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消防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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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30•【字号】庆政办发〔2020〕17号•【施行日期】2020.12.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庆政办发〔2020〕1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9〕22号),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筹协调推进各项消防改革任务落实。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执法改革工作,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要细化改革措施,层层压实责任,落实同级财政经费保障,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和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主动开展工作,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动相关任务落实。

二、全面深化协同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平稳有序推进职责划转和取消、精简审批事项有关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现无缝对接。

司法、住建、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通过信息公示、抽查、抽检等方式,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等手段,强化对市场主体及有关人员履行消防工作职责的事中监管,及时防范和化解火灾风险。

住建、消防救援部门应共享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资料以及消防验收结果信息。

负有市场监管职能的部门要强化对市场主体的事后监管,依法及时认定违法违规行为的类型和性质,依据各自职能实施联合惩处。

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信用体系,建立完善消防安全信用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和消防安全信用修复机制,全面加强消防信用监管。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

公安消防部门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八项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和公安部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要求,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在全国公安消防部门推出八项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措施:1、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

取消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或者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减少消防审批条件。

在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时,取消消防产品见证取样检验、电气检测等审批条件,减少申报材料。

3、合并部分消防审批事项。

对具备申报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当建设单位和使用单位一致时,根据单位申请,实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并办理,分别出具审批文书。

4、下放部分消防审批权限。

在实施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时,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注册审批事项,由公安部消防局下放到省级公安消防部门实施。

5、简化消防审批受理程序。

对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的办公场所装修工程,不必提交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能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可以先予登记接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内容,由申请人在审查过程中予以补齐。

6、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省级和地市级公安消防部门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需要,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和开展消防演练等方面,提供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服务。

7、实行消防职业技能鉴定考培分离。

实行消防技能培训活动和技能鉴定工作分离,对符合鉴定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不经过技能培训直接报名参加消防职业技能鉴定。

8、提供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服务。

利用互联网消防门户网站开设网络消防课堂,提供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消防安全知识和消防业务技能视频授课资料、课件等,为单位开展消防培训提供方便。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

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的探讨摘要:在新历史条件下,消防救援工作的任务更加繁重。

另外,随着消防队的重组,消防队的功能也随之改变,由原来的单一的火灾救援变成了“全灾种,大应急”。

这就要求消防员在平时的战斗训练中更加注重战斗训练,提高战斗训练的效率,从而提高自己的职业救护能力。

在进行作战训练时,要增加经费,引进先进的作战训练器材,更要引进先进的作战训练方法,以提高作战训练效果。

积极建立一支专业的救援人员队伍,加强对他们的培训,健全各种保障制度,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他们能够将自己的全部精力都投入到救援工作当中,让他们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从而提高我国的整体灾害救援水平,确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战训工作;改革与发展1消防救援队伍在战训工作现状1.1消防救援队伍对战斗训练不够重视在消防救援过程中,战训工作是最普遍的一种培训方式,它可以大大提高消防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意外事件的发生,提高救援效率。

但是,在一些消防救援队伍中,由于缺乏对战训的重视,思想认识还需要进一步提升,这就造成了他们在进行战训时,对战训的态度不够严肃,不能将战训的积极效果充分发挥出来。

1.2消防战训设备投资不足我国消防队伍重组,积极推进消防部门和武警森林队伍的转制,将各地消防和武警森林队伍的消防官兵集体转制到应急管理部门,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这就要求我国的消防救援工作朝着“全灾种,大应急”的方向进行主动的转型和升级。

为了更好地满足改革后对消防救援人员的更高的要求,在进行消防战斗训练的时候,需要对传统战斗训练方法进行创新,从而提高战斗训练的效果。

目前,由于经济发展等多种因素的限制,部分地区在完善消防战训设备设施上的资金投入力度不够,个别地区的战训装备还沿用着过去已经落伍的装备,没有及时更新,很多已经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还在服役中,导致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各种问题,更遗留下较大的安全隐患。

一些地方的作战训练设备配置不合理,作战训练设备配置不合理,作战训练管理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都对作战训练产生了影响。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

