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中国人大第五版)刘春田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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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人大出版社第5版)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

目录编 # & (6)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 (6)l.i复:g笔记 (6)I. 2 课后习题详解 (10)第二编著作权法 (15)第二章著作权法概述 (15)2.1复:g笔记 ........................................................................................................................................................... is2.2课后习题详解 (17)第三章著作权的对象 (19)3.1复:g笔记 (19)3.2课后习题详解 (21)第四章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24)4.1复习笔记 (24)4.2课后习题详解 (27)第五章著作权的主体 (30)5.1复习笔记 (30)5.2课后习题详解 (33)第六章邻接权 (35)6.1复习笔记 (35)6.2课后习题详解 (38)第七章著作权的利用和转移 (40)7.1复习笔记 (40)7.2课后习题详解 (43)第八章著作权的限制 (45)8.1复习笔记 (45)8.2课后习题详解 (47)第九章与著作权有关的行政管理和著作权的集体管理 (48)9.1复习笔记 (48)9.2课后习题详解 (48)第十章著作权的保护 (50)10.1复习笔记 (50)10.2课后习题详解 (52)第三编专利法 (55)第十一章专利法概述 (55)II. 1 复习笔记 (55)11.2课后习题详解 (57)第十二章专利权的对象 (59)12.1复习笔记 (59)12.2课后习题详解 (61)第十三章专利权产生的实质条件 (63)13.1复习笔记 (63)13.2课后习题详解 (67)第十四章专利权产生的形式要件 (70)14.1复习笔记 (70)14.2课后习题详解 (73)第十五章专利权的内容 (76)15.1复习笔记 (76)15.2课后习题详解 (81)第十六章专利权的主体 (84)16.1复^3笔记 (84)16.2课后习题详解 (86)第十七章专利权的保护 (88)17.1复^3笔记 (88)17.2课后习题详解 (90)第四编商标法 (93)第十八章商标法概述 (93)18.1复骑记 (93)18.2课后习题详解 (97)第十九章商标权的对象 (103)19.1复骑记 (103)19.2课后习题详解 (106)第二十章商标权 (109)20.1复 ^3 笔记 (109)20.2课后习题详解 (112)第二十一章商标注册与注册商标的变动 (114)21.1复 ^3笔记 (114)21.2课后习题详解 (119)第二十二章注册商标无效 (121)22.1复 ^3笔记 (121)22.2课后习题详解 (122)第二十三章商标评审与商标确权制度 (125)23.1复习笔记 (125)23.2课后习题详解 (127)第二十四章驰名商标及其保护 (129)24.1骑 i己 (129)24.2课后习题详解 (130)第二十五章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32)25.1复 ^3笔记 (132)25.2课后习题详解 (135)第五编反不正当竞争法 (137)第二十六章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 (137)26.1复习笔记 (137)26.2课后习题详解 (140)第二十七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142)27.1复习笔记 (142)27.2课后习题详解 (146)第二十八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52)28.1复习笔记 (152)28.2课后习题详解 (153)第六编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 (154)第二十九章保护知识产权国际条约概述 (154)29.1骑 i己 (154)29.2课后习题详解 (155)第三十章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国际条约 (157)30.1复骑记 (157)30.2课后习题详解 (162)第三H章《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165)31.1复 ^3笔记 (165)31.2课后习题详解 (176)第三十二章《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180)32.1复 ^3笔记 (180)32.2课后习题详解 (184)第三十三章《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 (186)33.1复 ^3笔记 (186)33.2课后习题详解 (191)第三十四章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 (196)34.1复雅记 (196)34.2课后习题详解 (200)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 (203)第一编绪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1.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知识产权的概念、本质和范围f 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知识”的本质、存在方式和社会功能知识与知识产权构思与表现、知识与载体或形式与质料知识产权的对象< “知识”的特征著作权和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的分类1L 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知识产权的性质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区别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f 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I-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重点难点归纳】一、 知识产权的概念1. 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牛的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法参考文献

