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岗位用工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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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

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职称聘用管理办法制度3篇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实施办法范文(1) 为了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符合创建国际知名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附属医院医疗、教学、科研、管理、服务要求的教职工队伍,根据国人部发(2007)59号、教人司(2007)176号及X医(20xx)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现状和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指导思想:通过建立以岗位聘用为核心的用人制度和以体现岗位绩效为依据的分配制度,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用人效率,增强队伍活力和附属医院的核心竞争力,逐步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符合高等学校附属医院职业特点和能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的制度环境。

实施岗位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坚持“合理定编、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坚持有利于最大限度的调动职工积极性,有利于优化队伍结构,有利于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原则。

二、组织结构第一附属医院成立由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资深专家组成的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工作。

岗位聘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人力资源部,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聘用工作的组织执行。

—1-1-I/-1-.XF1cqo二、同位设直1.岗位分类:专业技术岗位分为医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二类。

2.岗位分级: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对应关系如下:3.岗位比例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副高、中级、初级之间的比例为2:3:4:1;一级岗位由学校向教育部申报;二、三、四级岗位的比例首次聘用时按1.5:3.5:5设置,逐步达到2:3:5;五、六、七级岗位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的比例为3:4:3,H、十二级岗位的比例为5:5。

专业技术高级岗位的设置与学科、专业、所在业务部门的层次相挂钩,实行结构比例动态管理。

4.设岗程序按照学校以及医学中心的要求与安排,根据现有在编人员情况,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岗位需求,由岗位聘用办公室初步提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方案,经医院岗位聘用任委员会论证通过后,报医学中心审批。

医院各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各岗位管理制度

医院各岗位管理制度一、前言医院是一个涉及到生命安全的特殊机构,要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必须建立健全的各岗位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医院各岗位的分类入手,详细介绍各个岗位的管理制度。

二、医院各岗位分类医院的各个岗位可以根据职责不同分为医护人员、行政人员、后勤人员等。

下面将分别介绍每个岗位的管理制度。

1. 医护人员:医生、护士、技术员等。

2. 行政人员:院长、副院长、部门主任、办公室人员等。

3. 后勤人员:保洁员、餐饮服务员、保安等。

三、医护人员管理制度1. 医生管理制度:(1)考核制度:医生应定期接受医疗知识和技术的考核,确保其水平符合要求。

(2)执业资格:医生须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不得从事医务工作。

(3)医疗纪律:医生应遵守医疗纪律,不得随意调换病人的治疗方案。

2. 护士管理制度:(1)护理技术:护士应具备一定的护理技术,定期接受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2)护理记录:护士需认真填写护理记录,确保病人的状况清晰可见。

(3)礼仪规范:护士应注意仪表端庄、言行得体,维护医院形象。

3. 技术员管理制度:(1)技术水平:技术员应不断提升自身技术水平,确保医疗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维护:技术员需定期对医疗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四、行政人员管理制度1. 院长管理制度:(1)决策能力:院长应具备决策能力,及时、准确地做出重要决策。

(2)领导能力:院长应具备较强的领导能力,带领团队共同完成医院的发展目标。

(3)团队合作:院长应重视团队合作,发挥每个成员的优势,实现共同的目标。

2. 部门主任管理制度:(1)工作分配:部门主任应根据各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兴趣,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2)业绩考核:部门主任应根据工作绩效对员工进行考核,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

(3)沟通协调:部门主任应保持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后勤人员管理制度1. 保洁员管理制度:(1)工作规范:保洁员应按照工作规范进行清洁工作,确保医院环境整洁。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医院临时聘用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榕江县人民医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榕江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聘任制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为了实现聘用人员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人力资源建设,根据《劳动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对聘用人员薪酬作如下规定:一、成立招聘组织:1、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支部书记、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院务会成员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院办负责任担任主任.招聘领导小组的职责是审定招聘计划,确定招聘条件,审核薪酬方案,决定录用与否。

2、成立招聘实施小组: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为院办主任,相关部门负责制人和有关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为成员。

招聘实施小组的职责是按照招聘计划、条件、程序、公正、公开、公平的进行招聘;负责对被聘人员招聘工作;对被聘人员是否正式录用和续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拟定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岗位分类:分三类1、专业技术岗位:是指通过国家相关认可的正规专业学校毕业后,并具有相关专业毕业证书(第一学历)或必须有相应专业技能的岗位,包括医疗、护理、药剂、医技、财会等工作岗位。

