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教学课程认定标准-上海大学教务处
上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

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为了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委关于对在校研究生建立必要的筛选制度的精神和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一)在校硕士研究生在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工作前(学制2年的应在第四学期前、学制2.5年的应在第五学期前、学制3年的应在第六学期前),各院(系,所)应对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业务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
(二)考核中对思想品德端正,学习成绩良好,并具有从事科研能力的研究生,中期考核给予通过,进入硕士学位论文工作。
(三)中期考核中,研究生有两门功课不及格,或因休学导致所取得的学分不足毕业要求的3/4,应给予延缓中期考核。
(四)考核中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退学处理程序参照《上海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中退学条款),发给研究生肄业证书。
1.有三门功课不及格;2.缺乏科研能力;3.论文开题报告未能按期通过者;4.科学研究或学习不认真负责,不刻苦,或治学态度不严谨,弄虚作假,缺乏应有的科学道德。
(五)被终止学习的学生按学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有关规定就业。
二、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应在博士生资格考试结束后进行。
具体办法可参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执行,对3%-5%不能达到基本条件者,应停止论文工作,其中已取得硕士学位的,作为硕士毕业生就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改写硕士学位论文。
三、研究生中期考核由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系)要成立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院(系)有关领导,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专家三至五人组成。
中期考核结束后两周内学院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部培养管理办公室备案。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六日二○○一年八月第一次修订二○○四年六月第二次修订二○○五年六月第三次修订二○○六年五月第四次修订二○一○年五月第五次修订二○一一年四月第六次修订上海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市教委有关要求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制订本培养方案。
上海大学教务处

培养目标 毕业要求
1.……
附表 2-2 毕业要求对培养目标支撑矩阵(此表可以续页)
培养目标 1
培养目标 2
培养目标 3
……
2.……
3.……
4.……
注:请在对应的表格内打√。
附表 2-3 课程体系与毕业要求指标点关联度矩阵(此表可以续页,行与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毕业要求
课程名称(学分)
1.……
毕业要求
本课程支 撑的毕业
要求
具体指标点
对应的课程 目标
课程教学 环节学时 分配、教 学方式和 考察方式
(说明:“支
第X周 X 学时
第 X-X 周 X 学时
撑关系”必 须覆盖全体 第 X-X 周 课程目标) X 学时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专业负责人
电子信箱
办公电话
手机
通信地址
(可附页)
专业定位的 依据
(可附页)
本专业人才 培养目标
指标点 毕业要求
1.…… 1.1
分解点 1
2.…… 2.1
3.…… 3.1
4.…… 4.1
附表 2-1 毕业要求分解表(此表可以续页)
分解点 2
分解点 3
1.2
1.3
2.2
2.3
3.2
3.3
4.2
4.3
分解点 4 1.4 2.4 3.4 4.4
专业制定的毕业要求,工程类专业采用工程认证的 12 条通用标准和专业补 充标准,其他专业的毕业要求应能完全覆盖以下内容:1.基本理论与知识;2.分 析问题的能力;3.解决问题的能力;4.开展研究的能力;5.正确使用工具的能力; 6.实践应用能力;7.职业规范;8.团队合作能力;9.沟通能力;10.终身学习能力。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2.30•【字号】沪教委高〔2015〕68号•【施行日期】2015.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沪教委高〔2015〕68号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本市教育综合改革,切实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提高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委决定开展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现将《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
各本科高等学校要深入研究,充分认识审核评估的意义,通过审核评估进一步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办出水平、办出特色,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2.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时间安排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12月30日附件1上海市属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方案一、上海市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通知》(教高〔2013〕10号),结合上海市高等教育发展实际,特制定上海市属普通本科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办法。
