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站点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站点的管理工作,确保志愿者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志愿服务活动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志愿服务站点的所有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点是指专门用于组织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场所,包括但不限于社区服务中心、学校、敬老院等。
第四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宗旨是服务社会、奉献爱心、传播正能量,倡导志愿服务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五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目标是完善志愿服务体系,提升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点的工作原则是自愿参与、无偿服务、互助互助、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合规。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管理制度、服务标准,明确职责分工,营造和谐志愿服务氛围。
第八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依托相关部门和组织,充分发挥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的志愿服务项目,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第九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倡导文明礼仪、奉献精神,推动志愿服务的广泛开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第十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加强与社区和相关机构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促进资源整合,推动志愿服务工作的互联互通。
第二章志愿者管理第十一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遵循志愿者自愿参与、按需服务的原则,不得强迫志愿者参与任何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
第十二条志愿者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不得擅自从事不符合自身能力的服务项目。
第十三条志愿者应当遵守志愿服务站点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维护志愿服务站点的形象。
第十四条志愿者应当保守志愿服务站点和受服务对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任何服务对象的隐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志愿服务站点应当为志愿者建立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参与项目和服务时长等信息,便于对志愿服务工作进行评估和调配。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作时间:志愿者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合适的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通常会在周末或者晚上安排志愿服务时间,以便志愿者能够兼顾工作和学习。
2. 勤勉工作:志愿者在服务站工作期间,应认真对待工作,尽力完成分配给自己的任务。
勤奋工作,为社区居民和他人提供帮助,传递正能量。
3. 服从管理:志愿者应服从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听从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安排。
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4. 保护隐私:志愿者需要保护服务对象的个人隐私,并严守志愿者工作过程中所接触到的任何个人或机构信息的保密。
5. 保持形象:作为志愿者代表,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形象,以示尊重和专业。
遵守礼仪规范,穿戴整齐、干净,注意言行举止。
6. 团队合作:志愿者应与工作人员和其他志愿者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
共同完成志愿服务工作,互相帮助,形成团队合作精神。
7. 安全与保障:志愿者需要参加相关的培训,并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妥善处理并保障自己的安全。
同时,要积极参与志愿者保险等保障措施。
8. 绩效考核:志愿者的表现将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以鼓励志愿者优秀表现、发现问题并提供改进机会。
以上就是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制度的一些基本规定,具体还需根据服务站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模版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模版一、服务站工作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了有效组织和管理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工作,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制定本工作制度模板。
2. 本工作制度模板适用于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日常工作,旨在确保志愿者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
3. 志愿者服务站的工作需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管理规定,贯彻志愿服务精神。
二、志愿者的权利和义务1. 志愿者有权利:(1)自愿选择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服务项目;(2)得到对自身权益保护和尊重;(3)得到相关培训和指导,提高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4)参与志愿者活动的决策,发表意见和建议;(5)在参加志愿活动中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奖励。
2. 志愿者的义务:(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志愿服务站的管理规定;(2)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3)履行自己承担的志愿服务任务,完成服务工作;(4)保守志愿者服务站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5)爱护志愿服务站提供的设备和物品,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三、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机构1.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的管理机构主要由站长、副站长和部门负责人组成。
2. 站长负责整个志愿服务站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的工作组织和志愿者的管理。
四、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和安排1. 志愿服务活动由志愿者服务站统一组织和安排,志愿者需提前报名参加。
2. 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将提前告知志愿者,志愿者需要按时参加,并在活动结束后填写活动反馈。
3. 志愿者需要服从活动组织者的指导和安排,保持活动秩序和团队合作精神。
五、工作纪律和工作态度1. 志愿者需要遵守志愿服务站的工作纪律,准时上下班,并按时完整记录工作内容。
2. 志愿者需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对待服务对象和同事要友善和尊重。
3. 志愿者需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自己负责的工作要尽职尽责。
六、奖惩制度1. 对于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志愿者,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可以适当提供学习和发展机会。
