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裂着火事故调查
大连7.16爆炸着火事故

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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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火势已基本扑灭。当日10时,大连市政府召开新闻 发布会,宣布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全 部关闭,火势基本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管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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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后海面上大片的油污(7月17日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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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目标
2010年7月17日,海上清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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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应急能能力是否适应?
●供电系统是否稳定可靠?
否紧急关闭,消防系统电动阀门能否远程打开?
●是否所有操作均已制订操作规程?
管目标 ●关键设备、阀门的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承包商管理是否存在漏洞?
●变更管理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有无海上溢油的应对能力,现有围油栏能否适用,所在港区有无溢油回
收装备及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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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四)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提高重特大事故的应对与处臵能力。 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厂区和储罐区消防设施的检查,进一步改进管道、 储罐等设施的阀门系统,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有效关闭;进一步加强应急管 理,加强专兼职救援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项训练,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定 期开展应急演练;加强政府、部门与企业间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确保 预案衔接、队伍联动、资源共享;加大投入,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应对 重特大、复杂事故的能力。 各类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情况,建立 健全重大危险源档案,加强监控和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监控系统,确保一 管目标 旦发生险情,能够迅速响应、快速处臵。与此同时,要加强应急值守,完善 应急物资储备,扎扎实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切实提高应急管理水 平。
大连7.16事故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 (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 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国际储运公司
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
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 建有20个储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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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7月23日“大型原油储罐安全运行研讨会”有关内容
参会代表,广开言路,提出有关建议措施如下:
●各类化学品的采购,必须提供MSDS; ●加剂操作:必须对“剂”本身、剂对油品质量影响、运行安全等
进行安全评价,对加剂流程、加剂方案进行审查,要有完善的计量、 联锁措施; ●储罐根部阀门的定期开关,以保证灵活好用; ●消防泵:国外一般是一电一柴,双电源并不可靠,建议采用:电 动泵作为主泵,柴油泵作为备用; ●消防水量应考虑加大(此次事故消防水用量达7万立),沿海地 管目标 区应考虑海水作为消防应急水源; ●相邻油库的消防水管网联网,有利于事故状态时的消防水互供; ●海上溢油回收船的配备; ●关键阀门配备贮气罐; ●依地形采用“下沉式罐组”,防止事故扩大;
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达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 辉盛达公司安排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管目标 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祥诚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
