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轮岗制度
小学轮岗交流教师实施方案(3篇)

小学轮岗交流教师实施方案(3篇)小学轮岗交流教师实施方案(精选3篇)小学轮岗交流教师实施方案篇1为了深入贯彻党的“__大”精神,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符合我校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我镇偏远地区学校教师缺编、各小学教师资源配置上的结构性矛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教育资源共享,促进海口镇小学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效益,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经研究,制定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以办好每一所小学和关注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为根本任务。
立足我校实际,建立和完善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实现教师队伍管理上的创新与突破,积极推动我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
二、基本原则按照“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增强活力、和谐稳定”的工作要求,实现“资源共享、协调发展”的原则,做到三个结合,即: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和奖惩机制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教师评优、晋级、职称聘任相结合;建立教师轮岗交流机制与校长、主任队伍管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成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江振霞副组长:刘晗昭汪长生马永生成员:朱庆锋马刘杰何传剑黄平江刘纯斌设立大观区海口中心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办公室办公室主任:汪长生(兼)四、实施办法(一)轮岗对象海口中心学校在编(除外单位借调的)在岗、在现任教学校服务已满3年的专任教师,均为轮岗对象。
其中下列人员不作为轮岗交流对象:1、年龄男55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上的专任教师。
2、身体残疾或长年病假的教师(以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经区教育局批假为准)。
3、中层管理干部、教导主任轮岗交流方案另行制定。
(二)轮岗交流措施1、竞聘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必须有在培文小学、保婴小学、引河小学、义湖小学其中之一学校任教2年的经历。
学校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改革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在编教师及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职工。
第三条交流轮岗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实效,注重教师个人发展和学校整体利益的统一。
第二章交流轮岗范围与条件第四条交流轮岗范围:1. 校内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教师交流;2. 校内不同学校、不同部门的教职工交流;3. 校外与兄弟学校、教育机构的教师交流。
第五条交流轮岗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2.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养;3. 有意参加交流轮岗,且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交流轮岗程序第六条交流轮岗申请:1. 教师本人根据自身发展和学校需要,提出交流轮岗申请;2. 学校根据教师申请,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进行审核。
第七条交流轮岗审批:1. 学校成立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交流轮岗的审批工作;2. 领导小组根据教师申请和学校需要,提出交流轮岗名单;3. 学校对交流轮岗名单进行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
第八条交流轮岗实施:1. 学校根据交流轮岗名单,与被交流教师签订交流轮岗协议;2. 被交流教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流轮岗工作。
第四章交流轮岗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对交流轮岗教师实行跟踪管理,确保交流轮岗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学校对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工作完成情况;2. 教师职业道德表现;3. 教师专业素养提升情况。
第十一条学校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交流轮岗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表现不合格的教师,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教师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轮岗制度暂行规定

教师轮岗制度暂行规定一、总则为了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轮岗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教师,包括教学和管理人员。
二、轮岗范围(一)教学岗位轮岗:将在中小学教学岗位间进行轮岗,包括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轮岗。
(二)管理岗位轮岗:将在教研组长、年级主任、系主任等管理岗位间进行轮岗,以提高管理和领导能力。
三、轮岗周期(一)教学岗位轮岗周期:每两年为一个轮岗周期,即每位教师在两年内需参与至少一次教学岗位轮岗。
(二)管理岗位轮岗周期:每四年为一个轮岗周期,即每位教师在四年内需参与至少一次管理岗位轮岗。
四、轮岗流程(一)教学岗位轮岗:1.教师申请:教师自愿申请参与教学岗位轮岗,将申请表交给学校人事处。
2.教务处安排:根据申请情况和教师的专业背景,教务处将教师安排到相应的教学岗位上。
3.轮岗时间:每学年结束后,教师将进行轮岗,具体时间由学校安排。
4.轮岗记录:学校将记录每位教师的轮岗情况,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评价中。
(二)管理岗位轮岗:1.教师申请:教师自愿申请参与管理岗位轮岗,将申请表交给学校领导。
2.领导安排:学校领导将根据教师的申请和管理能力,进行合理安排。
3.轮岗周期:每四年进行一次管理岗位轮岗。
4.轮岗记录:学校将记录每位教师的轮岗情况,并将其纳入工作考核评价中。
五、轮岗目的(一)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通过轮岗,教师能够接触到不同学科、不同年级的教学内容和方法,从而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水平。
(二)激发教师的工作激情:轮岗可以使教师重新面对新的挑战,激发他们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三)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通过轮岗,可以加强学科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学校教育的全面发展。
六、轮岗后的评价(一)教学岗位轮岗:轮岗后,教师将接受校内评价和学生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二)管理岗位轮岗:轮岗后,教师将接受校内评价和同事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绩效考核的一部分。
小学内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小学内部交流轮岗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小学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教师专业素养的提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交流轮岗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交流轮岗管理制度适用于小学内所有教师。
三、交流轮岗的形式1. 交流轮岗可分为内部交流轮岗和外部交流轮岗两种形式。
2. 内部交流轮岗是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在不同的班级或年级之间进行交流轮岗,共同探讨教学方法,分享教学经验。
3. 外部交流轮岗是指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教师到其他学校或教育机构进行短期交流学习,以拓宽教育视野,提升教育教学水平。
四、交流轮岗的安排1. 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的教学情况、特长和需求,合理安排内部交流轮岗或外部交流轮岗的时间和地点。
2. 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要认真履行交流轮岗工作,遵守学校和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积极参与交流和学习。
3. 学校领导要及时跟进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情况,做好安排和协调工作。
五、交流轮岗的目的与意义1.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提高教学质量。
2. 增强教师的专业素养,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满足学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3. 促进学校与其他学校或教育机构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 丰富教师的教育教学经验,拓宽教育视野,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六、交流轮岗的管理与评价1. 学校领导要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明确交流轮岗的具体内容、时间、地点和任务,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和管理工作。
2. 学校领导要建立健全的交流轮岗工作档案,及时记录交流轮岗教师的工作情况和成效,做到有据可查。
3. 学校领导要定期对交流轮岗工作进行评价,了解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提供参考。
4. 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要自觉接受领导和同事的监督、指导和评价,积极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七、附则本交流轮岗管理制度由学校领导负责解释,如有需要变更的,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报教师代表大会通过。
中小学教师定期交流轮岗实施办法