志愿者服务站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志愿者服务站的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保障志愿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志愿服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服务站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服务站遵循自愿、平等、互助、奉献的原则,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服务站所有志愿者、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第二章志愿者注册与管理第四条志愿者注册1. 志愿者应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志愿者需提交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志愿服务经历等资料。
3. 本服务站将对志愿者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志愿者方可正式注册。
第五条志愿者管理1. 志愿者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本服务站的规章制度。
2. 志愿者应积极参加本服务站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志愿服务能力。
3. 志愿者应主动接受本服务站的监督和考核,按时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4. 志愿者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应提前向本服务站请假。
第三章志愿服务活动第六条志愿服务活动类型1. 社区服务:关爱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2. 环保活动:植树造林、垃圾分类、环保宣传等。
3. 教育活动:支教、辅导、文化传承等。
4. 其他活动:根据社会需求,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志愿服务活动安排1. 本服务站将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志愿服务计划,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2. 志愿者可根据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参加相关志愿服务活动。
3. 志愿服务活动前,本服务站将组织志愿者进行培训,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第八条志愿服务活动实施1. 志愿者应按照活动要求,认真履行志愿服务职责。
2. 志愿者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尊重服务对象,维护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3. 志愿者应积极宣传志愿服务理念,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九条奖励1. 对表现优秀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优先推荐参加相关评选和表彰。
第十条处罚1.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影响志愿服务活动正常进行的志愿者,本服务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暂停志愿服务等处罚。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

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提高志愿服务质量,树立和培养一支热情、有爱心、有责任心和有组织纪律的志愿者队伍,本制度根据《志愿服务条例》和《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志愿服务站是指为社区提供志愿服务的工作场所,开展志愿服务工作的基地。
志愿服务站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服务对象的需求调查、志愿服务项目的开展、志愿者队伍的培养和管理等。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爱护公共财产,崇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礼貌,积极投身到社会公益事业中。
第四条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工作要贯彻“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管理理念,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服务,同时充分发挥志愿者的作用,提升志愿服务的社会影响力。
第五条志愿服务站工作管理制度是志愿服务站的基本管理规范,具有适用性和操作性,为志愿服务站的日常管理提供依据和规范。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章和工作手册,充分发挥志愿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志愿服务站的健康发展。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档案管理体系,完善志愿者登记、考核、评优等制度,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对志愿者进行综合评估,并及时进行奖惩。
第八条志愿者应当遵纪守法,遵守志愿服务站的各项规定,服从志愿服务站的管理和安排,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九条志愿服务站的组织结构包括:站长办公室、服务部、培训部、宣传部和志愿者服务小组。
第十条站长办公室是志愿服务站的领导和管理机构,由站长负责具体管理工作,设立秘书进行协助。
站长负责全面组织、指导、检查和督促志愿服务站工作的开展。
第十一条服务部是志愿服务站的核心部门,负责志愿服务项目的规划、组织和实施,主要包括对社区需求的调查和分析、志愿服务项目的设计和安排等。
第十二条培训部是志愿服务站的重要部门,负责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技能培训和心理辅导,提升志愿者的服务意识和能力。
志愿服务站规章制度

志愿服务站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志愿服务站的运作,保障志愿者、服务对象和志愿服务站的权益,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志愿服务站的性质和宗旨1. 志愿服务站是依法成立的,以提供志愿服务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 志愿服务站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发展,搭建志愿者与服务对象的沟通桥梁,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第三条志愿服务站的组织结构1. 志愿服务站设站长一名,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2. 志愿服务站设副站长若干名,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3. 志愿服务站设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第四条志愿者的招募和管理1. 志愿者应当具备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热爱志愿服务事业、具备相应志愿服务能力的基本条件。
2. 志愿者报名参加志愿服务站的活动时,应当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3. 志愿服务站应当对志愿者进行培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技能和综合素质。
4. 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志愿者档案,记录志愿者的基本信息、服务时长、培训情况等。
第五条志愿服务的内容和范围1. 志愿服务站提供的志愿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扶贫帮困、环境保护、公益活动、文明宣传、社区服务、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
2. 志愿服务站应当根据服务对象的需求,合理调配志愿服务资源,确保志愿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六条志愿服务的开展和监督1. 志愿服务站应当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明确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志愿者分工等。
