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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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带教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带教工作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带教工作制度
(一)目的
PlVAS在国内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亟待培养大批优秀人才加入队伍,共同为这一新生事业的发展努力。

在技术带教方面,需要一套科学、规范的规章制度给予引导。

为了进一步提高带教技术的效率,特制定此制度。

(二)内容
(1)根据教学工作与科室工作实际情况,科室选拔1~2名教学老师负责科室的带教工作。

(2)科主任负责带教老师的选拔和任用工作。

带教老师需热爱本专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慎独修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工作经验,操作规范,说教耐心,治学严谨,能够独立主持业务讲座且具有奉献精神。

(3)熟悉科室工作环境及布局,以及生活区、清洁区、净化区的区别及注意事项。

(4)学习科室规章制度、实习生制度及各项操作制度,排班表各班次说明、各班次工作职责。

(5)见习科室各环节工作程序、各程序的特点及其相互间
的连贯性、重要性。

(6)各环节工作带教细则:内容包括审方药土带教、排药
药土带教、核对护士带教、配置护士带教、复核药土带教5个方
面。

(7)带教工作注意事项:实习生一定严格按带教老师的教导进行操作,但其操作错误和差错事故带教老师负主要责任。

因此,带教老师一定要围绕“以患者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进行言传身教,严把“质量关”,对学生实际表现做客观评价,恰当地进行鼓励和批评,及时进行交流,促进师生共同进步。

制定带教计划、带教目标,有目的、有重点地说教;定期进行考查,征集实习生及领导的意见,不断改进带教工作;科室也可定期组织对带教老师的评定,评选情况与年终优秀带教老师评选挂钩,从而推动人才的培养,推动科室的发展。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制度

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管理制度一、体制建设1. 医院设立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由医院药事部门负责管理和监督工作。

2. 中心设立行政领导及专责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医师、药师、药剂师、护士等专业人员,以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3. 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确保工作安全、高效进行。

二、人员管理1. 中心人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每位成员都要经过系统的培训,并持有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上岗。

2. 中心要建立职称评定制度,对人员按照其岗位技术要求和工作能力进行评定,提供相应的晋升及培训机会。

3. 中心要建立定期的考核机制,对人员进行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团队合作等方面的考核,以激发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设备及物资管理1. 中心要配备专业的药品调剂设备,并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制定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定期进行设备保养和维修。

2. 中心要组织药品库存的管理工作,建立药品台账,定期检查药品的储存条件和保质期,并进行有序的补货和清理工作。

3. 中心要建立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的质量、价格和供应渠道的合理性,制定定期评估药品供应商的评估机制,及时调整供应商。

4. 中心要建立药品调配的标准化制度,对药品进行科学合理的配比和加工,避免药物配方和配药错误。

四、工作流程1. 中心要建立健全的工作流程,包括接收医嘱、审核医嘱、准备药品、调配药品、核对药品等步骤,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进行质量把关。

2. 中心要建立准确的文档记录和信息交流机制,对每一次药物调配都要有详细的记录,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追溯性。

3. 中心要建立医患沟通的桥梁,与临床部门紧密协作,及时了解临床需求和要求,为患者提供优质的静脉用药服务。

五、质量管理1. 中心要建立健全的质量控制与质量监测体系,制定相关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质量监控,并进行定期的质量评估和自查自评。

2. 中心要建立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对药品配制和调配中出现的不良事件进行及时上报和处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防范和改进。

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制度

静脉用药配置中心制度

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管理制度1.明确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临床药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药学服务在医院临床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增进人民健康。

2.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根据科室学科发展规划,围绕科室中心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3.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应组成专业组,分管临床各专业,负责深入临床,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议医师为病人做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5.协助临床医师进行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6.直接向临床医师、护士、患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与静脉用药有关的信息与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7.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负责与病区的协调工作,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听取病区和患者意见,改善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并及时反馈。

8.开展处方点评,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人力资源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最重要的资源.人员知识水平、道德修养、实际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对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考核及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全体人员在上岗前均应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全体人员均应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培训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通过各自岗位的操作培训。

4.考核后.考卷装人个人技术档案.考核成绩填人人员技术档案表。

5.组织参加专题学术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基础、P ⅣAS知识、管理制度、操作技术、工作质量、工作成绩等。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管理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管理制度

