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差错事故与纠纷防范
(完整版)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医疗纠葛医疗事故防备和办理方案一、目的1、医疗纠葛是指医患两方对医疗结果及其原由产生的分歧或争议;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例、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惯例,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事故。
2、为了正确、实时、有效地办理医疗纠葛及医疗事故,规范医疗行为,确实保护患者、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升医疗质量,并依据国务院公布的《医疗事故办理条例》,联合本院实质状况,拟订本方案。
二、成员及职责1、医疗事故办理小组一致领导医疗纠葛及医疗事故的办理工作。
组长:由医院医务科长担当成员:由分管医疗及护理的副院长、办公室主任、护理部主任、各科主任、捍卫科主任以及发生医疗纠葛或医疗事故的科室负责人构成。
2、医院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为医疗质量监控及管理部门,详细依据有关规定负责按期检查医疗服务质量,拟订改进举措。
3、办理医疗纠葛及医疗事故的主要职能部门是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为:(1)拟订有关医疗争议防备和办理的基来源则;(2)受理医疗纠葛及医疗事故的投诉和申请;(3)向有关科室和人员检查取证,查阅有关资料;(4)组织有关专家检查有关事项;(5)认定当事人答允但责任的大小,主要责任人及次要责任人;(6)提出处理方案;(7)反应办理建议;(8)按规定上报事故检查状况及办理结果。
三、医疗纠葛及医疗事故的防备方案1、总则(1)医院及各科室应组织医务人员增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例、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惯例的学习,并详细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增强医德医风教育,遵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行贿,建立敬业爱岗精神,努力研究业务,不停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一心一意为病人供给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责备,严格管理,不停完美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增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增强平时检查及查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按期进行剖析整顿。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是用于处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发生的差错事故和医疗纠纷的法律和制度体系。
一、差错事故处理制度:
1. 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差错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提供安全的医疗环境,确保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及时报告和处理差错事故。
2. 医务人员责任: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医疗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和质量,如发生差错事故应及时报告并配合调查处理。
同时,医务人员也享有一定的法律保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如遭受纠纷与攻击,有权要求相关部门进行保护和维权。
3. 患者权益保护:患者有权获得医疗安全和质量保证,如发生差错事故,患者有权获得及时的赔偿和补救。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
1. 协商解决:医疗纠纷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即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签订协议,达成和解。
2. 仲裁机构: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可以共同选择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仲裁,以达成争议解决。
3. 诉讼程序:若仲裁无法解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审理和裁决。
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差错事故与医疗纠纷处理制度,但其目的都是为了保护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权益,促进医疗质量的提升,并为受害者提供赔偿和补救渠道。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1、坚持对全院职工进行法律、法规及加强“以病人为中心”的职业道德教育,努力改善服务态度。
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医疗服务中,各科必须执行**市卫生局颁发的各科诊疗常规及临床医疗护理常规。
坚持首诊负责制度、三级查房制度、值班与交接班制度及查对制度等,三级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等。
针对簿弱环节制定具体措施。
3、做好岗前教育,对新分配来院的医、药、护、技人员除每年由医院进行教育外,各科室主任必须对新进科室人员进行教育指导,包括医师、护士、药剂人员、技术人员、技工等各类人员,尤其对刚毕业、借调人员、进修人员等一定要严格要求加强指导。
4、各科室必须对每年的差错等医疗事件,认真总结讨论,引以为鉴,对科室人员进行必要的教育。