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作者:文茂盛来源:《今日消防》2020年第04期摘要:2018年我国消防救援队伍迎来了改革转制,消防救援队伍成为综合性常备应急骨干力量。

在这一体系改革框架下,消防救援队伍在各个方面也都需要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创新,如训练模式、运作模式、管理方式等,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满足全灾种、大应急的社会需求,为和谐、稳定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本文就改革转隶后消防救援队伍如何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要这一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希望能够为消防救援队伍的改革和创新提供一些参考意见。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全灾种;大应急;改革转隶;策略1 引言消防救援队伍是保证人民安全的中坚力量,在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消防救援队伍的作用和价值得到更大的发挥,更好的保证人民安全,我国在2018年对消防队伍进行了改革,由消防救援队伍转隶成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而作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则有着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的满足社会发展所需,更好的推动社会稳定发展,消防救援队伍在改革转隶后就需要加强对管理机制、运行模式进行改革和创新,切实构建一套完善、可靠的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体系,形成以预防为主、快速响应、减少损失的管理模式,以此来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

2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背景分析我国地域广袤、人口众多,自然灾害是危害人类生命健康、阻碍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如何有效防控自然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发展是消防救援部门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而自然灾害具有种类复杂的特点,尤其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大环境下,各种生产、生活领域的突发性火灾救援难度往往非常大,各类高层建筑、油气储罐火灾,道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事故原因多样化、监测难度大,不同情况的救援方案也各有不同。

因此,这就对消防救援队伍提出了全灾种、大应急的需求,而传统的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灾体系则越来越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1]。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

消防执法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分析和改进建议摘要:消防基础设施和管理机制的建设已经远远落后于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消防安全方面的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都呈现出了严重的短缺现象,如消防监管和执法人员的过度劳累、压力过大等,这些都使消防改革成为必然,特别是对消防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

当前,我国消防监管职能由应急管理部整合,为我国消防监管工作提供了新的契机,对消防监管和执法工作进行改革,既是一种现实的要求,也是一种促进作用。

关键词:消防执法改革;问题分析;改进建议引言在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对消防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全面增强社会和人民的防火意识和防火能力,保证消防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因此,对当前我国消防行政管理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和当前消防执法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策进行了探讨。

1.消防执法改革后监督与执法过程中的问题1.1.消防救援机构将如何监督工作中存在问题随着我国消防管理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消防部门制定了公共场所防火规范,并向公众发布。

公共场所可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使用,或在依法规定的使用条件下才能得到消防部门的保证,达到消防安全的要求。

改进制度,改善了经营环境,解决了经营者开店难的问题;有些人可以按规范要求配置,有些人则不愿意按规范要求建设或改造,但因为建筑本身的特殊性,多数人对其认识并不正确。

根据防火规范的规定,不能保证装修工程完全符合防火规范。

当相关建筑物的施工、整修工作结束后,消防部门将根据消防技术规范对施工现场进行验收,如有问题,应立即对施工企业进行整改,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1.2.消防救援机构与房屋建筑部门并存当前,消防设计、施工验收的职责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转交,但消防和救援机构需要了解建筑物自身的消防安全信息。

所以,住建部应该将总建筑图,建筑图,消防设备系统图,和其他防火检查和防火和灭火相关的资料,提供给消防局。

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给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造成了很大的不便,主要是因为目前消防安全信息的共享还没有建立完善可靠的信息共享机制。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议消防机构改革转制后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亚军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40期摘;要:自新《消防法》頒布实施以来,消防监督管理机制模式的重塑重构是当前消防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任务,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消防监督管理对象的不断增加,火灾形势日益繁杂,消防监督管理体制面临着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

本文分析了改革转制后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指出消防监督管理体制的短板,从而进一步完善消防监督管理体制。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对策一、当前消防监督管理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消防安全责任体系不健全。

以责任制为核心的消防治理体系还不健全,消防工作责任落实存在“上热下冷”、“层级弱化”等问题。

部分政府对消防工作重动员部署、轻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消防监管履职不到位,消防工作特别是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检查、考评等责任体系不够健全。

一些工业园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消防安全,出现了大量的违章工程,造成先天性遗留火灾隐患;部分基层乡镇、村(居)委会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机构不专、人员不定、业务不精、经费无保障等问题突出。

