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5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例一、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了确保在危险环境下进行作业时的员工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可能出现危险的作业环境,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高温作业、高压作业、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等。
二、作业前的准备工作1. 评估风险:在进行危险作业前,由专业人员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评估,明确危险源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紧急预案。
2. 安全培训:对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包括作业规程、安全操作技术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3. 保护装备和设备:根据作业环境的特点,提供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确保员工在危险环境中的安全。
三、作业执行过程中的控制措施1. 作业许可证:制定作业许可证制度,对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许可,并明确作业的时间、地点和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的安全进行。
2. 现场管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严格的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保持现场整洁,确保作业的顺利进行。
3. 安全防护措施: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4. 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明确每个操作步骤和所需的控制措施,禁止操作人员违反规程进行作业。
5. 作业监护:对作业现场进行监护,保证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安全行为和不安全状态。
6. 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发生危险事故或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员工的安全。
四、作业后的处理工作1. 安全验收:作业结束后,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验收,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和收效。
2. 记录和总结:对危险作业过程进行记录和总结,评价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并提出改进意见。
3. 设备维护:对使用过的个人防护装备和专业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下次使用时的可靠性。
4. 员工关怀:关注参与危险作业的员工的身体状况和心理状况,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关怀。
公司企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项目及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危险作业安全可控。
第二章危险作业定义与分类第四条危险作业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的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分类如下:1. 高处作业:在离地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2. 有限空间作业:进入有限空间(如地下、地下管道、储罐等)进行的作业。
3. 带电作业:在带电设备或设施上进行的作业。
4. 动火作业:使用明火、电弧等产生的火焰、火花或高温进行的作业。
5. 噪声作业:在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6. 有毒有害作业:在存在有毒有害物质(如化学药品、放射性物质等)的场所进行的作业。
第三章作业前准备第六条作业前,相关部门应组织编制危险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安全措施、作业人员、作业时间等。
第七条作业方案应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第八条作业前,对参与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
第四章作业实施第九条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第十条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无关人员进入。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应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作业过程中,应加强现场监护,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五章作业结束后第十三条作业结束后,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确保无遗留隐患。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作业过程进行总结评估,查找不足,完善管理制度。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六条对在危险作业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对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危害的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高处作业;2. 粉尘作业;3. 有毒有害作业;4. 高温、高压作业;5. 电气作业;6. 有限空间作业;7. 爆破作业;8. 其他可能造成危害的作业。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加强培训,严格审批,确保危险作业安全进行。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危险作业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审批、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作业人员遵守本制度。
第八条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掌握安全操作技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第三章作业审批与许可第九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进行危险作业。
第十条危险作业审批流程如下:1. 作业部门填写《危险作业申请表》,明确作业内容、时间、地点、人员、安全措施等;2. 作业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评估,确认安全措施到位后,予以批准;4. 作业部门根据批准意见,组织实施危险作业。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
第四章安全措施与培训第十二条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方法。
第十四条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器材。
第十五条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篇一(一)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动火证办理和使用,落实动火证中的安全措施程序,确保动火作业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
2、适用范围适用于厂内一切动火作业。
3、职责3.1安全部负责动火证的办理,以及监督检查动火单位在动火作业中对动火证上要求的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2动火单位负责在动火前对作业证上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动火安全。
4、工作程序4.1禁火区的划分公司安全部门登记审批划定“固定动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
在禁火区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制度。
4.2动火许可证的办理、使用4.2.1在禁火区,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他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作业均属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手续,严禁无动火证动火,否则从严论处,电工必须持有效动火证后,接电焊机,否则从严论处。
4.2.2申请动火单位,应根据动火安全规定落实动火中的各项动火措施,安排好动火监护人(不得少于2人且至少有一名男职工)后方可申请动火。
4.2.3动火证由申请动火单位指定专人或动火项目负责人办理,动火证由公司安全部门审批,特别危险区动火,报分管生产副总审批。
4.2.4安全部门向动火负责人及其了解动火前准备工作情况时,都必须如实回答,否则,从严处理。
4.2.5必须在动火证批准有效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动火工作,凡延期或补充动火都有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4.2.6动火人到达动火地点后,首先要检查动火证中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如有一项不落实,有权拒绝动火。
4.2.7“动火证”由动火人随身携带,不得转让,不得涂改或转移动火地点。
4.2.8动火证审查批准,必须到现场审查,确认安全,可靠,方能开具“动火证”。
4.3动火中落实的安全措施4.3.1将动火设备内的可燃、易燃物质彻底清理干净,然后用蒸气或空气吹扫或水洗,并保持足够的时间和次数,保证容器内无可燃、爆气体或液体,最后还要放满清水。
4.3.2切断动火容器设备相连管道,并加设备盲板,进行彻底隔绝动火,车间易燃易爆物料必须清理干净。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严格审批、确保安全。
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建立健全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第五条危险作业分为以下几类:(一)化学危险作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二)放射性危险作业:涉及放射性物质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销毁等作业;(三)电气危险作业:涉及电气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四)机械危险作业:涉及机械设备运行、检修、试验、改造等作业;(五)高处危险作业:涉及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六)其他危险作业:指上述类别以外的危险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类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明确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
第三章危险作业审批第七条危险作业实行审批制度,危险作业前应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八条申请危险作业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危险作业审批表;(二)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三)危险作业应急预案;(四)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九条危险作业审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第十条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在收到危险作业申请材料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对危险作业进行现场监督。