2. 志愿服务活动结束后,志愿服务站应当对活动进行总结,并向志愿者和服务对象反馈活动效果。
3. 志愿服务站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实施进行监督,确保志愿服务的规范化和有效性。
第七条志愿者权益保障1. 志愿服务站应当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为志愿者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 志愿服务站应当为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记录,并出具志愿服务证明。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模板(3篇)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模板为使学雷锋志愿服务经常化、制度化,提高广大职工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意识,广泛普及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机制化,进一步推进事业的各项工作,特制定学雷锋志愿服务制度:一、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分局的领导下开展活动,以困难帮扶、美化家园、绿化公路、敬老服务、无偿献血、文明劝导、公路法律法规宣传等活动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环境保护、弱势群体救助、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志愿服务活动。
二、服务活动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充分利用双休日、节假日及其它空闲时间,开展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
服务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安排。
三、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的职工要维护集体荣誉,顾全大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
四、服务队员在开展服务活动时,应时时处处注意树立国家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和社会形象。
五、尊重服务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得侵犯他人财产和隐私。
六、要重视服务活动的记载及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七、开展的各项活动要及时向县文明办反馈,进行必要的宣传。
学雷锋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模板(二)为推动志愿服务机制化、常态化。
根据唐山市创城工作的安排和学习雷锋志愿服务的要求,结合我项目实际,制定以下工作制度:一、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研究制定本地区志愿服务活动总体规划,并对志愿服务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和明确分工;建立工作例会、信息报送、督促检查等制度,了解掌握活动情况,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做好新闻宣传及发现、培养、推广先进典型的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各司其职、各展所长、相得益彰,形成推动志愿服务的强大合力。
二、要充分发挥项目的投入引导作用,采取适当方式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积极鼓励各科室、班组和个人对志愿服务活动进行多种形式的参与。
根据需要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购买保险和提供物质保障,把人们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促进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组织架构与工作制度

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组织架构与工作制度社区志愿者服务站组织架构与工作制度一、组织架构站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队育苗队助残队敬老队环保队治安队二、工作制度第一条工作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社区志愿者,确立社区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区志愿服务、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二条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条督导制度:在团区委、志愿者协会指导下,由街道团工委、志愿者组织对社区志愿者开展服务进行督导,包括日常工作的管理督导和专业服务的支持性督导,规范志愿者服务登记和绩效评估。
服务站定期邀请党政领导、青年志愿者、服务对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
第四条培训制度:社区服务站对新加入的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重点传授志愿服务的基本要素和技巧。
此外,社区服务站将视开展的服务项目进行定期培训或专业培训,提高志愿者的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活动制度:在组织志愿服务活动时,应面向社区内空巢老人、年老体弱、身体残疾、家庭贫困等类型居民,开展长期志愿帮扶。
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增强社区凝聚力。
第六条管理制度:安排好值班人员,确保服务站有岗位有人员,上岗服务期间,志愿者必须准时上岗,不能迟到、早退,还必须讲信用;志愿者在参加社区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社区相关性的公共行为准则,个人行为道德;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要佩戴标志;廉洁自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被服务对象收取钱物;文明服务,切实维护好志愿者的社会形象。
第七条考核制度:社区服务站建立志愿者的考核制度。
分别以半年和1年为期对志愿者进行考核,参考服务对象反馈情况及工作人员的评价综合对志愿者进行考核。
考核不合格的志愿者将进行劝退。
对考核优秀的志愿者实行奖励。
第八条激励制度:区志愿者协会依据已认定的志愿服务时间的长短,参照《XX区注册志愿者管理颁发》颁发奖章,并推荐参加全国、省、市同类项目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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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XX志愿服务站工作制度
第一条***志愿服务站坚持把开展志愿服务与助力“双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志愿服务精神。
广泛开展志愿服务,进一步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
第二条***志愿服务站是在海口市文明委、海口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的共同指导下,以***景区和公交枢纽站为载体,通过多种形式的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弘扬雷锋精神,推广志愿服务理念,影响和带动他人参与其中。
第三条志愿者以“奉献、友爱、互助、进步”为志愿服务理念,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打造有温度的城市”为服务目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第四条凡是有意愿成为志愿者,愿为海口市民群众服务,且具有一定服务能力的人员,均可在站内现场注册成为海口志愿者,随时参加站内或站外的志愿服务活动。
第五条凡以个人身份参加志愿服务的人员,应在***志愿服务站进行登记,表明自己参与服务的志向。
站点根据志愿者的意向、特长,将其编入一个志愿者队伍,并建立台账,健全档案。
第六条***志愿服务站提前发布近期拟开展活动的志愿服
务队(社团)基本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信息,为其他个人志愿者参与活动及时提供信息。
第七条***志愿服务站每半年总结一次志愿者服务工作,并制定工作计划,了解群众需求,研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
坚持抓先进、树典型,不断拓宽志愿服务领域,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扩大志愿者服务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