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名词解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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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名词解释汇总

1、广义的教育:泛指增进人们的知识和技能、影响人们的思想观念的所有活动。

2、狭义的教育:指学校教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受教育者的身心影响,把他们培养成一定社会或阶级所需要的人的活动。

3、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系统,规定着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等。

4、普通教育:主要以升学为目标,以基础科学知识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5、职业教育:是以就业为目标,以从事某种职业或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能为主要教学内容的学校教育。

6、六艺:礼、乐、射、御、书、数。

7、教育学:是一门以教育现象、教育问题为研究对象,探索教育规律的科学。

8、教育结构:通常指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在内的各种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学校组合和比例构成。

9、学校文化:是指学校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习得且共同具有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

10、人力资本理论:人力资本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舒尔茨创立的,其核心概念是“人力资本”,它指的是人所拥有的诸如知识、技能及其他类似的可以影响从事生产性工作的能力,它是资本的形态,体现在人身上,属于人的一部分。

11、校风:是学校中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的统一体,是经过长期实践形成的。

12、个体身心发展:是指作为复杂整体的个体在从生命开始到结束的全部人生过程中,不断发生的变化过程,特别是指个体的身心特点向积极的方面变化的过程。

13内发论:是个体身心发展动因的一种观点,内发论者一般强调人的身心发展的力量主要源于人自身的内在需要,身心发展的顺序也是由身心成熟机制决定的。

14、外铄论:是个体身心发展动因的一种观点,外铄论的基本观点认为,人的发展主要依靠外在的力量,诸如环境的刺激和要求、他人的影响和学校的教育等。

15、多因素相互作用论: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的发展是个体的内在因素(如先天遗传的素质、机体成熟的机制)与外部环境(外在刺激的强度、社会发展的水平、个体的文化背景等)在个体活动中相互作用的结果。

16、发展关键期:是指身体或心理的某一方面机能和能力最适宜于形成的时期。错过了关键期,训练的效果就会降低,甚至永远无法补偿。

17、心理断乳期:有些心理学家把少年期称为“危险期”或“心理断乳期”。

18、教育目的:是国家对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人的总要求,它规定着各级各类教育培养人的总的质量规格和标准要求。

19、培养目标: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是结合教育目的、社会要求和受教育者的特点制定的各级各类教育或专业的培养要求。

20、教学目标:是教育者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在完成某一阶段工作时,希望受教育者达到的要求或产生的变化结果。

21、教育方针:国家根据政治、经济和文化的要求,为实现教育目的所规定的教育工作总方向。

22、素质教育:是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提高国民素质为宗旨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全面发展的教育;是促进学生个性发展的教育;是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教育。

23、德育:是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使学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正确的政治观念,形成学生正确的思想方法的教育。

24、智育:是使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技能,发展他们的智力和与能力的教育。

25、体育:是使学生掌握健康和运动的知识,形成运动技能和卫生习惯,发展他们的体力和运动能力,增强他们的自我保健意识和体质的教育。

26、美育:是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观,发展他们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培养他们的高尚情操与文明素养的教育。

27、劳动技术教育:是引导学生掌握劳动技术知识和技能,形成劳动观点和习惯的教育。

28、教育能力:是指教师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本领,具体表现为完成一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方法和效率。

29、教师的人格特征:是指教师的个性、情绪、健康以及处理人际关系的品质等。

30、师生关系:是指学生和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结成的相互关系,包括彼此所处的地位、作用和相互对待的态度。

31、课程:广义的课程是指学生在校期间所学内容的总和及进程安排。狭义的课程特指学校开设的教学科目的总和以及它们之间的开设顺序和时间比例关系。

32、课程类型:是指课程的组织方式或指设计课程的种类。

33、学科课程:是按照不同的学科划分门类,按照知识的逻辑体系加以设计的课程。它是使用最广泛的课程,目的是使学生掌握人类积累的文化精华。

34、活动课程:也称经验课程,是从学生的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学生的活动经验为中心设计的课程。其主导价值是学生获得关于现实世界的直接经验和真切体验。

35、基础型课程:注重学生基础学力的培养,即培养学生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的“三基”(读、写、算)为中心的基础教养,是中小学课程的主要组成部分。基础课程是必修的、共同的课程。

36、拓展型课程:注重拓展学生知识与能力,开阔学生的知识视野,发展学生各种不同的特殊能力,并迁移到其他方面的学习。拓展型课程常常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

37、国家课程:是由中央教育行政机构编制和审定的课程,其管理权属中央级教育机关。国家级课程是一级课程。

38、地方课程:是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机构和教育科研机构编订的课程,属二级课程。可安排必修课,也可开设选修课。

39、学校课程:是在具体实施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前提下,通过对本校学生的需求进行科学评估,充分利用当地社区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而开发的多样性的、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通常以选修课或特色课的形式出现。

显性课程:也称公开课程,是指在学校情境中以直接、明显的方式呈现的课程,其主要特点是计划性。

隐性课程:也称潜在课程,是学校情境中以间接、内隐的方式呈现的课程。

40、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

41、教学计划:是指导和规定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据,是学校课程与教学活动的依据,也是制定分科标准、编写教科书和设计其他教材的依据。

42、课程计划:是课程设置的整体规划,对学校的教学、生产活动和课外活动等做出全面安排,具体规定学校应设置的具体的学科、学科开设的顺序及课时分配,并对学期、学年、假期进行划分。

43、课程标准:又称学科课程标准,是国家制定的有关基础教育课程的基本规范和质量要求,是课程计划中每门学科以纲要的形式编定的、有关学科教学内容的指导性文件。它规定了学科的教学目的与任务,知识的范围、深度和结构,教学进度以及有关教学法的基本要求。

44、教材:是教师和学生据以进行教学活动的材料,包括教科书、讲义、讲授提纲、参考书、活动指导书以及各种视听材料。

45、教科书:是根据课程标准编制的、系统反映学科教学内容的教学用书。它以精确的语言和鲜明的图表等,明晰而系统的阐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教学内容。

46、课程资源:是课程建设的基础,包括形成课程的直接要素来源和实施课程的必要而直接的条件。具体包括教材、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中一切有助于学生发展的各种资源。

47、课程实施:是指把课程计划付诸实践的过程,它是达到预期的课程目标的基本途径。

48、教学模式:是指在一定的教学思想或理论指导下,为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预期的课程目标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系统化的教学活动的基本范型。

49、课程评价:是指对课程计划及其实施实际达到教育目的的程度的价值判断活动。

50、教学:是教育目的规范下的、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组成的一种活动。它是教师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指导学生掌握系统的科学文化知识与技能,发展体力、智力,陶冶品德、美感,形成全面发展个性的活动。

51、教学过程:是教师根据教学目的、任务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通过指导学生有目的、有计划地掌握系统的文化科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展学生智力和体力,形成科学世界观及培养道德品质、发展个性的过程。、

