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国家电网公司2014技能鉴定用电检查机考初级工判断题

国家电网公司2014技能鉴定用电检查机考初级工判断题判断题(每小题1.0分,共380小题)1.当变电所为全户内型式时,35kV及以上变压器应单独设置变压器室。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2.变电所的交流所用电源,应配置电涌保护器(SPD)。
电涌保护器的配置。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3.在电力系统中,将电气设备和用电装置的中性点、外壳或支架与接地装置用导体做良好的电气连接叫接地。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4.10kV客户,对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或用电负荷较大的客户及繁华地区、街道狭窄、架空线路走廊难以解决的地区宜采用电缆线路接入。
(1.0分)A.正确正确答案:B ;;5.变压器工作时,高压绕组的电流强度总是比低压绕组的电流强度大。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6.开关柜因负载增长引起内部温升过高时,应加强监视、作好开关柜的通风降温,必要时应减负载。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7.日平均负荷曲线峰谷差愈大,说明日负荷率愈高。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8.对申请新装及增加用电容量的两路及以上多回路供电(含备用电源、保安电源)用电户,在国家没有统一出台高可靠性电价前,除供电容量最大的供电回路外,对其余供电回路不收取高可靠性供电费用。
(1.0分)A.正确正确答案:B ;;9.供电质量包括供电频率质量、电压质量和供电可靠性三方面。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10.经电流互感器的三相四线电能表,一只电流互感器极性反接,电能表走慢了1/3。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11.计算统计线损率的两个量是供电量和售电量。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A ;;12.用电检查是对用户用电行为进行的监督检查活动。
(1.0分)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B ;;13.电动机最经济、最节能的办法是:使其在额定容量的75%~100%下运行,提高自然功率因数。
《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国家电网安监

第二十六条 地市公司评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于24小时内
报送网省公司专业职能部门核定。 网省公司专业职能部门应于三 天之内反馈核定意见。
第十一条 事故隐患划分为输电、 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 发电、配电、电网规划、信息、施工机具、交通、消防、其他共 十一大类进行统计, 每一类均包含设备、 系统、管理及其它隐患。
第三章职责分工
第十二条 根据 “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 导、全员参与 ” 的要求,公司系统建立公司总部、网省公司、地 市公司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第二十四条 地市公司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发现 的、各项专业检查发现的和上级检查发现的各种事故隐患) 进行 评估,确定等级, 填写“重大(一般)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见附件 2、附件 3)。
网省公司对主网架结构性缺陷、 主设备普遍性问题, 以及由 于重要枢纽变电站、 跨多个地市公司管辖的重要输电线路处于检 修或切改状态造成的事故隐患进行评估, 确定等级, 填写 “重大 (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 。
(四)根 据网省公司指导和安排, 具体实施重大事故隐患的 治理,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预验收并向网省公司申请验 收。
第十九条 各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设备 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 的职责。
海南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规定试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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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级负荷是指中断供电将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负荷:
1
• 直接引发人身伤亡
条文中“长时间才能恢复”
2
• 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或较长时间才能恢复)是 指停电时间即使很短,但对
工作(或生产)的影响时间
3
• 发生中毒、爆炸、火灾等事故; 却较实际停电时间长很多。
特级负荷 一级负荷 二级负荷 三级负荷
电力用户分级的意义,在于它正确地反映不同用户
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的危害程度,以便恰
当选择合适的供电方式,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使社会效
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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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电力用户分级 (一)特级负荷是指在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 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负荷。
从自备应急电源看,近年来的运行 实践表明,即使从电力网引接三路 电源的供电方式,也不能满足部分 负荷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因地区 大电力网在主网电压上都是并网的, 所以电力用户无论从电网取几回电 源进线,也无法得到严格意义上的 两个独立电源。
第三章 电源配置
第七条:电力用户的电源配置包括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29
第四章 执行、监督
第二十一条:用户运行维护电源的人员应持有电力监管 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
自备应急电源管理
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有关自备应急电源管理的规 定是引用国家电监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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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执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供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应根据所辖产权范围, 制定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的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 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电监会【2008】43号文件

