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有关专门用语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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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垂钓专项整治方案

违规垂钓专项整治方案

违规垂钓专项整治方案一、前言垂钓是一项古老的休闲娱乐活动,是人们在喧闹城市中放松身心的一种方式。

然而,近年来随着垂钓爱好者的增多,一些人开始违规垂钓,给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危害。

为了有效整治违规垂钓行为,维护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整治方案,以期为相关措施的有效实施提供指导和借鉴。

二、整治目标1.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整治制度和法律法规,维护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完整和稳定。

2.提高垂钓爱好者的自觉性和法制意识,树立正确的垂钓观念,遵守相关规定,理性垂钓。

3.减少违规垂钓行为的发生,降低对自然环境和生物资源的破坏。

4.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惩处违规者,形成良好的垂钓秩序。

三、整治措施1.制定法律法规和政策(1)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整治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垂钓活动的管理范围和规定,规范垂钓行为。

例如,明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垂钓,严格限制使用一些有害钓具、禁止捕捉保护物种等。

(2)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监管和处罚,依法依规打击违规行为,提高违规者的违法成本。

(3)加强对违规垂钓行为的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垂钓爱好者树立正确的垂钓观念,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2.加强监管和执法(1)加强对垂钓区域的巡查和监管,设置监控设备,发现并及时制止违规垂钓行为。

(2)建立健全的违规垂钓举报制度,鼓励公众对违规垂钓行为进行举报,并给予适当奖励。

(3)加强对垂钓者的管理和指导,鼓励和引导垂钓者理性垂钓,保护生物资源。

3.推进科技和信息化应用(1)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违规垂钓行为的监测和管理,实时掌握垂钓活动的情况。

(2)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垂钓者实行实名制管理,便于对垂钓者的管理和监督。

(3)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垂钓活动的空间分布和变化规律,为违规垂钓的监管和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4.促进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1)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互动,征求公众意见,形成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的局面。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有关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9.09•【文号】农办渔[2013]78号•【施行日期】2013.09.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有关工作的通知(农办渔【2013】7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各海区渔政局:遵照中央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坚决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今年8月5日开始,我部组织开展了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各地共出动执法船艇1.5万艘次、执法车辆近2万辆次、人员13万人次;查获违规船4000多艘,清理违规渔具近12万张(套),对部分违规渔具进行了集中销毁,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严厉打击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的强大声势。

从各省(区、市)报送的专项行动情况以及我部督导检查中了解的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迅速反应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扎实开展工作,总体上比较好地贯彻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我部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但也有少部分地区还存在重视程度不够,工作开展不扎实、不深入、不彻底等问题。

同时,通过此次专项行动,也暴露出渔具管理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监管不到位、违规渔具普遍使用等问题。

目前来看,要彻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还很艰巨,需要付出更加艰苦的努力。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精神,继续做好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清形势、下定决心,将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作为保护渔业资源,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作为履职尽责,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行动,继续抓紧、抓实、抓好;要制定明确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时间表,并全力以赴做好相关工作,坚决杜绝大范围、群体性、普遍性的使用违规渔具捕捞行为。

