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经济法基础第二章
2014年全国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应试指南第二章

第2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考情分析一、历年考情概况本章属于考试的重点章节,历年考试平均分值在14分左右。
其中2013年教材又加入了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内容。
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均与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各位亲爱的考生们需要注意啦,咱不为别的,就为了咱们的工作和生活更有保障,也得把这章学好!二、最近三年本章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三、学习方法与应试技巧本章比较贴近工作和生活,因此应该算是比较好理解的一章。
但是本章涉及的数字较多,建议考生自己归类记忆,加深印象。
四、2014年教材主要变化本章基本没有变化,只对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责任作出了调整。
本章主要内容导图重点、难点讲解及典型例题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1.概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提示】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2.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2011年多选题】原则包括: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2.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1)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①劳动者需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提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②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提示】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1)(参考)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课后习题及答案(1)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课后作业)一、单项挑选题1.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别属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并且应遵循的原则的是()。
A.平等自愿原则B.老实信用原则C.从属原则D.协商一致原则2.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除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录取的人员外,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须年满()周岁。
3.甲公司聘请了5名服务人员,在签订劳动合并且要求该5名聘用人员每人缴纳500元的服装押金。
劳动行政部门发觉甲公司这一违法行为后对其举行了处罚,下列处罚措施中,别符合规定的是()。
A.责令限期向5名劳动者每人退还收取的500元押金B.处以总额为2000元的罚款C.处以总额为2500元的罚款D.处以总额为10000元的罚款年3月1日,钞票某开始在P公司工作(全日制用工),3月10日,P公司书面通知钞票某签订劳动合同,然而钞票某拒绝签订。
3月20日,P公司通知钞票某终止劳动关系。
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公司无需向钞票某支付经济补偿公司能够口头通知钞票某终止劳动关系公司能够与钞票某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订立口头协议公司能够拒绝向钞票某支付事实上际工作时刻的劳动酬劳5.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于无效劳动合同法律后果,下列表述别正确的是()。
A.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B.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别妨碍其他部分的效力,其他部分仍然有效C.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只能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酬劳6.依照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因特别缘故需要延长工作时刻的,在保障劳动者躯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刻,除有特别事情外,每日别得超过()小时,每月别得超过()小时。
小时36小时小时40小时小时36小时小时40小时7.周某为R公司职工,月工资1800元,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
高顿网校2014初级经济法基础精简版内部讲义-第二章 第2节(2)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1. 工伤的认定(1)应当认定工伤的情形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视同工伤的情形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②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③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①故意犯罪;②醉酒或者吸毒;③自残或者自杀;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3.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1)工伤医疗待遇①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②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按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③康复性治疗费,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④辅助器具装配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
(1)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经济法基础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级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向其支付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
A、3倍、10年B、3倍、12年C、3倍、15年D、3倍,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2、小李在某单位工作已两年,签订劳动合同服务期为三年,如果从2013年3月15日起第一次病休,则该职工医疗期应在()时间段确定。
A、3月15日至6月14日B、3月l5日至9月14日C、6月15日至9月14日D、6月15日至12月14日3、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一定时间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该期限是()。
A、15日B、20日C、30日D、10日4、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下列各项中,劳动者不需要事先告知即可解除劳动合同是()。
A、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B、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C、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D、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5、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该期限为()。
A、10日B、15日C、20日D、30日6、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试用期最长时间是()。
A、1个月B、2个月C、3个月D、6个月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法定期限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该法定期限是用工之日起()。
A、15日内B、1个月内C、2个月内D、3个月内8、下列情形中,订立劳动合同当事人具备主体合法性是()。
A、未满16周岁小张与某餐厅签订劳动合同B、未满16周岁小李与某杂技团签订劳动合同C、未满16周岁小王与某快递公司签订劳动合同D、未满16周岁小赵与某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9、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描述中正确是()。
2014经济法基础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总结

一、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二、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第一节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P51,13种;P52,3种)
提前通知解除(无过失)
提前30日通知,额外 支付1个月工资。
随时解除(有过失)
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无经济补偿。
经济性裁员
需支付经济补偿。
P51页10-13点:经济性裁员
裁员20人以上或小于20人但大于总职工人数10%的, 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并听取意见。 裁员不足20人且不足10%的,无需上述程序 裁员时优先留用的人员:P52 6个月内重新招聘的,应通知被裁人员,同等条件优 先录用; 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因劳动者原因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单位可 要求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
剩余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必备条款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 9、其他事项
(二)约定条款
试用期 服务期 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劳动者解除合同不违反服务期的情况
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 ②劳动报酬 ③社会保险费 ④单位规章制度违法 ⑤单位欺诈、胁迫取得的合同 ⑥单位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 劳动者权利的 ⑦单位违法 ⑧其他
保守商业秘密和,也称竞业禁止:合同终止后,限制劳动 者的择业权; 对负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可约定竞业限制,并约定 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给予经济补偿, 没有支付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无效; 适用范围: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劳动者:高级管理 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其余人员不适用); 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2014年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辅导《经济法基础》完整版