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的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的管理,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组织、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

第三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的目标是培养合格的静脉用药调配专业人才,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创新的原则。

第二章课程设置第五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应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包括但不限于静脉药物学、静脉用药调配技术、静脉用药监测与评价等。

第六条课程设置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需求、学生需求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地确定课程内容和学时安排。

第七条课程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与静脉用药调配实践紧密结合,涵盖理论教学、实践操作和案例分析等内容。

第三章教学计划第八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应制定年度教学计划,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等,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进行课程安排。

第十条教学计划应合理安排教学时间、培训周期、实习实训等,以确保学生能够全面参与学习和实践。

第十一条教学计划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和个体差异,提供多样化的教学方式和辅助资源,以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

第四章教学组织第十二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应组织教师合理分工,确保教学质量和效果。

第十三条教学组织应加强与相关单位和企事业合作,提供实践基地和实验场所,以丰富学生的实践经验。

第十四条教学组织应配备合格的教师队伍,并持续提升其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第十五条教学组织应注重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良好互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第五章教学质量评价第十六条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教学工作应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包括教学评估、学生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

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制度

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制度

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制度一、总则静脉配置中心(Pharmacy Intravenous Admixture Service,简称PIVAS)是医疗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负责对静脉用药进行集中调配和供应。

为了确保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工作原则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药品管理政策和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开展静脉配置中心调配工作。

2. 遵循医嘱,确保药品的正确、准确、安全、及时配送。

3. 坚持质量第一,服务至上,提高工作效率,降低医疗成本。

4. 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5. 注重团队合作,培养专业素质,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三、工作内容1. 接受医嘱:每日通过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医嘱,并对医嘱进行审核、整理。

2. 药品调配:根据医嘱,由药学人员按照药品说明书和配伍禁忌表进行药品调配。

3. 混合制备:将调配好的药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浓度进行混合制备。

4. 质量控制:对调配好的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5. 打包配送:将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打包,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配送。

6. 废弃物处理:按照规定对废弃的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四、工作流程1. 医嘱接收:每日清晨,由药学人员登录医院计算机管理系统,接收医生开具的静脉用药医嘱。

2. 医嘱审核:对接收到的医嘱进行审核,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药品调配:根据医嘱,药学人员到药房领取药品,并进行调配。

4. 混合制备:在无菌条件下,将调配好的药品按照规定的顺序和浓度进行混合制备。

5. 质量控制:对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6. 打包配送:将制备好的静脉用药进行打包,并标注病区和床号,由配送人员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进行配送。

7. 废弃物处理:按照规定对废弃的药品、包装材料等进行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五、工作规范1. 人员配备:静脉配置中心应配备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质的药学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静配中心规章制度

静配中心规章制度

静配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静配中心(即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是指静配中心在药品采购、储存、配置、发放、使用、回收、废弃等环节,以及人员管理、工作流程、质量控制、应急预案等方面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第三条静配中心规章制度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人性化原则,确保药品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四条静配中心设中心主任一名,负责静配中心的全面工作。

中心主任应具备丰富的药品管理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第五条静配中心设药品采购员、药品储存管理员、药品配置员、药品发放员、质量监控员、护士等岗位,各岗位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六条各岗位职责:(一)中心主任:负责静配中心的组织管理、人员培训、质量控制、设备维护等工作。

(二)药品采购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入库等工作。

(三)药品储存管理员:负责药品的储存、保管、出库、盘点等工作。

(四)药品配置员:负责根据医生处方进行药品配置,确保配置准确无误。

(五)药品发放员:负责将配置好的药品发放给患者或护士。

(六)质量监控员:负责对静配中心的工作进行质量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护士:负责患者的静脉输液等技术操作,配合医生进行治疗。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七条静配中心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诊疗需求,制定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确保药品的供应。

第八条药品采购应严格执行国家药品采购政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的药品质量。

第九条药品验收:静配中心应设立药品验收制度,对采购的药品进行验收,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数量。

第十条药品储存:静配中心应根据药品的特性,合理储存药品,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第十一条药品配置:静配中心应按照医生处方进行药品配置,确保配置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药品发放:静配中心应建立健全药品发放制度,确保药品发放及时、准确。

