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小学关于“三重一大”的实施方案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制度“三重一大”制度是指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在小学管理中,实行“三重一大”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决策原则1. 民主集中制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 科学决策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
3. 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或重要干部任免事项。
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学校领导班子形成初步方案,再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1. 重大事项决策。
包括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等。
2. 重要干部任免。
包括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
3. 重要项目安排。
包括学校基本建设、大型设备采购、重大活动组织等。
4. 大额度资金使用。
包括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等。
三、决策程序1. 调研论证。
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充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形成初步方案。
2. 协商酝酿。
学校领导班子对初步方案进行充分协商,形成共识。
3. 会议决定。
学校领导班子召开会议,对协商结果进行审议,形成最终决策。
4. 组织实施。
按照决策结果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5. 监督评估。
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完善决策。
四、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三重一大”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完善制度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明确决策程序、内容和要求。
3. 强化责任担当。
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对决策结果负责。
4. 提高决策水平。
通过培训、学习等方式,提高学校领导班子的决策能力和水平。
小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一、总则(一)为了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议事决策机制,强化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为实现我校的办学目标提供制度保证,根据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的“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中央纪委十六届二次__提出的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二、学校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及方案;2、学校的发展战略规划、校园建设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总结;3、学校分配制度改革或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4、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终止;5、学科、专业的设置和调整;6、管理机构(含临时设机构)的设立、调整、撤销;7、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大额度专项经费的确定、调整;8、基本建设、校园规划以及其他办学资源的配置;9、国有资产的重大调整与改变及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0、国内外重要合作和交流事项;11、校及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的授予和推荐;12、职务评聘、教学改革及评估;1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14、学校招生工作(二)重要干部任免及人事安排l、校级(含项目管理)干部的任免、聘用与奖惩;2、校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三)重要项目安排l、重大专项建设项目;2、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3、土地、房屋的出租和转让;4、合作的重大项目(含合作办学);5、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大额投资的项目;2、未列入预算项目,单项支出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资金款项的支出。
三、学校集体决策的机构和规则(一)集体决策机构1、集体决策机构的形式是党支部会议(党支部扩大会)和校务会。
2、党支部委员会议(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讨论决定__工作。
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1. 引言小学是孩子们接受基础教育的重要阶段,在学校的发展中,涉及到一些重要的事项需要进行集体决策。
为了促进民主、公平和透明的决策过程,小学设立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本文将介绍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流程。
2. 三重一大事项的定义小学中的三重一大事项是指对学校整体运行和教育教学等方面具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2.1 重要人事任免重要人事任免决策涉及到学校的高层管理者、教师和工作人员等重要岗位的选拔、聘任和解聘等。
这些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能。
2.2 重大政策制定重大政策制定决策是指对学校教育教学、学校管理和学生发展等方面的重要政策进行制定和修订。
这些政策对学校的全面发展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2.3 重大经费使用重大经费使用决策是指学校在经济管理方面的重要决策,包括学校预算的编制和使用、教学设施和教学资源的采购等。
这些决策直接关系到学校的资金安全和资源配置。
2.4 重要事项评议重要事项评议是指对学校的重要事项进行评议和整改决策。
这些事项包括学校教育教学进度、学生表现和学校发展方向等。
评议决策可以帮助学校及时调整教育教学策略,提高教育质量。
3. 集体决策制度的组成小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由以下几方面组成:3.1 决策机构决策机构是指专门负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机构或委员会。
通常由学校的管理团队或学校领导班子、教职工代表和家长代表组成。
决策机构的成员由学校内部选举或推举产生。
3.2 决策程序决策程序是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具体流程和程序。
通常包括议题提出、议题讨论、意见征集、决策表决等环节。
决策程序要求公开、公平和透明。
3.3 决策原则决策原则是指在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中应遵循的原则和准则。
常见的决策原则包括民主原则、科学原则、法治原则和效益原则等。
决策原则的遵循可以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4 决策结果决策结果是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最终表决结果和执行方案的确定。
小学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学校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三重一大制度概述“三重一大”是指学校决策中的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
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确保学校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性。
三、组织领导1. 成立学校“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2. 学校“三重一大”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校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四、决策程序1. 重大事项决策程序(1)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
(2)征求教职工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决策。
(4)将决策结果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2. 重要干部任免程序(1)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提出干部任免建议。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任免决定。
(4)将任免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3. 重要项目安排程序(1)提出项目安排建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预算。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项目安排决定。
