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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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医院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医院员工考勤制度管理
一、制度目的
本考勤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医院员工能够准时上下班,遵守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
同时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考勤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正式员工,包括医生、护士、技术人员、行政人员等。

三、考勤规则
1. 工作时间:员工应遵守医院的正常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2. 打卡要求:员工需使用医院指定的打卡系统进行签到和签退,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3. 请假规定:员工因病假、事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直接上级申请,并按照医院
规定的流程办理请假手续。

4. 加班安排: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应事先提出加班申请,并在加班当天完成加班登记。

5. 出差管理:员工出差应提前报备,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批,出差期间的考勤按照医院
规定执行。

四、异常处理
1. 迟到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规定时间,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扣款或其他处罚。

2. 旷工:未经批准缺勤的员工,视为旷工,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

3. 打卡异常:如遇打卡设备故障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正常打卡,员工应及时报告并采
取补救措施。

五、监督与考核
1. 部门监督: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情况,确保员工遵守考勤制度。

2. 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审核考勤记录,对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并提出处
理建议。

3. 考核机制:考勤情况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一部分,对员工的晋升、奖惩等有直接影响。

六、附则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职工的请假行为,保证医院的正常运转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在编、聘、合同制职工。

第三条请假种类:医院职工的请假种类包括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等。

第四条请假流程:1. 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汇报,说明请假事由及具体时间,经上级审核同意后方可请假。

2. 请假期间请假人应及时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通报请假期间的联系方式。

3. 病假需提供相关证明(如医生诊断书),请假人应在病愈后尽快递交相关材料。

4. 请假属于特殊情况,需事先向医院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医院领导审批同意。

第五条请假期间工资计算:1. 事假:事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得扣减。

2. 病假:病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需提供相关证明。

3. 年假:年假期间工资照发,但需提前提出申请并经批准。

4. 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法规定计发相关假期工资。

第六条公休及节假日请假:1. 医院职工如需请公休及节假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提出书面请示,须提前3天报请。

2. 公休及节假日请假需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生效,否则无效。

第七条违纪处分:1. 未经批准擅自请假或无故缺勤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工资或停职处分。

2. 恶意请假、序列请假、请假期间偷懒、旷工等行为,将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劳动合同。

第八条其他:1. 请假期间若需继续接受医院的相关工作或培训,需提前与上级联系安排。

2. 请假期间若有其他突发情况,需及时通知所在部门的直接上级并报请。

第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医院职工请假管理制度经医院各相关部门讨论、确定,特此制定,如有进一步修改需及时通知各部门和职工,并报医院领导审批。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护理员工管理应以患者为中心,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第三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护理操作规范,做到言行举止文明规范,服从管理,严守职业操守。

第四条护理员工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不得擅自调休。

第五条护理员工应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不得泄露患者的隐私信息,不得擅自查阅患者的医疗记录。

第六条护理员工应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卫生,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有序,保持工作工具的清洁卫生。

第七条护理员工应积极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提高护理服务水平。

第八条护理员工应遵守用药规范,按照医嘱合理使用药物,不得私自增减药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第九条护理员工应严格遵守消毒规范,按照消毒标准进行消毒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安全无菌。

第十条护理员工应遵守护理流程,按照病情和医嘱进行护理操作,确保护理服务的全面质量。

第十一条护理员工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与医生、护士和患者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共同为患者服务。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护理员工,医院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处罚处理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对护理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医院护理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补充的内容,可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愿所有护理员工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共同努力,为患者提供更好的
护理服务。

医院聘用非在编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医院聘用非在编合同制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医院改革发展的需要,规范医院聘用合同制员工管理,切实加强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医疗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聘用合同制员工,是指已获得专业学历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证书》(医生、护士)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非医生、护士),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公立医院管理局)批准同意,被我院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工作的员工,为非事业单位编制的职工。

第二章合同及考核第三条聘用合同制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由人事科出具综合考评意见,人事科备案,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四条试用期满讨论通过的,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原市公立医院管理局)或医院人事科备案后,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签订日期至当年度末,续签合同签订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建立聘用合同制员工个人技术档案。