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规章制度

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规章制度

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提高药物配制的准确性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是医院药学部门负责临床治疗配套用药的场所,承担院内患者静脉药物配制的工作。

第三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必须具备合格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操作技能,且必须持有有效的执业资格证书。

第四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工作由药学部负责管理。

第五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设立专门的空调、洁净、温湿度适宜、光线充足的药品调配区。

第六条院静脉药物调配环境应符合药品调配的相关规定,防止污染和交叉感染。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七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以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工作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应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牌,文明礼貌地对待患者和同事。

第九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应定期参加药学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定期进行药师的技术操作考核,确保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十一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不得从事与医疗药学工作无关的兼职和利益冲突的行为。

第三章药品管理第十二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及时投入使用的药品进货,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三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药师人员应按照规定程序核对药品数量和有效期,并详细记录。

第十四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定期进行药品库存盘点,保证库存数量和质量的准确性。

第十五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建立药品管理的清单和统计表格,随时掌握药品的使用情况和药品损耗情况。

第七章安全管理第二十一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第二十二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工作区域禁止吸烟、饮食和乱丢垃圾,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和卫生。

第二十三条院静脉药物调配中心的工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操作,增强药师的安全意识,避免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规章制度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规章制度

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负责医院患者静脉用药的配置工作,负责医院静脉用药相关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医学背景和专业技能,遵守职业道德和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在工作中做到尽职尽责。

第四条静脉药物配置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方可从事相关工作。

第二章静脉药物配置工作流程第五条患者医嘱单确认:患者医嘱单由医生开出,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需使用的药物信息以及用药方法等,患者医嘱单需在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六条药品查询:根据患者医嘱单的要求,在医院的药库查询所需的药物信息,以保证配置的准确性。

第七条药品配制:按照患者医嘱单的要求,将所需的药物按照比例配置好,并记录好药品配置的详细信息。

第八条静脉注射:将配好的药物按照医嘱要求进行静脉注射,注意注射的速度和方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九条药品清点:用药结束后,对剩余的药物进行清点和记录,保证药品使用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设备管理规定第十条静脉药物配置中心要定期维护和检查使用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使用的设备必须有详细的使用说明书,工作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设备损坏和患者安全问题。

第十二条设备的维护和维修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使用和安全。

第十三条设备的清洁和消毒必须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保证设备的卫生和安全。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十四条静脉药物配置中心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工作制度执行工作,不得擅自变更医嘱内容,避免患者用药错误。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穿戴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不得患者随意使用手机等物品,保证工作的专注性和质量。

第十六条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按照工作安排和要求进行工作,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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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管理制度1.明确药师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临床药学工作制度,充分发挥药学服务在医院临床工作中的作用,促进临床合理用药、增进人民健康。

2.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主任领导下,负责根据科室学科发展规划,围绕科室中心工作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3.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应组成专业组,分管临床各专业,负责深入临床,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查房会诊、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参加危重患者的救治讨论,对药物治疗提出建议。

4.根据患者病情需要,建议医师为病人做治疗药物监测,设计个体化给药方案。

5.协助临床医师进行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收集、整理、分析、反馈药物安全信息,开展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

6.直接向临床医师、护士、患者以及其他有关人员提供与静脉用药有关的信息与咨询服务,宣传合理用药知识,指导患者安全用药。

7.参与临床静脉用药岗位药师负责与病区的协调工作,深入临床了解药物应用情况,对药物临床应用提出改进意见,听取病区和患者意见,改善静脉用药调配工作,并及时反馈。

8.开展处方点评,药物评价和药物利用研究。

人员培训及考核制度人力资源是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最重要的资源.人员知识水平、道德修养、实际工作能力直接影响工作质量。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工作人员素质,规范对工作人员岗前培训,在岗考核及继续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全体人员在上岗前均应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操作、卫生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核.经过培训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全体人员均应学习《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3.培训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各岗位工作人员要通过各自岗位的操作培训。

4.考核后.考卷装人个人技术档案.考核成绩填人人员技术档案表。

5.组织参加专题学术会,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6.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基础、P ⅣAS知识、管理制度、操作技术、工作质量、工作成绩等。

考核应根据技术职务和工作岗位区别进行。

7.每年根据考核成绩的优劣对工作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考核不合格者,一般人员调离所在工作岗位,管理人员调离管理岗位。

