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性公墓市场环境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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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市场环境调查

1 公墓背景资料

1.1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

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经营性公墓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

1.2建立公墓地点

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不得建在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以及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1.3经营性公墓审批单位

1.3.1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1.3.2 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

1.3.3 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1.3.4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1.4我国公墓类型

我国公墓的现有经营体制分为国有、联营和民营三类,其中联营也大部分为民政部门控股,民营公墓一般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获得用地。

1.5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

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1.6 “护墓费”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墓管理意见的通知,明确目的和骨灰存放使用年限原则上以20年为一个周期,年满20年之后的骨灰,按照当初购置墓地总价的5%-10%缴纳管理费。区别于目的的使用年限,墓地的使用年限根据土地的性质、用途不同一般可以分为20年、50年、70年。

2 公墓市场现状及逾期

2.1 市场前景

2014年上半年,中国实现7.4%的GDP增占率,中国的殡葬服务业如今在世界上位居首位,亦是扩张最快的行业之一。根据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的研究报告,2008年到2012年,中国殡葬服务业年复合增长率为13.1%,2013年殡葬服务业市场规模达到530亿元人民币,并估计于2017年时高达人民币993亿元。而根据中国民政部的数据,如果按人均殡仪花费估测3000 元计算,仅殡仪一项中国就有300 亿元市场。算上墓地及骨灰存放,以及无法纳入统计的部分,整个市场潜力据估在1000 亿元以上。

根据联合国的资料,中国人口的预测年死亡率由2010年至2015年的7.2%,上升至2025年至2030年的9.4%,进入2045年至2050年更攀升至15.2%。同时,中国的火化率一直稳定在约50%的水平。中国的白发老人(年龄超过65岁)预计从2013年的9.1%,上升至2023年的13.2%。这些预测说明中国因人口老龄化而推高死亡率,带动对殡葬服务业的需求。

中国的殡葬服务业历史及预测市值及增长,2008年至2017年(估计)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2.2 中国殡葬服务业的市场分部

根据Euromonitor的资料,中国的殡葬服务业大致界定及分类为以下分部:

2.2.1 遗体处理

遗体处理指处理尸体,包括火化服务。在中国,火化服务仅由政府机构提供,定价受到严格控制。

2.2.2 墓地服务

A)地葬及墓地销售:指火化后地葬相关销售(包括墓地销售、陵墓设计及规划、牌匾及墓石生产及安装)

B) 其他落葬服务:指其他落葬服务形式,当中骨灰埋在自然墓碑(比如田间石头、树木及花坛)下面或埋进墓园的墙壁内。

墓地服务分布开放予私营公司参与,是私营公司参与度高的分部。

2.2.3 殡仪服务

A) 遗体处理、运输及化妆:指遗体的实际处置、运输及处理(包括遗体化妆及着装);

B) 出殡典礼:指举行出殡仪式,包括与葬礼有关的其他额外服务;

C) 灵堂租赁:指为进行出殡仪式及追悼服务而租赁灵堂。殡仪服务分部仍主要由政府下属实体主导。

私营公司参与殡仪服务分部在许多省份仍受到限制。

2.2.4 其他产品销售及服务

殡仪服务的产品销售及由合法登记殡葬服务提供商提供且不属于以上类别及子类别的「所有其他殡葬服务」,如落葬后续追悼服务等。

下图载列二零零八年至二零一七年按分部划分的中国殡葬服务业的历史及预测市场规模:

分部

2008年至2012年

年复合增长率(%) 2013年(估计)至2017年(估计)年复合增长率(%)

墓地服务14.0% 17.9%

殡仪服务12.9% 16.9%

遗体处理9.3% 11.9%

其他产品销售及服务12.0% 15.6%

殡葬服务业13.1% 17.0%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墓地服务分部是中国殡葬服务业最大且增长最快的分部,于2012年产生收益人民币262亿元,占市场总值的56.2%,于2008年至2012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达14.0%。根据Euromonitor的资料,墓地服务于未来五年将继续为增长最快的分部,于2013年至2017年的预测年复合增长率为17.9%,并预期将于2017年前扩大至占中国殡葬服务业58.7%。殡仪服务分部是第二快增长分部,2012年产生收益人民币69亿元,占2012年总市值的14.9%,2008年至2012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12.9%。遗体处理及其他产品销售及服务于2012年分别占市值

的4.8%及24.1%,于2008年至2012年间的年复合增长率分别为9.3%及12.0%。

2.3墓地价格不断攀升

由于我国墓地实行市场定价的,墓地价格不断攀升,在某些地区出现了“天价墓”,超出一般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并且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处于上升区间。

具体原因如下:

2.3.1 墓地属于人们必须购买的商品。尽管存在着替代品,但是,因为“入土为安,入墓为贵”是中国人对殡葬最传统的认识,目前墓葬占90%以上。

2.3.2 物价普涨推升墓地价格。各种成本上涨也导致了墓地价格的上扬。石材价格上涨20%,人工成本也大幅上涨15%。

2.4供需严重失衡,供不应求

一方面,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生态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上政府对墓地申请的审批严格,墓地的供应大大减少。另一方面,我国逐步步入了老年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对墓地的需求也越来越多。

2.5 墓地的土地资源稀缺

目前,土地整理开发过程中对墓地的补偿相对较少,造成墓地拆迁成为工作的难点;如果建立集中的公墓,便可为迁移的墓地找到集中安置的场所,有利于土地整理工作顺利开展。“民营参与的墓地,前期包括绿化等相关配套投入太大,一般要五年后,经营状况才会转好。”杭州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郑来鑫表示。

2.5.1 案例1:杭州市区不仅有南山、半山、龙居寺、杭州第二公墓等7个公墓,民营公墓则从安贤园开始发展起来。“民营资本参与公共墓地投资,需要经过省民政厅的报批。民营公墓经营主要通过改制、私营、企业投资等方式。此前已有规定,十五年内,也就是到2020年前,杭州市区民营资本不再介入公共墓地投资。因为市区的墓穴可以满足到2020年前逝者的需求。”杭州市殡葬行业协会会长郑来鑫透露。

2.5.2案例2:因为墓地的土地资源稀缺,南京有近20年没有批过公墓用地了,而南京每年死亡

3.5万人,如果每个人都实行墓葬,要不了两三年,南京将出现墓园闭园的情况。”一位业内人士说。

2.6 高端殡葬服务市场

在中国,高端殡葬服务的价格范围因地域差异而存在较大差别,但据在各地理区域的观察,其价格一般较大众市场殡葬服务高至少一倍。

私营公墓一般将服务锁定在社会中上层,由此一来,使其在经营理念和营销方式上都与国营性公墓有了不小的区别。在规划理念上,私营公墓往往比较超前,在注意墓园集约使用的同时也敢于突破部分禁忌,开展的服务更为多元化、个性化,更能够迎合现代人们的消费需求。此外,在营销策略上,私营公墓也能够放开手脚,通过打名人牌、营造“名人效应”等方式多途径地提升墓园的传播力和影响力,进而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国营公墓在墓园设计以及开发上则相对单一,很多个性化服务不敢放手开展。尽管近年来国营公墓在人文含量提升等方面多有举措,但受到自身性质的影响,使其在殡葬文化内涵的挖掘及其外在表现形式等方面依然存有诸多顾虑。

2.7 市场高度分散

中国的殡葬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高度分散,其中大部分服务提供商规模相对较小,且品牌知名度极为有限。行业因市场殡葬服务提供商数量不断增加可能经历持续分散局面,因为行业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其他行业不同,殡葬行业多为地区性业务,原因在于大部分殡葬服务提供商倾向仅服务地方消费者。2012年五大运营商的合并市场份额仅占殡葬服务业的3.1%。

全国现有土葬场地约1,800处,过半数为国家公墓。据国家民政部的数据,中国政府管理1,209块公墓地和853个殡仪工作单位。其余大多数是小型家族企业。行业布局分散,至今未见有任何杰出的市场领导者及驰名品牌冒起。