部分社会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缺乏安全等于经济效益的理念,在资金和人员上对消防工作投入不足,致使一些隐患屡经整改多有反复。

(二)消防法制建设不适应。

一是现有消防技术标准滞后,特别对大型物流、超大空间和超大面积建筑等工程项目,仍然缺乏与之相配套的消防技术标准。

二是现行法律法规对一些消防违法行为没有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城中村”和出租屋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就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有的火灾隐患可以按现行规范整改,但较高的投入对于部分单位特别是“三小”场所而言难以承受;对安全布局、耐火等级、安全疏散等方面的问题,按照国家现行规范除了关停拆迁外别无他途。

而对数量巨大的整治对象强力采取关停拆迁手段,又极易引发群体事件,消防执法陷入“两难”境地。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1592023年9月上 第17期 总第413期学术研究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Overview0引言随着消防执法改革不断深化,2019年和2021年全国人大两次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中央办公厅发文《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消防救援局出台《关于改进消防监管强化火灾防范工作的意见》,提出了许多创新措施和制度安排,重新构建了全流程、全链条式监管机制和监管体系,形成了新的监管模式,对于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基于此对全市消防监督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目前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一些不足之处,并提出具体应对策略。

1当前襄阳市消防监督执法环境分析研判1.1消防基础建设依然滞后各地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未将消防规划与城市发展有效融合,存在规划布局不合理等“先天性”问题。

特别是随着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各种新业态应运而生,由此带来的消防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

一是建设规模迅猛膨胀与传统管理手段不适应。

地上建筑越来越高、建筑体量越来越大,与之伴随的是消防安全隐患水涨船高、与日俱增,加之新材料新工艺的广泛运用,火灾防控难度极大;二是新业态大量出现与研究应对不同步。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逐步深入,许多单位人变为社会人,居民小区群租房、胶囊房等大量出现,管理难度大,容易给火灾防控带来被动;三是部分工业项目为低业态、低效能产业,工艺落后、设备简陋、自动化程度低,极易引发火灾;四是基层消防规划不科学、消防站布点不合理、消防力量建设不平衡,广大乡镇农村地区消防基础严重薄弱,一些老旧社区、城中村改造进度跟不上,消防安全条件差,易造成人员伤亡。

1.2消防监管模式矛盾凸显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面临从“单一监管”向“综合监管”转变,以前是通过行政许可来管、通过行政处罚来管、通过强制措施来管,现在却要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按计划有针对性地管、通过严格执法来管、通过消防宣传来管、通过火灾调查来管、通过责任倒查来管。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

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后火调工作形势探析摘要:为了更好地推进消防救援工作的落实,我国进行了消防救援队伍改革,原来的武警消防部队以及武警森林部队成为了如今的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而消防救援工作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火灾调查工作,随着火灾调查方面存在的矛盾不断显现,火调工作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注意。

基于此,本文探讨了我国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阐述了提升消防救援队伍火灾调查能力的重要性,给出了有针对性的强化措施,旨在探寻我国在消防救援队伍改革之后的火灾调查工作发展方向。

关键词: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隶;火灾调查;工作形势;形式探析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在消防救援工作中的火灾调查需要人们的认可和主动提供可用的信息,但是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矛盾以及冲突的出现。

因此,为了减小火灾调查的消极影响,帮助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正面的社会形象,需要消防机构不断推进制度以及体制机制的改革,规范火灾调查程序。

1我国火灾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1.1在灭火的过程中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在接收到求救信息之后,消防员在参与火灾救援活动的过程中往往因为缺乏保护现场的意识而使得火灾现场遭受到破坏,使得之后的火灾调查难度加大。

