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信息化 国家政策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公布日期】2024.07.17•【文号】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施行日期】2024.07.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消费〔2024〕139号工艺美术是中华文明的瑰宝,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蕴含着中华民族的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品种和技艺享誉全球。
工艺美术行业包括雕塑、抽纱刺绣、珠宝首饰等工艺美术品制造。
新时代新征程,为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实现传承创新发展,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两个结合”,坚定文化自信,以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为基本思路,以服务人民美好生活为根本目的,坚持文化传承与产业提升并重,深入挖掘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大力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工艺美术行业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打造具有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更加可持续的工艺美术产业生态。
传承发展,守正创新。
准确把握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加强对优秀传统工艺、技艺的挖掘传承,推动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合理应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提升行业核心竞争力。
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立足区域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坚持“一产一策”,扶优扶强地方特色工艺美术产业,构建各具特色、错位发展、功能协同、优势互补的产业发展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
加强顶层设计和政策统筹,强化各类要素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09.12.30•【文号】人社部发[2009]186号•【施行日期】2009.12.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现将《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关于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和国务院67次常务会关于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的要求,提高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明确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的信息化,涵盖了就业工作的方方面面,是促进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
它承担着联通政策制定与实施、就业与失业管理、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信息监测与市场监督等重要功能,是掌控就业局势、推动就业工作的基础手段和重要信息来源,可以有效地支持落实就业政策、提供针对性服务、提高管理效能和为政府提供及时准确的市场监测信息。
(二)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在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工作中,具有基础性和普遍性的特点,是整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的重要支柱。
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不仅承担着整个就业工作的信息化支撑任务,还作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础信息资源,为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供了直接的支撑。
同时,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与社会保险信息化相互联系、互为依托,是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领域做好服务、搞好管理的重要基础,也是掌握情况、把握形势的重要手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1.12.06•【文号】人社部发〔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1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9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12月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全面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以下简称法治人社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实现法治人社建设全面突破(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协调推进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普法工作,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近年来,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不断优化,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的创新和管理能力,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和政策。
下面就是我总结的部分最新的人力资源管理新政策。
1.实施人才准入制度
新政策规定了根据岗位性质和层级确定招聘人选的方法,并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考核和评估机制,以确保新招人员的素质符合企业要求。
同时,人才准入制度还将依据岗位性质、社会信誉及学历背景等因素,要求人员获得新的证书、资格证明等,以进一步拓展人才来源,提高人员素质。
2.推行弹性工作制度
新政策将推行弹性工作制度,以满足员工生活需求,提高工作效率和满意度。
员工可以自由选择工作安排,较大限度地实现工作和生活的平衡,并由此产生协同效应。
此外,政策还鼓励企业提供多样化的工作形式和多层次的分类奖励,吸引人才、提高竞争力。
3.加强职业培训
政策强调企业必须依据岗位要求,对员工进行职业培训。
尤其是在人才争夺激烈的劳动力市场上,不断提高员工在职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是企业的关键。
政策将注重培养人才的全面技能,将培训内容更加科学化、个性化,以提高人才的整体素质和实
践能力。
4.推行薪酬管理制度
新政策制订了更加合理的企业薪酬管理制度。
政策将制定明确的工资梯度和晋升机制,注重合理分配企业成果回报和人员贡献,在绩效考核和薪酬激励中实现平衡。
此外,政策还提出建立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牵头的薪酬调整机制,以确保工资制度的公正和透明。
总之,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会推动我国的企业,更好地吸引、培养和管理人才,从而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9.06•【文号】人社部发〔2018〕57号•【施行日期】2018.09.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学习贯彻《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8年6月29日以国务院令第700号公布,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人力资源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贯彻中央关于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的新精神新要求,对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发展、活动规范、服务提供、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规定,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条例》的颁布施行,对于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认真学习《条例》,充分认识《条例》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条例》的总体框架、主要内容、市场各主体的责任与义务。
