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的内容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注意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加计扣除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20%注意的问题1.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不允许扣除2.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3.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作了详细的规定.根据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以及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能推算出土地增值税税额.一、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再根据相对应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计算税额.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上面所列四级超率累进税率,每级“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比例,均包括本比例数.二、土地增值税类型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第一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第二种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三、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可采用增值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减去扣除项目金额乘以速算扣除系数的简便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如下:一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30%二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三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四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就算土地增值税前了解清楚各项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然后根据上述介绍的土地增值税计算公式可以准确计算出土地增值税税额.。
【初级】土地增值税〡经济法基础

B. 财务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能一一分摊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允许扣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
②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不能分摊利息支出或者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
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应税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利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但不含增值税。
3.新建房地产的扣除项目金额
(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
②纳税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和税金(登记、过户手续费和契税)。
三、土地增值税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税率表(4级超率累进税率):
级数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
税率(%)
速算扣除系数(%)
1
不超过50%的部分
30
0
2
超过50%至100%的部分
40
5
3
2.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1)企业改制重组
①一般企业整体改制、合并、分立,改制重组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合并后、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②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制重组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改建后、合并后、分立后的企业,征收土地增值税。
(2)自用或出租
(5)房地产的抵押与抵债
①对于房地产的抵押,在抵押期间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②如果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发生房地产权属转移的,应列入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相关链接】土地、房屋权属的抵押,不属于契税的征税范围。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发生权属转移,承受人应当缴纳契税.
土增税扣除项目及税率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一、扣除项目的内容(一)转让新建房产的扣除项目:地价、开发成本、开发费用、税金(加计扣除20%,适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地价+税金+费用(提示:这里的税金主要指契税,印花税一般都计入了管理费用)【注意】(1)纳税人购买土地应按照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所缴纳的契税计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2)如果购买的土地分期开发的,要进行逐次合理的分配:第一次分配:在开发的面积占购买的总面积之间分配第二次分配:在已完工和未完工之间分配第三次分配:在已销售和未销售之间进行分配最后,结转到销售的部分可以抵扣。
2.房地产开发成本它是指房地产开发项目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土地的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开发成本也应进行合理的分配,一般而言,应按照销售面积占完工面积的比例对开发成本进行分配。
可扣建造成本=开发总成本/可售面积×已售面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和开发成本均据实扣除,即按照实际发生数进行扣除。
3.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标准扣除它是指与房地产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1)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注意新增内容】全部使用自有资金,没有利息支出,按照以上方法扣除。
上述具体适用的比例按省级人民政府此前规定的比例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既向金融机构借款,又有其他借款的,其房地产开发费用计算扣除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2项所述两种办法。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利息支出,应调整至财务费用中计算扣除。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提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印花税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不单独扣除印花税。
特殊说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开发的产品,可以加计扣除。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第一章总论1、法的本质与特征: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和国家意志的结合体。
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组织和国家。
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组织包括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国家也是法律关系主体之一。
3、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包括权利和义务。
义务又可分为积极和消极两种。
4、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和行为。
物包括自然物、人造物和一般等价物。
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荣誉产品。
行为包括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和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行为能力分为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与年龄和精神状态有关。
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满8周岁的儿童和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包括物、行为、人格利益和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
事件分为绝对事件和相对事件。
行为的表现形式包括积极行为和消极行为。
意思表示行为和非表示行为。
拾得遗失物和发现埋藏物等。
行为的几方表意包括单方行为和多方行为。
行为的特定形式包括要式行为和非要式行为。
行为的主体参与包括自主行为和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其中,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适用法的效力原则包括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和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
宪法是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

