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消费者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一、引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消费者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本文将围绕消费者知情权,分析其定义、重要性以及如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作用。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获取与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信息的权利。
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有助于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做出明智的决策。
三、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知情权的规定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情权。
商家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包括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商家还需告知消费者与其权益有关的法律规定、行业规范等内容。
四、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消费者在行使知情权时,应当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主动获取信息:消费者应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搜集商品或服务的信息。
2.质疑不实信息:消费者发现商家提供的信息不实时,有权要求商家予以澄清,并提出合理质疑。
3.维权途径:消费者在知情权受到侵犯时,可以通过投诉、举报、诉讼等途径维权。
五、商家如何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商家在经营过程中,应积极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确保消费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权。
具体措施包括:1.完善商品或服务信息公示:商家应在显著位置公示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性能、质量、安全、效果等信息。
2.主动解答消费者疑问:商家应对消费者提出的关于商品或服务的问题给予耐心、准确的解答。
3.诚信经营,杜绝虚假宣传:商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六、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解析本文将简要分析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实际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知情权的重要性。
七、结语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
在市场交易中,消费者应积极行使知情权,保障自身权益。
同时,商家也应认真履行知情权的告知义务,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商品或服务信息。
消费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及实现途径)

消费者的知情权包括哪些内容(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及实现途径)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是什么??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是:商品和服务、商品的技术状况、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和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
消费者对自己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有知情权。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利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
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知情权有哪些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有哪些消费者还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生产者、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等。
消费者只有对商品的用途、性能主要成份、禁忌等都有了充分地了解,才能够正确地进行消费,这也是法律规定消费者知情权的目的之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在社会进步,科技发展的情况下,各种新型的产品不断涌现,各种不同的型号,具备多种功能的商品也日益增多,在同类商品中,品牌的不同,用料的差别以及生产工艺的差别,都使商品越来越呈现出丰富多彩之势。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引言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在网上购物。
然而,与传统零售业相比,电子商务的特点使消费者面临更多的风险和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浅析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探讨相关法律和政策的制定,并提出一些建议来加强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
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获得关于商品或服务的准确、完整和及时信息的权利。
在传统零售业中,消费者可以亲自触摸和试用商品,也可以通过询问销售人员了解产品信息。
然而,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无法亲自体验商品,只能依靠网上的图片和文字来了解产品。
另外,虚假宣传和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也存在于电子商务中,给消费者的知情权带来了挑战和威胁。
法律和政策的保护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各国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和政策。
例如,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销售者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并对虚假广告进行处罚。
美国的《在线消费者保护法》要求电子商务平台必须提供清晰明确的商品信息和退货政策。
电商平台的责任电商平台作为消费者购物的场所,对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承担重要责任。
平台应该严格审核商家的资质和商品信息,在商品页面中提供准确、完整的商品描述和图片。
同时,平台应该建立投诉平台和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和纠纷。
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在电子商务中,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也很重要。
消费者应该保持警惕,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和不准确的产品宣传。
在购物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和评价,尽量选择有信誉的商家和平台。
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和评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参加消费者组织,共同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加强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完善立法和政策政府应该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更新和完善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明确电商平台的责任和义务。
同时,要加大对虚假宣传和信息不对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摘要: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介
