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权利与受教育权-周光礼
第三章 教育权与受教育权

“教育法学”第七章学习资料王丽靓*如何理解我国各级各类教育的衔接、交叉和比例关系?学制即调整各级各类教育之间的衔接、交叉、比例关系及教育权利分配关系的教育基本制度。
学制构成的三个基本要素是学校类型、学校的级别、学校的结构。
“类型”即学校实施哪种性质的教育,属于普通教育,还是专门教育,在专门教育中是专业型,技术型还是技能型。
学校的级别是指学校的层次水平,即学校在学制系统中所处的阶段以及在同类性质的学校中所处的地位。
由于学制中所规定的阶段比较复杂,学校的种类繁多,必然存在着学校的交叉、衔接与比例问题。
如果我们以各级作为学制分析的标准,必然要涉及到类的交叉问题,如果我们以各类作为分析学制的标准,要涉及到阶段的衔接问题,各级各类教育在发展的过程中应该保持合理的比例。
归根到底,这都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与社会的需求所决定的。
*试述我国近现代学制发展的过程。
学制的产生是伴随着学校的产生而产生的,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客观上刺激了社会上对教育所培养人才的需要,及国家教育权的出现等许多条件的成熟而产生的。
我国近代教育史上最早的国家正式颁布的学制是年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又称壬寅学制。
年,制定了《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
它的颁布与实施加剧了科举制度的灭亡与我国教育法制化的进程,对于中国教育的近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壬子癸丑学制是辛亥革命胜利后的产物。
它是中国近代第二部学制,是在蔡元培的主持下制定的,这个学制将教育缩短了时限,废除了小学与师范学校的读经课程,实行男女平等,允许初等小学男女同校等。
这些规定在我国近代教育史上以及我国公民受教育权的发展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年,“五四”运动爆发是中国现代教育的起点,壬戌学制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下,随着外国教育理论纷纷传入中国以及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发展而产生的。
它是中国现代教育史上第一个学制。
该学制是实施时间最长、影响最大、最为成熟的学制。
它将整个学制系统分为三段: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紧握国内外高教变革契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

紧握国内外高教变革契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学科——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周光礼郭伟;张力玮【期刊名称】《世界教育信息》【年(卷),期】2016(0)5【摘要】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华中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陕西省“百人计划”特聘教授.现任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改革与规划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全国高校信息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高等教育学会院校研究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学会教育政策与法律分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其主要研究领域为高等教育政策与管理、院校变革与转型、教学改革与大学教师发展、大学知识与课程.著有《学术自由与社会干预》《教育与法律:中国教育关系的变革》《法律制度与高等教育》《公共政策与高等教育——高等教育政治学引论》《未来与发展——中国教育改革之路》《科教融合创新育人——科学研究如何支撑高质量的本科教育》《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体系有效性研究——基于社会问责的视角》《中国博士质量调查》《中国院校研究案例(第三辑)》.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小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时期,为提升我国教育发展水平、增强国家核心竞争力、奠定长远发展基础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为全面理解方案中的要点,本刊对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周光礼教授进行了专访.【总页数】5页(P7-10,72)【作者】郭伟;张力玮【作者单位】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世界教育信息杂志社;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世界教育信息杂志社【正文语种】中文【相关文献】1.怀一流大学学科愿景望中国高校世界之巅——访南京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王建华2.借鉴域外先进经验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访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申素平教授3.如何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访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4.世界粮价上涨,中国粮价涨吗?——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5.世界粮价上涨,中国粮价涨吗?——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周立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_以学生为中心_省略_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_周光礼

本文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高校人才模式改革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71373274)。
教学改革如何制度化———“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改革与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的兴起周光礼 黄容霞【摘 要】 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本科教育范式正在由“传授范式”向“学习范式”转变。
中国大学对“学习范式”的回应就是设立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本科教育改革的总体趋势是打破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刚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实现“以专业为中心”的教育向“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转变。
这种趋势在大学治理上的反映就是创新人才培养特区在中国大学的兴起。
教学改革既受到宏观制度环境的约束,又受到行动者变革能力的影响。
回归具有远大目标的大规模教育改革呼唤一种新的教育学:改革教育学。
【关键词】 教学改革制度化 以学生为中心 创新人才培养特区 改革教育学【收稿日期】 2013年6月【作者简介】 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黄容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发展规划部助理研究员、管理学博士。
