。

二、责任主体1.单位责任:各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应当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制度、管理体系,确保职工健康安全。

2.管理者责任:公司、工厂、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应当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为职工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防护设施。

3.职工责任:职工应当根据岗位工作特点,按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参与职业病防治培训,积极协助单位组织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三、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责任1.单位责任:(1)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并执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

(3)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职工的安全工作环境。

(4)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培训,增强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5)建立职业病发病情况监测、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病例。

(6)制定职业病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和突发事件。

2.管理者责任:(1)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策划和决策,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2)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价,指导职业病防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3)监督职工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确保其正确使用,定期检查和保养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4)及时处理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暴露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职工责任:(1)严格遵守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准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设备。

(2)接受职业病防控培训,并根据培训内容合理安排和调整工作、生活习惯。

(3)维护职业病防治设施和装备的完好,并就职业病危害的预防和整改提出建议和意见。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使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员工明确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责任 ,做到层层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做好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卫生工作环境和条件.三、本制度规定从用人单位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单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四、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一、主要负责人职责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落实各级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卫生与安全.2、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设置与用人单位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3、每年向员工代表大会报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 ,主动听取员工对本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解决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4、每季召开一次职业卫生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 , 研究和制订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

5、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6、催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

保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投入 ,并有效的实施。

7、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预案。

8、及时、如实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

9、依法承担本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责任。

1 0 .每年 1 1月底以报告的形式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上报本用人单位年度职业病危害管理的情况。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范文一、引言职业病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致病因素而导致的以损害健康为主要特征的疾病。

职业病的发生给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带来了严重的威胁,也给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本文将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探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的内容和实施方法。

二、企业层面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的主体企业是主要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承担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的主体。

企业主要负责落实和推行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2.制定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企业应制定明确的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包括健康管理制度、危险防范制度、防护设备使用制度等。

这些规章制度应当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具体措施,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职业病危害评估和控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评估制度,对岗位上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科学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这包括对有害因素的管控、工作场所的改良以及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等。

4.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职业病防治相关数据的记录和保存,随时提供给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同时,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进行改进和提升。

5.加强员工健康教育和培训企业应当加强员工的职业病防治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这包括提供必要的健康知识、教育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等。

同时,企业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治能力。

三、政府层面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1.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制定和落实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法规的制定和落实,健全职业病防治的法律体系。

这包括对职业病的定义和分类、职业病防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职业病防治的监督和处罚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

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一、政府责任制度1.1基本原则:政府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主体,负有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

1.2职责分工:政府应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特点和需要,确定不同部门的职责和工作重点,确保各部门有条不紊地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1.3管理机制:政府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上级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下级单位的指导和督促,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1.4资金保障:政府应根据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和保障资金,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地。

二、企事业单位责任制度2.1主体责任:企事业单位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单位,应负有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主体责任。

2.2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2.3培训教育: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员工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2.4安全设施: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符合相关的职业卫生标准。

2.5检测评估: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员工健康检测,及时掌握员工健康状况。

三、个人责任制度3.1安全防护:每个劳动者都应自觉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呼吸器等设备,确保自身安全。

3.2自我保护:每个劳动者都应增强职业病防护意识,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接受身体检查,及早发现职业病的症状。

3.3汇报上报:每个劳动者都应及时向企事业单位汇报自身的职业病防护情况,如有发现职业病危害或其他职业病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

3.4培训学习:每个劳动者都应接受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总之,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从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三个层面进行,明确各方责任和职责,确保职业病防治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得到保障。

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将会大大降低职业病的发病率,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内容职业病是指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长期接触职业有害因素而致疾的一类疾病。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起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

以下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的内容:1. 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措施:用人单位应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措施,包括职业病防治制度、操作规程和工作流程,确保岗位安全操作规范得到执行。

2. 提供必要的劳动者培训和教育:用人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教育,加强对劳动者的健康知识和职业病防治方法的宣传,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3. 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用人单位应委托专业机构对工作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监测,提供科学依据,及时采取必要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4.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设施,如防护口罩、防护服、通风设备等,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5. 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用人单位应建立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状况、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情况和职业病防治效果等,便于日后的管理和追踪。

6. 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用人单位应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对于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要及时提供治疗和康复指导,确保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7. 组织应急救护和处理职业病事故:用人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护预案,建立应急救护队伍,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和紧急情况,减少损失和伤亡。

8. 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和宣教:用人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宣传宣教,通过举办培训讲座、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的认识和理解。

9. 加强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应配合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整改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防治措施的有效实施。

10. 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和协商: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密切合作,加强与劳动者的沟通和协商,听取劳动者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的任务是:明确本单位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规范各级各类岗位的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各部门和岗位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责和作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紧密配合,形成合力。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单位设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协调、领导和监督全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由单位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等组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本单位应有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和执行。

第八条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职业健康证书。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评价第九条本单位应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以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应对所有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按照职业病危害评价结果,确定相应的防治措施,并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第十二条本单位应配备相应的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购置、安装和维护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第十四条员工在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有效性。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培训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护培训,提高员工的职业病防控意识和能力。

第十六条职业病防护培训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的认识、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设备的使用、职业病防护措施的采取等。