2、非专业技术岗位:是指第一学历非正规专业学校毕业,通过(自考、函授等)从事非第一学历专业的岗位,或经过各种培训即可从事的岗位,包括财务、信息、水电、120驾驶员、门卫、导医等岗位3、非固定工作时间岗位:洗衣工、清洁工、护工、垃圾清运工等。

三、新进工作人员的聘用:1、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招聘条件:(1)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品行端正,无不良恶习。

(3)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临床医疗岗位必须是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医学学士学位;护理岗位必须是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其他技术岗位有相应上岗证书);(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护理岗位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25—28周岁,本科适当延长);(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时确定)。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医院职工分类管理办法

职工分类管理办法第一条实施原则为了进一步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及合同制管理办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主要涉及各类人员的类别、招录、劳资、福利等内容.第二条人员类别1。

编制人员:现有医院在编人员.2。

备案制同编人员: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成熟型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全日制本科(本一、二)及以上人员。

3.备案制同工同酬人员:全日制本科(三本)、非全日制本科及大中专,取得相关岗位初级资格证书者.主要指卫生、工程、会计、经济等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实行同工同酬。

4.备案制合同人员:非同工同酬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工勤人员包括编制外未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收银、驾驶、文档录入、保安等工作的工勤人员。

5.劳务派遣人员、服务外包人员:委托人事代理公司管理的工勤类人员。

该类人员由人事代理公司或其他公司进行人事管理,医院负责考核,按双方合同约定处理。

第三条人员招聘1.编制内人员流动原则上办理调动手续.2.属于高级人才引进的按照人才引进相关文件执行。

3。

其他人员按照备案制人员招录,实行岗位设定、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原则录用.第四条应聘条件1。

所有应聘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持有合法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等)。

2。

高层次人才:具有副高职称、博士学位、或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卫生技术人员.副高年龄45岁及以下,正高50岁及以下,三级医院科室主任52岁及以下.3。

成熟型人才: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的临床、医技、护理人才,取得执业资格证书者。

年龄在38岁及以下。

4.普通专业技术岗位:国家(含港澳台地区)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本科或大、中专学历,并取得初级(包括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如《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书》以及其他专业上岗证书等。

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

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

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热情,加强对编外人员的管理,保证医院健康有序地发展,依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对原有的《人民医院编外人员用工管理规定(修订稿)》再次修订。

第二条编外用工分类在我院工作的所有事业编制以外的在职人员属于编外用工范畴,共有五类:第一类:研究生,普通高等院校一本、二本毕业生。

第二类:医学院校三本、民办本科、成教本科、专科、中专毕业生,从事医、药、护、技等工作。

第三类:非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管理、工程、财会等工作.第四类:工勤岗位人员,从事收银、电工、驾驶、导诊、打字等工作。

第五类:保安人员。

借用人员根据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退休返聘人员按《返聘人员管理规定》执行,保洁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

第三条编外用工原则1、科学设置岗位。

依据工作任务,按照科学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配备各级各类人员。

2、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按照公开、平等、自愿、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实行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

3、依法用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与各类编外人员签订合同,交纳各项保险,共同建立起一种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招聘条件与程序第四条招聘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刑事处罚。

3、具备招聘岗位基本要求。

一般应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取得相关岗位证书,如《医师执业证》、《护士执业证》、《会计证》、《计算机等级证书》和专业上岗证书等。

4、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身份证等)。

第五条招聘程序招聘编外人员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统一由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实施,相关科室共同参与。

必要时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指导与监督.(一)用工计划。

每年年底,各职能部门上报下一年度进人计划,经院长办公会讨论,按照“精简效能、控制总量"的原则,在上级下达入编计划之外,根据区政府下达的编外用人计划,合理确定各类编外用工数量。

医院工勤岗工作制度

医院工勤岗工作制度

医院工勤岗位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工勤岗位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医院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工勤岗位设置1. 医院工勤岗位分为临床后勤和行政后勤两大类,包括护理、医疗设备、医学工程、药学、营养膳食、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岗位。

2. 工勤岗位的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满足医院业务发展和患者需求。

三、工勤人员招聘与培训1. 医院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聘考试、考核等手段,选拔具备相应能力和素质的工勤人员。

2. 新入职的工勤人员应接受岗前培训,了解医院文化、规章制度、工作内容和要求,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医院应定期组织工勤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四、工勤人员岗位职责1. 工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2. 临床后勤岗位应确保医疗设备、药品、营养膳食等供应及时,保障临床工作顺利进行。

3. 行政后勤岗位应保障医院基础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4. 工勤人员应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为医院发展贡献力量。