52、教学原则:是根据一定的教学目的和对教学过程规律的认识而制定的指导教学工作的基本准则。、

53、直观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通过多种手段引导学生观察所学事物,或用生动形象是语言描述所学事物,引导学生形成对所学事物、过程的清晰表象,丰富他们的感性认识,从而使他们能够正确理解书本知识、发展认识能力。

54、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他们独立思考,积极探索,生动活泼的学习,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5、巩固性原则:是指教学要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牢固地掌握知识和技能,长久地保持在记忆中,能根据需要迅速再现出来,以利知识技能的运用。

56、循序渐进原则:是指教学要按照学科的逻辑系统和学生认识发展的顺序进行,使学生系统地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形成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

57、因材施教原则:是指教师要从学生的实际情况、个别差异出发,有的放矢地进行有差别的教学,使每个学生都能扬长避短,获得最佳的发展。

58、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是指教学要以学习基础知识为主导,从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上去理解知识,注意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达到学懂会用、学以致用。

59、教学方法:是为完成教学任务而采用的办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是教师引导学生掌握知识技能,获得身心发展而共同活动的方法。

60、讲授法:是教师通过口头语言系统连贯地向学生传授知识的方法。讲授法包括讲述、讲解、讲演三种方式。

61、谈话法:也叫问答法,是教师按一定的教学要求向学生提出问题,要求学生回答,并通过问答的形式来引导学生获取或巩固知识的方法。谈话法可分复习谈话和启发谈话两种。

62、讨论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为解决某个问题而进行探讨、辨明是非真伪,以获取知识的方法。

63、演示法:是教师通过展示实物、直观教具、进行示范性实验或采取现代化视听手段等,指导学生获得知识或巩固知识的方法。演示的特点在于加强教学的直观性。

64、练习法: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运用知识去完成一定的操作,并形成技能、技巧的方法。

65、实验法: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利用一定的仪器设备,通过条件控制引起实验对象的某些变化,从观察这些变化中获得知识的方法。

66、课的类型:是指根据教学任务划分课的种类,是教学活动的基本单元。一般分为单一课和综合课。

67、课的结构:是指课的基本组成部分及各组成部分进行的顺序、时间分配和相互关系。一般来说,构成课的基本组成部分有:组织教学;检查复习;讲授新教材;巩固新教材;布置课外作业等。

68、测验的效度:是指一个测验能测出它所要测量的属性或特点的程度。

69、测验的信度:又称测验的可靠度,是指一个测验经过多次测量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以及一次测量所得结果的准确性程度。

70、测验的难度:是指测验包含的试题难易程度。

71、测验的区分度:是指测验对考生的不同水平能够区分的程度,即具有区分不同水平考生的能力。

72、教学组织形式:是指为完成特定的教学任务,教师和学生按一定要求组合起来进行活动的结构。

73、班级授课制:是一种集体教学形式,它把一定数量的学生按年龄与知识程度编成固定的班级,根据周课表和作息时间表,安排教师有计划地向全班学生集体上课。

74、分组教学:就是按学生的能力或学习成绩把他们分为水平不同的组进行教学。主要类型有:能力分组、作业分组、学科分组。

75、教学评价:是根据一定的客观标准对教学过程和教学结果所进行的价值判断。其基本作用是调节、改善和提高教学活动本身。

76、诊断性评价:是在学期教学开始或一个单元教学开始时对学生现有发展水平的评价。

77、形成性评价:是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的知识掌握和能力发展的评价。

78、总结性评价:是在一门课程或某段教学活动结束后对一个完整的教学过程进行的评价。

79、相对性评价:是用常模参照性测验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它依据学生个人的成绩在该班学生成绩序列中或常模中所处的位置来评价和决定他的成绩优劣,而不考虑他是否达到教学目标的要求。

80、绝对性评价:是用目标参照性测验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它依据课程标准和教材编制试题来测量学生的学业成绩,判断学生是否达到了教学目标的要求,而不以评定学生之间的差别为目的

81、教学策略:是在教学目标确定以后,根据已定的教学任务和学生的特征,有针对性地选择与组合有关的教学内容、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法和技术,以便形成具有效率意义的特定的教学方案。

82、狭义德育:即学校德育,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和阶级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的对受教育者施加思想、政治和道德方面的影响,并通过受教育者积极的认识、体验和践行,使其形成一定阶级和社会所需要的品德的教育活动。

83、德育过程:是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和德育规律,对受教育者有目的的施加教育影响,并引导受教育者进行自我教育,从而促进其品德发展的过程。其本质是个体社会化与社会规范个体化的统一过程。

84、德育目标:是通过德育活动在受教育者品德形成发展上所要达到的总体规格要求,亦即德育活动所要达到的预期目的或结果的质量标准。

85、德育内容:是指实施德育工作的具体材料和主体设计,是形成受教育者品德的社会思想政治准则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它关系到用什么道德规范、政治观、人生观、世界观来教育学生的重大问题。

86、德育原则:是根据教育目的、德育目标和德育过程规律提出的指导德育工作的基本要求。

87、德育方法:是为达到德育目的在德育过程中采用的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相互作用的活动方式的总和。

88、情感陶冶法:是教育者利用高尚的情感、美好的事物和优美的环境感染和熏陶学生,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品德的方法。格感化、环境陶冶和艺术陶冶等。

89、说服教育法:是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使学生提高认识,形成正确观点的方法。它是德育工作的基本方法。包括讲解、谈话、报告、讨论、参观等。

90、奖励与惩罚法:是通过对学生思想和行为进行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已引起学生愉快或痛苦的体验,进而强化或纠正学生某些行为的方法。

91、班级:是为实现教育目的而由学校按照学生的发展水平所组成的、进行教育教学和学校生活的基层学生组织,是学校行政体系中最基层的行政组织。

92、班集体:是由班主任带领学生有意识创注的并具有积极作用的集体,它是在学生群体的基础上组成的。

93、班主任:是班级的组织者、教育者、领导者,是学校教育思想的贯彻者,是学校中全面负责一个班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等工作的教师。

94、班级管理:是教师根据一定的原则和具体要求,对班级中的各种资源进行计划、组织、协调、控制,以实现各种共同目标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95、班级常规管理:是指通过制定和执行规章制度去管理班级的经常性活动。

96、班级平行管理:是指班主任既通过对集体的管理去间接影响个人,又通过对个人的直接管理去影响集体,从而把对集体和个人的管理结合起来的管理方式。

97、班级民主管理:是指班级成员在服从班集体的正确决定和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参与与班级管理的一种管理方式。

98、班级目标管理:是指班主任与学生共同确定班级总体目标,然后转化为小组目标和个人目标,使其与班级总体目标融为一体,形成目标体系,以此推进班级管理活动、实现班级目标的管理方法。