知识产权法参考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起止页码。 [5]何龄修,读顾城《南明史》[J] 中国史研究,1998,(3):167-173。 [6]金显贺,王昌长,王忠东,等。一种用于在线检测局部放电的数字滤波技术[J] 清华大学 学报(自然科学版) 1993,33(4):62-67。 [7]OU J P, YOSHIDA O,SOONG T T, et al. Recent advance in research on applications energy dissipation systems[J]. Earthquake Eng , 1997,38(3) 358-361. c、 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 [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原文献主要责任者(任选)、原文献题名[C]、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析出文献起止页码。 [8]瞿秋白,现代文明的问题与社会主义[A] ,罗荣渠,从西化到现代化[C],北京:北京大学 出版社,1990,121-133。 [9]KAYEAMA M. Incompatible displacement methods[A]. Spriet J A. Numerical and Computational Methods in Structural Mechanics [C]. New York:Academic Press,1973, 43-57. d、 报纸文章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10] 谢希德 创造学习的新思路[N] 人民日报,1998-12-25(25)。 e、 国际、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S]。 [11]GB/T 16159-1996 ,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S]。 f、 专利 [序号]专利所有者、专利题名[P]、专利国别:专利号,出版日期。 [12]姜锡洲 一种温热外敷药制备方案[P],中国专利:881056073,1989-07-26 g、 电子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名]、电子文献的出处或可获得地 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任选)。 [13] 王 明 亮 , 关 于 中 国 学 术 期 刊 标 准 化 数 据 库 系 统 工 程 的 进 展 [EB OL] 。 http://www,/pub/wml.tex/980810-2.html, 1998-08-16/1998-10-04. [14]万锦 中国大学学报论文文摘(1983-1993),英文版[DB/CD]。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1996。 h、 各种未定义类型的文献 [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15]张永禄 唐代长安词典[Z] ,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0。

苏州大学2021年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苏州大学2021年王健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参考书目

《民法总论》梁慧星著,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物权法》(第六 版)梁慧星、陈华彬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侵权责任法》杨 立新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合同法》(第六版)崔建远主 编,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魏振赢主编:《民法》(第七版),北 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巫昌祯主编:《 婚姻与继 承法学》(第六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法学理论方向复 试专业课笔试科 《法理学-全球视野》周永坤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西方法律 目:现代西方法 思想史》严存生主编,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 理学
法律史方向复试 专业课笔试科 《西方法律思想史》(第三版)徐爱国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 目:西方法律思 年版。 想史
王健法 学院
科目:行政法学 1.陈光中:《刑事诉讼法》 ,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刑事诉讼法 2016年1月版。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法>司法解释》;
同等
学力 加试 民事诉讼法
1.张卫平:《民事诉讼法学》,法律出版社,2016年3月版。2.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815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李昌麒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公司法》,范健 、王建文著,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劳动法学》,沈同仙著,北京 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816环境与资源 汪劲:《环境法学》(第四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保护法学
817国际法学
邵津:《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韩德培主编,肖永平修订的《 国际私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联合出 版;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新论》(第四版),2017年高等教育 出版社出版。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_刘春田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_刘春田

知识产权制度是创造者获取经济独立的权利宪章刘春田作者简介:刘春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学院院长。