水产安全标语

水产安全标语

水产安全标语1. 爱护渔业资源,保障水产安全。

2. 采集水产要文明,保持资源永续。

3. 近海捕捞,注意安全。

4. 注意渔具维修,保障渔业安全。

5. 平安回家,加倍小心。

6. 勤洗手,防渔业疾病。

7. 捕捞要文明,遵守规则。

8. 遵守渔业法律,保护渔业资源。

9. 加强渔业监管,确保水产安全。

10. 定期检修船只,确保渔业安全。

11. 安全上岸,幸福回家。

12. 捕捞要有计划,保障资源可持续。

13. 小心海洋生物,保护生态环境。

14. 远离禁渔区,保护禁渔资源。

15. 运输水产,注意绝缘防雷。

16. 安全驾驶,回家早。

17. 勤洗手,健康生活。

18. 加强渔业培训,提升技能。

19. 熟悉海洋环境规律,保障渔业安全。

20. 远离废弃渔具,防止意外伤害。

21. 捕捞工具要检修,保障渔业安全。

22. 捕捞作业要科学合理,保障渔业资源。

23. 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保持水产安全。

24. 加强海上巡逻,维护渔业安全。

25. 近海捕捞要掌握天气变化,确保安全。

26. 警惕盗捕盗渔行为,保障渔业资源。

27. 渔民要加强自身安全意识,防止意外事故。

28. 远离禁渔区,绿色捕捞。

29. 爱护海洋生态,保护水产资源。

30. 捕捞要保持良好纪律,确保安全。

31. 采取科学捕捞方法,保护渔业资源。

32. 穿戴防寒衣物,保持身体健康。

33. 制止污染海洋行为,保护海洋环境。

34. 遵守作业规范,确保渔业安全。

35. 安全出海,平安回家。

36. 勤巡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7. 近海捕捞要携带救生设备,保障安全。

38. 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39. 销售水产要合法合规,保障消费者安全。

40. 近海捕捞要携带通讯设备,保持联系。

41. 保持渔具整洁,提高使用寿命。

42. 渔民要参与渔业管理,共同保护资源。

43. 采用安全捕捞工具,防止伤害。

44. 严禁非法捕捞,保护渔业资源。

45.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渔民安全防范能力。

46. 避免垃圾污染海洋,保护水产资源。

口号标语之渔业行业汛期加班捕捞精选

口号标语之渔业行业汛期加班捕捞精选

《渔业行业汛期加班捕捞口号标语集锦》一、合规正面,传递正能量1. 合法捕捞,安全汛期,共创渔业辉煌。

2. 遵守法规,汛期捕捞,为美好生活加油。

3. 依法作业,汛期奋进,渔业发展有保障。

4. 合规捕捞,守护汛期,成就渔业新未来。

二、目标明确,激发共鸣1. 汛期加班,捕捞满仓,渔业人勇担当。

2. 奋战汛期,加班捕捞,为渔业添光彩。

3. 把握汛期,全力捕捞,渔业丰收在眼前。

4. 汛期不怠,捕捞不停,渔业梦想永前行。

三、简洁有力,朗朗上口1. 汛期捕捞,加油干!2. 加班捕捞,汛期旺。

3. 汛期渔业,捕捞向前。

4. 捕捞汛期,拼搏不止。

四、创意独特,脱颖而出1. 汛期渔歌响,加班捕捞忙,财富满船舱。

2. 洪水滔滔,渔火闪耀,汛期捕捞正当时。

3. 汛期风暴,渔业骄傲,加班捕捞展英豪。

4. 渔舞汛期,加班奋进,捕捞奇迹创不停。

五、情感共鸣,激发行动1. 汛期的汗水,捕捞的希望,渔业人的荣耀。

2. 为了家人,为了梦想,汛期加班捕捞强。

3. 洪水无情,渔业有爱,汛期捕捞暖人心。

4. 拼搏在汛期,奋斗为捕捞,渔业人生绽光芒。

六、易于传播,广泛分享1. 汛期渔业忙,捕捞加班强,快来一起干!2. 捕捞汛期,精彩不停,分享渔业新辉煌。

3. 汛期捕捞棒,渔业传四方,大家齐赞扬。

4. 奋斗汛期,闪耀渔业,捕捞口号响天际。

在渔业行业的汛期,加班捕捞不仅是为了收获更多的渔获,更是为了实现渔业人的梦想与价值。

让我们以这些口号标语为动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积极投入到汛期加班捕捞的工作中,为渔业的繁荣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无论是在波涛汹涌的江面上,还是在广阔无垠的大海中,渔业人都将以坚定的信念和无畏的勇气,迎接汛期的挑战,创造属于自己的辉煌。

让我们共同努力,让渔业的未来更加美好!《渔业行业汛期加班捕捞口号标语集锦》一、合规正面,传递正能量1. 合法捕捞,汛期奋进,共创渔业新辉煌。

2. 遵守法规,汛期捕捞,为渔业发展添光彩。

3. 依法作业,汛期拼搏,渔业之路更广阔。

中国及部分省市渔具行业相关政策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

中国及部分省市渔具行业相关政策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

中国及部分省市渔具行业相关政策巩固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成果
渔具是直接用于捕捞和采收水域中经济动物的各种工具的总称。

为提高捕捞效率而为渔具配置的仪器、仪表等辅助设备以及渔船和机械装备等不属于渔具的范围。

国家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显示,近些年来,为了促进渔具行业发展,中国陆续发布了许多政策,如2019年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违规渔具清理整治“清网”行动的通知认真落实渔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的有关措施,切实加大渔业资源养护力度,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国家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地方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为了响应国家号召,各省市积极推动渔具行业发展,发布了一系列政策推进渔具产业发展,如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省海洋捕捞渔具管理工作的通知等。