中小学教师交流轮岗实施办法根据《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省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建立相对稳定、流动有序、公平合理、资源共享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市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交流轮岗工作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市教育一盘棋的指导思想,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提升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区域优质均衡发展,积极发挥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不断提高教育品牌的美誉度。
持续推行内部“局管校用”的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推动各学段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以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缩小校际差距,解决择校问题,构建各学校同步、优质、均衡、特色的高质量发展格局。
二、交流轮岗工作原则1.科学合理。
遵循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以及校长教师成长规律。
创新管理模式,统筹规划,有序推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
2.公开规范。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程序和办法,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3.以人为本。
尊重校长教师主体地位,引导其积极支持、主动参与交流,保障其合法权益。
4.促进发展。
保持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校长、教师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交流轮岗的范围和比例(一)交流轮岗范围:1.在义务教育阶段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在编在岗校长、副校长及其他校级干部和教师(以下简称校长教师)。
2.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内的教师(以当年年底为准)原则上可不参与交流。
因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或正在怀孕、哺乳期,不宜交流轮岗的,凭本人申请和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怀孕、哺乳期除外),可不参加当年的交流。
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和特色课程的骨干教师,经批准,可暂缓交流,但延长时间一般至多不得超过2年。
(二)交流轮岗比例:1.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应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含特级教师、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名师等)交流轮岗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通用5篇)

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通用5篇)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通用5篇)1为进一步建立干部教师的合理流动机制,不断均衡协调我乡学校发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人民满意教育,现拟定南寨乡教师轮岗交流制度。
一、轮岗交流原则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要遵循“科学合理,统筹兼顾,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
将调整充实与素质提升相结合、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个人意愿与教育需求相结合,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均衡配置教师资源。
二、轮岗交流方式因工作需要或个人申请,经中心校同意在全乡中小学范围内轮岗交流。
三、轮岗范围及对象1、我乡在职在编学校任教教师,包括各村校负责人。
2、专任教师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愿的。
3、在轮岗期间,女教师法定产假可视作轮岗年限。
4、暂缓轮岗交流的对象①身患重大疾病正在治疗的教师;②身患重病不能正常工作的教师;③配偶残疾或重病需要照顾的教师;④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女教师;⑤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教师;⑥夫妻双方若均属轮岗交流对象,一方可暂缓。
5、不作为轮岗对象①中学、各小学(指学区中心校)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②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以当年8月31日为准)③英语、音体美等术科专任教师。
四、轮岗交流措施(1)鼓励优秀初中教师申请到小学任教,学区中心校的优秀教师申请到各村小、教学点任教,服务期为2年。
(2)从20某某年起,凡评审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任职期内,必须要有2年及以上在村小学任教的经历;拟提任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候选人原则上在本级教师职务任职期内要有村小任教的经历。
对认真完成交流任务,成效显著的人员,在职务提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的年度考核中,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3)中级教师岗位十级晋升九级,九级晋升悲哀啊级;初级教师岗位十二级晋十一级,必须在有村小任教2年的经历。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不受此项限制)。
学校轮岗制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轮岗,是指学校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教职工在不同岗位、不同学段、不同学科之间进行合理流动。
第三条轮岗工作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注重教职工个人发展和学校整体利益的统一。
第二章轮岗范围和条件第四条轮岗范围包括:1. 教师在不同学科、不同年级、不同学段之间的轮岗;2. 教师与教辅、行政等岗位之间的轮岗;3. 教师在学校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轮岗。
第五条参加轮岗的教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2.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轮岗岗位的工作要求;4. 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三章轮岗程序第六条轮岗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轮岗程序如下:1. 教职工本人提出轮岗申请,填写《学校教职工轮岗申请表》;2. 学校人事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岗位需求和教职工个人情况提出初步轮岗方案;3. 学校召开教职工大会,公开轮岗方案,听取教职工意见;4. 学校领导审批轮岗方案,并通知教职工;5. 教职工按照轮岗方案调整工作岗位,开始新的工作。
第四章轮岗待遇第八条轮岗期间,教职工的原有工资待遇不变,并根据轮岗岗位的工作性质和职责,给予相应的补贴。
第九条轮岗期间,教职工的个人考核、职称评定等方面应予以充分考虑。
第五章轮岗管理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轮岗管理制度,明确轮岗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定期对轮岗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轮岗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教职工对轮岗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人事部门提出申诉。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制度