内容提要:从哈佛大学安守廉教授的5窃书是雅罪6出发,分析和思考了中国知识产权界应当长期思考和认真研究的四大问题,提出了中国知识产权界学者应有的使命。

关键词:5窃书是雅罪6 创造 劳动 文化产业创造不同于劳动。

创造的独立性是个重大的问题,既是个逻辑问题,更是个事实问题,还可能成为回答知识产权正当性问题的基础。

)))刘春田哈佛大学安守廉(W illia m p 1A lford)教授的5窃书是雅罪6一书出版于20世纪90年代。

这不是一本大部头的著作,译成中文,不过十万字上下,但是对中国学界的影响却很大。

书甫问世,就引起强烈反响,安守廉在中国也因此声名大噪。

先是郑成思教授撰文商榷,批评安守廉否定中国宋代出现著作权保护的论点。

随后,梁治平教授翻译了该书(当时书名译作5窃书不算偷6)的部分章节,在笔者主编的5中国知识产权评论6(商务印书馆)第一卷也有刊行。

继而,李雨峰教授索性借用了该书第三章标题/枪口下的法律0,作为他的博士论文题目。

书中的观点多年来也反复被中国知识产权的论著引用。

最近,法律出版社又延请李琛妙手再造,出版该书的全译本,足见中国法学界对该书学术价值的肯定。

从一定意义上讲,5窃书是雅罪6是一部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论纲。

安守廉从一位西方法学家的角度,洞若观火,对中国的这段历史做了经济、政治、文化、法律上的梳理,正面提出了自己的评论,甚至对某些有违法治的现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批评。

中国的读者对书中持论可能不尽赞成,学界对其主要观点也见仁见智,甚至至今一直有对该书的批评。

这正好说明安守廉观点的影响,以及学界对它的重视。

但是,从治学的角度,该书所运用的治史方法、治学态度,文中所显示的深刻思想、追求事实的科学精神,以及理性的力量,特别是有关知识产权的理论、历史、制度及其实践问题,都可以激发读者产生极大的兴趣。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圣才出品】

第二十五章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25.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1.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的商标必须与核准注册的商标相一致,如果注册商标所有人实以核准注册的商标为限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 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 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侵犯商标权的 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表现形式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这种标识的行为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 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 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行为给他人的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商标权穷竭认定侵犯商标权的几个问题 平行进口更换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行政责任侵犯商标权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侵犯注册商标犯罪的刑事责任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际使用的商标与核准注册的商标不一致,不仅不受商标法保护,而且可能招致承担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法律后果。

2.以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注册商标所有人实际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与核定使用的商品必须一致,否则,同样可能招致承担违法使用注册商标的后果。

注册商标的权利保护范围大于商标专用权权利范围。

商标权的保护范围除了核定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外,还包括与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和与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类似的商品。

二、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而在同一种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不论是否出于故意,均构成对商标权的侵犯。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行为2013年的《商标法》将这种侵权行为与上述第一种侵权行为分列为两种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

《知识产权法》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1、课程代码:2、课程名称(中文):知识产权法课程名称(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3、学时/学分:54学时/3学分4、先修课程:民法学5、面向对象:法学院本科6、开课院(系)、教研室:法学院7、教材、教学参考书:教材: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主要教学参考书:1.郑成思著《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韩赤风主编《知识产权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4.吴汉东主编《知识产权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韦之著《著作权法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1版。

6.郑成思著《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7.张今著《知识产权新视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8.刘春茂主编《中国民法学·知识产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

9.黄勤男主编《新编知识产权法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

10.吴汉东等著《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11.汤宗舜著《专利法教程》,法律出版社。

二、课程性质和任务本课程属于法学本科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

本课程由知识产权法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和其他知识产权的保护等部分组成,共计54学时,是法学专业本科学生深入学习和研究知识产权法学中的问题时应该掌握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内容的深化课程,通过课堂学习,使学生了解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进而提高对知识产权案件的分析判断及研究能力。

三、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知识产权法的教学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对不同的内容有不同的教学要求。

具体教学内容如下(括号中的数字为供参考的学时要求)。

总论(2)一、知识产权的概念二、知识产权的性质三、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四、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五、知识产权的侵害与救济六、知识产权制度的体系七、知识产权制度的价值目标八、知识产权制度的民法定位要求:掌握知识产权的概念、性质及基本特征以及保护对象,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