中国五大殡葬服务提供商-2010年至2012年

市场份额

排名公司名称2010年2011年2012年

1 福寿园 1.0% 1.0% 1.0%

2 广州殡仪馆0.7% 0.7% 0.7%

3 上海龙华殡仪馆0.6% 0.6% 0.6%

4 上海松鹤墓园公墓0.4% 0.4% 0.5%

5 上海海湾寝园有限公司0.4% 0.4% 0.4%

其他96.9% 96.9% 96.8%

总计100.0% 100.0% 100.0%

数据源:Euromonitor。

市场份额按各公司的收益除以中国殡葬服务业规模总值计算。

墓地服务。分部为殡葬服务业的最大分部,向私营公司开放。近年来,对建设盈利性公墓的批准数量有所减少,原因在于多个地区的地方机关开始推崇其他落葬选择以保护土地资源。因此,这为新来者提高进入壁垒,导致已立足墓园的竞争减少。市场仍然高度分散且竞争仍然本土化。根据Euromonitor的资料,2012年,五大运营商合并占据 3.9%的市场份额,而福寿园就收益而言为墓地服务分部最大的殡葬服务提供商。

中国五大墓地服务提供商-2010年至2012年

市场份额

排名公司名称2010年2011年2012年

1 福寿园 1.5% 1.5% 1.5%

2 上海松鹤墓园公墓0.7% 0.7% 0.8%

3 上海海湾寝园有限公司0.7% 0.7% 0.7%

4 西上海(集团)有限公司0.5% 0.5% 0.5%

5 上海至尊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0.5% 0.5% 0.5%

其他96.1% 96.1% 96.0%

总计100.0% 100.0% 100.0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市场份额按各公司的收益除以中国墓地服务市场规模总值计算。

殡仪服务。2010年至2012年期间,五大殡仪服务提供商之中,四家为地区国营殡仪馆,反映中国殡仪服务市场上国有公司的主导地位。唯一跻身前五的私营殡仪服务提供商为福寿园。

中国五大殡仪服务提供商,2010年至2012年

市场份额

排名公司名称2010年2011年2012年

1 广州殡仪馆 4.4% 4.4% 4.5%

2 上海龙华殡仪馆 3.8% 3.9% 4.0%

3 上海宝兴殡仪馆 1.6% 1.6% 1.6%

4 福寿园 1.3% 1.3% 1.3%

5 上海益善殡仪馆 1.1% 1.1% 1.1%

其他87.8% 87.7% 87.5%

总计100.0% 100.0% 100.0%

数据源:EuromonitorInternational。

市场份额按各公司的收益除以中国殡仪服务市场规模总值计算。

2.8 墓园若干类别墓地的价格上涨

以福寿园年报显示“该公司提供六种墓式选择,以满足客户的不同需求,其中以定制艺术墓和成品艺术墓为主要产品,销量基本稳定,在各种墓型中平均售价比较高。”

3宏观环境PEST分析(不可控环境因素)

3.1 政治环境

3.1.1 国家逐步放开和降低殡葬服务准入“门槛”

从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建设及其发展情况来看,两者同在1980年代末期起步,在1990年代进入发展期。经营性公墓于1988年的《民政部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报告》中首次提出。

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开始(1992年8月25日《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

逐步放开和降低殡葬服务准入“门槛”,允许民间资本进入殡葬行业,兴建殡葬设施、兴办殡葬服务实体、提供殡葬服务。民营资本的进入,打破了行业垄断,激活了资金融入,为公墓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3.1.2审批环节简捷

2004年《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民政部门对殡葬用品和选择性殡葬服务的前置审批权被取消,殡葬用生产、流通和殡仪服务市场已经完全放开,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不同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殡葬服务市场竞争。

《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的颁布和实施,经营性公墓进入市场的法律保障更加明朗,行政审批等程序更加简捷。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殡葬管理条例(2012年修正本)》第二章第八条)

3.1.3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

加强公墓管理。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公墓建设经营的审批管理,从严审批经营性公墓。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的,不得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完善的地区,要认真研究经营性公墓控制机制,除纳入规划的外,原则上不再许可建设经营性公墓或扩大既有公墓占地面积。积极发展城乡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满足群众骨灰安放需要。未经批准,任何形式的公益性公墓不得转为经营性公墓。

3.1.4大力发展绿色殡葬

大力支持绿色环保、生态节地、文明节俭的殡葬方式,加快建立健全保障基本、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

积极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2009年12月3日)

要充分发挥惠民殡葬政策的综合社会效益,将其与实行火葬、推行生态殡葬、倡导移风易俗结合起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形成以惠民政策带动遗体火化普及、节地生态安葬、丧事文明简办的效果,营造推动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2012年12月3日)

3.1.5中国土地政策不断演变

根据Euromonitor的数据,可供墓园使用的土地供应一直受到严格的控制,因为对此类土地使用的任何申请须通过各政府机关的连串审批程序。土地供应有限加上对地面墓址的需求不断增加,加剧了墓价的高涨,且预期墓价将继续上涨。

此外,由于土地资源有限及分配至墓园的土地稀缺等因素,新入行公司难以参与殡葬业务,更遑论在一线及二线城市黄金地段取得大面积的土地,尤其是如上海等成熟的地区。

经营性公墓业务的增长及成功依赖我们持续按商业上合理的价格在适合用作墓园开发的理想地点收购土地的能力。我们收购土地的能力可能依赖多种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如整体经济状况、我们识别及收购适合用于墓园开发的地块的有效性及对该等地块的竞争。

以前,用于墓园开发的土地主要为政府部门向我们划拨的土地及向其他墓园经营者收购的土地。土地的供应及价格依赖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包括政府的土地政策及竞争。中国政府及相关地方部门控制新地块的供应及价格,及批准该等地块的规划及用途。

中国已制定具体法规,以控制中国地块收购及开发的方法及程序。例如,中国政府透过修订划拨土地许可用途目录,于2001年后将墓园用途从划拨土地许可用途范围中剔除。因此,我们无法再取得划拨土地(不受预设使用期限制)用作墓园开发。目前,用于墓园开发的土地必须先经相关政府部门划分用作墓园开发,墓园经营者才可向相关地方政府部门收购。由于该等政府部门已就特定期间内可划作墓园开发的土地设定固定配额,可用作墓园开发的土地一直数量有限。倘我们无法按商业上可接受的价格在适合用作墓园开发的理想地点收购土地,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有关土地使用的法律及法规在不断演变,就划拨土地用途而言,我们无法预测中国法律体系未来发展的影响(包括颁布新法律、变更现有法律或其诠释或执行、或国家法律优先于地方法律)。尚与划拨土地用途有关的法律及法规发生任何不利变动,要求我们让出划拨土地或须就划拨土地按现行市值支付地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案例1:福寿园:锦州市帽山安陵及上海福寿园建于政府划拨土地上,倘与政府划拨土地有关的中国现行法律、规则及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及惯例的诠释发生变动,我们可能须就该等墓园按现行市值支付地价。

锦州市帽山安陵所用的一幅墓园用地面积为50,124平方米,在政府于1992年最初划拨予锦州公墓管理处(我们的营运公司锦州市帽山安陵的少数股东)的土地上发展和经营。于2004年,锦州公墓管理处将划拨土地使用权注入锦州市帽山安陵。因此,我们无法保证这幅土地将不会被视为已在2004年划拨予我们的土地上发展(即与经修订的划拨土地许可用途目录不相符),倘若如此,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将该幅土地转为出让土地并就有关转换支付地价或迁出该幅土地。我们位于上海的墓园及殡仪设施(占地402,034平方米)亦是在政府划拨予我们的土地上发展和经营。该土地于1994年及1995年新土地政策生效前划拨予我们。

3.1.6中国殡葬服务行业为受高度规管的行业

有媒体报道,在目前的半行政化垄断之下,墓地一般由开发商与民政局合作,后者出地,前者进行投资和管理。这些高额利润有很大一部分以管理费的形式上交给民政局。目前有数家在香港上市的殡葬公司都采取这一模式。

墓地产业受国家政策管控严厉,会面临一定的政策风险,一旦一个行业出现混乱情形,国家也将会逐渐出台政策规范,殡葬作为暴利行业目前较为混乱,不排除国家出台政策予以规范的可能,长期看墓地产业作为一项公益事业,暴利遇到政策反对在所难免。

中国殡葬服务行业为受高度规管的行业,且可能于日后受更严格规管。中国殡葬服务业务的多个方面,如墓地的最大规模及向在世客户销售墓地的若干事项,目前受政府管制。因此,我们须确保持续遵守中国的各项适用法律、法规及守则,以免被处以任何罚款或任何形式的制裁。此外,我们须取得提供殡葬服务所需的各项牌照,并确保其雇员在提供服务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相关法律、规则及法规的任何变动或加强,或我们未能取得所需牌照,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造成重大影响。

