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通用8篇)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附表

经营办公会
财务部
3
年度投资计划、生产经营计划、业绩目标和企业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财务预算、决算
内部机构设置、职能调整,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及废除;
安全生产管理等重大生产经营管理事项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办公室
财务部
4
企业改制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办公室
财务部
5
业绩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基本工资制度和各项奖金使用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办公室
财务部
6
企业维护稳定及防恐工作重大事项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办公室
7
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办公室
二
重大项目安排
1
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和融资、担保项目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财务部
成本部
2
计划外追加投资规模及项目
审议、通过
三
大额度资金运作
1
10万及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预算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各部门
2
预算内大额度资金变更使用项目和金额(含子项目)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各部门
3
预算外资金使用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各部门
4
对外捐赠、赞助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各部门
5
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各部门
“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表(领导班子专题会共9项)
审议、通过
经营办公会
成本部
5
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一、定期决策事项:1. 每月召开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并作出重大决策。
2. 每季度召开股东大会,报告公司经营绩效和财务状况,并接受股东提问,讨论公司发展战略。
3. 每年召开业务发展大会,对公司各业务板块的发展计划进行审议和决策,制定年度目标和战略方向。
4. 每年制定并审议财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成本预算、利润预算等。
二、战略决策事项:1. 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包括业务扩展方向、市场定位、产品创新等。
2. 确定并审议重大投资决策,包括投资项目选择、投资额度、投资回报预期等。
3. 决定公司并购和合并事项,包括并购目标、交易方式和价值评估等。
4. 确定公司品牌战略,包括品牌定位、品牌推广、品牌管理等。
三、经营决策事项:1. 决定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和人力资源配置,包括职位设立、人员招聘和薪酬福利等。
2. 指导和审议公司重大业务计划和项目实施,包括市场开拓、产品开发、营销策略等。
3. 决定公司重要合作伙伴的选择和合作方式,包括供应商、客户、合作中介机构等。
4. 确定公司重要运营和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
大、危机应对决策事项:1. 制定危机应对预案,包括灾害、安全事故、经济危机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和责任分工。
2. 确定危机公关和舆情管理策略,包括媒体应对、公共关系维护等。
3. 决策和指导公司业务的危机管理,包括风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和危机管理团队的组建。
以上是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通过对不同层面的决策进行分类和固定,可以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连续性,提高决策的效率和准确性,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和日常经营提供方向和指导。
四、营销决策事项:1. 确定产品定价策略,包括定价水平、折扣政策和促销策略等。
2. 确定市场推广策略,包括广告宣传、促销活动、渠道选择等。
3. 指导和审议新产品的市场推广计划,包括产品定位、目标市场、销售渠道等。
三重一大实施方案模板(8篇)

三重一大实施方案模板为了落实卫生局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结合我院的工作实际,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议事内容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提出落实执行的具体意见和措施。
2、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上报的文件,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安排;讨论研究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及行业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讨论研究以党支部(行政)名义召开的各种会议的有关事项。
3、讨论研究医院重大工作部署,经济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4、讨论研究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科室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
5、讨论研究医院中层干部的任免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处分的建议,讨论研究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管理和工作监督中的重要问题。
6、讨论研究医院较大经费的开支,讨论研究重大项目和活动以及涉及职工福利等有关方面重大事项。
7、讨论研究党风、政风、行风、纪律检查工作和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工作。
讨论研究医院各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方面的工作。
8、研究讨论其他需要医院党支部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二、议事程序及要求1、党支会参加人员。
党支部全体成员、党办室主任列席参加,并负责做好领导班子的日常工作。
2、党支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党支部书记提出随时召开。
3、党支部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确定会议议题。
议题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提出并确定,也可由党支部成员提出,报请党支部书记确定。
(2)会议准备。
会议研究讨论的议题和主要内容材料,由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准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5篇)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范文为落实____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以下简称“三重一大”制度),现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2.企业发展战略、合并、分立、破产、改制、兼并重组;3.资产调整、收购、经营;土地储备、出让、产权转让;4.对外投资、提供担保;5.利益调配,机构调整,企业安全稳定等;6.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1.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聘用、解除聘用和后备人选的确定;2.向控股或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3.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财务负责人;4.其他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____年度投融资计划;2.拆迁或建设项目安排;3.重大项目委托设计、重大资产委托评估;4.土地租赁计划;5.大宗物资采购;6.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1.重大资产购置、处置、损失核销等均应经董事会审议并上报。