2.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
3.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4.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
5.结论
正文: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介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该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的各项权益,并对经营者的义务和责任进行了规范。
二、知情权的定义和重要性
知情权,又称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也是消费者作出理性选择、实现公平交易的前提。
三、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知情权给予了充分保护。
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
消费者要充分行使知情权,首先要提高自身的消费意识,增强对商品和服务的识别能力。
其次,要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如向经营者索要商品或者服务的详细信息,查阅相关证明文件等。
最后,要积极维权,对侵犯知情权的行为及时投诉、举报。
五、结论
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浅谈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 法学论文范文分享

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目录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 (1)二、相关案例 (2)三、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 (3)四、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存在的不足 (5)(一)信息披露制度有待完善 (5)(二)司法救济困难 (6)(三)行政监督体制有待完善 (7)五、完善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法律建议 (8)(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8)(二)拓宽司法救济途径 (8)(三)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10)总结 (11)参考文献 (11)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问题与优化建议【内容摘要】:电子商务的兴起改变了传统市场的交易模式,但是网络购物中,因法律规制和监管机制乏力而存在经营者信息披露缺失、司法救济困难、行政体制监督不够完善等不利于消费者知情权维护的情形。
本文首先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进行了概括,然后列举了相关案例,通过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现状进行分析,找出其所在问题,并提出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建议: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拓宽司法救济途径、加强行政监管力度。
【关键词】网络购物知情权司法救济电子商务改变了传统的消费模式,消费者通过网络平台可以与网店经营者达成电子合同,快速实现商品或服务交易的新型商务模式。
网络交易过程有着快速、虚拟、隐蔽和远程的特点,消费者通过网络信息咨询,无法真实体验选购商品或服务,而交易可变因素增加,消费者在售后维权不易举证。
一、消费者知情权含义消费者知情权,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充分、准确、适当的信息的权利”。
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是消费者知情权的延展,其主体含义不变,只因为购物方式发生变化,增加了知情权的内容。
相比较传统的线下购物,权利义务主体单一,只涉及买卖双方,消费者只需知悉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相关信息,只有销售者一方义务主体,而网络购物涉及的义务主体增加,不仅包括经营者,还涉及网上交易平台提供者、物流服务提供者、支付平台提供者等,义务主体的增加导致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扩大。
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以案为鉴

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以案为鉴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是现代社会中消费者保护的重要基本权利,它们保障了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今天,互联网和大数据的快速发展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多的便利和选择,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新的消费隐患和风险。
从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如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安全权和自主选择权得不到保障,就会产生一系列消费纠纷和风险。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信息安全权和自主选择权至关重要。
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服务时,有权知道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质量、价格、性能等相关信息。
知情权的保障可以让消费者在购买时做出明智的选择,避免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受到欺诈。
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电商评台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的通知》中指出,电商评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明确的商品信息和说明,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保障。
只有在信息透明的基础上,消费者才能做出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
信息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有权保障个人信息的安全和隐私不被侵犯。
在互联网时代,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
2019年,《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提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一系列措施,以保障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
要求企业不能违法收集、使用和披露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一旦违反规定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些举措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防止了个人信息被泄露和滥用。
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意愿,在市场经济中自由选择商品和服务的权利。
保障自主选择权,可以促进市场竞争,激发企业创新,提高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和性能。
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保险公司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多种保险产品的选择,并清晰提示其产品的利弊,以帮助消费者更好地自主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而不是被动接受单一的选择。
只有在自主选择的基础上,消费者才能享受到市场经济带来的便利和优惠。
消费者知情权、信息安全权、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保护的基本权利,它们的保障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

什么是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
对于某些商品来说,其生产于何地是很重要的。
