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市国税局AB岗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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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岗工作制度b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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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岗工作制度,即A岗和B岗两种工作岗位的设置,旨在通过岗位轮换、相互备份等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从AB岗工作制度的定义、内涵、实施原则、具体措施和优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AB岗工作制度的定义及内涵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一个组织或企业中,将工作岗位分为A岗和B岗,A岗为主岗,B岗为备份岗。

工作人员在正常工作期间担任A岗,当A岗人员请假、出差或其他原因无法工作时,B岗人员可以迅速顶替上去,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AB岗工作制度不仅适用于企业,还可以应用于政府部门、学校等各个领域。

二、AB岗工作制度的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在岗位分配上,要确保A岗和B岗的职责相当,避免出现职责不均现象。

2. 自愿参与:员工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实际情况选择参与AB岗工作制度。

3. 培训培养:组织应加强对B岗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确保能够胜任A岗工作。

4. 动态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A岗和B岗的人员,确保岗位设置合理。

三、AB岗工作制度的具体措施1. 明确岗位职责:明确A岗和B岗的职责范围,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制定轮岗计划:根据工作需求,制定详细的轮岗计划,确保人员能够顺利过渡。

3. 建立备份机制:建立B岗人员的备份库,便于随时调用。

4. 开展培训交流:定期组织A岗和B岗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业务水平。

5. 评估激励:对表现优秀的A岗和B岗人员给予适当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四、AB岗工作制度的优点1.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岗位备份,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减少因人员请假等原因导致的工作延误。

2. 培养人才:AB岗工作制度为员工提供了锻炼和成长的机会,有利于发掘和培养优秀人才。

3. 增强团队凝聚力:A岗和B岗人员之间的相互支持与帮助,有助于加强团队凝聚力。

4. 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合理利用人力资源,提高人员利用率,降低人力成本。

5. 确保工作连续性:AB岗工作制度有助于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防止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导致的工作中断。

ab岗执法工作制度

ab岗执法工作制度

AB岗执法工作制度是指在执法岗位上,采用A、B两个班次轮流值班的工作制度。

该制度旨在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本文将从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概念、特点、实施原则以及具体措施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概念AB岗执法工作制度是指在执法岗位上,设置A、B两个班次,分别由不同的执法人员负责,轮流值班开展工作。

A班是指正常上班时间,B班是指休息日或节假日。

通过设立AB岗,实现执法工作的24小时不间断运行,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二、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特点1. 工作时间灵活:AB岗执法工作制度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调整A、B班次的工作时间,既能保证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又能兼顾执法人员的休息时间。

2. 工作质量提高:通过轮流值班,执法人员可以保持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从而提高执法工作的质量。

3. 工作压力分散:AB岗制度将执法工作分散到两个班次,减轻了单个执法人员的工作压力,有利于维护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

4. 培养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轮流值班使执法人员具备了应对各种工作时间和工作环境的能力,提高了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原则1. 公平公正:在安排A、B班次时,应确保执法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工作质量等方面公平公正。

2. 以人为本:在实施AB岗制度时,要充分考虑执法人员的实际情况,关注执法人员的身心健康,确保执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科学合理: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合理制定A、B班次的工作时间,确保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4. 动态调整: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调整A、B班次的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确保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具体措施1. 制定实施计划:根据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AB岗执法工作实施计划,明确A、B班次的工作时间、工作任务和执法人员。

2. 人员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AB岗执法工作制度的培训,使其熟悉相关工作要求和操作流程。

岗位备份制度

岗位备份制度

AB岗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的有效落实,决定在全局推行AB岗工作制度。

一、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范围
财政、税务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具有办理审批、审核、发证、报名等职能及其他不能脱岗的岗位,必须实行AB岗工作制度。

二、AB岗工作制度的基本内容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每个工作岗位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岗为当日本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确保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工作人员为群众办事。

三、AB岗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
AB岗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平时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不仅要精通主办工作的业务,而且要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