引论:为什么许多轰轰烈烈的教学改革开展之后都无疾而终这是困扰世界各国教育改革者的一个难题。
对于这个问题,人们有不同的解释。
一种观点认为,教学改革之所以没有取得应有成效,是因为人们没能“跳出教育谈教育”,只限于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回避了教育制度的改造与建设。
教育制度的变革是教学改革的前提,而教育制度的变革又受制于宏观的政治-社会结构,在政治-社会结构难以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单方面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效。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教学改革之所以难以为继,是因为大多数教学改革总是使教育工作者成为改革的牺牲品而不是变革的力量。
教师和行政人员是变革的主动力,只有他们普遍采纳新的逻辑和认同,才能真正产生持续有效的教学变革。
因此,教学改革的关键是让“变革”成为教育工作者的一种生活方式。
第一种观点主张制度环境的重要性,主张把教学改革置于社会变革的总体框架中;第二种观点则强调行动者个体认同的作用,主张通过细致的认同建构破坏旧有逻辑,创造新的制度逻辑。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周光礼来做客黄河讲坛 解读中国大学转型与发展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周光礼来做客黄河讲
坛解读中国大学转型与发展
2014-04-22 来源:黄河科技学院-招生信息网点击次数:402
4月11日下午,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周光礼教授来我校作题为《通往卓越之路:中国大学的战略与规划》的专题讲座,解读中国大学的转型与发展,并受聘为我校客座教授。
我校200余名师生现场聆听报告。
周光礼从全球角度分析了中国大学发展的历史方位,指出中国大学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目标在于追求卓越,使大学走上卓越发展之路。
他通过对中国科技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这3所大学的变革与转型的对比分析,明确了制定发展战略与规划对大学发展的重要性。
他还提出并与大家讨论了大学规划中的关于学校的战略定位、发展路径的选择、中长期发展的目标体系等10个常见问题,让在座师生对大学定位与规划,以及我校向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周光礼,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学博士、法学博士后,入选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担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学会副会长、秘书长,中国教育政策与法律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院校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教育法制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
在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课题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2项、省部科研基金课题10余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课稿(第3课时)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7《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说课稿(第3课时)一. 教材分析《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是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第七课时的内容。
本节课的主要内容是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教材通过生动的案例和实例,让学生明白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危害,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
二. 学情分析六年级的学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能力,对于权力有一定的了解。
但是,他们对于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可能还不够明确。
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我需要以学生已有的知识为基础,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从而达到教学目标。
三. 说教学目标1.知识与技能: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2.过程与方法: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会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念,明白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四. 说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让学生了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2.教学难点:让学生深入理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的危害,以及如何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五. 说教学方法与手段1.教学方法:采用案例分析法、讨论法、讲授法等,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引导学生深入思考。
2.教学手段:利用多媒体课件、案例材料、讨论题等,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课堂参与度。
六. 说教学过程1.导入新课:通过一个生动的案例,引发学生对权力问题的思考,导入新课。
2.讲授新课:讲解权力为什么要受到制约和监督,以及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的重要性。
3.案例分析:分析典型案例,让学生深入理解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的危害。
4.讨论交流:学生进行讨论,让学生分享自己的看法和体会,引导学生正确看待和处理权力问题。
5.总结提升:总结本节课的主要内容,强调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个人私利。
6.布置作业:布置相关的思考题,让学生课后进一步巩固所学内容。
建设中国高校战略能力:一种创新教育模式的建构

建设中国高校战略能力:一种创新教育模式的建构
周光礼;胡海青
【期刊名称】《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
【年(卷),期】2010(009)001
【摘要】培养创新人才是中国高校战略能力建设的关键.创新是一种首创或重新组织旧要素而产生有价值的事物的社会实践过程.创新教育是指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教育.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是大学创新教育的核心.创新思维能力包括系统性思维、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三个方面.启发一发现教育模式应成为创新教育主导改革模式.这种模式的精髓是引导学生主动实践,通过主动实践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国外成功的创新教育模式有:德国的科研与教学相结合模式、英国的导师制教育模式以及美国的产学研一体化模式.中国应该以主动实践为原则建构创新教育新模式.
