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

三级甲等医院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管理制度的尝试聘专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评选原则、评选程序、聘期、职责、待遇等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说明。
《实施意见》中的评估打分表是本次评选的关键点,包括专家自评分数、科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评分、医院学术委员会评分以及医院领导评分四个部分,每个部分都分别设定相应的满分分值,总分为100分。
最终根据四项评分的总和,决定聘任岗位。
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者,被聘为首席专家;60一79分之间者,被聘为特聘教授;60分以下者落选。
评估表中的专家自评部分尤其能够体现“量化”考评的思路该部分从四个方面为自评提供了量化标准,即学术组织和学术期刊的任职情况、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量、作为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第一完成人的次数,以及担任科室主任的年限。
其中,在不同类别和不同级别学术组织和期刊担任职务、承担不同级别的科研项目、获得科研成果的等级,以及担任科室主任的年限等,都分别对应不同的分值。
参评专家需提供有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与相关部门核实材料的内容真实准确无误后,将各项内容所对应的分值累加,即得出自评的分数。
评估表中其余三个部分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计分,分别由科室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院学术委员会和医院领导进行投票。
投票内容为“您对医院聘任该同志为学科首席(特聘)专家的态度是:赞成、反对或弃权”。
根据投票结果计算出赞成票占总票数的百分比,再乘以相应部分的满分分值,即得出该项的分数。
将四项得分汇总,作为确定最终评审结果的唯一依据。
2、评选工作的程序(l)、学科首席专家评选工作的信息发布《实施意见》以医院正式下发文件的形式印发;在全院中层干部朝会上向各科室负责人作详细说明,要求负责人会后向有关人员传达;在医院内各信息发布栏上张贴报名通知,将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每位符合评选条件的老专家和全体医务人员知晓。
(2)、参评专家填报自评分审批表,并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
同时要根据本人的专业水平、行业内知名程度、专业学术任职情况以及同行认可程度等,决定申报首席专家还是特聘专家。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

首席专家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首席专家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保障科研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首席专家,包括正式聘任的首席专家和兼职首席专家。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工作纪律,积极配合本单位的工作,为本单位的科研项目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首席专家,是指在某一领域或学科有高度研究成果和丰富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该领域的最新技术、理论和方法,能够解决相关领域的复杂技术难题,对本单位的科研项目能够发挥重要作用的专家。
第五条本制度包括首席专家的选拔、管理、考核、激励等内容。
第二章首席专家的选拔第六条首席专家的选拔应当根据专业技术能力、学术水平、工作经历和业绩等条件进行评价。
第七条首席专家的选拔程序包括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环节。
拟聘任的首席专家应当经过专业评审委员会评审,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正式聘任。
第八条首席专家应当签订专家委托书,明确工作职责、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首席专家的管理第九条首席专家的日常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管理。
首席专家应当认真履行委托书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和义务,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首席专家应当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设计、实施和总结工作,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科研目标得以实现。
第十一条首席专家应当按时参加项目的例会、汇报会议等工作,提交相关的技术报告、学术论文等成果。
第十二条首席专家应当主动与项目组成员进行沟通和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项目的进展。
第四章首席专家的考核第十三条首席专家的工作考核应当定期进行。
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成果、工作态度、专业水平、团队合作等方面。
第十四条考核结果应当纳入首席专家的个人档案,并根据其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五章首席专家的激励第十五条对于在科研项目中表现突出的首席专家,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称号、学术职称等。
第十六条对于已经连续工作多年,成果卓著的首席专家,应当考虑给予相应的职称,或者提供长期稳定的项目支持。
北海市首届首席专家岗位设置及人员聘任情况一览表