3.1.7 相关政策、规定是非常滞后

近两年来,国内殡葬行业均采取境外注册上市或借壳上市,其原因大多为国内相关政策不明朗和滞后。

“国内政策对殡葬企业还没有明确的规定是否允许上市,相关政策、规定是非常滞后的。”

上海若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锋对本报记者表示,“殡葬行业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暴利行业。这个行业是天然和行政垄断的,不经过民政局的批准是不能从事的,特别是非常暴利的火化环节。同时,国内的资本市场毕竟发展时间不长,我们依然把上市当成很重要的资源,希望通过这个资源来实现社会资本的有效配置,特别是在目前经济结构调整的时候,显然殡葬行业不属于我们鼓励进入的。”

3.1.8营业税政策改变,增加纳税负担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2001年7月3日联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性公墓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让墓地使用权产生的收入获豁免缴纳营业税。然而,上述通知于2009年1月1日被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废止,且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局均未就此问题发出进一步通知。

各地税收政策:

辽宁省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亦已就同一事宜发出通知,规定转让墓地使用权所得的收入须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

上海市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已分别发出通知,订明转让墓地使用权所得的收入免缴营业税。

转让墓地使用权所得的收入将来可能会被国家税务总局分类为应课税收入,须缴纳营业税,由于我们出售墓地使用权所得的收入可能会被征收5%营业税,这将增加我们的税务负担,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3.1.8 各项业务可能受到价格管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的规定及相关法规可能对我们的盈利潜力造成限制。

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保护群众包括价格权益在内的合法殡葬权益,并积极主动地配合价格主管部门,努力做好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监管工作。

国家对墓地价格有较为严格的限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对经营性公墓价格要加强经营者定价行为指导规范,对价格明显偏高的,必要时要依法进行干预和管理,切实遏制虚高定价行为。因此墓地价格固定,墓园只能在墓碑价格上做文章,此外还会收取多项管理费。

目前殡葬服务主要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基本殡葬服务,即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这些实行政府定价,不应存在暴利问题。二是其他服务项目,如丧葬用品、墓地等,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这些服务项目属于选择性服务内容。民政部要求,在殡仪馆销售的丧葬用品应实行价格公开,由丧户自愿选择,并确保低价位的丧葬用品供应数量,满足不同消费需求。三是绝大多数农村公益性墓地对本村群众实行免费安葬,少部分须支付部分成本费用,属于集体公益设施。

3.2 经济环境

3.2.1 中国整体经济增长依然强劲

在过去三十年,中国经济强劲增长,按2010年第二季名义国内生产总值计已超过日本,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中国的名义国内生产总值由2008年的人民币314,045亿元增至2012年的519,322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4%。尽管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自2011年起开始放缓,其仍为全球增长最快的经济体之一,2012年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7.8%,表现相对强劲。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2年的中国名义国内生产总值及实际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

数据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的持续经济增长为促进国内消费需求提供了有利的市场环境。此外,由

于城镇化加速加上可支配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具有较强购买力的中国中上层阶级有所增长。该等基本因素已导致包括殡葬相关服务在内的家庭需求开支持续增长,继而带动中国殡葬服务业强劲增长。

3.2.2 持续快速的城镇化

受中国强劲的经济发展驱动及与中国中央政府致力改善农村家庭生活水平,中国的城镇化已稳步加速,且预计将会持续。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中国的城镇化率由2008年的约47.0%增至2012年的52.6%。除推动中国经济强劲增长外,由于在城市工作的农村居民人数增加,城镇化亦导致农村家庭收入增加,以及城市文化生活方式在农村地区更为普及。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2年的中国城镇化率:

数据源:国家统计局

3.2.3 城镇及农村家庭收入持续增加

由于经济稳定增长及城镇化持续,城镇及农村家庭的年度收入水平均大幅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资料,城镇居民的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8年的人民币15,781.0元增至2012年的人民币24,565.0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1.7%,而同期农村居民的年度人均总收入则由人民币4,761.0元增至人民币7,917.0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6%。尽管农村居民于2008年至2012年的年度收入按较高增长率增长,然而农村居民在年度收入上仍远远落后于城镇居民。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2年城镇及农村居民的年度人均收入及增长率:

数据源:国家统计局

3.2.4 公墓的经营成本与运营成本逐年增加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生活成本的提高,公墓的经营成本与运营成本在逐年增加。在土地财政的影响下,土地的“招拍挂”在墓葬用地中同样被地方政府使用,墓葬用地成本逐年增高。特别是在用地紧缺的一线城市,土地的价格更是上涨迅速。显然,土地价格迅速上扬,殡葬用地的使用成本也就迅速加大。

此外,伴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不断提升,人力成本增幅迅速,这在公墓经营中也有着明显体现。近来随着我国基建步伐的加快以及相关部门对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石材的开采成本也在逐渐增加。特别是高档石材,在部分地区大理石和花岗岩已经脱销,有的墓园开始从国外采购,其成本已比前几年翻上几倍。在有的地区,甚至出现了墓面建筑的整体价格高于墓穴的现象。

3.3 社会环境

3.3.1中国传统思想影响深远

殡葬传统及习俗一直是超过五千多年中国文化中特殊而重要的组成部分。殡葬习俗在文化中根深蒂固,反映出国家的道德价值。儒家思想强烈影响中国文化数千年,其弘扬的孝道及敬老的道德观是中国殡葬传统及习俗的核心组成部分。孝道是中国文化中最珍贵的美德,是传统价值的精华及社会道德的根基。孝道体现在老年人在世时关心及支持他们,在过世时给他们提供合适的殡葬。儒家思想宣扬敬老的重要性让中国人为逝者安排风光厚葬,这在中国文化中受到高度重视。虽然殡葬习俗在当代中国已大为简化,但是传统对厚葬及悼念逝者的预期依然会在中国人中引起强烈共鸣。

中国自古以来有多种形式的殡葬习俗,包括地葬、火化、天葬、树葬、海葬及许多其他形式的殡葬。由于人们对殡葬服务的认识随着文化及经济变化而演变,故该等习俗已有所变化。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大部分殡葬传统得以延续实施的同时,火化开始逐渐普及。中国的殡葬服务业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在提倡火化的同时,政府将殡仪管理机构转型为殡仪服务提供商,并开始为人们提供更多服务,这成为中国近现代殡葬服务业的开端。自此,中国的殡葬服务业快速增长,并因其重大的增长潜力而吸引愈来愈多私营企业加入。今日,中国组织有序的产业化殡葬服务业活动主要服务城镇居民以及那些寻求火化服务的人士,而大量农村居民及寻求非火化服务的其他人士则构成非产业化殡葬市场。

3.3.2人口不断增长及老龄化

作为全球人口最多且老年人口基数不断增加的国家,中国的殡葬服务业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预计未来数年中国对殡葬服务的需求将会增长。

根据Euromonitor的资料,中国的老年人口最多,且预期于预测期间老龄化

人口增长较快。2012年,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一直按5.2%的增长率稳定增长。此外,预期人口老龄化于未来五年将会持续并加快。根据Euromonitor的资料,预期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例将由2012年的11.1%增至2017年的14.4%。中国的老年人口增加及其后的死亡人数增加为拥有巨大快速增长潜力的殡葬服务业提供了有利的市场条件。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7年按年龄组划分的中国历史及预测人口明细。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3.3.3 庞大的死亡人数

由于人口持续老龄化,死亡率于2008年至2012年间亦呈现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7.1‰升至2012年的7.2‰。此外,根据中国殡葬协会的资料,中国的死亡人数在全球最高,故拥有最大的殡葬服务潜在消费群。死亡人数于2012年达到9.7百万人,预期将于2017年增至10.4百万人。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2年中国的历史死亡人数及死亡率: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3.3.4 庞大的火化人数

在中国城镇地区生活的大多数居民采用火化,且中国的火化率于过去五年一直保持相对稳定。鉴于中国每年的火化率稳定及死亡人数不断增长,预期火化人数持续呈现上升趋势。火化人数由2008年的4.5百万人增至2012年的4.6百万人,于2012年的火化率为47.7%。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3.3.5 对高端服务的升级消费及不断增长的需求