四、AB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
(一)A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B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B岗工作人员应立即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

ab岗工作制度牌

ab岗工作制度牌

AB岗工作制度牌一、目的为提高我单位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实际情况,实行AB岗工作制度,旨在科学合理地安排人员,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提升服务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

三、A岗职责1. A岗人员为当班责任人,对当班期间的工作全面负责。

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秩序井然。

3. 负责安排、协调当班各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4. 负责当班期间的人员管理,确保人员职责明确,工作高效。

5. 对当班期间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报请上级解决。

6. 负责当班期间的资料、文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B岗职责1. B岗人员为辅助责任人,协助A岗人员开展当班工作。

2. 严格按照A岗人员的安排开展工作,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3. 负责当班期间的业务操作,确保业务准确无误。

4. 负责当班期间的设备、设施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 参与当班期间的问题处理,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6. 负责当班期间的资料、文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7.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AB岗调整1. AB岗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

2. 调整前,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调整方案。

3. 调整方案报请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4. 调整后,A岗、B岗人员应及时了解、熟悉新的工作职责,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六、考核与激励1. 对A岗、B岗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2. 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视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岗位调整等处理。

4. 鼓励A岗、B岗人员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提高工作水平。

七、培训与沟通1. 定期组织A岗、B岗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鼓励A岗、B岗人员之间开展经验交流,分享工作中的优秀做法和心得。

ab岗工作制度休假

ab岗工作制度休假

AB岗工作制度休假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提高政府部门的工作效能,保证服务质量,我国政府积极推行AB岗工作制度。

AB岗工作制度是指在政府部门中,每个岗位都设定A岗和B岗,当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由B岗工作人员代替其职责,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本文将从AB岗工作制度的概念、意义、休假安排等方面进行详细探讨。

一、AB岗工作制度的概念与意义1.概念AB岗工作制度,顾名思义,就是将每个工作岗位分为A岗和B岗,A岗为在岗人员,B岗为备岗人员。

当A岗工作人员因事离开工作岗位时,由B岗工作人员替补上岗,履行工作职责。

2.意义(1)保证工作连续性:AB岗工作制度可以确保政府部门在A岗工作人员缺位时,B岗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顶岗,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2)提高工作效率:通过AB岗工作制度,政府部门可以实现工作的无缝对接,避免因工作人员缺位而导致的政务延误。

(3)培养一岗多能人才:AB岗工作制度要求B岗工作人员具备A岗的职责和能力,这有助于提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4)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AB岗工作制度有助于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二、AB岗工作制度的休假安排1.休假原则AB岗工作制度的休假安排应遵循以下原则:(1)公平公正:休假安排应公平公正,确保每个工作人员都有机会享受休假。

(2)工作需求:休假安排应充分考虑工作的需求,确保在休假期间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3)个人意愿:休假安排应尊重个人的意愿,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生活和工作实际情况。

2.休假流程(1)工作人员提出休假申请:工作人员应提前向上级领导提出休假申请,说明休假的时间、原因和联系方式。

(2)领导审批:上级领导根据工作需求和个人意愿,审批休假申请。

(3)确定AB岗:审批通过后,根据A岗和B岗的职责和要求,确定休假期间的B岗工作人员。

(4)工作交接:休假前,A岗工作人员应与B岗工作人员进行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

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

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是一种基于团队协作的工作制度,它能够提高团队间的合作效率,提升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益。

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步骤如下:一、目标设定在实施AB岗工作制度前,应先明确目标。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能够实现的目标,并明确实施AB岗工作制度的利弊。

在确定目标的同时,也要注意考虑各种因素,如团队成员的素质、工作环境及工作内容等。

二、岗位分配根据实施方案所要达成的目标,依据各成员的能力和工作特点,分别分配不同的岗位和职责。

除此之外,还应制定详细的工作任务描述和职责分工,以确保每个人能够清晰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

