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规章制度
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操作技术规范标准[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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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操作技术规为加强全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依据《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和《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制定本操作技术规。
一、网络直报条件:(一)省级直报平台及数据中心:1.硬件配置:2.软件配置:3.人员要求数据管理员:熟悉网络直报业务工作,具备统计分析能力,具备指导和培训本地区直报人员的能力。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维护省级直报平台,保障网络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4.网络接入部、省级直报平台采用宽带接入因特网,地、县级卫生局及医疗卫生机构用户直接登陆省级直报平台。
目前利用国家公共数据网络资源组建VPN专网。
建立部、省级专网后,省级数据中心通过专网与部级数据中心。
(二)地、县级卫生局和医疗卫生机构1.环境要求:配备工作用计算机及上网设备,客户端使用Wi ndows XP和Wi ndows 2000及以上操作系统,IE6.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2.直报人员和系统管理员要求: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悉统计工作。
二、用户管理与权限(一)用户管理1.用户角色:省、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用户角色分为系统管理员、数据管理员和数据使用者;医疗卫生机构直报人员为数据管理员。
2.设立省、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分别设立1个系统管理员,系统管理员根据需要为本级设立多个数据管理员和数据使用者。
医疗卫生机构只允许设立1个直报用户。
直报系统依据行政区划代码划分用户组织结构,自动设立以下两类用户:各级系统管理员和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用户。
系统管理员(6位)由行政区划代码组成,医疗卫生机构直报用户(15位)由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组成。
数据管理员和数据使用者(8位)由本级系统管理员设立。
设立原则为行政区划代码+两位数字代码,01-49为数据管理员,50-99为数据使用者。
县级系统管理员应将医疗卫生机构的直报用户和初始密码通知所属单位直报人员。
3.密码安全用户使用初始密码首次登陆直报系统后,应立即更改初始密码。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河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7.10.31•【字号】冀卫规财字[2007]90号•【施行日期】2007.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冀卫规财字〔2007〕90号)各市卫生局、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为适应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卫生部对2002年制定的《中国卫生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正式颁布了《国家卫生统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同时要求调查项目实行网络直报。
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将大大提高统计信息的快捷性、有效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医疗救治等各项业务工作提供动态卫生信息,更好地发挥信息对制定卫生政策与规划的咨询和引导作用。
根据卫生部统一部署和新《制度》及《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要求,我厅决定从2007年11月起实施全省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立完善卫生机构(组织)代码库,做好网络直报准备行政区划代码是系统权限分配和用户管理的依据,除省级系统管理员外,其他人员无权修改。
为保证系统的稳定性,行政区划代码每年更新一次,即:用原代码完成上年度直报任务,下年度使用变动后的代码。
卫生机构(组织)代码数据库是网络直报系统用户管理的依据、数据质量的保障。
各地新增、注销、合并、分离、更名、迁址的卫生机构,所需卫生机构(组织)代码须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卫生统计工作人员按照卫生部卫统[2002]117号文件编制,并在15日内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逐级申报,经省卫生厅审批备案后办理相关事项。
各地要在2007年11月13日-11月14日完成卫生机构(不包括诊所、医务室、卫生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村卫生室)分类代码数据维护与确认工作,2007年12月10日前完成诊所、卫生所、医务室、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和村卫生室代码数据库的维护与确认,为顺利开展网络直报工作做好必要的准备。
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指南

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指南(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第一章系统登录第一节系统登录1(打开网页。
具备直报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诊所、卫生所、医务室、村卫生室除外)、卫生行政部门均可登录系统,填报调查表数据。
打开IE,直接输入直报网址(:8080/webPage/或 :8080/webPage/),进入网页(注意:P一定要大写)。
2(登录系统。
在省份下拉菜单中选择“江苏省”,在用户和密码文本框中分别填入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系统。
其中,基层单位初始登录帐户为15位帐号(6位行政区划代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初始密码均为123456。
图登录页面3( 进入直报系统。
点击“登录”按钮,成功登录系统后用户进入默认的公告栏页面。
在公告栏中,可以查看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的行业动态、新闻等内容。
不同的用户在系统中的权限是不同的,其中基层单位负责录入、审核、上报、订正、分析、使用数据。
第二节密码修改成功登录系统后,请尽快修改用户密码。
点击功能菜单“密码设定”选项,点击“密码设定”,进入密码修改页面。
输入新密码,确认“保存”后,密码设置成功。
密码输入后,点击保存图设置用户密码第二章数据报批在数据上报流程中,基层单位用户可以在线填报或离线填报数据,经审核无误后上报到服务器上,上级行政单位担负对上报的基层数据进行核查、审批、催报等职能。
经过层层上报和审批,最高级行政单位即可收集到所有下级单位的数据。
如果数据在审批环节中没有通过,需发回基层单位用户重新修订。
只有经过所有部门审批用户的审批,数据才算合格。
第一节数据批报流程操作步骤数据采集流程的整个操作步骤示意图如下:第二节数据填报(一) 在线填报1(登录国家卫生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后,点击功能菜单中“数据报批”选项,打开调查表列表。
选择待填报的某一类调查表,显示数据填报页面。
数据报表中列出的是当前用户需要填报的列表,不同的用户类型填报的调查表不同。
