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教研训发【2010】号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协同研修活动的通知-琼教研[201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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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协同研修活动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协同研修活动的通知(琼教研〔2012〕6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配合新修订的课程标准和教材的使用,我厅决定于今年九月起组织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初中语文、初中化学、初中信息技术5个学科教师开展协同研修活动,每一学科组织3-5个市县教师参加。
现将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组织管理本次研修活动由省教育研究培训院负责组织与协调,参加研修活动的市县教育局负责本区域协同研修的组织管理工作,参加研修活动的中小学校负责做好本校协同研修活动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确定试点区域和学校试点区域由市县申报,具体参加研修的实验学校和学科由申报市县研究确定。
每个申报市县至少各有5所小学和初中的所申报学科的全体教师参加。
三、制订研修方案并填报申报表请各申报市县根据本通知所附研修方案制订本市县研修方案,并填报申报表,于6月25日前发至**************。
联系人:段青,电话:36652796 。
附件:1、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师协同研修方案2、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师协同研修申报表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附件12012年海南省义务教育部分学科教师协同研修方案一、概述2005年底源于我省的“赛埔学院”,开创了教师网络研修的新模式,2009-2011年持续三年的海南省高中教师全员远程研修,促进了我省高中教师的专业成长,推动了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的深化。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的通知-琼教师[201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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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的通知正文:----------------------------------------------------------------------------------------------------------------------------------------------------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的通知(琼教师〔2010〕19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省级教师培训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和管理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以下简称“教师培训教材”)的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和提高教师培训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现就我省教师培训教材的征订、管理和使用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师培训教材的分级管理省级教师培训教材实行由海南省教师培训教材评审专家组(以下简称“评审专家组”)审定推荐、省教育厅批准的办法进行管理,列入省教育厅定期编制公布的《海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教材目录》,供各市县、学校选用。
其他任何单位和机构不得公布或推荐面向全省的省级教师培训教材。
市县级教师培训教材由本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核管理。
二、教师培训教材的编写与审定编写省级、市县级教师培训教材必须向本级别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通过核准编写的教师培训教材须经评审专家组审定。
评审专家组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
对参与教师培训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培训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三、教师培训教材的征订经费(一)属于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必修课程的教材经费从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师培训经费或学校公用经费中安排列支。
(二)属于教师专项培训项目涉及使用的培训教材,征订经费从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
(三)属于推荐性质的教师培训教材,教师可以根据自身需求情况选择征订,征订经费由教师个人承担,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教师购买或向学校硬性摊派。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资格培训对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资格培训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师[2015]8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5.11.03【实施日期】2015.11.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2020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资格培训对象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5〕85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有关幼儿园,海南省幼儿师资培训研究中心: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2015-2020年)实施方案》(琼教师〔2015〕13号)文件通知精神,切实加强我省幼儿园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根据《海南省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试行)》(琼教师〔2007〕44号)关于“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五年评定一次”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6-2020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资格培训对象(以下简称“培训对象”)的推荐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选范围与名额分配培训对象推选范围为:全省幼儿园(包括各大专院校附属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学前班)的在职教师以及在教研培训机构从事幼儿教育研究工作的教师。
本批培训对象全省推荐名额24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在进行为期一年的资格培训与考察后,根据省级骨干教师条件考察考核,计划确认200名“2016-2020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
二、推选条件培训对象推选条件除须具备琼教师〔2007〕44号文所规定的省级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市县级幼儿园骨干或2011-2015年度幼儿园省级骨干教师;(二)热爱幼儿教育事业,热爱儿童,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在家长及同行中有较高的认可度;(三)幼教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四)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长期在一线任教,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操作能力,在当地教育、教研活动中经常起到骨干带头示范作用。
海教研训〔2010〕1号

