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医院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一)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二)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三)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四)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五)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
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六)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
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
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及主管院长审批。
(七)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
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八)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九)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院外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十)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护师及以上人员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护理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质量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和社会对于护理人员的需求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下面,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意义。
首先,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提高护理人员专业水平。
医学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有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涌现,护理人员只有不断接受新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潮流,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其次,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促进护理人员实践能力的提高。
毕业后的护理人员进入到医院中,需要与医生、患者、病家进行交流。
此时,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实际操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不断练习,才能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再次,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使护理人员不断完善自我。
护理人员的职业生涯是一个不断追求完美的过程,只有不断完善自我,才能在职业生涯中有更多的成长。
在继续教育中,护理人员可以不断反思自己,完善自己,做出更好的成绩。
最后,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提升护理人员的职业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经过毕业后的继续教育,护理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专业技术和职责,增强职业信心。
同时,护理人员也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价值,拥有自豪感。
综上所述,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对于护理人员自
身成长、职业技能提升及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有着巨大的意义。
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极探索,多阅读专业书籍,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交流学习,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患者和社会尽更多的力量。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一、培训1、所有护理人员毕业后均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护士毕业后开始,为终身教育。
2、培训的内容以学习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
3、护理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参与科室及全院各种知识、技能培训、查房、讨论及参与院外各种学术交流、讲座、培训班。
4、护理管理部门、管理者要为护理人员创造继续教育培训的条件,提供机会。
5、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计算:(1)Ⅰ类学分计算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3 学时,主讲者 2 学分/小时;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6 学时,主讲者 1 学分/小时。
(2)Ⅱ类学分计算Ⅱ类学分包括医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主讲人 1 学分,参加得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10 学分;科室组织的培训学习、教学大查房、全科疑难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的病例讨论会,主讲人 1 学分,参加者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 10 学分。
6、护士、护师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 20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为 2 分,Ⅱ类学分为 18 分),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为 4 分,Ⅱ类学分为 16 分),Ⅰ类、Ⅱ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二、考评1、护理部每年一次对每位护理人员分层次进行全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年终考评。
新职工进院第一年,只参与继续教育培训,但不纳入考核,其考核时间从次年元月份开始。
2、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由护理部、护士长负责管理。
学分统一管理,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类别发放学分证书。
3、各科室护理人员学分先由护士长审核,再由护理部审核。
每年 12 月 31 日前必须完成当年学分审核,学分数不合格者以科室为单位上报科教部。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各种学分证书/证明原件。
4、个人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得参与当年及第二年晋升、聘任及注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且无论Ⅰ类、Ⅱ类学分,每差1 分,罚款 300 元。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医务人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推动医院医疗、护理、科研等各项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医技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以提高医务人员综合素质为目标;2. 以医学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3. 以规范化、制度化为手段;4. 以终身教育为理念。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继续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考核。
第五条继续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事务。
第六条各科室设立继续教育小组,负责本科室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医学基础理论、临床知识和技能;2. 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3.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4. 医学法律法规;5. 医学人文知识。
第八条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专题讲座;2. 学术会议;3. 培训班;4. 在职研究生教育;5. 自学考试;6. 函授教育;7. 其他形式。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累计学分不得低于规定要求。
第十条学分分为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其中必修学分不得低于总学分的50%。
第十一条学分计算方法:1. 专题讲座:每次1学分;2. 学术会议:每次2学分;3. 培训班:根据培训时间、内容等确定学分;4. 在职研究生教育:根据学制、学分等确定学分;5. 自学考试、函授教育:根据考试、毕业等确定学分;6. 其他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学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取得优异成绩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未完成继续教育任务、违反本制度的医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晋升资格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医院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目的1.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技能。
医学科学的不断发展,要求护理人员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诊疗技术和护理方式。
2.促进护理人员的职业发展。
通过继续教育,护理人员可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增加自身的竞争力,为未来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继续教育可以使护理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得到不断更新和提高,从而能够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护理服务,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二、内容1.学科知识的学习。
包括医学、护理学以及与其相关的科学知识,如生物学、心理学等。
护理人员应该了解疾病的基本知识、新的诊疗技术和护理理论,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2.技术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要求护理人员掌握各种护理操作技术,如插管、翻身、伤口处理等。
同时,还需要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护理技术和操作方法。
3.专业发展能力的培养。
包括护理人员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创新能力等。
这些能力的培养可以提升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医疗环境的变化和需求的提高。
三、考核为了确保护理人员的继续教育的有效性和质量,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制度:1.学分制度。
护理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需按规定学习一定的学时和学分,通过考试或其他形式的评估方式获得学分。
2.考核评估。
护理人员在继续教育过程中需要定期参加考试或进行评估,以评估其学习情况和专业能力。