其中: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审批;____万元的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研究决定;____万元以上的报区政府审批;公司____万元以上资产评估、委托设计、租赁事项等,应经董事会审议并报区投融资领导小组备案。
2.土地储备中心的大额资金运作,包括大额拆迁资金的划拨等,均应严格按照区政府和区投融资工作的规定及程序办理。
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一)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对重大问题,通过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讨论决定。
以上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可以邀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
(二)民主决策程序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凡属“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决策之前,要经过必要分析,进行讨论并做好记录,采取民主集中的原则,做出决策。
三、集体决策机构议事规则(一)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XX公司“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权责清单

审批
否
62
党委管理干部的聘任、解聘、任免与考核评价,以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等事项。
决定
否
63
公司领导人员外部兼职。
决定
审批
否
64
按出资企业章程规定,向出资企业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监事、经理等重要人事任免事项。
前置研究
审批
否
65
按干部管理权限对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处置及重大责任追究事项。
前置研究
拟订
审批
否
46
生产经营管理
经营业绩考核与结果运用。前置研究来自制订否47
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的法律纠纷案件处置方案。
前置研究
制订
否
48
投资方案。
前置研究
拟订
决定
是
49
投资计划。
前置研究
拟订
决定
审批
是
50
出资企业的设立和撤销。
前置研究
拟订
审批
是
51
公司年度工作报告。
前置研究
拟订
决定
否
52
股权管理
产权变动、产权转让。
审批
是
21
董事会授权管理制度和授权方案(或授权清单)的制定与修订。
前置研究
审批
是
22
董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前置研究
制订
审批
否
23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议事清单的制定与修订。
前置研究
拟订
审批
是
24
按照出资企业章程规定的股东权力事项。
前置研究
审批
否
25
所属独立法人企业党支部人财物重大事项决策权限。
某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某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一条重大决策事项(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包括: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上级的指示批示等重要决策部署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措施,由党委决策。
2、监督、保障公司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的重大举措,由党委决策。
3、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部署,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经营管理举措,由党委前置研究讨论,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决策由党委决策,包括:1.党委年度工作要点。
2、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评价工作,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方面的重要事项。
4、审议上级党组织巡视公司整改方案及落实情况报告,公司党委巡察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巡察工作方案并听取巡察情况汇报。
5、公司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计划安排。
6、以党委名义发表的重要讲话、文章和需向上级领导机关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
7、公司党委工作规则、党内重要规范性文件和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订,由党委决策。
8、公司涉及党建的内设临时议事协调机构的设立、合并、变更及撤销。
9、研究建立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研究意识形态工作计划及工作报告。
10、思想政治工作和重大思想动态的政治引导,宣传工作涉及的重大方案,对外宣传、新闻发布重大事项,重大舆情风险处置事项。
IL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以及先进单位和劳动模范等先进集体和个人的推荐对象等重大事项。
12、精神文明建设领导机构设置、制度、规划、计划安排、表彰等重要事项。
13、企业文化建设、统一战线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 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一、重大决策事项1.**** 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2.**** 有限公司薪酬方案,绩效考核及奖惩、评先争优表彰事项;3.**** 有限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 有限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 有限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6.**** 有限公司产权变动、产权转让、资本变动、重大资产处置及业务收购等重大资产管理事项;7.**** 有限公司的年度工作报告;8.**** 有限公司重大公共安全事件、舆情事件、突发事件处置事项。
二、重要人事任免事项1.**** 有限公司经理层的聘用、解除聘用;2.**** 有限公司各部室负责人的聘用、解除聘用;3.**** 有限公司其他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大项目安排事项1.**** 有限公司重大工程建设项目(除需公司审批的项目以外);2.**** 有限公司重大、关键性设备引进项目;3.**** 有限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引进项目;4.**** 有限公司50 万元以上 100 万元以下的大宗物资采购;5.**** 有限公司党支部、董事会认为应该上报晋南公司研究决策的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四、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1.**** 有限公司年度预算内单项单笔100 万元以上 500 万元以下的资金支出(不含年度预算内的合同支付和工程款计量支付);2.**** 有限公司年度预算外单项单笔 5 万元以上10 万元以下的调动使用;3.**** 有限公司 5 万元以上的捐赠、赞助支出;4.**** 有限公司借予外部单位10 万元以上的资金支出;5.**** 有限公司 10 万元以上的资产损失核销、处置、变动事项;6.**** 有限公司党支部、董事会认为应该上报晋南公司研究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注: 1 .表述中的“以上”均含本数;7.该清单实行动态调整。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