5、对病人进行有创性诊断和治疗项目时,在非紧急情况下均要有患者/直系亲属签字,未成年病人由监护人签字。
6、各科室凡开展新技术、新疗法、新手术必须向医务处汇报,经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方可开展。
在开展上述工作中要把病人的安全放在首位,要充分借鉴大量医疗文献,对其临床意义、适应症、可行性、危险性及应急对策等问题有充分的评估与解决。
7、凡有医疗纠纷苗头的病例,启动院内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
8、对已经发生的医疗纠纷,各科主任必须负责接待家属,耐心听取意见,了解其看法与要求。
认真做好记录,做好调查、核实工作。
科室讨论,准确定性,明确当事人责任,提出具体处理意见,报告医务处并向家属解答。
9、各科室根据医院医疗事故登记及汇报制度制定本科室制度,并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10、此制度是原医院医疗事故登记及汇报制度基础上的
补充规定。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措施及处理预案
一、防范措施
1.医疗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定期执行医疗护理行为,质量监控;
2.责任到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
3.规范医疗行为,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严格执行各种诊疗常规,操作常规;
5.严格执行告知制度,向患者本人或家属说明患者诊疗情况和可能发生的结果,必要时履行签字手续;
6.病重、病危患者应由科主任主持诊疗工作,并向医务科报告,必要时有医务科负责协调工作,包括外请会诊或转院;
7.发现医疗差错或事故倾向,应及时有效地制止事态的扩展,做好善后补救工作,并向医务科书面报告,必要时由医务科会同科主任参与调查、处理工作;
8.对医疗纠纷,先由主治医师负责接待,及时化解矛盾,并向科主任书面报告;如协调有难度,应逐级调查处理,程序为主治医师→科主任→医务科→院务委员会;
9.院办室或医务科接待投诉、来信、来访、工作,负责调查、协调、处理、解释、咨询工作;
二、处理预案
1.执行部门:医务科或院务委员会;
2.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提交书面报告及相关材料;
3.事件发生接报告后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阻止损害后果扩大,协助接待家属,妥善做好处理工作;
4.进行调查、核实,召集相关人员分析、讨论,明确性质,提出整改措施;
5.指导家属按照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进行鉴定、调解、法院,参与调查工作;
6.制定或修改相关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医疗事故发生;
7.在医务人员中举一反三,展开讨论,吸取教训,强化环节教育,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8.根据医疗事故事件的性质、轻重,对相关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9.对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或补救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负责人,责任人提出加重处罚意见,提交院务委员会讨论;。
医院医患纠纷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医院医患纠纷风险防范及应对措施
1、应组织医务人员加强对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学习,并具体落实到医疗执业活动中。
2、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抵制商业贿赂,树立爱岗敬业精神,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医疗服务。
3、科主任、护士长作为科室医疗安全第一责任人,敢于负责任,敢于批评,严格管理,不断完善科内管理制度。
4、科室内部加强“三基”训练,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日常检查及考核,严格按规章制度执行并定期进行分析整改。
对出现的明显差错及事故隐患,对职工反映的医疗事故苗头要认真处理,不得拖延、阻挠、包庇、弄虚作假。
5、加强医务人员素质教育,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构筑和谐医患关系。
医务人员应主动加强医患沟通,随时将病人的病情及诊疗情况告知病人或家属;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和有关资料要及时、完整、准确;在临床诊疗过程中,需行手术治疗、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患者,应填写知情同意书。
6、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7、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8、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9、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10、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11、任何情况下,未经批准的进修医师不得独自参加各
种会诊。
服务差错及医疗事故防范制度模版(5篇)

服务差错及医疗事故防范制度模版为认真执行____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保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证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院对全体员工定期进行医德医风教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故事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民法通则》、及卫生部等部委制定的相关配套文件为行为准则,严格依法行医。