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 达公司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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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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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火势已基本扑灭。当日10时,大连市政府召开新闻 发布会,宣布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现场储油罐的所有阀门全 部关闭,火势基本扑灭,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辽宁“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爆炸火灾事故处置战例

2010年度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应急救援战例研讨班资料辽宁“7·16”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火灾扑救战例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2010年7月16日18时12分,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接到报警,位于大连市大孤山新港码头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输油管线爆炸起火。
大连市公安消防支队立即调集37个公安消防中队和4个企事业专职队的128台消防战斗车辆、1000余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跨区域增援预案,按照省公安厅长李文喜和总队长王路之的指示要求,迅速调集了全省13个公安消防支队、14个企业专职消防队的220台消防战斗车辆、1380余名消防官兵前往大连增援。
同时在全省范围内调集泡沫液900余吨;报告部局后,朱局长又以陆运、海运、空运方式从吉林、河北、天津、黑龙江、山东等地调集泡沫液460余吨运往现场;省政府协调沈阳空军调用直升飞机运送包括院士在内的11名专家到场,为火灾扑救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经消防官兵15个小时的艰苦奋战,17日8时20分火灾得到有效控制,9时55分大火被全部消灭,成功保住了罐区20个总储量185万立方米原油储罐以及临近2个单位的56个总储量为560万立方米原油、成品油储罐和51个12.45万立方米二甲苯、苯等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储罐乃至整个大连地区的安全。
这场特殊的战斗,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参战消防官兵的英勇行为得到了高度赞誉,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周永康书记和孟建柱部长、刘金国副部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张德江副总理、公安部刘金国副部长、部消防局陈伟明局长、辽宁省公安厅李文喜厅长、刘乐国副厅长、部局战训处魏捍东处长等领导在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火灾现场,在视察火场,听取汇报后,靠前指挥,科学决策。
一、基本情况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保税区油库(以下简称为中联油大连储备库)位于大连市大孤山半岛新港码头。
大连新港中石油“ ”输油管道爆炸火灾等 起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大连所属企业“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4起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安委办〔2011〕4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有关中央企业:2010年7月16日,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导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设备烧损,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
事故造成1名作业人员轻伤、1名失踪;在灭火过程中,1名消防战士牺牲、1名受重伤。
事故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为22330.19万元。
其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在大连地区的企业又相继发生了3起火灾事故,即2010年发生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24”火灾事故、2011年发生的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7·16”火灾事故和“8·29”爆炸火灾事故。
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对该4起事故的调查处理意见,认定这4起事故均为责任事故。
其中,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以下简称“7·16”事故)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下简称《国务院通知》)关于“事故查处结案后,要及时予以公告,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现将事故调查处理结果通报如下:一、“7·16”事故简要情况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在大连保税区的原油库建有20个原油储罐,总库容185万立方米。
2010年5月26日,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联合石油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合署办公)签订了事故涉及原油的代理采购确认单。