90、班风:是一个班集体在长期的活动和交往过程中形成的共同倾向和精神风貌。它对班集体的每个成员具有约束、感染、同化、激励的作用。

100、非正式群体:是学生以情感为纽带自发形成的群体。

101、教学重点:学科教学的核心知识,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教学重点也是书写教案的必备要素之一

102、难点:是学生难以掌握、教师不易讲授的那部分学科内容。

103、关键:是教学中最关紧要的部分,对讲授和学习的进行起决定作用的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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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和解答题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和解答题 名词解释: 1、骑士抒情诗:即普罗旺斯抒情诗,因其主要流行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一带,故有此名。它主要抒写骑士与贵妇人之间在黎明时缠绵悱恻、依依惜别的恋情,讴歌骑士对贵妇人的爱慕和崇拜,以及他们为了爱情而去冒险征战、建功立业的骑士道德。在艺术上,骑士抒情诗注意心理描写,感情细腻,对早期文艺复兴时期的抒情诗产生过影响。 2、骑士传奇:采用荒诞不经的冒险故事形式,赞美忠于国王,锄强扶弱,为捍卫宗教、荣誉或爱情而献身的骑士精神。按照题材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古代希腊罗马系统、不列颠系统和拜占廷系统三类,其中以亚瑟王及其圆桌骑士的传说最为典型。艺术上,骑士传奇既有荒诞不经、神秘色彩浓厚、歪曲现实的缺陷,也有想像丰富,情节引人,注意人物心理刻画等优点,对后来的浪漫主义文学颇有影响。《朗斯洛,或坐囚车的骑士》和《特里斯丹和绮瑟》是骑士传奇中的名篇。 3、城市文学:城市文学又称市民文学,是在12世纪以后随着工商业中心城市的兴起而产生的反映市民思想感情的世俗文学。它取材于现实生活,充满乐观精神。主要内容是揭露、抨击封建主和僧侣的残暴、贪婪、愚蠢,赞美市民的勇敢、机智、聪敏,具有鲜明的反封建、反教会的倾向。在艺术上,它的主要手法是讽刺,风格生动活泼;因受教会文学的影响也采用

隐喻、寓意和象征的手法。主要形式有短小的韵文故事、长篇叙事诗、抒情诗和戏剧等。在欧洲国家中,法国的城市最为发达,其城市文学的成就也最高。 4、文艺复兴:文艺复兴是14世纪初到17世纪初,新兴资产阶级思想家打着恢复古希腊罗马文化的旗号,在思想文化领域所进行的一场大规模的反封建、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解放运动。它对欧洲乃至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产生了极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5、“彼特拉克体”:是由彼特拉克创立的一种十四行诗体形式。它把每首诗分为两部分;前一部分有两节四行诗组成,后一部分由两节三行诗组成,押韵的格式是abba abba cdc cdc 。诗句每行1个音节,通常是抑扬格。彼特拉克的十四行诗形式整齐、音韵优美,以歌颂爱情表现人文主义思想为主要内容,有力地推动了欧洲近代抒情诗的创作。 6、“七星诗社”:是16世纪后半叶出现在法国的具有贵族倾向的诗人团体,由龙沙等7人组成,龙沙被称为法国第一位近代诗人。七星诗人肯定生活、热爱自由、反对禁欲主义,推崇古希腊罗马文学,对法国民族语言的统一和民族诗歌的建立做出了贡献。但他们一味模仿古人,轻视民间文学和人民语言,并强调 作家必须“出身高贵”,带有明显的贵族偏见。7、流浪汉小说:流浪汉小说是16世纪中叶产生于西班牙,17、18世纪流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名词解释 1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 民法典:是按照一定体系将各种基本的民事法律制度编纂在一起的民事基本规范。 3 民法的效力:又称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对民法发生效力的范围。 4 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5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的基本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6 平等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7 自愿原则:指民事主体根据自己的意愿,自主地行使民事权利,参与民事法律关系。 8 民事法律关系:基于民事法律事实,由民法规范调整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9 民事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 10民事法律事实构成: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者消灭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法律事实的总和 11民事权利:民事主体实现其特定利益的法律手段 12 民事义务: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依法约定,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行为,以满足权利人的利益的法律约束手段 13 民事责任: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而依法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 14自然人:基于自然规律出生而享有法律人格的人,是相对于作为法律上的人格的法人的称谓。 15 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6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7 监护: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 18宣告失踪:自然人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二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的法律制度。 19 宣告死亡:自然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四年,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死亡的法律制度。 20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1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3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对自己的侵权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或资格。 24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章程或者条例的规定,于法人成立时产生,不需要特别委托授权就能够以法人的名义对内负责法人的生产经营或者业务管理,对外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集体或各人 25 法人的分支机构:根据法人的意志在法人总部之外依法设立的法人分部,其活动范围限于法人的活动范围之内。 26法人的成立:法人取得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事实。 27 法人的变更:法人在存续期内,法人组织上的分立、合并以及在活动宗旨、业务范围上的变化