(一)审核评估指导思想及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规划发展纲要和上海市教育综合改革方案,以现代评估理论为指导,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方针,突出内涵建设,突出特色发展;强化办学合理定位,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和评选2005年度高校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和评选2005年度高校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高等教育【发文字号】沪教委高[2005]40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05.06.19【实施日期】2005.06.19【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申报和评选2005年度高校精品课程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05]40号)各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号)和《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教高厅〔2003〕)3号),在教育部的统一部署下,我委将组织开展2005年度上海高校精品课程申报和评选工作。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
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必须是本科或高职高专开设的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在本校连续开设3年以上的基础课或专业(技术)基础课。
课程负责人具有教授职称(高职高专院校可适当放宽到副教授),课程支撑网站应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各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申报上海市级精品课程的可提供1-2位主讲教师的现场教学录像),录像必须按照“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制作,反映教师风范、该教学单元的实际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可以将课件或全程授课录像上网参评。
为加大优质教学资源共享的力度,申报课程应逐年增加授课录像上网,申请人在申请表中需要填写授课录像上网计划,2至3年内达到全程授课录像上网。
二、建设原则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本科院校按照“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培养要求,在强调课程内容的专业性、系统性的同时,注重课程的实践性与适应性,体现现代教育以人为本的思想;高职高专院校的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特点,按照国家职业分类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要求,在贯彻理论必需够用为度原则的基础上,注重课程职业性和实用性。
高校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实例一则及其再探索——以上海大学核心通识课为例

高等教育新教师教学我国在高等教育阶段开展通识教育已积累多年经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和丰硕的研究成果。
在对通识教育的众多研究中,“哈佛模式”是被提及最多的一种模式。
《哈佛通识教育红皮书》也被认为是通识教育领域绕不开的经典读物。
我国高校中现行的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多半是参照美国高校的模式而来,却常被学生用来“充学分”和“刷手机”,通识教育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一、来自上海大学通识教育课程改革的试验上海大学自2011年实施大类招生与通识教育改革以来,通过三年的实践和努力,通识教育改革已进行了许多积极有益的探索。
2014年,经过长期酝酿和多次研讨,教务处在对原有的课程库逐一挑选、对课程框架精心改良、教师队伍重新组合后,23门核心通识课脱颖而出。
首批开设的23门核心通识课分为人文、经管、理工三个大类,涵盖“艺术修养与审美体验”、“科技进步与生态文明”、“经济发展与全球视野”、“人文经典与文化传承”、“政治文明与社会建设”五大模块,授课对象主要面向大一学生。
4学分的设置、教授领衔的教学团队、对自主学习的高要求,核心通识课处处充满着改革气息。
为了解学生修读核心通识课的基本情况和课程效果,课题组对课程进行了追踪调研,先后开展了话题征文、网络问卷、访谈、研讨等多种形式的调研活动。
调研历时一个学期,参与调研的人文、经管、理工三大类学生超过300人次,其中以理工类学生为主,被调研到的课程囊括了全部23门核心通识课。
调研收集到了丰富的一手资料,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核心通识课“试水期”学生学习与教师教学的情况,为上海大学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改革提供了可靠的依据。
下面将从学生选课初衷、课堂情况反馈、教师情况反馈、作业与论文反馈四方面分析课程改革的成效。
就学生选课初衷而言,主要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出于个人兴趣,为选择专业做好准备。
第二类是自觉完善知识结构,有目的地进行自我提升。
第二类学生对核心通识课的认识更符合学校对于通识教育培养“全人”教学理念。
上海大学选课说明

关于上海大学学生选课的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以学分制、选课制、短学期制为核心的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使广大学生充分利用在校的学习时间和学校的教学资源,我校在《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中,对全日制学生选课的原则与程序作了规定:学生选修应以课程教学计划和开课课程为依据。
全日制学生每学期选修的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或超过35学分(夏季学期除外),尚有不及格必修课的则不得超过30学分。
毕业设计学期和其他特殊情况参照"上海大学学生选课补充规定"执行。
经研究,特制订如下补充规定:一、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学生的学期选修课程可以少于15学分。
1、毕业设计(论文)学期的前一学期(第11学期),学生因剩余课程已不足15学分;2、所要选修课程当学期未开设,致使所选修课程学分已不足15学分;3、学生因提前毕业,剩余课程已不足15学分;4、学生因延长学籍,所要选修课程的学分已不足15学分。
二、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学生的学期选修课程可以超过35学分。
1、在毕业设计学期,所修课程学分可以超过35学分,但不得超过40学分;2、教务处已同意缓考,可不将缓考选入的课程计入35学分内;3、因修读第二学科等原因,所选周六、周日在延长校区开设的课程,可不计入35学分内。
三、教务处在选课结束后,将以学院为单位提供选课少于15学分和超过35学分的学生名单,院(系)应根据本规定进行审查,经学院(系)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后,学生选课方为有效;对于不符合本规定的,院(系)应敦促其在开学第一周周末的选课中进行课程的增选或退选,否则其所选课程将全部作无效处理。