第十七条职业病防护培训由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实施,培训记录应及时保存并随时提供相关部门查阅。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是指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中,各方责任如下:
1.政府责任: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职业病防治的政策体系和监管机制,加强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经费投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和检查,保障职工的权益。

2.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安全设备,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估和监测,组织职业卫生培训和健康检查,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宣传和教育,及时提供职业病发生的信息。

3.职工个人责任:职工个人要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护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积极参加健康检查,如发现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要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主动保护职业健康。

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是保障职工健康和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的重要保障,需要各级政府、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合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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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职业健康与安全,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实现公司职业健康管理目标,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遵守“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落实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工作要求。

第三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建立以单位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各级领导在职业病防治方面要“对上级负责,对员工负责,对自己负责”;各级各类人员应当履行所在岗位职业病防治方面的义务。

第四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结合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实际情况制定。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章各单位管理职责第六条成立各级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同安全生产委员会),公司总裁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领导在分管范围内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各项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一)组织制定、修订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督促贯彻执行。

(二)根据公司机构设置,明确各单位、人员职责。

(三)制定公司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的落实与使用。

(四)直接领导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台账和档案。

(五)组织对公司领导干部、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法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和宣传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六)定期检查公司各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各单位按期解决。

(七)定期听取各单位、职业健康管理人员、职工关于职业病防治有关情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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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得主体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得规定,用人单位具体应落实如下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
主体责任一:落实本单位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
1、职业病危害严重得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超过100人得存在职业病危害得用人单位应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负责本单位得职业病防治工作,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劳动者在100人以下得存在职业病危害得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志职或者兼职得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得目标,措施以及保障条件等内容。

3、应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得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各工种(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张贴或以其她方式,方便劳动者了解,提示劳动者遵守。

5、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主体责任二: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1、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得危害因素得,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2、进行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得,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3、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得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得,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4、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得,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5、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得,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主体责任三:落实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要求建设项目得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试运行。

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或者特殊要求得行业除外。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

建设单位应当为评价活动提供符合检测、评价标准与要求得受检场所、设备与设施。

职业病危害一般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得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职业病危害较重得、严重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按照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得竣工验收。

主体责任四:工作场所符合职业卫生条件
1、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得原则;工作
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2、高毒作业场所与其她作业场所隔离。

有毒物品应分类存放,存放专用间应在醒目得位置设置明显得警示标识,其内部存放得物品不能相互发生燃烧、爆炸等化学反应。

高毒作业应设置车间沐浴间、更衣室。

3、可能实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得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与事故通风设施,并有效联动。

4、可能导致急性职业损伤得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

5、应急通道须保持通畅,设置应急照明设施,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得警示标识。

6、根据生产条件、所使用化学品得理化特性与用量考虑泄险区设置得位置、大小与选材。

在醒目位置设置明显得警示标识以及中文警示说明。

7、生产、销售、使用、贮存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得场所应设置警示标识,设置安全与防护设施以及必要得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主体责任五: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与评价存在职业病危害得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得用人单位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危害检测、现状评价报告中提出得
建议与措施,并将检测、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存入用人单位得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用人单位在日常得职业病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现状评价过程中,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与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确保其符合职业卫生环境与条件得要求;仍然达不到,必须停止作业,经治理后符合方可重新作业。

主体责任六:配备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配备适宜得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定期检测防护性能与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备应及时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与效果,并保证正常运行。

主体责任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
1、粉尘作业得防护:配置排风除尘设施、防止二次扬尘得清扫设备。

2、有毒作业得防护:相应得防毒通风控制,维护、检修现场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3、密闭作业得防护: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与必要得泄险区,配备合格得防护用品。

4、放射工作场所得防护:设置安全与防护设施以及必要得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或者工作信号。

具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受到意外照射得安全措施,配备与辐射类型与辐射水平
相适应得防护用品与监测仪器。

5、高温作业防护:提供必需得高温防护设备与符合要求得个人防护用品。

6、低温作业防护:配备防护服与防护手套等防寒得个人防护用品。

7、微波与电磁场防护:有防止电磁辐射能泄漏得措施、屏蔽措施、屏蔽设备。

8、噪声与振动防护:设置隔声操作室、防止振动传播得措施。

主体责任八:生产技术、工艺、设备与材料所产生得职业病危害控制
应在醒目位置对有职业病危害得技术、工艺、设备与材料用中文公示,采取相应得防护措施并告知劳动者,包括以职业卫生培训得方式告知。

不得生产、经营、进口与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得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得设备与材料。

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得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得单位与个人。

不具备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得单位与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得作业。

主体责任九:依法、如实向劳动者告知职业病危害
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如实告知工作过程中可能存在或产生得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与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在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公告栏。

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得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应有警示标识
与说明。

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向劳动者公布。

应将劳动者得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如实告知。

主体责任十: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与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得职业卫生培训。

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与在岗期间得职业卫生培训,对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得劳动者,进行专门得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主体责任十一:职业病诊断与报告
1、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病报告制度,及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本单位劳动者得职业病发病情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造与篡改。

2、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得,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得相关材料。

3、依法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与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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