内容包括:个人填写的个人技术档案登记表,年度考核材料,工作质量考评材料,在院期间工作考评、学习培训、奖惩情况等。

第六条医院每年末对聘用合同制员工的德勤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作为下年度续签合同依据。

其中全年理论考试成绩占60%,科室考核评分占40%。

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中优秀比例按本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提取名额(合同员工参加工作未满一年者,没有年度评优资格)。

综合考核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人事科备案,作为签订劳动合同的依据。

第七条年度综合考评结果合格者,可进行下年度合同续签。

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合格者,进行岗位调整,绩效工资按应得数额80%比例发放,直至下年度考评合格。

第八条合同员工因病请假,年度累计超过1个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

合同员工因病假、事假(事假需执行医院相关规定)无法参加年度理论考试者,需要按要求补考。

第九条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不计算工龄。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报上级部门同意后,医院可解除与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合同(含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

合同制管理办法3篇【第1篇】东华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z人民医院合同制员工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院编外合同制用工人员(下称合同制员工)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对本院合同制员工的聘用、待遇、考核及续聘等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本院各科室需使用合同制人员均须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在编人员聘后管理、考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人员招聘第四条:人员招聘由人力资源部门归口管理,各科室所用合同制人员应经医院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定,没经核定,科室一律不得自行招聘合同制人员,人力资源部门不予核发工资,不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科室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岗位时,应书面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所需岗位类别、从事具体工作范围,上岗资格要求、工作职责、人数等要求。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根据科室编配情况进行核定,并报经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人员招聘。

第六条:科室如出现空岗,应提前向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核实后进行招聘。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县人民医院各岗位上岗资格》进行筛选,通过面试、笔试、考核、体检等,择优录用。

第三章聘后管理第八条:经择优录用的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

第九条:新录用人员首次签订合同期一般为3年,合同期满,如医院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双方或对方不愿续签合同的,合同到期终止,本院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办理转移、终止等手续。

第十条:合同制用工的进出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到院时间以到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报到时间为准,离职医院应办理交接手续,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予移交社会保险等。

第十一条:合同工职工的日常管理及考核由所在科室和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每年进行年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即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如考核为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工作的,医院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一、总则医院人力资源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院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人才招聘、培训、绩效评估、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制度,提高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和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二、人才招聘1. 医院将根据岗位需求,制定招聘计划,采取公开招聘、内部招聘等方式,确保招聘公平、公正、透明。

2. 招聘流程包括岗位需求确认、招聘需求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评估、录用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有相应的记录和归档。

3. 招聘岗位需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政策,不得歧视任何人员。

三、培训与发展1. 医院将根据各部门的需求和员工的发展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2. 培训内容涵盖医疗技术、沟通技巧、团队合作、职业素养等方面,旨在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3. 培训方式灵活多样,可以是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家讲座、学术交流等形式。

四、绩效评估1. 医院将建立绩效评估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以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度。

2. 绩效评估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考核指标包括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绩效、团队贡献等方面。

3. 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医院将对员工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五、薪酬福利1. 医院将建立薪酬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薪酬合理、公正,并与员工的绩效挂钩。

2. 薪酬福利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激励等,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务和贡献情况进行差异化设置。

3. 医院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六、员工关系管理1. 医院将建立员工关系管理制度,营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

2. 医院将重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沟通渠道,及时回应员工关切和诉求。

3. 医院鼓励员工参与团队活动、培训交流,促进员工之间的合作和交流。

七、奖惩制度1. 医院将建立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出色表现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良行为和工作失误进行纪律处分。

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xxxxx医院员工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xxxx国际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劳动用工,保障医院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的劳动合同文本,是医院与职工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书面协议。

医院依据劳动合同对职工进行管理,职工依据劳动合同履行职责并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

第三条职工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学习、培训、休息的权利和义务,有参加医院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物质奖励的权利。

第四条医院和职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他保险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文本中的规定办理。

第五条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劳动报酬,以及职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应当如实告知职工。