四、其它本补充规定未尽事项,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和处理。
各院(系)我校本科学生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总有部分学生因各种原因未完成选课任务,从而产生选课遗留问题。
为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强化两级管理,教务处决定采取由学院统一审批汇总选课遗留问题,教务处一揽子解决的办法。
即在选课结束后,有选课遗留问题的学生到院(系)填写登记表(附件一),院(系)在每学期第三周内填完汇总表(附件二)交教务处,教务处将一次性解决选课遗留问题。
上海教育委员会文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沪教委高〔2018〕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和2016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各本科高等学校: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高〔2016〕35号,以下简称35号文)要求,我委将继续推进上海高校在线开放课程的建设、共享与应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经研究,我委决定继续开展2018年度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立项申报和2016年度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立项申报工作1. 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要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借鉴和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活动上的特点和优势,加强在线课程建设方案的综合设计,形成较为完善的在线学习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的教学实施方案;要改革课程教学评价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反馈机制,重视过程评价。
各课程所属高校要推进建设校本课程资源库,把在线课程作为本校课堂教学的重要补充,加强应用与分享,通过在线课程的应用,改进教学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其他要求详见35号文。
2.申报和评选办法。
各高校应在校内遴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申报课程,每所高校申报课程不超过3门,每位课程负责人只能申报1门课程,已经担任市级优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的负责人不能再申报同类课程。
每门课程需填写《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立项申请表》(一式五份,格式同35号文),并于5月25日前送交上海市教育评估院。
我委将根据建设要求及课程所属学校已具备的建设条件,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指导、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
二、项目验收工作1.验收范围。
2016年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共60门。
具体名单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6年上海高校优质在线课程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沪教委高〔2016〕62号)。
2.验收内容和办法。
建设课程应根据立项时的建设思路和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规范合理地使用项目建设经费。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是为上海大学本科生提供深入了解上海大学校园生活资源,更好地安排学习生活,以及更加全面地支持教育教学任务的一项重要服务。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的总体目的是为学生在校学习提供科学、规范的课程选择,充分利用所有学科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现学生的个性发展。
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可以在必修课中根据自身专业需要,按照规定完成相应学分要求。
必修课是一些基础理论性课程,如语言、数学、物理、化学等;选修课是一些学科特色课程,是学生结合自身兴趣与能力,在把握学科范畴内选择本科学习内容的重要策略。
选课前,学生有义务参加教务处开设的专题讲座,以便更好地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课程的安排及学科的培养方向。
此外,学生也可以参加教务处安排的一些实践性活动,如开放教室、专家访谈、课程研讨等,帮助学生更好的理解学科的方向和内容,更好地安排学习计划。
在正式选课前,学生需要完成选课登记,具体流程包括:学生根据学院颁布的课表,在规定时间在教务处按照学习计划完成登记;根据学院要求,学生将按照规定选择必修课和选修课;学生根据学院的课程时间安排,将所选的课程分配到各个学期(秋季学期、春季学期);最后,学生在系统中进行确认,将完成选课登记工作。
完成选课登记后,学生可以更好地把握课程学习计划和进度,在学习课程时,可以有效地减少考试复习时间,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把握课程深度,更好地掌握学习内容,及时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学生的学习提供更好的保障。
通过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学生可以更加系统的把握学业计划,学习科目安排合理,学习内容丰富,学习过程精彩刺激,学习成效及时反馈。
此外,学生还可以参加教务处安排的一些各项活动,及时熟悉学校最新政策,及时了解校园热点,丰富知识面,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学习基础。
总之,上海大学教务处选课,是对学生的学习计划更加细致的把控,更好地支撑学习任务,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升学习效率,实现学业进步,是上海大学展现的一面鲜活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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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要求
本课程支 撑的毕业
要求
具体指标点
对应的课程 目标
课程教学 环节学时 分配、教 学方式和 考察方式
(说明:“支
第X周 X 学时