调查列表机构ID图调查表选择2. 选择报表期:选择相应报表期后,点击“在线填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实施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的通知》(卫办发[2007]14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从2007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
现将本市实施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完成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更新和维护行政区划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和卫生机构类别代码是直报用户与权限管理的依据。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在10月30日前完成卫生机构分类代码数据维护工作,建立诊所及村卫生室代码数据库。
其中,对于《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有效期已满5年后继续开业(执业)的卫生机构或更换分类代码的卫生机构,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应督促其尽快重新办理,办理的办法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代码证>发证工作的通知》(沪卫办[2002]29号)的要求执行。
二、开展人员培训市卫生局于10月中下旬对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报人员开展培训工作,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要于10月底前完成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部队医疗机构除外)直报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完善工作制度和保障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直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对直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为直报工作提供人员、经费、设备保障,确保直报工作按时、顺利开展。
各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的统计专职人员负责区域内的直报工作。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是指一种将卫生信息及数据收集、汇总、分析和报告统一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地了解和监测全国范围内的卫生状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优化卫生政策和措施。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通常由卫生部门或卫生专业机构负责管理,包括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营、数据收集和汇总的流程和方法的规范以及统计分析的标准和工具。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收集和汇总:建立统一的数据收集和汇总系统,收集各级卫生机构和卫生服务单位的信息数据,包括人口统计、疾病统计、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数据。
2. 数据标准和分类:制定统一的数据标准和分类体系,确保不同地区、机构和时间的数据可以进行比较和分析。
例如,统一规定疾病诊断、治疗和死因的分类方法。
3. 统计分析和报告:利用统计方法和分析工具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处理和分析,生成报表和统计指标,并根据需要进行解读和解释。
同时,及时向上级卫生管理部门和政府提供报告和建议。
4. 数据共享和应用:建立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将统计数据与其他卫生相关数据进行关联和利用,以支持卫生政策和决策的
制定。
同时,向社会公众提供相关卫生信息和数据,增强公众对卫生状况的认识和参与。
卫生直报统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可以有效地提高对卫生状况和问题的监测和管理能力,支持卫生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提高卫生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五篇)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1、各医疗保健机构要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填报工作,指定专人收集院内各相关科室的数据及辖区内的相关数据,认真核实后填报。
人员____需报区妇幼保健院备案。
2、认真填报妇幼卫生信息资料,包括妇幼卫生信息原始表册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出生缺陷报告卡、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及网络直报。
3、建立并完善《高危孕产妇登记本》、《叶酸统计表》、《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登记》、《孕产妇产前筛查登记》、《新生儿疾病筛查登记》、《新生儿听力筛查登记》、《妇女病普查普治登记》、《孕产妇保健手册》及《儿童保健手册》、《体弱儿管理登记》等原始记录的登记。
4、严格执行报告程序和时间要求。
“孕产妇死亡报告卡”于孕产妇死亡后____个工作日内报告,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等信息实行季报制,各医疗保健机构每季度填报一次,在____日前将季报表和死亡报告卡报送区妇幼保健院。
妇幼卫生年报表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区妇幼保健院,区妇幼保健院对全区的“孕产妇死亡卡”、“儿童死亡报告卡”及“出生缺陷报告卡”进行审核,与全区妇幼卫生年报每半年上报一次至市妇幼保健院。
5、加强信息质量控制。
为保证填报资料的真实、准确,各医疗保健机构要加强对院内及辖区内相关数据的检查核实,加强与区妇幼保健院的业务联系,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健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相关检查。
区妇幼保健院每半年开展一次妇幼信息质量控制。
6、各单位所报报表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盖章和制表人签名后方可报出。
妇幼卫生信息报告制度(二)妇幼卫生信息是国家法定的统计信息,准确科学地收集妇幼卫生信息是各级医疗保健机构的法定职责。
《母婴保健法》第____条规定:医疗保健机构有产妇和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情况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为落实《母婴保健法》及配套法规、规章制度,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高度重视,依法做好妇幼卫生相关信息报告工作。
一、妇幼卫生信息统计报告是指孕产妇死亡、围产儿及五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新生儿出生缺陷监测报告,以及____部和省卫生厅制定、经统计部门批准的妇幼卫生信息的统计报告。
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通报制度

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通报制度XX县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
通报制度
卫生统计工作是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不可推卸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推进卫生改革发展的一项基础工作。