外国文学名词解释

多余人 “多余人”是19世纪俄国文学中贵族知识分子的一种典型。这些形象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修养,接受启蒙思想的影响,厌倦上流社会的生活,渴望有所作为,他们的出现是社会意识觉醒的一种体现。但是这一类形象往往以自我为中心,没有明确的生活目标,缺乏行动的能力和勇气,因此在社会上无所适从,结局是悲剧性的。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成为俄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多余人”的形象,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冈察洛夫笔下的奥勃洛摩夫等人都属于这一类典型。 小人物 19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由普希金开创的一类艺术形象。他们在社会中官阶卑微,地位低下,生活贫苦,但又逆来顺受,安分守已,性格懦弱,胆小怕事,成为显赫的大人物治下被侮辱、被损害的牺牲者。普希金以其短篇小说《驿站长》开了俄国文学中描写“小人物”的先河。随后,果戈理、陀思妥耶夫斯基、契诃夫等,都在自己的创作中塑造了“小人物”形象。 批判现实主义 批判现实主义是19世纪30年代在法国出现,后在19世纪中后期和20世纪初期的欧美具有极大影响的一种文学思潮。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突出特点就是真实和广阔地反映社会生活,深刻地揭露现实矛盾和批判社会罪恶;同情社会下层的小人物,反映他们的悲惨命运和内心痛苦;塑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并注意细节的真实。但不少作家以抽象的人道主义为出发点来批判黑暗现实,难以找到准确变革社会的道路。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取得了很高的成就,各种文学体裁均有佳作,其中尤以长篇小说为最。优秀作家众多,如巴尔扎克、托尔斯泰、易卜生等。 自然派 是俄国19世纪40-50年代形成的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别称,奠基人是果戈理,名称由别林斯基提出;自然派的特点是,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批判黑暗腐朽的专制农奴制,描写下层小人物的不幸命运,具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倾向;果戈理是当时现实主义文学的盟主,自他以后的一系列现实主义作家屠格涅夫、赫尔岑、冈察洛夫、涅克拉索夫等都是自然派作家。 新人 “新人”指的是19世纪中叶在俄国文学中出现的具有民主主义思想倾向的平民知识分子形象。这些形象尽管个性相异,但大多出身平民,具有坚定的意志、明确的理想,以及实干精神和自我牺牲精神。屠格涅夫在小说《前夜》中最早塑造出了“新人”英沙洛夫的形象,但车尔尼雪夫斯基小说《怎么办?》中的“新人”罗普霍夫等形象则更为典型。 “含泪的笑” 果戈理独特的艺术手法。他认为艺术家不仅应当真实地反映生活,而且应当对生活进行审判,即“通过世界上人们看得见的笑容和人们看不见的、不知道的眼泪来观察生活。”正是这种“笑声”和“眼泪”的交集、喜剧和悲剧的结合,加强了果戈理讽刺艺术的揭露和抬批判力量。 《人间喜剧》 《人间喜剧》是巴尔扎克主要创作的总称,内分风俗研究、哲学研究和分析研究三大类。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复习资料 1、万隆会议:1995年在印尼万隆召开的有29个国家参加的亚非会议,是东方历史上第一次没有欧洲殖民主义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会议的主题是: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争取和保障民族独立。 2、日本战后派:日本当代文学流派,指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新登上文坛的一批作家。他们以《近代文学》杂志为中心,以尊重个性,艺术至上为基本精神,提倡文学独立于政治。主要代表是野间宏、梅崎春生、三岛由纪夫。 3、第三新人:日本50年代文学流派,他们主张以纤细的感觉和小市民的意识取代战后派的雄心勃勃的风格,厌恶政治性意识形态,以日常生活感觉构筑作品世界,其代表有安冈章太郎、吉行淳之介,阿川弘之等。 4、新感觉派:日本现代文学流派,代表作家:川端康成、横光利一等人。其特点是:对传统文学表示怀疑甚至否定,提倡依靠直观、直觉去把握客观事物;力图在表现形式上标新立异,在创作中大量使用感性的表达方式,以新奇的文体和辞藻,去刺激人们的感觉。 5、新倾向派:朝鲜20世纪20年代初的无产阶级文学流派,代表作家是崔曙海、李相和、赵明熙等人。他们反对资产阶级文学追求唯美情调,坚持把文学与人民的命运、祖国的前途紧密结合起来。

6、述美派:又称旅美派,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旅 居美洲的叙利亚、黎巴嫩诗人、作家组成的文学流派,代表人物是纪伯伦、努埃曼等人,他们都以别具一格的创作风格,丰富和发展了阿拉伯文学。 7、埃及现代派:阿拉伯现代文学流派,第一次世界大 战后首先在埃及形成,后扩展到叙利亚、黎巴嫩、伊拉克等国。代表人物是海卡尔、侯赛因、台木尔等人。 他们坚持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创作了一批不同于阿拉伯传统文学的现代小说。 8、日本无产阶级文学:日本现代文学的一种思潮,以 1916年前后的“工人文学”为基础,20年代十分活跃,代表人物是叶山嘉树,黑岛传治等人,先后创办《播种人》、《文艺战线》、《战旗》等刊物。1934年随着“日本无产阶级作家同盟”的解散而失去实力。9、日本唯美主义:日本近代文学流派,以永井荷风、 谷崎润一郎为代表,其特点是:描写人的表态心理和表态情欲,在官能享受中寻求精神的满足。 10、白桦派:日本近代文学派,代表作家是武者小路实笃、有岛武郎、志贺直哉等,因他们创办《白桦》而得名,特点是:追求个性解放,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强调人的尊严和意志。 11、“破理显实”:日本近代自然主义文学的理论主张之一。就是主张作家排除一切理想,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按照事物原样去描写“真实”,为日本白色主义理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 系的基本法。 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为财产归属关系 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分配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身份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划分的民法的 不同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5.民法体系:a.基本法:《民法通则》;b.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

《婚姻法》《继承法》;c.民事特别法:《公司法》《票据法》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是 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7.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 止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约束功能。 9.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民事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智 力成果和人身利益。c.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整民事关 系的法律后果,没有民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1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外国文学名词解释全新

1、人物再现法 它是巴尔扎克在《人间喜剧》中所运用的艺术手法,他通过顺叙、倒叙、对比、侧写等再现方式,让同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作品中反复出现。《人间喜剧》中的再现人物共有400多个,散见在75部作品之中。这样前后呼应,相互联系,既将数量庞大的作品联结组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同时又刻画出了人物性格发展的全过程。 2、社会问题剧 1868—1891年,挪威剧作家易卜生用散文写了9部以社会和家庭问题为内容的现实主义戏剧;这些剧本分两类:一类处理社会政治问题,如《青年同盟》、《社会支柱》等;一类处理婚姻家庭问题,如《玩偶之家》等;这些作品大胆揭露资产阶级道德的堕落、婚姻的不合理、家庭生活的虚伪、思想的庸俗偏狭及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破产;“社会问题剧”以其丰富的社会内容和高度的艺术技巧震动了西方舞台,引起一场戏剧革命。 3、自然派 是俄国19世纪40-50年代形成的现实主义文学流派的别称,奠基人是果戈理,名称由别林斯基提出;自然派的特点是,真实地反映现实生活,批判黑暗腐朽的专制农奴制,描写下层小人物的不幸命运,具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倾向;果戈理是当时现实主义文学的盟主,自他以后的一系列现实主义作家屠格涅夫、赫尔岑、冈察洛夫、涅克拉索夫等都是自然派作家。 4、多余人 19 世纪30年代以后俄国文学史中出现的一类贵族青年典型;他们受过启蒙思想的影响,不满现实,但贵族生活方式使他们缺乏明确的目标,最终一事无成。成为“永远不会站在政府方面”,同时也“永远不能够站到人民方面”的“多余人”;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成为俄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多余人”的形象,莱蒙托夫笔下的毕巧林,屠格涅夫笔下的罗亭,冈察洛夫笔下的奥勃洛摩夫等人都属于这一类典型。 5、托尔斯泰主义 是托尔斯泰晚年提出的所谓拯救俄国人民和人类的政治和道德主张;它的基本内容是“勿以暴力抗恶”、“道德自我完善”和“博爱”,其核心是“不以暴力抗恶”。托尔斯泰主义是空想的,客观上有麻醉人民、阻碍革命发展的消极作用,但作为资产阶级革命快要到来时人民思想和情绪的表现者,托尔斯泰的出发点是伟大的。 6、冰山原则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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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荷马史诗:包括《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是古希腊最早的两部史诗,一般认为是吟颂诗人荷马所作,故称荷马史诗。这两部史诗描写发生于公元前12世纪的特洛亚战争,各分二十四卷,反映了氏族制度趋于瓦解,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广泛的社会生活,塑造了一系列英雄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艺术成就。 2、埃斯库罗斯:被誉为古希腊悲剧之父,是古希腊三大悲剧诗人之一。相传他创作了70部悲剧,留存下7部,代表作为《被缚的普罗米修斯》。他对希腊悲剧艺术做出了重大贡献,把演员从一个增加到两个,加强了对话部分,在演出技巧上也做了不少改革。其悲剧风格庄严崇高,抒情气氛浓,但情节较简单,人物性格一般没有发展。 3、《俄底浦斯王》:是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以希腊神话中关于忒拜王室的故事为题材,紧紧围绕俄底浦斯杀父娶母的预言和寻找凶手这两条线索展开。这是一部十分悲惨的剧作,主要表现的是人个意志与命运的冲突,英雄人物在