5.每年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一篇水平较高的论文。
1.按国家规定享受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不含政府支付的每月4000元税后岗位津贴)。
2.提供课题研究所需的科研经费。
3.提供学术交流与合作机会,并提供适当的学术交流培训经费。
任职条件
工作内容
薪资标准及待遇
5
北海市
疾病预防
控制中心
传染病防控
首席专家
1.基本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强烈敬业精神和高度责任心,思想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开拓和团结协作精神。
2.学历及资历:1)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并获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对流行病学、公共卫生学,特别是传染病控制专业理论研究较深,具有传染病控制实践能力;2)具有10年以上医学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相关专业管理经验,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地市级以上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3)具有较强组织教学研究和指导培养团队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2.学历及资历: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主持过重大科研攻关项目,在科研、开发方面取得地市级以上机构和部门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本行业、本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序号
设岗单位
设岗名称
任职条件
工作内容
薪资标准及待遇
4
北海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首席教研员
1.拥护、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具有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精神。2.学术造诣深,一般应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

医院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日期:2011-12-27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评审工作,保证医院评审的科学性和评审活动的公平、公正,提高评审质量,根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医院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评审专家库)的组建、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组建并管理国家级评审专家库。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工作实际,合理规划不同层级的评审专家库。
专家库的组建活动应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第四条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评审专家库建设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专家工作制度,加强对评审专家库工作的管理:(一)建立专家准入制度,考核合格的由相应卫生行政部门颁发评审员聘书及评审专家工作证;(二)公布专家库入选需求信息与条件;(三)对申请人或被推荐人进行遴选;(四)建立评审专家培训制度,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医院评审标准及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和交流;(五)建立评审专家管理档案,详细记载专家参加评审工作情况。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建立评审专家考核与监督动态管理制度,并根据考核结果适时调整、更新专家库。
第七条评审专家实行聘任制,聘任期与医院评审周期一致。
第八条评审专家库的设立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卫生行政部门应委托评审组织或指定专职、兼职人员负责专家库的日常管理工作;(二)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建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业学(协)会、医疗保险机构、社会评估机构、医疗机构等方面的专家和群众代表组成的评审专家库;(三)组建评审专家库应当统筹兼顾专家的行业和区域分布。
第九条入选评审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高度责任心,能够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二)熟悉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掌握卫生管理和(或)现代医院管理理论,熟悉医院行政管理,担任医院中层以上管理职务或在本专业或本行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专业或本行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动态,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能够深刻领会医院评审工作内涵,准确把握医院评审标准、方法及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医院评审工作经验;(四)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
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2018

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2018(实用版)目录1.背景介绍2.首席专家的职责和要求3.首席专家的聘任流程4.首席专家的管理和考核5.首席专家的激励和保障机制6.总结正文一、背景介绍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医疗行业的日益专业化,临床学科首席专家的角色越来越重要。
他们在医院中担任关键职务,负责指导和推动学科的发展,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为了更好地发挥首席专家的作用,医院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聘任和管理。
二、首席专家的职责和要求首席专家主要负责以下职责:制定学科发展规划,推动医疗技术创新,指导和培训年轻医生,参与重大医疗决策,提高学科在国内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高级职称,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首席专家的聘任流程首席专家的聘任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以下流程:1.医院发布招聘信息,接收应聘者的申请;2.医院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3.医院领导根据评审委员会的意见,确定拟聘任人选;4.医院与拟聘任专家签订聘任合同,正式聘任。
四、首席专家的管理和考核医院应对首席专家进行定期的管理和考核,以确保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管理和考核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学科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
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调整岗位、奖惩的依据。
五、首席专家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为了激发首席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医院应建立一套完善的激励和保障机制:1.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2.提供良好的工作和学术环境,支持首席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3.设立首席专家专项基金,支持其科研、教学和临床工作;4.建立首席专家荣誉制度,对其突出贡献进行表彰和奖励。
六、总结临床学科首席专家聘任与管理对于提升医院学科水平和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医院首席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医院担任首席专家职务的医师、药师、技师等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创新能力;2. 在同行中具有较高的声誉,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4. 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医院下达的任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首席专家的主要职责:1. 指导和参与本专业领域的医疗、教学、科研工作;2. 组织和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提高医院整体技术水平;3. 带领团队解决复杂疑难病例,提高医疗服务质量;4. 参与医院重大决策,为医院发展提供专业意见;5. 指导和培养年轻医务人员,提高团队整体素质。
第五条首席专家的主要权利:1. 参与医院重大决策,对医院发展方向提出建议;2. 享有医院提供的科研、教学、医疗等方面的支持和保障;3. 享有医院给予的相应待遇和荣誉;4. 享有对医院工作的监督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选拔与聘任第六条首席专家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以下程序进行:1. 科室推荐:由科室主任提名,经科室全体成员讨论通过;2. 专家评审:由医院成立首席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评审;3. 公示:对评审通过的候选人进行公示,接受全院职工监督;4. 聘任:经医院院长批准,正式聘任首席专家。
第七条首席专家聘任期限为三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续聘。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八条医院设立首席专家管理工作小组,负责首席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首席专家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医院对首席专家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 临床工作:诊疗水平、病例处理能力、患者满意度等;2. 教学工作:授课质量、带教效果、学术交流等;3. 科研工作:科研项目、论文发表、学术成果等;4. 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团队协作、社会影响力等。
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