医院在招聘用职工时,有权了解劳动者的年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并查验有关证件,被聘用者应如实说明和提供。

由于劳动者自己提供给医院的所在具体地址等资料不详或者有误而造成的后果由劳动者自己来承担。

本人不愿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不予录用。

第六条新招聘职工,经考核合格,被医院正式录用之日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医院以书面形式签订劳动合同。

并经医院与职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医院与职工各执一份。

第七条除劳动合同文本规定的条款内容外,医院与职工可以协商约定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具体约定的其他事项主要是:1、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与甲方签订的相关补充协议书都作为本劳动合同的补充。

2、甲方将根据岗位和乙方的需要,为乙方出资提供专项培训。

并与乙方订立协议,同时约定服务期及乙方违反约定服务期应承担的违约金。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

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劳动纪律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全体职工。

三、劳动纪律管理(一)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管理和安排。

(二)职工应当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脱岗、串岗,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三)职工应当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值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

(四)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在工作中擅自离岗、串岗,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

(五)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工作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吃零食、玩手机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着装规定,不得穿着不符合医院规定的服装进入工作区域。

(七)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考勤制度,按时打卡上下班,不得弄虚作假。

(八)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医院的商业秘密和患者信息。

(九)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医院内吸烟、使用明火等。

(十)职工应当遵守医院的公共卫生规定,不得在医院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

四、奖惩制度(一)对遵守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职工,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五、组织实施(一)医院成立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二)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劳动纪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科室的劳动纪律管理工作。

(三)医院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包括考勤管理、奖惩管理等。

(四)医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劳动纪律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六、附则(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本办法由医院劳动纪律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工勤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秩序,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树立医院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所有工勤人员,包括保洁员、院务人员、车辆司机等。

第三条工勤人员应当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勤勉工作,竭诚为患者服务。

第四条医院领导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对工勤人员进行管理,加强对工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五条工勤人员要认真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擅离职守。

第六条工勤人员要维护医院内部环境卫生,保持医院整洁干净。

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协助解决。

第七条工勤人员要保护医院公共设施设备,不得私自移动、破坏或挪用。

第八条工勤人员要统一着装,保持仪容整洁,不得穿着拖鞋、短裤等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服装。

第三章岗位要求第九条保洁员要按照工作计划,定时对医院内部环境进行清洁卫生,确保医院整洁。

第十条院务人员要协助医院管理工作,认真处理各类文件资料,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

第十一条车辆司机要熟练掌握交通法规,确保驾驶安全,保障医院车辆正常运行。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二条工勤人员要遵守值班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确保正常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工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安全规定,不得私自接受患者委托,泄露患者隐私。

第十四条工勤人员要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医院内部信息。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五条工勤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医院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或辞退等处罚。

第十六条工勤人员因擅离职守导致医院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解释权归医院领导层。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需要修改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以上医院工勤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共计6000字,旨在为医院工勤管理工作提供依据,规范工勤人员的行为,保障医院正常运行秩序。

希望全体工勤人员遵守执行,共同努力为医院的发展做出贡献。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职工疗休养实施管理办法

上海市皮肤病医院职工疗休养实施管理办法疗休养工作是职工福利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依法维护广大职工精神、文化权益,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对保障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具有重要意义。

为更好的规范我院职工疗休养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参照兄弟医院的先进经验,经人事科与工会商议,报医院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特制订本办法。

一、疗休养资格确定1、凡为我院在编及按同工同酬管理的人员进院工作满5年以上者均符合本院疗休养资格。

院部在安排疗休养的工作中,对年度考核优秀及五年内退休的员工则优先考虑。

2、单位将分期分批组织职工疗休养,每年安排疗休养人数占单位总人数的20%左右。

3、员工疗休养原则上4年内不得重复参加,每次疗休养时间不超过8天。

二、疗休养费用标准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疗休养费用按人均最高不超过5000元/次的标准执行,超出标准费用的部分由休养职工自行负担,如选择线路不足5000元的,医院不折现、不补贴。