在原油运抵大连港一周前,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得知此批原油硫化氢含量高,需要进行脱硫化氢处理,于7月8日与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辉盛达公司)签订协议,约定由天津辉盛达公司提供“脱硫化氢剂”,由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祥诚公司)负责加注作业。
关于大连市环保局妥善应对“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泄漏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海洋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

关于大连市环保局妥善应对“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泄漏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引发海洋污染事件情况的通报环函[2012]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2010年7月16日18点02分,位于辽宁省大连市保税区的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原油库输油管道发生爆炸,引发大火并造成大量原油泄漏,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以下简称“7.16”事故)。
在这起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大连市环保局反应迅速、组织有序、沉着应对、措施得力,经过6 0多天的艰苦奋战,圆满完成了环境监测、危废监管和岸壁清污工作,确保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决不让油污进入公海、进入渤海”和不发生二次污染的目标,被辽宁省人民政府授予“抢险救灾集体一等功”。
长期以来,大连市环保局严格履行了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日常监管等职责,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出了突出贡献。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7.16”事故发生后,因电缆被炸导致电闸门失灵无法关闭油罐及管道阀门等原因,致使大量原油通过爆炸点管道持续泄漏。
在爆炸起火现场部分泄漏原油随消防水经雨排系统通过泄洪沟排海口进入港池,海面上燃烧的原油烧毁了港池内设置的四道围油栏后扩散至港池外部海域,造成海洋污染,事故对周边7个海水浴场、2个海水养殖区和3个海洋保护区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未对渤海及其公海造成影响。
二、开展的主要工作在大连市环保局党组的领导下,全体干部职工始终奋战在一线,不畏艰险,团结协作,竭尽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将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影响降到了最低程度。
(一)责令企业关闭排海闸门,防范发生次生环境事件。
为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引发次生环境事件,大连市环保局董伟局长第一时间做出部署:企业立即关闭入海闸门,防止消防水进入海域产生污染;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大连港集团负责人依法关闭泄洪渠排海口闸门。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条输油管道发生爆炸

海洋污染影响水域100平方公里大连市安全生产监督局副局长孙本强昨日表示,对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事故的原因,辽宁省政府18日上午已经成立调查组开始启动调查,目前还不能对事故原因做出判断,需要调查、分析之后才能得出结论。
孙本强是在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起火事故的现场接受集体采访的。
他说,辽宁省政府成立的调查组已经开始向事故现场的值班人员、操作人员调查,同时与事发时正进行卸油作业的外籍油轮进行登船接触。
他说,此前媒体所说的爆炸原因只是根据表现形式所做的初步判断,要做技术上的分析才能做出进一步的判断。
事故的责任到底是在油船方还是中石油,现在还不能判定。
事故现场罐体浓烟变淡基本安全大连新港爆炸事故现场的浓烟自昨日14时以后开始变淡,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宁民表示,经专家评估现场已基本安全。
大连市在17日 10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宣布事故现场明火已基本扑灭,此后绝大部分时间现场浓烟不断冒出但未见明火。
不过在18日凌晨,有的地方出现了明火,在消防部队采取措施后被扑灭。
18日14时,消防部队调集80条水枪对仍在冒烟的罐体发动一次总攻,之后罐体冒出的浓烟明显变淡。
记者下午在事故现场看到,冒烟的罐体已经变形,有的地方还出现了破损。
宁民和大连市消防局局长丛树印都表示,罐体内的原油应该没剩多少,同时原油流淌火已经消灭。
丛树印说,现在扑救工作进入尾声。
海洋污染影响范围达100平方公里辽宁海事局有关负责人称,目前,大连新港海域油污重点水域达10平方公里,污染水域达50平方公里,影响范围达100平方公里。
记者了解到,辽宁海事局在中国海上搜救中心的组织协调下,紧急从其他省市调运清污应急物资。
目前,从秦皇岛调来的2000米围油栏、2吨消油剂,已于17日晚抵达大连。
从青岛和北京调运的30吨消油剂预计在18日晚之前全部运抵大连。
同时,大连海事局又增派26名监督员,协调指挥清污船作业。
目前,海事部门已组织了20余艘清污船舶,在最大范围内对海上形成的50多平方公里的油污开展清除作业。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

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7·16”输油管道爆炸火灾事故2010年7月16日18时许,位于辽宁省大连市大连保税区的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发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并引起火灾。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事故简要经过国际储运公司是中国石油大连中石油国际事业公司(80%股份)与大连港股份公司(20%股份)的合资企业,成立于2005年9月,注册资金1亿元人民币。