由于在现场救援活动中,救援情况十分紧急,在缺少必要的保护现场的训练的前提之下,实现兼顾保护现场和火灾救援工作是十分困难的。

1.2消防救援队伍的火灾调查能力不强除了增强火灾调查协调和保护意识之外,提升消防队伍的火灾调查能力同样十分重要;在火灾发生之后,火调人员要及时向周边群众了解现场情况并收集相关电子证据,只有这样才能迅速调查处火灾产生的原因并做好后续的火灾防控工作;在火调的过程中,大多数群众的不满或者冲突是由于相互推脱责任或者对调查结果不满引起的,究其原因,还是由于火调人员的工作没有做到位,火灾调查能力不强,导致了火灾原因认定的相关证据不足,习惯性使用不排除来认定火灾原因,很难让当事人信服,极大地降低了消防机构的公信力,十分不利于消防机构开展延伸调查和火灾的后续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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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消防改革最新消息是什么
意见和方案文件的全文目前虽然还不得而知,但从公开出的新闻信息中不难分析得出一些消防部队改革的信号。

下面仅对这一文件
进行详细分析。

(一)防灭火工作将仍然隶属公安机关统一管理。

不管是防火监督工作,还是灭火救援工作,绝对都是公共安全工作管理的范围,也
就是公安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没有哪个国家的消防工作可以离
开公安机关的领导和各警种的配合,这一点在《人民警察法》、
《消防法》中也都有所体现。

可以这样讲,防火监督岗位的现役干
部即使转为人民警察,灭火救援岗位的官兵即使转为武警总部和公
安部双重领导,也必将仍然隶属公安机构统一管理。

(二)防火监督执法权力将大幅缩小。

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所述,建设工程消防审批范围必
将缩小,原有部分审核和验收职能很有可能将从消防监督执法中分
离出去,划归地方住建部门承担,消防监督机构可能主要负责日常
监督检查,这样一来既划清了消防部门与住建、安检、质检的权力,又可相互制约。

(四)防火监督职能可能移交公安机关。

按照《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文件中提及的内容,防火监督职能
很有可能被移交,消防支队的防火监督处和大队很有可能成为市(县)级公安机关的一个处或科室,与公安机关的其他职能处室一样,“人”、“财”、“物”权隶属公安机关管理。

这样既解决了军人
不宜执法的问题,也有助于落实执法责任制,即符合改革意见中提
到的执法终身责任制的要求,又有助于提高监督执法队伍专业化和
职业化水平。

改革人事政策。

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干部职业化,以建立军官职业化制度为牵引,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的干部制度体系,重点
保留作战训练方面骨干,部分非战斗岗位调整为士官代替;二是大规
模招收文职人员,补充现役消防队伍,主要充实非战斗岗位;三是改
进兵役制度,扩大士官队伍比例,特别应借鉴美军制度,干部尽量
不要参与或少参与部队管理事务,主要从事战术研究,让士官或警
士长发挥管理作用,各司其职;四是建立有别于解放军和武警内卫部
队的消防部队官兵退役安置制度,这一点尤其重要,目前消防部队
骨干人才流失主要有两大重要原因,一方面大学生干部增加,这部
分人很难干满20年,导致部分专业人才对工作前景失去信心,提前
转业;另一方面义务兵选取士官的积极性下降,士官人才难以保留。

改革工资福利。

建立针对消防部队的专项津贴补助,提高消防官兵工资福利待遇,尤其是重点提高士官福利待遇,扩大社会化保障,保证消防部队官兵家属和子女享受较高的社会福利。

改革编制结构。

优化消防部队规模结构,集中使用现役警力,将部分经济欠发达或火灾较少地区的现役队伍调整为专职或志愿消防
队伍,集中在省会或较大城市使用现役警力,实现现役消防队伍的
全覆盖,调整官兵比例、基层与机关比例,减少非战斗机构和人员。

改革领导体制。

优化部消防局和总队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完善各部门领导管理体制。

建立适应现代灭火救援工作的灭火救援
联合作战指挥机构和联合作战指挥体制,推进作战训练和保障体制
改革。

从大的方面来说,新《消防法》主要在8个方面对旧法内容作了调整和完善:
1、确定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
积极参与的新消防工作原则;
2、建立健全了政府、部门、单位、公民为责任主体的社会化消
防工作网络和责任体系;
3、重点对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制度、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消
防产品监督管理制度等消防监督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
4、对农村消防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强化;
5、完善了社会消防基础服务方面的机制;
7、加大了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行为的查处力度;
8、加强了对消防执法工作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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