(4)将项目安排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4. 大额度资金使用程序(1)提出资金使用计划,明确资金用途、预算和效益。
(2)征求相关科室意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
(3)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形成资金使用决定。
(4)将资金使用决定向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五、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1. 建立健全学校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作用。
2. 加强学校内部审计,确保“三重一大”事项的决策、执行和监督。
3. 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对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
第一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第一小学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管理和学校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规则意识,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教育党组关于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学校民主管理的要求,更好地调动教职工参与学校管理的积极性,特制定我校“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如下:一、“三重一大”的相关内容“三重”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
“一大”是指:大额资金使用。
1、重大决策(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改革方案等重大事项;(2)学校人事制度改革、人事安排、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稳定、师生奖惩等重要工作;(3)学校在管理过程中对人、财、物做出宏观管理上的重要决策、决定;(4)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的重要工作;2、重要干部任免(1)后备干部人选推荐;(2)中层干部选拔提名;(3)学校教职工聘任。
3、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1)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确定;(2)学校单项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维修改造项目;(3)单项或批量在5千元以上的大宗物品采购项目;(4)学校国有资产出租或处置;(5)年度经费预决算方案;(6)其他单笔金额在3千元以上的资金使用。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及执行程序1、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学校校长办公会或者行政例会集体决策,行政例会每周举行,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
2、学校“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由班长成员或部门负责人酝酿提出,经学校领导集体讨论通过后执行。
其中,涉及全局性的方案、制度、决定等重大事项须在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3、学校重要干部人选提名、推荐、任免,须提交学校党支部讨论通过后,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4、学校“三重一大”决策结果,须进行公示,一般情况在公示栏公示3天,必要时召开教职工大会进行说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方可实施。
小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

小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方案根教育局纪工委的有关要求,为规范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提高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提升集体领导决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本办法所称的集体决策是指学校党支部和校务会两种决策形式。
对于需要通过教代会决定的重大事项,由教代会决定。
第二条.重大决策的范围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1.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和落实;2.学校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含学校办学的方向与方针、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和队伍建设规划、科研规划、校园建设规划等;3.学校年度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计划的制订;4.学校综合财务收支计划,含学校年度预算的制订和调整;5.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订,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校内分配制度改革、财务改革、后勤改革整合等;6.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7.师资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学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8. 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9. 学校人事编制、职称评定工作方案、人员晋升方案等;10.以学校名义行文的全校性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含奖惩制度、分配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11.工资、医疗、职称等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的政策与分配方案的制定与调整;12.重大的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的处理;13.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14.学校领导班子的自身建设;15.其它应当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
第三条.重要干部任免1.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的任免、考核与奖惩;2.校级以上后备干部人选的推荐、选拔;第四条:重要项目安排1.学校重大专项建设项目;2.学校未列入预算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不动产购置、大宗物资和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等;3.学校重大活动事项的安排。
小学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x'x小学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落实县教体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精神,结合镇中心小学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羽泉完小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的工作方案。
一、“三重一大”范围“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㈠重大决策1、学校章程的制定和修改;2、学校发展规划及年(学期)工作计划;3、校内机构设置;4、涉及办学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教职工聘用(聘任)、教师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的制定、工资福利分配、规章制度、安全稳定、表彰奖惩、招生计划、校产发展计划的制定等重要问题;5、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㈡重要干部任免学校中层干部及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班主任的任免。
㈢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1、建设、修缮、改造等基本建设工程项目;2、成批或政府采购目录内物品的采购;3、对外合作项目、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等;4、年度资金预算安排和收入、支出状况;5、其他大额资金使用项目。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形式及程序㈠关于重大决策坚持学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要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进行。
根据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党政领导或校级领导班子成员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