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充分发挥首席专家在专业领域的引领作用,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规范首席专家及首席专家工作室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首席专家的选拔与聘任(一)选拔条件1、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所属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具有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能够引领团队开展前沿性研究和创新性工作。
3、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团队成员开展工作。
(二)选拔程序1、个人申请或部门推荐。
2、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3、组织专家评审,包括面试、答辩等环节。
4、公司管理层审批。
1、经审批通过后,由公司颁发首席专家聘任证书。
2、首席专家的聘任期一般为X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和业绩进行续聘或调整。
三、首席专家工作室的设立与职责(一)设立首席专家工作室依托首席专家所在部门设立,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研究设备。
(二)职责1、开展前沿性技术研究和创新性项目开发,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依据。
2、培养和指导专业人才,打造高水平的专业团队。
3、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四、首席专家的权利与义务(一)权利1、有权自主组建研究团队,调配工作室资源。
2、有权优先获得公司提供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支持。
3、有权参加国内外相关学术交流活动和培训。
1、制定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作。
2、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室的工作进展和成果。
3、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相关任务。
五、首席专家工作室的运行管理(一)经费管理1、公司设立专项经费,用于工作室的日常运行、研究开发、人员培训等。
2、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执行,专款专用,并接受财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
(二)项目管理1、工作室承担的研究项目和开发任务,需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进行立项、实施和验收。
2、建立项目跟踪和评估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人员管理1、工作室成员由首席专家根据工作需要自主选聘,报公司备案。
首席专家制度