【总页数】8页(P5-11,24)
【作者】周光礼;胡海青
【作者单位】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湖北,武汉,430074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40-059.9
【相关文献】
1.建构军校研究生创新教育模式 [J], 于志良;任引沁
2.高等院校创新教育模式建构初探 [J], 班允凤
3.高等院校创新教育模式建构初探 [J], 班允凤
4.建构职校创新教育模式的几点思考 [J], 曾联进
5.中国高校智库建设的反思与建构 [J], 左崇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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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人教版六年级道德与法治上册《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第3课时教案

政府?就是告也告不赢。
预设 B:不赞成。 我们刚刚 论等方式,降低了
2 .你赞成王欣妈妈的观点吗?
学习过“对于国家机关的违法 学生学习的难度,
学生讨论,指名回答。
行为,要及时依法纠正,防止 让学生在进入情境
情境三:(出示法院外景图)
因国家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给国 中有层次地分析案
录音描述:王欣的爸爸不服区市 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损失。 ”因 例,表达观点,明
二、情境再现,案例分析
情境一:(出示教材 P70图片)录
1. 认真阅读教材,仔细聆
案例中,王欣爸
音描述:王欣的爸爸刚刚开了一家饭 听案例。 进入情境, 分析案例, 爸和妈妈代表的是
店,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 表达观点。 两种截然不同的观
检查时,认为饭店的厨房不符合卫生
王欣妈妈认为:“认罚吧! 点,即老百姓能不
学生回顾板书:
到: 执法有权威, 有权必有则, 用权受 执法有权威
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有权必有则
2.希望同学们能提高法治意识和
用权受监督
公民意识,关注生活,增强责任感, 违法受追究
努力促进自己从公民个体生活走向社 侵权须赔偿
会公共生活。
本课时设计了 课前搜集资料的 环 节,布置学生围 绕 “权力违法必追 责”搜集资料, 然 后在小组中分享 自 己搜集的案例。 这 既是对教材使用 的 有效补充,也是 指 导学生在法治学 习 中学会与自己的 生 活相结合,做到 法 治学习有生活, 见 生活,说生活, 在 生活中提高法治 思 维本能教力学和的法板治书学 习设计综合了第 7 能课力。
关在行使权力时受到制约和监督。这 念。
行受监督”“权力
堂课,我们一起学习“权力违法必追 责”。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

北京大学法学院召开“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来源:北京大学法学院作者:匿名日期:2016-04-28 10:28:58 浏览:445 2016年4月23日,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报告厅成功举办“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学术研讨会,就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中存在的疑难问题深入研讨、交流意见。
来自全国人大、教育部、法院、地方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安徽大学、山东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复旦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等全国40多家机关、高校、科研机构的近百位领导、专家学者出席会议。
开幕式由北京大学教育法研究中心主任湛中乐教授主持。
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院长张守文教授、北京大学资深教授罗豪才教授先后致辞,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诚挚的祝贺,对各位领导、专家学者拨冗与会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研讨会共分两个主题报告单元和四个研讨单元,在持续一天的会期中,与会嘉宾紧紧围绕“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这一主题,展开了热烈而友好的讨论,时有争鸣,亦不乏共鸣。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时代背景下,研讨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问题很有必要。
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也是学校最为重要的利益相关者,在依法治国和依法治教的背景下,应当从多视角审视学生权利,重新认识和定位学生权利及其法律保障。
首都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劳凯声认为,教育移民、异地高考、择校、在家上学等教育现象表明,教育开始从公民的义务向公民的权利转化。
这就要求决策者在决策时尊重不同社会群体的特殊教育要求,慎用禁止的刚性调节手段,积极推进建立更能适应多元化的教育需求的教育制度。
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孙霄兵认为,对高校学生权利的确认和保护需要由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共同努力。
国家通过对教育教学条件的保障和对学生身份的保护,为学生创造了较为良好的受教育环境;但国家立法中相关规定较少,与之相比,各高校章程对学生权利的规定有了突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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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西方启蒙时代的理念。 这是西方启蒙时代的理念。 其观念基础是:国家是罪恶的根源,国家与公民 其观念基础是: 国家是罪恶的根源, 之间是一种冲突与对立的关系,只有极力限制政 之间是一种冲突与对立的关系 , 府的规模,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权利。 府的规模 , 才能有效保护公民的权利 。 消极无为 的政府是好政府。 的政府是好政府。
对应于第二代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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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习权说或发展权 受教育不是被动接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不是被动接受教育的权利 , 而是个人天然 学习的权利。那么, 学习的权利 。 那么 , 权利主体不再局限于学校的 学生,扩展到所有人的终生 。 国家必须提供 “ 终 学生 , 扩展到所有人的终生。国家必须提供“ 身教育” 社会必须营造“学习化社会” 身教育 ” 、 社会必须营造 “ 学习化社会 ” 。 个人 则追求自我实现。 则追求自我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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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受教育权与教育权 ●教育权 教育权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领导、管理和实施教 教育权是指对受教育者进行领导、 育的权利或权力。 育的权利或权力。
教育权的主体包括国家、社会、国民、学校、 教育权的主体包括国家 、 社会 、 国民 、 学校 、 教 师和家长。 师和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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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力与教育权利 人民拥有权利, 人民拥有权利,政府行使权力
学生权利与受教育权
华中科技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 周光礼