以法行医、以德行医作为每位员工年度考核的内容之一。
二、医务人员严格执行诊疗常规,院长经常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及时纠正问题。
对容易发生医疗纠纷和安全问题的科室进行重点管理。
三、医院有专人负责对处方、病历等医疗护理文书进行质量检查,对社区站的处方、病历进行抽查。
凡发现处方、病历的质量问题,要求责任人立即改正,典型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使全体员工共同提高。
四、医务人员应充分理解和尊重患者的隐私权、知情权及同意权;医师在实施检查治疗方案前,将诊疗计划如实告诉患者,取得患者和家属的理解、认可与配合。
五、办公室对医疗质量实行定期监控,对因质量问题引起的投诉,分析原因,寻找事故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如确系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过失,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将采取整改措施,防止隐患酿成大错,对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按医院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向院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小组汇报。
六、医院对员工进行业务技术培训,定期组织考核,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服务差错及医疗事故防范制度模版(2)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组织保证医务科为医院举办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社康部负责接受患者对社康中心医疗服务的投诉及向其提供咨询服务,负责社康中心医疗质量的日常管理和医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医疗安全责任书签订工作;医院党委负责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承担防范医疗事故的工作。
二、加强培训,知法守法,为防范医疗事故提供法律支持医院为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医疗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医疗安全主题教育活动。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五篇范文)第一篇: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一、目的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l.各临床、医技及其它相关科室必须遵照“质量第一、患者至上”的服务宗旨,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工作。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享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统一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学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4)预计治疗效果不佳者;(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医院感染者;(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10)已经拖欠医疗费用者;(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13)患者自选医师诊疗者;(6)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要求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完成。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1周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完成。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小时之内完成,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并签字。
(12)抢救记录如未能及时书写完善,须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放射科医疗差错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

放射科医疗差错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Revised by Petrel at 2021放射科医疗差错事故预案及防范措施为了加强对放射科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的管理,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医疗争议,根据相关的法规、制度,并结合放射科的特点,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识放射科工作特点1、放射科工作量大,检查设备和种类多,各类检查和报告均限时完成,容易忽视检查和诊断细节,造成不同程度的技术和诊断缺陷,甚至误漏诊。
2、各种检查都有其适应症和禁忌症,禁忌症患者易因工作疏忽接受检查。
3、各类造影、增强所使用的碘剂可能引起不同程度的过敏反应。
4、不少放射检查需要预约进行,有些检查预约时间较长,可能引起病人及家属的不理解。
5、放射检查是整个诊疗工作的一部分,与其他环节相互影响。
其他环节的问题也可能引起对放射检查的不理解或不满。
二、放射科常见的医疗事故争议1、窗口的服务态度;2、各类检查的误漏诊;3、未能按限时要求检查或出报告;4、同一病人前后报告不一致;5、碘过敏反应。
三、放射科医疗事故争议的防范措施1、科主任以身作则,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制定诊疗方案,对疑难病例及时组织会诊。
