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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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至十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至十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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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九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批)。

最新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16年版)

最新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16年版)

GB 12021.2-2015 家用电冰箱耗电 量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
2016 年 10 月 1 日
CEL 002 房间空气调 —2016 节器
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 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 14000 W 及以下,气候类型为 T1 的空气调 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转速可控 型、多联式空调机组。
2016 年 10 月 1 日
1
适用于额定电压 220 V、频率 50 Hz
CEL 005 —2016
普通照明用 自镇流荧光 灯
交流电源,额定功率为 3 W~60 W, 采用螺口灯头或卡口灯头,在家庭 GB 19044-2013 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的,把控制 普通照明用自镇 启动和稳定燃点部件集成一体且不 流荧光灯能效限 可拆卸的自镇流荧光灯。本规则不 定值及能效等级
GB/T 13611 的规定。
2016 年 10 月 1 日
3
CEL 010 —2016
转速可控型 房间空气调 节器
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 闭转速可控型电动压缩机,额定制 冷量在 14000 W 及以下,气候类型 为 T1 的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 器。不适用于移动式空调器、多联 式空调机组、风管式空调器。
GB 21455-2013 转速可控型房间 空气调节器能效 限定值及能效等 级
2016 年 10 月 1 日
GB 21454-2008
CEL 011 —2016
多联式空调 (热泵)机 组
适用于气候类型为 T1 的多联式空调 多联式空调(热 (热泵)机组。不适用于双制冷循 泵)机组能效限 环系统和多制冷循环系统的机组。 定值及能源效率
2016 年 10 月 1 日
2016 年 10 月 1 日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一)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一)

《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修订(一)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我国对于能源使用的管理和标准也越来越重视。

为了促进空调热泵机组、电风扇的能源效率提高,我国分别修订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修订《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目的是加强机组的节能环保措施,促进节能降耗,相应地提高能源效率,降低能源的消耗和排放,增强了空调设备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根据新的标识实施规则,多联式空调热泵的能效分类指标从原有的一级至五级提高到了一级至七级,这也就意味着,现在的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够更有效地利用能源了。

同时,随着技术、工艺的不断更新,以及材料的性能不断提高,市场上的新型电风扇不断推陈出新,也需要对其开展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

《电风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重点是该类设备的能效分类指标,将电风扇能效分类指标从原有的一级至五级提高到了一级至十级。

这从侧面说明了新型电风扇的能耗和能源利用率更高,相应的运行成本、用电量也降低了。

当然,在修订两种设备的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时,也需要注意到其他的相关因素,如设备的制造工艺、材料、设计等,都会对其能源效率和能耗产生一定的影响。

因此,制定制造行业的全面节能降耗方案是至关重要的。

总之,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修订旨在推广新能源技术,促进节能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也为我国的能源发展创造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未来,我们还需要不断加大力度,完善能源的管理,推广更多的新技术、新工艺,让人类能够更好地利用和保护地球上有限的资源。

31.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31.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附件31 编号:CEL 029—2016 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1 总则1.1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本规则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源,提供热水为目的的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水源式热泵热水机(器)。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2.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109mm,宽度为66mm。

2.2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2)规格型号;(3)能效等级;(4)性能系数(W/W);(5)制热量(W);(6)制热消耗功率(W);(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8)能效信息码;(9)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12.3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3.1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GB29541的现行有效版本。

对于带辅助能源的热泵热水机(器)进行能源效率检测时,应当关闭辅助能源。

3.2《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一至十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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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批)。

VTI-PCJ-R012-2009_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2010.10.20修改第6、30、31页)

VTI-PCJ-R012-2009_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2010.10.20修改第6、30、31页)

编号:VTI-PCJ-R012-2009版本:1修改状态:2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实施规则( 试 行 )2009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前言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开展节能认证、节约能源、提高泵类产品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特制订《泵类产品节能认实施规则》。