面对厄运中显示了人的精神的神圣崇高。剧作结构复杂而严谨,亚里士多德认为该剧是希腊悲剧的典范。 4、阿里斯托芬:被誉为喜剧之父.他留下的完整剧本有11部,代表作为《阿卡奈人》,他的喜剧涉及当时许多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对战争与和平问题尤其关心。其喜剧手法夸张,妙趣横生,在嬉笑怒骂中表达了严肃的主题,被恩格斯称为有强烈倾向的诗人。 5、教会文学:是中世纪欧洲盛行的正统文学,取材于《圣经》,体裁有圣经故事、对徒传、祷告文、赞美诗、宗教剧等,主要作者是教会僧侣,主要内容是赞美上帝的权威和歌颂圣徒的德行,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主义思想,手法以梦幻、寓意和象征为主。 6、骑士文学:是西欧封建骑士制度的产物,以描写骑士爱情和冒险故事为基本内容,包括骑士抒情诗和骑士叙事诗两种。抒情诗产生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有破晓歌、牧歌、怨歌等。叙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汇总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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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荷马史诗: 相传是公元前9至前8世纪由一个名叫荷马的盲诗人根据小亚细亚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综合编成的,因而被称为荷马史诗。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塞》两部分,各有24卷,均以特洛依战争为背景。《伊利亚特》写战争本身,描写阿喀琉斯的愤怒及战争最后51天内发生的事件;《奥德塞》写希腊英雄奥德修斯在战争结束后回返家乡的经历。 荷马史诗的主题是歌颂希腊全民族的光荣史迹,赞美勇敢、正义、无私、勤劳等善良品德,讴歌克服一切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肯定人与生活的价值。荷马史诗充满了浓厚的宿命论思想,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成为神与神之间斗争的缩影。荷马史诗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人物,结构巧妙,布局完整,比喻丰富。它不仅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优秀作品,也是研究希腊早期社会的重要文献。 2英雄史诗: 又叫英雄叙事诗,是在民间长期口口相传,以歌颂民族英雄为内容的人民文学,是中世纪欧洲文学的重要成就。根据史诗形成的时间和表现内容,可分为早期英雄史诗和后期英雄史诗。 前期英雄史诗形成于中世纪初期,具有较浓的神魔色彩和巫术气氛,著名的有《贝奥武甫》、《埃达》等,歌颂部落英雄的光荣事迹。后期英雄史诗形成于封建国家逐渐形成的中世纪中期,中心主题是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主要作品有法国的《罗兰之歌》,西斑牙的《熙德之歌》,德国的《尼伯龙根之歌》,俄国斯的《伊戈尔远征记》。 3《工作与时日》: 古希腊流传下来的第一首以现实生活为题材的诗作,作者是赫希俄德,较详细地记载了古希腊时期的种种宗教祭日赫从事不同工作时的黄道吉日。诗人最后总结说,在不朽的众神面前,聪明人的工作是无可指责的,因为他懂得吉兆,所以能够避免犯罪。该作具有史诗的体裁,但实际上可以说一部道德格言集和农业历书。风格清新自然,平易简洁。 4《俄狄浦斯王》: 是古希腊悲剧家索福克勒斯的代表作。取材于英雄传说,写忒拜王子俄狄浦斯反抗杀父娶母的神示,然而又逃不出命运支配的故事。悲剧从传说故事将近结尾的地方写起,当时俄狄浦斯已是忒拜国王,时值瘟疫流行,按照神示,只有追查出杀死先王的凶手,才能免除瘟疫,挽救忒拜城。全剧以此为起点,在追查凶手的过程中展示了悲剧主人公的思想性格。当俄狄浦斯查明凶手就是自己时,他刺瞎双眼,自愿放逐。通过俄狄浦斯的遭遇,作者颂扬了悲剧主人公的坚强意志和人民对国家的负责精神。这样一个英雄却受着命运的捉弄,这样,索福克勒斯对命运的合理性提出了怀疑,表现了雅典自由民在社会灾难面前的斗争精神和悲愤情绪。以此作品为代表的索福克勒斯的悲剧艺术,标志者希腊悲剧的成熟。索福克勒斯把人物放在尖锐的冲突中并通过人物对比方法来塑造,因而人物的动作性强,性格比较突出。 5阿里斯托芬: 被誉为“喜剧之父”。他留下的完整剧本有11部,代表作为《阿卡奈人》,他的喜剧涉及当时许多重大的政治和社会问题,对战争与和平问题尤其关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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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名词解释 宪章派文学:宪章文学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的无产阶级性质的文学,它是19世纪三四十年代英国宪章运动的产物。其主要成就是诗歌,作品具有鲜明的政治倾向性和强烈的战斗性。在艺术形式上,宪章派文学广泛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歌谣体,节奏明快,格调高昂,语言通俗,风格朴实。最有名的宪章派诗人有琼斯、林顿等。 多余人0798:“多余人”指19世纪中期俄国文学中塑造的典型人物,是一批开始觉醒又找不到出路的贵族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这些人的性格和气质远远高于周围的贵族子弟,但没有明确的政治主张和社会理想,在令人窒息的社会现实中找不到出路,看不到希望,所以苦闷、彷徨、忧郁、痛苦,同时又非常脆弱。他们希望改变现状,但又不可能与这个社会彻底决裂。所以他们不会与社会正面对抗,其生活态度往往是消极的逃避,成为“多余人”。