第一章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一、法的本质和特征1.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2.法的特征:法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不仅具有行为规则、社会规范的一般共性。
还具有自己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循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例题·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2009年)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08年)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答疑编号5696010102]『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规范本质与基本特征的有()。
A.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B.国家制定或认可C.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D.取得社会公众认可[答疑编号5696010103]『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律关系1.法律关系的主体法律关系的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1)公民(自然人)。
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第二章习题汇总kj140417200320
单选题根据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时间是()。
A、5天B、10天C、15天D、20天【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休息休假。
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在某上市公司工作的杨某工作年限为16年,2009年公司因盈利不佳,符合可裁减人员规定而与杨某解除劳动合同,当时杨某月工资为6400元,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杨某可以得到的经济补偿金为()元。
A、76800B、102400C、126000D、168000【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16×6400=102400(元)。
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
A、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5日内B、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0日内C、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D、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诉讼申请。
劳动者对劳动争议的终局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对该合同文本的保存年限至少为()。
A、1年B、2年C、3年D、5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 )。
A、法律援助B、支付令C、社会救济D、依法制裁用人单位【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2012年1月10日,张某应聘到某餐厅工作;2012年3月10日,张某与某餐厅订立了劳动合同;2012年5月10日,张某在餐厅老板胁迫下修改了劳动合同,减少了一些劳动者权利;2012年7月10日,有关部门裁定张某与餐厅修改后的劳动合同无效。
经济法基础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2.2的设立(了解)
2.2.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理解)
2.2.4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2.2.5违反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法律责任
2.2.1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 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 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 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
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 务管理。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 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的 具体内容和授予的权利范围。
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 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受托管理人依法不得实施的行为
2.3.2普通合伙企业
4.合伙事务执行
(1)合伙事务执行的形式
(2)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 和义务
(3)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
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 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 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未约定或约 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 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二章 企业法律制度
目录
A B
2.1 企业法概述
2.2 个人独资企业法 2.3 合伙企业法
C
2.1 企业法概述
第一节 企业法概述
一、企业的概念及特征 二、企业的分类
三、我国的企业法
企业法
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 生产经营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
—概念
2.1.1企业的概念与特征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
2014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重点解析(二)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实行从价定率征收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2)实行从量定额征收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3)实行复合计税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应税消费税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三)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根据税法规定,外购和委托加工收回下列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或者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原料),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准予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抵扣:(四)计算消费税已纳税额的其他规定(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额或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2)纳税人应税消费品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按照法定权限、程序核定其计税价格,其中,卷烟和粮食白酒的计税价格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其他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辖市税务机关核定,进口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由海关核定。
(3)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五、出口应税消费品退(免)税(一)出口应税消费品退税率计算出口应税消费品应退消费税的税率或单位税额,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所附《消费税税目税率(税额)表》执行。
这是退(免)消费税与退(免)增值税的一个重要区别。
当出口的货物是应税消费品时,其退还增值税要按规定的退税率计算,而其退还消费税则按应税消费品所适用的消费税税率计算。
企业应将不同消费税税率的出口应税消费品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税率计算应退消费税税额。
2014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第二章社会保障法
②个人养老金账户年度余额记账 支付年度后剩余本金的利息计算 方法一 年度计算法 (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相同时适用)(74)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 账利率+当年支付养老金总额×本年记账利率×1.083/2 方法二 月积数法 (各月支付的养老金数额不同时适用) 年利息=个人账户年初余额×本年记账利率-本年度支付月积数 ×本年记账利率×1/2 本年度支付月积数=Σ[n月份记账额×(12-n+1)] (n为本年各支付月份,且1≤n≤12) 计算题题型与前面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的计算相似,不另讲解 (2)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抚恤金 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3)病残津贴 参保个人未达退休年龄非公病、残丧失劳力可领取病残
3.退休职工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略)
注意各地规定不统一
(四)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1.参保人员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药房就医购药。 2.发生的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具体规定与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G有关, 起付线G×10%; 封顶线G×6(倍); 支付比例一般为发生额×90%。
【例】职工孙某因五一长假外出旅游不慎发生负伤,共花费医疗费用20万, 其中医保目录内19万,目录外1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水平2500元/月, 计算可报销和自理多少? 起付线=2500×12×10%=3000(元) 封顶线=2500×12×6=180000(元) 报销费用范围在3000元以上180000元以下部分,报销比例90%,可报销 (180000-3000)×90%=159300(元)个人自理200000-159300=40700(元) 其中起付线到封顶线以外自理部分=(180000-3000)×10%=17700(元) 目录内封顶线以上部分190000-180000=10000(元) 目录外10000(元)不能报销。可报销159300(元) (五)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1.工伤基金范围 2.第三方负担的 3.公共卫生负担的 4.境外就医 (六)医疗期 这部分在原教材P50中已经叙述,这里不再重复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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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制度1、劳动合同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2、劳动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3、劳动合同的特征:①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