三、任务分配在明确了各岗位和职责后,需要将任务进行分配。

根据各岗位的任务需求,制定明确的任务计划,并将任务根据职责分配给相应的岗位。

任务分配时还需要注意任务之间的关联性、优先级、工作量等因素。

四、培训支持在岗位和任务分配完成后,需要进行相关培训支持。

培训包括技能培训、知识培训、团队建设等。

通过培训支持,提高团队成员的职业素养和能力,提高整体生产效益。

五、监督管理实施AB岗工作制度后,应及时、详细、全面地监控管理员工的工作,对团队的生产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保证建立的系统科学可行,预防出现无法控制的意外情况。

六、反馈调整集中员工的意见反馈,调整方案。

在实施AB岗工作制度时,需要及时收集团队成员的反馈,对团队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遵循反馈调整,定期召开汇报会议,以应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实施AB岗工作制度,能够提高团队合作的效率,提高企业的整体生产效益。

以上就是AB岗工作制度实施方案的主要步骤,同时也需要注意实施需要遵守的操作规程、细节等。

只有严格按步骤执行,才能使该工作制度发挥最大效果。

AB岗无缺位服务制度

AB岗无缺位服务制度

AB岗无缺位服务制度
(一)AB岗无缺位服务制度,是指在工作日内,A岗责任人因事离岗,B岗责任人顶岗的工作制度。

(二)AB岗无缺位服务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和具备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离岗期间,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代理行使其职权;领导班子成员明确AB岗,实行一岗双职。

各工作岗位原则上都要确定AB岗工作人员。

涉及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的窗口单位和服务岗位要严格执行AB岗工作制。

(三)A岗责任人因事由需离岗,须提前做好岗位移交工作。

若因特殊原因未能来得及移交的,B岗责任人要主动顶岗。

(四)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

(五)加强AB岗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一专多能。

对不能胜任A岗工作的B岗人员要予以调换。

(六)对未执行本制度造成工作失误、延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机关工作制度-AB岗工作制度

机关工作制度-AB岗工作制度

AB岗工作制度
第一条AB岗工作制是指在工作日内,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

当A岗责任人因故不在岗,B岗责任人应自动顶岗,及时处置能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

第二条A岗责任人因故离岗,必须提前向B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情况特殊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第三条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要履行A岗职责,同时做好本岗工作,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

第四条B岗不能当场处置的,要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的办法,不得无故耽误。

第五条A岗回到工作岗位后,B岗应及时向A岗交接工作。

第六条实行AB岗工作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空岗、缺位,延误工作的正常办理开展。

因推诿、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在岗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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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局AB岗工作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国税系统效能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为合肥市经济建设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广大纳税人服务,同时,也是为了适应国税事业发展的要求,培养一岗多能人才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国税系统各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第三条AB岗工作制度是指单位在现有工作岗位与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对每项工作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在工作日内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国税机关实施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重点是指对外办理涉税事宜的业务工作岗位,如窗口岗位、税收管理员日常管理审核岗位、业务征管日常咨询岗位等。

第四条结合税收工作特点,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确定AB岗的形式。

(一)在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当班子成员请假或外出时间超过一周时,应及时指定班子另一位成员暂时履行该班子成员的职责权力,并对执行的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二)在AB岗重点岗位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在相近岗位之间,确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的岗位,落实A岗、B岗责任人,即相近岗位的工作人员之间互为AB岗。

当A 岗人员因故不在岗时,B岗人员顶岗或互为备岗。

AB岗责任人确定后,一般应保持稳定,确需作调整的,应在作出调整的当日报人事教育科备案。

(三)对办税服务厅内实行“一窗式”管理的,应实行全能岗制。

对金税工程防伪税控发行岗等不能进行“一窗式”管理的特殊岗位,也应实行备岗制度。

第五条为防止因某工作人员的缺位、空岗,导致该办的服务事项缓办、急办的服务事项延误,确保税务工作岗位实时服务、全能服务、满时服务、有效服务,进一步明确AB 岗相应工作职责及要求。