企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一、重大事项决策清单(一)党的建设1、按照建立实施"第一议题"制度要求,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指示批示精神的意见措施;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重要决定的意见措施;3、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答复下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4、公司党建规划、党委年度总结和工作计划;5、巡视巡察、审计和公司党委书记抓党委会党建述职评议等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措施;6、党建制度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方面的重要事项;7、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方面的重要事项;8、公司党委工作机构设置与调整、职责、人员编制和党务工作经费保障;9、公司党代会、代表会议、党委会工作方案及有关重要事项,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委员候选人名单;10、出席上级人代会的代表和政协会的委员候选人;11、公司基层党组织设立和调整、按期换届和领导班子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2、落实党建责任制,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方面的重要事项;13、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4、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宣传文化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16、公司基层党组织和公司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核查及处置、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17、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机构设置和换届选举工作;18、职代会、团代会、妇代会工作方案和出席上级工会、团代会、妇代会代表名单;19、群团工作重要问题;20、提交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21、统一战线、老干部、党校、保密、维稳和扶贫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事项;22、公司级表彰(根据事项),向上级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23、其他应当由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战略规划1、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2、公司专项发展规划;3、公司重大战略合作方案;(三)体制机制1、公司章程草案和公司章程修改方案;2、行政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3、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兼并重组和对外合作等事项;4、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子分公司等分支机构的设立和撤销;5、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6、"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的修订完善;7、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8、子分公司(按管理关系)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根据事项);9、子分公司章程、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四)经营计划1、公司执行董事报告;2、公司总经理工作报告;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4、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方案5、公司经营计划和年度经营目标6、公司投资方案7、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9、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五)经营管理1、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2、决定公司资产负债率上限3、聘用或者解聘负责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4、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5、决定公司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6、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7、公司重大责任事项追究(包括安全责任、环境责任、法律纠纷案件责任、稳定责任等8、公司在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职工权益等涉及企业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方面釆取的重要措施、应急预案(六)资产管理与资本运营1、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2、〔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产权置换事项、资本布局结构调整3、〔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二、重要人事任免决策清单(一)公司领导班子建设1、上级党委决定的公司有关领导人员任免事项2、向上级推荐公司领导人选3、向上级报送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兼任本公司出资企业领导职务或按规定外部兼职的意见(二)公司领导管理人员1、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岗位任免(聘解)2、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年度绩效综合评价工作3、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评价4、公司纪委委员任免(三)公司其他人事1、公司领导人员层级体系有关方案2、公司领导人员后备人选有关工作3、公司领导人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4、公司援藏、援疆、扶贫领导人员确定等三、重要项目安排决策清单(一)固定资产投资1、(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固定资产投资2、(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工程项目3、(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大维修和技术改造4、(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重要设备和技术引进5、(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二)长期股权投资(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转让出资、对所出资企业的增资和减资)(三)权益性融资(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及子分公司权益性融资(四)担保1、〔20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度预算外的公司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2、公司外部担保四、大额资金使用1、〔100万元以上的〕公司资金使用(不含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2、〔100万元以上的〕公司年度预算外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3、〔100万元以上的〕公司超预算资金调动和使用4、公司年度预算外的其他大额资金使用事项5、〔10万元以上的〕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五、日常决策事项1、拟订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2、拟订公司兼并重组、产权转让及改制方案3、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及弥补亏损方案4、拟订公司三项制度改革方案5、拟订公司经营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经营风险管理解决方案6、拟订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7、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和重要规章制度8、拟订公司内部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子分公司等分支机构设置方案9、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10、公司具体规章制度及规程规范11、聘任或者解聘除应当由公司聘(任)或者解聘(免)以外的管理人员12、公司职工聘用、解聘、调整、晋级、奖惩方案13、公司职工技能技术培训项