海教研训…2010‟1号海口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海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含民办):现将《海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海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二○一○年一月七日附件:海口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我市是海南省“有效教学”课题实验市,2008年5月开始启动有效教学实验工作。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实践探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也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
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有的学校对有效教学实验研究重视不够、认识不足,还处在观望阶段;二是实验的组织推进力度不够,进展比较缓慢;三是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落实不到位,制约了有效教学的实施;四是部分教师对有效教学的认识还比较模糊,在实验研究策略与方法上还缺乏有效的指导;五是一些学校的有效教学实验还停留在一般化的水平上,缺乏深度,缺少创新。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有效教学实验工作,加强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组织与管理,深化研究,提高效益,促进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有效教学实验的重要意义开展有效教学实验,是今后几年我市教育教学工作的重点之一,是进一步深化课程改革、促进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我市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的又一重大举措,对促进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促进海口基础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实施有效教学,是教学工作的一贯追求,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推进素质教育的具体体现;是改善课堂“教”与“学”的状态,提高课堂教学效率的需要;是提升教师专业素养,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需要;是促进学生发展,构建和谐师生关系的需要;是提升学校办学水平,促进学校内涵发展的需要。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有效教学实验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将其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开展有效教学实验工作。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文件

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文件海研训[2008]66号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转发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关于举办2008年海南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各区教研室、市直属各中学(含民办学校):现将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关于举办2008年海南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琼教研训[2008]4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
附件:关于举办2008年海南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附件琼教研训〔2008〕41号关于举办2008年海南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教研室,海口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省农垦总局教育局教研室,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科教办,厅直属各中学:为了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深化美术学科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及时总结经验,推广新课程,根据我院的工作计划,决定举办2008年海南省中小学美术教学成果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展示活动的主要内容及要求(一)中小学美术课说课、新课程实验课观摩1、本省普通中小学美术教师、美术教研员均可报名参加。
2、说课时间每节15分钟,实验课时间中学每节45分钟、小学每节40分钟;教室配备有多媒体教学平台供执教者使用。
执教者按40人准备教材、学具及作业纸;参展教师要准备好说课稿或教案复印件100份,于报到时交会务组。
(二)中小学美术教学论文评比交流论文内容要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侧重于解决美术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可以是教学经验总结或是教学方法研究,也可以是课题实验报告等;论文严禁抄袭;合作撰写的文章,作者不得超过两人。
(三)中小学学生美术作品展学生美术作品展要求以课堂作业内容为主。
二、名额分配1、参展美术课说课、新课程实验课名额分配: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农垦各2节(美术课说课、新课程实验课各1节),其余各单位各1节美术课说课。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教师[2010]51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10.06.28【实施日期】2010.06.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海南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通知(琼教师〔2010〕51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海南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海南省教育研究培训院:为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基础教育质量的提高,教育部启动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6号)精神,我厅将遴选50名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参加本次研修项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研修目的通过项目研修,提高我省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促进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二、研修对象及遴选条件、方式(一)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名额共计50人。
参训教师应当具备下述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素养;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研能力以及对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3、属于2008-2012年度的省级骨干教师,或属于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4、中小学高级教师,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二)因推荐上报时间较紧,本次研修遴选方式为由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分别按中学、小学学段,根据省级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及使用情况提出推荐人选名单,经推荐人选报所在单位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办法进行。
三、研修学科与内容研修学科: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实践活动等26个学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6.18•【字号】琼府办[2010]67号•【施行日期】2010.06.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0﹞6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经省政府同意,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强化市县政府在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中的管理职责和工作任务市县政府要担负起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主要责任,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以县为主”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工作机制,依法实施管理。
