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外委维保管理制度内容
物业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物业公司外委人员的工作,保障物业公司和外委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外委人员是指由物业公司委托外部的劳务公司或服务机构招聘和管理的员工。
第三条物业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为外委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四条外委人员的工作范围、职责、权利和义务应当明确规定,确保外委人员按规定履行义务,享有相应权利。
第五条物业公司外委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的所有外委人员。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外委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达到一定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
第二章外委人员的招聘与培训第六条外委人员的招聘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劳务公司或服务机构应当对外委人员的个人资料、工作经历、健康状况等进行审查,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外委人员入职前应当接受一定期限的培训,了解物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工作流程、服务标准、安全规定等,并经过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工作。
第八条外委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工作技能和服务水平,保证服务质量。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建立外委人员档案,记录外委人员的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工作表现等,对外委人员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
第十条外委人员在工作期间如需离岗休假或转岗调动,应当提前向劳务公司或服务机构提交请假或调动申请,并经过批准方可执行。
第三章外委人员的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外委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当遵守物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保证服务质量。
第十二条外委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私自离岗或擅自变更工作内容,不得泄露物业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物业公司外委人员应当保护公司和业主的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损害公司利益。
第十四条外委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如遇到突发事件或纠纷,应当及时报告物业公司,并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处理,确保安全和秩序。
第十五条物业公司外委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财产和设施,妥善使用和保管公司提供的工具、设备和物资,杜绝浪费和损坏。
物业外委单位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外委单位的管理,提高物业管理服务质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外委单位的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
第二章外委单位的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外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2.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3.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感;4.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第五条物业管理外委单位的选择:1. 物业管理单位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选择外委单位;2. 选择外委单位时,应综合考虑其资质、信誉、业绩、价格等因素;3. 物业管理单位应与外委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外委单位的职责:1. 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2. 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服务质量;3. 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物业管理单位的统一管理;4. 配合物业管理单位开展各项活动,共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的和谐稳定。
第七条物业管理外委单位的监督与考核:1. 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委单位考核制度,定期对外委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安全情况进行考核;2. 对考核不合格的外委单位,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要求其整改或解除合同;3. 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投诉渠道,接受业主对外委单位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第八条物业管理外委单位的变更与解除:1. 物业管理单位与外委单位协商一致,可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2. 如遇外委单位违约或服务质量严重下降等情况,物业管理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章业主权益保障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积极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外委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确保业主的满意度。
第十条业主对外委单位的服务有投诉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业主。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公布外委单位的服务质量、考核结果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

外委维修单位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外委维修单位的管理工作,提高维修工作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委托外部单位进行设备维修维护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委托合同,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公司负责设备维修保养的计划安排和监督管理,外委维修单位负责具体的维修工作。
第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对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维修技能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公司和外委维修单位之间应建立起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促进设备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维修单位的管理第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书,有能力承担设备维修工作。
第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维修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维修档案和设备台账,记录设备的维修情况和维修历史。
第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备专业的维修人员和必要的维修设备,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配合公司相关部门的工作,共同维护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维修工作的质量控制第十四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维修流程,确保维修工作的质量。
第十五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维修工作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维修效果符合要求。
第十六条:外委维修单位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使用情况,制定合理的维修周期和维修方案。
第十七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八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及时处理设备出现的故障和问题,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外委维修单位应做好维修记录和维修报告,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汇报维修情况。
第四章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第二十条:外委维修单位应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做好维修工作的安全管理。
物业_外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外委安全管理,保障业主和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物业管理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所有外委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物业管理外委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外委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外委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外委安全管理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外委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一)物业管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全面领导外委安全管理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外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安全责任。
(三)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外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办理外委安全许可,监督检查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外委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五)外委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三章外委单位安全管理第八条外委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三)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装备和人员。
(四)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第九条外委单位应向物业管理单位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三)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四)安全技术装备和人员资质证明。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签订外委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一条外委单位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物业设备外委维修规定