第三十四章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34.1 复习笔记【知识框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 版权保护的范围计算机程序数据汇编(数据库)发行权《世界知识产权组 出租权织版权条约》的 向公众传播的权利 内容 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版权条约》的限制与例外 著作权保护的技术措施权利管理信息关于条约适用的时限 关于权利的行使公约的独立性 定义公约保护的权利的受益人 国民待遇原则表演者与人身相关的权利 表演者权 表演者对其尚未录制的表演 的财产权利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表 提供已录制表演的权利 演和录音制品公约》 复制权、发行权 出租权提供录制品权 获得报酬的权利 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限制与例外 保护期关于技术措施 权利管理信息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表演和录音制品公约(1996年)【重点难点归纳】一、《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的内容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以下简称《版权条约》)确定的与《伯尔尼公约》的关系如下:(1)《版权条约》是《伯尔尼公约》第20条意义上的专门协定,并且,条约不与《伯尔尼公约》以外的条约有任何关联,亦不得损害依任何其他条约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2)《版权条约》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减损缔约方相互之间依照《伯尔尼公约》已承担的现有义务。

(3)《伯尔尼公约》系指《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年7月24日的巴黎文本。

(4)关于复制权,《版权条约》规定,《伯尔尼公约》第9条所规定的复制权及所允许的例外,完全适用于数字环境,尤其是以数字形式使用作品的情况。

在电子媒体中以数字形式存储受保护的作品,构成《伯尔尼公约》第9条意义上的复制。

2.版权保护的范围《版权条约》规定,版权保护只及于表达,而不及于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本身。

3.计算机程序《版权条约》规定,计算机程序作为《伯尔尼公约》第2条意义上的文学作品受到保护,此种保护适用于各计算机程序,而无论其表达方式或表达形式如何。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知识产权法全文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1990年9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着作权第一节着作权人及其权利第二节着作权归属第三节权利的保护期第四节权利的限制第三章着作权许可使用和转让合同第四章出版、表演、录音录像、播放第一节图书、报刊的出版第二节表演第三节录音录像第四节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第五章法律责任和执法措施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着作权,以及与着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着作权,受本法保护。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着作权。

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者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受本法保护。

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第四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