随着人们对行业有更深了解,对殡葬服务的消费需求亦已多元化及变得更为个性化。为迎合不断变化的消费需求,殡葬服务提供商已于近年推出多种新服务供应。

近五年来,殡仪服务已逐渐脱离传统的基本服务,成为新的创新服务,例如哀悼仪式的个性化安排、动用司仪及仪式摄影师、在守夜时间进行招待及对灵堂进行特别布置。该等服务对越来越多的消费者而言变得重要。多元化及以服务为重的殡仪服务强调行业发展以及提升服务质量。

大部分中国家庭仍然受传统儒家有关孝道及敬老思想的影响至深。随着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对精心葬礼的期望更高,因而使殡葬服务的消费增加,特别是对高端服务的需求。下图载列2008年至2012年每次火化的过往平均消费:

数据源: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

3.3.6 寿命不断延长及死亡人数下降可能会导致我们的收益减少

死亡人数是决定殡葬服务业活跃程度的最重要因素,殡仪设施、墓园及火葬场活动在很大程度上亦取决于中国每年的死亡人数。随着医疗水平不断提高及健康意识不断增强,中国普罗大众的生活方式变得更加健康,这很可能延长人们寿命,使每年的死亡人数减少。中国人的寿命由二零零八年的73.0岁升至二零一二年的74.8岁。死亡人数下降可能导致我们将提供的殡葬服务减少,因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3.3.7私营殡葬服务提供商引领行业转型

虽然中国的殡葬服务业仍非完全开放的市场,但最近二十年来,私营公司涌现,经营墓园、殡仪馆及提供全套殡仪服务。该等私营殡葬服务提供商加入行业竞争,促使国营机构提升服务质素,并有助整体行业发展。私营殡葬服务提供商一般管理更完善,是创新先锋,提供优秀墓园设计及美化墓园,同时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质素。

由于基本服务的价格一般较为标准及稳定,故可选服务的供应成为私营公司新的收益来源。消费者对高档及独特服务的要求亦更高,以致衍生众多相关行业,如骨灰瓮制造、殡仪产品制造以及殡仪花店。很多私营公司视该等领域为新机,建立长远而完整的价值链,而这令致整个殡葬服务业将涌现更多商机。

3.3.8生态殡葬逐步深化

随着消费者对新的落葬方式更加熟悉,加上全球态度向更加环保的方向转变,绿色生态殓葬方式更受欢迎及接纳。此外,由于墓葬土地供应有限,政府已推出且将继续采取措施,如为绿色殓葬提供补贴鼓励环保殓葬。随着该等环保殓葬服务商机的出现,墓园将推出更加个性化及更易接受的环保殓葬服务。政府的支持及社会观念转变等因素将共同推动环保殓葬的发展,其增长潜力庞大,且不受土地供应的约束。绿色自然殓葬服务在中国一线城市及若干二线城市已经颇受欢迎。

政府部门要逐步引导市民改变原有的丧葬观念,在推出一系列补贴措施推行

生态型、节地型的墓地同时,还应该注意通过各种方式让节地型墓地做得更适合百姓的需求,比如可以建一些有小型碑的墓地,而不单单是骨灰墙,以此让大家的殡葬消费观逐渐过渡。

在现实的压力下,生态墓地近年来应运而生。生态殡葬主张回归自然,主要葬法是树葬、花葬、草坪葬、海葬等,骨灰深埋地下或抛洒海中,地上不留标记物,以树、花等代碑,以达到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3.3.9墓地价格与入墓率也存有一定的正相关关系

在经济发展相当的地区,若入墓率高,墓穴的价格也会相对较高。否则相反。当然,入墓率和墓地价格又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殡葬习俗以及民族构成等因素密切相关。在我国部分地区(如图1所示),受地区地理环境以及民族构成因素的影响(如云南、广西、青海、西藏等地),入墓率很低。

2010年全国和各省(直辖市)死亡人口入墓率基本情形图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1)(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制成

3.3.10缺乏人力资本

长期以来,殡葬服务业雇员因几千年封建思想的影响而活在社会标签。因此,新殡葬雇员的教育程度较低、且常常为已入行人士的亲属或家庭成员。此行业一般缺少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及教育程度高的工人,因而时常导致所交付的服务不尽如人意。市场新入行者将难以物色合资格并愿意从业的雇员。

3.4技术环境

墓园在同等条件下因土地获得方式不同进入赢利阶段的时间有明显差异。

在土地获得方式上,经营性公墓主要有政府划拨、联营、竞买3种形式。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所创办的经营性公墓中,多数是以政府划拨和联营的方式兴建的。相对于土地竞买,通过政府划拨与联营方式获得的土地成本相对要小很多。近些年来,伴随着土地价格的抬升,墓地获得的利润更是直线上升。因此,几年前即已通过划拨、联营等方式获得土地的经营者,早已收回成本,进入纯利阶段。即使是土地通过购买的,如在前些年已收回成本,近几年来的利润也比较高。所以,所谓墓地方面的“暴利”,主要存在于通过各种途径低成本获得土地,现已

完全进入纯利润阶段的公墓之中。

相关资料显示,在最近10年中,依然有公墓经营者以“政府特许”的方式获得“特惠价”公墓用地,其价格远远低于同时期基础建设用地的市场价格。如在2007年前后,上海市公墓用地的价格便明显低于房地产开发用地的价格。至于最近几年通过高价获得土地的公墓经营者,尽管墓穴卖出高价位,目前依然还处于还本阶段。

3.5 自然环境

以水泥、石材为原材料的墓葬群越来越多,墓地固化现象越来越严重。与我国传统的立坟头式的土葬方式不同,石材特别是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的使用,即使过了上百年也很难风化。这样的墓地不但不能节约土地,实现资源良性循环,还会使墓葬用地逐年减少,进而影响到公墓价格。

4 主要竞争者

4.1 主要竞争者(标杆企业)规模、发展速度、平均利润水平

4.2 主要竞争者简介

4.2.1 福寿园

●1994年开始在上海经营墓园,是中国最大的殡葬服务提供商;

●业务覆盖中国八个省的主要城市,并提供高端殡葬服务;

●拥有及经营六个墓园,两个在上海,合肥、郑州、济南及锦州各一个,

总占地面积达155.7万平方米;

●经营五个殡仪设施,两个在重庆,上海、合肥及厦门各一个,计划在宁

波开设一个殡仪设施;

●于2008年被世界殡葬协会列入全球十大公墓,并获得“东方最美的墓

园”称誉。

历年毛利率及净利润率能保持较高水平,主要由于:中国殡葬业的毛利率及净利润率相对较高;能够提供超卓高质量的殡葬服务;大多土地均于多年以前以很低的成本拿到。

福寿园是中国最大的殡葬服务提供商,于1994年开始在上海经营墓园,是首批进入中国殡葬服务业的私营企业之一。集团为中国殡葬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经营性公墓申办情况概述

主管部门: 民政部 部门职责: 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 其他相关部门: 规划局、国土局、建设局、林业局等 建立条件: 1、经营性公墓应由殡葬事业单位建立(民政部门兴建有困难的,可与其他地区或外联单位联办); 2、建立公墓应当选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不得建在风景名胜区和水库、湖泊、河流的堤坝以及铁路、公路两侧。 所需材料: ①xx ②可行性报告 ③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 ④其它有关必要材料 (如;建立公墓的联办、合作协议或合同;申办单位的验资报告;项目规划图纸;申办单位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等) 公墓建立流程: 1、向民政部门申报 2、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税费:

1、营业税,税率5% 2、印花税,税率1% 3、企业所得税,税率25% 4、附加税费 (也会因为各地方政策有所差异) 参考依据: 《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概述: 公墓建立手续虽只需要向民政部门申请获得批文和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作为建设,在建设的筹备及建设过程中,需要获得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及伐木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甚至还需要获得环保部门及文物部门的相关审核及证明。 各地方政府以《公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标准,可制定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政策规定。 销售公墓所需资质: 1、省民政厅批准建立公墓的批文和颁发的社会公共墓地许可证书; 2、县级以上国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和人民政府依法办理公共墓地建设用地批复或国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建设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公墓规划建设文书; 4、物价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墓(塔位)、穴位(格位、陵牌位)收费价格文件; 5、事业单位法人或工商部门登记证书; 6、省民政厅统一制发的带防伪标志的骨灰安放证书和火化证书

