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普查学分对照表
课外实践学分认定细则

天津工业大学艺术与服装学院学生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实施细则根据津工大[2008]133号文件“天津工业大学本科生课外实践活动的学分管理办法”的精神,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努力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结合艺术与服装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管理组织构成⒈艺术与服装学院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委员会组长:主管副院长、党总支副书记成员:教学办主任、分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评定委员会负责监督本学院学生课外实践活动学分取得情况,并于每学期末将学生的课外学分完成情况汇总一次,在备查的同时及时引导学生下一个学期的课外活动。
此外,做出决策、裁决、解释、修改学分登录工作。
⒉艺术与服装学院课外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小组由学院教学办、学工办、分团委成员组成。
负责认定、监督、统计本系学生课外活动学分取得情况,上报学院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评定委员会并负责登录归口的课外实践学分(各系的由教学办负责登录)。
⒊艺术与服装学院课外实践活动学分班级小组由各班主任和本班班委、支委学生组成。
负责认定、监督、统计本班学生课外活动学分取得情况。
并上报学院课外实践活动学分管理小组。
二、管理要求:⒈从2007级本科生开始,本科生在校期间应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并至少获得4学分。
⒉学生获得的课外实践活动学分超过上述规定学分的部分可代替全校任选课学分。
⒊ 2007年以前入学的本科生符合本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也可取得相应学分,并可代替全校任选课学分,但不作为毕业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
三、管理办法学院对学生参加针对校内外与相关技能相关的竞赛、实践活动情况,严格筛选,对学生的课外实践活动项目进行认定;按活动项目内容不同,分别授予1、2、3、4、6学分;每学期每学生获得的最高学分数不得超过6个学分,艺术学院设置的单项课外实践活动项目所授予学分最高为4个学分。
同一课外实践活动项目以最高分记载一次学分。
湖北民族学院课外学分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标准参照表

湖北民族学院课外学分的项目内容及计分标准参照表项目获奖等级或内容学分备注学科竞赛国家级获等级奖8学分由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负责审核、评分获优胜奖7学分选拔后参赛4学分直接参赛2学分省级一等奖8学分二等奖7学分三等奖5学分选拔后参赛3学分直接参赛 1.5学分校级获特等奖4学分获一、二等奖1-2学分参赛1学分院级参赛0.5学分各学院负责审核、评分学术论文(200 0字以上)国家各类核心报刊第一作者8学分由科研处、学工处、团委负责审核、评分非第一作者5、3、1、0.5学分其他正式报刊第一作者6学分非第一作者3、2、1、0.5学分正式出版的学术论文集第一作者3学分第二作者2学分科研活动科学研究活动提交论文或研究成果1学分/每篇科研单位、各学院负责审核、评分参加导师课题研究参加(指定)3学分/每课题学院组织科研活动参加(指定)0.5学分/每次校园文化活动国家级一等奖8学分由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负责审核、评分二等奖7.5学分三等奖7学分优胜奖6学分省级一等奖6学分二等奖 5.5学分三等奖5学分优胜奖4学分校级一等奖4学分二等奖 3.5学分三等奖3学分优胜奖2学分校艺术团参加并获奖2学分参加并有定期节目1学分校园各类活动的文章、征文征文获奖2学分由各学院、教务处、学工处、团委负责审核、评分正式出版报刊发有文章 1.5学分校报、校内期刊发表文章1学分文化活动校报、广播台记者、编辑、广播员2学分/学期校级各类其他社会活动组织参加并获奖2学分积极参加1学分各学院组织的文化活动积极参加0.5学分各学院负责评分社会实践社会调查、实践活动提交评比的论文或研究成果获奖3学分由团委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并评分参加1学分社会实践队获省级奖3学分获校级奖 1.5学分社会实践参加者获省级奖3学分获校级奖 1.5学分社会活动社会工作组织者0.5-2学分团委、学工处、各学院负责审核、评分公益活动或义务劳动(两小时以上)1学分/次见义勇为1-5学分义务献血2学分/次体育竞赛国家级获任何奖项8学分由体育系负责审核、评分选拔后参赛5学分省级获一、二、三等奖7-5学分选拔后参赛4学分校体育队队员2学分/学年校级获一、二、三等奖4-2学分直接参赛 1.5学分裁判员1学分院(系级)获一、二、三等奖2-1学分水平测试及行业证书全国高校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证书1学分由教务处审核学生提供的证书原件并负责评分获二级证书2学分获三级证书3学分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获初级程序员证书6学分获中级程序员证书8学分获高级程序员证书10学分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含专业)获证书者2学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含专业八级)获证书者3学分大学英语口语考试获证书(成绩A、B、C)5-3学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资格证7学分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CPA)2学分/通过一门获汽车驾驶执照2学分其他水平测试或或各类资格、行业证书1-3学分其他其他方面成绩特别优异或有突出贡献1-6学分注:①同一活动所获分只记一次,不得重复计算;②课外学分八分为合格,不足8分学生可以通过多选通识课程完成规定学分;③第八学期不在登记学分。
课外学分总表模板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创造发明
8-7
实用新型
6-5
外观设计
4-3
各类认证资格考试
各种等级考试
CET-6(非外语专业)
3
CET-4(非外语专业)
2
口语(非外语专业)
1
外语专业八级考试
3
项目
级别
奖项
学分
各类认证资格考试
各种等级考试
计算机三级考试(非计算机专业)
3
国家职业资格技能鉴定考试
高级(二级)
3
中级(三级)
3、获得研究生入学资格或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者,可在复试、面试学分基础上再加2学分。
集美大学诚毅学院本科学生课外技能训练与创新实践学分评定标准表
项目
级别
奖项
学分
学术竞赛
国际学科竞赛奖
一等奖
15
二等奖
14
三等奖
13
优秀奖
10
正式参赛
3
国家级
一等奖
10
二等奖
8
三等奖
6
优秀奖
4
正式参赛
2
省(部)级
一等奖
7
二等奖
5
三等奖
4
优秀奖
3
正式参赛
1.5
校级(市级)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正式参赛
1
2
初级
1
国家专业技术水平考试证书
高级
3
中级
2
初级
1
普通话
“二级乙等”以上
1
规范汉字书写
合格
1
国外机构组织的认证考试
通过
课外创新活动学分统计表