地方层面渔具行业相关政策。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拘 留 2人 。
( 通联 : 4 3 3 2 0 0湖 北 洪 湖 市 水 产 局 ,
电话 : f ) 7 1 6 -2 4 2 3 3 8 1)
规定 。 另一方面 , 采取驻守 与突击检查相 结 合的方式 ,针对部分违规渔具晚下早 收作 业的特点 , 执法人员 白天 冒着 4 0多
法 捕 捞 作 业的 专 项 活 动 .此 次 活 动 中 石 首 市渔 政 局 m 动 渔 政 执 法 艇 2 0次 , 取缔
规渔具现场进行销毁 ,对使用违规作业
苦起 到 了震 慑 作 用 ,并 采 取 多 种 形式 清 理违规渔具 。

是采取多部 门联合执法。 与公安 、
T商 部 门组 成 联 合 执 法 小 组 ,对 全市 渔 具 批 发 市 场 和各 个 销 售 点 进 行 清 查 , 对
强舆论宣传 , 在洪湖电视 台 5 个 频道 1 6 个时段 的《 渔政 之窗》 栏 目同期播 出《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同 渔业 法 》 和关 于取 缔 有 害
渔具 渔法 的法 律 法 规 及 专 项 行 动 的有 关
8月 2 5 H, 专项行 动共 出动执法船艇 4 8 艘次 , 执 法车 3 6辆 次 , 执法人 员 2 8 8人 次 ,巡航长江江段 和内河近 3 0 0 0 公里 。 拆除迷魂阵 l 4部 、 密封 阵 2 2部 , 收缴地 笼网 1 5部. 抓 获 电捕 渔船 2艘 , 没 收 电 捕器具 2套 , 移交 电捕鱼案件 1 起, 刑事
霍雪
为 深 入

贯 彻 农 业 部 洪湖市全面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 7
清理 整治 违 … 规 渔 具 专项 ~
0 张 忠 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8.07•【文号】农办渔[2013]72号•【施行日期】2013.08.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督导检查的通知(农办渔【2013】72号)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渔政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产局:针对部分地区存在“绝户网”等违规捕捞网具破坏渔业资源的突出问题,为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工作,我部于8月5日召开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决定自8月6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行动。

根据有关工作的部署安排,我局决定近期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和检查范围督查活动采取我部与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联合举行的形式。

我部渔业局、渔政指挥中心、三个海区渔政局及黄河、长江、珠江三个流域渔业管理委员会组成8个督查组对有关省(区、市)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具体分组情况如下:(一)海洋捕捞方面设5个督查组。

其中:农业部渔业局负责督查辽宁、福建两省,渔政指挥中心负责督查山东、海南两省,黄渤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天津、河北两省(市),东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江苏、浙江和上海三省(市),南海区渔政局负责督查广东、广西两省(区)。

(二)内陆捕捞方面设3个督查组。

其中:长渔委负责督查江西、安徽两省,珠渔委负责督查广东、广西两省,黄渔委负责督查河南、山东两省。

其他未列入我部督查名单的省(区、市),由相关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要求自行组织开展督查。

二、督查内容一是了解各地贯彻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和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实际工作开展情况。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公布日期】2013.08.06•【字号】闽海渔[2013]300号•【施行日期】2013.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会计正文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13〕300号)各市、县(区)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厅机关有关处室:为贯彻落实农业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现将《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2013年8月6日福建省开展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渔业资源保护,严厉打击使用各类违规渔具非法捕捞行为,根据农业部《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及全国现代渔业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相关要求,以捕捞环节为重点,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为突破口,强化执法监管,推动标本兼治,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集中专项行动,对海洋和内陆捕捞渔具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坚决打击大范围、群体性、普遍性的使用违法违规渔具捕捞行为,坚决取缔电炸毒鱼、畚箕网(俗称“迷魂阵”)、陷阱网(俗称“长袖定置网”)等违规渔具,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为进一步规范渔具使用、保护渔业资源打好基础。

三、重点任务㈠海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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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有关清理整治违规渔具、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相关材料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所、站):为了扎实开展好我市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及打击非法捕捞行为专项行动工作。