经营性公墓建设商业计划书

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此文为WORD版本,下载后可随意编辑)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营性公墓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经营性公墓 3.工程地点:xx 4.项目主管单位:xx人民政府、xx民政局、xx民政局、xx土地局、xx规划局 5.项目承办单位:xx西山公墓殡仪服务有限公司 6. 注册资本:100万元 7.项目负责人: 8.项目实施期限:5年 9.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300000平方米,通过项目的实施,建各类墓穴约100000个,使项目最高服务能力达到5000个/年。项目工程计划建设办公服务楼1000平方米、焚烧区500平方米.公用辅助工程(道路38000平方米、停车场20000平方米、绿化面积120000平方米等)。 10.项目总投资与资金筹措:总投资约30000万元,分三期开发 11.效益分析简述: 经济效益方面,该项目建成后5年内年均实现销售、服务利润约1.5亿元,完全能够维持项目的正常运营。

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是贯彻落实我国殡葬改革工作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促进项目区全面实行火葬,节约土地,优化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等。 二、项目承办单位概况 项目承办单位xx西山公墓殡仪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6月,公司性质为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xx,经营范围见营业执照复印件(附件)。 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 1.编制依据 (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殡仪馆等级标准(试行)》、《殡仪馆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民办发[1990]10号); (2) 1997国务院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 (3)《xx殡葬管理办法》; (4)《殡葬绿皮书》(中国社科院2012-2013年); (5)《xx城市总体规划》、《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6)项目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 (7)《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8)其他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及其它调研资料。 2.主要研究内容 本报告从调查分析xx殡葬发展现状和区位环境、旅游资源等综合考虑入手,对项目建设规模预测分析,对工程的必要性及意义、项目建设条件、建设规模及内容、总体布局、建设方案、环境影响、

手机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手机行业市场调查 报告

工程技术学院 市 场 调 研 报 报告主题:<关于手机行业市场调查报告班级:市销61401班,61402班 指导老师:吴爱军 小组成员:邹世龙,曹均敏,孙莹 目录 第一章手机行业概况 ............ 1.1手机行业发展历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 1.2行业概况错误!未定义书签

文档仅供参考 3.3.3三星定价策略 错误!未定义书签 1.2.1中国手机行业市场回顾…… 122中国手机行业市场现状 …… 第二章:产品策略 ............. 2.1手机行业产品及结构分析 ...... 2.11产品分类 ............ 2.1.2产品结构分析 .......... 2.2手机行业品牌策略 .......... 2.2.1品牌关注格局 .......... 2.2.2市场上主要手机品牌策略分析 2.3手机行业产品组合策略 ....... 2.3.1不同价格段产品结构 ...... 2.3.2不同类型产品结构 ........ 2.3.3不同屏幕尺寸产品结构..... 2.4手机新产品开发策略 ........ 第三章价格策略 ............... 3.1行业采用定价的主要方法 ...... 3.2手机市场常见策略 .......... 3.3典型手机品牌定价 ......... 3.3.1苹果定价策略 .......... 3.3.2小米定价策略 ..........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研究

现行法律体系下的经营性墓地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天天论文网日期:2016-1-27 10:56:31 点击:2 摘要:我国的经营性墓地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墓地所 占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经营主体仅享有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的权性质应属于用 益物权中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期限应确定为50 年。购墓者与经营性墓地的经营主体之间成立租赁法 律关系,其不享有所购经营性墓地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仅对墓穴建筑物享有所有权。购墓者对经营 性墓地的一个使用周期为20 年,使用期届满后有权申请续期继续使用墓地。 关键词:经营性墓地;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权;墓穴建筑物的所有权;续费周期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速和城镇化进程的推进速度不断加快,城镇老年人口的比例逐年增高。作为 城镇居民安葬遗体或骨灰主要场所的经营性墓地在此形势下出现了供求上的紧张关系局面,又加之炒卖墓 地现象层出不穷,使得墓地价格成倍增长,甚至出现天价墓地。我国各地原有的经营性墓地规划数量已不 能满足实际需求。而我国城市公益性墓地尚处于初步探索发展阶段,不论从墓地规划数量还是服务水平都 远不能取代经营性墓地。面对不断上涨的墓地价格,人们不禁发出了“死不起”的无奈感叹。因此,对于 殡葬行业进行合理的法律规制,廓清殡葬业乱象,将墓地价格引导向符合市场规律的正常区间,成为一项 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目前我国关于经营性墓地运营管理的法律法规却略显苍白。我国现行法律中具体涉及 到经营性墓地的法规主要为民政部1992 年8 月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7 年7 月颁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各省级政府颁布的地方殡葬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的政策性文件。这些法规政策更多的 是对于殡葬政策进行规定,其中直接涉及到经营性墓地的相关内容较少,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关于经营性 墓地相关的各种问题。因此,对经营性墓地土地使用权及相关制度进行研究分析,健全完善经营性墓地相 关法律法规是现实而且必要的。 一、关于经营性墓地的基本法律理论解释﹙一﹚关于经营性墓地的概念厘定在我国,墓地分为公益性 墓地和经营性墓地,二者在使用主体、获得方式和使用方式上都是不同的。根据《公墓管理暂行办法》﹙下文中简称《公墓管理办法》﹚第3 条规定:“公墓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葬骨灰和遗体的公共设施。公墓分为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是为农村村民提供遗体或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经营性公墓 是为城镇居民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实行有偿服务的公共墓地,属于第三产业。”第17 条“凡在经营性公 墓内安葬骨灰或遗体的,丧主应按规定交纳墓穴租用费、建墓工料费、安葬费和护墓管理费。”在使用主 体上经营性墓地的使用主体为城镇居民,而公益性墓地的使用主体是农村村民;在获得方式上经营性墓地 是购墓者通过买卖方式获得的,公益性墓地则是农村村民根据其所具有的农村户籍身份获得的;因此在使 用方式上经营性墓地是有偿使用,公益性墓地为无偿使用。所以,可以将经营性墓地的概念概括为:经营 性墓地是城镇居民向有销售资格的墓地经营主体通过购买方式获得使用的用于安葬遗体或骨灰的公共墓地。__﹙二﹚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与经营主体1 .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对于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殡葬管理法规文件中有十分明确的规定,《殡葬管理条例》﹙下文中简称《殡葬条例》﹚第6 条规定“民政部是全国公墓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墓建设的政策法规和总体规划,进行宏观指导。县级以上各级民政部门 是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公墓政策法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墓建设和发展进 行具体指导。”第7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 人民政府批准。”第8 条规定:“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公墓管理办法》第10 条规定“建立经营 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2002 年发布《关于坚决查禁违规销售公墓穴位和骨灰格位的紧急通知》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部门作为当地殡葬业务的主管部门,对经营性公墓承担行业管理的责任。”由上述法规内 容可知,经营性墓地的管理主体为中央和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中央为民政部,在地方上为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局、民政厅。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云南省民政厅 2017年12月29日发布 BSZN- —2016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和代码 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代码: 二、受理范围 适用于建设经营性公墓审批的办理工作程序和要求以及相关流程。 三、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四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 第六条: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二)《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令225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第三条: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第八条: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三)《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民事发〔1992〕24号) 第七条:建立公墓,需向公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八条:申请时,应向公墓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建立公墓的申请报告;(二)城乡建设、土地管理部门的审查意见;(三)建立公墓的可行性报告;(四)其他有关材料。 第十条:建立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向县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批准。 第十一条:与外国、港澳台人士合作、合资或利用外资建立经营性公墓,经同级人民政府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审核同意,报民政部批准。 第十二条:经营性公墓,由建墓单位持批准文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方可正式营业。 (四)民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民发[2008]203号)(1)严格经营性公墓审批。省级民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公墓建设规划审批经营性公墓。申请建设公墓,要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区、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建设公墓的申请报告、国土资源、建设、环保部门的审查意见,建设公墓的可行性报告以及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涉及林地的还应有林业部门的审查意见。对于违法违规审批和审批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要加强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公墓经营行为的监管。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墓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坚决杜绝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现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发布违法公墓广告,传销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违法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日常,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处理,严禁以批代管、只批不管。对严格违反规定的公墓经营单位,要依法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公墓建设许可证。