2、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疗休养工作由单位统一组织,疗休养费用不以货币、实物、卡券等任何形式折现或凭发票报销。

3、疗休养费用按照相关流程由医院与旅游公司确定后,按确定价格执行。

4、单位疗休养经费从本单位福利费项目中列支,不得从其他途径和项目中支出。

三、疗休养人员守则1、疗休养人员应身体健康,患有严重疾病、易突发疾病、传染疾病的职工不宜参加休养。

2、外出期间应时刻维护医院声誉,尊重法律法规和当地风俗,必须服从医院指派领队或导游的安排。

3、应遵守事先确定的行程路线,不得擅自改变,不得脱离休养团队单独行动。

4、疗休养人员不得赌博酗酒、不得擅自下水游泳、不得携带婴幼儿。

5、职工疗休养原则上不得携带家属,若带家属者视为与旅行社直接发生法律关系,与医院无关。

6、若报名后不能成行的,按照旅游公司的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7、休养员对休养过程中有关事项产生异议的,应与领队或导游酌情协商。

若不能解决的应继续按行程路线进行,不得擅自退出,休养结束后向人事科或工会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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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切实保证本院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创建医院良好风貌,展现新院新气象,医院特制定下列规章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考勤与请假制度
1、作息时间:
每周上班6天,休息1天。

其他节假日按医院安排执行。

行政管理及门诊科室上下班时间:
夏季(3月1日--10月31):8:00---17:30 (12:00--14:30午间休息)
冬季(11月1日--来年2月28日)::8:00---17:00 (12: 00--14:00午间休息)
急诊、住院部各科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辅助科室:药房、收费室、检验室、放射科、B超室:实行24小时轮班制;
其他特殊科室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考勤规定:
(1)全院职工上班时必须在医院指定地点处签到。

门诊(包括院感科、防保妇幼、检验科)由门诊主任统计,急诊、住院部各病区由科室负责人统计,办公区四楼以上工作人员由办公室统计,请假由分管院长批准。

(2)考勤包括迟到、早退、脱岗、事假、病假、旷工,每月3号前各科室报送上月工作人员考勤情况。

迟到: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内到岗的。

早退:下班时间结束前30分钟内提前离开医院的。

旷工:上班时间开始后30分钟以上未到医院的,下班时间结束提前30分钟以上离开医院的,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记半天至一天旷工;外出办公事、处理医院事宜等为由未到医院上班,经查不实的,未请假、不到岗上班或假期届满未续假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病事假在3天以内的由主管院长批准,一周内由卫生局批准,超过7天以上按职工管理权限由卫生局、人事局或组织部批准。

一经批准的假条交往科主任处,方可离去。

脱岗:工作时间内离开岗位30分钟,未请假者。

(3)处罚规定:
迟到、早退、脱岗、旷工。

迟到、早退、脱岗视其情况处以5--20元罚款;旷工扣除当天工资。

全年病事假超过1个月,本年度考核不考虑评优评良,超过3个月按基本合格认定。

(4)其他考勤:
指婚假、产假等,按医院规定执行。

二、行为准则
目的:保护员工,使病人满意,给医院带来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总则
(1)同情、关爱和尊重病人,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2)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遵纪守法,
合法行医,规范执业。

(3)树立职业自豪感,干一行,爱一行,履行自己的职责,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医疗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医疗安全。

(4)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领导服从分配;忠诚老实,廉洁奉公;关爱病人,文明服务;勤俭节约,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医院声誉及形象。

(5)敬业爱岗,积极进取,努力学习医学科学知识和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服从组织管理
(1)各科室人员应服从上级组织的工作安排和调度。

(2)按时完成日常任务和临时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3)对医院安排事情、下发及收取文件按时执行,不得推脱。

任何科内人员接到办公室通知应尽快通知科主任及护士长,不得隐瞒。

3、忠于职守
(1)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或迟到早退、旷工。

未经科主任、护士长批准,职工工不得私自换岗、顶岗、调班,发现者罚款20元。

(2)工作时间内不准长时间接打电话,发短信息,不准长时间会客,不准陪带亲友、小孩在院内玩耍,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打毛衣、做针钱活、上网睡觉)等,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工作时间内不得穿工作制服外出购物。