只有通过考核评估的护理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证书或证明。
3.绩效评估。
护理人员的绩效评估需要综合考虑其护理服务的质量、安全和满意度等方面的表现,以评价其继续教育的效果和成效。
四、实施方式1.在岗学习。
护理人员可以在工作单位参与相关的培训和学习,通过工作实践和制定学习计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继续教育。
2.网络学习。
利用互联网和现代技术手段,通过在线课程、网络讲座和学习平台等途径进行继续教育。
这样可以方便护理人员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效率。
医院专业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提高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从事医疗、护理、医技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医院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旨在使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不断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保持职业道德,提高业务能力。
第二章教育内容与目标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医学基础理论、临床知识和技能;2. 医学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3. 医德医风建设;4. 信息化、管理、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目标:1. 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2.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3. 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医疗技术水平提升。
第三章教育组织与管理第六条我院成立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八条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2. 审核和批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3. 监督继续医学教育实施情况;4. 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评估。
第四章教育形式与考核第九条继续医学教育形式包括:1. 集中培训:包括专题讲座、研讨会、学术会议等;2. 网络培训:通过互联网进行在线学习;3. 在职自学:鼓励专业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自学;4. 实践培训:通过临床实践、病例讨论等形式进行。
第十条继续医学教育考核:1. 考核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医德医风等方面;2. 考核方式:采取笔试、实践操作、论文等形式;3. 考核成绩:考核成绩合格者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一条对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成绩优异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二条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不合格者,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适应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在职医务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
第三条医学继续教育是医务人员在完成毕业后教育后的终身学习过程,旨在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医院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医学继续教育工作。
第五条医学继续教育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1. 制定医学继续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 组织开展各类医学继续教育活动,包括培训、研讨、学术交流等;3. 监督和评估医学继续教育的实施效果;4. 建立健全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第六条医院医务科负责医学继续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 组织实施医学继续教育计划和项目;2. 负责医学继续教育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3. 跟踪医务人员参加医学继续教育情况,做好学分管理;4. 组织开展医学继续教育考核,确保医务人员达到规定学分要求。
第三章教育内容与形式第七条医学继续教育内容主要包括:1. 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2. 医学伦理、职业道德、法律法规;3. 医疗质量管理、医疗风险防范;4. 职业技能培训。
第八条医学继续教育形式包括:1. 在职培训:通过举办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学术讲座等形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2. 外出学习:选派医务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培训班等,拓宽视野,学习先进经验;3. 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培训、学术交流等,方便医务人员随时学习;4. 临床实践:通过临床带教、实习、进修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的临床实践能力。
第四章学分管理第九条医学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制度,医务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学分。
第十条医学继续教育学分分为一类学分和二类学分,其中一类学分主要用于高级职称评定,二类学分主要用于初级职称评定。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制定背景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服务需求的日益增长,护理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为了提高护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的能力,毕业后继续教育制度应运而生。
二、目的和意义1.提高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
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使护理人员学习新的医学知识和技能,及时了解最新的护理理论和实践,提高临床操作水平,提供更优质的护理服务。
2.适应医疗服务需求的变化。
随着医疗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医疗服务模式的不断改变,护理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以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和需求。
3.培养创新意识和终身学习能力。
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培养护理人员的创新思维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其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发展的能力,为终身学习奠定基础。
三、内容和形式1.学习内容(1)护理理论知识:包括护理学基础知识、护理伦理学、护理研究和护理管理等方面的知识;(2)临床护理技能:包括护理操作、临床评估、病例分析和护理计划制定等技能;(3)医学知识:包括疾病诊断与治疗、药物学、医学影像学等方面的知识。
2.学习形式(1)面授课程:根据护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和学习需要,定期组织专业学习活动,邀请相关专家授课;(2)远程教育: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设网络课程和在线学习平台,方便护理人员进行学习;(3)学术会议和讲座:组织护理人员参加各类学术会议和讲座,增加学术交流机会;(4)临床实践:鼓励护理人员参与科研项目和临床实践,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四、评估和认证护理人员参加毕业后继续教育后,应进行相关评估和认证,以评价其学习效果和能力提升程度。
1.学分制度制定学分制度,将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相结合,给予相应学分,达到一定学分要求后,认定为合格。
2.考试认证开展认证考试,对参加继续教育的护理人员进行考核,合格后颁发相应的证书或资格。
3.学习档案管理建立护理人员的学习档案,记录其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和学习成果,为评估和认证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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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某医院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岗前培训制度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
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环境介绍: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
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
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
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
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
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1)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护理业务技术管理制度11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⑤常见护理技术(包括CPR)。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专业护士培训重点特殊护理岗位(急诊、ICU、、手术室、血液净化、产科等)的护士,除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外,还应接受相应专科的业务技术培训,并通过医院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的资格认证。
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2)ICU专业护士。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⑧其他:专科ICU的相关知识和技能。
3)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①护理部主任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现代管理原理、医院战略管理、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医院人力资源管理、护理管理学、管理心理学、沟通与协调技巧、组织行为学、护理信息的转化和利用、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内容。
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
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
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
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
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
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
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
5)护士业务学习应尽可能选择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进行,避免占用护士的休息时间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