着作权人行使着作权,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不得损害公共利益。

第五条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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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类作品只要在拍摄选定对象的构图、取景或方式上表现 出原创性,即可作为艺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七、电影等视听作品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八、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 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一)工程设计图 (二)产品设计图 (三)地图 (四)示意图
九、计算机软件 十、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现状与发展趋势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关于知识产权的概念,有多种表述方式。本书仅将其中大同 小异的表达方式,归纳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列举知识产权主要内容的方法, 第二种是下定义的方法, 第三种是完全列举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或者划分的方法。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本书认为,“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 的权利的统称”。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知识产权法
( 第五版 ) 主编:刘春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编
绪论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章 知识产权法导论
◇第一节 知识产权的概念 ◇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对象 ◇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分类、性质与其他
民事财权权利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与民法 ◇第五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一、复制权
复制,是对作品的最初始、最基本、也是最重要和最普遍的 传播利用方式。
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 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二、发行权
广义的发行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 权利;狭义的发行权限于以移转载体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 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不包括出租与借阅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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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知识产权的分类、性质与其他民 事财权权利(二)
三、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财产权利的区别
以下着重分析同是绝对权利的知识产权与物权的区别 1.权利的对象或标的不同。 2.权利的独占、排他性程度不同。 3.物权人的利益既可以借助法律实现对利益的控制,也可以
通过事实上对物权对象“物”的占有来实现其利益。 4.当知识产权与物权发生冲突时,知识产权通常要让位给物
弱些。
③由于著作权制度赋予独立完成同样或相似作品的作者享有
著作权,因而著作权通常可以自动产生。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二、著作权法
1.概念: 著作权法是指调整因著作权的产生、控制、利用和支配而产
生的社会关系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广义的著作权法包括著作权法、邻接权法、各种相关的法律
学技术不是万能的。 二、知识产权制度的历史与现状 三、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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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 2 3 4 5 6 7
义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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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
著作权法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二章 著作权法概述
◇第一节 著作权和著作权法 ◇第二节 著作权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1992年决定同时参加《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 2007年,美国以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违反TRIPs协
定为由,提交WTO专家组裁决。 2008年,专家组的裁决认为该条款违反TRIPs协定,建议中
国修改立法。 2010年2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十三次会议对著作权法作出了第二次修正。
权。 5.知识产权的期限不同于物权的期限。 6.知识产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其价值无论是质的规定性还是
量的规定性,都不同于物权。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四节 知识产权法与民法
知识产权为私权。我国《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与物权、债 权并列规定为民事财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民法的组成部分,是民事普通法,不是民事特 别法。
一、知识产权的分类 (一)著作权和工业产权 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知识的功能为标准划分的。 (二)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 知识产权法是财产法,故本书的划分方法是以知识产
权价值的来源作为标准。 二、知识产权的性质
1.权利的属性决定于它所反映和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是客 观的,不因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
2.作为私权的知识产权与公权力的关系。
分为两大体系:版权体系和作者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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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我国著作权立法始于清朝末年, 1910年,我国历史上第一 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颁布。
北洋政府和国民政府相继于1915年和1928年分别颁布过著作 权法,基本沿袭《大清著作权律》的内容和架构。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全国第一次出版工作会议《关于改进 和发展出版工作的决议》
因为创造成果权的概念不能覆盖工商业标记权的内容。 第六,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包
含两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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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知识产权的对象
一、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
(一)知识产权的对象 (二)知识产权的客体
二、知识的本质、存在方式和社会功能 三、知识与知识产权 四、构思与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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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第三章 著作权的对象
◇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 ◇第二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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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作品的概念
著作权法所称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 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具备以下三个基本的特征: 一、 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达,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独创性标准首先要求作品系作者独立完成,不是抄袭而来。 其次,作品应当具有一定的创造性。这里的创造性是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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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一、发表权 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发表权有以下几个特点: 1.发表权属于行使一次就穷尽的权利。 2.发表权专属于作者,通常不能转移。 3.如果因作品而产生的权利涉及第三人的,发表权
往往还受到第三人权利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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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应当区别于表演本身。 (三)曲艺作品 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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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四)舞蹈作品 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五)杂技艺术作品 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一)美术作品 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
指由特定族群中不明身份的人创作、反映该族群的文化特点 与价值观念,并在该族群中代代相传的文学艺术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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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一、不适宜给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1 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
二、欠缺作品实质要件的对象
这些对象具备作品形式条件,但因其形式往往具有唯一表达 的特点,不具备独创性而不予以著作权法保护。
3、本书认为,知识产权法与民法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不 是普通法与特别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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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历史、现 状与发展趋势
一、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 (一)创造是人类产生、进步和社会发展的原动力 (二)知识产权法律既是制度文明的典范,也是激
发创造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加速器 (三)科学技术、法律和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科
常修改权很难对抗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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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
利。 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10条规定:“著作权
人许可他人将其作品摄制成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 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视为已同意对其作品 进行必要的改动,但是这种改动不得歪曲篡改原 作品。”
1953年出版总署《关于纠正任意翻印图书现象的规定》 20世纪80年代,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商标法》、《专利
法》,特别是1986年4月12日通过了《民法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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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我国著作权制度的历史
1990年9月7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上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
第一,“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劳动成果”划清了界限。 第二,“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慧”、“智力”划清
了界限。 第三,“创造成果”的概念也使之与“创造活动”划清了界限。 第四,“创造成果”概念中的“创造”一词的限定,使之将非
创造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第五,知识产权之所以将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并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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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 2 3 4 5
款的原因为何?
2010年修正案修订原第4条第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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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著作权的内容、取得和期间
◇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第三节 著作权的取得 ◇第四节 著作权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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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是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 益为内容的权利,与著作财产权相对应。
上的独创,不是指思想或理论观点上的创新。 三、该表达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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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一、文字作品
文字作品包含从文学创作到实用名录等广泛的一系列作品。
二、口述作品
指用口头方式表达出来的艺术形式,也属于语言的一种形式。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一)音乐作品 是对声音的组织编排,其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旋律、节奏与和声。 (二)戏剧作品 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既为“供舞台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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