(十五)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七)重要电力用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八)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及其业务变更要向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供电企业签订自备应急电源使用协议,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后方可投入使用。自备应急பைடு நூலகம்源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由重要电力用户自行负责。
1.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2.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三、安全规范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o
(九)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重要电力用户保安负荷由供电企业与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协商确定,并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_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电监安全[2008] 43号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电网企业、发电企业:为规范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与管理,提高社会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电监会制定了《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电监会。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条件-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情况说明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划分依据(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审核客户行业范围和负荷特性,并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分为特级、一级重要、二级重要、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其分类标准如下:一、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原则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条:重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1)条:较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标准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可以来自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设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十三)重要电力用户要制订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应急演练。
(十四)重要电力用户运行维护自备应急电源的人员应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
1、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2、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十五)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3、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电监安全 [2008] 43号
4、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供电公司重要客户业扩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重要客户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重要客户的业扩报装管理,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电监会《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国家电网公司《业扩报装工作管理规定(试行)》、《业扩供电方案编制导则》、《省电力公司重要电力用户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内容,进一步规范公司重要客户的业扩报装管理工作,提高客户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业务受理及现场勘查第三条重要客户的新装及增容由各营业厅或客户经理直接受理,重要客户报装时,应提供项目批准文件及有关的用电资料,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负荷、保安电力、非电保安措施、用电规划、应急自备电源等,煤矿、非煤矿山等一级重要客户新装时必须提供采矿许可证和项目核准、安全专篇、初步设计、环评报告等批复文件方可受理申请。
煤矿等一级重要客户增容时,还必须提供六证(采矿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3 —工商营业执照)才能受理。
第四条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重要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用电容量、用电性质、负荷特性、非电保安措施,初步确定供电电源(一级重要客户应取自于不同变电站的两个电源或取自于不同变电站的两个电源条件不具备时取自同一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上一电压等级的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应急自备电源容量等。
第三章供电方案确定及答复第五条供电方案的确定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电网发展规划,满足供用电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要求,并根据客户的用电需求和供电条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运行规程对供电方案进行优化。
第六条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及客户受电系统方案组成。
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包括:供电电压等级、供电容量、供电电源位置、供电电源数、供电回路数、路径、出线方式,供电线路敷设等。
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包括:进线方式、受电装置容量、主接线、运行方式、继电保护方式、调度通信、保安措施、电能计量装置及接线方式、安装位置、产权及维护责任分界点、主要电气设备技术参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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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8] 43号
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三)供电企业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四)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二、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五)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
求:
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证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电源可以来自同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时间和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六)重要电力用户应配置自备应急电源,并加强安全使用管理。
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自备应急电源配置容量标准应达到保安负荷的120%;
2、自备应急电源启动时间应满足安全要求;
3、自备应急电源与电网电源之间应装设可靠的电气或机械闭锁装置,防止倒送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可以通过租用应急发电车(机)等方式,配置自备应急电源。
三、安全规范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七)重要电力用户选用的自备应急电源设备要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消防、节能、环保等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八)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及其业务变更要向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与供电企业签订自备应急电源使用协议,明确供用电双方的安全责任后方可投入使用。
自备应急电源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由重要电力用户自行负责。
(九)重要电力用户新装自备应急电源投入切换装置技术方案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所接入电力系统安全要求。
重要电力用户保安负荷由供电企业与重要电力用户共同协商确定,并报当地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十)供电企业要掌握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的配置和使用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数据库,并指导重要电力用户排查治理安全用电隐患,安全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十一)重要电力用户如需要拆装自备应急电源、更换接线方式、拆除或者移动闭锁装置,要向供电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并修订相关协议。
(十二)重要电力用户要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对自备应急电源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预
防性试验、启机试验和切换装置的切换试验。
(十三)重要电力用户要制订自备应急电源运行操作、维护管理的规程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并定期(至少每年一次)进行应急演练。
(十四)重要电力用户运行维护自备应急电源的人员应持有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持证上岗。
(十五)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在使用过程中应杜绝和防止以下情况发生:
1、自行变更自备应急电源接线方式;
2、自行拆除自备应急电源的闭锁装置或者使其失效;
3、自备应急电源发生故障后长期不能修复并影响正常运行;
4、擅自将自备应急电源引入,转供其他用户;
5、其他可能发生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