例如,如果你购买中药材当然希望要那些地道的商品,这就不能不注意产地,其他商品也是如此。
此外对于生产者的名称也要注意,特别是名牌产品其厂家往往也是固定的。
另外,如果商品上未注明厂家名称,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就难以向厂家索赔。
(2)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
购买商品是为了使用,了解商品的用途和性能是非常重要的。
特别是有些商品如果使用不当可能会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带来危害,例如某些电器产品、煤气燃烧器等。
了解该商品的用途、性能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该销售者当面演示、索取说明书、线路图,甚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己操作试用。
对于某些特殊商品,如药品,仅从说明书上还不能完全了解它的用途、性能,还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或者根据医生的指示来了解该商品。
(3)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关键之所在,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当对价格有确切的了解,尤其是对提供的服务的价格。
目前,我国服务行业的管理尚不严格,价格收费也比较混乱,损害消费者的情况十分严重,这就要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就价格问题与经营者协商确定,以避免挨宰受损。
商品的售后服务也与消费者的利益紧密相关,了解售后服务主要是看生产厂家与经营者有无质量担保期、提供维修服务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等等。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

试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之一,其中包括了很多重要的权利,如知情权、选择权、权益保障权、申诉权、监督权等。
知情权是其中较为核心的一个权利,因其涉及到了消费者的诸多利益和权利。
本文将就消费者知情权方面的相关问题展开探讨,从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现状、问题及解决方案几个方面逐一分析。
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内涵消费者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或者服务,有获取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的权力。
这里的信息不仅仅指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制造商等基本信息,还包括价格、运输方式、售后服务等与商品或者服务相关的一系列信息。
消费者知情权也可以理解为消费者的选择权的基础,因为只有拥有足够的信息,才能帮助消费者做出更加明智的购物选择。
另外,消费者知情权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手段之一,能够有效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消费者知情权现状在目前市场的经济发展形势下,消费者知情权的确实保障仍相对不足。
首先,一些消费者在不了解商品或服务的真实质量之前就进行购买,购买建议过于依赖其他人所说的,无法对商品或服务自主判断。
其次,现实中有部分体制不健全的商家,为了获取更多的利益,往往故意隐瞒商品或者服务与其相关的一些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处于劣势境地。
同时,在某些国家/地区的监管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到位或缺乏权威性的情况,一些商家或企业就此能够占有重要的漏洞,损害消费者利益。
这种情况在电子商务等平台上尤其明显,因为在线购物平台上,消费者在众多的商品和服务中选择,有时很难判断选买哪一个是最有价值的,如果不知情,可能就会选择不合适的商品或服务,直接导致购物浪费。
三、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及解决方案消费者知情权保障不足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着手。
(一)行业规范首先,在商家方面,应加强企业行为规范,制定严格的销售操作规范,规定销售人员必须遵循消费者知情权原则,提供全部的商品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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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题目浅谈消费者知情权专业法律姓名陈晨论文工作时间: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摘要:消费者权利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在消费生活领域的具体化。
而当今社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重大法律问题。
本文就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问题进行一些浅析,我们呼吁加强对经营者维护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制教育;同时加大打假治劣的惩罚力度,使其非法获利不足以支付承担法律责任的成本,令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对屡教不改的,导致消费者人身财产损害的,及时向社会通告,加大对经营者的心理威慑。
经营者为了使利润最大化,就出现了假冒伪劣现象严重,产品质量令人堪忧,虚假广告泛滥等现象。
这些现象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
所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应运而生。
所谓消费者权利,是指由国家法律通常是由一个国家的消费者权益基本法所确认的,在消费领域消费者能够做出或者不能够做出一定行为,以及其能够要求生产经营者相应作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对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经营者有义务,国家更有责任,国家监督经营者不得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应对实施这种行为的经营者给予制裁。
关键词:消费者知情权、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消费者知情权司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行政、消费者协会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知情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之一。
正文:一、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含义(一)、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告知义务。
(二)、消费者知情权的含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主要包括以下几层含义:(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例如,凡提供有偿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须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明细价目表。
价目表应包括收费项目名称,等级或规格,服务内容,计价单位,收费标准等主要内容。
收购农副产品和废旧物资的,必须在收购地点公布收购价目表,表明品名,规格,等级,计价单位和收购价格等内容;进入批发市场交易的农副产品和工业消费品,也应实行明码标价;进入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地,房产应标明其座落位置,规格,结构,计价单位面积和销售(出租)价格。
价格主管部门对某些商品规定有最高限价,最低保护价或参考价的,市场管理部门应在市场醒目位置予以公布。
(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询问和了解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情况消费者从产生购欲望到实现消费,中间要经过一些环节。
消费者首先要了解消费的意义,才能决定是否购买和购买什么;消费者要了解所要购买的商品,需要具备有关知识;由于商品很多,所以消费者需要对几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比较,做出判断,才能实际购买。
(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情况这就要求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无论商品或者服务的优点还是缺点,均应毫不掩盖地向消费者进行真实客观的介绍。