我处收集整理了部分材料,现印发你们,供参考。

重庆市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处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附件:一、禁用渔具二、禁用渔法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附件:一、禁用渔具1、张网(拦河网、籇网)2、拖网(百袋网、百袋子)3、空钩延绳钓(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4、武斗竿(拉钓、甩竿)5、迷魂阵(诱导插网陷阱)6、抬网(一种大型敷网)7、扳罾(敷网的一种)8、密眼网(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9、地笼网(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1. 张网定义:将袋形网具固定在水域中,利用水流或者其他方式迫使捕捞对象进入网内,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

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

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双桩单片张网(拦河网)和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种。

双锚框架张网(籇网)2. 拖网定义:使用机动渔船在水中拖曳袋形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拖网渔具是一种过滤性主动渔具。

依靠动力,风力或人力,拖拽一个或多个囊袋形网具所组成的网列在水中前进,迫使在网口作业范围内的鱼、虾等水产动物进入网内,从而达到捕捞的目的。

该网具对捕捞鱼类无选择性。

不受水深浅的限制,一年四季都可捕捞。

对鱼类资源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有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百袋子)1种。

双船多囊拖网(百袋网)3. 空钩延绳钓定义:标准名称为定置延绳滚钩耙刺。

支线间距比较短,支线上的钓钩十分锋利。

当捕捞对象通过钓具时,钓钩缠绕于鱼体上达到捕捞目的。

特点:空钩延绳钓由于其钩的密度太大,钩尖锋利无比,安放于水中,对鱼类洄游通道有一定的阻断作用,尤其是在鱼类繁殖季节,对产卵亲鱼的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主要是定置延绳滚钩耙刺(滚钩、大钩、滑钩、拐子钩、露钩、排钩)1种。

定置延绳滚钩耙刺(空钩延绳钓、滚钩)4. 武斗竿定义:延绳钓的一种,通常又称拉钓、甩竿。

将空钩延绳钓结缚在钓竿上的一种钓渔具,可在岸边或者船上使用。

特点:由竿、支架(部分无支架)胶丝、钩、浮子、沉子、诱饵构成。

每根竿可挂多棵钩。

主要是容易破坏产卵亲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武斗竿1种。

武斗竿钓鱼武斗竿使用的锚钩5. 迷魂阵定义:标准名称为诱导插网陷阱,因捕捞对象、作业方式、渔期、渔场环境的不同,其结构较为复杂,形式也具多样性。

特点:渔获对象不限,大小不限,对幼鱼资源破坏严重,应严加取缔。

在我市主要见于三峡库区腹心江段。

种类:诱导插网陷阱(迷魂阵)1种。

迷魂阵6. 抬网定义:一种大型敷网。

将方形、圆形或者袋状的网具敷设在水域的某一水层,等待鱼群或者使用人为手段(如灯诱、声驱等)使鱼群集于网具上部,然后自下而上提起网具达到捕捞目的的网渔具。

特点:适合于库区水流较缓的区域作业,由于网眼小,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捕捞量大,幼鱼比例高。

另外由于其一般采取拦河方式安放,钢丝和网具横跨库区或河流,对航行安全构成极大隐患。

被列为禁用渔具严加取缔。

种类:我市有各种形式的抬网,以酉阳等地的大型抬网和巫山等地的银鱼网为代表抬网7. 扳罾定义:敷网的一种。

在弓形架端结缚网衣,用长竿伸出放入水中,不定时地将网提出水面捞取渔获物的一种网渔具。

特点:由于网目较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但总体规模小,加之全人工操作,比较费力,渔获物也不多,因此使用的人员越来越少。

在我市有船敷撑架敷网(船罾),这种渔具由于网眼小,机动能力强,渔获量大,对幼鱼资源破坏极大,应该禁止使用,加以取缔。

种类:我市有普通的扳罾和船罾2种。

扳罾船敷撑架敷网8. 密眼网定义: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长江干流和嘉陵江、乌江水域网目尺寸小于8厘米、其他水域小于6厘米的刺网类渔具,都属于密眼网。