专业
姓名
学号
获得总学分数
序号
项目
学分
标注得分
1
社实践
社会调查
1学分(要求开展社会调查,写出调查报告)
志愿者活动
满50小时计1学分,最多不超过2学分
2
文体竞赛(包括各级各类运动会、辩论赛、演讲比赛等)
校级文体竞赛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市级文体竞赛
一等奖
5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优秀奖
3、同一比赛或考试不累计以最高等级计算。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优秀奖
4
4
各类证书
全国英语六级考试或专业八级考试
通过
4
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或专业四级考试
通过
2
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
获证书
1
河北省计算机一级考试
通过
1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获一级证书
1
获二级及以上证书
2
省部级行业操作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获证书
1学分(逐级递增)
国家级注册水平(执业资格)考试证书
1
省级文体竞赛
一等奖
6
二等奖
4
三等奖
3
优秀奖
2
国家级文体竞赛
一等奖
8
二等奖
6
三等奖
5
优秀奖
4
3
学科竞赛(包括各级各类电子设计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知识竞赛等)
校级学科竞赛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市级学科竞赛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标准

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学分的标准
项目
内容及级别
学分
标准
项目要求
德育方面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活动(参加青年志愿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
国家级
12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
8
地厅级
6
院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3
系级
1
思想道德品质表现优秀或获各级表彰
国家级/参与
12/10
需相关认定材料
省部级/参与
10/8
地厅级/参与
6/4
院报、院教学督导通讯
1
科研课题
国家级课题负责人
12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国家级课题及教育部组织的课题
国家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8/6/4
省级课题负责人
10
批准立项并通过鉴定的省部级课题
省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6/4/2
院级课题负责人
4
通过立项并鉴定的院级课题
院级课题第一至第三参加者
3/2/1
科技成果
科技成果的内容主要包括:科学研究和各种产品、软件、课件等
省部级二等奖(第二至第三名)
6
省部级三等奖(第四至第六名)
4
地市/院级第一名
6/4
地市/院级第二至第六名
4/2
社会实践活动
学生参加由省级/地市级/院级/系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
6/3/2/1
实习支教
6
按要求完成规定的任务
英语及计算机考试
省计算机等级考试
2
文科:一级理科:二级
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2/4
英语专业过专业英语四、八级
课外实践学分的具体规定