普希金笔下的奥涅金(《叶甫盖尼·奥涅金》)是俄国文学史上第一个“多余人”的典型。此外还有莱蒙托夫《当代英雄》中的毕巧林、冈察洛夫《罗亭》中的罗亭、《奥勃洛摩夫》中的奥勃洛摩夫。 新人:是19世纪中期俄国文学中塑造的典型人物。是50年代后登上俄罗斯政治舞台的平民知识分子,他们肩负起改革现实的任务,勇于牺牲有实干精神。屠格涅夫《前夜》中的英沙罗夫、叶琳娜,《父与子》中的巴扎罗夫,车尔尼雪夫斯基《怎么办?》中的拉赫美托夫是“新人”的典型。 自然派:19世纪俄罗斯文学中的一个派别,领袖人物是果戈理,别林斯基予以理论上的肯定,起初是反动文人对果戈理作品的贬称,日后成为俄国现实主义的别称。自然派的特点是真实反映生活,批判黑暗腐朽的专制农奴制,描写小人物的不幸命运,具有民主主义和人道主义倾向。主要作家有果戈理、屠格涅夫、冈察洛夫、陀思妥耶夫斯基等。 人物再现法:巴尔扎克的创作方法,几个重要人物在不同小说中重复出现。这种创作方法不仅是人物的多侧面多角度的展现了人物的性格及其发展,还表现出人物的不同生活阶段,也是单篇的作品联系起来成了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如纽沁根、鲍赛昂夫人、伏脱冷等人物形象。 含泪的笑:是别林斯基对果戈理讽刺艺术的评价,果戈理把生活中的喜剧性和悲剧性的因素巧妙地展现出来,使得喜剧唤起的已不是轻松愉快的笑,而是痛苦和悲哀的笑。果戈理的含泪是一种自我嘲笑和无可奈何的嘲笑,讽刺对象是地主官僚的腐朽丑恶,小人物的弱点,病态的生活。其中“笑”是果戈理揭露和讽刺俄国农奴制和官僚体制的有力武器;“泪”则是果戈理对人民的同情,对祖国命运的关怀。 小人物:19世纪俄国现实主义文学作品中塑造的一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被剥削,被欺凌 者的典型形象,同时也写到小人物的奴性。代表:普希金《驿站长》开了俄国文学描写小人物的先河、果戈理《狂人日记》、《外套》,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穷人》都有对小人物出色的描写。小人物的塑造是俄国文学人道主义精神的标志。 自然主义97:自然主义产生于19世纪后期的法国,后流行欧美,影响很大的文学思潮。自然主义的理论基础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丹纳的决定论和貝尔纳的遗传学。自然主义的先驱是龚古尔兄弟。以左拉60年代至90年代初的创作和理论著作《实验小说》《自然主义小说家》为确立标志。特点是把真实和客观性作为文学的首要条件,力图巨细无遗地描绘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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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最新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 自考资料和试题上的名词解释汇编: 1、荷马史诗: 《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是古希腊最早的两部史诗,一般认为是诗人荷马所作,故称荷马史诗。荷马史诗以特洛伊战争为背景。公元前9世纪到8世纪,小亚细亚一带的民间歌人、双目失明的职业乐师荷马把有关特洛伊战争的短歌、传说整理加工,巧制精编,创作了《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这两部长篇叙事佳作。到了公元前6世纪中叶,雅典的执政者组织一批学者将其删改完善,《荷马史诗》正式用文字记录下来,整理成书。到公元前3至前2世纪亚历山大城的学者又进一步审校、定本,这便是流传至今的《荷马史诗》。 2、新喜剧: 新喜剧不谈政治,以描写爱情故事和家庭关系为主要内容,又称世态喜剧。新喜剧中的主要角色是一些新的人物类型,如农夫、鞋匠、医师、食客、艺妓和家奴等。新喜剧剧情情节曲折,风格雅致,讽刺生动,注重劝善说教。最著名的新喜剧作家是雅典的米南德。 3、教会文学: 又称僧侣文学,是中世纪欧洲盛行的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正统文学,主要指的是当时的教士和修士所写的文学作品。使用的文字主要是拉丁文、希腊文和教会斯拉夫文。体裁有圣经故事、圣徒传、祷告文等。文学题材多取材于《圣经》,创作目的主要是宣传基督教教义,宣扬禁欲主义和来世主义思想。 4、骑士文学: 骑士文学盛行于11世纪至13世纪西欧封建制度巩固繁荣的时期,以法国的成就最高。其基本内容是描写骑士爱情和他们的冒险,宣扬和美化骑士精神。有骑士抒情诗和骑士叙事诗两种。 5、英雄史诗: 是在民间文学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从作品形成的世界和内容来看大致可分为早期英雄史诗和后期英雄史诗两种。早期英雄史诗形成于中世纪初期,是氏族社会末期各部落的民间集体创作。后期英雄史诗产生于中世纪中期,是封建制度发展以后的产物。后期英雄史诗的主题是爱国主义。6、城市文学: 市民文学也称城市文学,是从11世纪随着城市的出现和市民阶级的形成而产生的文学。它大多是民间创作,直接取材于现实,反应市民的审美情趣,强调“机智”和“乐观”。主要体裁有韵文故事、讽刺故事诗、抒情诗和市民戏剧。 7、七星诗社: 指16世纪出现在法国的一个诗人团体,它由7位诗人组成,以研究古希腊罗马文学并从中受到教益为出发点,以革新法国诗歌形式,促进法兰西民族语言的统一为旨归。七星诗社的代表诗人是龙沙,他是法国近代第一位抒情诗人。 8、流浪汉小说: 是欧洲近代小说的一种模式。它基本上取材于现实生活,特别是城市平民生活;主人公大多为无业游民,作品在描写他们不幸命运的同时,也描写了其为生活所迫而进行的欺骗、偷盗和各种恶作剧,表现了不幸者的消极反抗情绪;在布局谋篇上,以主人公活动为线索,按主人公活动的足迹,通过主人公的亲身经历和所见所闻来安排各种生活场景。 9、大学才子派: 大学才子派剧作家是16世纪后期在英国出现的一批人文主义剧作家,他们大都受过大学教育,具有人文主义思想,学识渊博,在戏剧创作上颇有创新。代表人物有李利、马洛等,他们为莎士比亚戏剧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10、巴洛克文学:

民法名词解释

民法总论期末考试复习题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民法是调整社会平等成员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有人身属性的社会关系。是基于一定的人格和身份产生的,体现的是人民精神上和道德上的利益,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两类。 3、财产关系: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内容的关系,我国民法调整的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以财产所有和交换为内容,即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4、民法的渊源:民事法律规范借以表现的形式,它主要表现在各国家机关根据其权限范围所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之中。 5、商法:又称商事法,形式上的商法专指民法典以外的商法典以及公司、保险、破产、票据、海商等单行法;实质上的商法是指一切有关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6、民法的体系:与交换过程中形成的商品关系的内在要求相适应形成的以调整财产所有和财产交换为目的,由民事主体、物权、债和合同等制度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法律规范系统。 7、制定法:具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文件。 8、民事单行法:针对特定类型的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而制定的特别法规。 9、习惯法:已经成为具有法律性质的规则或者安排的习惯。

10、民事法律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纳入民法调整范围的生活关系,也可以说是人与人之间因民法调整而形成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11、法律事实:法律权利义务产生的根据,包括与人的意志有关的行为以及与人的行为无关的事实(前者为法律行为,后者为非法律行为)。 12、民事法律事实:民法的基本概念,指民法认可的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亦即由民事法律规定的、能够产生一定法律后果的事实。 13、民法的基本原则:表述民法的基本属性和基本价值、为民法所固有并对民事立法与司法活动具有最高指导意义的标准;全部民事规范的价值主线和灵魂所在;民法基本精神与基本价值的体现。 14、民法的强行性规定:不能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而必须无条件遵循的规定。 15、意思自治原则:民事主体可以按照自己的判断设定自己的权利义务,法律尊重这种选择。 16、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 17、公序良俗原则: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合称,包括两层,一是从国家角度定义公共秩序,二是从社会角度定义善良风俗。一切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18、过错责任原则:民法上责任分担的归责原则,指如果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的损害,只有当他具有过错时才被课定责任,没有过错就没有责任。 19、私有财产权神圣原则:私人财产是当然和自然的权利,权利人对于财产具有排他性和专断性权利,任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

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 荷马史诗:即《伊里亚特》和《奥德赛》是欧洲文学史上最重要的作品,相传是公元前9至前8世纪由一个名叫荷马的盲诗人根据小亚细亚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综合编成的,因而被称为荷马史诗。史诗形成时间很长,诗中包括了不同时代的成分,在行吟诗人被迎入宫后,又有符合贵族利益的倾向。公元前6世纪,两部史诗正式形成文字,到公元前3至2世纪,又由亚历山大城学者编订,每部分各为24卷。 金苹果:即特洛伊战争的起因。相传阿喀琉斯的父母在举行婚礼时,没有邀请不和女神厄里斯,她来到席间扔下一个“不和的金苹果”,上面写着“赠给最美的女子”。赫拉、雅典娜和阿弗洛狄忒三位女神都想得到这个苹果,相持不下。宙斯要她们找特洛伊王子帕里斯评判。三位女神各自贿赂帕里斯,赫拉许他成为最伟大的君主,雅典娜许他成为最勇敢的战士,阿弗洛狄忒许他最美丽的女子。帕里斯判定阿弗洛狄忒是最美的。之后便引发了特洛伊战争。 木马计:特洛伊战争久战不决,后来,奥德修斯设计把一只内藏兵将的木马遗弃在城外,假装撤退。木马被特洛伊人拖进城中。入夜,希腊人里应外合,终于攻特洛伊。战后希腊人各自携带财宝奴隶还乡。 教会文学:是中世纪初期封建文学的代表,是为适应封建统治者和基督教教会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其主要内容是宣传宗教教义,宣扬神权思想,艺术上多流于公式化、概念化缺乏真实性,成就不大。但由于教会的神权统治垄断了中古文化教育故而一切文化艺术都染上了浓厚的宗教色彩。 骑士文学:是世俗的封建主义文学,它是封建骑士制度的产物。它虽然宣扬封建道德,但其中所表现的锄强扶弱、保护妇女、尊敬老人的思想有一定的人民性。而肯定世俗爱情,更有客观上反对教会禁欲主义的积极意义。 城市文学:又称市民文学是12世纪以后随着城市的兴起而产生的一种反映城市内部复杂的矛盾斗争、表现市民阶层的思想愿望的世俗文学。 城市文化:是与基督教文化对立的世俗文化,城市文学是随城市的出现而形成,为满足市民阶层的精神需要应运而生的。

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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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论名词解释 1.民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 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民法的性质:是私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是调整市民 社会关系的基本法。 3.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财产关系分为财产 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财产归属关系是指财产所有和分配关系,财产流转关系是指财产由一方向另一方转移而发生的关系。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以人身利益为内容、不直接体现财产利益的社会关系,分为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人格关系是基于人格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身份关系是基于身份利益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4.民法的渊源:是指民法的效力渊源,即根据民法的效力来源划分 的民法的不同形式,主要有制定法、判例、习惯、法理等。 5.民法体系:a.基本法:《民法通则》;b.主要民事法律:《合同法》 《婚姻法》《继承法》;c.民事特别法:《公司法》《票据法》 6.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是民事立法、民事司法和民事行为的基本 准则,是贯穿于民事法律规范整体的基本准则,是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和民法观念的综合反映。 7.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 权力滥用原则、公平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8.民法基本原则的功能:指导功能、补充功能、约束功能。