物业设备外委维修规定1. 背景介绍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物业设备的维修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为了更好地维护物业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本规定旨在规范物业设备的外委维修工作。
2. 外委维修的定义外委维修是指将物业管理公司内部无法解决或无法完成的设备故障或维护任务外包给专业的维修公司进行处理。
3. 外委维修的流程3.1 故障申报•业主或物业管理人员在发现物业设备故障时,应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进行故障申报。
•故障申报时需提供详细的故障描述和相关的设备信息,以便进行准确的判断和处理。
3.2 外委维修申请•物业管理办公室收到故障申报后,将对故障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需要外委维修。
•如果需要外委维修,物业管理办公室将填写外委维修申请表,并将其发送给合作的维修公司。
3.3 维修公司评估和报价•维修公司收到外委维修申请后,将安排工程师进行现场评估,并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和报价。
•维修公司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维修方案和报价给物业管理办公室。
3.4 维修方案审核•物业管理办公室对维修方案和报价进行审核,并与维修公司进行沟通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如有必要,可以邀请专业的第三方进行评估和审核。
3.5 维修合同签订•经过审核和协商后,物业管理办公室将与维修公司签订维修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维修工作的内容和期限。
3.6 维修工作执行•维修公司按照维修合同的要求和期限进行维修工作。
•维修过程中,物业管理办公室可以派员进行现场巡检,确保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3.7 维修工作验收•维修工作完成后,维修公司将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提交维修工作报告和相关的验收材料。
•物业管理办公室将对维修工作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支付维修费用。
4. 外委维修的评估和监督•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建立健全外委维修的评估和监督机制,定期对维修公司的维修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进行评估和调查。
•如发现维修公司存在维修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物业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追究责任、解除合作等。
物业外保管理制度范文

物业外保管理制度范文物业外保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外保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租户的财产安全,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物业所有权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保安公司等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外保管理应以业主的安全和利益为出发点,依法、合规、高效地进行物业外保工作。
第四条物业外保工作应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物业外保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增强业主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六条物业外保工作应加强与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合作,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
第七条物业外保管理应强调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人员配备第八条物业管理公司应配备一支专职的物业外保人员队伍,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
第九条物业外保人员应定期接受培训,提高技术和专业水平。
第十条物业外保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一)忠诚正直,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廉洁奉公;(二)熟悉所管理社区的环境和特点,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安工作技能;(三)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有效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四)具备一定的经济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十一条物业外保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巡视检查:定期巡视社区各个角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安全隐患;(二)入户登记:对社区进出人员进行登记,严格控制陌生人进入社区;(三)秩序维护: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扔垃圾、喧哗等行为;(四)安全防范:保护业主和租户的财产安全,加强社区安全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五)突发事件处理:对火灾、盗窃等突发事件进行处理,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六)宣传教育:开展各类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业主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七)信息化管理: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物业外保工作应按照“预防为主、综合防范、群防群治”的原则,采取主动预防措施,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社区的安全和秩序。
物业外包外委管理制度范本

物业外包外委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外包外委管理,规范外包外委行为,确保公司正常运营和信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在进行物业外包外委过程中所涉及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外包外委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公司利益和形象不受损害,同时保障外包外委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外包外委范围和条件第四条外包外委范围包括:物业管理、设施维护、清洁保洁、安全保卫、绿化养护等。
第五条外包外委的条件:(一)外包外委单位应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二)外包外委单位应具备与外包外委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人员、设备和资金。
(三)外包外委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外包外委单位应承担外包外委项目的一切法律责任,保障公司不受损失。
第三章外包外委合同管理第六条外包外委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期限、费用支付、保密条款等。
第七条外包外委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八条外包外委合同签订后,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第四章外包外委人员管理第九条外包外委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十条外包外委人员应接受公司提供的安全、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
第十一条外包外委人员在工作中发生安全事故、质量问题等,由外包外委单位承担责任。
第五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二条公司应设立专门部门或人员,对外包外委工作进行监督与检查,确保服务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符合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外包外委单位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外包外委单位,有权要求整改或终止合同。
第六章保密与信息安全第十四条外包外委单位应签订保密协议,确保公司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外包外委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等。
物业第三方维保全程监管制度