第四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明确作业范围、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应急处置等内容。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告知作业人员危险因素、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期间,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篇)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危险作业行为,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中存在较高风险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气体作业、化学品作业和机械作业等。
第四条公司对危险作业进行全面管理,充分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禁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第五条危险作业在开始前必须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评估内容包括危险点分析、风险等级判定、安全措施建议等。
第六条危险作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承担起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
第七条危险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由专业人员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了解相关的安全措施和应对方法。
第九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高空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配备安全网,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高温作业必须提供充足的防暑设备,包括防暑服、防暑帽等。
第十三条气体作业必须在通风设备良好的条件下进行,同时配备好呼吸器等个人防护装备。
第十四条化学品作业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禁止直接接触有害化学品。
第十五条机械作业必须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对于特定的危险作业,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操作,确保安全。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七条在危险作业过程中,如有紧急情况发生,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第十九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定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二十条危险作业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应急处理的技能和知识,能够迅速判断和处理突发情况。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公司员工和外来承包商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引发伤害、事故或疾病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高温作业、有毒有害作业等。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管理机构,负责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事故调查和应急处置等。
第五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丰富的危险作业管理经验,能够及时处置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
第六条危险作业管理机构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危险作业的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三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应制定完善的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包括危险作业操作规程、风险评估、安全措施、职责分工、培训等内容。
第八条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应具体明确危险作业的操作流程、安全要求、紧急处理措施等,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危险作业管理的重要环节,应根据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进行科学评估,确定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条安全措施是保障危险作业安全的关键,应严格执行作业人员的个人防护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可控。
第十一条公司应明确危险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确保各岗位人员能够按照规定履行职责,协同合作,提高危险作业管理的效果。
第十二条公司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使其能够正确、规范地进行危险作业。
第四章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和管控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风险评估应考虑作业环境、作业对象、作业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和可能发生的风险。
第十四条风险评估的结果应根据危险程度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确定不同等级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
公司十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第三条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危险作业安全、有序、高效地进行。
第二章危险作业分类及辨识第四条危险作业分类:1. 高处作业:指在离地面2米(含2米)以上,且无可靠安全设施的地方进行的作业。
2. 焊接与切割作业:指使用氧气、乙炔、电弧等产生的火焰或电弧进行金属切割、焊接作业。
3. 有限空间作业:指进入罐体、槽车、管道、地下室、坑洞等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4. 危险化学品作业:指使用、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化学品及含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
5. 高温、高压作业:指在高温、高压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6. 电气作业:指在带电设备上进行的作业。
7. 机械作业:指在机械装置上进行的作业。
8. 露天作业:指在露天环境下进行的作业。
9. 水下作业:指在水下进行的作业。
10. 特种作业:指国家规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辨识:1. 作业前,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检查,辨识潜在的危险因素。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危险作业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责任。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作业许可制度:1. 作业前,需办理作业许可证,明确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作业人员及安全措施。
2. 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 作业许可证有效期内,如作业内容、作业时间、作业地点等发生变化,需重新办理作业许可证。
第七条作业现场安全措施:1. 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提醒作业人员注意安全。
2. 作业现场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备。
3.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4. 作业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 作业现场不得吸烟、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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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现场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结合作业项目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要求各部门所有人员严格遵守、互相监督、杜绝违章、保证安全。
二、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等于或高于基准坠落面2米)
2、临电作业
3、明火或易燃易爆作业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
5、吊装起重作业
6、安装拆除作业
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1、安监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明火作业安全检查,动火证的
批准;负责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验收;
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交底的落实情况;对现场进行日常检查,
发现隐患下发整改通知书,以及时消除隐患。
2、物资部:购置、发放、更新危险作业劳动保护用品及安全
防护设施;购置时要审核供货单位的资质材料,严禁三无、不
合格产品入场;做好有关记录材料。
3、工程部(技术人员):编制安全保障措施和方案,并对作业
人员进行交底。
措施或方案要做到:操作性强、有针对性、科
学优化。
4、机械部:根据作业项目教育培训制度的规定对有关特种作
业人员进行教育,交底及考核;审核特种作业操作证,杜绝假
证、过期证入场。
四、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1、安全技术交底:在安排危险作业前,相关部门或人员要组
织力量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明确危害的严重性,
发表主预防措施。
2、指定作业安全监督员:作业过程中要有安全监督员负责现
场管理,如明火作业的看火人、各班组的工班长。
安全监督员
要坚守岗位,严禁私自脱岗,发现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处理或上
报处置,情况危急时可指令人员停止作业,离开作业点,待处
置安全后再组织施工。
3、合理组织施工作业:有作业禁忌证人员、生理缺陷、劳动
纪律差、喝酒及不良心理状态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4、危险作业安全保障措施
1)高处作业:作业点必须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确有困难不能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采取临时保障措施以保
证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使用的工器具
要放好,严禁随意抛掷;遇有五级以上强风、大雾、雷爆
等不良天气时,需停止露天作业。
作业场所要有足够的照
明措施。
2)临电作业: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作业时要佩戴好绝缘保护用品,挂设禁止合闸等标识标牌。
3)明火和易燃易爆作业:主要涉及现场的氧气、乙炔焊接作业、防水作业和食堂液化气使用。
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
执行“明火审批制度”,做到持证上岗;防水作业要加强通风,严禁与明火作业同地点同时进行;食堂管理员要定期
组织对气体报警及自动切断装置进行定期检测,保证其动
作灵敏性及可靠性。
4)有中毒或窒息危险作业:严格执行先检测、先通风、后作业的原则组织作业。
作业前要进行申报,待审批后方可
进行施工。
5)吊装起重作业:作业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吊装前要先对机械设备、吊索器具进行检查;操作:作业
过程中做好周边防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对于超过一定
规模的起重吊装工程,要编制专项方案并请有关专家进行
论证,并严格按方案组织生产。
6)安装拆除作业:对临建房屋要委托相应有资质单位进行作业,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设备的安装与拆除,要
制定施工方案,作业前要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工区要指定施工人员进行全过程监管。
7)作业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