安全与环保工作制度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应增强安全与环保意识,积极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安全生产。

2.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注意人员防护,做到:(1)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任何时间内都应按规定穿戴与静脉用药调配相关的专用工作服装,且应按规定定期清洗。

(2)用于洁净区的服装和普通工作服应分开存放在有标志的指定柜中。

(3)私人衣服和物品放在普通更衣柜中,不准带人缓冲区和洁净区。

(4)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内严禁吸烟,不准带人食品或在室内饮食。

(5)在对眼睛有害的地方工作时,一定要戴上防护眼镜和其他保护设施。

(6)处理浓酸或强碱时,戴橡皮手套和防护镜进行操作。

(7)调配危害药物应按操作规范在生物安全柜中进行,并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调配,以免受伤害。

(8)在处理废弃物时要戴手套,若手套有小孔,则需更换手套,更换前后要用洗涤剂彻底洗干净手,丢弃的手套须同其他废弃物一起处理。

3.全体工作人员均应注意物品存放,做到:(1)个人物品不准带进缓冲区和洁净区,已开封的食物或饮料不得带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2)不同药品必须清楚区别,标示日期,安全存放,药品和配好的输液应立即转移至指定储存区。

(3)药品的贮存成按照供成商的标签或说明书来贮存,谨防污染。

(4)毒性药品必须安全存放,双人双锁管理,并有接收、储存、领用记录。

(5)对所有易燃易爆的液体,在收到后必须马上存放在符合消防要求的专库保管。

使用场地应有禁明火标志。

使用时,应将夜体倒人安全的容器中,并保持良好通风,远离热源,避免洒落地而或流入下水道。

使用后剩余物品应放回专库。

不使用时所有容器和柜子应关闭。

任何泄漏必须马上由受过训练的人清理干净以减少火灾和环境问题。

清洁用具的废弃应遵守环保安全制度。

易燃易爆液体,清洁用后的海绵或布应存放于密封的容器内以防气味散发和火灾危险。

4.在使用开放式操作工作台时,要尽量减少浮尘的产生,特定药物的操作要在垂直层流工作台中进行,摇匀、混合及用超声波破碎时,在打开容器前,至少要在工作台中放置5分钟使浮质沉降。

在运送毒性药物和盛有毒性药物的容器时,需小心避免打破。

可在运送过程中放在另一不会破损且封闭的容器中,以减少污染。

毒性药物或肿瘤药物溢出和有可能已暴露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并采取相应紧急措施。

5.调配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同一般废弃物分开处理。

应小心使用皮下注射器及针头,使用过的注射器,应剪断针头。

针头应放人针鞘或其他保护装置。

损坏的玻璃器皿用适当方式丢掉。

废弃液体药物应稀释后排放。

有毒药物丢弃前应经特殊处理。

6.应尽量减少意外事故的发生,当有意外事故发生时,首先应考虑工作人员受伤害及被污染的危险.(1)当有毒药物溢出时,应立即关上门离开,在门上贴上“不得人内”和“毒物污染”的标记,以避免吸入有毒粉尘。

在人员进入处理被污染的表面前,应等待30分钟以上,让有毒粉尘充分沉降。

将所穿衣物和认为被污染的物品放人带标签的收集袋中。

清洗手和暴露的皮肤,穿上干净的衣服。

报告主管,组织人员清洗,并填写处理报告。

(2)对产生有害气体的操作应在通风橱中进行。

一旦发生意外吸入或沾染应及时报告,受污染人员应得到相应的休息和治疗,并立即调查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7.调配中心(室)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设施,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8.对电器设备应在使用前检查有无漏电情况,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9.对水,电、气的阀门或开关,除清场时检查外,还应宥专人负责检查。

10.所有工作结束离开工作场所时,应检查确认门窗关严锁好。

清洁卫生工作制度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卫生管理是保持净化工作环境、保证药品调配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是控制院内感染的有效举措。

无菌操作是保证输液调配质量的前提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直接影响无菌操作质量。

为规范打扫卫生.消毒或灭菌,保证调配中心净化空间.加强对无菌操作质量的监控,保证药品调配准确无误,特制定本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做到“三个不”、“两个经常”:不洗手不调配、不留指甲、不留胡须及长发;经常洗澡、经常换衣、袜。