9.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是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所形成的法律关系,是基于民事法律事实而形成的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基本内容的法律关系。 1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a.民事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 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b.民事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 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c.内容,是指民事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 11.民事法律关系与民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民事法律关系是民法调 整民事关系的法律后果,没有民事关系就不可能存在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民事关系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社会关系。 12.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消灭。 13.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资格。 14.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15.监护:是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 行监督和保护的一种法律制度。 16.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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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史名词解释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昂纪》和《奥德修纪》,是古希腊最早的两部史诗,一般认为是吟颂诗人荷马所作,故称荷马史诗。这两部史诗描写发生于公元前12世纪的特洛亚战争,各分二十四卷,反映了氏族制度趋于瓦解,向奴隶社会过渡时期广泛的社会生活,塑造了一系列英雄形象,具有很高的认识价值和艺术成就。 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塞》两部分,各有24卷,均以特洛依战争为背景。《伊利亚特》写战争本身,描写阿喀琉斯的愤怒及战争最后51天内发生的事件;《奥德塞》写希腊英雄奥德修斯在战争结束后回返家乡的经历。荷马史诗的主题是歌颂希腊全民族的光荣史迹,赞美勇敢、正义、无私、勤劳等善良品德,讴歌克服一切困难的乐观主义精神,肯定人与生活的价值。荷马史诗充满了浓厚的宿命论思想,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成为神与神之间斗争的缩影。荷马史诗塑造了一系列的英雄人物,结构巧妙,布局完整,比喻丰富。它不仅是欧洲文学史上最早的优秀作品,也是研究希腊早期社会的重要文献。 麦凯纳斯文学集团──公元前27年,屋大维创立罗马帝国,保护文人,鼓励创作。他的亲信麦凯纳斯笼络许多卓有才华的作家组成了一个文学集团,中括当时的三个一流诗人维吉尔、贺拉斯和奥维德,史称麦凯纳斯文学集团。它代表着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 三联剧──又称三部曲,古希腊悲剧中最妆的固定格式,指情节连贯,内容相关的三部悲剧。它们既有相对独立性,有各自的剧名,能独立成篇,又有内在联系,可合成一组悲剧,有总的剧名,表达统一的主题。后成为三部内容各自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文学作品的统称。 荷马问题──关于《伊利亚特》和《奥德修纪》的作者和史诗形成的问题,自古以来就众说纷纭。古希腊的希罗多德、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等历史学家和哲学家都肯定它们为荷马所作,但与同时,也有人对荷马的出生地点、生活年代和诗歌创作提出了疑问。18世纪之前,文学史家虽然注意到了上述疑问,但并不否认两部史诗系荷马所作。1795年以后,德国学者沃尔夫等发表专著,指出荷马史诗并非一人所作,于是引起西方学者的长期争论,从而形成了著名的“荷马问题”。 奥林波斯神统:相传奥林波斯山上居住了一个神的大家族。众神之王掌管天上人间,其它神有太阳神阿波罗、月神阿忒弥斯等。他们和人同形同性,有时还和人间美貌男女恋爱,不同之处他们长生不死。众神没有主宰人类的绝对力量,体现了希腊神话的民主性和进步性。奥林帕斯神系──古希腊神话中以宙斯为中心的神的家族,因其住在奥林帕斯山止而得名。奥林帕斯神系是按原始社会后期父权制氏族的方式、以宙斯为首的12个主神组成的神系,乃古希腊神话中内容最丰富、流传最广泛、影响最深远的神话。 骑士文学──中古欧洲的一种封建世俗文学,它鲜明地反映了封建主阶级的意识,繁盛在12─13世纪。骑士文学分骑士抒情诗和骑士叙事诗两大类,前者以南法普罗旺斯为中心,主要写骑士对贵妇人的爱和崇拜,以《破晓歌》最为著名;后者以北法为中心,主要写骑士为获得荣誉和爱情所进行的各种冒险活动,流传最广的是亚瑟王与他的圆桌骑的故事,如《特里斯丹和绮瑟》。骑士叙事诗有一定的反封建、反禁欲主义的意义,在艺术手法上也为近代长时代。 文艺复兴:是14-17世纪初欧洲一系列新兴资产阶级思想文化运动的总称。它以发掘、整理和研究古希腊罗马的文化遗产、复兴古典文化为标志,并借此反对封建观念和中世纪宗教教义的束缚,建立适应新兴资产阶级的新思想新文化。文艺复兴开辟了欧洲历史上的新纪元,是西方近代文化的开端。人文主义:人文主义是文艺复兴时期新兴资产阶级反封建反教会斗争中形成的思想体系,也是这一时期进步文学的中心思想。主要内容表现在:用人权反对神权,用个性解放反对禁欲主义,用理性反对蒙昧主义,在政治思想上拥护中央集权,反对封建割据。其中以人为本的思想和理性精神来自古希腊罗马文化,其平等、博爱的思想来自基督教精神,因此人文主义可以说是古代文化与中世纪文化的继承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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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马史诗:包括《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两部分,以短歌为基础,在公元前9世纪——公元前8世纪之间,最后形成了具有完整情节和统一风格的两部史诗,《伊利亚特》写了最后一年中51天内发生的故事,“阿喀琉斯的愤怒是我的主题”,是一部描写部落战争的英雄史诗。《奥德赛》——木马计。 奥林匹斯神系:希腊神话中居住在奥林匹斯山,以宙斯为众神之王的神的大家庭的故事。宙斯是雷电神,他的兄弟波塞冬是海神,哈台斯是冥王,神后赫拉是婚姻生育神。宙斯的子女中,阿波罗是日神,阿特米斯是月神,阿瑞斯是战神,赫淮斯托斯是匠神,雅典娜是智慧之神,阿弗洛狄忒是爱神。他们组成了一个高度组织化、纪律化的社会,反映父权制社会时期的生活。 《旧约》:是《圣经》中的一部分,也是希伯来人的经典和最有代表性的文学作品总集。它以多种多样的文学形式反映了古代希伯来人的历史变迁、社会生活、思想感情,表达了他们的理想和愿望,在思想和艺术上取得了较高的成就。其文学样式主要有神话传说、史诗性作品、史传文学、先知文学、诗歌、戏剧、小说等。 柔巴依:又名“鲁拜”,意为四行诗,波斯传统诗体,第一、二、四行押韵,类似中国的绝句。主要探讨自然、人生、社会、宗教等问题,抨击了社会上的腐败现象,谴责权贵和上层宗教人士。海亚姆被称为“鲁拜”诗圣。 吠陀——印度最古的诗歌总集,形成于公元前1000年左右。“吠陀”原是“知识”、“学问”的意思,后成为印度人的宗教经典。 俳句:是日本民族创造的一种最短小的诗歌体裁。由“5、7、5”的3句式共17个音组成。俳句一般表现人对事物的瞬间印象,含蓄、凝练,追求一种淡雅、静寂和隽秀的意境。代表作家是松尾巴蕉,有“俳圣”之称。 物语文学:是中古日本文学中出现的一种重要的文学形式。“物语”有语说事物之意,介于我国古代的传奇和小说之间,出现于公元七、八世纪平安时期。最初有传奇物语、和歌物语两种形式,以后在此基础上又产生了近似长篇小说的物语作品。其最高成就是紫式部的长篇写实小说《源氏物语》。 七星诗社:七星诗社是16世纪法国文艺复兴的诗歌流派。由7个人文主义者组成,代表人物龙沙。具有贵族倾向。他们的诗歌肯定现实生活,歌颂自然和爱情。七星诗社的主要贡献是诗歌语言改革和诗歌理论的进步主张。1549年杜贝莱执笔《保卫和发扬法兰西语言》,它是七星诗社宣言书,法国文学史第一部文艺批评论著。在语言方面提出要统一民族语言,保卫民族语言,用法语写作。在诗歌创作理论方面,提出要建立民族文学,创作大型史诗。 大学才子派: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戏剧流派,他们是一批受过大学教育的剧作家,被称为“ 大学才子” 。代表剧作家有约翰·李利、托玛斯·基德、罗伯特·格林、马洛。他们是莎士比亚的先驱剧作家,为莎士比亚的成就准备了条件。他们从语言、风格、情节方面影响了莎士比亚。 “莎士比亚化”指的是莎士比亚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及其戏剧的艺术手法,即要求作家不从抽象概念而是从现实生活出发,通过生动丰富的情节、优美的语言,塑造性格鲜明的典型人物,用形象化的艺术描绘和再现现实生活,表现时代精神。《十日谈》:是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代表作。作者运用框形结构,把100个故事编织起来,构成完整统一的整体。宣扬“幸福在人间”的现世思想,反对禁欲主义。它是欧洲近代第一部现实主义作品,开欧洲近代短篇小说之先河。巴洛克(baroque)语出意大利,原是畸形、矫饰(过分雕琢和华丽)的意思,曾用其标志16——18世纪的绘画、雕塑、建筑等方面的一种艺术风格,后借用到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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