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的日常运营和检维修工作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负责。
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内建有20个储罐,库存能力185万立方米;周边还有其他单位大量原油罐区、成品油罐区和液体化工产品罐区,储存原油、成品油、苯、甲苯等危险化学品。
事故当天,新加坡太平洋石油公司所属30万吨“宇宙宝石”油轮在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送最终属于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的原油;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天津辉盛达石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盛达公司)负责加入原油脱硫剂作业,辉盛达公司安排上海祥诚商品检验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以下简称祥诚公司)在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输油管道上进行现场作业。
所添加的原油脱硫剂由辉盛达公司生产。
7月15日15时30分左右,“宇宙宝石”油轮开始向国际储运公司原油罐区卸油,卸油作业在两条输油管道同时进行。
20时左右,祥诚公司和辉盛达公司作业人员开始通过原油罐区内一条输油管道(内径0.9米)上的排空阀,向输油管道中注入脱硫剂。
7月16日13时左右,油轮暂停卸油作业,但注入脱硫剂的作业没有停止。
18时左右,在注入了88立方米脱硫剂后,现场作业人员加水对脱硫剂管路和泵进行冲洗。
18时8分左右,靠近脱硫剂注入部位的输油管道突然发生爆炸,引发火灾,造成部分输油管道、附近储罐阀门、输油泵房和电力系统损坏和大量原油泄漏。
事故导致储罐阀门无法及时关闭,火灾不断扩大。
大连油污事件案例分析

大连油污事件介绍:7月16日18时20分,在“宇宙宝石”油轮已暂停卸油作业的情况下,辉盛达公司和祥诚公司继续向输油管道中注入含有强氧化剂的原油脱硫剂,造成输油管道内发生化学爆炸,大火顷刻而发,迅速殃及大连保税区油库,一个10万立方米油罐爆裂起火。
导致1500吨原油泄露,曾经碧波荡漾的大连湾油污遍布。
10月24日,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103号罐重燃大火,拆油罐引燃残留原油,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
前馈控制:据本小组成员了解,3月25日,中石油大连销售分公司开展一次预案演练活动,演练将油库、加油站等具有重大危险源单位的预案演练和实战演练作为本次活动的重点工作之一。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该组织在安全管理预防上有给予重视,但是效果却不尽人意。
在不久之后的七月就出现了一个重大安全事故。
根据亚当斯因果连锁理论,我们不能看出该组织在日常安全管理控制存在缺陷。
由于对该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控制信息无从得知,故本小组从现代安全管理控制角度给予我们的安全管理控制理想模型。
一般性会从五个方面即人员财务作业信息组织绩效,然后结合自身的特殊性,以及决策者的意愿和自身客观条件去制定合理的安全管理控制机制。
首先,作为中石油下属的一家公司,其财力毋庸置疑。
同时在人员的素质上和公司的管理体制也应该优于一般的公司。
那么在如此的条件下,却仍然存在致命的问题。
那么其在很多方面都需要从细节入手,从安全管理的各要素去更新的管理控制机制。
人员控制方面:对于该油储公司而言,需建立一个职责分明,层次清晰的模式。
通过识别和雇佣那些在油污方面价值观和个性符合安全期望的人。
培训合适的员工,培养油污安全理念,并从油污处理方法以及各种技术上学习。
同时,建立相互监督机制以及定向监督机制。
从风险事故率高的方面建立相应的特别安全管理,从预测到评价再到应急预案。
并创建员工安全激励计划和公司安全文化。
财务控制方面:我们觉得建立一个浮动财务预算机制是比较符合实际的方式。
在日常实际的情况下,我们发现财务预算经常会出现偏差,导致很多时候财务上支持不够,而降低安全控制力,而预算过多的话也没有实际上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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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大连输油管道爆裂着火事故调查
一、事故过程与原因
2014年6月30日18时58分,大连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被钻漏。
溢出的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
22时20分,事故导致的明火被扑灭,无人员伤亡,事故正在处理中。
据中石油官网通报,这是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人在大连金州新区铁山中路与城富街交叉路口处的路安停车场附近进行施工中,将中石油新大一线输油管钻漏。
据悉,这一工程是大连德泰易高新能源有限公司拟在松岚路安停车场北侧建设LNG加气站,委托大连岳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
为加气站配电工程实施电缆外线水平定向钻施工,将输油管钻漏导致原油泄漏。
溢出原油流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排污管网出口处出现明火。
中石油发现管道运行压力异常,立即停运管道并启动应急预案,部署现场抢修和应急处置。
可通过仪器即能判断相关地下管道情况,目前尚不清楚岳林公司是否前往规划局查阅地下管道图。
目前,大连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调查,肇事单位5名相关人员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二、事故影响
事故发生后,现场指挥部组织疏散管道周边居民,组织市政部门对流经区域所有暗渠、涵洞、雨污水井进行全面排查,查清灾害范围。
经查,溢出原油流入市政雨、污水管网,未对自来水管网等形成污染。
环保部门设置多处空气质量监测点,持续环境监测表明,VOC(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超标0.79倍,其他指标均正常。
目前,环保、消防、规划等部