2、各专业组长做好本组内各方面的工作,对本组下级医师做好指导工作,遇到疑难病人及时提请全科讨论。
3、严格技术操作常规,牢固树立无菌消毒观念,熟练无菌技术,经常监督、检查,做到一丝不苟。
4、密切科室间的协作关系,放射科业务涉及全院各临床科室,及时与临床科室做好沟通工作,及时得到我科的一些缺陷,同时积极予以处理。
放射科医疗差错防范细则随着放射诊断技术的不断发展,放射科的规模越来越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颁布对放射科工作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
因而,如何避免和减少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已是科室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也是每一名放射科医师必须重视的重要课题之一。
作为一名放射科医师,防范医疗差错和事故做到以下几点非常重要。
一、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常规首先,科室必须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和完善的操作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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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方面的因素
2、服务质量引起的纠纷
→缺乏敬业精神,服务观念淡漠,态度“生、 冷、硬、顶” →缺乏团队精神,推诿患者 缺乏责任精神,在病人面前议论诊疗过程 对病人缺乏耐心解释,病人不了解医疗过程发 生误解 →职业纪律观念淡漠
医院方面的因素
3、医院管理因素引起的纠纷
→未按照《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 法》
七、处理纠纷 应注意的问题
(科室和个人层面)
1、处理纠纷的基本原则
理解患者 真诚相待
以理服人 尊重事实
2、面对投诉者的方法
热情接待 详细记录 及时反馈 合情合理 总结教训
耐心倾听 调查核实 耐心解释 依法处理 防止再犯
3、事件发生后注意的问题
上报制度:一旦发生医
疗纠纷应当立即向科室 主任报告,科室应在积 极协调处理同时及时向 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 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 专(兼职人员)报告, 严禁私自处理
→保障司法鉴定的正确
病历及其相关医疗文件记载最常见缺陷
不重视门诊病历书写,重要告知不记录,不询问过 敏史等; 不重视出院告知、随访、复查等; 对“涂改”和“修改”的内涵认识不清而重抄; 告知内容不注意针对患者个体病情特点; 病程记录不规范,时间模糊,病情记录不清,上级 医生查房缺乏具体内容; 不重视会诊记录、交接班记录、阶段小结;
1、入院记录要求、存在问题
入院记录应在24小时内完成,由实习、
进修医师代替书写的视为缺入院记录 内容要求全面、完整、系统、科学、客 观、准确 搜集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征状, 尤其不要忽略一些有价值的阴性症状 体格检查记录准确,不要遗漏标志性阳 性体征及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入院记录存在问题
患者行使知情同意权 应具备的条件
●民事行为能力 —18岁以上或16岁以上靠自己劳动生活; ●神志思维正常; ●有一定判断能力; 具有上述三条件的患者,知情同意权由其本人行 使方可有效,但表示放弃的应履行法定手续。
2、告知内容
*患者病情及预后 *疾病诊治情况及方案、风险,特别是有一
定危险,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 疗 *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医药费用情况,特别是收费 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 疗 *回答患者或家属想要了解的问题
三、医疗纠纷的危害
* 严重干扰医疗秩序 * 医务管理部门工作量增大 * 医疗单位经济负担增加 * 医院声誉、社会效益受到影响 * 医患关系紧张
四、医疗纠纷的表现形式
医疗损害侵权纠纷 医疗知情权纠纷 费用纠纷 无理取闹
五、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情况
病情突然变化 漏诊误诊误治 医护人员内部 治疗效果不佳 过失造成损害 态度恶劣 费用过高
3、告知方式
书面告知→知情同意书 口头告知→体现在病程 无形为能力人的告知(未成或 精神病患者)→其家属或监 护人告知
4、告知义务与纠纷
未尽告知义务或未见书面记录 告知义务不全或书面记录不全 知情同意书不规范 内容不全,特别是一些常见的并发症未记录 知情同意书无患者或家属签字,无医师签字 术中更换术式未征求家属意见及再次签字 患者的关系人签字,但缺授权委托书 知情同意书涂改不作为证据 自动出院放弃治疗者未签知情同意书 知情同意书中未写明因病人不配合治疗而引起的后果, 有时需要同室陪人签字证明
*目前法医司法鉴定管理尚不完善,
把许多的正常并发症定于不良结 果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也是 使纠纷索赔额增大原因之一
*作为法官,缺乏医学知识,把患
者作为弱势群体,倾向患者,所 以好多构不成医疗事故的,法院 也判决赔偿
二、医疗纠纷增长的原因
医院方面的因素 患方因素 社会因素
医院方面的因素
1、医疗质量引起的纠纷 * 责任心不强,违规操作 * 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引起的纠纷
大
患者上诉法院理由不诉你有无医疗事故, 而是诉你侵权,内容包括
* 告知义务不全,知情同意书中没有涉及
到的并发症出现了 * 没有构成医疗事故但有医疗过错,病人 的不良后果与医疗过错有一定关系 以上情况若形成事实,患者上诉法院 后赔偿数额比医疗事故赔偿数额还高
*起诉法院后,法院也可以委托法
医司法鉴定
应在术后立即完成 术后当天有病程记录 术后连续3天内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并 有手术者或主治医师以上的签字 术后须有麻醉师查看病人并记录
手术记录要求
手术记录层次清楚,注意解剖结构,
注意要描述注意到了什么,分离保护 了什么 新开展的手术须有科主任或授权的上 级医师签名确认后报医务科批准 手术记录有手术者书写,特殊情况下 由第一助手书写,应由手术者签字
手术记录问题