目14、〔100万元以下的〕公司产权置换事项15、〔100万元以下的〕公司非股权性资产转让及处置16、〔100万元以下的〕公司资金运作(不含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17、〔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18、公司拥有控制权的规定额度内的境内主业投资项目和投资额在规定额度内的不拥有控制权的境内主业投资项目19、〔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工程项目20、〔100万元以下的〕公司维修和技术改造21、〔100万元以下的〕公司设备和技术引进22、〔100万元以下的〕公司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23、〔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对外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转让出资、对所出资企业的增资和减资)24、〔50万元以下的〕所属子分公司权益性融资25、〔50万元以下的〕公司长期融资(不含发行企业债券、集团债券等中长期债券)26、〔50万元以下的〕子公司除债券发行外其他融资方案27、〔50万元以下的〕公司内部所属企业之间的担保(包括抵押、质押及其他担保方式)28、〔50万元以下的〕公司对外捐赠或赞助29、〔100万元以下的〕公司技术研发、创新、应用和推广30、〔30万元以下的〕公司广告宣传和对外宣传31、公司车改方案32、其他应当由总经理决定的生产经营日常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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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通用8篇)3.研究推荐领导干部后备人选;4.研究决定工作人员的调入和调出;5.研究推荐区级及以上荣誉人选;6.研究决定对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纪违法事项的处理;7.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要人事事项。
(三)重要项目安排1.研究决定基础设施建设、专用设备购置、办公设施新建和大型修缮等重要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研究决定重大业务专项活动、队伍建设专项活动等项目安排;3.党费收缴、支出、拔付等情况;4.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要项目安排。
(四)大额资金使用1.研究提出年度财政预算建议;2.研究决定单项支出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资金使用事项;3.研究决定专项经费使用事项;4.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大额资金使用事项。
第二条决策酝酿(一)充分调研讨论。
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部务会决策前,有关科室和人员应当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决策事项,为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
(二)适当进行酝酿。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要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沟通。
未协调或经协调仍存在较大分歧的,不得提交部务会讨论决策。
(三)按照程序提议。
提请部务会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需经分管副部长同意后,提前报主要领导确定。
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第三条会议决策(一)保证出席人数。
在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时,应当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召开部务会议研究,同时邀请派驻纪检组组长列席会议。
讨论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的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
(二)充分发表意见。
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安排相关科室介绍、说明情况,并留出足够时间进行讨论;领导班子成员要对决策事项逐一发表意见,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主要领导应末位表态并提出决策意见。
因故未到会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书面表达意见。
可视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三)逐项作出决策。
对三重一大事项的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
表决可根据讨论和决定事项的不同,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为通过,未到会成员的意见不计入票数。
会议讨论和决定多个事项时,应当逐项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除紧急情况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四)做好会议记录。
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当如实记录会议有关情况,特别是研究过程中的分歧意见,并形成会议纪要。
遇有特殊情况未通过会议方式决策的,应当形成决策纪要,如实记载参与决策人员和决策过程,并存档备查。
重大事项会议纪要需由全体参会人员签阅。
第四条决策执行(一)落实责任分工。
经部务会议决策的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在议定时间内办结,办理结束应当向部务会议或主要领导进行汇报。
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主要领导明确一名领导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要积极配合。
(二)严格执行决策。
领导班子成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必须服从并坚决执行,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也可以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集体决定相反的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策。
集体决策因情况变化确需做出变更或调整的,应报主要领导决定,并将调整情况向部务会议报告,涉及原则性的重大调整必须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重新提请部务会议研究。
(三)加强督查反馈。
定期对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同时对决策实施结果、成本效益、负面因素、群众接受程度等进行综合评估。
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决策失误、已明显脱离实际甚至影响决策目标实现时,负责执行决策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将情况及时向部务会议报告,重新进行研究。
【篇2】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明确决策范围、规范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强化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促进集团公司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及《XX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决策原则。
集团公司领导班子要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合法合规。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重要决定的措施。
(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主营业务的确定和变更、年度经济责任制的制定和调整、发行债券、融资计划、对外担保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集团公司资产损失核销、重大资产处置(单项财产帐面净值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国有产权变动、注册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缴纳国家税费和国有资本收益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四)集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