公墓建设和发展调查报告

公墓建设和发展调查报告 最近,通过对全国和全省民政会议精神的学习,结合我市公墓管理的工作实际,就我市公墓的建设与发展形成了一些粗浅的想法,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由于我从事公墓管理工作的时间不长,这些想法还不是很成熟,不当之处,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公墓业是殡葬行业的一个朝阳产业,肩负着执行国家殡葬改革政策,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完善城市功能的历史使命。它在实现良好的社会效益,遏止散埋乱葬,还青于山、还美于民、还文明于社会的同时,追求良好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良性循环,达到两个文明“双丰收”。 我国的公墓产业是在80年代后期起步的,经过近20年的运作,它呈现出快速迅猛的发展势头,据有关资料统计,到2001年,全国公墓总数达692家,设计墓穴数达321万。公墓业逐渐成为殡葬经济发展的一个支撑点,成为民政事业发展的一个亮点。 我市是从1995年筹建公墓的,到现在已建成了5处公墓,其中,市区、文登和乳山各一处,荣成两处。总的看,我市的公墓布局合理、规范,从墓容、墓貌,到干部队伍建设、公共服务、舆论宣传,都在较短的时间内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基本能够满足城市功能和群众需求,为推进我市的两个文明建设做出了努力。 虽然我市公墓业发展速度较快,但也存在一定不足,以金山公墓为例,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绿化、美化工作滞后。目前金山公墓的绿化和美化工作还停留在较低水平,同一墓区的树种参差不齐,缺乏呼应;地面绿化力度不大,绿化美化工作缺乏整体效果,还没形成与公墓设计相适应的独特的外部景观,不能给丧主以美的享受。在这一点上,我们与走在全国前列的上海福寿园和滨海古园等公墓还存在很大差距,急需进一步改善。 (二)墓穴档次搭配不合理。目前,金山公墓已建成墓穴3665座,销售1550座,剩余2115座。其中,剩余墓穴中有85%的是6000元以下的低档墓。反观近两年的销售情况,8000元以上的中高档墓占总销售量的80%以上,且现有的13000元和18000元的墓穴已经销售一空。中高档墓穴已出现供应不足的现象。 (三)墓型设计陈旧。南方许多公墓的设计已进入艺术化和个性化的成熟期,这类新型公墓在给建设者带来高附加值的同时,还给墓园增加了许多不花钱的景观。而目前,我们在墓型的设计上还比较单一,一直沿继着传统墓型,已经跟不上人们对公墓建设艺术化和个性化的要求。我们在这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四)宣传不到位。公墓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因其对人的心理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宣传一直是公墓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目前,我们只在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做印象广告,还要不定期受到有关部门的制约,很难达到预期效果。 (五)公墓功能的延伸开发不够。南方许多地区已将强大的网络功能嫁接到传统公墓上,建立网上公墓,延伸公墓功能,扩大服务

2018年游戏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2018年游戏行业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1. 整体游戏市场:用户付费驱动行业高增长,手游占比持续提升 (4) 2. 手游市场:保持超300亿增长幅度,MOBA类手游驱动明显 (7) 3. 端游市场:电竞、“吃鸡”带动增速回暖 (10) 4. 页游市场:收入和用户规模双降,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13) 5. 游戏出海:海外市场相对蓝海,游戏出海百花齐放 (15) 6. 细分品类:IP游戏依旧火爆,二次元、棋牌增速亮眼 (18) 7. 18年展望:关注女性向、H5、区块链游戏潜力,细分领域有待深挖 (19) 7.1. 女性向游戏 (19) 7.2. H5游戏 (21) 7.3. 区块链游戏 (22) 8. 买量市场:竞争升级已成红海,效果弱化更追求产品质量 (24) 9. 政策分析:监管趋严推动行业秩序重塑,利好优质公司 (26) 10. 投资建议:腾讯网易大象跳舞,A股游戏进入低估值时代 (27) 图1:2008-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规模 (4) 图2:2008-2017年中国游戏用户规模 (4) 图3:2008-2017H1中国整体游戏市场用户渗透率 (5) 图4:2008-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ARPU值情况 (5) 图5:TOP250游戏(按时长)的时长份额数据(2014年11月-2017年6月) (6) 图6:2008-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格局 (6) 图7:2017年中国游戏市场结构占比 (6) 图8:2017年广电总局批准出版游戏结构占比 (6) 图9:2008-2017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规模 (7) 图10:2015Q1-2017Q4中国移动游戏市场规模及同比环比情况(按季度) (7) 图11:2008-2017年中国移动游戏用户规模 (8) 图12:2008-2017H1中国移动游戏市场用户渗透率 (8) 图13:2008-2017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ARPU值情况 (8) 图14:2017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各细分品类收入占比 (9) 图15:2016-2017年中国移动游戏市场各细分品类收入规模(亿元)及同比 (9) 图16:2008-2017年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规模 (11) 图17:2015H1-2017H2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规模 (11) 图18:2008-2017年中国客户端游戏用户规模 (11) 图19:2008-2017年中国客户端游戏市场ARPU值情况 (12) 图20:2017年《PUBG》中国区销量 (12) 图21:16H1&17H1网吧端游各类型游戏点击量占比 (13) 图22:2008-2017年中国网页游戏市场规模 (13)

经营性公墓财务管理制度

经营性公墓财务管理制度 一、墓园资金的使用应本着来自丧户,用于公墓的原则,精打细算,节约开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收入部分除职工工资、奖金及必要的业务开支外,应全部用于公墓基础设施的完善; 二、墓园负责人应当于每年1月20日前向殡葬管理所编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实行财务收支目标管理责任制; 三、墓园财务支出实行申报审批制度,规定程序如下: 1、出纳备用金数额最高为5000元,用于临时性开支; 2、墓园负责人批支权限最高为10000元。凡开支在10000元以上的,必须填写资金支出申报审批表,报殡葬管理所所长审批,开支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由殡葬所报请分管领导及主管领导审批; 3、职工每月工资及奖金的发放,应由墓园负责人审查签字后上报殡葬管理所审批,实行工资奖金报批发放制度,未经报批,不准发放; 4、严格控制临时工的使用,使用季节性临时工应当从严控制,使用前,实行临时工用工申报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一律不准使用,凡先用后报的,其工资不准支付,由责任人自负; 5、凡墓园需要翻修、补修、扩建、新建、铺路、植树

等,其支付出超过墓园负责人规定支付权限的,必须提前申报,经集体研究后,按权限审批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动工的,应当追查责任人的责任,其费用一律不准列支; 6、凡超过10000元以上的进货合同,必须事前申报,按审批权限批准后墓园负责人方可签订进货合同;墓园的基本工程建设及进货必须采取公开招标。 7、墓园因特种情况需要借用应急资金时,应由墓园提出借款理由,报殡葬管理所,须经集体研究决定,不经研究,不准借用,所借资金必须定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8、出纳员必须凭审批表在批准支付数额内予以支付,无审批表的,其支付金额超过10000元限额的,一律不准支付,无视规定擅自支付的,将追查出纳员的责任; 9、支付票据必须有经办人、墓园负责人签字后,报殡葬管理所审查,支付票据必须附有支付审批表,无审批表的,不予批签;会计要严格把关,手续不全不准报账。 10、严格原材料出入库手续,保管员必须定期盘库,做到账物相符,保证不出差错; 11、节假日必须坚持双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代收营业款应及时通知出纳员,并向出纳移交,私自滞留营业款超过5天以上的,扣罚当事人当月奖金。造成遗失或挪作它用的,除全额追索赔偿外,扣罚当事人6个月奖金; 12、严禁坐支墓园日常营业收入,一旦发现坐支现象,

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

ICS ××.××× × ×× 备案号:×××××—×××× 经营性公墓建设标准 Construction standard of operational cemetery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

目次 前言 ···························································································································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基本要求 (2) 5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2) 6 选址与功能空间用地面积指标 (3) 7 规划布局 (6) 8 建筑与装修 (9) 9 设施设备配置 (11) 10 环境保护 (12) 11 墓区建设 (13) 12 人力资源配置与人员资质 (13) 附录A (14) I