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外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课外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成理工教发〔2010〕140号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动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对人才培养的要求,积极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及其实现途径,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倡导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潜能,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竞赛、文学艺术创作及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课外能力,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关于修订新一轮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范围及标准课外实践学分认定包括四个方面的学分:学科竞赛与学术活动课外创新学分;社会实践课外学分;文体活动课外学分;参加等级考试和技能培训并取得证书学分。
具体范围及标准参照附表。
二、课外实践学分的认定程序(一)每学期的第10周之前,学生填写《成都理工大学工程技术学院学生课外实践学分申请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
对在申报材料中弄虚作假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申报的课外实践学分经学生所在系领导确认同意后,填写认定意见,并由系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教务处。
(三)由教务处进行审批,并填写审批意见。
教务处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四)学生获得课外学分后,一份交学生所在系教务办公室记载课外学分并存档,另一份交教务处教研科存档。
(五)在对申报的学分认定上有争议时,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认定。
此认定为最终认定。
三、课外实践学分的用途与记载(一)学生取得的创新与课外实践学分,可以冲抵教学计划中公共选修课的学分,但冲抵总学分一般不超过3个学分;超出部分的学分,可作为超修学分予以记载。
(二)同一项目的学分中以每单项取得的最高分为准。
(三)学生取得的学分在评优评奖时,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荐。
(四)获得的学分记入学生本人成绩档案。
四、附则(一)本办法适用于2009级及以后入学的本科生和专科生(含因休学等原因入2009级的学生)。
本科学生课外十二学分记分标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十二学分记分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培养和不断提高我院学生的综合素质,强化对课外学分的管理,明确各类项目记分标准,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学生会秘书处参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外学分的项目内容和记分参照表》,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课外学分的各类加分项目。
除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公室特批的记分项外,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本科课外学分的记分需严格依照本标准执行。
第三条本标准中明确规定记分的,按规定分值记分。
本标准中明确规定不记分的,则不记分。
(若有些奖项未涉及则根据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学分)第四条本标准未明确规定,但有个人或集体认为有必要记录的记分项目,由相关人员依照本规定中同类别级别的记分项规定,向信息与安全工程学院团委提出书面申请。
记分项目及记分值经批准后,可记该项学分。
第五条记分项目内容由项目名、获奖等级与具体内容组成,个人或集体提交学分申请时,相关记分项名称需严格依照“项目名”加“获奖等级与内容”的格式。
如项目名称不清的情况,秘书处将依照该条目下最低标准记分或删除该条记分。
第六条若活动主办部门或个人提出的学分申请值与该标准不符,需向信息安全工程学院团委提出申请,与秘书处进行协商。
批准后,由秘书处进行登记并备案。
第二章学科竞赛、学术论文和科研活动第一条“博文杯”校级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4、3、2学分,校级立项参赛小组每名成员授予1学分。
院级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2、1.5、1学分。
(依据各小组获奖或结项证书评)第二条“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一、二、三等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9、8、7学分,优胜奖参赛小组每名成员各授予6学分,选拔后参赛小组每名成员授予4学分。
(依据各小组获奖或结项证书评)第三条“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小组成员每名成员授予9、8、7学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小组成员每名成员授予6、5、4学分,其余参赛小组成员每人授予1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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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创 新、创业 类
第二作者 负责人 第二人 国家级 第三人 第四人 第五人 负责人 第二人 3)创业基 市级 第三人 金项目 第四人 第五人 负责人 第二人 校级 第三人 第四人 第五人 科研成果(课题 校级以上成果负责人 研究结题、独立 校级以上成果成员 设计实验、CAI 校级成果负责人 课件制作) 校级成果成员 发明授权 4)各类成 发明申请号 果 实用新型授权 专利
必修课
大学生课外学分认定普查学分对照表 军政训练、形式与政策(一)、形式与政策(二) 3 、形式与政策(三)、形式与政策(四) 特等奖、金奖 一等奖、银奖 国家级 二等奖、铜奖 三等奖 优秀奖 特等奖、金奖 一等奖、银奖 1)科技、 市级 二等奖、铜奖 创业竞赛 三等奖 优秀奖 特等奖、金奖 一等奖、银奖 校级 二等奖、铜奖 三等奖 优秀奖 非官方及其他成果最高2分,逐次递减0.5分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SCI、EI、SSCI 第三作者 收录 第四作者 第五作者 第六作者 2)发表学 特等 术论文 核心期刊 A类 B类 一般期刊(非增 刊)及市级以上 刊物 第一作者
4 3.5 3 2.5 2 3 2.5 2 1.5 1 2 1.5 1 0.5 0 3 2.5 2 1.5 1 0.5 3 2 1 1 0.5 4 3.5 3 2.5 2 3 2.5 2 1.5 1 2 1.5 1 0.5 0 2 1 1 0.5 4 2 2
官方
以“上海 电机学院 ”发文
作者逐次 递减0.5 分 以“上海 电机学院 ”发文
按负责情 况,逐次 递减0.5 分
以“上海 电机学院 ”发表
4)各类成 果 实用新型申请号 外观设计授权 外观专利申请号 科技创新与创业成果(学校鉴定) 普通项 学校组织 校级项 市级项 自主组织 考核合格(12%) 院级优秀(10%) 校级优秀 参加10次 参加20次 博学讲坛 其他讲座 专利 1 1 0.5 2 0.1学分/次 0.2学分/次 0.5学分/次 0.5学分/4次 0.5 1.5 2 0.5 1 0.25学分/次 0.1学分/次
以“上海 电机学院 ”发表
1)社会实 践及志愿 者 2社会活 动类 2)学生干 部等 3)社团活 动 1)博学讲 坛 2)高雅艺 术
每项最高 累计2学 分,世博 志愿者已
3文化素 养类 3)人文艺 术竞赛类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CET-6 4技能证 书类
总计限 1.5学分 总计限 高雅艺术 0.25学分/次 0.5学分 特等奖、金奖 4 一等奖、银奖 3.5 国家级 二等奖、铜奖 3 三等奖 2.5 优秀奖 2 特等奖、金奖 3 一等奖、银奖 2.5 市级 二等奖、铜奖 2 官方 三等奖 1.5 优秀奖 1 特等奖、金奖 2 一等奖、银奖 1.5 校级 二等奖、铜奖 1 三等奖 0.5 优秀奖 0 非官方以取得其他各类成果核算学分 非官方 合格 1 优秀 2 其他机证 计算机二级 1 书同比换 算 计算机三级 2 其他技能证书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