(五)集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投资参股、重大收购、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六)集团公司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事项。
(七)集团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内设机构调整及人员编制、薪酬分配、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利益调配事项。
(八)集团公司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维稳工作的重大决策。
集团公司党组织的确立、撤销,发展党员、开展组织生活、驻村帮扶等事项。
(九)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全局性、方向性、战略性重大事项。
第四条重要人事任免事项,主要包括:(-)经营管理层的人事变动,重大人员裁减。
(二)对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包括重大项目负责人和重要管理岗位人员),以及下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的选聘、任免。
(三)集团公司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
(四)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重要奖惩。
(五)集团公司向控股和参股企业委派股东代表,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经理层、财务负责人,其他干部管理的重要事项。
(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员调动等事项。
第五条重大项目投资事项,主要包括:(-)所出资公司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收购兼并、注资参股、资产划转、股权置换等投资。
(二)集团公司重大投资项目,1000万元以上。
全资、控股子公司净资产总额在1亿元人民币以下(含1亿元)的企业,其主营业务一次性投资项目金额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200万元);净资产总额在1亿元以上、5亿元人民币以下(含5亿元)的企业,其主营业务一次性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500万元);净资产总额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其主营业务一次性投资金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含1000万元)。
(三)对外投资(包括设立办事机构)。
(四)土地收储、出让、房产开发的投资。
(五)现金、实物等方式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
(六)主营业务以外的其它投资。
(七)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工程项目施工及设计变更。
(八)金融投资,包括证券投资、保险投资、期货投资、委托贷款、委托理财。
(九)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第六条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主要包括:(-)集团公司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二)集团公司较大额度的预算外资金调动和使用。
(三)集团公司公务车辆购置、大额生产设备采购、限额以上办公设备釆购。
(四)咨询费、评估费(含资信资产费)、审计费、招投标代理费、会议费。
(五)集团公司对外大额捐赠、赞助。
(六)其他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
第七条根据决策事项的重要程度,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分为一类、二类和三类事项,各类事项的决策方式和决策程序,详见附件《XXXX集团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分类管理、决策程序表》。
第三章决策程序第八条集体决策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应根据具体内容和情况选择讨论决定的方式,主要方式有:党委会议、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议和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议题由集团公司党委、董事会、经理管理班子成员根据职权分别提出,主要负责人确定。
(二)决策事项应提前告知所有参与决策的人员,并提供相关材料,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决策失误。
参与决策的人员可通过多种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沟通,但不得作出决定或影响集体决策。
(三)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应认真调查论证,充分听取意见,可聘请有关机构或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
重要人事任免,应事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四)根据决策事项的内容,召开党委会议、董事会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
(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应提前告知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听取相关意见。
特别重要的事项应当向XX州国资委报告。
第九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时,必须集体研究决定。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按规定程序决策,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和紧急情况外,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团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紧急情况下由个人或少数人临时决定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党委、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议报告;临时决定人应当对决策情况负责,党委、董事会或经理班子应当在事后按程序予以追认。
(二)会议须有半数以上有关决策机构成员参会方可召开。
与会人员要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负责人应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
因故未参与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三)研究决定集团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听取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意见;重组改制、职工安置等方案必须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征求意见。
(四)对于重大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时,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待酝酿成熟后再提交相关会议讨论和表决。
(五)决策时,按照规定需要有关领导人员回避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或由主要负责人提出。
监事会、有关职能部门和监督部门可以根据议题内容列席会议。
(六)领导班子成员的表决意见和理由等情况,应形成会议记录。
第四章执行决策第十条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作出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决策作出后,以下14项重大事项:1、企业章程制定和修改,2、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实施计划编制及调整;3、进行重大投资;4、企业上市、发行债券;5、企业担保;6、企业重组(含合并、分立)、企业改制、企业解散、申请破产,7、国有资产转让;8、国有股权变动;9、企业主营业务确定和变更;10、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11、处置重大财产;12、企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制定;13、董事会工作报告;14、对外捐赠、赞助等应及时XX州国资委报告有关决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