特点:由于网目尺寸过小,常常捕获幼鱼,对鱼类资源破坏性较大,被列为禁用渔具。

种类:我市有不符合要求的单层刺网、双层刺网、三层刺网等。

密眼网9.地笼网定义:又叫地笼,有的地方也叫甩笼、虾笼,它们多由PE网线编成,内径40--60厘米,长3--10米,两头尖,由多节组成,一般7--16节,每节都由铁丝或竹篾制成的圆圈撑开,每节内均有网片做成的倒须,口径10--20厘米,最后一节为网囊,盛纳渔获物。

特点:作业时,根据小龙虾喜欢栖息于有水草、微水流的水域,将地笼、甩笼安放在湖泊、水库、池塘、河流的浅水区,早晚各1次,起笼从网囊中取虾。

若地笼中放入诱饵(可放入剩米饭、糠、酒等等一些),则捕捞效果更好地笼网附件二:禁用渔法炸鱼:使用炸药将鱼直接炸死炸伤的方法。

毒鱼:用各种有毒的化学物质将鱼毒死的方法。

电鱼:利用高压电直接电击鱼类的方法。

光诱捕鱼:利用光源诱集鱼类,借助某些渔具达到捕捞目的的一种捕捞方法。

水獭捕鱼:利用水獭进行捕捞作业。

附件三:相关法律法规摘录1、《长江渔业资源管理规定》(1995年9月28日农业部发布,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第六条禁止炸鱼、毒鱼和使用电力、鱼鹰、水獭捕鱼,禁止使用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滚钩、迷魂阵、底拖网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

沿江闸口禁止套网捕捞生产。

第十二条凡在长江干流及其通江水域从事捕捞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捕捞许可证并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后,方准进行作业。

长江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的征收标准根据沿江各省、直辖市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执行。

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三条捕捞生产原则上不得跨省、直辖市作业,确需跨省、直辖市作业的,须向作业所在地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临时捕捞许可证,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方可作业。

省、直辖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许可证的决定。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由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2.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印发禁止和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的公告》渝农发(2010)26号一、禁止使用张网、拖网、空钩延绳钓、武斗竿、迷魂阵、抬网、板罾、拦河缯(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笼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进行捕捞。

二、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光诱捕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三、禁止使用水獭进行捕捞。

四、限制使用鱼鹰进行捕捞。

3.《重庆市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和重点保护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标准、禁止使用的渔具与捕捞方法》(重渔政渔港[1999]7号)一、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及采捕标准(江团)上表所列14种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在禁渔期内捕捞其怀卵亲体和采卵捞苗的必须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在非禁渔期间的采捕标准为:1000克长吻鱼危大口鲶青鱼500克多鳞铲颌鱼墨头鱼齐口裂腹鱼中华鳖园口铜鱼四川白甲鱼白甲鱼乌鳟250克铜鱼鳜中华倒刺鱼巴二、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采捕标准上表所列30种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的采捕标准为:1000克鲢鱼、鳙鱼、鱼感鱼翘嘴红鱼白草鱼500克鲤鱼赤眼鳞蒙古红鱼白中华裂腹鱼华鲮250克厚颌鲂瓣结鱼细鳞鲴150克银鲴黄尾鲴大鳍蠖鳊唇鱼骨、花鱼骨泉水鱼100克吻鱼句长鳍吻鱼句50克鲫鱼蛇鱼句园筒吻鱼句瓦氏黄颡鱼中华沙鳅异鱼票鳅鱼它黄鳝体长30cm以上泥鳅体长10cm以上五、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除渔业法规中规定禁止使用的渔具渔法外,禁止在江河捞作业。

用于长江、嘉陵江、乌江江河水域捕捞作业网具的网目不得小于6•厘米,用于其他江河水域的网目不得小于4厘米。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情况,确定其他禁止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摘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第三十八条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5. 《重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摘录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

禁止在渔业船舶上放置炸药、毒药或电捕渔器。

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

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

未经批准不得使用鱼鹰进行捕捞。

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或游钓,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禁止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的幼鱼。

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期,禁渔区,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破坏、损害渔业资源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炸鱼、毒鱼、电鱼的,没收渔船、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捕捞许可证。

在渔船上放置炸药、毒药、电捕渔器的,予以没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二)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捞或者销售、收购、经营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四)违反规定采卵捞苗或者捕捞怀卵亲体的,没收渔具、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在天然水域放养禁止放养的养殖品种的,责令停止放养,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渔业资源造成严重影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六)捕捞、销售未达到可捕捞标准幼鱼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七)未经批准使用鱼鹰捕捞的,没收鱼鹰、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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