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②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
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③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4、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就具有了支配与被支配、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5、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制定,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③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1)公务员、农民、现役军人、保姆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2)用人单位限制在“境内”;但劳动者没有地域限制6、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①合法原则——合法是劳动合同有效的前提条件。
②公平原则③平等自愿原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应出于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达④协商一致原则⑤诚实信用原则7、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1)劳动者①需年满1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②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8、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9、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10、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①如实告知义务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法给予处罚。
③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劳动者的义务:(如实说明)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12、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部门处2000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1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5、未定合同的时间及处理措施:①T≤1个月,劳动者不订,无补偿,有报酬;②1个月<T<1年,用人单位不订,每月2倍工资+补订合同;③1个月<T<1年,劳动者不订,正常工资+补偿;提示: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④T≥1年,用人单位不订,2倍工资+无固定期限合同,立即补订书面合同;⑤T≥1年,劳动者不订,2倍工资;16、例外情况:①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7、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
18、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先订立的合同的履行。
19、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除特殊情况外,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0、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确认为无效的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1、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①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22、劳动合同必备条款①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a有两个以上办事机构的,以用人单位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b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要注明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②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者的住址,以其户籍所在的居住地为住址,其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址。
③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可以选择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a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b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④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⑤工作时间和工作休假;⑥劳动报酬;⑦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⑧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⑨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2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这是一种长期性的合同,如果出现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或终止条件的,双方可以解除或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a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b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c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下述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①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②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③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④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⑤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⑥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⑦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4、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合同时开始计算。
25、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合《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6、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制。
27、标准工时制:①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应保证劳动者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1天。
②加班: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上述规定的限制:a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b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c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不定时工作日,是指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制度。
主要适用于一些因工作性质或工作条件不受标准工作时间限制的工作岗位。
29、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和工作的特点,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劳动者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仍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的一种工时形式。
30、法定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
31、年休假:自2008年1月1日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①1年≤T<10年,5天;②10年≤T<20年,10天;③ T≥20年,15天;32、不得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寒暑假多、病假多、事假多)①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②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③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④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⑤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注意: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33、劳动报酬与支付:①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③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④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34、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①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②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妇女节、青年节),对参加社会活动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③加班支付工资的标准:a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 ;(每日加班150%)b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 ;(双休加班200%)c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法定假加班300%)注意: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