本规则根据我国目前泵产品的生产和使用的现状制订。

本规则由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提出并归口。

本规则起草单位:华信技术检验有限公司、江苏大学、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山东颜山泵业有限公司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李奇志、林暾、邓军、李光和、周春林目录1适用范围 (4)2认证模式 (4)3认证的引用标准、认证单元的划分及认证的基本条件 (4)3.1 认证引用标准 (6)3.2 认证单元的划分 (6)3.3 认证的基本条件 (8)4认证实施 (9)4.1认证的申请和受理 (9)4.2型式试验 (9)4.2.1样品 (9)4.2.2抽样场所 (9)4.2.3抽样原则 (10)4.2.4抽样基数 (10)4.2.5抽样数量 (10)4.2.6产品送样 (10)4.2.7检验样品及相关资料的处理 (10)4.2.8受控部件的管理 (10)4.2.9型式试验的检测标准、项目及方法 (11)4.3初始工厂条件审查 (12)4.3.1工厂条件审查原则 (12)4.3.2工厂条件审查内容 (12)4.3.3工厂条件审查时间 (13)4.3.4工厂条件审查结论 (13)4.4审定和发证 (13)5获证后的监督 (14)5.1监督检查的频次 (14)5.2监督检查内容 (14)5.3获证后的抽样检测 (15)5.4监督检查结果的评定 (15)6认证证书 (15)6.1认证证书的保持 (16)6.2认证证书覆盖产品及生产场地的扩大与缩小 (16)6.3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17)7产品认证标志的使用 (18)7.1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18)7.2认证标志的使用 (18)7.3加贴方式 (18)7.4标志位置 (18)8收费 (18)附件1 泵类产品节能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9)附件2 企业必须具备的主要检测设备 (24)附件3 泵产品关键受控部件备案清单 (24)附件4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25)1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工作介质为液体(包括清水、石油、化工原料等)或含有杂质的液体(包含污物、固体颗粒、纤维等)的地面泵、潜水电泵和液下泵,包括:离心泵、混流泵、轴流泵、旋涡泵、容积泵及由其衍生变化的各种同类型产品节能认证。

热泵热水机能源效率等级及限定值

热泵热水机能源效率等级及限定值

热泵热水机能源效率等级及限定值热泵热水机能源效率等级及限定值热泵热水机是一种能够通过抽取环境中的热能,并将其用于加热水的设备。

由于其高效节能的特性,热泵热水机在现代社会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然而,为了保证热泵热水机的能源效率,并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相关工业领域提出了一系列的能源效率等级和限定值。

一、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效率等级是评估热泵热水机能源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我国相关政策对热泵热水机的能源效率等级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热泵热水机能效等级与能效限定值》(GB21456-2013)标准,热泵热水机被分为一、二、三、四个等级,从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1. 一级能源效率一级能源效率是热泵热水机能源利用效率的最高等级。

一级热泵热水机在工作时能够将大部分的热能转化为热水,并且只有很少的热能被浪费。

一级能源效率的热泵热水机通常采用高效的压缩机、换热器和控制系统,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热能的损失。

2. 二级、三级和四级能源效率二级、三级和四级能源效率的热泵热水机相对于一级能源效率略有降低。

这些级别的热泵热水机在热能的转化过程中会有一定程度的能量损失。

为了提高热泵热水机的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浪费,相关政策和标准要求制造商不断改进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并逐渐提高热泵热水机的能源效率等级。

二、能效限定值能效限定值是衡量热泵热水机性能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根据相关政策和标准,热泵热水机应满足一定的能效限定值才能合格销售。

能效限定值是以单位面积或单位容积的能源消耗指标来衡量的,一般以热水的产量来计算。

1. 单位面积能源消耗限定值单位面积能源消耗限定值是根据热泵热水机在一定工作条件下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热水产量来确定的。

通过限制每平方米热水的能源消耗,可以促使制造商不断改进产品设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能源资源的浪费。

2. 单位容积能源消耗限定值单位容积能源消耗限定值是根据热泵热水机在一定工作条件下的能源利用效率和热水产量来确定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16版)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2016版)

2016 年 10 月 1 日
7
CEL 026 家用太阳能 —2016 热水系统
适用于贮热水箱容积在 0.6 m3 以下 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GB 26969-2011 家用太阳能热水 系统能效限定值
2016 年 10 月 1 日
及能效等级
适用普通用途的台式计算机、具有
显示功能的一体式台式微型计算机
2016 年 10 月 1 日
CEL 004 单元式空气 —2016 调节机
适用于名义制冷量大于 7100W、采 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单元式空气调 节机、风管送风式和屋顶式空调机 组。不适用于多联式空调(热泵) 机组和变频空调机。
GB 19576-2004 单元式空气调节 机能源效率限定 值及能效等级
于主要功能为电视,不具备调谐器,
但作为电视产品流通的显示设备。
2016 年 10 月 1 日
适用于利用频率在工科医(ISM)频 段(2450 MHz)电磁能量以及电阻 性发热元件来加热,额定输入功率 GB 24849-2010 CEL 023 家用和类似 在 2500 W 以下的微波炉,包括微波 家用和类似用途 —2016 用途微波炉 单功能的微波炉、带组合烧烤功能 微波炉能效限定 以 及 带 热 风 对 流 烧 烤 功 能 的 微 波 值及能效等级 炉。不适用于商用微波炉、工业微 波炉以及带抽油烟机的微波炉。
GB 12021.2-2015 家用电冰箱耗电 量限定值及能效 等级
2016 年 10 月 1 日
CEL 002 房间空气调 —2016 节器
适用于采用空气冷却冷凝器、全封 闭型电动机-压缩机,制冷量在 14000 W 及以下,气候类型为 T1 的空气调 节器。不适用于移动式、转速可控 型、多联式空调机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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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EL——035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17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电动机驱动,采用蒸气压缩制冷循环,以空气为热源,提供热水为目的的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不适用水源式热泵热水机(器)。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80 mm,宽度为5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性能系数(W/W);
(5)制热量(W);
(6)制热消耗功率(W);
(7)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2.3 标识的最小样式和规格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29541《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对于带辅助能源的热泵热水机(器)进行能源效率检测时,应关闭辅助能源。