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是指在一定时间内,教师在不同的学校、学段、学科之间进行岗位互换、资源共享、经验交流等活动。
第三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以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实现教育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第四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结合我国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分阶段、分步骤、稳妥推进。
二、教师轮岗交流的对象和范围第六条教师轮岗交流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的在编在岗教师。
第七条教师轮岗交流的范围包括:学校之间、学段之间、学科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
第八条教师轮岗交流的方式包括:全职交流、兼职交流、柔性交流等。
三、教师轮岗交流的实施第九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十条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师轮岗交流计划,明确轮岗交流的对象、范围、时间、任务等。
第十一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充分发挥教师的专业特长,鼓励教师在轮岗交流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二条教师轮岗交流期间,教师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早退。
第十三条教师轮岗交流期间,教师的原工作岗位应保留,确保教师轮岗交流后能够顺利返回原工作岗位。
第十四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建立激励机制,对在轮岗交流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教师轮岗交流的保障第十五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资金支持,确保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政策支持,确保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师轮岗交流的效果。
第十八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教师轮岗交流的效果进行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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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小学教师定期轮岗制度
(该制度于2012年教代会讨论通过)
一、轮岗对象
男45岁以下,女40岁以下。
(校委会成员一般不列入轮岗对象,女教师在孕期、哺乳期不列入轮岗)
二、轮岗范围
中心校和四所村校
三、考核内容
(一)综合考核。
(校委会成员,教师代表2人,工会委员1人)
1、政治思想、师德。
(16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2分)
(2)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事情,充分发扬主人翁精神。
(2分)
(3)遵守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分)
(4)爱岗、敬业、奉献。
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2分)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学校上级组织的有益活动家。
(2分)
(6)与学生家长和睦相处,形成三结合教育的和谐氛围。
(2分)
(7)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关心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2分)
(8)团结同志,关心他人。
(2分)
2、工作表现(14分)
(1)服从学校安排,能按时完成各项工作。
(2分)
(2)工作努力,积极性高,有开拓创新意识。
(2分)
(3)辅导学生认真,方法得当,效果明显。
(2分)
(4)教学中严格坚持教学“七认真。
”(2分)
(5)积极参加或组织教研、科研、继教培训。
(2分)
(6)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旱退,不旷工。
(2分)(每迟到、旱退一次扣1分,旷工一次扣2分,可以倒扣)
3、业务素质、工作效果。
(30分)
(1)达到国家规定学历。
(1分)
(2)继教达到规定学时。
(1分)
(3)各项基本功达到规定等级。
(2分)
(4)教学效果(26分)
以语数双科的平均分在片区内同年级的名次为准,第一名:26分,第二名:22分,第三名:18分,第四名:14分,第四名后以第四名计算。
未教语数学科的以第三名计分。
(教双班的平均分之和除以2)
(二)群众测评(15分)
群众根据每位教师的平时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
根据得票多少进行记分,票数最多得满分,然后依次减1分。
第六名后都以9分计算。
(三)校委会考核。
(25分)(给每位教师评价不低于15分)
校委会成员根据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得分多少,从高到低排序,排队在后六位的教师,列为该年的轮岗对象。
(已经在村校工作的教师,可到异地村校,轮岗至少1年,特别差的教师可待岗,新欲调到中心校工作的教师,条件之一是教学成绩连续两期排在应该年级前两位。
XX中心校
201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