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16-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密级: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规范V 1.0目录1 目的 (3)2 范围 (3)3 内容 (3)3.1 临时来访的第三方接待办法 (3)3.2 非临时来访的第三方接待办法 (4)3.2.1 短期合作人员 (4)3.2.2 长期合作人员 (5)1目的为保证**信息安全,规范第三方人员进行维护时的安全管理,特制定**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
2范围本策略适用于**拥有的、控制和管理的所有信息系统、数据和网络环境,第三方,是指除**以外,所有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方分为临时来访的第三方和非临时来访的第三方,其中非临时来访的第三方又分为短期合作和长期合作两种。
本文档适用于**范围内的所有第三方和相关人员。
3内容3.1 临时来访的第三方接待办法第1条临时来访第三方自进入**起至离开止,必须由部门安排专人(下称“值班人员”)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动。
第2条临时来访第三方进入**进行业务活动,应在门卫处登记,然后到专门的场所进行业务洽谈。
第3条除以下情况外,值班人员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进入机房、办公室和其他机要区域:1、**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2、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等现场安装、维修、调测;3、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在情况2、3下,值班人员引领第三方进入上述区域,需经主管上述区域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方在上述区域活动时,值班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第4条业务洽谈一般应当在接待室或会议室内进行,招标、谈判等正式洽谈和重大项目的会谈应当在专门的会议室进行,不得在办公室进行。
应当避免同一领域的第三方在同一会议室同时进行业务洽谈。
第5条除预定的工作内容外,值班人员不得为第三方随意安排其它活动;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业务范围之外的**技术、商务情况。
第6条结束业务活动后,临时来访第三方如与**其它部门有业务联系,值班人员应通知相关部门另行接待,值班人员的义务至相关部门人员领走临时来访第三方为止;如无其它业务,值班人员应陪送临时来访第三方离开**。
机房第三方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房安全管理,确保机房设备、信息及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机房第三方人员(以下简称“第三方”)进入机房的相关活动。
二、第三方人员管理1. 第三方人员进入机房前,须由机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填写《第三方人员入室登记表》。
2. 第三方人员进入机房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经机房管理部门核实后,方可进入。
3. 第三方人员进入机房,应遵守机房安全管理制度,服从机房管理人员的管理。
4. 第三方人员离开机房时,须向机房管理部门办理离场手续,并将《第三方人员入室登记表》交回。
三、机房安全管理1. 第三方人员进入机房,应更换拖鞋或使用鞋套,保持机房内环境整洁。
2. 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内吸烟、进食、饮水、嬉戏、进行剧烈运动等,保持机房安静。
3. 第三方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进入机房。
4. 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内私自拆装、调整设备,如有需要,须向机房管理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5. 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内私自拷贝、下载、外借数据资料和软件,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在服务器上安装软件。
6. 第三方人员不得在机房内乱扔垃圾,保持机房内地面、设备、设施和环境整洁。
四、应急处理1. 如遇机房设备故障,第三方人员应立即报告机房管理部门,并协助进行处理。
2. 如遇机房安全隐患,第三方人员应立即报告机房管理部门,并采取必要措施排除隐患。
3. 如遇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第三方人员应立即报警,并协助机房管理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五、责任与处罚1. 第三方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机房设备、信息及人员安全受损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机房管理部门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机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为确保公司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加强对外来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邀请或合作的各类第三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商、施工人员、临时用工等。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解释和监督执行本制度,对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内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遵守本制度。
3. 用工单位:负责第三方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其熟悉并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4. 第三方人员:遵守本制度,接受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自身安全。
四、内容1. 安全教育培训(1)第三方人员入职前,用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
(2)第三方人员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2. 安全生产管理(1)第三方人员进入公司区域,应遵守公司各项安全规定,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2)第三方人员应使用公司提供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自身安全。
(3)第三方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作业程序。
(4)第三方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及用工单位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第三方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告现场管理人员。
(2)第三方人员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相关信息。
(3)事故处理后,第三方人员应参加事故分析会,吸取教训,提高安全意识。
4. 退出管理(1)第三方人员离职或退出合作时,用工单位应进行安全交接,确保其安全退出公司区域。
(2)第三方人员退出公司区域前,应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六、监督与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确保公司信息安全、业务稳定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与第三方服务相关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外包服务、合作服务、采购服务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风险评估(1)在签订第三方服务合同前,应对第三方服务提供方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能力。
(2)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信息安全保护(1)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应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确保所提供的服务符合信息安全要求。
(2)双方应签订信息安全协议,明确信息安全责任和义务。
3. 服务质量监控(1)建立服务质量监控机制,对第三方服务提供方的服务质量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2)发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4. 人员管理(1)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确保服务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2)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应急处置(1)建立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