要坚持学以致用,把学习贯彻《条例》与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精神结合起来,与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部署结合起来,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人力资源顺畅流动的要求结合起来,与解决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切实提高政策执行能力。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解读条文、答记者问等形式,对《条例》进行重点宣传。
要主动深入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有针对性开展宣传,让市场各主体了解权利与义务,知悉市场活动规范,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8.23•【文号】人社部发〔2024〕62号•【施行日期】2024.08.2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市场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网信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网信办: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维护人力资源市场良好秩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实守信、依法履责,切实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现就加强人力资源市场规范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准入管理。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准入制度,规范实施告知承诺制,简化优化行政许可,积极推广电子证书。
加强部门间监管信息互联互通,会同网信等部门对有关公众号、APP、短视频、互联网群组等网站平台开展职业中介活动进行筛查、甄别,督促指导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市场主体依法申请许可,避免出现监管盲区。
结合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真实性核查,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许可。
对未经许可擅自开展职业中介活动的,依法予以关闭或责令停止从事职业中介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涉及未经许可开展网络招聘服务的,网信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意见,依法依规对相关网站平台进行处置。
二、严格网络招聘服务监管。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招聘服务监管制度,健全部门间协同监管机制,加强网上预警监测。
严格招聘信息管理,督导网络招聘服务机构落实招聘信息审核责任,规范审核流程,加强审核人员管理,切实保障招聘信息真实、合法。
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经过体系化调研,为了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的创新发展,根据国家统一部署,我们组织制定了《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下称《计划》)。
《计划》坚持以国家重大战略和长远发展为导向,以改革创新推动发展为核心,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为依托,紧紧围绕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建设、促进劳动就业、提升政策执行力等方面,抓紧抓实抓细,落实具体举措:
一是优化人才能力结构。
依据市场需求,对企业就业服务能力和用人技能要求等进行多元
化的重新调整。
着力打造培训、测评和教育体系,提升就业服务能力,提高性价比。
二是提升社会就业服务水平。
加强社会就业服务工作,落实社会就业服务政策,推动社会
服务体系建设。
研究制定促进残疾就业服务等相关政策,建立流动人口就业服务制度,深
入推进落实新型就业合作工具的使用。
三是深化政策执行力。
进一步加强市场行政监管,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制定反映就业服务
行业新特征的监管措施,增强可操作性和可持续性,提升监管效能。
四是构建全域服务网络。
发挥市场主体、城乡社会救助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和工会等各方
作用,建立覆盖城乡、上下游的全域服务网络。
以强化网络互联互通,形成政策、服务一
体化的就业服务机制。
前述这些举措,有助于建立一个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科学发展路径,不断提升业绩和效率,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8.09.20•【文号】人社厅发〔2018〕102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8〕10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各副省级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快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以下简称档案)信息化建设,是提升档案管理服务水平的基础工程,是进一步简化优化档案管理服务的重要抓手。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9号)、《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05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和就业优先战略、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以服务用人单位和流动人员为中心,以推动档案管理服务与信息技术、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为目标,以“金保工程”项目建设为依托,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信息全国共享”的原则,构建省级集中、全国联通的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格局,实现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标准化、便民化,为提升档案公共服务能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提供基础保障。
(二)基本原则。
档案信息化建设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统一标准。
档案信息化建设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全国统一规划,统筹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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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信息化国家政策文件
在人力资源领域,国家政策文件主要涉及到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发展和应用。
以下是一些相关的国家政策文件:
1. 《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工作改革的意见》:该文件提出推动人力资源工作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人力资源工作信息化的意见》:该文件明确了促进人力资源工作信息化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要加强人力资源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人力资源管理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发展。
3. 《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2014-2020年)》:该文件提出要重点推进政务信息化,包括推进人力资源信息化建设,提升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水平。
4.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十三五”规划》:该文件明确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原则和重点任务,提出要深化人力资源业务系统和电子政务平台的整合和应用,加强数据共享和资源整合。
5.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该文件提出要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包括建设职业教育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以上是一些关于人力资源信息化的国家政策文件,它们旨在推
动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和服务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