第 X-X 周 X 学时
撑关系”必 须覆盖全体 第 X-X 周 课程目标) X 学时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支撑关系 教学内容 教学方式 考察方式
课程目标 达成评价 方法及标
准
课程目 标1
课程目 标2
课程目 标3
课程目 标N 分值
<0.6 课程 目标
1 课程 目标
2 课程 目标
3 课程 目标
N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标准
0.6-0.69 0.7-0.79
0.7-0.89
目标 1=(样本平均分 /N)
目标 2=Leabharlann 样本平均分 /N)目标 3=(样本平均分 /N)
目标 4=(样本平均分/ N) 100
0.9-1.0
专业负责 人审核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系 审核意见
(系)
(签名)
年月日
学院 审核意见
注:
(签名) 年
1. 课程目标要与相关毕业要求指标点具有清晰的对应关系;
(公章) 月日
2. 教学方式要能体现课前教学平台自学、课中研讨互动、课后作业的内容安排;
3. 考察方式要能体现过程考核数据的采集,考察内容和评分标准能够针对课程
课程目标 X 中…… 课程目标 X…… 课程目标 X……
挑战性问 题或项目
课程目标达成评价方法
(注:具体考核来源和占分及课程目标数根据实际进行调整)
平时成绩 N 分
考核来 考核来 考核来
源1
源2
源3
(N 分) (N 分) (N 分)
期末成绩 N 分
考核来源 考核来
4
源5
(N 分) (N 分)
课程目标达成度 (注:样本平均分/样本 应得分即为课程目标 达成度,用小数表达)
目标设计,考核结果能够证明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
附表 2: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问题或项目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处
教务处【2018】13 号
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教学课程认定标准
为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 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推动我校课堂教学革命,全面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学 校决定开展研究型挑战性教学课程认定工作。现将课程认定标准公布如下:
一、课程理念 研究型教学, 也称研讨式教学, 是以学生为中心,引导学生创造性地运用知 识,在研讨中积累知识,培养学生自主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锻炼思维的新型教学模式。与传统课堂教学相比,研究型教学最本质的转变在于 使学习者成为意义的积极建构者、研究者, 而不是被动的接受者;教学的目的是 塑造、引导、培养学生的价值和能力,而不仅仅是传授知识。 研究型挑战性教学强调以项目或问题驱动,合理提升课程挑战度、增加课程 难度、拓展课程深度,真正把“水课”变成有深度、有难度、有挑战度的“金课”, 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需秉承“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围绕“价值塑造、能力培养、 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内容展开,结合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来设计。 三、课程教学方法 研究型挑战性教学的教学活动应达到如下标准: 第一,基于问题或项目开展课堂活动。问题或项目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标准: 1.学生需要大量课外阅读才能回答问题、完成项目;2.学生自主完成;3.问题或 项目的结果是开放的,问题答案不是唯一的,项目的性能指标是可以不断追求提 升的。
课程编号
课程 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
1.学分: 学时: 2.课程性质: 3.适用专业:
适用对象: 4.先修课程: 5.首选教材:
二选教材: 参考书目:
(中文) (英文)
(说明:教学大纲必须以课程目标为中心进行设计,课程目标能够支撑毕
业要求指标点的达成)
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 1: 课程目标 2: …. 课程目标 X:
第二,合理安排课前、课中、课后的教学活动。课前自主学习、课中互动研 讨、课后延伸完善和实践。
第三,研究型教学的评价应以过程评价为核心。明确课前、课中与课后的过 程数据采集方案,在总成绩中的占比,体现对学生素质和能力的考察。
第四,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四、课程实施过程 研究型教学的实施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步骤: (一)教学辅助平台上建课 教师在教学辅助平台上发布课程介绍、课程大纲、考核方式等基本信息。 (二)教学辅助平台课前资料发布 1. 问题或项目的设计与发布。教师在课前根据课程内容,设计若干问题或 者项目,发布在教学辅助平台中。 2.在教学辅助平台发布与问题或项目相关的学习资料,供学生课前自学(如 视频、文献、课件、参考资料等); 3.在网络平台发布与课前学习内容相关的作业,检测学生自学效果。对具有 共性的学生问题,可以在讨论区或课堂上进行统一解答。 (三)学生课前自主学习 学生在教学辅助平台上进行自学,同时利用图书馆、资料室和互联网等查阅 资料,对课前发布的问题或项目开展研究。对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和疑难问题, 教师给予指导和解答。 (四)课堂讲授、研讨与互动 教师课堂讲授,并围绕事先的学习内容、发布的问题或项目、完成项目时遇 到的困难,师生之间、生生之间在课堂上展开充分研讨与互动。 (五)课后作业辅导 课后继续完成问题或项目,加强研究成果的拓展应用和研究结论的不断完 善。 (六)课程考核 根据课前、课中、课后和综合考查的学习数据,进行课程考核。 五、申报认定流程
联系人:陈晓玲(教务处教研科 宝山校区 A 楼 505 室) 联系电话: 66133507-803
附表: 1. 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大纲 2. 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素材汇总表
上海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日
上海大学教务处
校对:许科
签发:彭章友
2018 年 11 月 2 日印发
附表 1:上海大学研究型挑战性课程《》教学大纲
请各学院(系)拟申报认定的课程,课程负责人需提供:研究型挑战性课程 教学大纲(附表 1)、研究型挑战性教学问题或项目汇总表(附表 2)、课程实 施过程佐证材料,于 11 月 30 日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xlchen@,逾期不予受理。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评审、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