首席专家制度篇一: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司三支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绩效考核体系,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考核,必须遵守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是指考核过程不受性别、职务、文化程度及感情色彩等因素影响,根据考核的条件和标准,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对被考核人作出准确的评价。
(二)注重实绩,是指重点考察被考核人通过主观努力,为企业做出的劳动成果,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效益。
(三)民主公开,是指通过征求意见、民主测评等方式,公开对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进行考核,以增加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三条考核对象:聘任期内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
第二章组织与分工第五条考核工作按照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专业分类,分别由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组成考核组分类负责,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一)公司考核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干部、工会及相应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公司考核组按照专业分类下设各专业考核小组,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根据考核结果提出续聘意见,并向公司汇报。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六条考核内容具体包括:政治品德、工作业绩、技术水平和能力、敬业勤业四个方面。
(一)政治品德:是指政治思想与道德品质。
在政治思想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树立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思想。
在道德品质方面,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工作业绩:是指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的工作实绩。
工作实绩可分解为工作数量、工作质量、效益和贡献等。
工作数量是以岗位规定的工作任务量为标准,考察公司首席专家、首席技能大师完成任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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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医院首席专家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适应现代医院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高水平业务专家在医疗、教学、科研,临床疑难重症诊断及治疗等领域的引领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学科建设和影响度,培养选拔一批高素质临床技术权威专家,以带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规范临床医疗行为和科学决策能力,保障学科人才梯队建设的良性循环,全面提升医院综合实力,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一批学术技术带头人,造就在人民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在行业内具有较高影响力的知名专家,形成医院市场竞争新优势,经研究决定,在医院建立首席专家制度。
第二条首席专家是在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中特设的工作岗位,由理念先进、技术精湛、胸襟宽广、勇于创新、医德高尚、患者信赖和积极开展传、帮、带的医务人员担任。
第三条首席专家应当工作在临床一线,或者主要工作在临床一线,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良好的医德医风、职业道
德和群众基础,没有不良职业行为记录,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
2、专业基础理论扎实,有较广博的相关学科及交叉学科知识、学术见解具有创新性,具有诊治疑难重症疾病的能力,未发生较大医疗差错;
3、具有较高的科研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在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二)必备条件
1、被聘任者须在临床、医技专业技术岗位,具有副高级以上临床、医技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职业道德,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或群众认可度;
3、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具有良好的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主持大型学术会议,或组织召开区域性学术研讨会;参与学科项目指导,在院内率先开展临床新技术、新方法,引领学科的发展方向;为医院培养人才,每年至少带教培养2 名以上下级医师;
4、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主持并完成一项以上科研课题;
5、在国家级或省部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数不少于 5 篇;
6、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担任科室主任(含副主任)5 年以上者优先;
7、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期间,每年医德医风考核均
为85 分以上;工作业绩群众评议85 分以上;
8、近五年内,本人主持或参与完成手术台次不少于所在科室手术台次的30%,内科主治或参与诊治病人数不少于所在科室病人数的30%,其他科室人员主持或参与工作量达到30%以上。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四条严格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医疗核心制度的落实,组织参加急危重病人抢救及病例讨论、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会诊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等。
第五条在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对口)的科室工作,为本专业学科带头人,在科主任的领导下,组织指导并参加本科室的专业技术及临床工作。
第六条积极组织参加科室业务讲座,教学查房等专业学术活动,临床科室首席专家每周至少在所在专业科室开展业务大查房一次、上门诊一天;医技科室首席专家每周必须在所在专业科室开展学术讲课一次。
第七条每年主持并组织2 次以上高水平学术报告。
第八条每年以第一作者署名,在国家级或省部级期刊发表论文1 篇以上,
第九条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任务,确定优秀年轻技
术人员作为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带教两名以上下级医师,督促培养对象每年至少完成本专业学术论文2 篇
第十条积极参加科室及全院急、危、重病人的抢救和会诊,做到随请随到,并提出本专业疾病的诊治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任期及考核
第十一条首席专家任期3 年,可连聘连任。
第十二条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考核。
考核每年终考核一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继续担任首席专家;年度考核不合格者,解除首席专家聘任,终止首席专家的相应待遇。
第十三条首席专家量化考核办法。
(一)工作数量:由科主任负责统计上报,每月统计上报首席专家查房次数,诊治病人数、手术人数、参与会诊及抢救病人数、学术讲课次数。
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审核,年终量化考核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二)工作质量:首席专家所在科室主任每月汇总上报首席专家医疗文书书写质量、教学查房质量、抢救病人的指导情况、门诊病人复诊率、申请单检查阳性率、处方合格率、年度完成的科研、论文等工作质量。
由人力资源部、医务部负责审核,年终量化考核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三)满意度:满意度分为患者满意度和工作人员满意度两部
分。
1、患者满意度:每月由纪检部门负责发放患者满意度测评表对首席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95% 者为不合格;2、工作人员满意度:每月由纪检部门负责发放工作人员满意度测评表对首席专家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低于95%者为不合格。
第四章待遇及退出机制
第十四条符合首席专家条件,被医院聘任为首席专家的人员享受首席专家业务指导补贴,标准为每人200 元/ 月。
第十五条效益工资分配中,首席专家享受1.3 的业务指导系数;在临床一线工作的首席专家享受1.2 的安全奖金系数。
第十六条年终按绩效考核兑现。
第十七条退出。
实行红黄牌退出制度。
对考核不合格者,第一年由医院给予黄牌预警,第二年实行红牌退出。
黄牌预警由医院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实施,红牌退出由医院党政联系会议研究批准后实施。
出现下列情况,首席专家自动退出:
(一)违法犯罪,受到拘役及以上的法律处罚;(二)在履行职责中,出现承担主要责任的一级医疗事
故等重大差错,给医院造成严重经济和信誉损失的;
(三)在聘用期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四)出现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
(五)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调离医院的;
(六)任期内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七)主动提出,经医院同意的;
(八)其他经认定不适宜继续聘任为首席专家岗位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