根据本地中小学办学行为、学生课业负担等状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规范管理办法。
继续加大教育投入,逐步提高中小学校公用经费标准,在重视校舍建设的同时,重视学校教学设备设施配置和实验室、图书室建设,重视教师队伍建设。
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
坚持以科学严谨的标准和机制评价教育和学校的发展状况,不得向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下达升学指标和简单用升学率指标评价教育工作。
完善和强化乡镇中心学校的管理职能,健全覆盖所有学校和教学点的管理体系,为规范办学行为、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供基本保障。
二、着力解决当前影响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一)合理设置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
各市、县要结合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的实施,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推进中小学标准化建设。
小学规模一般控制在6-24个班为宜,最大不超过36个班,每班学生为20-45人,交通不便的地区可设立教学点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初中(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控制在12-36个班,每班学生30-50人;普通高中(含完全中学)规模控制在12-48个班,每班学生40-50人。
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琼教法〔2018〕144号

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正文:----------------------------------------------------------------------------------------------------------------------------------------------------海南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的通知琼教法〔2018〕144号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编办、民政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大队),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编办,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编办、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消防支队: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精神,为规范我省校外培训市场准入机制,按照教育部等部委的工作部署和相关规定,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消防总队联合制定了《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以下称《设置标准》)。
现将《设置标准》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海南省教育厅中共海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海南省民政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消防总队2018年11月27日海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暂行)为建立我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依据教育法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本标准适用的校外培训机构,是指在我省行政区域内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设立或招生的,开展非学历文化教育的培训机构,具体包括:(一)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与学校文化教育课程相关或者与升学、考试相关的补习辅导等其他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招收幼儿园、中小学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开展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校外培训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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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
乐教研训发【2010】15号
关于我县各中学2010年
全国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竞赛
(海南赛区)结果的通报
各中学:
2010年全国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竞赛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竞赛结果通报如下:
一、数学
全国一等奖(1人)
袁莎(九所中学,指导教师张垂政)
全国二等奖(共9人)
高生举(九所中学,指导教师张垂政)
曾庆涛(保国学校,指导教师杨国庆)
孙发理(冲坡中学,指导教师陈光明)
钟宇飞(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王雨青)
陈子豪(九所中学,指导教师张垂政)邹嘉伟(联合中学,指导教师李凌云)陈雯君(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黄精东(乐光中学,指导教师李琪)蔡华平(乐光中学,指导教师李琪)全国三等奖(共15人)
陈文效(民族中学,指导教师罗丕凯)任潇智(乐中中学,指导教师罗文轩)邢云聪(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王雨青)高山(千家中学,指导教师陈重贺)方钡(联合中学,指导教师李凌云)邢重(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黄钰容(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黄贻培(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石挺孟(佛罗中学,指导教师林葆芳)林圆(邵逸夫中学,指导教师陈仲伟)周巍(乐东中学,指导教师孙荣喜)何镇豪(联合中学,指导教师李凌云)陈念(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孙荣耀(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王雨青)林宇杰(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玉玲)二、物理
全国一等奖(1人)
陈念(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积嫦)
全国二等奖(共5人)
吉才凯(冲坡中学,指导教师关义亨)
韦惠里(九所中学,指导教师黎定聪)
陈涛(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积嫦)
邹嘉伟(联合中学,指导教师黎多武、邢增祥)任潇智(乐中学校,指导教师农达环)
全国三等奖(共17人)
吉小康(冲坡中学,指导教师关义亨)
曾教权(联合中学,指导教师李廷浩)
黎婧雅(联合中学,指导教师黎多武)
高生举(九所中学,指导教师黎定聪)
黄贻培(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积嫦)
林于雀(九所中学,指导教师黎定聪)
吴晓娟(联合中学,指导教师李廷浩)
周巍(乐东中学,指导教师黄志强)
陈醒僚(冲坡中学,指导教师关义亨)
邢孔禹(佛罗中学,指导教师黎明浩)
邢海帆(邵逸夫中学,指导教师司德胜)
林奇(志仲中学,指导教师吴为仁)
邢丽侨(莺歌海中学,指导教师邢小弟)
曾庆涛(保国学校,指导教师冯文)
何凯(九所中学,指导教师黎定聪)
陈贞年(邵逸夫中学,指导教师司德胜)
李武德(民族中学,指导教师张绍兰、张天群)三、化学
全国二等奖(共3人)
李武德(民族中学,指导教师王淮选)
陈念(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作珊)
邹嘉伟(联合中学,指导教师盛跃)
全国三等奖(共13人)
韦东浩(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罗太华)
林宇杰(黄流中学,指导教师陈作珊)
郑德志(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罗太华)
纪重(九所中学,指导教师孙发意)
邢孔跃(冲坡中学,指导教师陈木萍)
黄晓婷(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罗太华)
任潇智(乐中学校,指导教师李美荣)
何镇豪(联合中学,指导教师盛跃)
陈醒僚(冲坡中学,指导教师陈木萍)
陈泽鹏(佛罗中学,指导教师张垂福)
黎明礼(乐东中学,指导教师罗太华)
陈舒明(九所中学,指导教师孙发意)
唐金行(联合中学,指导教师盛跃)
二0一0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教育全国初中数理化竞赛竞赛结果通报乐东黎族自治县教育研究培训学校 2010年5月21日印发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