(2)发生突发事件时,双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业务稳定。
6. 安全培训与教育(1)双方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应向其员工宣传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四、责任与奖惩1. 责任(1)公司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加强对第三方服务的安全管理。
(2)第三方服务提供方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履行安全责任。
2. 奖惩(1)对在第三方服务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六、修订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公司实际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进行修订。
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确保第三方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公司或参与公司项目活动的第三方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服务商、维修人员、临时工等。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三条公司应定期对第三方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了解公司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紧急疏散路线。
第四条第三方人员入职前,由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2. 工作场所的安全注意事项;3. 紧急疏散路线和应急处理措施;4. 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预防措施;5. 事故报告流程及责任追究。
第五条培训结束后,第三方人员需通过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六条第三方人员进入公司或项目现场,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佩戴公司统一配发的安全标识;2. 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3. 未经允许,不得进入限制区域;4. 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及工作场所布局;5. 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饮酒、嬉戏打闹;6. 不得擅自使用非授权工具或设备。
第七条第三方人员在使用公司设备设施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2. 定期检查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3. 不得擅自拆卸、改装设备设施;4. 不得将设备设施用于非规定用途。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第三方人员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九条第三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条第三方人员在公司活动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事故发生后,第三方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应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对因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业务运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第三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承包商、劳务派遣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确保第三方员工在为公司提供服务的过程中,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为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第三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第三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第六条第三方员工应接受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第三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公司相关部门,不得擅自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组织第三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其了解并掌握以下内容:(一)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二)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三)常见事故及应急处理方法;(四)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应急处理;(五)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
第九条第三方员工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监督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对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本制度要求。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员工的工作场所、设备、操作流程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二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第三方员工安全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第三方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公司相关部门,并按照公司事故报告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接到第三方员工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五条事故调查处理过程中,公司应依法依规,保护第三方员工合法权益。
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安全生产,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第三方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外包单位、临时用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第三方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对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适应公司发展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其主要职责如下:(一)组织制定第三方员工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对第三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三)监督检查第三方员工的安全操作,确保安全生产;(四)组织开展第三方员工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五)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第三方员工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六)建立健全第三方员工安全档案,定期进行安全评估。
第七条各部门、各单位应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本部门、本单位第三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三)加强对第三方员工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四)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报告安全隐患;(五)对本部门、本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公司应定期对第三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岗位操作规程;(四)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处理措施。
第九条第三方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条公司应建立第三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记录培训内容、时间、参加人员等信息。
第三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公司第三方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及第三方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第三方作业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维修、保洁、安保、运输等。