不得在公共区域内或科室吃固体食物、吸烟,不得唱歌哼小调,不得聚众喝酒赌博,发现一次
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从重处罚。

(4)凡在医院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按情况轻重处50-500元罚款,造成损失或人身伤害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

(5)、不推诿病人、不与病人发生冲突。

凡因此被病人投诉,每投诉一次扣除当事人50-100元罚款。

不收取病人红包,不得私自收取费用,严禁吃、喝、卡、拿病人钱物,否则每次处以相关金额的双倍罚款。

(6)所有员工不得占用病房、病床、科室检查床和使用与医疗有关的其它设施睡觉休息。

(7)不得粗言秽语,不得与病人争辩或在公共场所与同事大声争论。

(8)在工作场所,要保持礼貌待人,文明服务,与病人、同事交谈要使用敬语。

不得依偎墙壁或家具,不可高声喧哗或闲聊,避免当着病人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梳理头发、掏耳朵、触摸鼻孔。

(9 )上班时必须在岗,不得串岗。

各班坚守岗位,保安坚守大门,做好人员分查及车辆分流工作。

各诊疗室上班期间,除病人检查外,不得关门。

(11)所有上班人员上班期间不得看电视、上网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到输液室躺、坐、闲聊。

(12)所有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得提前吃饭。

(14)做好科室内部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垃圾分类工作,针筒、带血纱布、棉签等医疗垃圾要放置在黄色医用垃圾袋中。

如违反此规定,相关责任人处以50元/次的处罚,责任人要承担处罚费用。

4、仪容仪表
职工的仪表、仪容如何,会直接影响医院的声誉和品质形象,全体职
工必须充分认识到仪容仪表的必要性。

(1)职工必须经常保持服装整齐清洁,并按规定的位置佩带员工胸牌。

医院所发工作服、鞋帽等要爱护,做到衣帽整洁、工鞋干净光亮。

(2)男职工头发以发脚不盖过耳部及后衣领为度;女职工不得披头散发,头发不宜过长,以不盖过肩部为适度;宜作雅淡清妆,不得浓状艳抹,并避免使用浓味化状品;员工不得梳怪异发型,不得涂染指甲,应勤修头发、指甲,保持清洁。

(3)饰物仅限于小的项链、耳钉,不得佩戴大的耳钉及其他首饰。

(4)上班期间工作人员不得穿拖鞋。

5、员工胸牌
(1)每一位职工工均由医院发给胸牌。

所有职工上班时应佩戴胸牌,科主任有权随时检查并作好记录。

(2)职工工胸牌如有遗失、被窃或损坏,应立即向院办公室报告,申请补办。

6、工作制服
职工穿着必须保持整齐、清洁。

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穿着工作制服,除因公或经上级领导批准外,不能穿工作制服离开医院或到食堂,下班后需将制服存放在本部门指定地方。

7、开会制度
(1)各科室接到开会通知时要认真准备,按时参加。

各科除值班人员外其余人员均应参加全院大会,工作服穿戴整齐,佩戴胸牌。

(3)开会期间手机均应关机或是调至静音,开会期间手机不得响动。

(4)开会期间不得手抱暖手袋,热水瓶。

(5)保持会议期间安静,尽量不要外出。

8、监督制度
(1)各级职工互相监督,如发现有违者可向院办及主管院长报告。

(2)病人及群众监督所有职工,如有违者,病人及群众投诉到医院或卫生局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罚力度和标准由科室负责人讨论制定)。

我院搬入新区,人员大幅增加,希望大家群心群力,本着我是医院主人翁的精神,为医院发展献计献策,和医院共同发展。

为减少医院支出,减少消耗(如立春了,取暖设备可以不用就不用了,不要开长明灯,长流水),并注意自己的外在风貌,提高工作效率,办事不拖拖拉拉,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形成良好的医务和医院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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