五、工勤人员考核与奖惩1.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工勤人员考核制度,定期对工勤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真实反映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2. 考核结果作为工勤人员晋升、奖惩、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3. 对表现优秀的工勤人员,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任、违反纪律的工勤人员,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工勤人员薪酬与福利1. 医院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为工勤人员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保障其生活质量。

2. 医院应依法为工勤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关心其身心健康。

3. 医院应为工勤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个人防护设施,确保其人身安全。

七、工勤人员劳动纪律1. 工勤人员应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工勤人员应遵守医院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患者隐私和医院内部信息。

医院医生及医技人员分类管理

医院医生及医技人员分类管理

**医院医生及医技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根据医院发展要求,我院拟实施医生及医技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现将相关医师分类标准公布如下:一、指导思想:本着激励先进、鞭策后进、选拔骨干的原则,对我院各科室医生及医技人员(科主任除外)进行分类管理;二、分类标准:1。

依据医德医风、业务技术、综合素质、科研教学、日常考评(工作作风及能力)以及科主任评价等将医生及医技人员分为一、二、三类;2。

评分〉80分为一类;评分60~80分为二类;评分〈60分为三类;3。

发生以下情况直接评为三类:①在医院达标期间不配合达标工作,严重影响达标工作开展;或不配合科室日常工作,严重影响科室工作开展的。

②发生责任事故,对医院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及经济损失的。

③医院三基考试连续两次不合格.④年终考核不合格。

⑤病历书写存在严重问题2次以上或出现丙级病历≥3次。

⑥违反职业道德,收受红包及药品、器械商贿赂,对于我院能够完成的检查、治疗目擅自介绍到其他医院检查、治疗、外购药品。

三、考评周期考评周期为每年一次,科主任需按照评分细则严格评价,根据评价结果重新分类;在考评周期类,如一、二类人员发生严重违规违纪及重大责任事故,应按照上述相关标准降至三类人员;对于轮转转科医生的考评应结合各科室制定的出科评价考核;四、考评管理方法:医院依据分类结果制定以下相关制度进行管理1。

医生及医技人员分类将与职称聘任,岗位竞聘相结合:一类人员在职称聘任、岗位竞聘中,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三类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职称聘任及岗位竞聘。

2.与评优评先相结合:一类人员在各种评优评先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三类人员不参与当年评优评先。

3.与进修、学习、培训相结合:科主任在安排外出进修学习培训、骨干医师选拔时,应优先考虑一类人员,三类人员原则上不安排当年度的外出进修学习培训评分细则见下表:(医技科室评分时不考虑涉及临床的内容)科室医生姓名科主任签名:。

医院临时工聘用规章制度

医院临时工聘用规章制度

医院临时工聘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时工的聘用管理,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和秩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对临时工的聘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医护人员、保洁人员、后勤人员等。

第三条医院应当依法合规为临时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医院对临时工的聘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合理确定招聘标准和程序。

第二章临时工的聘用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时工聘用管理制度,明确聘用政策、程序、责任等。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临时工档案管理制度,包括个人基本信息、聘用合同、考勤记录等。

第七条医院应当及时向临时工介绍医院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聘用期限等,确保临时工明确自身的工作内容和职责。

第八条医院应当对临时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医院规章制度、工作安全、职业道德等。

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临时工考核评价机制,对临时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对表现优秀的临时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临时工进行必要的纠正和辅导。

第十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隐私保护机制,保护临时工的个人隐私信息不被泄露。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岗位调整机制,根据工作需求对临时工进行合理调整,确保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临时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临时工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管理,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医院的工作秩序和形象。

第十三条临时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医院的商业秘密,谨慎处理与医院相关的信息。

第十四条临时工有权获得医院提供的合法待遇和福利,享受与正式工同等的待遇。

第十五条临时工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否则医院有权根据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临时工应当积极接受医院的培训和指导,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和素质。

第十七条临时工有权要求医院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障其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

第四章处罚和补偿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临时工,医院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终止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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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
岗位用工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及人事部、卫生部《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政策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医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转换用人机制,创新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分类
医院所有岗位分为三类:即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

管理岗位包括院级领导、职能科室领导、科员、办事员以及二级科室的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可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

由于医院管理的特殊性,部分岗位具有管理和专业技术双重身份。

工勤技能岗位是指从事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可以考取技能资格,但不能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工勤人员。

二、岗位要求
㈠管理岗位
1、市委、市政府安排调进的领导干部;
2、按政策规定需要安置的副科以上干部;
3、根据工作需要,从医院其他岗位调整到管理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大专以上(中层管理干部除外);
4、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的应届生到管理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本科以上。