(一)A(或B岗)岗责任人离开岗位需要顶岗的,应事先报告本部门负责人,并告诉B岗(或A岗)责任人,由其暂时负责本岗工作。

(二)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 岗责任人的职责权利,及时办理根据工作性质可以办理的一般性事务和紧急公务,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岗(或B岗)责任人因休假、学习、公出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一天向B岗(或A岗)责任人做好工作交代,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代的,B岗(或A岗)责任人应当主动顶岗。

(四)因特殊情况A、B岗均缺位时,部门负责人应安排熟悉本部门业务的人员顶岗。

(五)AB岗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

(六)为防止因部门集体外出造成脱岗,建立各部门对应联系制度,避免出现无人顶岗现象。

如本部门确需同时外
出或人数少而又经常外出办事,每周要安排两天以上时间在办公室办公,并在外出留言牌上或公文处理系统留言中写明外出工作时间和人员联系方式,同时,应告诉对应联系部门,对可以委托对应联系部门办理的事项委托其办理。

AB岗对应联系部门、对应联系人员应加强联系,及时交流、了解相互之间的工作业务,在一方外出时要保证工作的接替和衔接。

第六条各单位、职能部门应采取集中学习或A岗责任人与B岗责任人“结对子”等方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备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第七条对AB岗责任人不执行本制度规定,推诿、扯皮造成工作失误,借故刁难纳税人,被纳税人有效投诉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经济惩戒、政纪处分,并追究负直接领导责任的主管人员责任。

第八条本制度由合肥市国家税务局征收管理处负责
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2005年10月1日起执行。

之前与本制度抵触的,执行本制度。

湘东区国家税务局AB岗工作制度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信息索取号:J24530-0802-2009-0018
公开时限:常年公开
文件编号:
湘东区国家税务局AB岗工作制度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办税,结合湘东国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湘东区国家税务局履行对外服务职能的部门、窗口和税务人员应该遵守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AB岗工作制度是指国税机关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完善工作职责的基础上,在相近岗位之间,实行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

每个工作岗位应有2名经办人员相互替补,A岗为当日岗位的业务主办人员,B岗为协办人员,确保每个工作岗位自始至终有人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湘东区国家税务局对外服务窗口单位具有受理、审批、审核、发证等职能及其他不能脱岗的岗位,应该实行AB岗工作制度。

第四条AB岗工作人员的基本条件AB岗工作人员必须政治思想素质好,熟悉业务操作规程;工作责任心强,办事公道;坚持原则,廉洁奉公;有较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互助精神;平时注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工作能力,既精通本职工作的业务,又熟悉协办工作的业务。

第五条AB岗工作人员的职责要求(一)A岗工作人员因休假、学习、出差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组织报告,同时与B岗工作人员做好工作交代,按程序做好移交工作,B岗工作人员应无条件做好替补上岗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A岗工作人员在特殊情况临时离岗,B岗工作人员应当主动顶岗,确保不出现脱岗现象。

(二)B岗工作人员在顶岗期间,应做好本职工作,并享有A岗工作人员的职责权利,对A岗的工作认真负责,并对执行A岗的工作结果负相应责任。

(三)AB岗工作人员应持牌上岗,加强协调和配合,AB岗要做好业务交接工作,保证不出差错,不得互相推诿,影响办事效率。

(四)AB岗工作人员之间要相互传授业务知识、操作规程和操作技能;单位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AB岗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相互顶岗,顺畅运
作。

第六条AB岗考核与督查AB岗工作人员执行AB岗的工作情况列入公务员(事业、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内容。

落实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职责。

各对外服务窗口单位AB岗位应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并将设置情况报人事教育部门备案。

对AB岗工作人员因违反职责造成工作失误的,按照《湘东区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及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部门要加强对各单位、部门执行AB岗工作制度情况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保证AB岗工作制度的有效实施。

第七条本制度由湘东区国家税务局放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事项依据办理对象及范围办理条件申办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附件承办机构办理时间、地点、邮编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网上咨询网上办理状态查询公开时限常年公开公开范围面向社会责任部门信息索取号J24530-0802-2009-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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