三、职责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本制度,并对第三方作业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内的第三方作业活动,确保本制度在本部门得到贯彻执行。
3.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作业安全。
4. 第三方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制度,按照规定进行作业,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四、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并定期接受安全检查。
2. 第三方作业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安全生产许可证;(3)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4)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记录;(5)相关作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
3.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制定详细的作业方案,明确作业内容、作业地点、作业时间、作业人员、安全措施等。
4. 第三方作业单位在作业前,应向公司提交《第三方作业安全审查表》,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作业。
5.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按照作业方案进行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作业安全。
6.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7.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作业现场设置安全监护人,负责现场安全监督。
8. 第三方作业单位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9.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10. 第三方作业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监督与检查1. 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第三方作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第三方作业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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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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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代号:
EPSON
第三方人员安全管理规范
周发桂
金海
金海
EPSON、ISCA
V1.0 05 月29 日EPSON、ISCA 初始化,建立文档框
架
V1.006 月07 日金海文档审核
1 目的 (4)
2 范围 (4)
3 内容 (4)
3.1 暂时来访的第三方接待办法 (4)
3.2 非暂时来访的第三方接待办法 (5)
3.2.1 短期合作人员 (5)
3.2.2 长期合作人员 (6)
为保证EPSON 信息安全,规范第三方人员进行维护时的安全管理,特制定EPSON 第三方人员管理制度。
本策略合用于EPSON 拥有的、控制和管理的所有信息系统、数据和网络环境,第三方,是指除EPSON 以外,所有的组织和人员。
第三方分为暂时来访的第三方和非暂时来访的第三方,其中非暂时来访的第三方又分为短期合作和长期合作两种。
本文档合用于EPSON 范围内的所有第三方和相关人员。
第1 条第2 条第3 条暂时来访第三方自进入EPSON 起至离开止,必须由部门安排专人(下称“值班人员”)陪同,不得任其自行走动。
暂时来访第三方进入EPSON 进行业务活动,应在门卫处登记,然后到专门的场所进行业务洽谈。
除以下情况外,值班人员不得引领和允许第三方进入机房、办公室和其他机要区域:
1、EPSON 领导批准的参观活动;
2、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等现场安装、维修、调测;
3、第三方因业务需要进入上述区域的其它情形。
在情况2、3 下,值班人员引领第三方进入上述区域,需经主管上
述区域的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三方在上述区域活动时,值班人员
必须亲自陪同。
第4 条业务洽谈普通应当在接待室或者会议室内进行,招标、谈判等正式
洽谈和重大项目的会谈应当在专门的会议室进行,不得在办公室
进行。
应当避免同一领域的第三方在同一会议室同时进行业务洽
谈。
第5 条除预定的工作内容外,值班人员不得为第三方随意安排其它活动;
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业务范围之外的EPSON 技术、商务情况。
第6 条结束业务活动后,暂时来访第三方如与EPSON 其它部门有业务联系,值班人员应通知相关部门另行接待,值班人员的义务至
相关部门人员领走暂时来访第三方为止;如无其它业务,值班
人员应陪送暂时来访第三方离开EPSON。
值班人员在无法陪
送的情况下
应委托秘书或者本部门其他人陪送。
第7 条对值班人员的接待工作,部门负责人和本部门其他人员有权进行监督。
行政安保中心的保卫人员有权对无人陪同的暂时来
访第三方进行问询。
值班人员违反上述规定,未尽到接待责
任,使暂时来访第三方处于失控状态或者擅自引领暂时来访
第三方进入禁入区
域的,应由部门负责人赋予警告或者批评。
第8 条顾问单位、来访院校和其他来EPSON 参观、交流人员的接待参照
暂时第三方规定执行。
第9 条未经EPSON 领导特殊许可,暂时来访的第三方不得在EPSON 机
房内摄影、拍照。
第10 条暂时来访的第三方因技术支持对系统的任何操作要进行登记,并
有值班人员陪同。
非暂时来访的第三方根据EPSON 实际情况,分为短期合作人员和长期合作人员两种。
短期合作人员普通是项目建设人员,有暂时通行证,可以在批准情况
下进入机房工作(不需陪同) 。
长期合作人员的工作性质和范围类似于EPSON 的维护人员,所以必须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普通用户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第1 条需要在EPSON 办公场所内通行一个月以上的短期合作人员,可由
接待部门代为申请暂时通行证。
第2 条
第3 条
第4 条第5 条
第6 条第7 条第8 条
第9 条持有暂时通行证的短期合作人员出入EPSON 允许的通行地点时,
原则上不需安排专门值班人员陪同。
接待部门和值班人员应提醒短期合作人员通行证佩带于醒目位
置,并告知我部门保密管理要求。
短期合作人员只允许在经批准的办公区域进行业务活动。
由于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等现场安装、维修、调测;值班人员可以
引领短期合作人员进入机房。
短期合作人员在进行代维工作时还应遵守EPSON 所有相关管理和
技术规范。
未经EPSON 领导特殊许可,短期合作人员不得在EPSON 机房内
摄影、拍照。
如因业务需要须向短期合作人员提供含有EPSON 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者实物的,值班人员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者授权,并与短期合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
单请短期合作人员签收。
提供文字保密材料的应当加盖保密章
或者有其它保密标识。
保密协议在相关部门存档,签收清单由
部门妥善保存。
对短期合作人员的技术人员因业务需要须在EPSON 进行工作的,应与之签订个人保密协议,向其明确EPSON 的保密制度。
这些人
如需接触或者查阅内部文件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由其本人填写查阅记录。
第10 条短期合作人员因技术支持对系统的任何操作要进行登记。
第1 条需要在EPSON 办公场所内办公的长期合作人员,需要在EPSON 办理相关手续和身份证件。
第2 条长期合作人员出入EPSON 允许的通行地点时,原则上不需安排专门值班人员陪同。
第3 条
第4 条第5 条
第6 条第7 条第8 条
第9 条第10条值班人员应提醒长期合作人员把相关身份证件佩带于醒目位置,
并要求长期合作人员熟悉我部门保密管理要求。
长期合作人员只允许在经批准的办公区域进行业务活动。
由于必要的设备和软件等现场安装、维修、调测;值班人员可以
引领长期合作人员进入机房,但值班人员必须亲自陪同。
长期合作人员在进行代维工作时还应遵守EPSON 所有相关管理、技术规范和《普通用户安全管理行为规范》。
未经EPSON 领导特殊许可,长期合作人员不得在EPSON 机房内摄影、拍照。
如因业务需要须向长期合作人员提供含有EPSON 保密信息的文件、资料或者实物的,值班人员应当在获得相应的批准或者授权,并与长期合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后再行提供,提供时应开具清
单请长期合作人员签收。
提供文字保密材料的应当加盖保密章
或者有其它保密标识。
保密协议在相关部门存档,签收清单由
部门妥善保存。
对长期合作人员因业务需要须在EPSON 进行工作的,应与之签订个人保密协议,向其明确EPSON 的保密制度。
这些人如需接触或者查阅内部文件的,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并由其本人填写查阅记录。
非长期合作人员因技术支持对系统的任何操作要进行登记,并有
值班人员陪同。
1 本标准由EPSON每年审视一次,根据审视结果修订标准,并颁发执行;
2 本标准解释权归EPSON;
3 本标准自签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