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哪些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房屋购建支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中的第一个重要部分是房屋购建支出。
这包括购买新房、购买二手房进行翻新改造或者扩建等。
具体来说,购买新房的支出包括购买房屋的总价款、增值税、契税、经济适用房保障金、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偿金以及其他相关税费等。
购买二手房进行翻新改造或者扩建的支出包括二手房购买价格、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翻新、改造或者扩建的费用等。
二、房屋销售支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房屋销售支出。
这包括房屋销售的过程中的相关费用支出,如中介费、广告费、评估费等。
另外,如果出售的房屋是经营性房产,还可以扣除与房产销售有关的相关支出,如房产管理费、维修费等。
三、房屋拆迁安置费如果您的房屋因为拆迁而获得补偿款,那么这部分拆迁补偿款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一部分。
这包括拆迁安置费、过渡费、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一部分。
这是指购买房屋时需支付给政府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但需要注意的是,政府会根据不同区域和政策制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具体金额,因此每个地方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可能会有所不同。
五、其他补偿费用除了以上提到的项目,还有其他一些与房屋购建和销售有关的补偿费用可以作为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一部分。
这包括房屋拆改过程中支付给施工方的费用、自然灾害造成的房屋损失的补偿费用等。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具体范围和标准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建议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与相关专业人士或者税务机关进行咨询和确认,以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总之,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包括房屋购建支出、房屋销售支出、房屋拆迁安置费、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其他与房屋购建和销售有关的补偿费用。
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合理利用这些扣除项目,最大限度地减少土地增值税的负担。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笔记第六章其他税收法律制度第四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纳税人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转让方将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承受方:转让方交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所得税;承受方交契税、印花税。
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以及存量房地产买卖。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具有国有、转让、取得收入三个关键特征。
2.征税范围的具体和特殊规定土地增值税税率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即以纳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为累进依据,按超累方式计算应纳税额的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等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增值额的计算公式为:增值额=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一扣除项目(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转让房地产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从收入的形式来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地价款和取得使用权时按政府规定缴纳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新建房转让):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3.房地产开发费用(适用新建房转让)(1)纳税人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2)纳税人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最多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10%以内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适用新建房转让和存量房地产转让):包括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练习: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点练习:土地增值税的计算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试题《经济法基础》考点练习:土地增值税的计算1、某工业企业2009年出售一幢新建办公楼取得收入6000万元,该办公楼建造成本和相关费用3400万元,缴纳与转让办公楼相关的税金272.5万元(其中印花税金2.5万元)。
该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A.1014.625万元B.1114.625万元C.747.375万元D.1116.725万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扣除项目金额=3400+272.5=3672.5万元,土地增值额=6000-3672.5=2327.5万元,增值额与扣除项目比率=2327.5÷3672.5≈63.38%,适用税率为40%,扣除率为5%,应纳土地增值税=2327.5×40%-3672.5×5%=747.375(万元)。
2、下列关于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居民个人转让住房一律免征土地增值税B.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的,免征土地增值税C.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D.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予以免税;超过20%的,应按全部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3、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A.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送给他人B.某市房产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有偿转让给他人C.某市土地使用权人通过教育部门将土地使用权赠与某学校D.某市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某养老院【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易错题:土地增值税含答案

2019年初级会计师经济法基础易错题:土地增值税含答案【例题1·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是()。
A.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B.房地产的出租需要更多课程、精准押题联系满分考试微信:manfenkaoshiC.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D.房产的继承【答案】A【解析】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选项D错误。
不动产的出租不涉及产权的转让,不征税。
【例题2·单选题】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出售厂房的工厂B.受赠房屋的学校C.承租商铺的个体工商户D.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市人民政府【答案】A【解析】选项BC,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
选项D,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的行为不征税。
【例题·单选题】2017年6月甲公司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 000万元,准予从房地产转让收入中减除的扣除项目金额6 000万元,且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计算甲公司该笔业务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额的下列计算公式中,正确的是()。
A.(10 000-6 000)×40%+6 000×5%=1 900万元B.10 000×40%=4 000万元C.(10 000-6 000)×40%-6000×5%=1 300万D.10 000×40%-6 000×5%=3 700万元【答案】C【解析】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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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1、地价款——协议、招标、拍卖等出让方式取得,支付的土地出让金
2、规定的有关费用、税金——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登记、过户手续费、契税
二、房地产开发成本
1、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土地征用费、耕地占用税、劳动力安置费及有关地上、地下附着物拆迁补偿的净支出、安置动迁用房支出等
2、前期工程费——规划、设计、项目可行性研究、水文、地质、勘察、测绘、“三通一平”等支出
3、建筑安装工程费——出包方式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自营方式发生的建筑安装费
4、基础设施费——开发小区内道路、供水、供电、工期、排污、排洪、通讯、照明、环卫、绿化等工程发生的支出
5、公共配套设施费——不能有偿转让的开发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发生的支出
6、开发间接费用——直接组织、管理开发项目发生的工资福利、折旧修理、办公水电、劳保费、周转房摊销等
三、房地产开发费用
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
(1)利息明确——利息+(一+二)*5%
(2)利息不明确——(一+二)*10%
注意:利息上浮幅度超过国家有关规定部分不予扣除,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罚息不允许扣除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营、城、教、印
注意:除了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不再单独扣除外,其他企业均可扣除
五、财政部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一+二)*20%加计扣除——仅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六、旧房及建筑物的扣除金额
1、按评估价格扣除——旧房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2、按购房发票金额计算扣除——旧房、建筑物转让可提供发票,发票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发票记载金额自购买年度至转让年度每年5%加计扣除(契税能够提供完税凭证的不作为加计扣除基数)
七、特殊规定
1、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税务机关根据评估价格确定转让房地产收入
2、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按照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成新度折扣率确定房产扣除项目,按照房产做落地徒弟取得时的基准地价或标准地价确定土地扣除项目金额,二者之和为房地产扣除金额
3、转让成交价低于评估价,又无正当理由——按照评估市场交易价确定实际成交价
4、非直接销售和自用房地产——(1)按本企业同一地区、年度、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2)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