卫生统计的重大改革,将大大提高统计信息服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及时性,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决策和医疗救治提供动态卫生信息,发挥统计信息对制定卫生政策与规划的咨询和引导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确保我县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任务顺利完成,使统计数据客观、准确地反映卫生发展状况,有效促进全县卫生统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卫生统计信息在卫生事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家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规定(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卫生统计工作实际,建立XX县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工作通报制度如下:
1、各单位要做好卫生统计信息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收集工作,并严格按照制度要求按月整理归档。
2、各单位网络直报人员对上报的报表数据进行严格审核,由法人签字后上报并完整保存电子数据或纸质报表。
3、季报为每季末次月5日内、年报为年末次年10日内,凡因迟报或错、漏报影响全县卫生统计直报工作每次扣3-5分。
4、卫生局对各单位的上报数据严格把关,进行审批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
对表间相关指标数量关系明显不符合逻辑、指标数据虚报或瞒报、重要指标变化不符经济运行状况、不执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含改变统计口径)的考核扣3-10分。
5、对及时准确完成直报任务且数据质量高的予以表彰;对迟报、漏报以及数据质量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23-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指南

23-国家卫生统计网络直报系统操作指南篇一:卫生统计网络直报报表操作说明2021年卫生统计网络直报年报表操作说明一、上报单位: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站)、县医院、中医院、监督所、疾控中心。
二、上报时限:2021年年报最迟于2021年1月13日上报,并注意逻辑关系。
三、报表操作登录卫生统计http://61.49.19.180:8080/webPage/i/oem/wsb/login.jsp填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640422+组织机构代码)如:红耀卫生院:640422455091201,密码:366181,如登陆失败请用卫生局的登录,登录用户名:640422,密码:654321. 如图1(图1)(图2)(一):医院和卫生院的年报(以卫生院为例)1、登录后依次选中功能菜单中的数据报批→年报→卫统1-2表(各单位选各单位)。
双击如图3、双击卫统1-2表(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机构)。
如图4、选中当前报表期2021年双击。
如图5、选择相应的单位双击。
出现如图6、打开上图底角“基本情况”“人员数”“床位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认真填写本年数字,注意本套表除基本情况、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表其余各表内数据要和卫生部决算数据一致。
确认数字无误后点击右上角计算→审核→保存→上报,退出网页。
(二):村卫生室年报(为统1―3表)1、直接由卫生局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以上操作第2步选择数据报批→年报→卫统1-3表(村卫生室)。
双击如图2、选中当前报表期2021年双击。
如图3、选中西吉县卫生局基层户双击。
在左侧页面中选择本乡的所有卫生室,依次填写“基本信息”、“调查表”、“其他”表,数据填完后点左下角保存,填完后在左侧勾选本乡所有村卫生室,点击页面顶端“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上报数据。
4、注意:移民搬走的村卫生室联系财务股李锁柱要作清理。
(三):网络系统补充说明。
1、如进行到以上操作第4步出现如图所示2、双击上图在线插件安装工具出现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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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制度
第一条医院为配合全国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管理,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及时、准确地提供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卫生统计调查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乌当区人民医院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数据采集、报告、汇总和分析等管理工作。
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统计信息报告执行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网络直报遵循依法上报、统一规范、分级负责、专人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职能科室建立规范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认真做好本科室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包括数据录入、审核、分析及上报。
第五条医院和区卫生局均为直报责任单位。
医院指定专人直报人员。
第六条网络直报内容主要为《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规定的4个调查表,即:卫生机构调查表(卫统1-1表至卫统1-8表、卫统1-附表)、卫生人力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统2表)、医用设备调查表(卫统3表)和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
还有网络直报内容还包括卫生部布置的其他调查任务,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的调查项目。
第七条直报时限分为年报、季报和实时报告三类。
不同的调查表执行不同的直报时限。
年报和季报:卫生机构调查表中的卫统1-1表和卫统1-2表为年报和季报;卫统1-3表至卫统1-8表和卫统1-附表、医院出院病人调查表(卫统4表)为年报。
年报要求次年1月31日前完成上报,季报要求季后1个月内完成上报。
实时报告:医院在人员调入或调出1个月内上报增减人员信息(卫统2表);医院在购进、调出或报废设备1个月内上报增减设备信息(卫统3表);
第八条直报人员登陆省级直报系统上报本单位数据。
网络直报方式可选择在线填报或离线录入、在线上传。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地区数据传报卫生部数据中心。
第九条医院直报人员应对录入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及时发现并更正错项、漏项以及逻辑错误,确保录入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由单位负责人审核后上报。
直报人员发现上报数据有错,须在数据上传3日内订正。
第十条报告期截止后第1天,系统发出补报公告,公布漏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名单,直报人员需在报告期截止后3日内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完成补报任务。
第十一条直报人员需学习网络安全知识,不得泄露或转让用户账号和密码,发现密码被盗
用应立即更改密码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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