2010年 月 日 20 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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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⒈学生权利:三个视点 学生权利: ⒉学生的核心权利:受教育权 学生的核心权利: 受教育权的类型化: ⒊受教育权的类型化:一种分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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⒈学生权利:三个视点 学生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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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作为公民的权利
• 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权利,学校不能 学生享有宪法规定的某些权利, 过分侵犯这些权利。 过分侵犯这些权利。 • 但是为了完成国家设定的教育目的,学校 但是为了完成国家设定的教育目的, 可以对这些权利加以合理的限制。(国家 可以对这些权利加以合理的限制。(国家 。( 教育权) 教育权)
“什么事都可以别人代替做,就是学习别人代替 什么事都可以别人代替做, 不了” 不了” ——刘献君 刘献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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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 ● 受教育权的基本目的是促进人的身心发展,获得 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 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
在当代社会, “ 在当代社会 , 失去受教育机会的人就是失去未 来的人” 来的人” ——肖雪慧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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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小结 • 受教育权是一种综合人权 , 具有三代人权的特点 。 受教育权是一种综合人权,具有三代人权的特点。 • 但受教育权首先是第二代人权,受教育权主要是 但受教育权首先是第二代人权, 一种生存权与社会权。 一种生存权与社会权。 • 作为社会权,受教育权是宪法基本权利。 作为社会权,受教育权是宪法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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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代人权: ● 第三代人权:发展权
全面发展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所有的人、 全面发展是一项不可剥夺的人权 , 所有的人 、 所 有的年龄阶段均有学习的权利。需要全社会的通 有的年龄阶段均有学习的权利 。 力合作以营造“学习化社会”。 力合作以营造“学习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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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基础:第三代人权的实现, 观念基础 : 第三代人权的实现 , 不但要求国家的 积极作为, 更重要的是公民本人应主动参与。 积极作为, 更重要的是公民本人应主动参与。可 持续发展理论与自我实现是其理论基础。 持续发展理论与自我实现是其理论基础。
教育权包括教育权力与教育权利两种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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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权力的主体是国家,教育权是国家对受教育 教育权力的主体 者的施教权和对教育事业的管理权 教育权利的主体是家长、学校、社会等非国家主 教育权利的主体 体,教育权利是学校、社会、家长等对受教育者 〔子女〕进行管理、施教及举办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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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
受教育权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受教育者接受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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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作为受教育者的权利
• 作为受教育者,学生享有教育法规定的各 作为受教育者, 项受教育的权利, 项受教育的权利,这些权利统称为受教育 权。 •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受教育权是学生最主要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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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随着教育的产业化、市场化,学生越来越具有消 随着教育的产业化、市场化, 费者的特征。 费者的特征。 • 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 作为消费者,学生与学校本着自愿、平等、公平、 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 诚实信用原则处理批次关系。学校管理的核心是 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 要贯彻消费者权益优先保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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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受教育的概念
① 概念 受教育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要求国家积极提 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通过学习促进身 的受教育条件和机会, 心发展, 心发展,以获得平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的基本 权利。 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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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这一界定包括如下几层含义 受教育权的基本属性是学习权。 ● 受教育权的基本属性是学习权。 学习权强调学习者本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学习权强调学习者本人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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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受教育权的性质