年龄在28周岁以下;
5、特殊情况从外调进管理岗位的,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

㈡专业技术岗位
1、按政策规定需要安置的专业技术人员;
2、从医院其他岗位转到专业技术岗位的,第一学历必须是国家统招大专以上,同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岗位的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资格。

年龄在30岁以下。

3、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医院当年制定的基本条件。

4、特殊情况从外调进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不论哪种情况,不具备国家统招大专以上第一学历及相关技术岗位执业资格或初级职称的,不得进入专业技术岗位。

㈢工勤技能岗位
1、按政策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
2、根据工作需要,按一定程序招聘到工勤岗位的人员,必须符合当年医院制定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只招固定期限合同工,年龄在28周岁以下,首次合同签定3年。

3、特殊情况从外调进工勤技能岗位的人员,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关岗位的上岗资格。

年龄在30岁以下。

三、用工形式
根据“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全员聘用制”的原则和医院的实际情况,医院用工采用两种形式,即聘用制和合同制。

㈠聘用制
1、现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及工勤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
2、今后进入医院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人员以及工勤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
聘用制人员统称医院正式职工,医院与他们签订聘用合同。

㈡合同制
1、现已在岗的固定期限合同工;
2、今后招聘的固定期限合同工。

医院与合同制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四、薪酬管理
根据“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的原则及医院的实际情况,尽快实现同岗同酬。

2003年以后首次进入工勤岗位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的待遇,分三年与其他聘用制人员靠齐。

1、现已在岗的首次进入管理和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制人员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套改基本工资,按医院规定全额核发绩效工资,享受其它一切福利。

2、聘用制人员中,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不享受绩效工资及其它福利。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医院正式职工,核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和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其它一切福利。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新进人员的见习期及转正工资仍按现行人事政策执行。

转正后享受100%奖励性绩效工资。

3、聘用制人员中,通过调进(或直接聘任)的新进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基本工资和社会保险,不享
受其他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成为医院正式职工,核发基础性工资和5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其它一切待遇。

工作满一年后,核发100%奖励性绩效工资。

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按政策引进的优秀人才及市委市政府任命的领导干部,不受此款限制。

4、已招(或转招)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实行一年见习期,见习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享受养老保险,不享受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

见习期满后,按政策重新套改基本工资,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享受其它福利,开始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第一年,享受60%;第二年,享受80%;第三年开始享受100%。

5、现已在岗见习期满的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与其它聘用制人员同时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并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套改基本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三年逐步与其他同级同类聘用制人员靠齐。

第一年年享受60%,第二年享受80%,第三年开始享受100%。

有专项制度规定核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部门不另享受此款规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6、固定期限合同工的待遇,按医院规定执行,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享受养老保险。

医院为其建立个人档案,连续两次签定固定期限合同或连续签定十年时间固定期限合同的按政策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工龄连续计算。

7、劳务用工属于劳务承包形式,劳务工与医院没有劳动关系。

医院对劳务工不进行日常管理,只对其完成劳务工作的质量和数量进行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与劳务工报酬挂钩。

劳务工完成任务后,医院付给劳务费。

医院与劳务工或有资质的服
务公司签定劳务承包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报酬标准。

8、原则上不再执行留职停薪政策,已经留职停薪的职工,按原规定执行,不享受工资及一切福利。

9、待岗职工享受养老保险,发放基本生活费,停止享受工资及其它福利。

五、岗位转换
㈠固定期限合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转为无固定期限合同工:
1、在固定期限合同工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有相关岗位上岗证书或具备技术初级工资格或按政策规定需要安置的人员;
3、年龄在30岁以下;
4、工作积极表现好,身体健康;
5、个人申请,相关科室审核,领导研究同意。

㈡无固定期限合同工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参加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应聘:
1、在无固定期限合同工岗位工作一年以上;
2、具备应聘岗位执业资格或学历要求;
3、工作积极表现好,身体健康;
4、年龄在30岁以下;
㈢岗位调整:
在同一类别内,特殊情况需要在不同科室间调整职工岗位的,必须由接收科室提出申请,分管职能科室及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人事科发出正式通知到相关职能科室后执行。

不同类别岗位之间调整岗位的,应严格控制,特殊情况下,因工作需要,又符合岗位要求的,必须由人事部门提出方案,
征求相关分管领导同意后,交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四)薪随岗变:
职工岗位变动后,按新的岗位根据现行政策套改基本工资,根据医院规定核定绩效工资。

六、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属医院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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