凡属教代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坚持每年定期召开教代会,由校长通报工作计划、学校财务收支情况等,提交教代会审议。
如遇人事制度改革、工资方案调整等学校重大决策,随时召开教代会。
㈡关于重要干部任免中层以上干部的任免严格按《中层干部竞聘上岗的办法》执行。
小学校三重一大管理制度

一、引言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
二、制度内容1. 三重一大原则(1)三重:重德、重能、重绩。
即注重教师职业道德、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
(2)一大:团结协作。
要求全体教职工团结一心,共同为学校发展努力。
2. 组织架构(1)学校领导层:校长、副校长、主任等。
(2)中层部门: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教科室等。
(3)基层单位: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
3. 职责分工(1)学校领导层:负责学校全面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主持学校重大决策。
(2)中层部门:负责本部门工作,组织实施学校领导层的决策,协调各部门关系。
(3)基层单位:负责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4. 会议制度(1)校长办公会:每周召开一次,研究学校重大事项。
(2)行政会:每月召开一次,总结上月工作,部署下月工作。
(3)教职工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总结学期工作,布置下学期任务。
5. 教学管理(1)教学计划:制定学期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进度和质量。
(2)课程设置:合理设置课程,满足学生全面发展需求。
(3)教学评价:建立健全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教师教学进行评价。
6. 学生管理(1)德育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德育活动,培养学生良好品德。
(2)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3)家校沟通: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7. 后勤保障(1)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2)资产管理:加强资产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
(3)后勤服务:提供优质的后勤服务,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执行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 学校领导层对各部门、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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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小学关于“三重一大”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教育局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化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努力提高集体领导、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有效防范决策风险,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中共上海市黄浦区巨鹿路第一小学实施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集体领导的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问题,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得以其他形式取代集体的领导。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原则。
重大决策一般应当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方案,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进行风险评估和合法合规性审查,由党支部行政集体
讨论和决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合法性。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党支部行政作出的决策,由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组织实施,牵头领导要主抓主推,其他领导要积极配合、合力推进,做到分工不分家。
二、事项范围
须经集体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主要包括:
(一)重大决策: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组织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尤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措施等重要问题;机构编制调整、廉政建设、安全稳定、表彰奖惩等重要问题;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延伸巡视、巡察、审计、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措施等。
(二)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岗位的人事调整,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区级以上先进单位和个人的确定和考核、奖励分配及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
(三)重要项目安排: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和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项目;学校重点工程项目、学校资产管理、学校教育资产处置及置换等。
(四)大额度资金使用:学校年度财政预算方案;财
政性投资5万以上项目的审定,年度项目审批及年度预算。
三、主要程序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以保证决策过程的科学民主和结果的公正合理。
集体决策过程应包括以下主要阶段:
(一)酝酿决策
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提出初步设想并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
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应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交集体讨论。
2、涉及重要干部任免,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校党支部提出初步意见,通过民主推荐(公开竞聘)、组织考察、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经党支部研究,按程序作出任免决定。
3、涉及重大项目安排,必须由承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党支部行政讨论决定。
涉及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由党支部行政部门讨论决定。
4、提请党支部行政审议的“三重一大”事项议题应按规定程序提出,除遇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二)集体决策
1、党支部行政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班子成员应对决策建议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
2、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会后要及时填写《巨鹿路第一小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备案表》,做到“一事一备”,将会议决策事项的内容、决策过程、执行情况、成效评估等有关情况填写清楚,确保真实、准确、完整、规范,由主要领导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留存归档。
3、有关职能部门人员可根据议题内容,列席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事项经党支部行政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
2、个人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应无条件执行。
同时,可按组织程序
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3、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变更的,应由党支部行政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班子会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
四、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责任:
1、未按规定内容、范围、程序报党支部行政会集体研究决定的。
2、擅自泄露集体研究决定的应保密事项的。
3、因上报不实情况或漏报、瞒报,影响党支部行政作出正确决策的。
4、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
5、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