*没按时完成,发生纠纷封存或复印的病历
缺少手术记录 *手术记录简单,特别是一些器官和组织需要 分离保护,肿瘤组织侵犯严重,解剖结构 不清,分离保护困难等,为以后出现纠纷 举证 *手术记录由助手书写而无手术者签字引起质 疑
4、出院记录要求、存在问题
出院记录应在患者出院前完成
死亡记录应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
病历病案的法律属性
《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第77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 的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物 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验笔录、或 者经过公正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 其他书证、视听材料和证人证言。
病历病案的法律属性
医学文书资料是医疗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 制作的公文--直接的法律文件:诊断证 明、死亡证明等。 《档案法》 《医药卫生档案管理暂行办法》 病历是国家当然的档案资料, 其证明力非常明显而容易确定。
病程记录要求
由医师书写,也可以由实习医务人员或试用期医务人员 书写,但要经过本医疗机构正式执业医师审阅修改签 病情变化时应及时记录病情演变的过程,并有分析、判 断、处理及结果 重要治疗应详细记录 对治疗中需要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证明 辅助检查异常(正常)结果的分析及处理措施 抢救记录应记录参加抢救者的姓名、上级医师意见及患 者家属对抢救、治疗的态度及意愿 死亡记录及讨论,主要记录死亡原因、抢救治疗经过 出院前一天病程记录,内容包括患者的病情变化及上级 医师是否同意出院
辅助检查及医嘱问题
输血前因急症未查输血常规、也未在输血前
留取标本、一旦发现感染血清性传染病没法 认定感染的时间 缺少与诊断或治疗有关的检验结果 检验结果回收后处理不及时 辅助检查结果丢失或没及时贴于病历,特别 是病理报告回来结果时病人已出院,应送病 案室归入病案
(三) 医疗知情权纠纷
告知义务与病人知情同意权
病案书写、管理的重要性:
出现纠纷或病人起诉,收集和整理证据 是直接影响诉讼成败的关键 医疗单位负责提供病案原件和病案复印 件,是不可缺少的证据材料 保证病案举证时证据充分,必须认真按 要求书写、并确保病案管理万无一失
病案问题
病案的法律任务 : →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保障医务人员的权益不受侵犯 →保障医疗信息资料的质量
医疗知情权纠纷在争议焦点
●侵害人是否如实告知? ●未如实告知承担何责任? ●应依次解决: --向谁告知? --告知什么? --怎样告知? --未告知责任?
1、告知主体----患者及家属
《执业医师法》26条:医师应当如实向患者或 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当避免对患者产生不 利后果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11条: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将患者的病情、医疗 措施、医疗风险等如是告知患者,及时解答其 咨询。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10条 三者《执业医师法》效力最高 ; 医方的告知对象原则上首先应当是患者本人, 特别是涉及个人生活方式和观念的问题应尊重 患者意见。
医疗纠纷、事故与防范
一、医疗纠纷的现状
数量增多
性质恶化
索赔额暴涨
处理困难
社会影响大
数量增多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对326所医院调查显示,医疗纠 纷的发生率高达98.4%其中: 医务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引起的纠纷占49.5% 对医疗结果期望值过高占93.8% 对治疗结果不满意占37.6% 扰乱医院工作秩序占73.5% 打砸医院医院占43.86% 病人滞留医院不缴纳医疗费用达86%-96%
说法不一致 其他
六、防范医疗纠纷、事故应注意 的几个问题
严把语言关 病案问题 岗位、科室互相协作 慎重对待熟人关系-“破例” 告知义务(尊重知情权)
(一) 严把语言关
日常工作中说话一定要避免:
恶语相向 说话随便,不经思考脱口而出 言之无物,无效交流 承诺绝对
(二) 病案问题
性质恶化
*围攻、辱骂、侮辱、殴打医务人员, 威胁到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甚至 使医务人员致死
*打砸医院、在医院打横幅、摆花圈、 设灵堂,严重影响了医院的工作秩 序
位于深圳市平湖的山厦医院,连续数日医生护士全体 戴着钢盔上班。不仅值班医生在诊室内戴着钢盔给病人诊断, 连护士也不戴护士帽而用钢盔代替。医院其他工作人员,包括 杂工和财务人员也戴上了钢盔
→现病史中忽略了有价值的阳性或阴性征 状 →过去史记录不全 →病史与实际不符,遗漏重要体征
2、病程记录要求、存在问题
首次病程记录应当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病危患者根据病情随时记录,至少每天1次, 记录时间具体到分钟 病重病人至少2天记录1次 病情稳定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录1次 内科系统新入院前3天,外科系统手术后前3 天应每天记录1次病程 抢救记录应与抢救结束后完成 特殊情况于抢救后6小时内完成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26条规 定:医疗机构应当尊重患者对自己的病 情、治疗的知情权
并指出: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或
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 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签字 无法取得患者同意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 场,经治医师提出的医疗处置方案,在取 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的批 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