2.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人员调配的必须戴好消毒口罩,穿戴卫生衣.帽.鞋,必要时戴手套,不得戴饰物,不得化妆。

3.在工作区内工作人员不得吸烟、用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保持工作区内肃静。

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人员的手不得直接接触药品和接触与药品直接接触的设备的表面。

5.调配中,操作人员如确有必要去卫生间,要脱去工作服、换鞋。

返回时重新洗手、消毒换鞋、更衣。

6.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

患有传染病,皮肤病、外伤感染和药物过敏者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7.洁净室内物品应整洁、存放有序不得直接堆放于地面。

8.卫生工作除日常进行外,每周应有两次对室内,外卫生清洁处理一次。

每周大消毒一次。

洁净室按洁净室管理制度中清洁消毒处理方法进行。

洁净室内墙而、地面、设施除常规清洁外,必要时也要进行消毒处理。

需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场所,应在工作前消毒30分钟,并作记录。

9.在缓冲区和洁净室内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物品应设置专柜或专用区域存放,并保持整洁。

10.工作场所地面不应存水,墙面不得有污渍和霉斑,室内应无浮尘。

11.工作室内不得有明沟,门窗不得有大裂隙,以防鼠害。

12.室内外卫生应划分卫生包干区,责任到人,并有检查措施。

文件管理制度文件管理是保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规范运行的基础.由于文件繁多,且具有法律效力,为规范文件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制定管理文件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与要求。

2.建立文件管理制度,根据文件的性质,应有药学部门主任或者医疗机构领导批准。

3.有关医师用药医嘱处方和静脉用药调配记录等医疗文件应保存一年备查。

4.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文件由质最管理人员负责管理。

文件要定点存放,各文件、表格单按要求排列整齐,不得丢失,不得随意涂改,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5.PIVAS文件须为良好的纸版或电子版文件,按规定书写与记录。

文件须语言通俗易懂、书写清楚,避免口头沟通时可能发生错误,可作为调配工作的追溯依据。

6.有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工作的不合格处方修改记录、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及放障相关记录、处方双签字、药品出入库,药品抽检和相关特殊保存记录、有关调配环节的各项记录、质量管理与整改记录、药品配送与验收记录、病房医护人员及患者反馈与整改记录等各项工作均需有相关文字记录,有效保护患者、病房医护人员及调配中心的合法利益。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进行规范化管理对于预防医源性疾病和污染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为有效管理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的各种垃圾、特别是医疗危害药物产生的废弃物特制订本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医疗废物分类目录》以及国家规定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和处置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物的废弃物。

2.废弃物应由专人负责统一管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严格遵守处置流程,严防垃圾外流污染环境,危害人民生命健康。

3.中心建立《废弃物处理登记表》,在处理医疗废物吋须认真填写并由操作人员签字,固定工人负责与医院废物处理单进行交接,交接记录等级清楚并签字。

4.各班次工作人员均按管理要求执,生活垃圾,医疗垃圾按规定分类放置.分类处理。

5.医疗废物须用双层黄色专专用垃圾袋盛放.并注明科室名称.垃圾种类。

6.分离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废弃针头须装入利器盒,密封包装注明科室。

清场工作制度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每日工作完成后的清场,特别是对调配洁净区和洁净台清场工作的规范,直接影响成品输液的质量和患者的用药安全。

规范清场内容、清场程序和清场过程,保证调配中心室各工作区清洁、整齐、有序,确保静脉用药调配正确无误,特制订本制度。

1.清场是指工作结束后,对工作场所包括各项仪器设备、各种辅助用物及工作间内的门、窗、椅等进行严格清洁、消毒的卫生打扫和整理工作,确保用物干净、整洁、摆放有序,工作间内无灰尘、无药迹、无死角残留,相关调配用物符合无菌或清洁标准,保障调配环节的洁净空间的技术过程。

2.针对清场的内容、监督制约机制及相关卫生标准制定清场制度。

3.清场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发生差错事故的重要举措,因此各工作岗位操作结束后必须立即认真实施。

4.工作结束后,各相关操作岗位间不得存放原料、敷料、包装材料、标签、半成品、成品。

上述物品应按规定返回专用库柜。

5.因特殊情况不易转移的半成品中间体及相应设备应有工作状态标志,其周围环境必须清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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