经营者所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不实,或者因其引入误解的宣传而使消费者接受该该商品或服务时,消费者对于经营者在进行交易时未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可以主张彼此的交易无效。
(三)、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形态的不同情况,对有些商品的各类信息情况没有必要面面俱到,而对于另一些商品和服务其应当披露的信息则可能超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二款所规定的范围,其具体内容应当依据不同商品或者服务具体分析权衡决定。
总之,凡是消费者在选购,使用商品或服务过程中与正确的判断,选择,使用等有直接联系的信息,消费者都应有权了解。
具体说来,消费者知情权的内容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方面:(1)、关于商品或者服务的基本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对于某些商品来说,其生产于何地是很重要的。
此外对于生产者的名称也要注意,特别是名牌产品其厂家往往也是固定的。
另外,如果商品上未注明厂家名称,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就难以向厂家索赔。
(2)、有关技术状况的表示,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
购买商品是为了使用,了解商品的用途和性能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如该销售者当面演示,索取说明书,线路图,甚至有些商品可以自已操作试用。
对于某些特殊商品,如药品,仅从说明书上还不能完全了解它的用途,性能,还要遵照医生的嘱咐或者根据医生的指示来了解该商品。
(3)、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后服务,价格等商品或服务的价格是商品或服务交易的关键之所在,直接关系到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当对价格有确切的了解,尤其是对提供的服务的价格。
目前,我国服务行业的管理尚不严格,价格收费也比较混乱,损害消费者的情况十分严重,这就要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前就价格问题与经营者协商确定,以避免挨宰受损。
商品的售后服务也与消费者的利益紧密相关,了解售后服务主要是看生产厂家与经营者有无质量担保期,提供维修服务的方式以及是否收费,收费多少等等。
二、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现状(一)、对消费者虚假告知某商场打出"清仓大处理"的广告,西服一套原价1888元,现价188元。
小李立即购买了一套,但在其他商场,他看到同样品牌,同样质量的西服才88元,小李感到上当了,就对某商场进行了投诉,告其损害了消费者的权利。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案例。
本案中,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蒙骗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使消费者蒙受了损失。
这是一起典型的对消费者进行虚假告知的案例。
(二)、对消费者的不完全告知陆先生近期从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取新购的别克轿车时遭遇了一件怪事。
他发现该公司出具的维修保养手册填写的提车日期,提车起始公里数均与实际不符,更怪的是客户签名处签的竟是别人的姓名。
交涉中,公司员工称通用公司的产品质量因地域不同所以质量状况亦不同,签名事宜是公司内部流程,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
听到如此的解释,陆先生一怒之下向消保委投诉要求解决。
区消保委调查发现这一事件因该公司员工误操作所致,汽车销售商提供给消费者的维修保养手册应该与提车时的实际情况相一致,同时客户签名也应由消费者签署,并且必须与行驶证上的名称一致,这样新车才能进入正常的保养维修。
该公司的行为显然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公司员工"消费者无需也没有权利了解详细过程"的解释亦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本案中经营者没有对消费者进行商品的完全告知,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是在民事活动中当事人之间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
这既是社会主义商业道德观念的一种渗透,也是长期以来市场经济自身形成的一种规范。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赖于商品交易过程中双方讲诚实,守信用,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依法保护消费者知情权(一)、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消费者要充分保障自己合法权益要加强维权意识,许多消费者为了避免麻烦也就听之任之,认为没有必要为了几元钱的小事大动干戈。
一些经营者抓住消费者这样的心理,不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情权是法律赋予消费者的一项权利,加强维权意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消费者如何提高维权意识,我认为,消费者应该做到,只要有侵害消费者权利的事情出现,消费者都应该用法律或去消费者协会保护自己。
多看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之类的法律书籍,来丰富自己的法律知识,以备受到侵害时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多参加一些法律知识方面的培训,多看一些案例,以备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还不知道。
(二)、司法保护在销售过程中,经营者可能告知销售人员按照实际情况或商品包装上标明的内容向消费者介绍商品,但这并不排除经营者违反《广告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从法理上来看,追究经营者的行政责任并不以造成实际损害为构成要件。
从法律关系上来看,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买卖关系时,经营者已经告知了商品的真实情况,则消费者的知情权没有受到损害,经营者不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尚未发生买卖关系,消费者仅以经营者的广告用语不真实,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由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依据《广告法》第38条的规定,追究广告主的民事责任;如果广告的经营者,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在这里特别强调的是由于人民法院在解决消费者知情权侵害案中具有最终的裁判权,在国家对消费者合法知情权保护工作中享有极大的权威性。
因此,本条的规定对于及时解决消费者知情权侵害案,避免争议久拖不决而给消费者造成更大的损失和伤害,加强对损害消费者知情权行为和现象的司法监督,保护广大消费者知情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行政保护我认为,要想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应该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正确处理消费纠纷,要有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
应做到"以人为本,严格执法,一视同仁,公平对待,维护稳定,提升形象"从这五个方面出发,使"重小事为民排忧树形象"的目标落到实处。
(四)、消费者协会保护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成立,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发起,经国务院及各级人民政府批准,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承担的是党和政府交办的任务,依据法律赋予的七项职能,专门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公益性组织。
消费者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是行政体制改革的必要补充。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迁移保护法》,中国消费者协会及其指导下的各级协会履行以下七项职能: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当消费者的知情权受到侵害时,消费者可以到消费者协会告侵害消费者知情权的经营者,消费者协会要及时受理消费者的侵权案,运用自己的权利及时给消费者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