前言 为加强政府对殡葬公共服务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殡葬行业建设和管理,确保经营性公墓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提高经营性公墓工程项目的决策效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事业投资效益,满足首都城乡居民殡葬需求并适度提高殡葬活动质量,全面提升首都殡葬行业建设的整体水平,推动首都殡葬改革的深入开展和公共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北京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制定。 本标准由北京市民政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民政部管理干部学院、北京市民政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宝祥、王琦、石道文、王建华、孙钰林等。 本标准于2009年月日首次发布。 II

公墓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精心整理 公墓行业市场调研 一、公墓相关知识介绍 (一)、墓地应该建在荒山荒地,建立公墓须向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提出申请,经过批准获得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除了禁止对外经营的为本村村民服务的农村公益 , 1、墓地属于人们必须购买的商品。尽管存在着替代品,但是,因为“入土为安,入墓为贵”是中国人对殡葬最传统的认识,目前墓葬占90%以上。 2、供需严重失衡,供不应求。一方面,我国城市化和工业化、生态建设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加上政府对墓地申请的审批严格,墓地的供应大大减少。另一方面,我国逐步步入了老年化社会,老年人口的比例正在不断增加,对墓地的需

求也越来越多:沧州市现有总人口713.4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94.1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2%,都已经超过人口老龄化国际标准的10%。 3、物价普涨推升墓地价格。各种成本上涨也导致了墓地价格的上扬。石材价格上涨20%,人工成本也大幅上涨15%。 (二)、沧州市本级市场分析 工作的难点;如果建立集中的公墓,便可为迁移的墓地找到集中安置的场所,有利于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的公益类墓地和城市的经营性墓地普遍缺少统一的规划,不利于城市的健康发展;建立集中的公墓可以有效地进行土地置换,促进城市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实现城市功能优化。

(三)、促进墓地市场的规范:目前,公益性墓地与经营性墓地难以区分和监管,“小产权墓”泛滥,炒卖行为横行,墓葬价格飞涨,还出现预售“活人墓”的现象,严重冲击公墓市场秩序。我公司作为国有企业,建设一批非盈利性的公墓,将起到稳定墓地市场的作用。 四、目标市场分析 以上东陵 然。 为了体现新建墓地项目的社会、经济效益,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 一方面修建公益性公墓。只要是沧州户籍、家庭困难、低保家庭的居民,都可以向申请购买,具体形式包括:1.骨灰墙,每个单格3000元,争取政府补贴1000元,市民支付2000元即可;2.经济型墓地,每座在2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两穴墓,

种子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种子行业市场调研报告 一、种业政策导向 (一)种业产业政策研究 1、种业发展过程 种业包括科研育种、种子繁殖、种子处理、市场营销、公共管理与社会支撑等五个方面。种业是当前农业技术集成最重要的载体之一,种业的发展对农业发展有着决定性的作用。我国种业发展主要经历了3个阶段:阶段时间主要标志计划性阶段建国后1980年创建县乡两级良种场,品种选育、种子生产、供应实现专业化双轨制阶段1980年-XX年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的计划管制取消,实行市场调节,主要农作物种子仍然计划供应,由国有种子公司垄断经营市场化阶段XX年至今《种子法》和《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颁布、实施从三个阶段看,我国种业经过了由低技术粗放型向技术研发型过渡,而《种子法》的实施,使品种权益得到保护,科研机构及企业对新品种培育更加重视,新品种的推广也推动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单产稳步提升,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得到保障。 2、种子现行法规 规范土地市场就是政府用市场的眼光看待国有土地,通过运用市场机制和市场规律,最大限度地优化配置土地资源、资产,实现土地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行为,它对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上述我县土地市场建设存在的问题,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自身的努力一定能逐步加以解决。 首先牌号体系建设在工资分配制度上有所体现,提高培育品牌的积极性主动性。为积极推进市场资源向分公司确定的重点培育品牌(规格)集中,城区分公司把重点品牌卷烟销售纳入月度和年度目标考核体系进行考核。各区总牌号得分14分,各牌号分值完成60%以上(含60%)时以考核分数为基数,每超一个百分点,增相应得分,完成60%以下不得分; 如果调查报告的内容、页数较多,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应当使用目录或索引形式列出报告所分的主要章节和附录,并注明标题、有关章节号码及页码,一般来说,目录的篇幅不宜超过一页。例如; 《种子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确定了品种选育、审定、生产、经营及应用的法律框架,使品种权获得了保护。种子法规明确指出,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场所的外国组织在中国申请品种审定的,应当委托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种子科研、生产、经营机构代理;允许中外合资、合作开发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暂不允许设立外商投资经营销售型农作物种子企业和外商独资农作物种子企业。

杭州墓园行业专项调研报告

杭州墓园行业专项调研报告 目录 第一章杭州墓园行业发展环境分析 第一节固定资产投资历史变动轨迹分析 第二节 2010-2020年杭州宏观经济发展预测分析 第三节 2009杭州人高端(High-end),中产及低收入人士百分比分布第四节近年杭州墓园行业发展政策分析 第五节杭州墓园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体制 第六节杭州墓园行业所有法规 第七节杭州墓园行业产业政策 第二章杭州墓园行业综述 第一节产品定义 第二节市场基本特点 一、产销数量 二、行业发展 三、产品特点 第三节产品分类 第三章杭州墓园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第一节国际墓园行业市场发展概况 一、墓园行业产品国际现状分析 二、墓园行业主要国家和地区概况 第二节国内墓园市场发展概况 一、国内墓园总体市场分析 二、国内墓园市场发展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2009年杭州墓园行业市场分析第一节杭州墓园整体市场规模 一、总量规模 二、增长速度 三、各季度墓园市场情况 第二节杭州墓园市场结构分析 一、墓园市场结构 二、墓园品牌市场结构 三、墓园区域市场结构 四、墓园渠道市场结构 第三节杭州墓园市场特性

一、墓园产品生命周期 二、墓园产品革新 第五章 2009年杭州墓园行业市场供需调查分析 第一节需求分析 第二节供给分析 第三节杭州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调查分析 一、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区域行为调查分析 二、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区域需求调查分析 三、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满意度调查分析 四、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采购与渠道调查分析 五、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品牌战略调查分析 六、高端(High-end)墓园客户区域价格调查分析 第六章 2009年杭州墓园行业市场竞争格局与企业竞争力评价第一节同类产品竞争力分析理论基础 第二节同类产品国内企业分析 第三节同类产品竞争格局分析 第四节同类产品竞争群组分析

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4篇

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4篇 Industry market survey report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4篇 小泰温馨提示:调查报告是反映对某个问题、某个事件或某方面情况调查研究所获得的成果的文章。调查报告是宣传唯物论和辩证法、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有力武器,历来被无产阶级革命家所重视。本文档根据调查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 2、篇章2:空调行业市场文档 3、篇章3:鸡精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 4、篇章4:2020年空调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 篇章1:行业市场调查报告文档 一、行业分析 1、鸡精行业背景情况 根据调查:在发达国家例如欧美地区鸡精与味精的使用比例为90:10,中国香港地区的比例大约是85:15,即使是

在人口不超过6000万的非洲国家纳米比亚地区,其鸡精的销 量为8000吨。鸡精行业在中国风行还是最近几年的事情,它 的诞生伴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健康饮食习惯的形成。 “民以食为先,食以味为王”,消费者在追求的吃饱、 吃好的同时要求菜肴更有鲜味、更有营养、更加健康。随着粤厨、粤菜在神州大地的流行,鸡精逐步成为一个巨大的产业发展起来。在众多的调味品中,消费者选择了鸡精,是因为鸡精有以下特性:原料上来说他是鸡肉与鸡蛋复合产生,既有鸡的鲜味又有鸡的香味;其化学成分上将是核甘酸与谷氨酸钠复合,鲜度相乘,实现增鲜调味二合一;鲜度与味精相比是味精的 1.5-2倍,是营养成分更高的健康食品,这些优点使得鸡精取 代味精只是时间上的问题。根据上海太太乐提供的数据,鸡精在上海、沿海地区超市鸡精与味精的销量对比显示,其销量已经与味精不相上下。 鸡精行业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便涌现了一大批优秀的 企业。在这些企业中,企业的年平均增长率大部分都超过了50%。根据中国调味网的资料显示:XX年鸡精行业销量的排名 如下: 2、在区域市场上,太太乐凭借鸡精市场的第一品牌,迅 速占据了华东、华北、东北、西北的市场并具有主导地位;在