确定受教育权的本质有助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确定受教育权的本质有助于受教育权的法律救济。 只有知道它是何种性质的权利才能确定采取何种诉 讼程序。 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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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人权发展的三阶段 第一代人权: ● 第一代人权:自由权 只要国家消极不干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 只要国家消极不干预,权利就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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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把接受教育视为一种权 1919德国魏玛宪法第一次把接受教育视为一种权 利写入宪法。把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利写入宪法 。 把受教育规定为公民的权利与义务 。 这一规定影响广泛,我国宪法 46 条就是这样规定 46条就是这样规定 这一规定影响广泛 , 我国宪法46 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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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观: ●权利义务观:受教育既是公民权利又是公民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20世纪前 , 主要理解为“ 下层人民对国家的义 20 世纪前, 主要理解为 “ 世纪前 务”; 20世纪以后, 则把义务主要理解为“ 20世纪以后,则把义务主要理解为 “ 国家及政府 世纪以后 对人民的义务” 对人民的义务 ” , 这实际已经是一种受教育权利 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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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受教育权性质的三种学说 ● 公民权说 受教育权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国家不能 受教育权是一种公民政治权利和自由。 侵害。 侵害。 对应于第一代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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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存权说或社会权说 受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生存权, 受教育实质上是一种生存权 , 国家必须积极采取 行动,给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行动,给受教育权的实现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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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不分种族、 ●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不分种族、不分 性别、不分年龄。 性别、不分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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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权的义务相对人首先是国家 其次才是社会、学校、 其次才是社会、学校、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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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教育权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国家积极提供均等的 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 受教育的条件和机会。 受教育权主要表现第二代人权, 受教育权主要表现第二代人权 , 是国家给公民的 一种福利。 一种福利。 问题:福利国家的衰落与西方的教育重整运动— 问题 : 福利国家的衰落与西方的教育重整运动 —公民权利与消费者权利的冲突 公民权利与消费者权利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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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观: ●权利观:受教育被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 二战以后 , 人权运动兴起 , 人的尊严和权利受到 二战以后,人权运动兴起, 重视,人类进入了一个权利时代。 重视,人类进入了一个权利时代。 •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承认,受教育是公民应该享 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承认 , 而由国家、社会、学校和家长予以保障的) 有 ( 而由国家 、 社会 、 学校和家长予以保障的 ) 基本权利,决不是同时应承担的义务。 基本权利,决不是同时应承担的义务。
①受教育权的定位 ●义务观:受教育是公民一种纯粹的义务 义务观: •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信徒对上帝的义务〔新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信徒对上帝的义务 〔 教〕 •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 资 将公民接受义务教育视为公民对国家的义务〔 产阶级] 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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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自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西方自 16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颁布 16 世纪宗教改革开始推行义务教育, 了一些强制父母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教育法。 了一些强制父母送其子女入学的义务教育法。 德意志魏玛公国的《学校法令》 1619) 德意志魏玛公国的《学校法令》(1619) 普鲁士王国的《普鲁士义务教育法》 1717) 普鲁士王国的《普鲁士义务教育法》(1717) 英国的《工厂法》 1833) 英国的《工厂法》(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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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题
• 在教育产业化下,世界范围内出现: 在教育产业化下,世界范围内出现: 消费者权利压倒公民权利 消费者权利压倒公民权利 压倒 中国现象: 中国现象: 公立中小学校设VIP 公立中小学校设VIP班 VIP班 公办大学体育设施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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⒉学生的核心权利:受教育权 学生的核心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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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受教育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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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作为消费者的权利
• 作为消费者,学生拥有如下权利: 作为消费者,学生拥有如下权利: ①安全保障权;②知悉真情权; 安全保障权; 知悉真情权; ③自主选择权;④公平交易权; 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⑤获得赔偿权;⑥获得消费知识权; 获得赔偿权; 获得消费知识权; ⑦维护尊严权;⑧监督批评权。 维护尊严权; 监督批评权。
受教育权是一项基本人权 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 受教育权的权利主体主要是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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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身教育理念与学习化社会 • 在学习化社会,受教育权表现为学习权 在学习化社会, •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