门正继续监测、处置溢油情况,中石油管道公司人员正对事故溢油进行清理回收。
经环保部门持续监测,漏油事故地带相关井口检测气体浓度、油温度均正常。
目前,排查无危险地带的群众已陆续返回家中。
关于泄漏原油的具体数量,截至记者发稿时,官方仍未统计出来。
而具体在何处遇明火引起火势,目前相关部门仍在调查之中。
辽宁海事局昨天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事故发生后,发现从一部分排污口流出来的少量原油油膜在海上漂浮。
海事局共出动6艘海事船,前往出现油膜的大窑湾海域。
在市政雨、污水管线排污口与入海口的中间位置上,铺设两道共计1000米的吸油拖栏,两道吸油拖栏之间的距离是50米,铺设有吸油毡。
接下来,随着气象海域的变化,有可能产生新的油污,随着降雨,油膜也有可能会被冲进海域,所以未来预计,增设新的一道围油栏,进行进一步的围控。
三、事故后掩藏的隐患
一大问题是“石化围城”格局对居民生活形成的各类威胁,所谓“石化围城”即大量石油化工企业盘踞在城市周围,典型的就是大连这类海港城市,据报道大连港近百公里的海岸线上就分布着大大小小上百家化工厂。
过去四年仅中石油在大连的相关公司就发生了多达7起各类事故,在人员伤亡及环境污染方面造成重大损失。
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如何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能源生产与民众安全等重大关系中实现平衡,亟须作出战略调整,甚至不惜以短期内降低经济收益来保障民生安全与生态平衡,否则隐患日积月累、积重难返,在经济、社会等层面酝酿更多更严重的矛盾。
第二大问题更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即城市地下管网乱局亟须“拨乱反正”。
此次大连石油管道泄漏爆炸的起因,就是一建筑公司施工所致,这又一次证明,城市地下各类管道密如蛛网,可是多数情况是各自为政、信息芜杂缺乏协调统一的管理,于是轻则城市拉链路不断,重则挖断别家管道酿成大祸。
特别是一些石油、天然气管道位于居民区时,一旦发生挖断钻破管道的事故,往往就引发爆炸、燃烧等惨剧,使民众生命安全遭受重大伤亡。
去年青岛发生的中石化输油管道泄漏爆炸就是惨痛先例,直接导致60多人罹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将石油管道铺设在居民区下面。
四、事故分析
大连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这种穿越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的施工必须经发改委、安监局联合审批后才可进行,而导致事故的这次施工未经审批。
“输油管道位于地下2米,按照要求,施工应从地下4米穿过。
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工作人员并未严格遵守这一规定。
”中石油有关方面人士也同时表示,施工未经批准。
安监部门人士也表示,施工时确应有监护。
针对舆论对油气管网“只查不改”的质疑,国家安监总局总工程师黄毅并不认同。
他说:“历史遗留问题太多、难点太多,解决起来确实需要一个过程。
”据黄毅介绍,安监总局在去年11月起开展的全国管道安全整治过程中发现大大小小的问题上万个。
特别是带有行业性特点的安全生产隐患突出,例如,油气输送管线和城市燃气存在违章占压管线、安全间距不足、管道埋藏过浅、部分管道腐蚀等。
同时,黄毅坦承,历次
油气管网事故都暴露出来的一个共性是:很多城市地下管线铺设地面标识缺失、不明显,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督察不到位。
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5月16日的通报称,我国陆上油气输送管线总长度约12万公里。
截至3月底,全国共排查油气输送管线隐患2.9万余处,需要政府协调整改的隐患1万余处,其中重大隐患5072处,整改任务十分艰巨。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刘铁民说,城市管网是一个城市的血管和生命,但是政府目前在铺设、管理、信息备案等方面层层都有漏洞。
统计了一下,现在有近三十个政府部门在管理城市管线,何止是“九龙治水”!更可怕的是,这些管理部门互相间没有沟通、信息共享机制,并且管理方法“一届领导一套”。
这就是所谓的“时间上没有连续性、地域管理有割裂性、管理上缺乏协调性”。
记者了解到,德国的城市地下管网一些已经有上百年历史,无论因为施工建设要开挖任何一个地方,都需要向一个类似于“城市地下管网管理处”的地方报备。
而我国的一些城市,铺设时缺乏规划、管理上权责不清、后期混乱开挖拉链马路频现。
专家建议,我国也应该向德国学习,建立统一的管理部门,但凡铺设管网必须备案,否则便要严厉处罚。
工业化城市应当怎样铺设管网?刘铁民说,应该分作两步骤,第一步,所有城市应当由政府主导,在清查基础上做风险评估,居民区附近老旧管线采取整修措施,对重大风险及时评估。
第二步,由当地政府委托一个部门将这个问题统一管理,对新开发的地区必须按照长远的、高质量的规划进行设计,至少要考虑到50年100年,使得新老管网慢慢融合成一
个安全的新系统。
五、大连石油四年内发生的其他7次事故
2010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大孤山新港码头一储油罐输油管线发生起火爆炸事故。
2010年10月24日,大连新港码头油库“7•16“爆炸事故现场拆除曾着火油罐时,引燃罐体内残留原油,再次发生火情。
3人在火灾中遇难。
2011年7月16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厂区内1000万吨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泄漏着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2011年8月8日,台风“梅花”掀翻大连福佳大化70万吨芳烃项目的防波堤坝,威胁到生产用化工储罐,几乎酿成剧毒化工产品泄漏的严重后果。
在民众的抗议下,大连市政府决定该项目立即停产搬迁。
2011年8月29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875号柴油罐发生火灾,该罐储存柴油约800吨。
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是工作人员操作过程中发生静电起火引发爆炸。
2011年11月22日,大连港(3.18,0.29,10.03%)油品码头海滨北罐区31、32号原油罐起火,原因为雷击引起密封圈着火。
2013年6月2日,中石油大连石化分公司位于甘井子区厂区内一联合车间939号罐着火,该罐用于储存焦油等杂料,火灾造成2人受伤,2人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