经营性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生态公墓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一、项目概况·············································1二、 项目承办单位概况.....................................2三、编制依据及研究内容...................................2 四、主要技术经济指标.....................................3五、主要问题与建议 (5)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6一、项目建设背景.. (6) 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意义 (7) 第三章需求分析及服务规模与标准............................9一、需求分析.............................................9二、项目服务规模与建设标准 (10) 第四章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11一、项目选址............................................11二、建设条件.. (11) 第五章总体规划方案.......................................15一、规划设计依据........................................15二、服务宗旨与目标......................................15三、总体规划要求. (15)

公墓市场可行性研究报告

对行业的诠释 殡葬文化的解释 什么是舍利塔 地宫福位的优势

殡葬文化的解释一一对于殡葬文化的认识 对殡葬文化的认识: 殡葬服务是为悼念死者(殡)并处理遗体(葬)而提供一系列的服务。 从根本上讲,殡葬服务仍然是为生者服务的。 现代殡葬的服务体系: 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 遗体清洗、整容、防腐,悼念 中国殡葬的现状: 殡葬服务模式陈旧僵化,服务内容单调。 人员素质普遍偏低,文化水平不高。 宣传力度低。 随着近几年殡葬市场的开放,殡仪馆外围已形成一个垄断型的包围圈,太平间周

边已形成遗体的垄断的经营方式。人性化设施不足。

对于公墓的认识一一现阶段公墓市场的现状 现阶段国内公墓市场的状况: 公墓供给结构不合理:公墓为刚性消费,使得公墓市场不断追求高端产品和高额的利润,从而使得高端产品 的供给过大,人为的收缩低端产品市场,导致公墓市场整体价格飞涨 单个公墓价格虚高现象:公墓市场是个很特殊的市场,市场上的产品提供者较少,基本上是寡头垄断,产品供 给具有稀缺性,在需求方面由于传统文明的影响,广大人民群众对于公墓的消费具有很强的消费性,甚至不计成本,这种畸形的供需状况,导致公墓价格水涨船高。 公墓是长服务项目收费混乱,标准不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殡葬服务项目包括基本殡葬服务和资源选择服务项目和丧葬附属 5

品销售,殡葬不得强行配售丧葬附属品,但是很多单位明码标价,对墓区的各种服务收费,增加了消费者的额外支出,损害了消费者权利。

对于公墓的认识一一构成公墓价格的几个部分 构成公墓价格的几个部分: 公墓区: 主要安放逝者灵位,供亲属前来祭拜,包括公墓实际占地和道路。 陵园主要建筑物: 骨灰墙廊、法事区、生活区、殡仪馆等。 陵园附属建筑工程: 游览湖、喷水池、停车场等 影响价格的因素: 土地因素、建筑成本因素、公司运营管理因素、利润因素、地段朝向因 素、环境因素、竞争因素等

化妆品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化妆品行业市场调查报告 一、化妆品行业整体趋势 全球化妆品行业的零售额达253亿美元,而且持续5年强劲而稳定的增长趋势,尤其从1997-XX年,以每年11.7%的增长率递增。另一方面,据分析家预测,虽然化妆品行业近几年来销售业绩节节上升,但就整个行业来讲缺乏革新的观念,因此无论是生产者还是销售者都面临不能满足消费者日益提高的消费品位的危机。 虽然近5年来化妆品行业不断涌现新品,但大多数只是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加入护肤的成分而不是在配方上有所突破,因此,在全球化妆品市场日益成熟的今天,生产商和销售商也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各式各 j 样女性美容时尚杂志及广告也成为推动化妆品行业革新的一个重要因妆品牌争先恐后推出其新品牌,其中脸部化妆品表现最为出众,占全球销售市场35%的份额,比较著名的品牌有露华浓的skin lights和shin-brightening系列,lvmh旗下的纪梵希也准备推出两到三款星级产品以巩固其在行业中的地位。 口红又是整个脸部化妆品中占有率最大的一部分,达30%,市场投资力度的加大以及各品牌相继推出的各式口红是市场蓬勃发展的重要因素。为了提升销售业绩,许多生产商还选定了中老年消费群,推出抗衰老口红,取得了相当不错的反响。使用及携带方便是另一个重要的市场因素,许多二合一及三合一的化妆品是近5年来市场的热卖品,表现出 众的有妮维雅含维他命e及芦荟的三合一彩妆品。一些外形小巧的化妆品迎合了年轻消费者的口味,成为化妆品市场的又一类畅销品。如XX年和XX 年,化妆品厂商们把目标集中在20岁以下和20-25岁的年轻顾客,如arcancil、debby、bourjois等。

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公墓经营单位): 乙方(墓位租用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墓位使用及相关服务管理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公墓、墓位和逝者相关信息 (一)公墓信息 甲方经依法批准取得建设经营性公墓行政许可。公墓名称为,公墓地址位于;工商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 (二)墓位信息 乙方所租用的墓位名称或编号:,位于本公墓,总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墓位占地面积平方米),可安葬(放)骨灰(骸骨/遗体)份(具)。 墓位的使用年限为年月至年月(由甲乙双方在公墓土地使用期限内约定),甲方签发的墓位使用证书是乙方使用该墓位的有效凭证。 (三)逝者相关信息(可附页) 逝者姓名: 性别: 民族: 国家或地区: 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件号码: 死亡证/火化证/其他合法证明编号: 死亡日期:年月日 安葬类别:□骨灰/□骸骨/□遗体

墓位租用方与逝者关系: 二、价格、付款方式和期限 (一)墓位使用费:¥元(大写: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乙方选择下述第种方式付款:1.在本合同签订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按本费用的%支付定金,并自支付定金之日起日内付清款项。 (二)维护管理费:¥元/每年(每次缴纳期限不得超过年)。乙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向甲方交纳该墓位年维护管理费,合计:¥元(大写: 万仟佰拾元整)。维护管理费期限届满 日前,乙方按届时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按时续交维护管理费。 (三)墓碑费: 墓碑规格: 墓碑款式/型号: 墓碑材质: 墓碑价格:¥元(大写:拾万仟佰 拾元整)。 付款方式和期限: 建墓时间及其他约定:。 (四)安葬费:¥元(大写:仟佰拾元整)。 安葬时间:年月日, 付款方式和期限:。 同一墓位需要二次安葬的,须重新交付安葬费和拆装费,具体收费标准及其他事宜双方另行协定。 (五)其他费用(可附页)

殡葬行业调研报告

(2009年7月28日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 根据《泉州市人大常委会2009年监督工作计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张贻伦副主任带领调研组对全市殡葬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情况汇报,先后到晋江市、石狮市、泉港区等地听取当地政府的工作汇报,实地考察并召开4场由当地人大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领导,人大内司委、政府法制办、民政局、工商局、物价局、镇(办事处)、村(社区)、殡管所、殡仪馆负责人和各级人大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书面审查了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南安市、德化县、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人民政府的自查报告。通过调研,了解和掌握了比较翔实的第一手资料。 市政府高度重视本次专题调研活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认真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自查,并按时报送自查报告。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市民政局、工商局、物价局领 导陪同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5年9月以来,我市殡葬管理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加强殡葬管理、推行文明殡葬、构建和谐社会"工作主题,认真贯彻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规章和文件精神,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殡改工作逐步深入 几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加大殡葬改革工作力度和深度。 一是健全机构。市委及时调整充实市殡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宣传部长和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县(市、区)、乡镇(街道)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各级民政部门是殡葬管理工作主管部门,在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下分别设立殡葬管理所、工作站、管理员、协理员负责殡葬管理日常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四级殡葬管理网络。同时,公安、工商、物价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逐步建立起"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二是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分别制定殡葬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以及各殡葬服务单位层层签订了《殡改责任状》,把殡改工作纳入考核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之一。惠安县将殡葬管理单列5个指标进行考评,对管理不到位的,取消该项目考评分数。洛江区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工作不落实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德化县把殡改工作纳入评选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市民的重要指标之一,并纳入年度综治票决制的考核内容。三是出台规定。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我市制定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经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04年4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2005年9月30日,根据市人大十三届六次会议部分代表提出的建议,重新修改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将鲤城、丰泽、洛江三区接运遗体的时限从原来12小时改为36小时。2006年8月,市政府又制订了《泉州市殡葬改革"十一五"规划》。通过暂行规定的制定和修改,逐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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