3.2 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利用自身的检测资源,也可委托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对产品进行检测。

出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的实验室(检测资源)应提交检测能力备案材料,材料应包括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等内容。

授权机构可对未经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检测资源的能力进行核验。

4 标识信息的标注
4.1 生产者是指对产品质量负有法律责任的产品品牌所有者或使用者。

4.2 产品规格型号应与铭牌上的标注相一致。

4.3 能效等级、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应依据GB 29541《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和检测报告确定。

能效标识标注的制热量、制热消耗功率和性能系数应不超出相应能效等级的取值范围。

4.4 依据国家标准为GB 29541《热泵热水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现行有效版本。

5 标识的印制和粘贴
5.1 生产者或进口商自行印制标识,并对印制的质量负责。

5.2 标识应采用80克及以上铜版纸印制和粘贴。

5.3 静态加热式热泵热水机(器)标识应加施在水箱正面明显部位,其他类型热泵热水机(器)可加施在主机机组正面明显部位。

5.4 出厂或进口的每一台(套)热泵热水机(器)均应加施标识,并在产品说明书中予以说明。

5.5 加施在产品上的标识应符合本规则第2条的规定,图案、文字和颜色不得进行更改。

标识规格可在本规则第2.1条规定的基础上按比例放大。

5.6 如果在产品说明书、外包装物以及宣传中使用标识,标识可按比
例放大和缩小,可以单色印刷标识,但标识中的文字应清晰可辨。

6标识的备案
6.1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按产品规格型号(与铭牌上的标注一致)逐一备案。

型号不同但结构相同、性能系数、制热量和制热消耗功率一致的产品在备案时可不再提交检测报告。

6.2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自使用标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备案,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见附件3),以及《办法》所规定的相关备案材料,并同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填写相关备案信息。

备案材料应完备、真实。

6.3 产品备案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向授权机构重新备案。

6.4 授权机构应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标识信息的核查和备案工作(因生产者或进口商修改、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对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对标识信息进行登记、存档、编备案号,并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

对不符合本规则第6.2条要求的,由授权机构通知生产者或进口商及时修改、补充材料或者更换已使用的标识。

6.5 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在每年3月15日前,向授权机构提交上一年度的标识使用情况报告。

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各型号的标识备案情况;标识的监督处罚情况;标识使用情况等能效标识相关的资料。

6.6 外文材料应当附有中文译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

7 标识的公告
7.1 对于通过备案核验的企业,授权机构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上公告其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并定期在相关媒体上公告已备案产品的标识信息。

7.2 授权机构按标识的备案号公告备案信息。

7.3 授权机构应建立产品能源效率数据库,向生产者和消费者等提供产品能源效率信息查询服务,及时公告标识的核验和监督检查情况。

7.4 授权机构接受生产者和消费者等对标识的投诉,电话:(010)58811738,网址: “中国能效标识网”()。

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样式与规格
注:标识样式以二级为例,实际标识等级按产品能效等级确定。

请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发布的《中国能源效率标识基本样式》(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04年第71号)。

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
检测单位(盖章):
主检: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者/商标:
委托单位:
制造单位:
注意事项
1.报告无“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报告专用章”或“检测单位公章”无效。

未经委托单位书面同意,不得复制本报告的任何部分。

3.报告无主检、审核、批准人签字无效,报告应加盖骑缝章。

4.报告涂改无效。

5.若对检测报告持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处理。

6.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7.检测和判定依据为热泵热水器(机)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所引用标准的现行有效版本。

检测报告
报告编号:共页第页
报告编号:共页第页
检测结果
附件3:
热泵热水机(器)能源效率标识备案表
一、备案方声明
本组织保证如下:
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信息与备案信息一致;
本型号产品变更能源效率标识时,向授权机构更新备案;
确保该型号产品始终符合能源效率标识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能源效率标识标注信息
生产者名称:
产品规格型号:
商标:
三、初始使用日期
本标识于年月日开始使用。

四、其他信息
样品描述
扩展型号
备案方: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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