物业第三方维保全程监管制度一、维保服务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物业公司与第三方维保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电梯、消防、给排水、暖通、智能化等系统的维保服务。
二、维保服务内容1.对物业公司所辖各类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对物业公司所辖设施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保持设施设备的良好状态。
3.根据需要提供紧急维修服务,保障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4.定期对设施设备进行性能检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维保服务标准1.维保服务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制定详细的维保方案和标准。
2.维保服务供应商应建立完善的培训和考核机制,保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
3.维保服务供应商应采用先进的检测设备和工具,确保设施设备的性能和安全。
4.维保服务供应商应建立紧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迅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四、维保服务流程1.物业公司与维保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服务范围、内容、标准、价格等事项。
2.维保服务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制定详细的维保计划和时间表。
3.维保服务供应商按照计划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4.物业公司对维保服务过程进行监督和验收,确保服务质量符合要求。
五、维保服务质量监管1.物业公司应对维保服务过程进行全程监管,确保服务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2.物业公司应对维保服务结果进行验收和考核,对于不合格的服务进行整改和追责。
3.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业主和用户的投诉和意见。
4.物业公司应定期对维保服务合同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要求。
5.物业公司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维保服务的全过程进行记录和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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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外委维保管理制度内容
1.0 目的
1.1 指导服务中心改造工程、设备外委安装、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以及外委服务供应商的选择、服务价格及工作质量的审核。
2.0 适用范围
2.1 适用于在管物业内机电设备外委维修、保养管理工作以及共用设备设施安装、改造工程管理工作。
3.0 职责
3.1 工程部负责联系和选择外委供应商,确定维修、保养服务范围,价格及工作标准。
以及在签署合同后按合同实施监管。
3.2 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理负责对外委事项进行审核,报公司审批后执行。
4.0 工作流程
4.1 外委的定义
4.1.1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在管物业中一些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保养的特种设备(电梯、消防等)系统,通过合同关系将其系统保养的工作责任委托给相关公司并对其的保养全过程进行管理。
同时,个别维修、改造工程,因自身技术力量、设备限制,无法自行完成时,通过对外发包委托给相关公司进行处理。
4.2 外委的种类4.2.1 一次性外委
4.2.1.1 机电设备出现故障后,工程部人员应先进行判断和维修,当工程部维修人员处理不了时,报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理同意,经公司审批后,联系外委服务供应商进行维修。
4.2.1.2 小区内新增公共设施或公共设施改造,需要外委服务供应商处理时,报公司审批后,再选择外委服务供应商进行安装施工。
4.2.1.3 维修或养护工程完工后,工程部负责对工作质量进行验收,检查合格后,填写《外委维修养护工程报告》,报告服务中心并协同财务完成工程款项结算。
4.2.1.4 工程部应对外委安装、维修、保养工作做好记录,并填写《设备外委安装、维修、保养记录表》。
4.2.2 长期外委
4.2.2.1 电梯、消防、智能化等设备进行长期外委维修保养,工程部应根据维修保养服务合同及本指导书有关内容等进行检查、监督,评审维修保养效果。
4.3 外委的申报
4.3.1 当出现上述情况,有外委维修、保养需求时,工程部负责按照公司《采购工作规程》选择供应商。
4.3.2 在确认供应商后按《合同管理规程》签订合同。
4.4 外委服务的监督管理
4.4.1 流程图
外委监管流程图
4.4.2 在外委供应商签署合同后,由工程部负责外委供应商的进场协调,以及维修、保养服务实施情况的监督考核。
4.4.3 工程部相关负责人应对外委合同条款进行熟悉学习,充分掌握条款内容,以保证有效督促外委单位高效完成维修保养工作。
4.4.4 在外委维修保养工作实施过程,工程部相应责任人应加强过程巡视,并严格按照合同及相关规程,对实施情况进行督促与考核,并按照合同附件做好考核记录。
4.4.5 对外委供应商违反合同条款行为,工程部应及时指正,并做好相应扣分记录。
4.4.6 长期外委项目供应商,必须每月上旬向工程部提交上月外委工作小结,由工程部签署监督意见及考核得分。
4.4.6.1 考核评分:以100分为基准分,按本表考核具体内容进行扣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本表按倒扣形式计算,即考核结果合计超过10分以上)为不合格。
4.4.6.2 甲方每月根据考核得分情况与乙方核算维保费用,当次考评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合格范围内的,甲方按合同与乙方结算100%的维保费用。
如当次考评得分低于90分(不含90分)的,每低1分甲方按维保合同定价扣取维保费用100元/分。
依此类推。
如考评得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每低1分甲方按维保合同定价扣取维保费用200元/分,依此类推。
4.5 外委服务工作的协调配合
4.5.1 在外委供应商提供外委服务时,工程部应做好相应的沟通协调工作,为外委维修保养服务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
4.5.2 在维修、保养服务过程,需要停电、停水、停梯或其他情况时,要求外委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应计划,由工程部负责对计划进行审核。
并根据计划,与服务中心做好沟通,由服务中心做好住户通知工作。
4.6 外委服务的验收
4.6.1 在外委供应商按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对应的维修保养服务后,由供应商向工程部提出验收申请,工程部进行现场验收。
4.6.2 验收工作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工程量较大的重点工程验收,必须邀请公司相应负责人参加。
4.6.3 验收的主要依据以合同约定条款为主,同时结合对应规范与标准。
4.6.4 验收过程,按实际情况做好验收记录,以供请款结算使用。
4.7 外委服务费的结算
4.7.1 在供应商按合同完成服务后,由供应商书面向工程部提出结算申请。
4.7.2 一次性外委是一次性外委服务的重要结算依据,由工程部对照合同及验收记录,对结算费用进行审核,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结算发票。
4.7.3 在取得发票后,由工程部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进行报帐单填写,并将相应结算申请、验收记录作为报帐附件粘贴在报帐单内。
并由工程部经理/主管、服务中心/服务中心经理签署支付意见。
由工程部配合财务部完成报帐手续。
4.7.4 月度外委工作小结,是长期外委项目的费用结算主要依据。
工程部在按上述条款办理结算时,以供应商提供的月度工作小结替代一次性外委的验收记录,并在月度工作小结中签署结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