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研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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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细则

为激励教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促进教师的自我发展,客观全面科学地评价教师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同时为教师的聘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使年度考核发挥评价应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促进教师队伍各方面素质的提高,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成立学校教职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工会主席、办公室主任及教师代表共7人组成,校长担任组长。

学校考核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实施;对被考核对象做出综合评价,并确定教职工考核等次。

二、考核对象

在本校工作的在职在编教职员工。

三、考核容

按照市特校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教职工考核。

四、考核办法

(一)道德素质(20分)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热爱学生,有团结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尊重家长,面向全体学生,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记基本分15分。

1、下列情况予以加分:

①由党、政、工、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含创建先进工作)、优秀党(团)员、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等荣誉称号,校级记0.5分,市级记1分,省级记2分,国家级记4分。同一荣誉称号记最高一级。评为市级及以上的“十佳”教师、班主任、校长、教育工作者记2分。

②有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等突出表现,受到市党政部门书面表扬嘉奖的记3分,省级记5分,国家级记10分。

2、下列情况予以扣分:

①无故不参加升国旗仪式的每次扣0.5分;无故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教职工大会或校集体活动,每次扣0.5分,扣分不封顶。

②不服从学校分配或不完成学校布置工作任务的扣1分,造成损失或严重损失的扣2——5分。

③违反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扣5-15分。

④从事法律、法规、政策、学校规章制度规定不得从事的其它活动扣2——10分。

⑤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在家长、社会引起反响,对学校造成负面影响,一次扣3分。

(二)业务素质(25分)

1、教师制定有详实的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总结,备有符合班级实际的教案,并能结合学科特点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记基本分5分。

2、积极参加校本研训,完成每学期15节的听课任务,认真做好教学反思,记基本分5分。

3、认真批改作业,主动辅导暂差生,及时与家长沟通,客观公正评价每位学生,记基本分5分。

4、课堂教学能体现新理念、符合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使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得到发展,记基本分5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基本功竞赛、技能比武及说课。获市级一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1分,三等奖记0.5分。省级以上加倍记分。

②参加继续教育、学年完成规定学时教育任务记1分。

③承担公开课、观摩课教学、示课或专题讲座,校级一次记0.5分,市级一次记1分,省级一次记2分,省级以上记3分。承担其它形式的对外教学研究活动或其他活动依据影响度酌情记分,同一容,不重复记分,本年度最高记3分。

④具有指导兴趣活动能力。由学校确定的兴趣小组指导教师记0.5分。

⑤应用现代信息教育技术。能收集网络信息并运用于教学,会编制脚本、制作课件(每学期十个)加记2分。

⑥担任职务另加分。担任副校长、党支部副书记、工会主席、办公室、教导处、教研室、政教处、总务处正副主任、团支部书记加记2分;女工主任记1分、班主任记1.5分,教研组(教研中心、市教研大组)组长、办公室干事、教务干事记0.5分。担任以上多个职务的一项记满分,另外减半记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违反教育教学纪律行为的扣1-5分。(以学校制度为依据)

②学历、普通话、计算机应用能力等应达到而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每项扣0.5分。

(三)勤(10分)

一学年教师无事假,病假不满5天的记基本分8分

1、满勤的加记1分。病假从累计第5天起,一天扣0.1分,事假一天扣0.3分。旷课一节(含私自调课(班)扣2分,私自接受代课(班)扣1分)扣2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0.2分,扣分不封顶(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教师,一学年病假不满15天的不扣分)。

2、法定假期提前回校上班的,每一天加记0.1分,最高加记1分。

(四)工作实绩(35分)

1、德育效果(10分)

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必要的法律知识,使学生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纪守法。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所任班级班风正,集体荣誉感强,学生有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能自觉遵守日常行为规,记基本分8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所任教班级被评为学校文明班级,班主任教师记0.5分,非班主任的语文、数学教师0.25分。

②所任教班级学生有学雷锋做好事,拾金不昧,见义勇为等先进事迹,受到上级领导部门书面表扬嘉奖,表彰一次班主任加记1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发生学生安全事故、学生违纪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况一次扣班主任及相关责任人1-3分。

②教师的师德问题有家长来信、来访,且反映情况属实的有关责任教师扣1-3分。

③由于教师的原因,学生出现流失或转学的,当事人扣2分。

2、教学效果(20分)

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教学任务,教学基本功扎实,传授知识正确,重点、难点突出,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记基本分16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教学工作受到上级领导表扬,教师大会上受到校长指明表扬,每次加0.5分。

②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每进一档加0.1分。

(2)以下情况予以扣分。

①无特殊原因没有完成教学任务,扣3分。

②按学校教学质量评估方案,退10档,每退一档扣0.1分。

3、教科研成果(3分)

经教育部门规划立项的课题,课题组组长记0.25分,其他成员记0.1分,科研成果获市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每项记3分;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每项记2分;市级三等奖每项记1.5分,省级仅通过鉴定的记0.25分。(课题组长60%,其他成员40%)同一成果各级获奖按最高等级计分。

4、特色工作(2分)

工作有创造性,在某一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教育教学改革、教科研取得突破性成果的教职工,由本人或小组申请,学校考核小组审核,校长室批准,依据工作成效记分。最高记2分。

(1)以下情况予以加分:

①、学生竞赛(最高记6分)

学生竞赛获市级三等奖,每人次加记0.2分;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每人次加记0.5分;市一等奖、省级二等奖、国家级三等奖每人次加记1分;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每人次加记2分,国家级一等奖,每人次加记3分。指导老师、组织老师以7:3的比例分配获奖分。(设名次的取前3名)学生发表作品市级每篇指导教师加记0.1分,省级以上每篇指导教师加记0.2分,本项最高记1分。

学校团体项目获市三等奖记2分,二等奖记3分,一等奖记4分;省级三等奖记3分,二等奖记4分,一等奖记5分;国家级及以上获奖在市级成绩的基础上加倍记分。

②、论文获奖、发表(最高记6分)

A在市级正式教育报刊上发表论文每篇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副刊减半计分)。

B在各级教研室、教科院(所)、教育学会(下设机构或团体减半计分)举行的教育教学论文评比中,获全国一等奖每篇4分;全国二等奖、省一等奖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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